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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民俗与节日

印尼是一个多部族、多宗教、多元文化的国家,有着淳朴的民俗。它受着民族经济生活、社会变革、民族心理、信仰、语言、艺术等文化传统制约,加之岛国的地理特点,各地和各部族形成并保留了自己的习俗,并同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织在一起,对印尼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一 民族服饰

印尼部族服装各具特色,具有实用、礼仪、信仰、观赏价值。印尼人的民族服装一般为巴迪克上衣和纱笼,并配有色调一致的腰带和披肩。服装材料一般为针织、印花、蜡染布和丝绸。巴厘成年妇女用色彩鲜艳的格子布裹身,多从腰部围起,上半身半裸露,配以长及膝盖或脚面的纱笼。巴厘妇女半裸露胸部主要源于巴厘人对身体的认识,他们认为人是神创造的,神为男人设计了美丽的胡须,以显示阳刚之气和勇敢。神为女人设计了丰满的乳房,以显示温柔。男人的胡须可以露在外面,女人的乳房当然也可以露在外面了;爪哇人的上衣前襟较窄,胸前另一长方形布块,缝于襟边的稍上部分,袖子与衣襟的连接部分稍微鼓起,袖口稍窄。在米南加保地区,未婚妇女穿颜色较暗淡的长型克巴亚,绣各种图案。作礼服穿时,下身配以长花裙、圆筒裙式纱笼。根据当地民俗,只有已婚妇女才能穿绣有金线的服装。

在印尼,男女老幼皆可穿纱笼。苏拉威西中部的多拉扎地区,气候凉爽,那里有一种很宽的纱笼,是用树皮制作的,工序相当复杂。亚齐地区的妇女穿纱笼前,必须先穿黑绸长裤,裤脚饰以金线,脚腕戴上有小铃的金镯。爪哇、苏门答腊等地的长裙别有特色,整条长裙分两部分,前面部分称裙首,其余部分称裙身。印尼妇女着民族服装时,多配以披肩。

印尼许多地方流行缠头的习俗,此外,在苏门答腊、西加里曼丹、北苏拉威西和马鲁古等地还流行“套衣”,即在一块整布中间挖个洞,套在脖子上。亚齐人穿套衣时,下身穿长裤,裤外套纱笼。

二 五彩缤纷的生活习俗

1.印尼饮食文化的传承与惯制

印尼人民经历了自然饮食和调制饮食的状态,从最原始的自然采集、渔猎,发展到农耕,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技能创造了具有鲜明特色的饮食文化。由生食阶段发展到熟食和调制食物阶段。

(1)饮食结构。印尼人的主食为大米,在印尼民间传说和神话中有大量的以稻谷为题材的故事。在印尼绝大部分地区,至今流传着迎谷神、祭谷神的习俗和仪式,足见稻谷在印尼人民生活中占有非同寻常的位置。

印尼人口味喜清淡,忌咸,喜爱酸、甜、辣味和辣椒。辣椒酱是餐桌上常见的作料。印尼又是举世闻名的香料之国,其饭菜别具一格。印尼风味小吃种类很多,主要有炸香蕉、糯米团、糯米糕、鱼肉丸、涂酱羊肉串、炒米饭及各种烤制糕点。印尼的菜肴不如我国那样分类明确,菜系多以部族划分,而不是以地域划分。其主要原因是印尼气候、地理区别不大。印尼人烧菜以煎、烤、炸为主,海鲜、菜肴的烹饪方法多样化,但以传统方法制作的食物如“豆酵饼”(tempe)等,已为城乡居民传承至今。其他如凉拌什锦菜(gado-gado)、沙爹(烤肉串)、印尼炒饭等许多常见的食物既是大众的又是极具印尼特色的饮食文化的写照。

此外,不同地区又有各自的饮食习惯,如巴厘岛香辣大虾,爪哇岛传统牛尾浓汤、巴东香浓牛肉,各具特色,各显其珍。

印尼是世界上伊斯兰教徒最多的国家,故酒类不多。咖啡是印尼人日常饮料。其中鳄梨汁更受欢迎,鳄梨又称“阿波卡特”和牛油果。

(2)饮食方式。印尼人至今保留着原始的用手撕、抓饭的食法。马欢在其《瀛涯胜览》第一卷中,对爪哇人的食法有一段描述:“洗两手,围坐,用盘满盛其饭,浇酥油汤汁,以手撮入口中而食。”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无论是“上等人”还是“下等人”,在日常用餐时,至今还是习惯用手抓饭吃。印尼人抓饭用右手,原因是印尼人便后一般不用卫生纸,而习惯用左手撩水洗。因此,左手被认为不净。

