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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古典经济学的前提

在多数讨论价值与生产的论著中,主要讨论两个问题:一是怎样把定量(given volume)的劳动资源分配到各种用途之中,二是在劳动资源恰好是一定数量的前提下,各资源之间的相对报酬和产品的相对价值是如何决定的。

同样,可利用资源的数量问题,例如可就业人口的多少,自然财富(natural wealth)的丰瘠程度,资本积累的多少,通常只用叙述的方法进行说明。但在有关可利用资源的数量中,实际就业的数量由什么决定,却很少有纯粹的理论。说对于这种理论根本没有探讨,当然是荒谬的。因为讨论就业变动的人很多,而一讨论到就业变动,就自然涉及这种理论。这并不是说,这个问题被人们忽略了,我是说:对于这个问题的基本理论,一向被认为太简单、太显见,至多只用提一下就够了。

古典经济学就业理论——似乎显得简单明白——我认为实际上它是建立在两大基本前提之上的,尽管这两个前提并没有被讨论过。这两个前提是:

1.工资等于劳动力的边际产物。

就是说,一名就业人员的工资,等于把就业人数减少一人所引起的价值的净损失(所谓净损失者,就是把因产量减少而免去其他成本开支减除后的部分)。如果市场与竞争不完善,那么工资就不等于劳动力的边际产物,但在这种情形下,仍然与原则相符。

2.当就业量不变时,工资的效用刚好与该就业量的边际负效用相等。

就是说,每一个就业人员的真实工资(在就业人员自身估计中),恰好足以维护实际就业的人继续工作。正像第一前提因竞争的不完善而产生例外一样,如果把可就业的人员组织起来,那么第二等式也不一定对一切劳工都适用。这里所说的负效用,是指所有使个人或团体情愿不工作,也不愿意接受比某种最低效用更低的工资的原因。

第二个前提和所谓的“摩擦的”失业并不冲突。因为把这个前提运用到实际生活中,总要考虑到适应的不能尽善尽美,因而不能持续的充分就业。例如:或者因为估计错误,或者因为需求的时断时续,引起各种专业化的资源的相对数量暂时失调;或者因为许多无法预见的变动,以致产生时间的间隔,或者因为从某一个行业改成别的行业,中间需要相隔若干时日,所以在动态的社会中,总有一部分资源在改业过程中,暂时没有就业;所有这些都可能引起失业,除了“摩擦的”失业以外,还有“自愿的”失业,也同第二前提不冲突。所谓“自愿的”失业,是由于立法、社会风俗、集体商议价格、对变化的适应迟缓、顽固不化等种种原因,工人拒绝或不愿接受相当于他的边际生产力的产物价值作为他的工资,从而导致失业。但“摩擦的”和“自愿的”这两个范畴,包含了一切失业在内。在古典理论前提之下,不可能再有第三个范畴,即我下面所讲的“非自愿的”失业。

古典理论派用这两个前提来决定就业资源的数量,它的例外和修正之处上面已经说过。第一前提产生就业的需求表格,第二前提产生就业的供给表格,就业数量则取决于边际生产物的效用与边际就业的负效用相等的那一点。

根据这一推论,只有四种方法能够增加就业人数:

(一)改良机构并具有远见,减少“摩擦的”失业。

(二)降低劳力的边际负效用,减少“自愿的”失业,可以用增加雇用一人所要提供的实际工资来表示。

(三)增加工资物(wage-goods)工业中劳动力的边际生产力。(工资物是彼谷教授创造的名词,应用起来很方便。货币工资的效用,根据工资物的价格来定。)

