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娟
神话是一种民俗事项,属于口头民俗范畴中的叙事民俗。民俗学对神话的定义完全不同于其他学科对神话的定义。我们对神话的研究因此也就完全有别于其他学科对神话的研究。大家原来可能重点关注的是什么是神话?神话的经典文本是什么样的?人们为什么要讲神话?神话现在还有没有?以后还会不会有?中国缺不缺神话等等。在民俗学领域,这些问题似乎根本就不是问题。
大家熟悉的中国神话大部分都来自《山海经》、《淮南子》等古代典籍。在大多数人心目中,神话是远古时代的产物。神话太古老了,主要表现为神话的内容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偶然性”和“荒诞性”。
我们不知道神话的逻辑性在哪儿,或者说神话根本就没有什么逻辑性,也没有什么特别合理的人物形象、人物关系、情节发展等因素。人们因此倾向于把神话看成是古代才有的一种特殊的文学类型。至于现在,大家一致的观点是产生神话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神话因为失去了其生成的环境,因而也就消失了。
我们现在看到了神话,尤其是古代典籍中记录的很多神话内容,基本上讲,就是古代神话的“残余物”。但实际上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作为一种民俗事项,神话在古代的时候存在,现在也存在,而且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神话从来就没有消失过。
在以往的研究中,神话或者是一个文学范畴,或者是一个历史范畴,或者是一个哲学范畴,但是,现在看来,神话还是一个民俗学的范畴。本次讲座我们侧重如下两个方面:一是神话的非历史性;一是神话的非文学性和非文本性。同时,我还想介绍一下民俗研究中的现象研究和过程研究。
王娟,女,1963年生,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副教授。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民俗学硕士,著有《民俗学概论》、《中国民俗文化》等书,发表《新形势下的新定位——关于民俗学的“民”与“俗”的新思考》、《校园民俗》、《中国古代的明器》等论文。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俗学、民俗理论、民间信仰、民间节日、民间建筑和美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