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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货币与货币制度

本章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了解货币的产生、形式和职能;

(2)明确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

(3)了解人民币制度的性质和内容;

(4)了解货币流通的形式和渠道;

(5)了解货币形态的演变;

(6)了解国际货币制度的类型以及改革;

(7)了解货币制度的演变过程;

(8)掌握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

(9)理解货币层次划分的依据与方法。

货币是当今经济社会中最重要的经济要素。货币把各个独立的经济个体连接到一起,对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本章主要介绍货币收支循环及其在经济中的重要性、货币的功能与特点、货币形态与货币制度的演变、货币的定义与计量、国际货币体系等内容。

第一节 货币与经济的关系

一、货币收支循环

在当今经济社会中,货币无处不在。无论是个人、家庭还是企业,每个经济主体都不可避免地要和货币打交道。家庭和个人的收入,以货币的形式取得。而当他们需要商品和服务时,又必须用货币去购买。企业的生产流通过程更是伴随着货币的收支。甚至政府部门的存在也不能脱离货币:财政的收入和支出无不依赖于货币。

如果我们把国民经济划分为企业部门、居民部门、政府部门、银行部门和国外部门,我们会发现货币收支把国民经济中的每一个部门都联系在一起,而且这五个部门之间的货币收支包括了整个国民经济中一切现实的货币收支。

(一)以公司、企业等经营性单位为中心的货币收支:企业部门的货币收支

筹建企业首先就需要一定的货币资本金投入,开始生产之后又需要用货币来购买原材料、支付工人工资。等到产品生产出来,为了销售产品,依然需要用货币来进行广告宣传、包装、运输。伴随着产品的销售,资金逐渐回笼,企业获得货币收入,而这些货币收入将被用于继续购进原材料、支付工资、提取折旧等,从而保证企业能够持续运转下去。企业生产的全过程时时刻刻都伴随着货币的收支与借贷。

(二)以家庭、个人为中心的货币收支:居民部门的货币收支

每个家庭、个人的生存都需要消耗商品、享受服务,而他们必须用货币来换取这些衣、食、住、行所需的商品和服务。于是,家庭、个人依靠提供生产要素的方式,以工资、奖金、利息、利润等形式获取维持生活、改善生活所必需的货币收入。

(三)以财政及政府机构为中心的货币收支:政府部门的货币收支

财政的活动保证着国家职能的发挥和社会的公共需求。虽然在历史上曾经有过以粮食作为财政收支载体的情况,但是现代经济生活中的财政收支已完全采用货币。货币性的税、费构成财政收入,货币性的购买支出、转移支付等构成财政支出。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同样离不开货币收支。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需要货币支出,国家拨付的费用又形成政府机构的货币收入。

(四)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心的货币收支:银行部门的货币收支

银行等金融机构虽然也是企业,但在货币收支中居于特殊的地位,其特殊之处在于银行部门收支的货币绝大部分不是它们的自有资金,因此必须将其单独列为一个部门。

银行部门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以及其他经营性金融机构组成。与我们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是商业银行和其他经营性金融机构。无论是企业还是家庭、个人,都会因为对存款、贷款、转账结算等银行业务的需要而和银行发生货币收支往来。中央银行则作为货币管理机构与政府、商业银行以及其他一些经营性金融机构发生货币收支往来。

(五)对外货币收支:国外部门的货币收支

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加速的今天,一国的各经济主体在与国外部门交往时,必然伴随着货币的收支往来。商品的进口与出口,服务的索取与提供,人员的往来交流,无一不形成国外部门的货币收支。当然,由于使用货币的不同,国外部门的货币收支与国内的货币收支有着很大区别。

这五大部门之间的货币往来形成了一个货币收支循环网络,一个部门的收入就是另一个部门的支出,一个部门的支出同样也就是另一个部门的收入。你收我支、你支我收,货币收支不断循环,这一过程就是货币流通,也就是经济生活中现实运动着的货币的集合、总和。

二、货币的职能

研究货币的职能,是理解货币现象和货币相关问题的着手点。不同学派的经济学家在对货币功能的认识上分歧不大。马克思把货币的职能概括为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种职能,其中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最基本职能。

(一)价值尺度

货币在表现商品的价值并衡量商品价值量的大小时,发挥价值尺度的职能。这是货币最基本、最重要的职能。作为价值尺度,货币把一切商品的价值表现为同名的量,使它们在质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可以比较。货币之所以能执行这种职能,是因为它本身也是商品,也具有价值。

原始社会中,人们直接用自己多余的物品去换取自己需要的物品,这种物品和物品之间的直接交换,我们称之为物物交换。在物物交易制下,商品的交换需要无数网点,如1把斧子=10斤大米、1只羊=5尺布等。如果需要交易的商品数量增加,那么商品之间的交换网点也随时增加。如果存在n种商品需要交换,交换的次数或网点将非常惊人,交换的数目将达到n(n-1)2。当n的数目一定大时,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交换次数将达到天文数字,这严重妨碍了交易的进行。而如果存在着发挥价值尺度职能的货币,我们将只需要()个交换网点,交换的过程变得轻松而简单。

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具有如下特点:①它是商品的内在价值尺度即劳动量的外在表现。商品价值的大小,是由凝结在该商品中的劳动量决定的。但商品价值不可能由各单个商品生产者耗费的劳动量来表现,而只能借助于货币外化出来,所以货币是商品的外在价值尺度。②它可以是观念上的货币,但必须具有十足的价值。③它具有完全的排他性、独占性。因为充当价值尺度的只能是一种商品,只有这样,商品的价值才能得到真正统一的表现。

综上所述,根据劳动价值论,货币之所以能作为衡量其他商品价值的尺度,是因为货币与其他一切商品一样,是劳动的产物,本身凝结着价值。货币发挥价值尺度的职能,是在货币与商品价值对等的基础上,把商品的价值表现为货币的若干量。而西方经济学家眼中的价值标准,不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在他们看来,货币发挥价值尺度职能,是因为衡量价值需要共同的单位,如同把长度单位确定为米、毫米,又把重量单位确定为克、吨那样。

(二)流通手段

货币充当商品流通的媒介,就执行流通手段职能。作为价值尺度,货币证明商品有没有价值、有多大价值;而作为流通手段,货币实现这种价值。

在物物交易过程中,每个交易的个体必须要找到和自己的需求在时间、空间上完全吻合的交易对象,才能达成交易。因此要想完成交易,必须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交易的效率低而成本高。货币的出现使得交易由直接变为间接:交易者不再拿着自己的商品去寻找持有自己所需商品的交易对象,而是先卖出自己的商品,即用自己的商品换回货币,再用换回的货币去购买所需的商品。由此,商品的交易被分解成了卖和买两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货币发挥着交易媒介的作用,而物物交换中困扰交易双方的需求必须在时间和空间上完全吻合的问题就由于货币充当交易媒介而得到了解决。

货币执行流通手段职能,具有以下特点:①必须是现实的货币。②不需要有足值的货币本体,可以用货币符号来代替。③包含有危机的可能性。在货币发挥流通手段职能的条件下,交换过程分裂为两个内部相互联系而外部又相互独立的行为:买和卖。这两个过程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分开了,因此货币流通手段的职能包含着危机的可能性。

(三)贮藏手段

当货币由于各种原因退出流通,被持有者当成独立的价值形态和社会财富的绝对化身而保存起来时,货币就停止流通,发挥贮藏手段职能。马克思把这种现象称为货币的“暂歇”,现代西方经济学者则称之为“购买力的暂栖处”。

执行贮藏手段的货币有两个显著特点:①它必须既是现实的货币,又是足值的货币。②作为贮藏手段的货币,它必须退出流通领域,处于静止状态。

在金属货币时代,货币贮藏发挥着蓄水池的作用,能够调节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当流通中货币数量过多时,过多的货币将被人们贮藏起来;而当流通中货币数量不足时,被贮藏的货币又会重新进入流通。当然,只有在被贮藏货币的数量足够大时,金属货币的这样一个自我调节机制才能发挥作用。如果被贮藏货币的数量不够大,对经济生活的影响有限,也就不能自我调节了。比如,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钱荒”的现象。

在现代的信用经济条件时代,纸币本身已经不具有价值了,人们也很少再用贮藏纸币的方式来贮藏财富、积累价值,取而代之的方式是银行存款。此时,从单个个体的角度来看,有一部分纸币没有被使用,退出了流通领域。但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则并不意味着有对应数量的真实价值退出流通领域。人们选择持有纸币或是存入银行,表示持有者推迟了自己从社会中取得相应数量的商品和服务的权利。但这部分商品和服务并没有退出经济生活,而是通过种种方式已经被经济社会使用了。因此,与金属货币时代相比,信用货币时代的货币贮藏职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四)支付手段

在经济生活中,除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种交易形式外,还存在着大量的赊销现象。这时,货币就不是在充当交易媒介,而是作为一个独立的支付手段存在着。当货币作为价值的独立形态进行单方面转移时,执行着支付手段职能。如货币用于清偿债务,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所执行的职能。

