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区域赛上的成绩和国内排名足以使我获得顶尖大学游泳队的关注,另外,我的各门课程都得了A,还一直待在尖子班,被大学录取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即便如此,我还是努力准备入学申请,写了一篇专业性很强的论文,讲述自己对水的坚持与热爱,甚至还加上了一张在水下拍摄的照片。照片上,碧绿的水让我的笑容有些失真。不久,教练们纷纷给我打来电话,在坐着免费飞机参加全国范围招生的过程中,我很快尝到了大学生活的滋味。
我首先想到的是密歇根大学,这是一所顶尖大学,游泳队有一段富有传奇色彩的历史。当时带队的是我最喜欢的游泳教练——人气超高、才华横溢的乔恩·乌班切克(Joen Urbanchek),2004年和2008年美国奥运游泳队的教练。作为本地人,我有很深的“沃尔弗林(Wolverine,密歇根州人的别名)”情结:我的父母、表兄弟、姑姑、舅舅都上过密歇根大学,我们全家人身上都流着黄色和蓝色的血液(密歇根大学校徽由蓝、黄两色组成)。
不过,目前为止,我们家族就读于密歇根大学的人中,最有名的是外公理查德·斯宾德(Richard Spindle)。20世纪20年代末,在马特·曼(Matt Mann)教练的指导下,外公曾率领密歇根大学游泳队多次赢得了十大联盟赛(Big Ten Conference)冠军,获得了无数次个人胜利。马特·曼教练令人尊敬,当时他曾指出“这届(1926—1927年)美国密歇根大学游泳队是有史以来所有大学里最伟大的团队”。外公在那个赛季表现得非常出色,创下了150码仰泳的全国纪录。这一壮举使他有望与当时最有名的游泳运动员约翰尼·韦斯默勒(Johnny Weissmuller,后来他在荧幕上获得了“泰山”的美名)一起参加在阿姆斯特丹举办的1928年夏季奥运会。遗憾的是,外公功亏一篑,在预选赛时只得了第四名,以一个名次之差丢掉了奥运“入场券”。不过,他仍然是当时伟大的游泳运动员之一,是一个真正的传奇。1929年,大四那年,他以密歇根大学游泳队队长的身份告别了他的职业生涯。
安阿伯(Ann Arbor)校区的马特·曼游泳馆是一个世界级的场馆,游泳馆的走廊上装饰着很多游泳队的照片,较早的甚至可以追溯到我外公那个时代。如果仔细观察1929年以来的照片,撇开老照片固有的棕褐色调和当时流行的无袖羊毛紧身衣,不难发现我和外公非常相像。不幸的是,外公去世多年后我才出生,在我母亲上大学时,外公被遗传易感性心脏病夺去了生命,去世时才54岁。但是,尽管他从来没有见过我这个与他同名的外孙,但我今天的成绩还是受到了他很大的影响。虽然我只能从母亲的回忆中了解他,但是显然,我们有很多相通的东西,包括最明显的对水的热爱、充满竞争力的激情,还有对健身的热情。
外公英年早逝,出于对他的爱,妈妈让我以他的名字为名,并把他所热爱的事业灌输到我的生命里。这就是为什么在决定命运的那一天,她把还是婴儿的我扔进了泳池里。她之所以如此坚定不移地支持我的游泳梦想,想必这也是一个很大的因素。我经常开玩笑说,我是理查德·斯宾德的转世化身。但在许多方面,这可不仅仅是一句玩笑话。我觉得我和外公在精神上相通,我相信,我来到人世就是为了继续发扬他的遗志,完成他未竟的事业。
大学毕业时,妈妈把那些游泳队照片裱上了相框,送给了我。这些照片就摆在我的办公桌上。数年后,我过生日时,妈妈把外公获得的密歇根大学优秀运动员的毯子给了我,那是一条深蓝色的羊毛毯子,带有一个加粗的黄色的“M”,上面还用优雅的草书绣着外公的名字。直到今天,这条毯子还铺在我的床上。这些礼物每天都在提醒我:我从哪里来,我是谁。它们就像护身符一样,指引我作出了改变我生命轨迹的决定。
40岁生日前夕,我差点因为爬楼梯昏过去,当时外公的形象便浮现在了我的脑海里。我不希望,也不能像他那样死去。外公曾走过非常可怕的歪路,我知道在我的生命里,我要以某种方式纠正它——这是我的使命。因为我的外公理查德·斯宾德,我决定让我的身体更加健康和强壮。