(四)使非工资物价格的增加超过工资物价格增加的程度;同时,使非工资劳动者的开支从工资物转移到非工资物。

据我所知,以上是彼谷教授的《失业论》一书的主要内容——这本书成为古典就业理论现存的唯一的详尽说明。

古典理论的两种失业范畴,是否可以涵盖一切失业现象?事实上,总有一部分人虽然愿意接受目前的工资而工作,可是却没有工作。一般而言,只要有这样的需求,目前工资标准下的工作人数就会增多。古典理论认为这跟他们的前提可以调和。因为在目前货币工资下,劳动力的供给量虽然可能比劳动力的需求量大,但这种情形的产生,是由于工人之间有着公开或秘密的协定,不愿为较低工资而工作;只要工人愿意降低货币工资,就业量自然就会增大。所以这种失业,乍看起来似乎是“非自愿的”,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应当把它归到因集体议价等原因所引起的“自愿的”失业范畴中。

这引起我的两点观察:第一点,有关工人对真实工资和货币工资的实际态度问题,这在理论上并不重要,但第二点却很重要。

让我们暂且假定:工人确实不愿意为较低的货币工资而工作,当目前货币工资减低时,的确会引起罢工等现象,使部分目前就业人员退出劳动市场。但我们是不是可以由此推断说,目前真实工资率,的确是劳动力负效用的准确测量?那就不一定了。因为降低目前货币工资,固然可以导致部分工资所能购得的工资物比以前减少时,同一现象便不再产生。换言之,或许在某种范围内,工人所要求的不过是一个最低限度的货币工资,而不是一个最低限度的真实工资。古典理论一向暗中假定这一点对他们的理论没有影响,其实不然。因为设若劳动力供给函数不以起初工资为其唯一自变数,那么他们的论证就会完全崩溃,实际就业量将非常不确定。古典理论好像并没有感觉到:除非劳动力的供给,只是真实工资的函数,否则他们的劳动力供给曲线,将伴随每一次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因而他们的方法与他们非常特殊的假定是联系在一起的,不能用一般理论来处理。

日常经验也确切地告诉我们:在某种限度内,工人所要求规定的是货币工资而不是真实工资,这并不仅仅是一种可能性,而是一种通用的规则。工人虽然经常抵制货币工资的减低,但并非每当工资物价格上涨时,他们便不愿意工作。有人说,如果工人只抵制货币工资的减低,而不抵制真实工资的减低,那实在与逻辑不合。我们以后会举出理由来,这并不像初看上去那样的不合逻辑;而且也幸好是这样。不过不论是不是合乎逻辑,经验表明,工人的实际行为的确是这样。

此外,说在经济萧条的情况下出现的失业现象,是由于工人不愿降低货币工资而引起的,也显然与事实不那么相符,如果说美国1932年的失业原因,是由于工人们坚持不让货币工资降低,或坚持要求一个超出经济机构生产能力所能担负的真实工资率,显然也难以叫人相信。有时候就业量波动很大,而工人的生产力或工人的最低要求,用实物来表示,却没有显著的波动;工人在经济不景气时,也不比繁荣时更为顽强,——远不是这样;劳动力的物质生产力,也并不在不景气时变小。从这些经验中得来的事实已足以构成初步理由,让人对古典理论的分析是否正确表示怀疑。

货币工资的改变与真实工资的改变,它们之间的关系究竟怎样,统计研究的结果,想来一定很有意思。如果变动仅限于一种工业,那么真实工资的改变同货币工资的改变或许是同一方向。如若改变后达到一般的工资水平,那我们大概就会发现,货币工资与真实工资的改变方向不但不相同,而且往往相反:货币工资提高时,真实工资就下降;货币工资下降时,真实工资就提高。这是由于在短时期内,货币工资的下降和起初工资的提高,常常与就业量的减少联系在一起。两者各有其相互关联的理由:就业量下降时,工人比较愿意接受降低工资;当产量减少而资本设备不变时,劳动力的边际生产力提高,所以真实工资也随之提高。