与流通手段相比较,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有以下特点:①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媒介物;而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则是补足交换的一个环节。②流通手段只服务于商品流通,而支付手段除了服务于商品流通外,还服务于其他经济行为 。③就媒介商品流通而言,二者虽都是一般的购买手段,但流通手段职能是即期购买,支付手段职能是跨期购买。④流通手段是在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条件下发挥作用,而支付手段是在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条件下发挥作用。⑤货币赊销的发展,使商品生产者之间形成了一个很长的支付链条,一旦某个商品生产者不能按期还债,就会引起连锁反应,严重时会引起大批企业破产,造成货币危机。所以,支付手段职能的出现与扩展,为经济危机由可能性变为现实性创造了客观条件。

(五)世界货币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货币超越国界,在世界市场上发挥一般等价物作用时,执行着世界货币职能。

在金属货币时代,黄金等贵金属可以在各国之间自由输出入,这样,各国货币的比价就能保持在一个比较稳定的水平上。马克思认为,此时货币作为世界货币,必然是脱去了“本国的制服”,而以贵金属本身的价值发挥作用。通俗地说,货币实际是依靠贵金属如黄金、白银本身的成色和重量来发挥世界货币职能的。

随着金属货币时代的结束,以及此后的黄金在世界范围内的非货币化,货币不再以贵金属作为载体,货币要想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发挥自身职能,就不但不能够脱去“本国的制服”,反而要以身着“区分国别的制服”为必要条件。比如,在国际贸易中得到普遍接受、用于计价和支付的货币是美国的美元、欧洲的欧元、英国的英镑等货币,每一种货币都必须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所属的国家或地区。我国人民币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在一定范畴内已被用于对外计价支付的工具,并在1996年底实现了在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与此同时,黄金仍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它仍然是国际间最后的支付手段、购买手段和社会财富的贮藏和转移形式。因此,关于世界货币在现代国际间运动的形式,是一个需要研究和做出科学回答的新问题。

货币的以上五种职能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它们都体现了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本质 。一般等价物区别于普通商品的两个基本特点是:货币能表现一切商品的价值,具有和一切商品直接交换的能力。正是因为货币能表现一切商品的价值,因此它具有价值尺度职能;正因为货币能与一切商品相交换,因此它具有流通手段职能。因此,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最初始的两个基本职能。货币的这两个基本职能进一步发展以后,才会出现贮藏手段职能。支付手段职能既与货币的两个基本职能有密切的关系,又以贮藏手段职能为前提。世界货币职能是货币前四个职能的继续和延伸。总之,五大职能是货币本质的具体体现,是随着商品流通及其内在矛盾的发展而逐渐发展起来的。货币的五大职能绝非孤立存在的,而是有内在联系的。

第二节 货币形态的演变

纵观货币的发展历史,它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而发展。随着人们对货币在经济发展中作用认识的深化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货币的形态也经历了一个从自发演化到人为掌握的不断发展过程。几千年来,货币大体经历了实物货币、代用货币、信用货币和电子货币这几种形式。

一、实物货币

最原始的货币是以实物的形式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实物货币(Commodity Money),是指有特定使用价值的商品作为等价物充当货币的表现形式。在物物交换时代,人们在进行交换时,某些商品能够广泛而普遍地被人们接受和使用。一旦某种商品在一个比较大的范围里得到人们的认可,开始充当交换的中介,那么这种商品就成为了货币。这就是实物货币或商品货币。

早期的实物货币形态多种多样。根据考古学家考证,我国最早充当货币的实物是贝。这一点可以从我国的文字中得到印证。汉字中许多以“贝”作为偏旁部首的文字,其含义都和财富相关,如财、货、贸、贫等都是这样。日本、东印度群岛以及美洲、非洲的一些地方也有用贝充当货币的历史。而在古波斯、古印度、古罗马等地,人们选择用牛羊充当货币。埃塞俄比亚曾以盐作为货币,美洲曾经选择烟草、可可豆等作为货币。

早期的实物货币,是在长期的商品交换过程中由不同商品发展而来的,在充当货币时,基本上保持了原来的自然形态,虽然能够代表财富,但并不是理想的货币材料,因此在使用中暴露了很多缺点,阻碍了交易的进行。比如,牛、羊等牲畜的价值较高,也便于转移,但是分割后的牲畜,其部分价值的总和会大大低于整体,这样,一些价值较低的商品的交易就无法使用牛、羊作为交易的中介了。

随着交换的发展,早期实物货币的缺点越来越明显。此时,人们发现金属具有可以充当货币的特殊性能:可多次分割、可按不同比例任意分割、分割后可冶炼还原;金属易于保存,不易腐蚀变质。于是,在世界各地,金属逐渐取代了其他商品的地位,开始固定地充当货币。

货币并不是由自然界产生的,而是在一定的社会生活条件下形成的,而货币一旦产生,并进入经济生活之后,就逐渐找到了金银这类最适合的贵金属充当自己的载体。马克思用了这样一句话来描述这一现象: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

历史上充当货币的金属主要是金、银、铜,铁充当货币的现象比较少。这主要是因为随着人类社会冶炼技术的发展,铁的冶炼变得比较容易,和金、银、铜比较起来,铁的价值比较低,而且容易锈蚀,不利于保存。在我国历史上,最早的金属货币是金和铜。东汉以后,黄金的数量急剧减少,到宋代时,白银取代黄金的地位,成为了主币的币材。白银的流通在中国一直延续到20世纪30年代。而在西欧,最初银币的数量多于金币的数量,自13世纪以来,金币的数量逐渐增多,到18世纪、19世纪,金币已经占据了主要地位。20世纪初期,世界主要的工业化国家均使用黄金作为币材。

二、代用货币

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生活的进一步发展,人们逐渐发现金属货币虽然具有很多优点,但是其缺点也很明显,已经不能完全满足进一步扩大的商品生产和流通的需要。例如,当商人前往比较遥远的地区采购商品时,如果随身携带大量的金、银,既不方便也不安全。于是,人们开始选用纸张来代替金、银行使货币的职能,这些纸做的货币通常由政府或银行发行,被称为银行券。银行券可以在市面上流通,持有者可以随时向政府或发行银行兑换成金属主币或金、银,其效力与金属货币完全相同,因此又被称为代用货币,或者兑现纸币。

和金属货币相比,代用货币的优点非常明显。除了便于携带和运输以外,印刷纸币的成本低于铸造金属货币的成本,能够节约交易费用。此外,纸币流通还可以避免金属货币流通时所产生的“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在使用金属货币时,通常会有人为了牟取私利而铸造重量轻、成色差的铸币。这种货币因为不足值而被称为“劣币”,而足值的货币则被称为“良币”。当劣币出现在市场上时,由于按照重量、成色计算的良币实际价值较高,因此人们会收藏良币而使用劣币,最终导致良币退出流通,劣币占领市场,这种现象被称为“劣币驱逐良币”。显然,使用纸币可以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出现。

银行券最初的产生过程是这样的:人们为了保证货币的安全性,把自己所持有的金属货币存放于银行、钱庄之中,而银行、钱庄则开出一张书面凭证,证明存款人的权益,这张书面凭证就是银行券。存款人凭手中持有的银行券就可以随时要求银行、钱庄兑现等额的金属货币。因为银行券能够随时兑现成等值的金属货币,因此在交易时就可以充当媒介,代替金属货币。

世界上最早使用纸币的国家是中国,但是我国历史上的纸币大多不能兑现成金属货币。早在北宋年间,即10世纪末期,中国四川就开始使用纸印刷的货币——“交子”。此后元朝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纸钞流通制度,明朝也发行了“大明宝钞”。欧洲的纸币则发源于银行券。最初,一般商业银行都可以发行银行券,发行银行券的银行保证银行券可以随时按面额兑换成金币、银币。到了19世纪,西方工业化国家先后禁止商业银行发行银行券,银行券的发行权收归中央银行所有。

三、信用货币

信用货币(Credit Money),又称为不兑现纸币,是指货币本身价值低于货币价值,而且不能兑换成贵金属的货币。信用货币是代用货币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指以货币符号等信用工具作为货币的表现形式。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采用这种货币形式。比如美国的美元、日本的日元、中国的人民币等都是信用货币。对于信用货币的票面价值而言,印刷这些货币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既然货币本身价值远远低于货币价值,那么人们为什么会愿意接受这些货币呢?信用货币产生的机理就在于信心和信用。人们接受、储存信用货币,是因为他们相信这些信用货币能够交换到他们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务。而人们对信用货币的信心,则来源于法律和传统。各国法律都对本国货币在本国国境内的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

从历史的角度看,信用货币的出现是金属货币制度崩溃的直接后果。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只有在战时或是经济震荡时期,部分国家才会停止兑现银行券,由国家法令来支持银行券的流通。但是,由于战争和世界性的经济危机、金融危机接踵而至,世界各主要国家的银行券都普遍停止兑现金属货币。既然纸币不再能兑换成金属货币,那么纸币也就不再是代用货币了。此时纸币的发行由中央银行垄断,完全转变为信用货币了。

除了上述直接的历史原因之外,信用货币的诞生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政府和金融机构根据长期的发行经验发现,只要银行券的发行量控制得当,社会大众对银行券和发行机构保持信心,那么银行券并不需要十足的金属货币作为准备。银行券不再需要拥有足额的金属货币作为准备,银行券之所以能够按照面值在市场上流通,其原因自然在于人们对银行券发行机构的信任。这样,纸币就由代用货币转变成为了信用货币——依靠发行机构的信用流通的货币。

