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车厢广告里时常可以见到刘翔为平安保险公司做的广告:“买保险,就是买平安”,电视广告上我们经常看到“人身意外伤害险”、“财产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这样的保险宣传,大街上也经常看到一些保险公司业务员西装革履,主动向人推销保险。这些保险与我们上面所说的社会保险是一回事吗?
当然不是。这些广告保险是商业保险,我们在整本书中所说的都是社会保险,这两个东西差别还是很大的,可以说是有本质区别的。
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个人和单位必须依法缴纳费用,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不缴纳就是违法,而且不以赢利为目的,属于国家保障性质;商业保险完全依靠投保人自愿,您愿意交就交,不愿意交肯定是没有任何人会强迫您缴纳的,遵循“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
社会保险是各级政府主管社会保险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开办的,由国家规定的部门负责管理,一般是指各地劳动保障局的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具有国家性;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自主经营开发的,市场上诸如中国人寿、泰康人寿、中英人寿等商业性的保险公司等,都是独立经营管理,自己开发的保险公司。
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是企业和员工个人依法缴纳的费用,还有国家财政的补贴、投入;商业保险则只来源于投保人的保费,国家是没有投入的。
社会保险主要是为了普通老百姓基本的生活保障,保障水平随物价上涨和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提高,如果物价上涨,社保机构就会及时作出调整;商业保险只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完全依据被保险人保费的多少,即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且是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享受相应的待遇。
社会保险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社保缴纳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解决,也可通过劳动仲裁方式解决,不服仲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是必经的前置程序,不经仲裁直接到法院起诉法院是不受理的;商业保险发生争议以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是有本质不同的,是不能互相替代的。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最基本的法定义务,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同时国家鼓励和提倡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补充商业保险,如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办理商业保险而不办理社会保险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者一定要擦亮眼睛,搞清楚单位到底给您上了什么保险,而不能抱“上了保险就行了”的态度。
当然,如果企业既能给您缴纳社会保险费又能给您缴纳商业保险费,那可真要祝贺您了,您的保障就非常全面了,可以同时享受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给您带来的好处。
案例解析
案例2 社保、商保一起保,日子过得更可靠!
小杨在一个小公司上班,单位为其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费,小杨的爱人小陈在外企上班,单位既给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又办理了补充医疗保险,小两口在2008年全年看病的医疗费用各自花了4500元,结果年终报销时小杨的单位依法只给报销了1500元,个人承担3000元;而小陈单位给报销了4000元,个人仅仅承担了500元,这就是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带给劳动者的双重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