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源和发展
铁人三项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铁人三项就是连续组合完成游泳、自行车和长跑,并在运动员体能、速度和技巧上提供挑战的综合性体育运动项目。
铁人三项运动于20世纪90年代传人我国,并迅速得到了普及和发展。在20世纪90年代末,宁夏中卫沙坡头旅游区就开展了沙漠铁人两项运动。沙漠铁人两项运动是横渡黄河,穿越腾格里沙漠,向自然极限挑战、向自我挑战的体育运动。该活动除了宁夏本省区的运动员参加外,还邀请了陕西、甘肃等周边省市的运动员参加。这项运动在宁夏沙坡头已陆续开展多年。2003年,原陶乐县政府举办了首届中国宁夏沙漠铁人三项邀请赛,包括横渡黄河、穿越毛乌素沙漠、公路自行车三项,有上百人参加。
二、项目介绍
沙漠铁人三项是借鉴了铁人三项运动的基本形式,但又有别于正式的铁人三项运动,比赛内容和形式都较正式铁人三项比赛有所变动,沙漠铁人三项比赛继承了原有比赛的连续性和竞争性,又融人了沙漠特色。有黄河顺游、公路自行车和徒步穿越沙漠三种运动形式,不仅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吸引力,还是一项亲和自然、挑战自我的新型体育运动项目。
沙漠铁人三项运动的比赛方式新鲜而刺激,且具有很强的挑战性和竞争性,对身体各项素质有很高的要求,是一项耐力与毅力相结合的运动项目。比赛的强连续性,磨炼了运动员意志,培养了运动员永不服输、勇往直前、努力完成赛程的拼搏精神,同时也充分体现了超越自我、挑战自然的“铁人精神”。
三、竞赛规则
竞赛组织者在比赛路线的选择、场地器材及设施、医疗保障等方面应为参赛运动员提供安全与保护,保证比赛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在比赛中因违反大会的有关规定而发生事故者,其后果自负。
(一)比赛距离
黄河顺游5公里,公路自行车骑行20公里,徒步穿越沙漠5公里。
(二)竞赛形式
个人赛、团体赛。
(三)报名
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附下列材料:
身份证或其他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由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原件);
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在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本次竞赛有关规定者,将不允许其参赛并通知本人或报名单位。
(四)装备及号码
1运动员应自备比赛服装和器材。比赛器材应符合本规则相应标准。
2号码。竞赛组织者为参赛运动员准备大、小号码7-9块。
(1)大号码2个,布制,长和宽均为20厘米,佩戴于运动员胸前和背后。
(2)小号码5-7个,不干胶纸制,长12厘米,宽10厘米。包括以下几种:
自行车号码2个,贴于自行车横梁前端两侧(由裁判员验车时操作);
自行车头盔号码1个,贴于头盔正前方;
换项运动包号码1-2块,贴于包上明显处;
自行车停放架号码1-2块(由裁判员操作)。
(五)赛前预备会
1每个队必须派一名代表参加赛前预备会,并负责将有关会议内容通知到自己队内的每一名参赛运动员。
2该会议由技术代表、竞赛委员会主任或总裁判长主持召开,介绍比赛场地、设施及技术要求等。
(六)验车
比赛开始前一天,运动员须将比赛用自行车和头盔交
大会检验。
(七)检录
1运动员必须在赛前1小时,按要求将比赛用自行车、安全头盔、比赛服装及其他比赛用品分别放置在大会规定的转换区内,并按自己的号码位放置,比赛开始后也应按该号码位取放物品。
2.运动员必须按时到达规定的地点进行检录,接受对服装、号码的检查,书写身上的号码,领取游泳帽。赛前30分钟停止检录,检录不到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八)比赛
1.运动员在赛前必须了解竞赛规则、竞赛规程、比赛路线、当地交通规则及大会有关规定,并在比赛中自觉遵守。
2大会医务委员会认为某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比赛时,可建议裁判终止该运动员的比赛。裁判有权按医务委员会的建议终止该运动员比赛,该运动员应无条件接受。
3在比赛过程中,凡自动弃权者应立即退出比赛路线,并将号码布交给裁判员。
4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携带和使用通信设备。
5运动员在比赛途中可离开比赛路线做短暂休息,但不得影响其他运动员的比赛或缩短赛程,也不得借此机会得到任何外来的帮助和物质供应(大会提供的除外)。
6比赛时间限定。
(1)大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每次比赛中对完成游泳赛段、自行车赛段和全程的时间作出限定,凡超过限定时间者将被终止继续比赛。