如果目前的真实工资的确是一个最低限度,而且当比这个限度更低时,愿意就业的人数,无论怎样都不会比现在实际的就业人数多,那么除了“摩擦的”失业外,就不会有“非自愿的”失业。但如果说事实一定是这样,也是不近情理的。因为,即使工资物价格提高了,真实工资下降了,但愿意接受目前货币工资的就业者,往往还比现在实际就业的人数多。如果是事实的话,则目前货币工资能够购得的工资物,不能准确衡量劳动力的边际负效用,所以第二个前提不能成立。

但还有一个更基本的非难。古典理论的第二前提,源于下列一种思想:即真实工资依赖于劳资双方的工资议价。他们当然承认,实际所议的只是货币工资;他们也承认,劳方肯接受的真实工资率,与当时货币工资的高低也有关系。不过他们认为,劳资议价决定货币工资;而货币工资决定真实工资。所以他们认为,只要劳方愿意让货币工资减低,真实工资也会随之减低。说真实工资经常与劳动力的边际负效用趋于相等时,显然是假定了工人可以自己决定他认为可以接受而去工作的真实工资率,尽管他们无法决定在真实工资下就业的人数。

简言之,传统的看法认为,劳资双方的工资议价,决定着真实工资。所以假如雇主之间有自由竞争,工人之间没有各种组合,设立种种限制,那么只要工人们肯这样做,他们总可以使真实工资率等于在这个工资下雇主所愿意雇佣人数的边际负效用。如果不是这样,那么真实工资与劳动力的边际负效用,并没有理由变得相等。

应该注意,古典理论的结构并不仅仅对个人:假如一个人愿意接受他同行所不愿接受的工资削减,那么这个人可以得到就业机会;古典理论是想将其结论施行到全体工人身上的。他们又认为他们的结论同样适用于封闭的经济体系(closed system)或者国际经济体系中的一员;而之所以适用于后者,也不是由于后者有许多特点,或者由于当一个国家减低它的货币工资时,就会影响到它的对外贸易。这些自然不在本书的讨论范围之内。他们结论的真实性,也并非建立在当总的货币工资支出减少时,银行体系及信用状况会产生某种反应,于是发生许多间接的影响。我将在第十九章中详细讨论这些。他们的结论只是建立在下列基础上:在一个封闭的机构中,当货币工资的普通水平降低时,那么至少在短时间内,肯定会有若干真实工资减低,虽然不一定成同比例,这或许有例外,但例外并不重要。

真实工资的普通水平,取决于劳资双方的货币工资议价,这个结论,并不具有显而易见的准确性,但令人奇怪的是,自始至终很少有人设法证明它或者否定它。这种假定,同古典理论的一般论调也截然相悖。

古典理论告诉我们:价格取决于边际直接成本(marginal prime cost),而边际直接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货币工资。所以当货币工资减低时,古典理论说:价格将会发生几乎相同比例的改变,从而使得真实工资和就业水平大体不变;假如对于工人有所缺失,那就是由于边际成本中有许多因素并没有改变,从而使得工人遭受损失或得到利益。部分原因因为古典理论有着根深蒂固的信念,认为工人可以自己决定他们的真实工资率;其中另外一部分原因大概是由于他们有物价取决于货币数量的先入为主的看法,所以,古典理论并没有按照这个思路往下深究。而且,工人可以决定自己的真实工资率的命题一旦成立,就又跟另一个真命题混为一谈,以致真假难分,是非莫辨。这后一个命题就是:工人们总可以自己决定,决定自己在哪一种真实工资率之下,达到充分就业(full employment)。所谓充分就业,就是在一个特定的真实工资率下,所能出现的最大就业量。

总起来说,对于古典理论的第二个前提,我们有两点表示反对。第一点是关于工人的实际行为。一般说来当物价上涨,货币工资保持不变,以致真实工资下降时,现行货币工资下的劳动力供给量,一般不会比物价未涨前的实际就业量低。如果说一定会降低,那就好像是说:在目前货币工资下愿意工作而实际并没有就业的人们,只要生活费用稍微提高一点,他们也就愿意再工作了。但是这种古怪的假定,却似乎贯穿于彼谷教授《失业论》全书当中,并且为所有正统学派所默认。

