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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一目了然的有闲

上一章已经对金钱的竞赛作了概述,在金钱的竞赛过程中,如果不受到其他经济力量或别的因素的干扰,竞赛将直接促使人们更加勤劳节俭。我们清楚,生产劳动是下层阶级获取财物的通常手段,就这方面而言,在某种程度上金钱竞赛的确促进了上述这种结果的形成。当处于农业生产阶段,人们大多过着定居生活,而财产的划分是相当细致的。在这样的社会里,法律与习惯能够保证劳动阶级可以获得份额相当稳定的生产成果。至少在劳动阶级内部,这些下层阶级想避免劳动无论如何是不能的,劳动并不会让他们有失身份。事实远不止如此,因为他们既有与公认的生活方式就是这样,所以当他们在工作能力方面获得好评时,还会有几分自傲心情。他们唯一可以选择的竞赛方式往往就是劳动。对有些人来说,只有在追求生产效率与节俭的范围内,取得财物和展开竞赛才有可能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人要从事金钱地位的竞争,只有从进一步的勤劳节俭着手。一个阶级,无论在金钱上处于优势还是劣势,在竞赛过程中其某些附属特征会发挥很大的限制与缓和作用。

在金钱上居于优势的阶级,未尝不存在勤奋与节约这两个动机,但其动作极大地受到金钱竞赛中某些附属要求的限制,以至于任何关于勤劳方面的诱因都不能发生作用。这种情况与上述的有所不同。竞赛中他们必须避开生产工作,这是一个最有力的,也是范围最广泛的附属要求。这一情况在未开化时代尤为突出。处于掠夺的文化时期,人们把劳动跟懦弱或服从主子联结在一起,这已深入人们的思想中。所以,一个有地位、有身份的男子是不屑于劳动的,而劳动成为一个男子屈居下级的标志。在这样的传统观念的作用下,人们认为参加劳动是要降低他们品格的。时至今日,这种观念不仅没有消失;反而随着社会文化的演进,已经成为不可怀疑的成规和公理,并且得到了广泛的支持。这就是我们目前要讨论的情况,与上述情况是有所不同的。

仅仅凭借保有财富或权力来获得并保持荣誉,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提出证明。因为只有通过证明,才能得来荣誉。有了证明的财富可以深深地打动别人,让别人感觉到财富所有人的重要地位;财富所有人也因此给人留下既活跃又不可磨灭的印象;所以有证明的财富其作用不可小觑。除了最低的文化阶段以外的一切文化阶段,如果能有一个“相当过得去的环境”,还能免于“躬亲贱役”,一个普通、正常的人就会感到安慰,感到自尊。无论在生活的物质方面,还是生活的内容方面,如果脱离了那个过得去的习惯标准,都会使他感到有损体面。因为不管他的同辈们此时对他的遭遇表示同情还是蔑视,他都无法接受。

直到今天,人类生活方式中那种古老的尊卑之别,仍在人们的观念中保持着很大的影响力。因此,上流社会几乎本能地对所有粗鄙的劳动感到厌恶;在我们的思想习惯中,对于那些与苦工贱役联系到一起的业务,我们会认为这类工作很不雅,这种感觉特别强烈和逼真。一切所谓高尚风雅的人士,总是认为那些必须由仆役们来完成的工作在精神上也难免污秽。他们对鄙俗的环境、简陋的住宅以及粗笨的生产工作,都会毫不犹豫地给以恶评,并避之若浼。因为这些工作跟高水准的精神生活(高超的思想)是不相容的。从希腊哲人时代到今天,那些思想丰富的人认为要享受有价值的、优美的或者仅仅是过得去的人类生活,就必须先要有相当的余闲,避免接触那些为供应人类日常所需而进行的生产工作。一切有教养的人们认为,就有闲生活产生的后果来看,有闲生活本身就是美妙和高超的。

这种直接判断有闲以及财富的其他证明的价值,无疑大部分是居于从属地位的。这种价值,一方面是以有闲作为博取别人敬意的一种手段,另一方面是借此在精神上得以调剂的结果。至于劳动,出于心理上的武断,在习惯上它被认为是处于劣势地位的证明,也被认为生来就是卑贱的。