印尼具有代表性的巴东菜,其上菜方式很特别,介于点菜和自助餐之间:客人入座后,服务员开始上菜,无须客人点菜,少则十几盘,多则几十盘,有时摆放几层,荤素搭配,供客人选食。除了菜外,还有水果和米饭等,不愿吃的饭菜,不要动筷子或刀叉。结账时,服务员根据动过的菜计价。未动过的菜撤回,然后放到别的餐桌上,供其他客人选食。该食法的传承线索可追溯到过去群居生活的饮食习惯,即将现有食物摆上供大家食用。随着饮食文化的发展和节约意识的增强,逐步发展到今日的独特食法。

(3)节日礼仪饮食习惯的传承与惯制。印尼全国性的法定假日和宗教节日较多,其他节日不计其数,因此产生的节日礼仪饮食习惯独具特色。在举行隆重庆典和庄严祭祀时款待或供有象征高贵和庄严的黄米饭。举行结婚仪式时吃黄米饭,以祝福新郎和新娘恩恩爱爱,白头偕老。

在伊斯兰教历1月10日的阿舒拉节喝用大米、花生、嫩玉米、椰桨熬制的“苏罗”粥,吃烤鸡、肉串、炸肉丸等。伊斯兰教徒在迎斋活动中享食鲜美可口的牛羊肉。米南加保人在斋月前一周举行宰牛仪式。所宰杀的牛作为斋月第一个黎明前封斋饭的菜肴。斋月前的最后一天还要赠送25公斤左右的牛肉。

(4)饮食信仰的传承与惯制。自古以来,印尼人把饮食生活与他们的信仰和宗教观念联系起来,以各种食物和瓜果作为祭品供奉神灵和祖先,带有浓厚的迷信和宗教色彩,并形成了许多饮食禁忌。如爪哇农村的“抢糕”仪式,求佑驱灾避病。新船下水仪式,巽他人的庆丰收仪式,达雅克人的播种仪式,人们带着各自的白薯、玉米、稻谷、水果、蔬菜、酒等食物和饮料参加仪式,以求保佑平安。

饮食信仰还反映在葬礼和其他习俗中。其中包括许多饮食禁忌已成为信仰的惯例。如巴达克人用餐时不得随意打扰,但在任何宴席上可以逮捕罪犯;巽他人不吃牛脑,否则会变坏。不吃动物内脏,否则遇到麻烦事。两个人不同时用一个盘子用餐,否则受人侮辱。不吃椰渣,否则不被人尊重。日落后不吃酸性食物,否则丧母等;绝大多数印尼人不食甲鱼、蛇等动物;托拉查人按当地习俗,死者在入殓之前,其家人不得吃米饭;在北苏拉威西,孕妇不能吃鲨鱼肉,否则新生婴儿的眼睛会变斜。这是因为鲨鱼头大,两眼距离远,似斜眼状;巽他族的妇女生育时,家里不能宰鸡,否则生下的婴儿脖子上会有刀痕等。饮食禁忌体现了印尼各部族的信仰习俗,并流传至今。

印尼各部族分布在7000余个岛屿上。由于地理、宗教、习俗、文化、社会背景不同,各部族的饮食习惯亦有所不同。印尼饮食文化及其信仰世代传承并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而不断丰富、发展。

(5)印尼饮食文化与中国饮食文化的融合。中华民族与印尼民族有着长期友好往来的历史。数世纪以来大批中国沿海居民移居印尼。在民族交往的过程中,自然形成语言交流,产生大量借词,此即民族交流所带来的语言糅合现象。