当然,信用货币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发行机构可以随心所欲地发行货币。货币发行机构要想维持货币币值稳定,就必须保证社会大众对发行机构的信誉具有信心,因此也就不得不对信用货币的发行数量有所控制,以免货币贬值。

目前我们使用的信用货币主要有下述几种:

(一)辅币

在进行小额或是零星交易时使用的货币就是辅币。辅币一般采用主币的形式,由铜、镍等贱金属铸造,其本身含金属价值低于其货币价值。目前,世界各国辅币的铸造权都由政府或中央银行掌握。

(二)钞票或纸币

钞票或纸币就是人们日常生活中说的现金,其发行机关各国不同,但多数国家都规定发行权归中央银行所有。

(三)银行存款

现代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就是为客户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客户可以据此向银行签发支票。所谓支票,就是银行存款户根据协议向银行签发的即期无条件支付命令。客户拥有了支票存款账户之后,就可以用支票来代替现金进行交易了。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通过支票转账进行的交易数量远远多于通过现金进行的交易数量。

在银行及信用制度发达的国家,支票是流通中最重要的工具。这主要是因为相对于现金而言,支票具有很明显的优点:支票可以挂失,从而可以减少使用现金遭受损失的风险;支票传输便利,减少了交易的成本;本票可以按照交易的实数收付,避免了找换零钱的麻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在进行大额交易时,支票的优点就更为明显了。当然,使用支票也有一定的缺点。由于支票的支付最终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才能实现,因此支票结算费时费力。而且,支票本身只是一种代表存款的票据,在交易方不了解开立支票者信用的情况下,可能就会拒收支票。不过在信用制度健全的国家,人们已经创造出了许多辅助的信用工具,如保付支票等来克服支票的缺点。

此外,不能签发支票的存款如企业的定期存款和居民的储蓄存款等,也是现代信用货币的一种。只不过这些存款不能签发支票,因此也就不能直接流动,不能直接用于执行交易媒介、支付手段的职能。

四、电子货币

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是指以电子化机具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以电子数据流形式存储在银行的计算机系统并通过计算机网络以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货币。电子计算机在银行的应用催生了电子货币,网络发展极大地加速了电子货币的成长,货币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代,金融业全面迈向虚拟化时期。

电子货币的特点:①无纸化。电子货币储存在各类信息卡中,除去一张卡片外没有任何外在表现形式,无法直观辨认,卡中货币符号(数字)的数量只有通过特定的技术设备才能够读认。②流通网络化。电子货币无法像传统货币那样在不同所有者之间直观转让;发生购买行为引起的货币流通必须借助于网络才能完成,没有网络的地区、地点和部门不能实现电子货币的流通。③风险多样化。电子货币除了具备传统货币所具有的一般性通货膨胀风险、利率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汇率风险等之外,还有网络系统风险、技术选择风险、信息安全风险以及物理性能风险等。

电子货币作为一种电子化支付方式,其种类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①“储值卡型”电子货币。如万事达卡、邮政卡、IC卡等。②“信用卡应用型”电子货币。如因特网购物网络ISN、虚拟因特网支付系统、安全电子交易SET等。③“存款利用型”电子货币。如网络支票、微软货币、电子钱包等。④“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如Mondex、e现金、网络现金等。

目前电子货币已经成为了西方国家流通中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在我国,以银行卡、IC卡为代表的电子货币也得到了蓬勃发展。截至2008年底,我国银行业统一标识的银联卡发行总量已达18亿张。国内受理银行卡的联网商户达118万户,累计安装联网POS机具185万台,联网ATM机17万台。

第三节 货币的定义与计量

一、货币的一般界定

如何界定货币(Money、Currency),或如何给货币下定义,由于时代背景不同、观察角度不同、观察深度不同以及侧重于理论剖析与侧重于解决处理实际问题的需要不同等,我们在文献中会找出许多不同的答案。

在现代信用经济条件下,货币可以分为狭义货币和广义货币两个概念。狭义货币可以理解为:由中央银行统一发行,受国家权力保护,能够在交易中直接支付流通的货币符号。其典型形式是现钞纸币。广义货币概念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能够在交易中充当流通手段,满足支付清算需要;第二,代表一定价值的符号,通过规定程序可以转化为支付流通手段;第三,符合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法令,由合格法人机构发行并在约定期限兑付现钞。其主要形式包括银行存款、商业票据、政府债券等。

二、货币的理论界定

(一)职能视角的货币界说

在经济学说中,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着从流通、支付的职能视角来界定货币的种种说法。《管子》一书的《国蓄》、《轻重乙》、《揆度》等篇,有这样的界说:“黄金刀币,民之通施也”,“黄金刀币者,民之通货也”,“刀币,沟渎也”。《汉书·食货志上》则有“……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的概括。这类说法,明显强调了货币在流通和支付中的作用和特征。

在西方经济学中,如亚当·斯密有“货币是流通的大轮,是商业的大工具”的提法。西方金融学教科书中通常的概括是:货币是普遍被大家接受作为偿付货款和服务的手段;货币是在交换中被普遍接受的任何东西,等等。更简化的说法,如“交易的媒介”、“支付的工具”等都可用来表述货币。不过西方金融学教科书特别强调“普遍被接受”这一限定词。这个限定条件即使没有表述出来,也是隐含的不可缺少的前提。

应该说,马克思从职能角度给货币所做的界定既简明,又完整。那就是上节已经提到的:货币是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的统一。

(二)一般等价物

“一般等价物”(Universal Equivalent)是翻译过来的外来词。“Equivalent”这样的词,在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其中,“价”、“价值”的含意,可以用于指劳动价值,也可以不是用于指劳动价值。因人、因学派而异。同时,所指的“价值”也可能超出经济学意义。“物”,也不一定是实实在在的“物”,而是更广泛的对象。“universal”则有“普遍的”、“共同的”、“通用的”、“全体的”等类似的含意。说货币在商品世界里是可以与所有商品处于等价地位的事物,这也是能够被普遍接受的界说。

现在的问题是,当代各国的货币运动都与最后一个在世界范围内起一般等价物作用的货币商品——黄金——割断了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把一般等价物拘泥地解释为某种商品,而是解释为某种“等价形态”,那么一般等价物的界说依然可以沿用。

上面讲解了两条:其一,货币是普遍被接受的作为购买、支付的手段(隐含着赋予交易对象以价格形态的前提);其二,货币是市场经济中的一般等价形态。关于货币的界说或定义的问题,综合以上两点,可以说达到了起码的要求。

(三)货币与流动性

自凯恩斯经济理论流行以来,流动性(Liquidity)几乎成为货币的同义语。在凯恩斯那里,将流动性的概念仅仅赋予了货币。

如果就“流动”的性能来把握,与任何商品比,与任何后面将要讲到的有价证券比,货币的流动性都是最高的。在现在的经济文献中,“流动性”有时指的就是货币,有时指的范围则比较大,如包括国家债券等,需注意区分。

三、货币的计量

(一)划分货币层次的依据

各国中央银行在确定货币层次时都以货币的流动性作为标准。货币流动性,是指不同的信用工具在市场上能够转化为直接支付能力的速度和方便程度。流动性高,即转化为直接支付手段的能力强;流动性低,即转化为直接支付手段的能力弱。如现金作为购买力十分方便,能够随时支付流通,对市场的影响最直接;定期存款要转化为购买力就不够方便,一般要到期后才能形成市场购买力。因而现金是流动性高的货币,定期存款是流动性低的货币。

进行这样划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不同层次货币的分布和变化规律,以及由此引起的市场总供求和供求结构的变化,为中央银行进行宏观金融调控提供决策的参考依据。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发展,新的金融工具层出不穷,金融市场的复杂性日益突出,科学划分货币层次的意义也更加重要。

(二)划分货币层次的方法

各国经济与金融发展状况不一,金融工具的种类和创新程度存在差异,金融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不同,中央银行对金融调控的重点和技术要求也有差距,因此,各国对货币层次划分的口径并不统一。

根据1994年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供应量统计和公布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对货币供应层次的划分如下:

M 0 =流通中的现金

M 1 =M 0 +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农村存款+个人信用卡类存款

M 2 =M 1 +单位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外币存款+信托类存款+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存款

M=M+金融债券+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根据世界各国中央银行对货币层次划分的情况分析,总的规律表现为:金融市场比较发达、金融工具多样化程度较高的国家,货币层次划分得较多;金融市场化程度高、金融调控技术性要求高的国家,货币层次划分较细。反之反是。

货币和金融处在不断发展之中,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货币的内涵和外延会发生一定的变化。金融管理伴随货币信用的发展也将不断完善,货币层次在金融分析和决策中的重要性将更加突出。

相关链接

国际上对货币层次的划分方法

(1)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对货币层次的划分:

M 1 A=流通中的现金+活期存款M 1 B=M 1 A+可转让存单+自动转账储蓄存款+信贷协会存款账户+互助储蓄银行活期存款M 2 =M 1 B+商业银行隔夜回购协议+美国居民持有的即期欧洲美元存款+货币市场互助基金账户+所有存款机构的储蓄存款和小额定期存款M 3 =M 2 +大额定期存单(10万美元以上)+定期回购协议+美国居民持有的定期欧洲美元存款L=M 3 +银行承兑票据+商业票据+储蓄债券+短期政府债券等(2)英国英格兰银行对货币层次的划分:M 1 =现金+私人部门持有的英镑活期存款M 2 =现金+英国居民(公共及私人部门)持有的英镑存款M 3 =M 2 +英国居民持有的各种外币存款(3)日本国日本银行对货币层次的划分:M 1 =现金+活期存款M 2 =M 1 +企业定期存款M 1 +CD=M 1 +企业可转让存单M 2 +CD=M 1 +定期存款+可转让存单M 3 =M 2 +CD+邮局、农协、渔协、信用组合、劳动金库的存款+信托存款(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货币层次的划分:M 0 =现金M 1 =M 0 +活期存款(私人活期存款、邮政汇划、企业活期存款)M 2 =M 1 +储蓄存款+定期存款+政府债券

第四节 货币制度及其演变

货币制度(Monetary System)简称“币制”,是一个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该国货币流通的结构、体系与组织形式。它主要包括货币材料、货币单位、货币的铸造与发行和流通程序、准备制度等。货币制度的形成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一、货币制度的形成

货币制度的一些要素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就陆续产生了。但是系统的货币制度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产生之后形成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核心是统一的市场,这就需要有统一、稳定和规范的货币流通制度。为了改变当时货币流通的紊乱状况,各国政府先后以法令或条例的形式对货币流通做出种种规定。这些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以中央银行为唯一发行机构的统一和集中的货币发行体系,垄断货币发行;二是就相对稳定的货币单位做出相应的规定,以保证货币制度的稳定;三是就贵金属充当币材并能自发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做出规定。西方国家政府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为克服货币流通混乱的状况,将已颁布的本位货币金属、货币单位、货币铸造与发行和流通程序、发行准备等法令和条例集中起来制度化的过程,就是资本主义货币制度的形成过程。

二、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

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建立的统一的货币制度,一般由以下四个要素构成:

(一)货币材料

即规定哪一种金属作为货币材料。金属货币是整个货币制度的基础,确定以不同的金属作为货币材料,就构成不同的货币本位。例如,确定以白银作为币材,就是银本位制;确定以黄金作为币材,就是金本位制;确定以黄金和白银同时作为币材,就是金银复本位制。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由于封建社会的铸币变质,而信用关系、金融机构尚欠发达,新兴资产阶级为了积累财富、扩大生产,需要币值稳定,因此,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货币制度,是一种以贵金属作为币材的金属铸币流通制度。

(二)货币单位

即法律规定的本位货币名称和含有的金属重量。它是一个国家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例如英国的货币单位定名为“镑”,根据1816年5月的金币本位法案规定,1英镑含成色11/12的黄金123.27447格令(合7.97克)。美国的货币单位定名为“圆”,根据1934年1月的法令规定,其含金量为0.888671克。中国1914年的“国币条例”中规定,货币单位名称为“圆”,每圆含纯银6钱4分8厘(合23.977克)。我们在生活中最为熟悉的“元”、“角”、“分”就是人民币的货币单位,它们构成了人民币的价格标准,标明了人民币所代表的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的单位为角、分。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人民币依其面额支付。

(三)各种通货的铸造、发行和流通程序

一个国家的通货,通常分为主币(即本位币)和辅币,它们各有不同的铸造、发行和流通程序。

1.本位币

本位币(Standard Money)是一国的基本通货。在金属货币流通的条件下,本位币是指用货币金属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所铸成的铸币。本位币是一种足值的铸币,并有其独特的铸造、发行与流通程序,其特点如下:

(1)自由铸造。在金属货币流通的条件下,本位币可以自由铸造。所谓的自由铸造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每个公民都有权把货币金属送到国家造币厂请求铸成本位币;另一方面,造币厂代公民铸造本位币,不收费用或只收很低的造币费。

本位币的自由铸造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意义。首先,自由铸造可以使铸币的名义价值和实际价值保持一致。铸币的实际价值是指铸币本身的金属价值。由于公民可以随时把货币金属送到国家造币厂请求铸成铸币,所以铸币的名义价值就不能高于其实际价值,否则就必须用法律手段来规定其名义价值;又由于持有铸币的人可以随时将它熔化为金属块,铸币的名义价值就不能低于铸币的实际价值,否则人们就会将铸币熔毁,退出流通领域。其次,本位币的自由铸造可以自发地调节货币流通量,使流通中的货币量与货币需要量保持一致。当流通中的货币量不足时,公民会把所持有的金属块送往造币厂铸成铸币,投入流通;当流通中的货币量过多时,公民又会自发地将铸币熔化成金属块,退出流通。

(2)无限法偿(Non-Limited Legal Tender)。本位币具有无限的法定支付能力,即无限法偿。本位币是法定作为价格标准的基本通货。法律规定,在货币收付中,无论每次支付的金额多大,用本位币支付时,受款人不得拒绝接受,故称为无限法偿币。在金属铸币流通制度下,铸币流通会有自然的磨损,不法之徒还会故意给金属币削边、擦损。为了保证本位币的名义价值与实际价值相一致,从而保证本位币的无限法偿能力,各国货币制度中通常都规定了每枚铸币的实际重量低于法定重量的最大限度,即铸币的磨损公差。

2.辅币

辅币是本位币以下的小额货币,供日常零星交易和找零之用。辅币在铸造、发行与流通程序上具有以下特点:①辅币用较贱的金属铸造。因为辅币的面额较小,因此,使用贱金属铸造辅币,可以节省流通费用。②辅币是不足值的铸币。③辅币可以与本位币自由兑换。辅币的实际价值虽然低于名义价值,但法律规定,辅币可以按固定比例与本位币自由兑换,这样,就保证了辅币可以按名义价值流通。④辅币实行限制铸造。所谓限制铸造,即只能由国家来铸造。由于辅币的实际价值低于其名义价值,铸造辅币就会得到一部分铸造收入,所以铸造权由国家垄断,其收入归国家所有。同时,因为辅币是不足值的,限制铸造也可以防止辅币排挤本位币。⑤辅币是有限法偿货币。国家对辅币规定了有限的支付能力,即在每一次支付行为中,使用辅币的数量将受到限制,超过限额的部分,受款人可以拒绝接受。如美国规定,10分以上的银辅币每次支付限额为10元;铜、镍所铸造的分币,每次支付限额为25分。但向国家纳税或向银行兑换时不受数量限制。

3.纸币的发行和流通程序

在金属货币制度下,流通中的货币除了铸币形式的本位币及辅币外,还有银行券、纸币或不兑现的信用货币。银行券和纸币虽然都是没有内在价值的纸质的货币符号,却因为它们的产生和性质各不相同,所以其发行和流通程序也有所不同。

银行券是一种信用货币,它产生于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是代替金属货币充当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职能的银行证券。在银行办理信贷业务时,既可以支付现金,也可以开出随时能够兑现的银行券。在银行业发展的早期,银行券由商业银行分散发行,19世纪以后各国才集中起来统一由中央银行发行银行券。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中央银行发行的银行券为法定支付手段,拒绝接受将被视为违法。西方国家1929-1933年经济危机后,各国的银行券都不再兑现,从而演变为不兑现的纸币。

纸币是本身没有价值、又不能兑现的货币符号。它产生于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货币在执行流通手段职能时,只是交换的媒介,而不是交换的目的,只需有货币的象征和符号就可以了,这就意味着货币符号可以替代货币进行流通。后来政府根据流通手段的这一特性,有意识地铸造和发行不足值铸币,直至发行本身几乎没有价值的纸币,并通过国家法律强制其流通。可见,纸币产生的前提不是发达的信用制度,而是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和统一的国内市场。

在当代社会经济中,银行券和纸币已基本成为同一概念。原因:一是各国银行券已经不再兑现金属货币;二是各国的纸币已经完全通过银行的信贷程序发放出去,两者已经演变为同一事物。

(四)准备制度

为了稳定货币,各国货币制度中都包含有准备制度的内容。在实行金本位制的条件下,准备制度主要是建立国家的黄金储备,这种黄金储备保存在中央银行或国库中。它的用途有三:①作为国际支付的准备金;②作为扩大和收缩国内金属流通的准备金;③作为支付存款和兑换银行券的准备金。当今世界各国均实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流通制度,金、银已退出货币流通领域,黄金准备的后两个作用已经消失。黄金作为国际支付准备金的作用依然存在,形式却发生了变化,已不再像金本位制时期那样,按货币含金量用黄金作为最后弥补国际收支逆差的手段,而是当一个国家出现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在国际市场上抛售黄金,换取自由外汇,以平衡国际收支。

目前,各国中央银行发行的信用货币虽然不能再兑换黄金,但仍然保留着发行准备制度。各国准备制度有所不同,但归纳起来,作为发行准备金的有黄金、国家债券、商业票据、外汇等。