现在,回到我的密歇根大学招生之旅。抵达密歇根大学时,正好赶上星期五晚上的一场对抗赛,我有些怯场,静静地坐在看台上看游泳队进行比赛,赛前,游泳运动员逐一走上前介绍自己。我有些苦恼地意识到了自己还不成熟的社交能力:我的发言都是被逼出来的,和他们也没有眼神交流。远离了柯尔游泳俱乐部的朋友,我感觉自己又成了一个非常不容易适应新环境的人。我爱游泳,一直避免与他人、特别是陌生人进行交流。其他同龄人似乎很放得开,这也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当时我还没有意识到,很快我就会找到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虽然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比赛结束后,我慢吞吞地拖着脚步来到当地一幢房子里参加游泳运动员的聚会。队伍赢得了比赛,大家非常兴奋。还没脱掉外套,一大塑料杯啤酒就倒在了我的脸上,那是我年轻时第一次被泼啤酒——拜布鲁斯·金博尔(Bruce Kimball)所赐。
布鲁斯是密歇根州的顶级跳水运动员,刚刚在1984年奥运会上赢得一枚10米跳台银牌,大家称他为 “东山再起的小伙子”:三年前,布鲁斯被一个醉酒的司机撞倒,脸上的骨头被压裂、腿被撞断、肝脏被撕裂、脾脏也被迫摘除。他脸上的伤疤非常形象地反映了当时的惨状。每个人都知道布鲁斯,他的故事是个传奇。而现在,他递给我一杯啤酒,我人生中第一杯啤酒。
“干杯!”布鲁斯叫着。他的队友也跟着起哄:“干杯!干了!一口闷!”
虽然我不是跳水运动员,但也很崇拜布鲁斯,他克服了伤病,取得了伟大的成绩,这让我折服。所以尽管对这杯充满怪味的啤酒没什么好感,但我不能让他失望。我总是以自己滴酒不沾的本性为傲,对虚度周末的同学也会妄下判断。但是,这次不一样,一个真正的体育界传奇人物鼓励我喝一杯。我荣幸之至,接过这一大杯酒,一饮而尽,第一次喝啤酒的经历还算不错。
我的肚子鼓了起来,我紧了紧腰带,试图收腹。但片刻后,我的肚子就舒服了。接下来的感觉彻底改变了我人生的方向,我觉得脑袋一热,接着一股浓浓的暖流开始顺着血管四处扩散,仿佛一条最柔软的毯子突然罩在了我的身上。心跳的一刹那,恐惧、怨恨、不安、孤独等所有情感突然消失,我顿时觉得非常舒适、非常有归属感。
我唯一的想法是,我想再喝点,立刻再喝点。趁着还清醒,在密歇根大学游泳队员的喜悦的感染下,6罐啤酒被我喝了大半。而且,我越喝感觉就越好。平生第一次,我参加了我认为肯定正常的社交活动,走进人群,不由自主地与人谈话,看着别人的眼睛,开着玩笑,和女孩打情骂俏,自我感觉非常好。我发现自己有些手舞足蹈,甚至有点滑稽。诚然,我找到了自己的答案。难道真的这样简单吗?
刚开始的感觉表明,确实就是这么简单。一个小时后,布鲁斯·金博尔已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又在一起喝了一些啤酒,我崇拜地看着他,这位了不起的体育传奇让我见识了对我来说最棒的聚会。他端着满满一杯啤酒,从位置上腾空,然后屈膝,头向后仰,完成了一个完美的后空翻。落地时,他的双脚站得很稳,几乎没有摇晃——满满的酒杯里没有一滴啤酒溅出来。不管他有什么本事,我也想有。
但布鲁斯之后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创造令人赞叹的成功故事。三年后,就在1988年美国奥运跳水选拔赛前两周,他以近145公里的时速把车扎进了一群青少年里,造成两名男生死亡,4人受伤。他当时喝醉了,后来被判处17年徒刑,并最终服刑5年。
当然,我预见不到这个结局,也预见不到那天晚上播下的种子会怎样改变我的生活。那一夜,我想到的只有迅速模糊的视力和不断迸发的狂喜。我当时欣喜若狂,不只是因为成功融入一群陌生人当中,并让女生为我倾倒,更是因为找到了一种摆脱所有麻烦的方法。我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什么时候能再这么做一次?