国际学术界把印尼语、马来西亚语以及文莱、新加坡的现代马来语统称为马来语。在马来语中产生许多汉语借词,其中有关饮食类则是借词中的主要部分。

第一,蔬菜、水果、饮食类,如:bacang肉粽、bakmi肉面、bakpao包子、bakpia 馅饼、bakso肉丸子、beko米糕、cah炒素菜、caisim青菜、cakue油条、capcai什锦炒菜、ciu酒、cuka醋、kecap酱油、kucai韭菜、kue糕点、lengkeng龙眼、lumpia春卷、mihun米粉、mi面条、pangsit馄饨、popia薄饼、samsu米酒、siobak烧肉、siomai烧卖、sohun粉丝、sopia烧饼、swike田鸡、tahu豆腐、taoge豆芽、tauci豆豉、tauco黄酱、taukua豆腐干、teh茶、yan-oh燕窝等;

第二,饮食用品类,如:anglo火炉,cawan茶碗,cang小勺、cukin餐巾等等。这说明中国部分食品传入印尼,并对印尼人的饮食习惯、饮食结构产生影响。其中包子、肉丸、春卷、豆腐、豆芽、烧卖、肉面、油条等已被大多数印尼人接受,并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改进,使之更加适合印尼人的口味,成为印尼的大众食品。印尼人来到中国喜欢吃木耳菜、烤鸭(外加米饭)、香酥鸡、扬州炒饭、考白薯等。同时,印尼部分传统食品,通过印尼归侨传入中国大陆,如凉拌什锦菜、肉串、印尼炒饭等,也成为华人的大众食品。

2.遗产继承

在印尼,父亲去世后,遗产一般由长子继承,长子则须负担家庭成员的生活,包括婚丧嫁娶。在爪哇,遗产由长子和寡母共同继承,继承人要负担死者生前债务。在此情况下,债权人一般不索要全部债务,往往要减免一些。在多数成员同意下,也可分掉遗产。在爪哇多数地区,儿女均有继承权,但女儿分得的数额要少于儿子;巴达克的男孩儿才有继承权;米南加保族和安汶族,小儿子分得的部分最多,因为他要和寡母生活在一起,并为老母送终。如死者生前立下遗嘱,遗产则按死者生前愿望分配。

遗产分为“祖传”和“共有”两种,继承祖传遗产者系嫡子,如死者无继承人,祖传部分应退还死者父母家;共有部分是夫妻双方劳动所得,可留给现家庭。在苏门答腊一些地区,遗产中的生活品分给女儿,船只等海上用具则分给儿子。养子有继承权,但分得部分少于嫡子。

三 千姿百态的婚俗

婚姻是构成家庭、家族和人类繁衍的基础,研究不同时代、社会、部族的婚姻习俗,对进一步了解和认识其历史、社会有着重要作用。印尼各族婚俗既有相似之处,又都各异,有自己的特点。一般情况下,大都经过求婚、订婚、结婚三个阶段,在部分地区流行着“抢婚”的习俗。

1.求婚与订婚

印尼青年求婚的方式很多,主要有三种:

(1)男青年的家长到女青年家说亲。巴厘族一般是由父亲出面。米南加保族和尼亚斯族由舅父出面。马来族更为慎重,父母同时出面,对姑娘进行全面的“考查”。占碑省古布族青年男女相爱后,要先告诉自己的双亲,然后男方父母去女方家求亲。

(2)男方派代表或请媒人出面提亲。加里曼丹的班加尔族,为儿子找对象,先请村里有名望和善谈的人组成求亲代表团,到女方家商讨求婚事,然后再下聘礼。

望加锡人不同家族之间结亲,男方须请亲属到女方家或女方亲戚、朋友家了解有关情况。待认为求婚条件成熟后,男方家请几位有地位、有经验的已婚男子当媒人,前往姑娘家正式求婚。居住在廖岛的萨凯人一般是男方向女方求婚。如果小伙子看中某位姑娘,便求一位可靠的年长女人做媒人,去姑娘家提亲。