第二点较为基本的反对意见,我将在后面几章中再加阐述。对于这一个反对意见,主要因为我们不能同意古典理论的工资议价可以决定真实工资的一般水平这一假定条件。这种假定实在是犯了大错。因为即便是全体工人或许也没有办法使货币工资的一般水平所能获得的工资物,同目前就业量边际负效用相等;全体工人也许没有任何途径,可以凭借在工资议价时货币工资的改变,而使真实工资率降低到某一特定的水平。这是我们的看法。下面我们要指出,决定真实工资一般水平的主要是其他几种力量。弄清这个问题,将是本书主要目的之一。我们将要说明,我们对于自己生存在其中的经济制度在这方面实际上的运用,一向误解很深。

个人或团体之间有关货币的争执,虽然往往被认为决定着真实工资的一般水平,其实争执的对象根本不是这样。因为工人的移动性不可能完美,所以工资及从事各行业的纯益(net advantage)并不趋向于绝对相等;所以假定使个人或团体的货币工资比别人相对减少,那么其真实工资也会相对减少。这已构成使他们抵抗前者的充分理由。反过来,当货币购买力改变时,全体工人都会受到影响,想对每一次由此引起的真实工资的降低都加以抵制,不太可能;实际上,由此引起的真实工资的降低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遭到抵制的,除非它下降到了一定极限。而且,工人这种抵制是局部的,仅适用于一、二种工业的货币工资的削减,对增加总就业量的阻碍,远不如抵制每次真实工资的减低那么严重。

换言之,关于货币工资的争执,主要是决定怎样把真实工资的总额分配到各个劳工团体而非决定每一个就业人员的平均真实工资。后者由另一组力量所决定,这一点以后我们就会知道。劳工组织的效果,只是保障它的相对真实工资,至于真实工资的一般水平,则取决于经济机构中的其他力量。

货币工资的减少,通常因为不能普及到全体工人,因而人们进行抵制,尽管目前工资所能购得的实物,还超过目前就业量的边际负效用;反之,真实工资减少,而相对货币工资不变,可以使总就业增加,因而不进行抵制。除非减低程度过大,使真实工资比目前就业量的边际负效用还低。在这一点上,工人们自己的经济学,在不知不觉中,反而比古典经济学更为精通。而且幸亏是这样。每个工会对货币工资的减低,无论减少程度多么小,总要作若干抵制。但是工会却并不希望在每次生活费用上涨的时候就举行罢工,因而工会没有如古典理论所指责的那样,阻止总就业量的增加。

现在我们必须对第三类失业,即严格意义上的“非自愿的”失业,下一个定义。而古典理论并不承认有这种类型的失业的存在。

显然,我们所谓的“非自愿的”失业,并不是指有若干工作能力可用而并没有利用。例如,我们并不因为劳动者们可以每天工作十小时,便视八小时工作日为失业。如果有一群工人,因为不愿接受低于某一限度的真实报酬而宁愿不工作,我们也并不能把他们看作是“非自愿的”失业者。另外,为了方便起见,“摩擦的”失业也不能视为“非自愿的”失业。于是我们把“非自愿的”失业定义为:假设当工资物的价格,相对于货币工资来说上涨时,目前货币工资下的劳动力总需求量与总供给量也随之增大,这时即称之存在“非自愿的”失业。我们在下一章将提出另一定义;不过两者其实是殊途同归。

