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方哲学不仅是一个时间性的概念,它包含着一百多年来西方各国(以英、美、德、法等国为主)众多的思想、观点、理论、流派。黑格尔说得好,哲学史不是哲学理论与观点的简单堆砌。西方哲学的现代历程也是如此。我们有必要把现代西方哲学这一学科的研究对象加以分类。应该看到,国内外对现代西方哲学内容的分类是多种多样的。分类依据的标准不同,这门学科的结构也就不同。我们兹对这些标准一一评论,以决定我们的取舍。
第一,按地域分,现代西方哲学可分为英美哲学与欧陆哲学。地域标准的好处是突出了现代哲学与近代哲学之间的联系,即突出了近代英国经验论与大陆唯理论分别对现代英美哲学和欧陆哲学的影响。众所周知,现代英美哲学的主流——分析哲学与英国经验论有直接的承袭关系,而现代欧陆哲学的现象学运动(包括存在主义)则受从笛卡儿到康德、黑格尔的法国和德国哲学前辈们的影响。在五六十年代,分析哲学与存在主义之间的壁垒已到了以邻为壑的程度,似乎在西方哲学界中形成了两大“地域集团”。但实际上,不管是分析哲学还是现象学运动的起源、内涵和影响,都不局限于地域。分析哲学的三个主要创始人除罗素为英国人,弗雷格是德国人,维特根斯坦是奥地利人,分析哲学的最早学派——逻辑实证主义是在德语国家产生的。同样,胡塞尔早期也受到经验主义的影响,现象学运动在英语国家的传播也非常广泛。至于70年代以后,英美和欧陆哲学的交流和对话更加广泛和频繁。地域标准的局限性在于,它不能反映出西方各国哲学家对各种哲学流派的全面参与,按此标准写出来的西方哲学史将只是国别哲学的堆砌。
第二,按阶段分,现代分析哲学可分为四个阶段:19世纪后期,本世纪初到二次大战前,二次大战后以及70年代后。阶段性标准的优点是突出了社会文化环境对哲学的影响,基本上反映了现代西方哲学发展变化的趋势。19世纪后期是西方哲学的危机时期,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崩溃,自然科学的挑战以及这一时期哲学家对哲学传统的激烈批评,都使哲学面临着深刻的危机,于是才有本世纪初的“哲学革命”时期,产生出两大新的哲学运动:分析哲学和现象学。但这两大派别都未能实现“革命”的目标,相反却陷入深刻的理论危机。在后来的发展阶段,这些哲学走出纯理论、纯思辨的象牙塔,面向社会,面向生活,面向日常语言,对传统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进行了猛烈的冲击。70年代以后的各种新的流派延续着批评传统的方向,但更多地采取了“跨文化”的批评,而不是“反文化”的形式。一些重大的社会历史事件,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和1968年的“五月风暴”,对哲学思想的转折和走向具有划时代的作用。把现代西方哲学划分为四个阶段,有利于对各个阶段的思想特征和时代背景做出合理的分析和解释。但也要看到,阶段性的区分也有不足之处,它不利于解释一些始终在起作用的哲学思潮在各个阶段的连续性。比如,在第二阶段发生的现象学运动在第三阶段发展为存在主义,在第四阶段还表现为解释学;再如,第二阶段的逻辑分析哲学与第三阶段的日常语言哲学有一脉相承的关系,它还与第一阶段产生的实用主义相结合,形成有美国特色的逻辑经验主义。这些理论之间的连续性和承袭关系,用阶段性的标准是难以衡量和解释的。
第三,按本质特征分,现代西方哲学可分为唯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两大阵营,以及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的对立。本质标准的优点是突出了现代哲学与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的关系。一般来说,现代西方哲学中的唯科学主义自认为是自然科学的同盟军,而人本主义与人文学科、社会科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唯科学主义是以科学理性为标准的一种特殊的理性主义,而现代人本主义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非理性甚至反理性的倾向。但这些只是一个大致的分别,任何一种本质都来自笼统的概括,都不足以囊括一切现象。按照本质标准所做出的唯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区分,也不是周延的。有一种流行的说法,认为现代英美哲学是唯科学主义,现代欧陆哲学是人本主义。这就混淆了两种不同的区分,把不周延的区分变成了周延的区分,也不符合实际。事实上,现代英美哲学中只有逻辑实证主义才算得上唯科学主义,日常语言分析哲学是自觉地抵制唯科学主义的;即使英美科学哲学中,也有非理性主义因素。另一方面,欧陆哲学也不全都是人本主义,其中也有反人本主义的立场。并且,很多欧陆哲学家在唯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之间也没有采取“非此即彼”的立场,而是力图解释适合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统一原则。
