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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退两难

1893年的秋天,在我最喜欢的老师——乔治·丹尼的介绍下,我经由潘陶普斯学院转学到汉普顿—悉尼学院二年级插班读书。也就是在这一时期,我加入了“西格马—奇”兄弟会,这个组织是由丹尼先生创办的。同时,我还加入了文学社团。我想用这样的方式表达对丹尼老师的崇拜。

汉普顿—悉尼学院是在1776年,也就是《独立宣言》签订的那一年成立的。学校的名字来源于两位英国杰出的爱国志士:约翰·汉普顿 和阿尔杰农·悉尼 。派崔克·亨利 和詹姆斯·麦迪逊 是这所学院的创始人。这所学校走出过1位美国总统,30位议员,8位州长以及20位大学校长。到今天,这所学校大概有400人就读,不过早年它每年的招生人数不超过150人。在1931年的“大学校友名人录”上,该学院以7.45%的占有率高居榜首,位居第二名的阿默赫斯特学院的占有率为7.4%,位居第三的哈佛大学的占有率为6.6%。全社会范围内对这个评选结果进行了热议,《诺克斯维尔纪事》做出了这样的评论:“汉普顿—悉尼学院有如此崇高的声誉是实至名归的,从历史和文化氛围来看,它以饱满的热情为南部教育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大学生活中最惬意的一部分,要数与同学们的和睦相处,特别是与社团伙伴们的相处。我很喜欢学校的学习氛围和优良的传统。只是,在我读书的时候,入学的人数逐年减少,这所学校日渐低潮。学校的校址所在地,曾经是弗吉尼亚的一片烟草种植园,可如今这里却变得日渐荒凉,因为曾经居住在这里的富裕家庭纷纷搬走,都去了北部或者西部。在我入学的那一年,我仰慕已久的一位英语文学教授离职了,我无法忍受接替他执教的老师。物理学的老师虽然优秀,可我对这门课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只是勉强修完了学分,学习成绩刚刚及格。所以,到毕业的时候我对这里并没有太多的留恋。虽然我可以选择再续读一年拿到硕士学位,但是我并不想在这里再待一年,所以我拒绝了。

特灵寇是我大学时代最好的朋友,在班级里我们两个的成绩是最好的,每次考试都轮流拿第一。友情是大学时代最温暖的回忆。我和他年纪相仿,又都是兄弟会的成员,并且我们还同住一间宿舍。我们常常在下午时一起散步,我们都没有参加体会运动社团,所以我们有这个时间。有时候,我们甚至会带上自己的女友,四个人一起出去玩,我们从未互相攀比过什么或者因为什么事情争风吃醋。甚至于在每学期开学之初,我都要去弗吉尼亚西南部的韦瑟维尔找住在那里的特灵寇一起去学校报到。每个学期结束之时,我们也都会结伴回家,我们先到他家,然后我再回自己家。圣诞节这个重要的节日,我通常也都是在他家度过的。毕业时,他选择了去弗吉尼亚大学深造学习法律。而我选择了去潘陶普斯学院做一名老师,我们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多年以后,他成为仙纳度人身保险公司的董事长和全州教育董事会的主席。1921年,他以弗吉尼亚州有史以来最大比例的支持率当选为州长。一直以来,他都活跃于基督教长老会若诺克分会中。1939年,他去世了,在他去世之前,我们始终保持着通信来往。只要回到美国,我就一定会去探望他——那是我回国后做的最开心的事。

班级里获得杰出成就的人很多。还记得毕业时,我们上一届的一位学长在获得第一名的成绩后,荣获在毕业典礼上致辞的殊荣。我和特灵寇并列第二。学校恢复了一项早已废除的传统:用希腊语致毕业辞,为的是让我们都可以登台演讲。我获得了这个殊荣,布若克教授指导我完成了演讲稿的内容。令我感到得意的是,事后我才知道,大家都震惊于我的演讲,并且没有任何人挑出毛病。19岁的最后一天,我被授予了艺术学和文学学士学位。

汉普顿—悉尼学院一向以宗教戒律严明而著称,而协和神学院就建立在学校不远的地方(尽管它后来迁移到里士满去了),它像是大学里的研究生院的机制。我上学的那个时代,很多学生都梦想成为一名传教士,而我对此却不以为然。也正是因为这样,学校校风才会如此真挚和虔诚。我并不嫉妒立志当牧师的学生的学识和家庭背景,也不推崇他们的品性。很多必修课都是与《圣经》有关的课程,这非常枯燥。没有人对枯燥的教堂仪式和礼拜日活动提出抗议,尽管它们让人打不起精神。

关于宗教活动,我主要是参加基督教青年会(Y.M.C.A)的一些活动。这种组织遍布弗吉尼亚州和学院里。参加这种活动对于我来说至关重要,它培养了我的活动能力和领导能力。我始终都活跃在这种活动里,一直持续了大学的三个年头。在毕业前那年,我荣升为青年会的主席。我始终认为,基督教青年会常常令官方感到头疼——因为它是个北方的组织,正是如此才使它在大学生中如此受欢迎。“海外传教学生志愿者行动”拉开了序幕并迎来了高潮,他们试图掀起一场全球范围内的基督教传教活动,许多大学生对此着迷,并成为了积极分子。该活动的几位秘书长曾经亲自到汉普顿—悉尼学院宣传,并且一下子就看中了我。谁叫我的背景独特:我的父母都是海外传教士,我常常参加宗教社团活动,并且我的身体状况良好,又没有什么特殊的困难。这一切都让我成为了最好的人选。

威拉德·里昂、弗莱彻·布罗克曼和海瑞·卢斯,这几位当时“拉拢”我的秘书长都成了我后来的密友。只不过,在当时的他们眼中,我是个对传教事业不够热心的家伙。其实这都是必然的,谁叫父母在中国的传教生涯给我的童年留下了不愉快的回忆呢?特别是我们回到美国后,在习惯了弗吉尼亚的生活和学习后,我彻底对海外传教事业产生了抵触心理。不过,在那个时候看来,去海外传教像是真理一般,这一切都归功于“海外传教学生志愿者运动”那些高悬的标语口号。以至于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如果你是信仰基督教的年轻人,但是你却不想成为传教士,那么你必须要为此做出合理的解释。这样的情况时时刻刻地折磨着我,让我进退两难。固然,我可以拒签去海外传教的誓言和协议,可如果这样做了,我将无法逃脱大环境的压力和困境。其实比起去海外传教,我更愿意做一名教授古典文学的教师,就算是为本地的教堂都可以,我的愿望很简单,只要让我留在弗吉尼亚就可以了。我担心他们会“顺理成章”地把我送回到中国去,所以我才对此如此抵触。以至于我想去读研究生,去弟弟正在读书的弗吉尼亚大学也好,或者是去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要么就干脆到德国去。只是,就算是去研读经典或者钻研神学,我从事与传教相关的工作也是不可避免的了,其原因之前已经提到过了。

司徒雷登

在是否读研究生这个问题上,我开始了反反复复的思考。如果我当初真的预料到了会去中国从事高等教育工作,我想我应该选择一个在中国有些知名度的大学读硕士学位。不过,假如我去了另一个学校读研,那么我的人生轨迹或许就已经偏离——那样的话我可能就可以不成为一名职业传教士,并且也不会去中国工作了。我始终认为,只要一切遵从良心,不管结局怎样我都无怨无悔。 0UQoDcoWOtqxclnXesKBGymLRro2UGgmom1lgAQRPIq/pcgVjLyyweqp8yBgKr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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