在掠夺阶段,尤其在准和平方式下的最初阶段,有闲生活是金钱力量和优势地位的最简捷和最确凿的证明。当然,这始终是个假设,显然除了“闲”以外,这些有闲者的日子也过得很从容、很舒适。在这个时期,财富的主要是以奴隶为主,拥有财富和权力而产生的利益其形态主要是个人的劳役的直接成果。因此,金钱上的优越成就的习惯标志就是不用参加劳动,而声望所归的习惯指标也是不用参加劳动。相反,从事生产劳动与在社会上取得崇高地位这一点就水火不相容,它标志着贫困和屈服。虽然金钱竞赛盛行,但勤劳和节约这两个习惯也没有得到普遍推广。恰恰相反,金钱竞赛间接地对生产劳动的参与起着消极作用。劳动向来受到人们的轻视,这从很早的文化阶段就开始了,代代相传。可是即便没有这样的传统,对于一个健壮男子来说,生产上的努力是不值得。应当想办法避开。因为,劳动已成为贫困的证明,不可避免地带上不光荣的色彩。在掠夺的生活方式转变到准和平的生活方式以后,掠夺文化的这一悠久传统不但没有被丢弃,而且更加根深蒂固。

当生产工作和低人一等的观念被联系到一起时,有闲阶级制度必然成为所有制初期发生的后果之一,但不能肯定它是否同所有制同时兴起。应当给予注意的是,虽然在掠夺文化开始时有闲阶级在理论上已经存在,但是等到了金钱文化阶段,这个制度自动地更新和充实了其自身的含义。从这个时候起,作为一个“有闲阶级”,不但在理论上存在,而且在事实上也存在。同样,也是从这个时候起,有闲阶级制度以完整的形态出现了。

在纯掠夺阶段,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有闲阶级与劳动阶级之间的区别只是形式上的区别。这个时候,对于那些在人们眼里看来是低贱的劳役,体格强健的男子们大多审慎地置身事外。但实际上,他们的活动在给团体供应食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接下来的准和平的生活阶段,出现了确定的动产,其内容包括奴隶、牛群和牧人。这是这个阶段的主要特点。同时,生产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无须再依靠打猎或其他任何活动(可以列入侵占的那一类)。从这个时候起,不参加一切有实用的工作就是有闲阶级生活的主要特征。

当有闲阶级正处于成熟阶段时,它正常的以及特有的业务仍然是政务、战事、运动比赛和宗教崇奉,这与它在早期担任的业务在形式上大体一致。那些在理论上爱钻牛角尖的人或许要说,这类业务也具有“生产性”,只是附带地、间接地体现出来。这里所讨论的问题,有决定意义的一点是,就其动机来说有闲阶级担任此类业务,肯定不是为了通过生产性的努力来增加财富。与任何别的文化阶段一样,在这一阶段,活动者之所以要从事政治活动或战争活动,至少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在金钱上有所获得,并且只能在掠夺和强占这类光荣方式下进行。这种工作是属于掠夺性的,不是生产性的。打猎这一活动同政治或战争活动,既有些相像又有些不同。打猎活动在社会脱离纯狩猎时代以后,就逐渐分化为两种不同的业务:一方面这是一种行业,进行这项活动主要是为了利得,从这一点来看,侵占成分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至少不是充分存在的;另一方面这是一种娱乐,只是掠夺冲动下的一种表现,虽然不存在任何金钱上的动机,却或多或少含有些明显的侵占成分。在上述的后一类发展形态中,打猎绝无沾染上行业的气味,是值得称道的,应当列入成熟的有闲阶级的生活方式中。