(3)男青年自行求婚。但方式各异,有的前往女方家;有的在某种场合以特殊的方式直接向女青年求婚。

中苏拉威西的古拉威族,如果小伙子看上一位姑娘,不必事先打听其情况,可只身到女方家求婚,当地人称此举为“引火烧身”。

巨港族的男青年可直接向女青年求爱。

努沙登加拉省龙目县的萨萨克族有着传统的求婚方式。小伙子往往利用在海上举行联欢之际向自己的意中人求爱,这种联欢会每年都在当地人们认为爱神降临的吉日举行。

加里曼丹的达雅克族男青年利用每年放火烧荒后举行下田仪式的机会向女青年求爱。托拉查人一般是男方向女方求婚。求婚时小伙子首先向姑娘赠送一头水牛。姑娘接受与否须等教士召集双方家长商量后决定。

还有其他多种求婚方式,诸如巴厘土著青年既不用家长、中间人说媒,也不约会,而是以投花定终身。

巴达克族男女青年在节日狂欢的月夜利用情歌寻找对象。居住在南龙目岛海滨的萨萨克族男女青年在每年一次的捕捉年乐鱼的节日,参加赛诗会,互相见面,以示爱意。

雅加达的穆斯林,婚礼按伊斯兰教教规举行。一般男方向女方求婚。求婚前,先请媒人牵线搭桥,征得双方同意,谈妥即算订婚。

邦加岛上的马布尔人青年男女一般是通过自由恋爱私订婚约,女子按约定日期逃往男方家。过3天或更长的时间,男方派人去女方家求婚,同时与女方家定下聘金数目和婚礼日期。婚前,须将这对青年男女送到女方家。

印尼各族的订婚仪式大都比较简单,除宗教仪式、互赠礼品、举行小宴外,订婚戒指是必不可少的。除巴达克、米南加保、达雅克、托拉查等族双方交换订婚戒指外,大都是男青年赠送戒指,作为订婚的信物。

2.婚礼

印尼人的婚礼很隆重,部分仪式带有宗教色彩,或在教堂举行或由长老主持在家举行。婚礼上,新郎新娘都着本族服装,大城市也不例外。除巴厘等族外,一般婚礼都在女方家举行,都要举办婚宴。另一些部族更有自己的特点。

达雅克族在举行婚礼时,新人同握“结亲网”,女左男右站在一块磨刀石上。婚礼主持人用满是猪血的手握住两位新人的右手,口念咒语为他们祈祷、祝福。

米南加保族举行婚礼时,女宾来时要带蒌叶,男宾要带香烟,该族流行女婿入赘的风俗。婚后,夫妻应分居一段时间。在此期间,丈夫可以“拜访”妻子。

爪哇族的婚礼较为复杂,定亲后第7天举行婚礼,在仪式举行前要进行“求安仪式”、“沐浴仪式”和“天使仪式”。婚后10天,新娘要喝特制爪哇草药,以便早日怀孕。

在中爪哇一些地区,婚礼仪式的主要特点是跳“抢新郎”舞蹈。在瑟拉威族农村,当有人结婚时,村里有专人把婚期提前传达给其他村民。婚前一周内,村里人便自动捐款和赠物,以此帮助亲人筹备婚宴,体现了互助、节俭和平等的精神。

望加锡人的婚礼一般在夜里举行,婚礼之日上午8~10时,新郎家把部分彩礼放在竹制抬架上,由男方家族的亲友抬着,送到新娘家。老人唱起夸新郎、请新郎入室的喜歌,唱毕,新郎由岳母或新娘的婶婶、舅母带领进入新娘房间。婚后第4天早晨,新婚夫妇先举行婚后浴仪式,然后与拿着礼物的使者一同去男方家拜见长辈和亲友。新婚夫妇在男方家住一夜,次日同回女方家。3~7天后,新人需第二次回门,看望新郎长辈及亲友。

锡博尔加人一般在订婚两三个月后才举行婚礼,以便使男女双方有更多的时间互相了解,尤其使男方熟悉女方家的风俗、习惯和家规,避免入赘后引起家庭矛盾。

苏门答腊巨港地区的婚礼仪式别具特色。婚礼前,男家的亲友们手擎火把,携带送给新娘家的各种礼品,簇拥着新郎,游行到新娘家中。次日,新郎举行盛大游行,以示隆重。在女方家表演“夫妻坐船”、“夫妻逛街”、大秤挂“三件财宝”等象征性节目,还要举行喂饭仪式、洗澡仪式,方告完婚。