我回到位于贝塞斯达(Bethesda)的家,脑子里一直在想:什么时候可以参加下一次招生之旅?接下来的几个月,我在东海岸的各个学校重复着“冒险经历”:我在普林斯顿大学厮混过,参观了著名的餐饮俱乐部,与学术精英们一起品尝了伏特加。之后,又来到普罗维登斯,在那里,我参加了布朗大学组织的最棒的室内聚会,吃了蛤蜊和牡蛎,喝了无数杯啤酒。相较于享受欢乐时光,上课、了解每个学校提供的课程及评估游泳课程都退居二线。
然后,我去了哈佛,显然,哈佛是我的首选,是我梦想中的学校。在剑桥市的哈佛—耶鲁周末活动上,我和哈佛的游泳健将们一起踢触身式橄榄球,对着成桶的啤酒狂饮似乎锻炼了我的眼手协调能力,我的头嗡嗡作响。接着去看了哈佛—耶鲁橄榄球赛,在那里,我品尝了平生第一杯波本威士忌,它从一个优雅的刻有字母的银瓶子里倾倒出来,温暖了我的身子。中场休息时,我和戴夫·伯科夫(Dave Berkoff)、杰夫·佩尔蒂埃(Jeff Peltier)等游泳好手离开了哈佛体育场,一头扎进附近的布洛杰特游泳馆——这是哈佛大学一流的游泳馆。整个场馆空无一人,完完全全属于我们三人和我们带来的12罐啤酒。我们穿上泳裤,爬到10米跳台上,轮流灌着啤酒,然后醉醺醺地跃入水中,享受着即兴入水的快乐。不久,游泳队里的其他人和来访的新人也来了,他们推来一辆购物车,车里有一个刚灌满啤酒的小桶,在游泳池边,我们开始了一场“啤酒水球”的游戏。在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整个游泳馆都成了我们的,我们醉醺醺地玩着“啤酒水球”,非常欢乐。
我已经烂醉如泥了,却不得不洗澡,穿好衣服,前往当地一家餐厅,与教练乔·伯纳尔(Joe Bernal)见面。虽努力保持清醒,但在整个晚餐会谈中,我依然口齿不清,语无伦次,不断重复我的问题,不停地说话,努力忍着打瞌睡的念头,十分难为情。这次会面的记忆已经非常模糊了,但我清楚地知道,我搞砸了,到哈佛上学也告吹了。显然,伯纳尔教练看得出来我是块“好料”。但我对自己的表现非常失望。我这么努力,取得了这样优秀的成绩,我怎么会如此行事,浪费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呢?这不是我!然而,这就是我的所作所为。这是我喝酒生涯中遇到的第一个障碍。
离开剑桥市之前,我走到伯纳尔教练面前,非常谦卑地鼓起勇气说:“首先,我要为那天晚上的事道歉,那是不可原谅的。”我一边说,一边试图看着教练的眼睛。
“道什么歉?”他有些茫然地看着我。
难道我躲过一劫了吗?或者,他根本没放在心上?我决定不再自找麻烦,不再提此事。“我只是想让您知道我是多么想去哈佛,如果有幸,我一定会来。绝对会来!”
