作者:张维迎
经济学是一种思维方式,是关于理性选择的科学。这个定义就意味着经济学的方法不限于研究某一领域,它是我们认识人们理性选择行为的一种方法。正如亚当·斯密在200多年前就讲过:最商业化的社会,也是最讲究道德的社会。商品经济,这个最“个人主义”的行业,其实可以促进法律的诞生,塑造一个社会的文化,推动人类历史的进步。那,它究竟是如何运作的呢?——以博弈论思维为参考,经济学家张维迎教授为我们提供了另外一种眼光来看待历史、法律与文化的相关问题。
张维迎,1959年出生于陕西省吴堡县,1982年获西北大学经济系学士学位,1984年获硕士学位,同年进入国家体改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从事改革理论和政策研究,1990年9月入牛津大学读书,1992年获经济学硕士学位(M.Phil.),1994年获经济学博士学位(M.Phil.)。1994年8月回国到北京大学工作。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同时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应用经济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企业家论坛首席经济学家。在牛津大学读书期间,师从著名经济学家、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James Mirrlees和产业组织经济学家Donald Hay,主攻产业组织和企业理论。2000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2002年当选为“CCTV2002年中国经济年度人物”。2008年入选“中国改革30年经济30人”。主要著作有《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和《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价格、市场与企业家》、《中国改革30年》、《市场的逻辑》等。另有数十篇中英文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