班加尔人婚礼很隆重,男女方家人分别大摆宴席,招待亲朋好友。婚礼举行的当日下午两点后,男方游行队伍在音乐的伴奏下来到女方家。游行队伍一般以已婚妇女和寡妇为开路先锋,未婚女子不得加入游行队伍。如新娘是再婚寡妇,游行时间则在晚上进行。在女方家办完婚事,3天后,新娘随新郎到婆家,男方家摆宴席欢迎,目的是把新娘介绍给亲朋好友。

卡罗人的婚礼比较简单。结婚那日,新郎在几位伴郎陪同下来到女方家,交付聘礼后,把新娘接到婆家或男方亲属家。新郎和新娘要同吃一盘黄姜鸡肉、米饭和鸡蛋,否则婚姻不合法。除聘礼外,有的地方婚礼费用由男方出,有的地方由女方和男方共同支付。

萨萨克人的正式婚礼比婚前仪式简单得多。一般在婚前回门归来后立即举行,地点或在男方家,或在村里的清真寺。由区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亲自主持。主婚词用阿拉伯语宣读,婚约书由证婚人(一般是新娘的父亲)以和郎对话的方式用阿拉伯语宣读。仪式结束,新郎到洞房看望正在等待他的新娘。洞房只是新婚夫妇暂时居住的地方,3天后才可迁至永久住处。

古布族青年举行婚礼前,男方家要送给女方家几头猪及海龟、蛇等,准备婚宴时宰杀。婚礼之日,新娘见到新郎后,立即跑到树林里躲藏起来,找到新娘后,让新郎新娘面对面坐在高高在上的小茅屋里,两人必须一丝不挂,膝盖压膝盖,而且一天一夜不许吃饭。此间,新郎与新娘家的成员和亲属却在下面纵情歌唱,大吃大喝。次日清晨,新娘又跑入林中,去寻找倒地的大树。新郎在后面紧紧追赶。待找到躺倒的大树后,两人便可随意接触,直到双方得到满足,从此这对情人便正式结为夫妻。

邦加岛上的马布尔人婚礼由巫师主持,新郎、新娘先念结婚誓言,新郎在结婚誓言中必须说,如果妻子怀孕或病重,决不远离,今生今世不娶妾;新娘则发誓道,一定尽到妻子的义务,如果婚后一个月内不能与丈夫和睦相处,甘愿以丈夫聘金的三倍加上婚礼费用作为赔偿,并与丈夫离婚。马布尔人禁止一夫多妻,长期以来,一直保持传统婚俗。

巴厘贵族与平民的婚礼仪式大不相同。平民在婚前要举行“静心”和“祈祷”仪式,目的是使头脑清醒,以便接受神的意旨。婚礼前一天,新郎在家人的陪伴下去女方家接新娘到男方家举行婚礼。贵族结婚,新郎新娘须穿巴厘贵族盛装,由男女仆各一人陪伴步出庭院,然后各自上轿,新娘在前,新郎紧随其后,径直抬到礼仪厅。沿途白布铺地,两旁有长矛队夹道助兴。婚礼仪式上两位高僧主持拜神礼,24名老者不停地唱赞歌和祝福歌,一位身着白衣的老艺人表演面具舞。拜神完毕,新人接受圣水洗礼。

3.抢婚

抢婚是一种古代氏族部落利用战争手段俘获妇女的一种非文明的强制婚姻形式,该形式在印尼许多部族生活中由习俗转为遗风,在现代婚礼中还保留了某些残留的仪式。这里的“抢”字,在印尼语中有词根与派生词之分,词义亦不同,一为“逃”,另一为“拐”。在婚姻上,前者为逃婚,即男方由于付不起聘金或女方父母不同意而采取的一种行动。这种抢婚都是同姑娘共谋的,丝毫没有强迫的意思,通过既成事实的途径达到结婚的目的;而后者带有拐骗的行为,即便女方同意,这种行为也是违背社会道德的。这里所述“抢婚”是指前者。虽然各地的抢婚习俗有着许多共同点,但也分别有自己的特点:

