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艺术作品的创作是由导演、摄影、美术、录音、表演、剪辑等人员共同完成的,在创作过程中,导演始终处于核心地位,其艺术个性对电视艺术作品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所有创作人员的创作观点都必须统一在导演的总体构思中。
所谓的导演手段就是为塑造屏幕形象而运用的各种具体的表现手段。基本内容包括:
蒙太奇的主要含义是指将多个单个镜头合乎逻辑、有节奏地组接在一起,以阐释或叙述某件事情的发生、发展的技巧。导演以这一技巧来处理画面、组接镜头,以突出重点,渲染场面,变换节奏。
电视艺术作品中人物动作的安排和组织行动的构成。在创作过程中,导演通过镜头调度、演员调度等方式,刻画人物性格、揭示人物内心活动、营造氛围、渲染情绪等。
电视艺术是光影的艺术,它是两维的,只有宽度和高度,没有纵深。观众在电视机屏幕上所看到的纵深空间,实际上是由透视原理、明暗亮度、冷暖色调所造成的幻象式假定性纵深。电视艺术作品运用光影和色彩的配合在非立体的屏幕上营造出作品所需要的场面气氛。
电视艺术作品中的音乐可以渲染场面气氛,反映人物的内心活动,并具有节奏感。音响效果可以增强作品的真实感,具有一定的感染力。导演应将音乐、音响纳入到导演的整体构思中,并对作曲及音响制作人员提出相应的要求,运用适合的音乐、音响、人物的语言等声音元素,与画面有机地结合,丰富和加强形象的感染力,以准确表达作品的内容,反映作品要传达的思想。
速度与节奏是联系在一起的,速度只是节奏的一种表达形式,并不等于是节奏。速度只有快慢之说,节奏则以高、低、强、弱、紧张、松弛来区分。节奏有内部节奏和外部节奏。内部节奏由画面内事物的运动或冲突形成,主要反映情节发展的矛盾和人物的心理情绪,以引起观众的注意力和观看兴趣;外部节奏由镜头的运动形成,通过摄影机的运动,可以创造出不同的景别画面,形成一定的视觉节奏。无论是内部节奏还是外部节奏,或者是通过改变镜头拍摄的速度、剪辑等形成的快慢镜头,都需要有机结合在一起,而导演构思总体节奏就显得尤为重要。
导演必须了解和掌握一定的电视技术,以便于在创作中与电视技术人员进行沟通。导演要对拍摄、制作设备有所了解,特别是应掌握摄像机种类、镜头、磁带、存储器,以及照明器材、音响设备、剪辑设备、特技工具等。无论是外景拍摄所需器材,还是演播厅制作器材,无论从色彩饱和度到话筒性能,以及数字多媒体系统等,都应熟悉了解。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的提高,多媒体计算机技术和先进的影视制作软件已成为电视艺术创作所必备的技术条件。特技已从过去单纯的一种技术手法逐渐成为电视艺术表现手段。因此,导演必须了解、熟悉并掌握这些技术所能达到的效果,并运用到创作中。导演应随时关注最新特技的推出和使用,借用新的手段,突破原有的陈旧的构思设计。
导演的专业技能主要来自于自己的刻苦学习和大量的实践经验。如系统地学习文学、戏剧、表演、传播学、美学、电视技术、摄影、录音等方面的知识;阅读各类文学作品及专业技术方面的书籍;观看戏剧、电影、各类电视节目,从专业的角度学习其他导演的长处;掌握导演、表演基础理论知识;关注电视新技术的应用、电视节目发展动态等等。同时,导演不应满足于书本知识的学习,还要不断观察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善于思考。通过拍摄过程,与创作人员、演员的合作与交流,也使导演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因此,导演的专业技能是通过学习与思考、实践与总结,再学习、再实践来不断提高的。
总之,导演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学艺术修养,了解电视艺术最新的发展状况,掌握新的电视艺术样式,开拓和扩展创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