(2)若运动员骑(跑)错路线,需从骑(跑)错路线返回出错处重新开始,因骑(跑)错路线而耽误的时间,计人该运动员的成绩内。
(九)饮水站
大会在游泳赛段的起点、终点、转换区、自行车赛段、长跑赛段和总终点均设置饮水站。自行车赛段和长跑赛段中饮水站的设置详见各赛段规定。
1饮水站应有明显标志,并有专人负责。
2饮水站应为运动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
3允许运动员自备饮料,如需放置在指定的饮水站上,必须在比赛前一天交给大会工作人员,运动员不得在饮水站以外的地区接受任何人提供的饮料。如自备饮料出现问题,责任由运动员自负。
(十)成绩及名次
1成绩计取。人工计时或电子计时均视为有效的计时方法,总成绩精确到秒。
2名次排定。
(1)个人名次。凡在规定时间内赛完全程的运动员,其完成比赛全程的时间即为该运动员的比赛成绩,名次按到达比赛终点线的先后顺序排列,先到者列前,运动员到达总终点的时间以躯干(不包括头、颈、肩、手臂、臀部或腿的任何部位)触及终点线内缘的垂直面来判定。
(2)团体名次。团体名次按各队参赛队员的前3名完成比赛全程时间的总和排定,时间少者列前。如果两队总时间相同,以本队第三名运动员完成比赛全程时间判定,时间少者列前。
(十一)游泳赛段规则
1.游泳赛段的起点可设在陆上或水中,出人水处可利用台阶或较平缓的坡岸,起点区宽至少30米,起点线长至少30米,设置时应考虑出发时对所有运动员都平等。游泳赛段的终点可设在陆地上。
2在游进路线上设置浮标,转弯处的浮标要明显高出水面。
3在比赛路线的水面上,设有足够数量的救生和工作用船。
4游泳比赛装备。
(1)运动员必须穿游泳衣和游泳裤进行比赛。
(2)比赛时运动员必须戴大会提供的游泳帽,如果泳帽在比赛过程中意外遗失,运动员不受处罚。
(3)比赛中允许使用泳镜和鼻夹。
5游泳比赛号码。
(1)运动员必须接受裁判员在其上臂和大腿上书写号码,此号码在全赛程结束后方可消除。
(2)禁止运动员在身上书写除号码以外的任何文字或标记。
(3)若大会规定使用紧身泳服进行比赛时,运动员应听
从大会关于书写号码的规定。
6.游泳赛段通则。
(1)运动员必须在比赛发令员发出“出发”的信号(通常用鸣枪或鸣笛的方式)后方可出发。
(2)运动员在水中可以用任意一种游泳姿势游进,也可以踩水或漂浮。
(3)运动员必须按大会规定的路线游进。
(4)在游进中超越其他运动员时,必须在不影响被超越者的情况下从其侧方超越。
(5)在体力不支或紧急情况下,运动员可举一手过头摆动以示紧急求救。一经正式救助(救上船),该运动员必须退出比赛。
(十二)自行车赛段规则
1比赛路线可选择有适当地形变化的单向、往返或环形公路,路面应干净、平坦,路宽一般不少于7米,路线不得有交叉部分。
2在比赛路线中每5000米设有一个里程牌,并在转折处、转弯处和交叉路口设置明显清晰的方向指示标志。
3比赛路线上应设置2处有明显标志的饮水站。
4在自行车赛段的起、终点处,应画有一条宽为10厘米的起、终点线。
5自行车比赛装备。
(1)自行车。比赛用自行车必须具备下列特征:
车长不超过2米,车把宽度不超过50厘米;
从地面到脚蹬轴中心的距离最少为24厘米;
车鞍座最前端垂线距脚蹬轴轴心的垂线,向前不能超过5厘米,向后不能超过巧厘米,并且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允许将自行车鞍座的位置调整至超过这条线;
前轮轴与脚蹬轴距地面垂线之间的距离不能低于54厘米或高于65厘米(身材特别高大和特别矮小的运动员除外)
自行车前轮的直径大小可以与后轮不一样,但必须是辐条结构,车轮不准含有可使其加速的机械装置,且每个轮上都必须有良好的刹车装置。
(2)自行车手把。
只允许使用传统式“下弯形把手”的车把;
允许使用“夹式车把(附加车把)”,但车把手前端不得超过前轮轴巧厘米,而且不长于车闸杆前端线;
夹式车把的端部和车把把手处不得带有向前的闸杆和变速杆。
(3)头盔。
自行车比赛中必须戴安全头盔;
比赛过程中严禁更换头盔的任何部位;
自行车比赛中不按规定戴头盔的运动员,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6自行车赛段通则。
(1)运动员必须将比赛号码布牢固佩戴在躯干后背。
(2)在自行车赛段中运动员不允许裸露躯干骑行。
(3)运动员动用自行车的全过程中必须安全系戴好头盔,即运动员从转换区自行车停放架上取下自行车的那一刻起一直到自行车比赛结束把自行车放回自行车停放架上止。
(4)运动员必须沿公路的一侧骑行,在骑行中不准阻挡或碰撞其他运动员。
(5)若比赛中自行车发生故障,运动员应退出比赛路线自行修理,不得接受他人帮助。
(6)比赛过程中不得更换比赛自行车或主要部件(自身携带的备用车胎除外)。
(7)没有自行车运动员不允许继续向前行进,运动员必须和车一起到达自行车终点,若自行车已损坏无法骑行,可在不受外力帮助的情况下,推或扛车通过自行车终点。
(8)运动员有权在领先而不妨碍其他运动员的前提下享有赛程中任意位置,但运动员在选取位置时,必须为其他运动员让出不致发生碰撞并能正常前进的合理空间。
(十三)徒步穿越沙漠赛段规则
1运动员可以选择跑或行走的方式完成比赛。
2运动员在比赛中禁止使用玻璃器皿、尖锐物品、首饰、耳机,严禁向转换区和比赛路线上抛扔玻璃器皿或可能影响其他运动员安全的物品。