巴厘族抢婚的方式是,姑娘带着简单的行装在预定的时间、地点等候,以自己恋人为首的一伙青年便按时来“抢”,此时,姑娘必须假意抗争,而旁观者不必搭救。

达雅克族抢婚的方式是,男方把姑娘抢走后,留下明显的标记,姑娘的父母率众持械沿标记追赶。

萨萨克人有两种抢婚方式。一种是不征得女方同意,强行抢婚;另一种是男女双方暗中事先约好,一同逃走,因此也叫逃婚。

4.彩礼

望加锡人的结婚彩礼有三种。一种是订婚礼品。女方接受求婚后3~7天,由男方数名代表送往女方家,主要有金戒指、水果和点心等;第二种是婚礼费用;第三种是结婚用品。

萨萨克青年男女决定成婚后,首先举行定彩礼仪式。送彩礼仪式须在定彩礼5天后举行。

波鲁苏是印尼达雅克的一个部族。族中青年男女只要相互爱慕,便可自由来往。按规定情人在热恋期间可以同居三夜以上,以加深相互了解。

5.婚姻法

1973年12月1日,印尼政府正式公布了《婚姻法》。其中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如多娶须经法院裁决。婚龄男19岁,女16岁。严禁童婚和近亲结婚。由于《婚姻法》有关内容与宗教有关教义发生矛盾,1975年10月1日才正式实行该法。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公务员的婚姻须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女公务员不得成为男公务员的第二、三个妻子。可成为非公务员的第二、三个妻子,但须符合下列条件:经上司批准,不违反教义,男方证明自己有能力养活新妻子,男方妻子出具保证书,保证平等对待新妻子和孩子等。

6.生育习俗

巴厘族多数的妇女在感到有了身孕时,马上举行怀孕仪式,诵读著名的《罗摩衍那》、《摩诃婆罗多》史诗中英雄的故事,祝愿宝宝将来出类拔萃。

马来族怀胎七个月时的仪式最隆重。仪式前,先请接生员检查胎儿健康状况。古拉族的怀孕仪式在娘家举行。女婿要赠给岳父母牲畜等物,仪式上,人们在孕妇肩膀、手腕处铺上嫩叶,由娘家的女人用利刃将嫩叶轻轻割开,标志着顺产。

爪哇人要为怀孕7个月的妇女举行穿衣仪式。妇女怀孕到第9个月时,要喝一种草药,目的是为防止难产。婴儿出生后,须由父亲掩埋胎盘。如果生的是女孩,胎盘应埋在家门的左侧,男孩的胎盘则埋在右侧。婴儿满7个月要举行另一种仪式,即让孩子第一次脚着地,然后把孩子放进一个笼子里。孕期也有很多禁忌,如:不许摸猴子,不许用手系纽扣,不许将手伸进洞内掏东西等等;孕妇的丈夫不许杀鸡,以免孩子脖子上有刀痕;晚上出门要带利器,避免鬼魂的骚扰。分娩时,婴儿不能产在卧室。要在床下系一把植物叶,或在枕边放一把剪刀避灾祛邪。

在苏门答腊的北部地区,新生儿满月后,需由4名妇女把婴儿带到屋后的庭院或带到河边,举行沐浴礼。

布鲁岛的孕妇在临产前须搬进专门为她准备的一间又小又暗的屋子里去住,孕妇住进小黑屋后不得同外界接触,婴儿出生后数天(有的长达30天),不准任何人进去陪伴或服侍产妇和婴儿,即使是丈夫进去与母子会上一面,也要经过当地族长批准。禁闭期满,须为新生儿举行“血浴”仪式。从此结束难熬的禁闭生活。按布鲁岛的风俗,新生儿经过血浴仪式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才能有生存的自由和权利。

马布尔人妊娠期间有很多禁忌,如不准坐在门槛上,洗澡后不能把头发缠卷起来,不许有任何不道德的行为,严禁丈夫宰杀和虐待牲畜,忌讳讲污秽之语。产妇在产后40天内严禁干重活,在家保养自己。

