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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古代和中世纪的西方,也没有人权的概念,奴隶和农民都没有人权。17—18世纪人权思想在欧洲出现,意在反抗教会专制和封建特权。此后,在洛克、卢梭的影响下,欧美有关人权的宣言式的文献不断涌现,这是与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推动分不开的。但是人权的理想,自从它被提出之后,已不属于哪一个特定的阶级,而成为各民族、各阶级维护自己利益的普遍口号。尤为明显的是,在历史的发展中,人权不仅是一个普遍的旗帜,从第一代人权到第三代人权的发展,社会主义的理想和要求也已经成为人权体系的重要内容。

然而,人权是一种价值理想,也正因为它是理想,所以它的实现可以说注定是要经历漫长、困难的道路;或者说,正是人类生活背离人权理念的永久现实,才使得人权的理想显示其意义。欧洲是人权思想的发源地,可是在法国大革命至今的二百年中,不仅欧洲曾对亚洲、非洲、拉丁美洲进行了长期的殖民统治,法西斯主义、反犹太主义在欧洲本身的肆虐,由此导致的世界大战,更是有史以来对人权的最大的破坏。美国是战后经济最发达的民主国家,而60年代美国黑人运动和越南战争所体现的美国人权状况,显示出人权进步的步履艰难。自认为捍卫人权最力的美国,直到今天也没有参加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重要的人权公约以及有关种族、妇女的国际人权公约。发达、民主如美国尚且如此,由此可知,人权理想在全世界范围的实现,远远不是短期内可以期望的。

基于这种现实,推动人权在世界范围内的改善,不应当是理想主义的,而应当是现实主义的。人权运动的首要目标应是,使一切团体和个人在理论上、理念上承认人权是超越文化具体性的普遍价值理想,而不是把注意力过分集中在具体行为上,因为违反人权的现象在任何国家都是永远不可能彻底消除的。 RPvyKOvuWCt+QLRLp++DKgkG/tyncbw+SllEsTFavGCD7sAZq/jLm5cPZagHq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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