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是一个既需要灵感又需要才气的行业,好的广告更需要不断地发现和探索。在广告业,从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经典和现成的结论,每一个好广告都是通过不断的尝试与更改而诞生的。
然而,现今许多企业对产品广告总是存在急功近利的心理,一旦产品推陈出新,恨不得立马展开铺天盖地的游击式广告,这种推广产品的方式其实对企业来说存在很大的风险。
史玉柱在谈及自己是如何做产品与营销时,曾说:“从游戏公司成立到美国纽交所挂牌,用了三年。做《征途》的秘诀在哪儿?为什么我们很快就找到收费的那个点了呢?其实都是靠心血熬出来的,只要你路子对了之后,你就不断地浇灌心血。”
在史玉柱的眼中,任何好的广告都是改出来的。他说:“其实,也没有哪一个广告,我那么想了,我组织那么做了,就一次成功了。我第一次就成功的广告极少,不能说没有,绝对极少。”
史玉柱还强调:“试销就很重要,不要怕因为试销耽误3个月,耽误6个月,不要怕,因为它让你少犯错误,它会让公司更安全。所以我们一个新广告出来,即使我们销售已经都在全国推开了,销量比较稳定了,我们每修改一个广告还是要拿到很多城市里面去做测试,跟踪3到6个月,看效果。如果通过终端消费者的调查,发现没有效,我们还是要把它否定掉。凡是我自己组织拍的广告,一次性就过这种极少,都是经过一两轮修改。第二轮成功的相对就比较多了,因为有一线的资料,有消费者的反馈去调整。”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蹴而就的事情,任何好的广告也都是在不断地实验与磨砺之后,才得以提炼出来的,它是在生活与实践中长期积累的结果。
当然,也有不少企业认为,一旦广告投放到市场中去,想要更改可能对产品产生不好的影响,其实不然。正如史玉柱所说的那样:“广告不要怕改,除了电视广告语尽量不要变之外,发现错误就改,发现不好的就改,尤其是在试销的时候。但是一定保证往好里改,别往坏的方向改。”
任何广告都要集中长力打歼灭仗,因为从试销到正式上市这段时间,是一个漫长却关键的过程。营销者若真的想要让产品走到自己的目标消费群中间去,那么每个营销者都要试着去多接触消费者,了解消费者,通过观察他们的言行,发现自己产品的问题,从而去优化自己的营销与广告方案。
另外,商品的畅销与否,虽然离不开广告的渲染,但是与产品质量的高低却有直接的关系,因为任何时候,广告与产品质量都是相辅相成的。所以,广告在不断追求效果的过程中,也要随着产品样式的更改,作出相应的改动。
日本资生堂化妆品公司在全球做资生堂的广告之前,将以前按照商标陈列出售的老传统改为按颜色陈列。为什么?因为资生堂的营销人员发现,不同的国家对于产品的颜色的定义理解均不同。例如,中国人喜欢红色,因为红色象征热情、喜庆、绚丽和幸福。而美国人则认为红色是令人讨厌的颜色,理由是红色在交通上表示停止,在商业账面上,红色被称作“赤字”,红色还表示人们发怒的脸色等。在色彩上,许多民族都有自己的偏好和禁忌。
资生堂根据不同地区的习俗,制定出了不同化妆品的包装颜色。而按照颜色的不同,又对在不同国家投放的广告作出了更改,这样一来,资生堂的产品在售往不同地区后,大受欢迎。
实际上,了解和掌握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风俗习惯、审美观念、色彩爱好等,对于广告宣传十分重要。因此,很多有心的广告专家应及时掌握这些信息及商品的流行趋势,以便不断改变产品及包装花色品种,做到知己知彼,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
总之,好的广告是能够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它是在不断地重复与创新的过程中被认定的精华所在。通过不断的修改,将不利于推销产品的东西都摒除掉,这样才能真正产生势如破竹的力量。