爪哇特莽贡地区的婴儿出生后第35天,父母要为孩子举行剃胎发仪式,同时设宴招待亲友。

巴达克人有“借夫”生子习俗,该族男女之间有明确的界限,私通要受到严惩。但对不育夫妇的规定却有一定的灵活性,如女方不育,丈夫可另娶一妻;如丈夫不育,妻子则可在丈夫家族中寻找借用的对象,但对妻子借用男人有严格的规定。首先,丈夫不育症必须取得族长的确认。其次,“借夫”时,必须由男方的母亲带着夫妇俩,三人同时向女方的母亲痛哭流涕地苦苦哀求。两位亲家通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妻子才可在丈夫的家族中寻找所借对象。第三,所借对象的范围必须是丈夫的兄长或丈夫的堂兄弟家的长辈,不能找小叔子或自己的公公,其原因是避免这种关系继续下去。巴达克人并不认为这种“借夫”是光彩的事,所以他们用“借衣”说法来取代。第四,同意被“借衣”的男子还必须征得自己妻子的同意,并要得到妻子的配合。

此外还有一些细微规定:一般应在月初商量“借衣”事宜;履行“借衣”不许在家里,只准在树林里或野外。届时,“借衣者”与“被借衣者”的夫妇俩人带着鱼、鸡、米饭和其他菜肴去野外或树林。找到僻静处以后,被借男子的妻子推说回家有事,故意回避。此时,女方便利用这个机会向男方提出要求。如果两家相距较远,“借衣”的女方可在“被借衣”者家里住10天至半个月。如仍不见成功,两人便可去野外活动,直至女方有怀孕迹象后,立即返回家里。目前,这一风俗已引起伊斯兰教界的争论。尽管有些人反对,但由于当地人觉得这种做法更符合本民族的心理和习惯,这种现象依然存在。

四 五花八门的葬俗

丧、葬礼是人结束了一生后,由亲属、邻里、友人、同事等进行哀悼、纪念、评价的重要仪式,既有社会性质,又有信仰性质。印尼部族众多,宗教不同,因而葬俗各异。

1.土葬

伊斯兰教葬礼较为复杂。一旦有教徒死去,家人应立即前往附近清真寺报丧,护寺人当即将噩耗公布在布告牌上告知众人。按伊斯兰教规定,去世的教徒应在6小时内下葬。

(1)加里曼丹内地的达雅克人习惯实行土葬。人死后,其家庭成员和亲友们一块去林中伐木,制作船形棺材。入葬前举行杀牛分肉仪式,以祭奠亡灵。将黄牛赶着奔跑,一边追赶,一边射杀,最后遍体鳞伤的黄牛倒在血泊中死去。接着,一群姑娘手持快刀进入场地,动作敏捷地将牛皮剥下,然后把牛肉分给在场的观众。接着,由一群姑娘跳迷魂舞,其意是将死者的灵魂送到最后安息地。

(2)马布尔人死后,于当天安葬,但不能在夜间进行。如来不及,可延至第二天。送葬沿途,死者家属一边敲打椰壳,一边撒稻谷。一般以长刀、盘子、砂锅、茶杯等作陪葬品,不举行其他仪式。

(3)以精美的石雕艺术与高超的建筑技巧闻名于世的尼亚斯人,其葬礼也与石头有关。尼亚斯人去世后,人们要为他制作一种船形的棺材,因为他们的祖先是坐船从海上来的,人死后把棺材做成船形则表示他的“最后旅行”也要乘船而去。死者入葬后的第一天,家属和近亲要为死者举行祭礼,举行碎盘仪式。

(4)聚居在松巴岛东部的松巴人死后,家人首先举行“唤尸”仪式,松巴人常将金银器皿、珠宝、布匹等随尸骨一起下葬,同时为死者宰杀尽量多的牲畜,以使死者获得新生活后,丰衣足食、荣华富贵,并会给活着的亲人赐予恩惠和幸福。

(5)居住在印尼松巴岛西部的古拉人死后,亲朋好友要一齐鸣锣,送死者亡灵归天。举行打狗送亡灵仪式。死者去世周年,家属还须举行宰牲祭奠仪式和纪念仪式,向亡灵祈求恩赐和保佑。

(6)托拉查人认为,人死后会回到造物主身边,在那里享受的待遇如何,取决于葬礼规模的大小和宰牲数量的多少。因此,葬礼异常隆重。托拉查人将棺木放在山洞里保存,大的山洞中往往有数百床棺材。有的山洞墓地已有几百年甚至近千年历史,模拟死者的木雕像林立于山洞之外。按当地习俗,死者在入殓之前,家人不得吃米饭。