在累积财富的最初阶段,人们还没有形成以财产为荣誉基础的观念,这一观念十分含糊。这时摒弃劳动不但体面、值得称赞,而且还是保持身份和礼俗的必要条件。同时,摒弃劳动也就成为拥有财富和社会地位的证明和标志。于是人们对财富具有价值这一观念坚信不疑,对有闲也更加追求和坚持。一件事物的得以被觉察,是因为这件事物具有与众不同的特点。根据人类性格的既定法则,旧习惯立刻牢牢抓住了财富的证明方式,把它看作是极端可贵和可敬的,从而使人们的思想习惯中形成这牢不可破的观念。与此同时,在同样的演变过程中,生产劳动成为在双重意义上和在本质上无价值的表现。对于一个高贵的且生而自由的人来说,这股习惯势力不仅使劳动在社会的眼光中不光彩,而且同高洁的生活也是不相容的,不为道义所允许。

禁忌劳动这种倾向,更进一步地影响了各阶级在生产事业上的分化。人口密度增大后,以掠夺为目的的部落逐渐发展成为定居的产业社会,所有制的管理机构和社会习惯,也在影响范围和巩固程度方面逐渐扩大和增进。这时,累积财富已经不可能靠率直的劫夺方式来实现。基于逻辑的一致性,对于心高气傲和两手空空的人来说,要靠生产途径来取得财物也同样是办不到的。沦为乞丐和贫困度日,是他们非此即彼的两条可走的出路。因此在任何场合下,有闲的准则假如能够不受阻挠地按照它自己的意志演进,就必然会产生一种从属性的有闲阶级,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虚假的有闲阶级。这种人在道义上毅然不屈,认为不能降志辱身去从事生产,但他们的实际生活却是一贫如洗、朝不保夕。有些当年也曾富裕过的先生们和太太们,而今的生活却一贫如洗、一塌糊涂,这种情形直到现在也是比较常见的。即使是极其轻微的体力劳动,这种人也深恶痛绝。对于一切文化发达的民族以及在金钱文化上比较落后的民族来说,这种顽固存在的感觉都是很熟悉的。比方说,有些人长期习惯于温文尔雅的作风,娇气十足,对体力劳动强烈地感到羞耻,以至于在危急关头,连自卫本能都会完全丧失。我们可以以波利尼西亚地区的某些酋长为例子,来说明这种情况,据说他们为了保持尊严,宁可挨饿,也不肯用自己的手把食物送到嘴里。诚然,这可能是由于酋长自身过分的圣洁和不能碰触的宗教禁忌。通过他双手的触摸,这种禁忌会扩展到其他东西身上,因此他所接触过的任何东西都不宜提供给人类食用。但是我们要明白,这种禁忌本身就是对劳动的轻视,或者把劳动看成与道义不相容的事情。因此,即使从宗教意义上来解释,也不难看出,波利尼西亚酋长们的举动,比表面上所看到的更加切合“有闲是光荣的”这个准则。我们还可以找出一个更好的,或者说更加不会发生误解的例证。据说由于法国某国王因为要遵守礼节,不失尊严体统,导致极端拘泥,竟因此丧失了生命。这位国王在烤火,当火势越来越旺时,赶巧那个专管为他搬移座位的仆人又不在他的身边,他仍旧坚忍地坐在炉边,不肯往外移一步,终于被火熏灼到无可挽救的地步。他的死没有贱役所玷污,虽然他牺牲了,却保全了最高贵的基督教陛下的玉体的圣洁。对这位国王而言为了苟全性命而丧失人生的意义,这才是人生最大的不幸。

使用“有闲”这个字眼,并不是指懒惰或清净无为,而是指非生产性地消耗时间。要在不生产的情况下消耗时间的原因有两个方面:(1)人们轻视劳动,认为生产工作是不值得去做的;(2)借此证明个人的金钱力量可以使他安闲度日,衣食无忧。作为一位有闲的先生,这种可敬的有闲可以说就是他生活中的理想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组成部分也使旁观者获得印象。虽然他的有闲生活并非完全在旁观者的目睹下度过的,因为其中有一部分势必不能让公众看到;但是为了保持荣誉,即使是公众无法看到的部分,他也得想办法让它有所显示,这样才能使人信服他的生活的确是有闲的。要想证明他们的生活确实有闲,只能间接地做到这一点。而最好、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他从有闲中得到的一些具体而持久的成绩显示出来,比如他同所雇佣的工匠和仆役们的情形。