根据这个定义,那么第二前提所说的真实工资等于就业的边际负效用这一句话,可以理解成,在实际生活中,并无“非自愿的”失业存在。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充分”就业。“摩擦的”与“自愿的”失业,都与“充分”就业不矛盾。这种解释与古典理论的其他特征很一致。古典理论最好看成是充分就业情形下的分配论。只要古典理论的两大前提能够成立,那么这里所谓的“非自愿的”失业,就无从发生。所有失业都不外乎以下原因:①更换职业过程中,暂时没有工作;②专业化程度非常高,所以需求时有时无;③工会采取雇用本工会会员政策,不让本工会以外的工人就业。古典经济学家,由于没有注意到这一理论背后的特殊前提,所以必然会得出下列逻辑推论,即除了上述特殊情况外,一切失业归根到底,都是因为失业人员不愿接受一个与其边际生产率相应的工资率。当工人们拒绝削减货币工资时,一个古典经济学家可以同情他们,他也会承认,为了应付暂时的局面而削减工资,或许是不明智的做法,但是他忠实于其理论,而只能说,失业的病端还是因为工人不愿使货币工资降低。

一样,如果古典理论只适用于充分就业的情形,那么如果把它运用到非自愿失业的问题上,自然就会错误百出。但是谁又能否定这个问题的存在呢?古典经济学家,就像是欧氏几何学家生活在非欧氏几何的世界时一样,当他们发现在日常经验中,两条显然为平行的直线竟会相交时,他们便会抱怨为什么直线没有画直。在他们看来,将直线画直是避免两条线产生相交的唯一办法。但是,除了放弃平行公理,另外再创造非欧氏几何外,实在没有别的补救办法。今日的经济学也需要进行这样的改造。我们要推翻经典学派的第二个前提,主张存在非自愿失业的可能,并另创一套经济体系的行为准则。

一方面我们强调不同于古典理论的地方,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视我们与古典理论之间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点:我们还是采用他们的第一个前提,并对这个前提加以修正,而对这个前提所加的修正,正是古典理论所加的修正。请允许我们先停一会,来研究这个前提的含义。

这个前提是说:假设组织、设备技术不变,那么在真实工资与产量之间,也就是真实工资与就业量之间,有一种唯一的关系存在,所以在一般情况之下,当就业量增加时,真实工资一定减少。这是古典理论认为不可或缺的重要事实,作者表示同意。假设组织、设备和技术不变,那么单位的劳动力所能够赚到的真实工资,就必定与就业量构成唯一的、相反的关系,所以如果就业量增加,在短时间内,单位的劳动力得到的报酬,按工资物计算,一般会减少,利润却会增加。实际上这只是众所周知的另一命题的反面:在短期内,由于设备等因素可以假定不变,工资常受报酬递减律的支配,所以当就业量增加时,工资物行业中的边际产物也肯定减少;但后者决定真实工资,所以真实工资也就会相应减少。只要这个命题能够成立,那么任何增加就业的办法,就肯定会使边际产物减少;如果用这种产物来衡量工资,那么工资率也会降低。

古典理论的第二个前提一旦被推翻,那么当就业量减少时,工人虽然可以得到一个按工资物计算的较高的工资率,但就业量的减少,却不一定是因为工人要求提高以工资物计算的工资率而引起的。即使工人们愿意接受较低的货币工资,也未必是解决失业问题的对策。这里涉及到工资与就业的关系,留待第十九章及其附录,再加以详细说明。

从沙伊和李嘉图时期以来,古典理论学者都说:供给可以创造自己的需求。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全部生产成本,必然直接或间接地用于购买该产物上。但对于此学说,他们并未说明此话的真正含义。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对这个学说阐述得很明白:

“商品,只是用商品来购买。每个人用来购买他人产品的,只不过是他自己所有的产品。从字面上讲,所有的卖者肯定就是买者。所以假设一个国家的生产力突然增加了一倍,那么所有商品的供给量也就增加一倍,并且购买力也同时增加一倍。每个人的供给量与需求量都比以往增加一倍,那么每个人的购买量也可以增加一倍,因为每个人用来交换的物品,也增加了一倍。”