(7)西伊里安的阿斯玛特人处理亲人的尸体很简单,一般把尸体放在平台上任其腐烂,亲人取回其头颅,丧葬即告完成。

近年来逐渐开始实行土葬。

(8)其他部族的土葬。部分靠打鱼为生的部族,如巴瑶族等,终年在海上漂流。但有人死于海上,其尸体也要运到陆地埋葬。东加里曼丹布兰麻托族的土葬极其简单,人们把尸体洗净后,选一块地埋上土即可。坟上无任何标记,不必举行葬礼,亲人也不必为死者祭奠、扫墓。

2.火葬

(1)巴厘人信奉印度教,认为人死后可以超脱凡俗,升入天国。他们把丧事看成喜事,故火葬仪式非常隆重。葬前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包括制作木牛、火葬塔和死者的模拟头像或画像等。所以,人死后一般停尸于家中某一房间或暂时埋入地下,待准备工作就绪后再举行葬礼。

为了满足那些没有能力火葬的人们的愿望,巴厘岛每一百年左右就要举行一次集体火葬。

(2)北苏门答腊的卡罗人对不同的死者有不同的葬法。未长牙齿的婴儿要秘密埋葬,暴死及无病死亡的人必须当天焚尸,一般因病正常死亡者,有的直接焚尸,有的先掩埋起来,日后再挖出尸骨焚烧,后者较为常见。死者如是产妇,一般直接火葬,死婴的尸体要系在母亲背上一同焚烧。

(3)西伊里安巴布亚人的丧俗极有特色。有人去世,人们便把死者从茅屋中抬出,让他“坐”在乡村广场中间扎有草束的木椅上。死者的近亲在死者旁边席地而坐,大声哭泣,同时还用右手不断揉搓右脚。巴布亚人实行火化,火化一般在傍晚举行。如果死者是男人,为表示哀悼,要砍掉一个姑娘(必须是死者的亲属)左手的半个手指头,给死者陪葬。根据巴布亚人的观念,这样做才能保证死者的灵魂不作怪。目前,这一习俗已不再流行,但在当地仍然可以见到为此断指的人。

3.晾尸

(1)巴厘土著人把不同年龄的死者置于不同的地点存放、晾晒。100年一次的集体葬礼到来之际再焚烧。

(2)龙目岛上的德班果族有着独特的晾尸习俗,又称“束尸”。即把死者尸体运到森林,束在选定的大树上,任凭风吹雨打,野兽撕咬。

五 生产及娱乐习俗

1.马都拉人的赛牛习俗

自古以来,马都拉人就喜爱赛牛,相沿成习,流传至今。这种游戏是从劳动中发展起来的,在农业生产中,马都拉人用两只牛来犁地,久而久之,他们便产生了进行犁地竞赛的兴趣。1965年,印尼已故总统苏加诺曾捐赠一座银杯,作为一年一度在马都拉首府——巴默卡山举行赛牛盛会中夺取的锦标。而每逢赛牛期间,都吸引了许多来自印尼各地的参赛者、参观者和外国游客。

2.马都拉人的斗牛习俗

这里的斗牛与西班牙的斗牛不同,西班牙是人与牛斗,这里则是以牛斗牛,可以说是真正的斗牛了。村民在庆祝节日来临时,经常举行斗牛活动。这里的斗牛并非纯粹为了娱乐,还有人是为了赌钱。斗牛要选择吉利的日子,请巫师作法以保佑自己押注的牛必胜。目前,政府严禁斗牛时赌博。

3.斗鸡

印尼乡村流行着斗鸡习俗,巴厘岛最为突出,每逢节假日,斗鸡是必不可少的。斗鸡也是一种赌博,鸡的主人并不亲自下场,而是把鸡交给斗鸡师,斗鸡师用手掂量鸡的重量,并选择重量相等的鸡作为对手。斗鸡场面非常残酷,快的时候十几秒钟便结束,也有搏斗几分钟结束的。下赌者当场兑现,然后参加下一轮的赌博。 8NNg1SUu/wjdiX1PWu5jA0H2tnmskVxUpPsxLvP7bIWuiIOZ+bdF0mT39Me7CO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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