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1913年去世后,母亲搬来南京和我们同住,后来她陪着我们一起北上。最初,她认为自己已经远离了一切事务,变成了一个百无一用的老太太,但是后来,她却成了全社区最忙碌的人。看书看报、宗教回忆,以及和每天到我家来拜访的客人闲聊,这些事情占据了她大部分的时间。她于1874年时初到上海,那时候她与别人联合建立了中国第二家女子学校。当时,只有穷人才会把女儿送到外国人开办的学校去,因为外国学校提供食物、衣服、书本和纸。授课内容简单易懂,学校的录取条件只有两个,一个是不许缠足,一个是校方有权否决女孩父母包办婚姻。母亲到中国已经有50年了,借此也纪念她在中国的50年。一些知书达理的女大学生带着出身豪门的男友前来探望母亲,再去回想过去在杭州时那个简陋的小学校,母亲高兴极了,因为她为中国的女子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两周后,母亲80大寿那天,她忽然病倒,并且在几天后去世。在中国和西方的文化里,合葬是一个重要的文化。于是,我想将母亲送到杭州的父亲和兄弟的身边去。可是,当时战火纷飞,我需要从天津坐船回去。政府准备了一辆豪华的私人轿车送我去天津车站。原来,那辆车是慈禧太后的,车身上还有巨龙的镀金浮雕。我微微一笑,如果母亲知道她在中国的旅程是以这样的方式结束,她也会微笑吧。
包贵思 是燕大的一位老师,她是这样评价我母亲的:“亲友被她的和蔼和欢乐深深吸引着,像是魔法一样地欢乐。尽管她已经有80岁高龄了,可她看上去有使不完的精力。她办事还是那样的雷厉风行,温文尔雅,我们的心里永远记着她的模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整个燕京大学的师生都称呼她‘司徒妈妈’。”
我的妻子在一年半后也撒手人寰,当年生产后留下的创伤一直没有恢复,导致她这些年基本成了半个残疾人,而她担心的却是自己因为身体恶化可能会影响到我工作。妻子和母亲是两个不同类型的女人:母亲属于知识女性,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妻子则更注重家庭。她做的甜点可以媲美新奥尔良的美食,中国工艺她也十分拿手,面对陷入困境的人,她会以简单而亲切的方式为其排忧解难。原计划中那一年的毕业典礼提前,这样我们就可以在雨季来临前搬迁到新校址去。而妻子知道自己的身体每况愈下,她硬是撑到了毕业典礼之后。春季学期在一周后结束,她也在6月6日撒手人寰,而那时,大学已经开始了搬迁。周日下午举行了葬礼,地点是在医学院旁边的小教堂里,刘廷芳博士主持了葬礼,整个过程优雅庄重。随后,棺椁被送到了大学旁边的公墓里,在那儿,她是第一个定居者。
感谢她曾出现在我的生命里,这让我一生满足,而我们的婚姻生活又是如此幸福。我一直独身,不愿意再娶。迅速成长的燕大可以让我把它当成自己的家,学生们也像是我的孩子一样,我对他们犹如父辈一般关爱。母亲和妻子相继去世后,我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燕大的工作上。我的家事则由几个教职工的太太帮忙料理,这样我在国内和国外出差时就不会有顾虑了。
费城的乔治·库里夫妇打算送我一座校务长官邸,这是在燕大最有趣的事情之一。他们要建立一座中式的靠湖边的房子,并且这房子位于学校的中心。可妻子已经不在身边,于是,我告诉他们我可以住在学生公寓里,或者教学楼里也可以。但是他们坚持要赠送,否则不会捐助任何钱。我于是提出客厅、饭厅和两三间卧室留给学校,我自己住一个小套间就可以了。这个方案大家都同意了,于是,以后去费城,库里家的客房就成了我住的地方。一座漂亮的官邸 建立在燕大,而这也让我得到了两位挚友。
我的独子也叫约翰,和我的名字一样,他在美国上大学并且留在了那里。西方文化让我的童年充满痛苦,但是他没有尝到,我对他的教育特意做了准备,而他在南京和北京的环境也和当年我在杭州时不一样,这些年来,美国人的视角也国际化了。按说,他初回美国上学那段时间应该很难熬,中国出生的经历给他蒙上了一层神秘面纱,可这些居然让他在朋友里得到了相当高的地位。在宗教方面他也是按部就班的,上大学之前,他问我如何看待他以后毕业的事,特别是神职方面的。我告诉他先别去考虑那些,先适应大学的课程再说。他一直倾向于牧师,但是我告诉他先遏制这种念头,事实上宗教信念一直在他血液中流淌,他不会未经考虑就贸然行事。后来,我也理解了他,他已经明确了自己的人生方向。于是,我对他说,我希望他能够继承我的事业。
他在华李大学和协和神学院(弗吉尼亚州里士满)学习,“杰克”(小约翰的别名)遵循着宗教行为规范,但是他身上也有年轻人的活泼和对人性的热爱。我非常满意的一点是,他对当代神学存有争议但是也有宗教的使命感。我不谈个人的希望,其实他的性格更适合留在南方。与南方本地人相比,他的世界观要开阔得多,这是因为我的关系和他过去在北京生活的背景造成的,这些让他拥有了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我告知他一些自己的经验和看法,我告诉他要学会尊重矛盾双方的观点,不要把重点放在理所当然上,也就是人民大众的需求和传教士的天职。他难免是要接触传教工作的,但是和我完全相反的是,他对传教工作丝毫不抵触。这也让他有一个欢乐的童年,不过他的经历也不是带有普遍性的。过去外国人传教被认为是神职人员最高的奉献,但是现在这个观点已经时过境迁。因为约翰的个性特点,和中国当时正处于战乱中,所以,他选择了留在美国。虽然他当时在选择上也犹豫过,但是和我当年相比实在是差远了。自从妻子去世后,我和儿子虽然身处世界两端,心却紧紧相连。我们经常通信,我熟悉他的日常生活,也熟悉他的内心事业。他最初在弗吉尼亚做牧师,后来去了南部密西西比州萨米特的一所教堂任职,他的身上有我的影子,他延续了我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