“太好了,里奇,这才是我喜欢听的。不过这件事是由招生老师决定的,但我们很高兴你能来,我会联系你的。”
当申请季结束,申请结果尘埃落定时,我申请的每一所大学都愿意接收我:普林斯顿大学、阿默斯特学院、密歇根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朗大学、斯坦福大学。是的,还有哈佛大学!八所全中,非常完美。事实上,我是兰登男校里唯一一个同时被哈佛和普林斯顿大学选中的学生。未来确实一片光明。我要去哈佛,就像我向汤姆·韦尔丹保证的一样(他是我8岁那年非常崇拜的游泳运动员)。
但我有种挥之不去的不安感。1985年4月底,我在认真阅读最新一期《游泳世界》杂志时看到了封面上一张斯坦福大学游泳队的照片——他们站在1985年美国大学体育总会(National Collegiate Athletic Association,简称NCAA)第一分区锦标赛的最高领奖台上,带着灿烂的笑容,骄傲的拳头高高举起,一起庆祝着胜利。我忍不住好奇,在神秘的加州和那些家伙一起游泳会是什么感觉?我无法摆脱这个想法,也无法想象这会变成现实。我是个优秀的游泳运动员,但毫无疑问,我距离“伟大”二字还差很远。所以我耸耸肩,把它当作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关了灯,准备睡觉。但我睡不着。
第二天,我把恐惧、怀疑和不安全感统统抛到一边,拿起电话呼叫信息台,拿到了斯坦福大学著名教练斯基普·肯尼(Skip Kenney)办公室的电话号码。我紧张地拨出了电话,额头上沁出了汗珠。这时,电话另一端有人拿起了话筒。
“斯坦福大学游泳队,纳普教练。”特德·纳普(Ted Knapp)是斯坦福大学一位年轻的助理教练,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也是当时不错的游泳健将。我向他做了自我介绍,描述了我对斯坦福大学的兴趣、我已经接到了这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以及我的游泳生涯。
“我不确定我的速度是不是够快,你们有这么多优秀的人才。如果我在浪费您的时间,您直说就是。”我觉得失望在所难免,先作好了准备。
“一点也不,里奇,你什么时候可以来参观一下呢?”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永远忘不了第一次看到斯坦福大学里的棕榈大道时的情景——宽广的道路两旁种着棕榈树,非常漂亮,路的尽头是斯坦福广场的西班牙砂岩。远处,落在帕洛阿尔托山的太阳发出耀眼的余晖,照在斯坦福大学教堂的黄色浮雕上,整个教堂闪闪发光。我立刻决定不去哈佛了。
“现在是春假,所以校园里相当安静,”纳普在电话里告诉我,“大部分学生都走了,但很多游泳运动员仍然留在这里,我保证你会见到大家。”
这很好!这是第一个与聚会无关的行程,还没到这里的时候,我就觉得像回家一样。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参观了校园,和穿着“人”字拖和无袖背心的同学们一起闲逛,玩飞盘,还骑了颜色鲜艳的小型摩托车。我见到了我的游泳偶像,参观了雄伟的运动场馆,其中就有德盖尔游泳池——这是斯坦福大学世界一流的室外游泳池,与我已经习惯的沉闷的室内场馆差别很大。我可以每天在户外的阳光下游泳!我想,最重要的是,我觉得大家都欢迎我。从教练和游泳运动员反馈的信息中我能感觉到,即使我不是世界冠军,甚至连奖学金也可能拿不到,这个团队也会有我的位置。相比常青藤联盟,斯坦福大学最引人注目的是,同学们都非常快乐和积极,我遇到的每一个人都热情地与我分享他对斯坦福大学的爱。我四处看了看,学生都很快乐,他们在室外的阳光下学习,在拉戈尼塔湖上划帆板,骑着沙滩自行车。
这和兰登男校完全不同。我喜欢这里。
在机场接我时,父母从我的脸上看出了我决定。“哦!”妈妈喊了出来,唯恐她唯一的儿子要去加州,再也不回来。当然,他们要我去哈佛。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去哈佛呢?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希望我能快乐。因此,就是斯坦福大学了。那个星期的晚些时候,我手里拿着哈佛录取通知书,一张令人兴奋的类似毕业证书的象牙色羊皮纸,上面用苍劲有力的字体写着我的名字,我给伯纳尔教练打了电话,告诉他我改变了主意。“拒绝哈佛,你以为你是谁?你疯了?”我心里想。但我坚持了自己的想法,并说了出来。他有些不高兴。事实上,他再也没跟我说过话。我感觉很不好,但我知道自己作出了正确的选择,并顺从了内心的想法。
