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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的资本游戏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资本运作作为现代经济中的一种新型运作方式,就是以其特有的组合方式、应用手段对原有的社会资源进行合理整合,使其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资产的最大增值。

从这个意义上讲,传媒的资本运作就是将媒介单位所拥有的经营性资产通过兼并、重组、控股、上市等方式进行运作,以使这些资本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实现媒介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经营资本的保值、增值。

近几年,我国传媒业通过循序渐进的改革,由先前多种经营、集团经营阶段过渡为资本经营阶段。可以说,实现了传媒经营方式的革命性突破。与此同时,由于我国传媒业特殊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传媒在具备了一般意义上的资本运作的共性之外,又具有了自身所特有的一些运作特点:

政策是传媒资本指南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传媒业由先前完全的事业属性,转变为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现了媒介经营管理的重大转变,但其事业单位的性质仍然不可动摇。所谓事业,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置于国家机关的直接领导之下,所有媒体必须有主办单位、主管机关。因此,国家对新闻媒介就具有无可动摇的控制权,政府对传媒业的相关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就成了我国传媒业资本运作的指针。

媒体在进行资本运作的过程中,很大程度上要考虑到国家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毕竟媒体作为特殊的事业单位,是完全置于国家相关部门的控制之下的。政府和新闻管理机构在传媒资本运作的过程中,往往先静观其变,然后根据一段时间内媒介资本运作的效果,或通过统一文件,或通过领导讲话等形式自上而下地发布意见、做出决策,得到肯定的,就实施推广,得到否定的,就令行禁止。

如2003年9月,在陕西西安召开了全国广电网络发展座谈会。在会上,国家广电总局局长徐光春发表重要讲话,肯定了陕西广电局成立陕西广电网络公司借壳上市的有效融资方式,并提倡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一讲话可以说是对2001年8月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的《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进一步阐释。《意见》规定,广电传输网络公司可以吸收国有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可以吸纳广电系统外的国有大型企业单位的资金,但不得超过49%;经股份制改造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广电传输公司可在大陆证券交易场所申请上市等等。

从总体上来说,国家对传媒资本运作始终是持谨慎态度的。因此,传媒必须对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理解吃透,按规则行事,才不致在资本运作的过程中“越雷池”而遭重创。

资本运作的手段

一般说来,资本运作包括金融资本运作、产权资本运作和无形资本运作。现阶段我国传媒主要以产权资本运作为主要内容。所谓产权资本运作,就是指以产权为运作对象所进行的资本运作活动。在现实生活中常采用合资经营,吸收合并,投资控股,产权转让,或收购、兼并、参股、租赁和直接上市融资等多种方式来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

由于我国传媒在资本运作过程中还不具备金融资本运作和无形资本运作的条件,因此产权资本运作就成了我国传媒资本运作的主要内容。当前我国传媒主要采用的产权资本运作方式有:

媒介子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就是传媒利用成立的合资或全资子公司,通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控股并重组上市公司,快速进入证券市场,获得稳定的融资渠道。此类传媒有《成都商报》下属的博瑞传播有限公司,《中国计算机报》下属的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广电局下属的广电网络公司等。

媒介子公司直接上市传媒将优质的经营性资产剥离,加以重组,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然后上市公开募集资金。这类传媒有上海东方明珠、湖南电广传媒、北京歌华有线等。

合资经营因为国家对传媒上市始终持谨慎态度,所以,大部分传媒在与业外资本结合的过程中,大多采用这种合资经营的方式。也就是传媒将部分经营资产作为资本和业外资本结合,成立参股或控股公司。更多地通过关联交易,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受益。

资本“擦边球”的风险

我国传媒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它不仅仅是进行信息加工、传递的工具,更重要的是它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起着舆论引导和政治宣传的作用。党和人民要掌握话语权,就必须牢牢把握住媒介的控制权。这也是为何在《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中规定,报纸、电台、电视台及频道、频率等由国家主办经营,不得吸收境外资本和私人资本的原因。

因此,我国传媒在进行资本运作时,没有采取大幅度“跃进式”的制度创新,而是采用了比较稳妥的边缘突破这样一种途径来进行。也就是在传媒和资本之间建立一个“缓冲区”。这个“缓冲区”既具备了媒介的某些特性,又不被纳入传统的媒介管理体系,以此来规避政策和行业冲突带来的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媒介往往将报纸的出版、广播电视节目的编播等传统业务和媒介的广告、发行等经营性业务相分离,使不涉及传统业务领域的资本进入资本市场进行运作。这样既避免了与政策壁垒的冲突,又承担了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的经济使命,从而达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效结合。

如《成都商报》通过其控股的成都博瑞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用5000多万元受让上市公司四川电器原有大股东的大部分股份,成功借壳上市;然后又经过一系列循序渐进的资产重组,剥离了缺乏盈利能力的电器类资产,基本形成了纸质媒体产业的完整价值链,成为传媒借壳上市的成功案例。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四川托普集团出资4000万元控股《蜀报》和《商务早报》后,又提出了要在中国建立“传媒帝国”的构想。如此雄心勃勃,希图从中心突破,这对以边缘突破为主要途径的传媒资本运作途径来说无疑是个挑战。此举被行业主管部门叫停也就不足为奇了。

资本游戏的无奈

近几年,传媒与资本的结合被看作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虽然国家严格禁止包括国有资本在内的非传媒资本进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采编业务,但对业外资本进入诸如广告、发行等非采编业务却没有限制。所以,业外资本进入媒体已成为必然趋势。

从媒介角度来讲,媒介单单依靠自身积累远远满足不了发展的需要。如今,媒介发展遵循的是“大投入,大产出;小投入,没产出”这样一种发展模式,虽然我国的新闻媒体几年前已经进行了包括集团化在内的多种希望壮大媒介自身实力的改革尝试。但当时众多传媒集团的组建则带有更浓厚的行政色彩,单靠行政命令将一艘艘的小帆船捆绑起来形不成航空母舰,媒介的真正发展需要的是经济要素,而且需要的是巨大而相对稳定的投入,资本正是满足这一条件的纽带。从某种意义上说,资本已经成为媒介生存和发展的支撑点。

从资本角度来讲,资本追求增值的自然属性决定了资本必然要寻求能够给其带来最大收益的方式。我国传媒业被认为是为数不多的几个高回报率的行业之一。资本就是认准了这块“沃土”,试图通过各种方式进入媒介。值得一提的是,当前我国传媒业更多的是与国有资本进行结合运作,而鲜有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进入媒介。

民营资本机制灵活,境外资本理念先进。如果不能将其吸纳进入我国传媒,也仍然不能使我国传媒摆脱多年以来形成的机制不活、产权不清等阻碍媒介发展的瓶颈。那么,媒介像其他国有企业那样陷入老化、冗员、低效的泥潭也就不足为奇了。

因此,允许包括民营资本、境外资本在内的所有业外资本进入传媒是我国传媒资本运作的必然趋势。只有这样,才能变过去媒介算数级的增长速度为几何级的增长速度,真正为我国传媒发展开辟一条广阔的出路,从而适应全球化背景下媒介竞争的需要,而不致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 kPbbJuCBkH5fZF4JxaSar2CuF+K+4Ptqrs0qeqFl4WK6ucKrxOuO1rdfX0fIB8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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