三、货币制度的演变

货币制度同其他经济制度一样,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过程。概括地讲,货币制度可分为两类:一是金属本位,即以贵金属作为本位货币;二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即是不以有价值的商品作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从历史上看,世界各国的货币制度曾先后经历了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四个阶段。其中银本位制先后经历了银两本位制和银币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先后经历了平行本位制、双本位制和跛行本位制;金本位制先后经历了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一)银本位制

银本位制就是以白银作为本位货币的一种金属货币制度。银本位制又分为银两本位制和银币本位制。银两本位制是以白银的重量单位——两作为价格标准,实行银块流通的货币制度。银币本位制则是以一定重量和成色的白银,铸成一定形状的本位币,实行银币流通的货币制度。在银本位制度下,银币可以自由铸造和自由熔化,并具有无限法偿的效力,白银或银币可以自由输出输入。

银本位制是最早实行的货币制度之一,而且持续的时间也比较长。在公元前及公元初期,欧洲许多国家如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均曾有银币流通,16世纪到19世纪,银本位制在世界许多国家盛行。19世纪后期,世界白银产量猛增,使白银的市场价格发生强烈波动,呈长期下跌趋势。白银价格的起伏不稳,既不利于国内货币流通,也不利于国际收支,影响着一国经济的发展,加之银币体重、价低,不适合巨额支付,从而导致许多实行银本位制的国家都先后放弃了这种货币制度。例如,法国于1803年、意大利于1865年放弃银本位制,改行复本位制;印度于1893年、菲律宾于1903年、墨西哥于1905年放弃银本位制,改行金汇兑本位制;在我国,1935年11月4日,国民党政府实行“法币改革”,宣布禁止使用银圆,从银本位制改行金汇兑本位制。

(二)金银复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以金币和银币同时作为本位币,均可自由铸造、自由输出输入,同为无限法偿的货币制度。

在16世纪上半叶以前,金银的总产量并不高,只是在墨西哥和秘鲁等地发现了丰富的银矿之后,白银产量才大增;17世纪在美洲发现了丰富的金矿,黄金的开采量也随之增加。大量黄金从美洲流入欧洲,促成了金银复本位制的实行。金银复本位制是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最典型的货币制度。

金银复本位制又分为平行本位制和双本位制。平行本位制是金币和银币按其实际价值流通,其兑换比率完全由市场比价决定,国家不规定金币和银币之间的法定比价。由于金币和银币的市场比价经常变动,这就使得用不同货币表示的商品价格也随之经常发生变化。货币作为价值尺度,要求其本身价值稳定。本身价值不稳定的货币商品充当价值尺度,会造成交易紊乱。为了克服这一缺点,一些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了金与银的比价,即实行双本位制。双本位制是金银复本位制的主要形式。但是,用法律规定金与银的比价,这与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相矛盾,于是就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劣币驱逐良币”(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 Money)一语出自16世纪英国政治家与理财家汤姆斯·格雷欣给英国女王的改铸铸币的建议,后来被英国经济学家麦克劳德在其著作《经济学纲要》中加以引用,并命名为“格雷欣法则”(Gresham's Law)。所谓“劣币驱逐良币”的规律,就是在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面额价值相同的通货同时流通的情况下,实际价值较高的通货(即所谓良币)必然会被人们熔化、输出而退出流通领域;而实际价值较低的通货(即所谓劣币)反而会充斥市场。

为什么在金银复本位制下,会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呢?我们知道,货币按其本性来说是具有排他性、独占性的。法律有关金、银两种金属同时作为货币金属的规定是与货币的本性相矛盾的。在金、银两种货币各按其本身所包含的价值同时流通(平行本位制)的条件下,市场上的每一种商品都必然会出现两种价格,一个是金币价格,另一个是银币价格。而且这两种价格又必然会随着金、银市场比价的变化而变化。这样,就必然使市场上的各种交换处于非常混乱和困难的境地。为了克服这种困难,资本主义国家用法律规定了金与银的比价(双本位制)。但是,这种规定又与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发生矛盾,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在金银复本位制下,“劣币驱逐良币”规律是如此表现出来的:当金与银的市场比价与法定比价发生偏差时,法律上评价过低的金属铸币就会退出流通领域,而法律上评价过高的金属铸币则会充斥市场。比如,金与银的法定比价是1:15,如果由于采银技术进步或其他原因而使白银的价值降低,致使市场金银比价变为1:16时,按法定比价,金币价值被低估,银币价值被高估,实际价值较高的金币成为良币,实际价值较低的银币成为劣币。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会不断地从流通中取走金币,熔化成金块,再按1:16的比率换成银块,铸造成银币,然后在流通中按1:15的比率换成金币。如此循环一周,就可以得到1份白银的利润。不断循环下去,就会获得更多的利润,直到最后金币从流通中绝迹,银币充斥市场。反之,如果法定比价1:15不变,金、银实际比价为1:14,则金币成为劣币,银币成为良币,金币充斥市场,银币则逐渐绝迹。

因此,在金银复本位制下,虽然法律上规定金、银两种金属的铸币可以同时流通,但实际上,在某一时期内的市场上主要只有一种金属的铸币流通。银贱则银币充斥市场,金贱则金币充斥市场,很难保持两种铸币同时流通。

在金银复本位制向金本位制过渡时,曾出现过一种跛行本位制。在这种制度下,法律规定金币和银币都可以成为本位币,两者之间有兑换比率,但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而银币却不能自由铸造。由于银币实行限制铸造,遂使银币的实际价值与其名义价值无法保持一致,银币的名义价值取决于银币和金币的法定兑换比率。实际上,此时的银币已经起着辅币的作用,演变为金币的价值符号。事实上,跛行本位制已不是典型的复本位制,而是由复本位制向金本位制过渡时期的一种特殊的货币制度。

(三)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又称金单本位制,它是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的一种货币制度。其形式有以下三种:

1.金币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是典型的金本位制。在这种制度下,国家法律规定以黄金作为货币金属,即以一定重量和成色的金铸币充当本位币。在金币本位制条件下,金铸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

金币本位制的主要特点是:金币可以自由铸造和自由熔化,而其他铸币包括银铸币和铜、镍币则限制铸造,从而保证了黄金在货币制度中处于主导地位。价值符号包括辅币和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为金币,使各种价值符号能够代表一定数量的黄金进行流通,以避免出现通货膨胀现象。黄金可以自由地输出入国境。由于黄金可以在各国之间自由转移,从而保证了世界市场的统一和外汇汇率的相对稳定。

金币本位制是一种相对稳定的货币制度,这种货币制度使得货币的国内价值与国际价值相一致,外汇行市相对稳定,不会发生货币贬值现象,因此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扩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矛盾的加剧,这种货币制度的稳定性日益受到削弱。1924-1928年资本主义出现了一个相对稳定时期,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恢复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水平,各国相继恢复金本位制,但由于金本位制的基础被削弱,已不可能恢复为典型的金本位制。当时,除美国之外,其他国家只能实行没有金币流通的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2.金块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亦称生金本位制,是在一国内不准铸造、不准流通金币,只发行代表一定含金量的银行券(或纸币)来流通的制度。金块本位制虽然没有金币流通,但在名义上仍然为金本位制,并对货币规定有含金量。实行金块本位制的国家,虽然不允许自由铸造金币,但允许黄金自由输出入,或外汇自由交易。银行券是流通中的主要通货,但不能直接兑换金币,只能有限度地兑换金块。

金块本位制实行的条件是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和拥有大量用来平衡国际收支的黄金储备。一旦国际收支失衡,大量黄金外流或黄金储备不敷支付时,这种虚弱的黄金本位制就难以维持。1930年以后,英、法、比、荷、瑞士等国在世界性经济危机袭击下,先后放弃了这一制度。

3.金汇兑本位制

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在这种制度下,国家并不铸造金铸币,也不允许公民自由铸造金铸币。流通中没有金币,只有银行券,但银行券可以兑换外汇,而外汇可以兑换黄金。

这种制度在名义上仍为金本位制,这是因为对本国货币规定有含金量。本国货币与某一实行金币本位制或金块本位制国家的货币保持一定的固定价格,并将黄金、外汇存放在这个国家作为外汇基金,通过市场买卖以维持固定比例。银行券是流通中的主要通货,可以兑换外汇,其外汇可以在挂钩国家兑换黄金。金汇兑本位制实际上是一种附庸性质的货币制度。

金汇兑本位制和金块本位制都是一种残缺不全的本位制,实行的时间不长,终于在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崩溃了。从此,除个别国家外,资本主义世界各国与金本位制告别,而实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四)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是以纸币为本位币,且纸币不能兑换黄金的货币制度。这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货币制度。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的基本特点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一般是由中央银行发行的,并由国家法律赋予其无限法偿的能力。货币不与任何金属保持等价关系,也不能兑换黄金,货币发行一般不以金银为保证,也不受金银数量的限制。货币通过信用程序投入流通领域,货币流通通过银行的信用活动进行调节,而不像金属货币制度那样由铸币自身进行自发调节。银行信用的扩张,意味着货币流通量增加;银行信用的紧缩,则意味着货币流通量的减少。这种货币制度是一种管理货币制度。一国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通过公开市场政策、存款准备金率、贴现政策等手段,调节货币供应量,保持货币稳定;通过公开买卖黄金、外汇,设置外汇平准基金,管理外汇市场等手段,保持汇率稳定。货币流通的调节构成了国家对宏观经济进行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流通中究竟能够容纳多少货币量,则取决于货币流通规律。当国家通过信用程序所投放的货币超过了流通货币需要量,就会引起通货膨胀,这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流通所特有的经济现象。流通中的货币不仅指现钞,银行存款也是通货。随着银行转账结算制度的发展,存款通货的数量越来越大,现钞流通的数量越来越小。