在广告营销中,我们一般会用“爱屋及乌”这个词来形容明星广告产生的作用。不少企业利用民众的“偶像情结”来制作广告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借助明星的光环效应,从而让产品的关注度提高。这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然而,在我们从飞人乔丹代言耐克等成功案例中感受明星效应带给广告神奇功效的同时,也应看到有更多的明星广告不但没有收到良好的经济效果,还产生了负面的社会影响,甚至对产品本身也造成了不良影响。
作为成功企业家的史玉柱曾经多次强调代言没有用,他说:“在广告界,我一直有个观点,找明星代言,除了浪费钱其实没啥好处。你看现在用明星的,有的企业他产品销得也不错,但是我就敢说,他把明星广告去掉,它的销量一点也不会少。你如果用一个明星,消费者看完之后都不知道这是谁花钱播的,因为他的注意力不在那个地方。”
史玉柱认为,明星代言的现象是取决于一些所谓的广告理论,而那些理论其实是几十年前美国那些大的广告公司自己编的,目的是为了让厂商多花钱。史玉柱研究过很多产品,他认为,至少现在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用明星能增加销量。
史玉柱的理由是消费者是反感看电视广告的,凡是他在盯着电视看一个广告的时候,他内心本来就是烦的,因为他并不欣赏广告。一旦广告中出现一个他喜欢的人,他只顾着看那个人了,你宣传什么产品他根本就不知道。
在名人广告中,名人与企业的品牌本身就是一个共生的关系。两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的,一方面有了损失,那么必然会给另一方面也带来损失。比如,如果消费者心目中对你这个品牌已经有了一个代言人的预期,但是企业推出的广告却与消费者心中的那个预期不符,那么消费者就会产生排斥心理。
著名财经作家金错刀在评论明星广告代言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时曾经说过:“过剩时代的悲歌:明星的尖叫永远比不上发自用户自己的尖叫。”宁夏某品牌营销总监也评论说:“不能绝对化地讲‘明星代言无效’,关键是选用的明星在目标消费群体中的认知是否与代言的品牌、产品定位契合。”
由此看来,无论一个企业究竟有多么财大气粗,有多么想花钱去请明星拍广告,如果产品本身没有一点吸引力,那么同样也不会引起消费者青睐。可能企业在初期投资明星广告的时候会吸引大量消费者的关注,但是对于产品以后的长期发展来说,是起不到任何效用的。
国内著名的药品生产大厂哈药六厂在推出“新盖中盖高钙片”的时候,一开始便找到了一位国内一线明星和一位一线主持人做代言,尽管刚开始的时候,“盖中盖”一经推出,立刻成为杀入市场的“黑马”,然而好景不长,最终“盖中盖”因为产品自身问题被消费者告上了法庭。
据当时将“盖中盖”告上法庭的消费者说,她曾经多次从电视上看到“盖中盖”的广告,而且听到这些一线代言明星等人对“盖中盖”的不断赞美,因此心中形成了“盖中盖是预防和治疗儿童缺钙症的补钙佳药”的印象,而且也认为有明星代言,应该效果也是不错的。然而等到自己真正购买服用以后,产品却并没有意料中的疗效。后来经过旁人提醒才发现“盖中盖”口服液外包装上的批号显示它并非药品或保健品,而仅仅是一种营养食品,于是这才感觉自己上当了。
名人广告爆发了信誉危机,这样的事情对企业、对名人的影响只能是负面的,是一个双输的结果。实际上,如果产品本身没有合理的质量体系,即便有国际巨星来为之推广,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
每一个营销人员都应该明白,在消费者心中始终且唯一关心的永远都是消费品本身,而非那些围绕在消费品周围,为了烘托其效果而作出的大肆渲染。毕竟消费者的眼睛是雪亮的,产品能不能受用,能不能受到青睐,产品本身才是关键。
史玉柱曾经说过:“我觉得,明星代言的现象,是取决于一些所谓的广告理论。广告有很多理论,但是那些理论其实是为了让厂商多花钱。”总之,每一个企业都应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明星广告,在投资广告的时候,多想一想,明星究竟对自己的品牌推广意义有多大,这个明星是否适合为自己的品牌代言,这样才不会多花冤枉钱投资在无用的广告宣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