那年秋天,我和爸爸把行李放在绿色的沃尔沃旅行车上,向西跨越整个国家去上大学。这是一个父子沟通感情的绝佳机会。我们不慌不忙,在辽阔的乡间游览,住在黄石小屋(爸爸上大学时曾在这里洗了一个夏天的盘子)。最后,我们来到了“农田”——这是对风景秀美的斯坦福大学校园的昵称。我们比报到时间提前了几天,可以更好地熟悉这个陌生的环境。距离游泳队的训练还有好几个星期,但我下决心要以非常健康的形象亮相。因此,在未来的队友还在适应校园的时候,我已经每天早早地和传奇游泳运动员戴夫·博顿(Dave Bottom)一起在健身房健身、在斯坦福体育场进行跑步训练了。
终于到了报到的那一天,爸爸带我来到威尔伯大楼,登记入住宿舍。
“叫什么名字?”负责大一新生入住登记的助教问我。“里奇·罗尔。”我回答,从他的脸上看到了一丝窃笑。好吧,我想,他在取笑我吗?仿佛再一次按下了兰登男校巧妙安装在我身上的不安按钮。
“这边走!”助教带着令人不安的笑容,领着我们沿着一楼的走廊来到一扇门前,门上贴着一个标签,上面是即将入住的学生的名字:里奇·罗尔和肯·罗克(Ken Rock)。工作人员聚集过来看我的反应。过了一会儿,他们开起了玩笑。的确如此,罗克和罗尔(Rock与Roll组成Rock Roll,即摇滚)的床铺要安排在一起。这种不地道的组合是一种老式的斯坦福玩笑,比我们还好笑的是,4个“约翰(John)”被故意安排在街对面旗帜大楼的一间大房间里,旗帜大楼是斯坦福大学最大的大一新生宿舍。“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我瞬间轰动校园,未来4年我将笼罩在这个“阴影”之下。
兰登男校已经被我抛到脑后,我下定决心要有丰富多彩的社交生活。在斯坦福大学的第一个晚上,我参加了很多聚会,遇到了非常多的人,包括所有的新生游泳运动员。和在“足球就是一切”的兰登不一样,在斯坦福大学,游泳运动员占有一个特殊的位置。我第一次有了融入集体的机会,我也不会把它搞砸了。学期开始了,游泳训练也随之而来。
尽管是没有奖学金的“临时队员”,我还是决定给队里留下好印象。著名的铁石心肠的教练斯基普·肯尼是一个吓人的教练,他像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麦克阿瑟将军在太平洋战场指挥部队一样训练我们这帮水里的勇士。我尽力拿出自己的最佳表现,抓住每一个机会加倍努力。在训练中,我与巴勃罗 · 莫拉莱斯(Pablo Morales)、安东尼 · 莫斯(Anthony Mosse)共享蝶泳泳道,莫拉莱斯是世界纪录保持者,莫斯是从新西兰来的奥运选手,他们是世界上速度最快的200码蝶泳运动员。我是在做梦吗?当然,他们比我快得多,但谁是更好的学习对象?我们一起在泳池里进行训练:每隔20秒钟进行18米游泳训练,共20组;来不及喘口气,紧接着的是每隔15秒的18米蝶泳训练,也是20组。在柯尔俱乐部,我已经学会了如何跳进“鲨鱼池”里,然后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我对重复这一过程毫不畏惧!我是一个没有奖学金的运动员,可那又怎样?我要展示给他们看。
另外,我下决心要在大一队友里做个领军人物。因此,每天晚上我都抓紧时间拜访队友——无论是在从图书馆回宿舍的路上,还是在他们的宿舍里。我积极地关心我的新朋友,并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团队里。每天晚上我拜访他们的宿舍时,也能见到队友的舍友,这样一来,我的社交圈子便开始成倍扩大。一个月之内,我的朋友多到让我应接不暇。我感到非常高兴。我加入了世界上最好的大学,这里有世界上最好的游泳运动员,并且我平生第一次融入了社交生活。生活不只是美好,而是太棒了!
我们即将与得克萨斯大学队交手,他们是紧随斯坦福大学在全美排名第二的队伍。就在对抗赛的前一个星期,在10月温暖的微风吹拂下,我观看了斯坦福大学的第一场足球比赛,一场夜间比赛。我和游泳队的哥们儿参加了很多赛前聚会,在去体育场前,我和读大一的约翰·霍奇(John Hodge)、读大四的约翰·莫菲特(John Moffet)喝得有点微醺,莫菲特一个人就能喝12罐。当时,斯坦福大学对在赛场上喝酒没有限制。学生们会拖着酒桶进入看台,在看台上尽情豪饮。
那天晚上,我和两个约翰在看台上一桶接一桶地喝酒,慢慢地就轻飘飘起来。比赛结束时,我们的乐趣变成了进行看台上的摔跤比赛。我歇斯底里地笑着,看两个约翰扭打在一起,两人都非常强壮,实力相当。
然后,开始下雨了。我们从侧面慢跑穿过湿滑的铝制看台,此时,天空一片昏暗,幸好球场灯光照亮了看台,我们要找下一个聚会了。就在这时,我隔着过道从一个座椅跳到另一个座椅上,“人”字拖在潮湿的椅子上一滑,我醉醺醺的身体便向后倒去。“咔”的一声!我的胸部压在座椅尖锐的金属角上,我趴在那里,一动也不能动。翻过身后,我知道自己生平第一次骨折了,断了一根肋骨——也许两根。我简直不敢相信!短短一个星期之后,我将第一次与我们最大的对手正面交锋,我竟然会喝醉酒,还把自己弄伤了。我怎么会这么笨?!我躺在那里,睁开眼睛,雨落在我的脸上,两个约翰在歇斯底里地大笑。我决不能让他们看到我的狼狈,我猛地站起来。在酒精的刺激下,我耸了耸肩。
“哥们儿,去哪?”