在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信用领域都出现了一系列新现象。例如,货币的实际流通量对商品平均价格的决定作用;银行放款的投放量对货币流通量的影响;国家对银行信用的调节成为控制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等。可以说,当代金融领域的重大课题,几乎都与货币制度由金属货币制度演变为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有关。当代金融可以发挥调节宏观经济总量平衡、结构平衡、稳定物价、提高效益的功能。这种功能产生的前提,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的建立,而如何更好地实现上述功能,则是金融研究的中心课题。因此可以说,不能理解货币制度及其演变,就不能理解当代金融。

以上关于货币制度的演进及其类型的发展,可概括如图1-1所示。

图1-1 货币制度类型

第五节 国际货币制度

一、国际货币制度的概念

国际货币制度就是各国政府对货币在国际范围内发挥世界货币职能所确定的规则、措施和组织形式。它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国际储备资产的确定,即国际交往中使用什么样的货币;汇率制度的确定,即一国货币与其他货币之间的汇率应如何确定和维持;国际收支不平衡的调节方式,即当出现国际收支不平衡时,各国政府应采取什么方法弥补这一缺口,各国之间的政策措施又如何互相协调。

国际货币制度的主要作用是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支付手段的发展。一个理想的国际货币制度可以促成世界各国劳动力的有效分工和充分运用,以达到世界生产总值的极大化,并使全部生产在世界各国之间的分配处于最能被接受的状态。具体体现在这一制度要提供足够的国际清偿力并保持国际储备资产的信心,以及保证国际收支的失衡能够得到有效而稳定的调节。

二、国际货币制度的类型

实行何种类型的国际货币制度,并不取决于某个国家的主观意志,而是取决于社会历史条件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金本位制时期,国际货币制度是自发形成的。金本位制崩溃以后,则是通过各国协商的方式来确定有关国际货币制度的规则和措施。根据国际货币制度的历史演变过程以及国际上的习惯称谓,国际货币制度大体可以分为金币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布雷顿森林体系(美元本位制)以及当前的管理浮动汇率制。

(一)国际金币本位制

国际金币本位制是历史上第一个国际货币制度,它大约形成于1880年末,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结束。这一时期的国际金币本位制度建立在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国内都实行金铸币本位制的基础之上。

国际金币本位制具有如下特点:①黄金充当国际货币,并作为主要的国际储备资产为中央银行所持有。虽然国际金币本位制的基础是黄金,但是实际上当时是以英镑代替黄金执行国际货币的各种职能。②各国货币都规定了含金量,各国货币的汇率由它们各自的货币含金量之比,即铸币平价来决定。市场汇率围绕铸币平价上下波动,但由于黄金的自由输出入,汇率波动的上下限不超过黄金输送点,因此汇率相对稳定。国际金币本位制是严格意义上的固定汇率制。③国际收支具有一种自动调节机制。当一国出现国际收支逆差时,外汇汇率会上升至黄金输出点,导致黄金外流;黄金外流使国内通货紧缩,货币流通量减少;货币流通量减少,对商品的需求也减少,物价下跌;物价下跌使出口成本降低,导致出口增加进口减少;从而黄金流入,逆差逐步消除。反之,如果国际收支顺差引起黄金流入,也会形成或消除外汇收大于支的种种效应。这种自动调节机制,就是英国经济学家休谟最先提出的“价格—铸币流动机制”。

金币本位制具有稳定物价、稳定汇率和自动调节的作用,因而为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流动创造了有利条件,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和世界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体现的货币黄金分配的不平衡,也由于世界黄金供应不稳定,不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金币本位制的自动调节存在严重缺陷等原因,这种缺乏弹性的金币本位制终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崩溃并再也无法恢复起来。

(二)金汇兑本位制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各国无力恢复典型的金币本位制,只好以一种近似的金币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取而代之。实行金汇兑本位制国家的货币与某一实行金币本位制或金块本位制的国家(主要是美国、英国、法国和意大利)的货币保持一定的固定比价,并将本国的黄金外汇储备移存于挂钩国家的中央银行,通过市场买卖维持固定比价。国内流通的货币是银行券,银行券不能直接兑换金币或金块,只能兑换成能换成黄金的外国货币。

由于没有金币流通,银行券兑换受到限制,以及本币对英镑、美元、法国法郎、意大利里拉的高度依赖性,因此金汇兑本位制是不稳定的国际货币制度。它是在世界各国对黄金需求增加所导致黄金供应不足的状况下,为适应形势而暂时存在的,因此,随着1929年世界性经济危机的爆发,其崩溃也就不可避免了。

(三)布雷顿森林体系

为了消除金本位制崩溃后国际货币的混乱局面,1944年7月在美国布雷顿森林召开的有44个国家参加的布雷顿森林会议上,通过了以美国怀特方案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总称《布雷顿森林协定》,从而形成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即布雷顿森林体系。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①建立了一个永久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旨在促进国际货币合作。②以黄金为基础,以美元作为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美元直接与黄金挂钩,确定1盎司黄金等于35美元的官方价格,形成了美元与黄金挂钩、其他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的所谓“双挂钩”制度。③实行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各国货币按其官方所定含金量与美元定出比价,货币汇率只能在上下1%幅度内波动,但在出现国际收支不平衡时,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批准,可以进行汇率调整,所以叫做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国际收支赤字国提供短期资金融通,以协助其解决国际收支困难。⑤取消外汇管制。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八条规定,会员国不得限制经常项目的支付,不得采取歧视性的货币措施,要在兑换性的基础上实行多边支付。⑥制定了“稀缺货币”条款。当一国国际收支持续盈余,并且该国货币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库存下降到其份额的75%以下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可将该国货币宣布为“稀缺货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可按赤字国家的需要实行限额分配,其他国家有权对“稀缺货币”采取临时性限制兑换,或限制进口该国的商品和劳务。

布雷顿森林体系是国际货币合作的产物。它消除了战前国际金融秩序的混乱状况,在一定时期内稳定了资本主义国家的货币汇率,营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国际金融环境,促进了世界贸易和世界经济的增长。但是,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实际上是一种美元本位制,因此美元作为国际储备货币,要求美国提供足够的美元,以满足国际间清偿的需要;同时,还要保证美元按官价兑换黄金,以维持各国对美元的信心。而这两方面是矛盾的:美元供给太多就会有不能兑换黄金的风险,从而发生信心问题,而美元供给太少又会发生国际清偿力不足的问题,即所谓的“特里芬难题”(Triffen Dilemma)。

1973年2月国际金融市场又一次爆发美元危机,掀起抛售美元,抢购德国马克、日元和黄金的风潮。同年3月,维持固定汇率的国家放弃了努力,令其货币自由浮动。至此,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固定汇率制度彻底瓦解。

(四)管理浮动汇率体系

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之后,国际金融形势更加动荡不安,各国都在探寻货币制度改革的新方案。1976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货币制度临时委员会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召开会议,并达成了《牙买加协议》。同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理事会通过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第二次修正案,从而形成了国际货币关系的新格局。

《牙买加协议》后的国际货币制度实际上是以美元为中心的多元化国际储备和浮动汇率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黄金的国际作用受到严重削弱,但并没有完全消失;美元在诸多储备货币中仍居主导地位,但它的地位在不断削弱,而德国马克、日元的地位则不断加强,特别提款权和欧洲货币单位的储备货币地位也在提高。在这个体系中,各国所采取的汇率制度可以自由安排,主要发达国家货币的汇率实行单独浮动或联合浮动,多数发展中国家采取钉住汇率制度,把本国货币钉住美元、法国法郎等单一货币,或钉住特别提款权和欧洲货币单位等合成货币,还有的国家采取其他多种形式的管理浮动汇率制度。在这个体系中,国际收支的不平衡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调节。除了汇率机制以外,国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机构也发挥着重大作用。

多元化的储备体系基本上摆脱了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基准货币国家与依附国家相互牵连的弊端,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特里芬难题”。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对世界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以主要货币汇率变动为主的多种汇率体系安排能够比较灵活地适应世界经济形势多变的状况。在这种国际货币制度中,多种国际收支调节机制并行,各种调节机制相互补充,而不是单单依靠哪一种调节手段,从而缓和了布雷顿森林体系条件下国际收支调节机制失灵的困难,对世界经济的正常运转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在国际储备多元化的条件下,缺乏统一稳定的货币标准,国际清偿力的增长既没有金本位条件下的自发调节机制,又没有形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其的全面控制。这些不稳定的因素,使外汇市场动荡混乱,汇率剧烈波动,加上国际收支调节机制等方面的缺陷,对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产生消极影响,所以进一步改革国际货币制度,是世界各国一致关注的问题。

