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际有机农业发展和有机农产品生产的法规与管理体系主要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联合国层次,二是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层次以及第三个层次———国家层次。
联合国层次的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标准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是《食品法典》的一部分,目前尚属于建议性的标准。《食品法典》的标准结构、体系和内容等基本上参考了欧盟有机农业的标准EU2092/91以及国际有机农业联盟(IFOAM)的《基本标准》。具体内容包括定义、种子和种苗、过渡期、化学品使用、平行生产、收获、贸易和内部质量控制等内容。此外,标准还对有机农产品的检查、认证和认可体系作了比较具体的说明。
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organicagriculturemovement,简称IFOAM)的基本标准属于非政府组织指定的有机农业标准,尽管它属于非政府标准,但是其影响却非常大,甚至超过国家标准。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成立于1972年,包含世界上100多个国家700多个会员组织。它的优势在于网络了国际上从事有机农业生产、加工和研究的各类组织和个人,其制定的标准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代表性。因此,许多国家在制定有机农业标准时参考IFOAM的基本标准,甚至FAO在制定标准时也专门邀请了IFOAM专家参与制定。IFOAM的基本标准每两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进行修改。该基本标准包括了植物生产、动物生产以及加工的各类环节。
国家层次的有机农业标准以欧盟、美国、日本为代表,目前已经制定完成且生效的是欧盟1991年6月制定的有机农业条例EU2092/91及其修改条款。该条款对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贸易、检查、认证以及物品使用等全过程进行了具体规定,共分16条和6个附则。1991年制定时,标准只包括植物生产的内容,1998年补充了动物标准。欧盟标准适用于其成员国的所有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贸易。也就是说,所有进口到欧盟的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应该符合欧盟的有机农业标准。因此,欧盟标准制定完成后,对世界其他国家的有机农产品生产、管理特别是贸易产生巨大的影响。以欧盟标准为范本,美国和日本也加紧了标准制定。1990年,美国颁布了《有机农产品生产法案》,并成立了国际有机农业标准委员会(NOSB),由美国农业部农业市场服务司归口管理。1997年(NOSB)完成了标准的第一稿,第二稿于2000年3月份推出。美国的有机标准基本上与欧盟的类似,区别在于美国的标准把检查、认证等系统完整的列入。美国有机农业的正式标准于2000年12月20日颁布,2001年4月21日开始试行,2002年10月21日正式执行。日本2000年4月推出了有机农业标准,具体内容与欧盟标准95%以上是相似的。该标准于2001年4月正式执行。近年来。我国有机农产品的生产也在快速发展。全国各地通过发展有机农产品的生产,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了促进有机农产品和生态农业的健康发展,满足国内生产加工、贸易、科研等的需要,从1998年开始,中国农业大学就开始研究、追踪和编译国际有关有机农业的标准和法规体系,并随时根据有关标准、法规对中国有机标准进行修订。
有机产品最重要的进口市场是欧盟、美国和日本,因此,这些国家的标准在全球贸易和其他地区标准的发展中有重要的影响。通过对这些国家有机标准的比较,旨在介绍当客户要求进行欧盟、美国、日本和中国标准的多重认证时,客户应该了解各个国家标准的不同,在申请多重认证时应该注意各国标准要求的不同点(表1-2)。
表1-2美国、欧盟、日本和中国有机标准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