根据这个学说可以得到一个推论。假如有人虽然能够消费却不去消费,那么他的这种行为必然使而且确实使劳动力和商品,不再从事于供给消费,而是从事于投资生产资本物。下面,是从马歇尔的《国内坐标纯理论》中摘录出的引文,它可以说是代表了传统的观点:

“个人的全部所得,是用来购买劳动和商品的。我们常常听说,一个人将他的所得花掉一部分,储蓄一部分;但在经济学上,大家都公认:他所储蓄下来的那一部分所得,也是用于购买劳动和商品,用来生产财富。凭借这种财富取得未来的享受,那么我们就其行为称作储蓄。”

的确,从马歇尔较后期的著作,或从艾奇维斯或彼谷教授的著作中,难以找到类似的话。今天,这种理论不再以简陋的形式出现了,但它还是整个古典理论的一个基础;假如没有它,整个古典理论必将崩溃。当代经济学者们对于是否要同意穆勒的说法上需要踌躇一下,但是对于以穆勒学说为前提的许多结论,他们却都毫不犹豫地接受了。以彼谷教授为例,在他的绝大多数著作中,彼谷教授仍然相信,除了引起许多摩擦阻力外,货币的有无不会产生多大差别;与穆勒一样,他也认为经济学可以按照实物交换的方式,完成生产论与就业论,然后再敷衍了事地引入货币——这便是古典理论的当代表达。当代经济思想还是无法摆脱一个牢不可破的观念,即认为人总是要花钱,只不过花钱的途径有所不同。战后的经济学者,很少能始终坚持这个看法,这一方面是由于受了相反思潮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经验和事实与原有的学说不符。不过他们尚没有充分的接受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的勇气;因此没有修正其基本学说。

在罗宾逊·克鲁索的经济体系中,不存在交易,个人所得的收入全部来自于生产活动。他所消费的或所保持的,实际上是并且只是他自己制造出的实物。古典理论不明白这一点,错误地把从罗宾逊·克鲁索经济体系中得来的结论,类推到现实经济体系中来运用。这是产生错误的一种可能性解释。除此以外,产品的售价往往可以抵偿其全部成本,这个结论之所以很令人相信,是因为另外还有一个表面类似而且无可置疑的推论,二者极难分辨;这个推论是:社会各组成成员在一种生产活动中所得到的收入总数刚好等于该产物的价值。

假使一个人可以使自己致富,并且看起来似乎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那么他也肯定能使社会全体致富,这是很自然的想法,古典理论(参见上引马歇尔话)却因此而推导出下列命题:个人的储蓄行为,必然引起对应的投资行为。和上面一样,这个命题再次和另一个相似而又无可置疑的命题相混,即:个人财富的净增量的总和,刚好与社会财富总量的净增量相等。但是有这种想法的人,都是被错觉所蒙骗,把两种完全不同的活动混为一谈。他们错误地以为,在决定现在不消费,和决定留着预备将来消费之间,有着某种联系。实际上决定后者的动机,与决定前者的动机截然不同。

在古典经济理论中相当于几何学的“平行公理”的是:总产量的需求价格刚好与其供给价格相等。承认这个公理,则其余理论,例如视节俭为美德,给全社会带来益处的节俭论、利率论、失业论、货币数量说、认为自由放任有利无弊,以及国际贸易论等,都随之而来。这些我们在以后都要提出质疑。

在本章各节中,我们陆续指出,古典理论以下列三个假设为理论前提:

(一)真实工资等于目前就业量的边际负效用;

(二)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非自愿失业;

(三)供给会自己创造自己的需求;就是说,无论产量和就业量在怎样的水平,总需求价格等于总供给价格。

以上这三个假设,在实质上可以说是同一事物。三者互相依存,任何一个在逻辑上,必然包含其他两个。 99v8fptwhiRkBBQYutUH353jdFFXeKS7ghFR6cSCB+MQ9lyOrVwJTQuF+n5Ql0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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