三、国际货币制度的改革

自20世纪60年代美元危机不断爆发以来,有关国际货币制度改革的建议与方案就层出不穷,而改革的方向主要集中在国际货币本位的确定和汇率制度的选择这两个方面,其中国际货币本位制的改革又是最基本的。

(一)国际货币本位制的改革

有关国际货币本位制改革的观点有四种:其一是恢复金本位制理论,认为黄金是理想的国际储备资产和本位货币,能够提供一个稳定的自动的调节机制。其二是恢复美元本位制,认为美元在国际支付或国际储备中依然占有绝对优势,推行美元本位制的基础仍然存在。其三是多种货币本位制论,认为目前多元化的货币本位制是世界趋于多中心、多极化形势的必然产物,没有必要进行改革。其四是世界统一货币本位制论,即建立世界性中央银行,发行世界统一货币。

以上四种国际货币本位制观点,概括起来,不外乎纯商品本位制和纯信用本位制两种。其中纯信用货币本位制包括单一主权货币本位制、多元主权货币本位制和世界统一货币本位制。纯商品本位制如金本位制,能够提供一个相对稳定、自动调节的机制,但其国际清偿力的供应无法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金本位制的形成和崩溃的历史演变过程说明,尽管黄金在国际储备中仍占有一席之地,但恢复金本位制已经不可能。单一主权货币本位制对货币主权国的经济和政策依赖性过大,容易出现不稳定状态,且还存在着“特里芬难题”的根本性缺陷。而多元主权货币本位制只能缓解但解决不了这个难题,因此,恢复美元本位制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同样,长时间维持多元货币本位制也是不明智的。

从理论上看,以统一的世界货币作为本位货币,既可以解决国际清偿力的适当供应问题,又可以消除“特里芬难题”的内在缺陷,是一种较理想的国际货币本位制度。世界经济一体化以及区域货币一体化的发展也已昭示了世界统一的货币本位制的未来前景。但是它要求各国中央银行服从于一个超国家的国际信用储备机构,这需要密切的国际货币合作,目前看来还不现实。而且用统一世界货币取代现有的其他储备货币,必然危及有关国家的货币主权,因而会遇到相当的阻力。总而言之,当前以美元为中心的多元货币本位制仍将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而未来的国际货币本位制改革及演变的方向是朝世界统一的货币本位制发展。

(二)国际汇率制度

就汇率制度改革而言,在目前实行理论上的完全固定汇率制度或完全自由浮动汇率制度都是不可能的。但是从目前发达国家经常联合干预外汇市场、发展中国家多实行钉住汇率制这一现状来看,稳定汇率、缩小汇率波动幅度是国际社会的普遍愿望。所以汇率制度改革的核心实际上是允许汇率波动的幅度。“汇率目标区”理论正好迎合了这种愿望,因而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所谓汇率目标区,是指在主要工业国家的货币之间确定汇率波动的幅度,作为目标区,其他国家货币则钉住目标或随之浮动。目标区的确定必须反映基本经济情况或实际汇率。这种汇率体制包含了浮动汇率的灵活性和固定汇率的稳定性两大优点。

当然,汇率目标区只是过渡性质,汇率改革的最终目标还是在条件成熟时恢复某种形式的固定汇率制。至于其发展的进程,一方面取决于各主要国家之间货币合作的密切程度,另一方面取决于国际储备货币的发展状况。

四、区域性货币一体化

所谓区域性货币一体化,是指一定地区内的有关国家和地区在货币金融领域实行协调与结合,形成一个统一体,最终实现一个统一的货币体系。

区域性货币一体化的发展具有明显的阶段性,1960-1968年是区域性货币一体化的萌芽阶段,当时存在的英镑区、法郎区以及黄金集团已具有货币区的雏形。1969-1998年是区域性货币一体化的第二个阶段,表现在黄金集团的解体而代之以西欧货币的联合浮动,以及后来欧洲货币体系的发展。区域性货币一体化的第三个阶段也即高级阶段,是指区域内实行单一货币,设立一个区域中央银行,各成员国放弃独立货币政策。1999年1月1日欧元的启动表明区域货币一体化进入了第三阶段,欧元的产生对当今国际货币关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国际储备资产、汇率体系、国际收支调节和国际货币信用控制等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一)欧洲货币一体化

自古以来,要使一国放弃作为国家主权象征的货币发行权,只有诉诸战争。而以德、法为首的欧盟11国,却在自愿基础上组建了欧洲货币联盟,并将以单一货币取代包括德国马克、法国法郎等国际强势货币在内的本国货币,这可谓世界货币史上的一大创举。货币联盟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欧洲各国长达40年的货币一体化努力的最终结果。

1.欧共体早期的货币一体化

这一时期从1958年欧共体诞生起至1979年欧洲货币体系成立之前止。1958年1月1日《罗马条约》生效,由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六国参加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欧共体诞生之初,货币一体化并非各国政策协商的中心,仅作为经济一体化的必要组成部分而提出,这是由于当时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尚能对国际货币关系发挥稳定作用,所以欧共体各国对货币合作并未加以充分重视,欧共体的工作也未取得实际性的进展。进入20世纪60年代,随着第一次美元危机的爆发,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弊端日益显现,在欧洲各国间实现更加紧密的货币政策合作成为必要。1969年12月召开的欧共体海牙首脑会议,首次提出建设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的正式目标,并通过了《维尔纳报告》。报告提出,在1980年之前分三个阶段实现货币统一。虽然由于计划本身缺乏可操作性以及国际石油危机等原因未能得以实施,却为以后的货币一体化进程提供了重要借鉴。作为建立货币联盟初次尝试的仅有成果之一,欧共体成员国于1973年创立欧洲汇率机制,六国汇率实行联合浮动,最终却同样由于外汇市场共同干预机制的缺陷以及欧洲货币合作基金规模有限而告失败。

2.欧洲货币体系的建立与运作

这一时期自1979年欧洲货币体系成立起至1989年《德洛尔报告》出台止。1979年3月13日,欧洲货币体系正式成立。先后加入该体系的国家共有12个,除欧共体6个创始国外,还包括英国、丹麦、西班牙、葡萄牙、希腊与爱尔兰6国。欧洲货币体系的核心内容是实行一种可调整的内部固定汇率制。

3.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诞生

1998年6月1日,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正式组建并投入运作,它由位于法兰克福的欧洲中央银行和货币联盟各成员国的中央银行共同组成,从而成为欧洲有史以来最为强大的超国家金融机构。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投入使用。2002年1月1日,欧元纸币和硬币进入流通,各成员国货币于当年7月1日退出流通。此后,欧元成为欧元区唯一法定货币,欧洲的货币一体化进程就此顺利完成。

(二)其他地区货币一体化

欧元的出现对传统的货币制度提出了挑战,直接刺激了世界其他地区对于建立区域货币合作和建立货币区的关注。中东地区货币一体化以丰富的石油资源为物质基础,通过设立海湾国家银行和阿拉伯货币基金组织(1977年设立),在稳定成员国汇率、协调各国金融政策、调节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拉丁美洲国家先后成立了中美洲经济一体化银行、加勒比共同体、加勒比开发银行、安第斯储备基金组织等机构,说明拉丁美洲地区货币一体化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东南亚货币一体化起步较晚,但自20世纪70年代起,东盟各国加强了货币金融合作,加快了实现东盟自由化贸易区和货币一体化的步伐。

第六节 中国的货币制度

一、人民币是信用货币

我国人民币的信用货币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民币产生的经济基础和信用关系

我国银行创造货币投入流通,是以商品流通为基础的。银行在提供货币的同时伴生一种信用关系。其信用过程是:商品供给者需要实现商品的价值,它要求商品购买者给予货币;商品购买者自己不能创造货币,只能求助于银行;银行要求商品购买者以商品作为担保提供贷款;贷款形成商品供给者的存款(或现金),这实际上又意味着商品供给者以销售的商品向银行提供信用。

这个过程表明:商品购买者之所以能够购买是因为它借助于银行提供的货币,而银行之所以能够提供货币是因为它间接地掌握了商品,即银行通过对商品购买者的贷款掌握了对商品的支配权,银行一旦需要收回贷款,商品购买者便不得不出售商品。当商品购买者出售商品收回货款并偿还银行的借款后,货币流回到它的出发点——银行,商品进入消费领域,这样便完成了一次货币资金的循环和商品流通。这时,流通中既无货币,也无商品,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我国人民币流通是以商品物资作为后盾的。今天,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政府信用、商业信用也已成为我国银行创造货币投入流通的基础。

(二)人民币产生的程序和信用关系

我国人民币产生的程序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提供基础货币;商业银行凭借中央银行提供的基础货币派生存款。中央银行通过它的资产业务对商业银行提供基础货币,其中主要是再贷款;商业银行通过它的资产业务对顾客派生存款,其中也主要是贷款。所以,从整个银行系统来说,是先有贷款,后有存款和现金。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是对商业银行提供信用,商业银行将贷款转变为存款存入中央银行是对中央银行提供信用。提供信用使资产增加,被提供信用使负债增加。基础货币使商业银行在承担中央银行负债的同时增加了一笔资产,派生存款使商业银行在获得一笔资产的同时增加了一笔负债。