但第二天,我几乎无法呼吸,更不用说游泳了。每次划水,疼痛就从胸部一直延伸到脊椎里。X光片证实,我折断了两根肋骨。这是饮酒以来我第一次真正受到不良影响,但肯定不是最后一次——没有任何事情会激励我改过自新,我才刚开始犯错呢!这种事谁都有可能发生,对不对?毕竟,当时又湿又黑,谁说我是因为喝酒才滑倒的?至少,我是这么告诉自己的。但事实无法改变,一个星期后,我们就要对战强大的对手了,而我甚至不敢划水。别无选择,我强迫自己训练了整整一个星期,效果不太理想,但我只希望我的伤能在比赛前愈合。到了星期六,我仍然觉得很痛。但是,我不能坐着观看我的第一次比赛,并以这种方式开启在斯坦福大学的职业生涯。所以,我想方设法让斯基普认为我状态很好,最后,他让我参加了比赛。但一想到弄伤自己的方式,我就觉得自己太傻了。
我登上200码蝶泳的起跳台,看了看右手边的选手。他是得克萨斯大学的优秀选手比尔 · 斯特普尔顿(Bill Stapleton),他后来参加了1988年的奥运会,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担任兰斯·阿姆斯特朗(Lance Armstrong)的经纪人。但在当时,我只知道他是世界上最强的蝶泳选手之一。另一条泳道里是我的队友安东尼·莫斯,世界排名第二的蝶泳选手。
发令枪响了,我们飞速窜出,凭借一时激增的肾上腺素,我勉强忍住了肋骨的疼痛。第一个50码后,我落后比尔和安东尼半个身位。我试着不要恐慌,因为我知道自己一直擅长后半程。但100码之后,他们的领先优势增加到一个身位,我马上就要输掉比赛了。于是,我低下头,专心划水,心想绝对不能因为未尽全力而错过这次机会。每次划水,我都感觉有一把剑刺进了我的身体,但我忽略了疼痛,一心想着加速,我的肺急需空气。150码时,我居然将差距缩小到几乎与他们齐头并进了,最后50码可以尽力一搏了。我想,就是现在了!我经历了这么多,做梦也没想到会有这一刻,与世界上最好的游泳运动员不相上下。
转眼到了最后25码,我居然领先于比尔和安东尼了。我一度领先了比赛!我能赢得这场比赛了!难道这是真的吗?这个想法一闪而过。一瞬间,我抬起了头,在0.01秒就能决定输赢的比赛中,这无疑是个致命的失误。也许我觉得自己还不能赢这些家伙,毕竟,我只是一个不知名的“临时队员”。再说,可能只是因为胸腔里的一阵疼痛,或者我的身体突然停顿,不能支撑快速的移动。安东尼勉强超过我,获得了胜利,我再一次得到了第二名。
可是我赢了比尔。这让我的队友和斯基普教练,让每个人都惊诧不已。没有人,的确没有人以为我能取得这样的成绩,特别是在折了两根肋骨的情况下。我靠在泳道上和对方握手,得克萨斯大学的队员身穿橙色泳装,而斯坦福的队员身穿红色泳装,我看到泳池边我的新队友们正在欢呼着庆祝,为我的绝地逆转而激动不已。
我以全票获得了比赛的“杰出表现”奖。几天后,斯基普让约翰·霍奇和我到他的办公室,宣布我们是游泳队的未来领袖。他预计到大四那年,我们会联手领导这个团队,所以我们最好现在就担任这个职位。
我简直不敢相信。就在几个月前,与最好的游泳选手同场竞技时,我还不抱什么希望。现在,我做到了!我的大一赛季才刚刚开始,未来已在手心里,渐渐散发出耀眼的光芒。但我无法预见的是,这将是我整个游泳生涯最闪亮的时刻,是职业生涯结束的开始,酒精很快会把一切全部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