第四,按流派分,现代西方哲学的主要流派计有:新托马斯主义(新经院哲学)、新黑格尔主义、新康德主义、意志主义、生命哲学、实用主义、分析哲学(包括逻辑原子主义、逻辑实证主义、日常语言分析哲学等),以及现象学、存在主义、社会批评理论、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解释学等。流派特征比本质特征更宽泛、更有弹性,因而有更大的适用性。大多数西方哲学教科书都采用这一标准来对内容进行分类。但也要看到按流派进行的区分也不是周延的,并不是每一个哲学家,每一种哲学理论观点都可以归属于一个流派。流派只是倾向,不能概括一个哲学家的全部观点,甚至不能概括他的主要观点。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现代哲学家很有个性的自觉,比如海德格尔说他不是存在主义者,福柯说他不是结构主义者,维特根斯坦也不愿与任何一个派别为伍。他们不愿让自己的思想被贴上派别的标签,正是为了突出自己思想的特殊性。
最后,按研究对象分,现代西方哲学又可分为语言哲学、科学哲学、政治哲学、社会哲学、生命哲学、心理(或心灵)哲学、存在哲学、道德哲学、艺术哲学,其余诸如经济、法律、历史、文学、教育、女性主义等等学科或领域,也都有各自的特殊哲学。对象标准的优点是突出哲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现代西方哲学的一大特色是它的跨学科性。哲学以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为具体对象,进行“元”(meta)理论的研究。所谓“元”者,指研究对象的二阶关系,如科学的科学、方法的方法、言谈的言谈、语言的语言。作为元理论的哲学虽然以某一学科或领域为对象,但其原则、方法和结论却不局限于它所研究的对象,而具有更大的普遍意义。比如,语言哲学在分析哲学中的地位相当于本体论和认识论在传统哲学中的地位,科学哲学在很多方面也取代了传统认识论的地位。存在哲学和生命哲学也是有本体论和认识论意义的普遍理论。但哲学的另外一些“元理论”并不具有普遍意义,是名副其实的“分支哲学”,如经济哲学、法哲学、文学批评理论、教育哲学、体育哲学、女性哲学等。以对象为分类标准,给予哲学以“philosophy of x”这样的形式,其中x可以是任何对象,但却不能告诉人们,哪些“元理论”深入到了哲学的核心和基础,哪些达不到这一步。而且,按研究对象做出的区分不利于反映一个哲学家或流派的全貌。如逻辑经验主义既是科学哲学,也是语言哲学,还是心灵哲学,并且这些类别的哲学互有联系,如果把这一流派的思想分派到这三类哲学之中,则它的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就会被它所处理的对象分割开来。要言之,哲学家的研究对象多是全方位的,把他们的思想分派到按对象划分出来的各部门中,难免使人有支离重复之感。
上述五个标准各有长短,没有一个标准是绝对完善的,没有一种区分是周延的。我们对待这些标准和区分的态度是兼收并蓄,广采博取,取长补短。本书凡十章,基本按时间顺序排列,第一、二章叙述第一阶段的哲学,第三、四章写第二阶段,第五、六、七章写第三阶段,第八、九、十章介绍第四阶段的哲学。其中,第三、七、八三章专门介绍分析哲学,第二章不分地域,其余六章都与欧陆哲学有关。除第一、二、八章以外,每一章介绍一个流派,第三章写逻辑分析哲学,第四章写现象学,第五章介绍存在主义,第六章介绍社会批判理论,第七章介绍日常语言分析哲学,第九、十章分别介绍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第一、二两章也是介绍流派,只是不只介绍一个流派。第八章以研究对象为标准,把近期英美哲学分为语言哲学、科学哲学和政治哲学三支加以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