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入宪法课程之前,我们有必要通过实例来说明什么是宪法和宪政,以便读者对宪法和宪政产生初步的感性认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经济取得了飞速进步;尤其是在《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法治也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宪政的理念和现实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应该是国家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法,研究宪法的学科——宪法学——也应该是法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科学。例如在美国,由于联邦宪法涉及最重要的个人权利和国家政策,而且最高法院通过裁决在实际生活中发生的宪法争议,对所有重要的宪法规定都赋予符合社会需要的权威性解释,使宪法成为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法。宪法诉讼产生学术争论,司法解释受到学术质疑和社会挑战,研究宪法的学术也就成为一门社会影响最大的学问。
相比之下,部分因为中国宪法不能直接进入司法程序,宪法的有关规定不能通过个案和人民的具体生活直接联系起来,并在实践中获得权威机构的解释,政府机构的违宪行为也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纠正,以至宪法和社会生活渐行渐远,宪法沦为一部在现实中最不重要的法。宪法学理论也成了不切实际的空谈和政治口号,因而长期以来在部门法学中“含金量”最低。然而,中国社会却存在着大量的宪政问题。事实上,正是由于我们目前缺乏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宪法问题日积月累、越来越多。和一般法律一样,宪法并非一堆抽象的原则和规定;只有落实到政治实践之中,才能真正实现宪法政治,也就是宪政。
在第一讲,让我们首先看看哪些是我们应该关注的宪政问题。其实只要你稍稍留意,无论在中国还是外国,宪政问题都是无所不在的。不过虽然宪政问题五花八门,几乎覆盖了人类生活的所有领域,但是大致可以归为个人权利和政府权力结构两大类。个人权利进一步分为自由权和平等权,政府权力结构则分为政党与选举体制、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以及政府内部分权结构。由于中国农村问题涵盖了几乎所有方面的宪政问题,我们在进入各分支之前,先看看中国农村涉及哪些宪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