但是,作为货币首先应当是资产,其次是负债。它表明:如果人民币以基础货币的形式存在则是持有者的资产、中央银行的负债;如果人民币以派生存款的形式存在则是持有者的资产、商业银行的负债。这就是说,人民币存在于资产持有者与负债承担者的信用关系之中。

(三)人民币的运动过程和信用关系

人民币的运动过程,无论是存款变现金,还是现金变存款,对银行来说都是债务形式的转变,对持有者来说都是债权形式的转变。例如,银行将甲的存款支付给乙,是对甲债务的减少、对乙债务的增加,这对甲来说,是把自己对银行的债权转移给了乙。同理,银行对A地债务的减少,对B地债务的增加,这对A地顾客来说也就是把自己对银行的债权转移到了B地。这表明,信用货币的流通只是债权债务关系在地区之间、单位和个人之间的转移,这种转移反映了银行与顾客之间信用关系的变化和消长。

二、我国货币制度的内容

我国的货币制度是人民币制度,人民币制度是从人民币的发行开始的。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立,同时发行人民币。人民币发行以后,中国人民银行迅速收兑了旧经济制度下的法币、金圆券、银元券,同时通过收兑原各解放区自行发行的货币统一了货币市场,形成了新中国货币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货币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

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信用货币,是我国的无限法偿货币,没有法定含金量,也不能自由兑换黄金。人民币的单位为“元”,元是本位币(即主币)。辅币的名称为“角”和“分”。一元为十角,一角为十分。人民币的票券、铸币种类由国务院决定。人民币以“¥”为符号,取“元”字汉语拼音的首位字母“Y”加两横而成。

(二)人民币是我国唯一的合法通货

国家规定了人民币限额出入国境的制度,金、银和外汇不得在国内商品市场计价结算和流通。人民币的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外汇,在国家统一管理下的国内外汇市场可买卖外汇。

(三)人民币的发行权集中于中央

人民币的发行权掌握在国家手里,国家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具体掌管货币发行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是货币的唯一发行机关,并集中管理货币发行基金。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内,组织年度的货币发行和货币回笼。

(四)人民币的发行保证

首先,人民币是信用货币,人民币是根据商品生产的发展和流通的扩大对货币的需要而发行的,这种发行有商品物资作为基础,可以稳定币值,这是人民币发行的首要保证;其次,人民币的发行还有大量的信用保证,包括政府债券、商业票据、商业银行票据等;再次,黄金、外汇储备也是人民币发行的一种保证,我国建立的黄金和外汇储备,主要用于平衡国际收支,进口需要的大量外汇需要用人民币购买,出口收入的外汇必须向外汇指定银行出售,银行在购买外汇的同时也就发行了人民币,同时对人民币的发行起着保证作用。

(五)人民币实行有管理的货币制度

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构成部分的货币体制,对内必须是国家宏观调节和管理下的体制,包括货币发行、货币流通、外汇价格等都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有管理的;对外则采取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有管理的货币制度形式是在总结历史经验和逐步认识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运用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和计划这只“有形的手”来灵活有效地引导、组织货币运行。

(六)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

货币的可兑换性是货币制度的内容之一。所谓可兑换性,是指一国货币兑换成其他国家货币的可能性。

货币按能否兑换的不同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不可兑换货币。它是指在实行严格的汇兑限制下,不允许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对外支付和转移。

(2)经常项目可兑换。它是指对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出口贸易收支,运输、旅游等非贸易收支,以及与国际组织往来、无偿援助、捐赠及无偿转让等不实行汇兑限制。简单地说,对经常项目下的用汇,只要有真实的交易凭证,就可以到银行购汇支付。显然,这并不意味着本国货币可以随意兑换成外币。一般来说,一个国家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即可称该国货币实现了可兑换。

(3)资本项目可兑换。即对资本的流入、流出取消汇兑限制。完全自由兑换货币是指实现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可兑换。

三、“一国两制”下的香港特区货币制度

1997年7月1日,我国政府恢复了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我国的货币制度改为实行一个主权国家两种社会制度下的两种货币、两种货币制度并存的货币制度。在内地仍然实行人民币制度,在香港特区实行独立的港币制度,在货币发行、流通与管理等方面分别自成体系,人民币和港币分别作为内地和香港特区的法定货币在两地流通。由于香港特区仍然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因此,按照我国目前的外汇管理规定,港币仍然属于外汇,港币在内地以外币对待,同样,人民币在香港特区也以外币对待。

港币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港元为香港特区的法定货币。港币的发行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国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为港币发行的指定银行,港币的发行需有百分之百的准备金。

(2)香港特区货币单位为“元”,简称港元,用符号“HK$”表示。其纸币有:10元、50元、100元、500元和1000元几种面额;硬币有:5分、10分、20分、50分及1元、2元和5元几种面额。1元=100分。

(3)港元实行与美元联系的汇率制度。7.8港元兑换1美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外汇基金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管理和支配,主要用于调节港元汇价。

尽管固定汇率和百分之百的发钞准备当今已被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放弃,但实际上,实行这一制度的最大优点是,它可以避免钞票的超经济发行,从而杜绝因超经济发行而造成的金融危机。这种类型的金融危机几乎是每一个国家尤其是中央银行独立性较差的国家和商业银行代替某些中央银行职能的国家都曾经历过的。因此对于香港特区这样一个小型的经济开放地区来说,联系汇率制对于经济、贸易和金融的稳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外汇管制,港币可以自由兑换,外汇、黄金、证券、期货市场完全放开。

本章小结

1.货币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价值形式演变的结果。商品价值形式的演变,经历了简单的价值形式、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和货币价值形式四个阶段。货币形式的发展则经历了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信用货币和电子货币几个阶段。

2.货币的本质体现为货币的职能。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五种职能,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基本职能。

3.货币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货币流通的结构和组织形式。它的主要内容包括:货币金属、货币单位、各种通货的铸造与发行和流通程序以及货币发行准备制度等。世界各国所经历的货币制度有: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我国现行的货币制度是人民币制度,它是一种信用货币制度。

4.国际货币制度就是各国政府对货币在国际范围内发挥世界货币职能所确定的规则、措施和组织形式。国际货币制度的类型主要有:国际金币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布雷顿森林体系、管理浮动汇率体系等。

5.我国货币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是我国唯一的合法通货、人民币的发行权集中于中央、人民币的发行保证、人民币实行有管理的货币制度、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等。

重要概念

货币流通 货币制度 国际货币制度 货币符号 价值尺度 流通手段 贮藏手段世界货币 货币发行 金属货币 信用货币 无限法偿 格雷欣法则 银本位货币制度

金本位货币制度

进一步阅读推荐

[1]FREDERIC S. MISHKIN.The Economics of Money, Banking and Financial Markets.7 th Edition.Addison Wesley,2004.

[2]中国人民银行网站:http://www.pbc.gov.cn/.

[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brc.gov.cn/.

[4]世界货币基金组织网站:http://www.imf.org/.

[5]世界银行网站:http://www.worldbank.org/.

[6]欧洲中央银行网站:http://www.ecb.int/.

复习讨论题

1.单项选择题

(1)货币的本质特征是充当()。

A.特殊等价物

B.一般等价物

C.普通商品

D.特殊商品

(2)各国划分货币层次的标准是()。

A.流动性

B.安全性

C.盈利性

D.风险程度

(3)下列货币制度中最稳定的是()。

A.银本位制

B.金银复本位制

C.金铸币本位制

D.金汇兑本位制

(4)在下列货币制度中“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出现在()。

A.金本位制

B.银本位制

C.金银复本位制

D.金汇兑本位制

(5)对布雷顿森林体系内在矛盾的理论总结称为()。

A.“特里芬难题”

B.“米德冲突”

C.“马歇尔—勒纳条件”

D.“一体化三难”

2.多项选择题

(1)对货币单位的理解正确的有()。

A.国家法定的货币计量单位

B.规定了货币单位的名称

C.规定本位币的币材

D.确定技术标准

E.规定货币单位所含的货币金属量

(2)信用货币包括()。

A.银行券

B.支票

C.活期存款

D.商业票据

E.定期存款

(3)信用货币制度的特点有()。

A.黄金作为货币发行的准备

B.贵金属非货币化

C.国家强制力保证货币的流通

D.金银储备保证货币的可兑换性

E.货币发行通过信用渠道

(4)我国货币制度规定人民币具有以下特点:()。

A.人民币是可兑换货币

B.人民币与黄金没有直接联系

C.人民币是信用货币

D.人民币具有无限法偿力

E.人民币具有有限法偿力

(5)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的主要内容有()。

A.确立了美元与黄金挂钩、其他货币与美元挂钩的汇兑体系

B.成员国货币的含金量不能随便改动

C.汇率只能围绕平价上下1%幅度内波动

D.成员国可以按照黄金与美元之间的官价向美国政府兑换黄金

3.简答题

(1)货币的职能有哪些?

(2)人民币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3)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4)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有哪些特点?

(5)钱、货币、通货、现金是一回事吗?银行卡是货币吗?

4.论述题

简述我国货币制度发展的进程。 QA28ezK5jZF/JmDtaqWiaT0VbcYPYW9RyxfeGAJShbDHj1Wf1J4B56tFD6ryGbw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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