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三节 逻辑简史

逻辑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从产生到今天,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古代的中国、印度和希腊是逻辑学的三大源头。三大逻辑是在自己民族的文化背景下,用自己民族的语言和表达方式,向后人阐释各自的逻辑体系,从而形成了三个不同的逻辑传统。

一、以古希腊逻辑为先河的传统逻辑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前322)是古希腊逻辑学的创始人。他在继承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演绎逻辑系统,被后人尊称为“西方逻辑之父”。亚里士多德的主要逻辑著作包括:《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辩篇》和《辩谬篇》。后人把这些逻辑专著收集在一起,合称《工具论》。在这些著作中,他分别论述了有关概念、判断、推理、论证、论辩的方法以及如何驳斥诡辩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他关于三段论的理论,至今我们仍在研用。另外,在其哲学著作《形而上学》一书中,他还系统地论述了矛盾律、排中律,同时也涉及同一律。正是由于亚里士多德的卓越贡献,才奠定了传统逻辑学发展的坚实基础。

继亚里士多德之后,古希腊斯多葛学派研究了假言命题、选言命题、联言命题以及由它们所组成的推理形式,并提出了相应的推理规则。欧洲中世纪对逻辑学的发展虽没有多大的建树,但出版了一些较有影响的逻辑教科书,如西班牙学者彼得的《逻辑大全》等。

17世纪,随着实验自然科学的兴起和发展,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研究了科学归纳法问题。他在《新工具》一书中,提出了科学归纳的“三表法”,即“存在和具有表”、“差异表”、“程度表”,进而奠定了归纳逻辑的基础。19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穆勒(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在《逻辑体系》(我国近代学者严复译为《穆勒名学》)中,把培根的“三表法”进一步发展为科学归纳的五种方法:求同法、求异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共变法和剩余法。至此,由古希腊的演绎逻辑与近代的归纳逻辑构成了今天称为“传统逻辑”的基本框架。

二、中国古代逻辑——名辩学

我国古代无“逻辑”之名,只有“形名”或“辩”之称。 【1】 因此,我国古代逻辑思想也大都体现在“名”和“辩”上。名家的公孙龙、后期墨家和儒家的荀子是我国先秦名家、墨家和儒家中对“名”和“辩”的学说论述最详、思想最深、贡献最大的代表。在先秦史上,他们对“名”和“辩”提出了最为丰富的思想理论体系和学说体系。《公孙龙子·名实论》、《墨经·小取》和《荀子·正名》三篇反映了他们三家的名辩学说和理论体系。

在《名实论》《正名》篇里,公孙龙和荀子都提出了关于概念之“名”必须具有自身确定性的逻辑正名原则和正名中必须遵守的同一律和矛盾律的原则。特别是《墨经》的《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等六篇逻辑专文,集中体现了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墨子和前、后期墨家在当时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下,用自己的语言和表达方式论述了“辩”的对象、范围和性质,提出了“名”、“辞”、“说”等基本思维形式,总结了“譬”、“侔”、“援”、“推”等具体论式,制定了具体的规则,独创了以类同为依据的“类比”推类理论,并发展成为一个完整的理论形态,代表了我国古代逻辑的最高水平。

三、印度古代逻辑——因明学

尽管学界有人称“因明”为佛家逻辑,但由于约定俗成,人们都将“因明”或“因明学”指定为印度逻辑。“因”是指原因、理由、根据,“明”是指智慧和知识,合称即是研究论证、推理及其依据的学说。

因明在古代印度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古因明与新因明。古因明与新因明的主要区别体现在逻辑推理上。古因明的推理是五支作法,而新因明是三支作法。新因明的三支作法是指,推理形式由三个部分(三支)组成,即宗(论题)、因(理由)、喻(例证)。新因明的代表人物是5世纪的陈那和他的弟子商羯罗王,代表作是陈那的《正理门论》和商羯罗王用以解释《正理门论》的《入正理门论》,代表了印度逻辑发展的最高水平。

四、现代逻辑的兴起与发展

现代逻辑是在亚里士多德创立的传统逻辑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现代逻辑,有的学者称之为“数理逻辑”。

17世纪末,德国数学家、哲学家、逻辑学家莱布尼兹(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 1646—1716)提出了两种思想,一种是用数学演算的方法处理演绎逻辑;另一种是在自然语言之外,创立一种适合于演算的“通用语言”。这两种思想为数理逻辑的诞生奠定了思想基础。虽然莱布尼兹的理想没有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得以实现,但后人仍然公认他是数理逻辑的创始人。

莱布尼兹之后,英国数学家、逻辑学家布尔(George Bool, 1815—1864)于1847年建立了“逻辑代数”。这是数理逻辑的早期形式,它标志着莱布尼兹关于数理逻辑的思想已经初步成为现实。

19世纪末20世纪初,另一位德国数学家、哲学家、逻辑学家弗雷格(Gottlob Frege, 1848—1925)模仿数学的方法,首次把传统逻辑符号化,并形成一种结构清楚的逻辑演算系统。由于贡献突出,弗雷格被称为“现代逻辑之父”。

此后,经过许多杰出的逻辑学家,如皮亚诺(Giuseppe Peano, 1858—1932)、罗素(Bertrand Russell, 1872—1970)和怀特海(Alfred Whitehead, 1861—1947)等人的不懈努力,直至1930年,哥德尔(Kurt Godel, 1906—1978)证明一阶谓词演算的完全性,数理逻辑才算真正创立,标志着现代逻辑的诞生。

数理逻辑的基础部分,就是我们常说的两个演算,即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以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为基础的现代逻辑已经发展出各种各样的分支,其前沿研究领域有语言逻辑、哲学逻辑、计算机与人工智能逻辑以及认知逻辑等。 FdsY7wz+n8TM9yRxGDRkstToLabH2m746BrnSFawVCOJDMIoN9NYOHOyCbVPFl6F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