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秘密,别人才觉得你神秘;有秘密,别人才觉得你有背景。
在人际交往中,许多人,尤其是年轻人,常常把自己的秘密毫无保留地说出来。甚至有时如果没把自己的心事完完全全地告诉问及的人,心中还会觉得不安,认为自己没有“以诚待人”,对不起人家;认为别人对自己很好或很重要,不告诉他们自己的秘密是错的。很显然,这些年轻人在如何对待自己的秘密和如何才算坦诚的问题上,选择所谓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做法,是一种错误的认识。
生活中,人与人之间需要交流,需要友情,但谁都不愿与一个从不袒露自己内心世界、对任何问题都不明确表态的高深莫测的人交往。然而,对于坦诚有一个正确的理解是十分必要的。所谓坦诚并不意味着别人要把内心世界的一切都暴露给你,也不意味着你要把自己内心世界的一切都暴露给别人。每个人都有秘密,这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
例如,一次,约翰把自己的重大秘密告诉了乔治,同时他再三叮嘱:“这件事只告诉了你一个人,千万别对别人说。”然而一转脸,乔治便把约翰的秘密添枝加叶地告诉了别人,让约翰在众人面前很难堪。这种背信弃义有时出于恶意,有时却是无意的。
当然,能否保守秘密与个人的素质修养有关。有的人透明度太高,不但不能为别人保守秘密,就连自己的秘密也保守不住。有的人泄漏别人的秘密,不是为了伤害别人,而是为了抬高自己,“咱们公司的事,没有我不知道的”“我要是想知道某件事,就一定能了解到”……这种人常以这样的方式炫耀自己,他们认为知道别人的秘密越多,自己的身价也就越高。用泄漏别人秘密的方法来伤害别人、娱乐自己,甚至把自己所掌握的秘密当作要挟他人的把柄或自己晋升的阶梯。不得不说,这样的人在现实中大有人在,而我们对这种人应该提高警惕。
再回到前面的例子,像约翰那样让他人为自己保守秘密,远比只让自己保守秘密难得多。因此,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让他人分享自己不欲他人知道的秘密,要学会自己的秘密自己保守。因为,你的秘密一旦落入别有用心的人耳中,就会成为关键时刻别人攻击你的武器,让你在竞争中处于被动,甚至因此而失利。虽然,你遇到的人并非都是拿别人的秘密要挟别人的小人。
许军是某公司业务员,在厦门工作已经有三年时间,因为工作认真、勤于思考、业绩良好,他被公司确定为后备中层干部候选人。总经理找他谈话时,他表示一定会加倍努力,不辜负上司的厚望。但最终却因为他无意间透露了一个本来应该只属于自己的秘密而被竞争对手击败,并遭到排挤,最后没有得到重用。
许军和同事王广林私交甚好,常在一起喝酒聊天。一个周末,他备了一些酒菜约了王广林在宿舍里共饮。两个人的酒越喝越多,话也越说越多。微醉的许军向王广林说了一件他从未对任何人说起的事。
“我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有一段时间闲着没事做,心情特别不好。有一次和几个哥们儿喝了些酒,回家时看见路边停着一辆摩托车,见四周无人,其中一个朋友便撬开锁,让我把车给开走了。后来,那位朋友在盗窃时被逮住,送到了派出所,把我供了出来。结果我被判了刑。刑满后我四处找工作,处处没人要。没办法,在朋友的介绍下才来到厦门。所以,我现在得好好珍惜,得在公司好好做。”
谁知道,没过两天,公司人事部突然宣布王广林为业务部副经理,而许军则调出业务部另行安排工作职位。
事后,许军才从人事部了解到是王广林从中捣鬼。原来,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王广林便来到总经理办公室,向总经理透露了许军曾被判刑坐牢的事。不难想象,一个曾经犯过法的人在一些老板那里是不会得到重用的。尽管你现在表现得不错,可历史上的那个污点很有可能被别人再次放大,成为否定你的理由。
知道真相后,许军又气又恨又无奈,他只得接受调遣,去了另外的不很重要的部门上班。
德国作家让·保尔·里克特曾说:“一个人泄露了秘密,哪怕一丝一毫,就再也得不到安宁了。”如果你还想过更为宁静的生活,如果你不想成为别有用心的人眼中的透明人,那就别把自己的心里话全都说出来,把必须要保守住的秘密耐住性子地保守下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都有一些放在心底不愿为人知晓的事。这些隐私就是一个人的底线,别人不知道你的底线在哪里,也就无从伤害你。如果将隐私过多地暴露在别人面前,即使你是原本没有不良记录之人,也难免保证知情者会在利的诱惑下,对你做出常规之外的伤害之举。
既然秘密是自己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全部告诉别人。在保护一份神秘感的同时,也能保护自己不会因为“祸从口出”而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