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电视艺术伴随着技术的产生而产生,并以电视文艺节目的表现形态播出,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文化阅读方式。本章阐释了电视艺术的特性、电视语言的构成元素和主要表现手法、电视艺术的审美特征以及电视艺术的电视化,力图从整体上把握电视艺术。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中,艺术是人们最喜爱、最重要的审美对象。它运用一定的物质手段来表现其审美意识,使人的感官可以感知,并对其进行审美欣赏。电视艺术将各种艺术信息大量地、充分地、及时而迅速地传递给广大观众,带给人们美好的艺术享受。
电视是迄今为止最年轻的艺术,它凭借着现代高新科学技术手段,使自己获得了无与伦比的表现能力,迅速成为最有影响、最具群众性的艺术门类之一。电视的产生离不开电影。电影是在摄影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895年12月28日,法国的卢米埃尔兄弟在巴黎一家咖啡馆里,放映了他们自己拍摄的《工厂的大门》、《火车到站》等短片,这标志着电影作为一种崭新的大众传媒正式进入了人类的生活。初期的电影只是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一连串活动投射到银幕上,还不具备艺术的性质。而且,那时的电影是无声的,既没有对白解说,也没有音乐、音响。进入20世纪,有情节的戏剧内容才被引入电影。1927年美国影片《爵士歌王》的放映标志着有声电影的诞生,使电影突破了单纯依靠视觉的局限,成为一种视听艺术。
电视在20世纪20年代诞生。电磁波的发现使人类远距离无线电传递信息成为可能,蒙太奇理论的逐步成熟为电视艺术的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电视的快速录制和传播,直接进入千家万户的方式,使它比电影具有更多的优势。电视涵盖极广,具有艺术属性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例如电视剧等。电视艺术,是以电子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画造型为传播方式,运用艺术的审美思维把握和表现客观世界,通过塑造鲜明的屏幕形象,达到以情感人为目的的屏幕艺术形态。
电视艺术是技术与艺术结合的产物,它运用电子技术以活动影像和声音进行传播。它既是审美文化,也是一种艺术、科学和文化形态。其艺术形象具有直观、具体、逼真等审美特征,以及时空自由的特性。
电视艺术作品是指经过创作者的艺术活动,将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美进行艺术概括和提炼,运用电视艺术特有的思维方式和审美意识,并结合其他艺术样式,在屏幕上准确、鲜明、生动地反映社会生活,表达创作者的思想感情,具有一定艺术感染力的作品。
电视艺术作品形式多样,主要可以分为五类:电视文学、电视艺术片、电视剧、电视综艺节目以及音乐电视(MTV)。随着科学技术的加速进步,以及电视艺术本身在实践过程中的成长壮大,新的电视艺术门类和样式也衍生和发展起来,未来电视艺术的形式将更加多样化。
电视艺术作品具有以下作用:一是教育作用,它有利于人们提高思想境界,陶冶道德情操,指导人生;它可以开阔观众的眼界,丰富他们的知识,帮助观众了解历史、认识现实、增长知识、提高文化素养。二是审美作用,它是通过观众的观赏实践发挥作用,具有培养审美情趣、提高审美能力、唤起审美理想的作用。它的美感不仅是静态的,更多的是动态的运动美,也包括自然的美、社会的美,以及内容和形式的美。三是娱乐作用,可以满足人们娱乐、休闲、调节生活节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