3比赛中不准有推、拉、阻挡、冲撞等妨碍、伤害其他运动员的行为。
4徒步穿越沙漠的路线上每500米设有一个里程牌,转折点和转弯处有明显的标志。
5徒步穿越沙漠的路线上,每1000米设有一个有明显标志的饮水站。
6徒步穿越沙漠比赛的服装及号码。
(1)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裸露躯干。
(2)运动员可戴自备的太阳帽及太阳镜,但不允许戴耳机。
(3)运动员应将号码布牢固地佩戴在胸前。
7徒步穿越沙漠赛段通则。
(1)运动员可以跑步或步行。
(2)运动员应沿比赛路线跑进,若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路线时,必须经裁判员同意,继续比赛时须从原离开处进入比赛路线。
(十四)转换区规则
1转换区应有足够的面积停放参赛运动员的自行车,区内地面应干净、平坦,并用隔离物围成独立的区域。
2转换区内设有牢固的自行车停放架,停放架放上自行车后,架与架之间的距离应保持至少3米的通道,并保证所有运动员通过转换区内的距离相等。
3运动员在转换区内必须将自行车推至起点线方可骑行,完成自行车赛段比赛到达终点线处必须推车进入转换区。
4运动员只能使用指定的停放架位置取放自行车及本人使用的物品。
5运动员在转换区内不得妨碍其他运动员前进。
6运动员在转换区内不得挪动、使用其他运动员的器材及装备。
7运动员在跑向自己的自行车停放架位置时,应沿规定的通道跑进,不得钻、跨停放架。
8在转换区域内禁止骑行。
9转换区内只允许参赛运动员、有关裁判员和工作人员进人。
(十五)仲裁委员会、竟赛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成员由3-5人组成。
2职责。处理比赛中的所有有争议事件。
3竞赛委员会主任职责。全面负责竞赛工作的策划、组织与实施,与技术代表共同计划比赛的技术组织,共同解决出现的有关技术问题,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十六)总裁判长、裁判长
1总裁判长职责。全面负责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和竞赛中的裁判工作,保证裁判执法的公平、公正和录取成绩的及时、准确。
2裁判长职责。根据总裁判长的分工,负责比赛的编排记录、检录、发令、检查、计圈、终点等各项工作,确保本竞赛规则的实施。
(十七)医务代表
职责。负责对参赛运动员的健康进行资格认证、身体检查,保证大会的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兴奋剂检测等工作,确保比赛安全进行。
(十八)犯规及处罚
运动员在比赛中违反规则或违反规定时,将视情节给予警告、取消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的处罚。
1警告。警告是对运动员即将犯规或无意识犯规且没有获益之前给予的一种处罚。
(1)对犯规运动员作出严重处罚之前,不必事先向其警告。
(2)警告的方式。鸣哨或鸣号角,叫喊运动员的号码并令其立即停下,出示黄旗或黄牌指向犯规运动员。
(3)当运动员被出示黄旗、黄牌警告时,该运动员应立即以安全的方式停下来,听从裁判的判罚。如运动员骑在自行车上,应立即以安全的方式停下,下车后双脚站在自行车的一侧,同时双手把自行车提起,使车轮离开地面。当裁判说“走”时,运动员才可以以安全的方式继续参加比赛。
2取消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取消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是根据犯规情节对运动员作出的一种处罚。
(1)在比赛中,运动员如有以下行为,可能会被判罚取消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
没有按照规定的比赛路线进行比赛,并从中获取利益;
对比赛官员使用粗秽的语言、行为,或出现不遵守体育道德的行为;
阻挡、冲撞、推、拉、妨碍或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比赛中接受任何人的帮助或借助外力并从中获取利益;
使用未经允许的装置以获取利益或对别人造成危险;
比赛过程中更换自行车或其他主要部件(自身携带的备用车胎除外)。
(2)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的通知方法。鸣哨或鸣号角,叫喊运动员的号码并出示红旗或红牌指向犯规的运动员,并报出其犯规行为及处罚的结果。
(3)裁判作出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的判罚后,运动员仍可以继续完成比赛。被取消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运动员,可在比赛结束后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