通过劳动得来的物质产品,通常是一些消费品,可以用来充当生产劳动持久的证据。就侵占活动来说,从这类活动中得来的纪念品或战利品,也同样能够把他们获得过的持久性成绩显示出来。在演进的较后阶段,用一些徽章或勋章作为侵占的证明,这已经成为一种公认的标志,同时这类标志还可以表明侵占成就的大小或等级。随着人口的增加以及人事关系的日趋繁复,生活上的一切细节都会经过一番认真地安排和仔细地挑选。不同品级、头衔、等次、勋位的人使用不同的纪念品或战利品,这在后来逐渐发展成制度。这类制度下的典型产物很多,比如五花八门的纹章、奖牌以及种种显示尊荣的装饰。

从经济的观点来看,“有闲”业务在性质上同侵占生活密切相关;当然,这首先需要我们把“有闲”看作一种业务。有闲生活中所特有的那些成就和出于侵占的战利品有许多相类之处。然而,在更为狭窄的意义上,“有闲”与“侵占”是不同的,与对无实际用途的物体作生产性努力的情况也有所不同。“有闲”的既有成就大多表现为“非物质”式的产物。这类出于准学术性的或准艺术性的成就,和对于人类生活进步的一些方式以及知识,是没有直接发生作用的。举例说,在我们这个时代的学术研究里,古代语言学、神秘学、合标准的文字拼法、文章构成法与诗歌韵律学就是证明。还有一些五花八门的研究也能充当证明,如各种家庭音乐,其他家庭艺术,服饰、家具与设备的时尚,各种竞技与运动比赛,犬、竞赛用马之类的动物,等等。虽然,当初进行这些研究时的最初动机,跟需要表明人们的时间并没有花费在生产工作上这一愿望也许全无关系。但是这类研究成果要想继续存在,就必须被证实是可用来生产的。经过适当证明的就不会被保有以证明有闲阶级惯有成就的地位。

这类成就就某种意义来说,也许可以看作是学术的支流。但是这类成就渐渐脱离学术领域,投入到生活习惯与技巧的领域。这些社会现象,就是通常所说的仪态和礼貌、上流社会的风度、旧家的礼法,等等。这类现象被人们广泛和迫切地用来证明通过有闲而取得的尊荣程度,因为它们都直接地、毫无掩藏地显露在外面。通过有闲而取得的尊荣程度,可以泛称作礼仪的表现,尤其在盛行以明显有闲作为荣誉标志的文化阶段,在人们的心目中受到高度的重视,其重视程度远远超过文化发展的较后阶段。在准和平的生产阶段,一位出身高贵的未开化者是非常考究礼仪的。在这一点上,后代人中只有在仪容举止上讲究得最到家的人才能勉强与他相比。这是众所周知的,大家一般是这样认为的:随着族长制时代没落,礼节也就越来越退化了。甚至连那些现代工业社会上层阶级中人,其举止态度也缺乏教养、鲁莽粗鄙,这不免让许多老派的先生们看到这种情形后痛心疾首,感叹不已。在那些多愁善感的人看来,至于纯工业阶级的礼貌荒疏或生活鄙俗化的现象,已经成为现代文化中的主要祸根。礼法在现代的人的手里受了损害,这足以证明礼法是有闲阶级的产物和象征。礼法只有在身份制盛行时才有充分滋长的机会。

虽然那些有教养的人在礼貌这件事上作了很长时间的自觉努力,但并不能说明这就是礼貌的起源或由来,无疑还应当在别的方面去找寻。容态举止要求革新和精益求精的直接目的在于,要使美或表情方面在有效程度上更进一步。礼法的起源,大部分是出于要得到对方的敬意或向对方表示善意的愿望。当然,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是惯于作这样的假定的,尤其在后期发展的任何阶段中,大部分彬彬有礼的人都具有这样的原始动机。所谓礼貌,举止态度上的精益求精只是它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前人的动作象征化和习惯化的残余,体现的是前人对下统治、对上服从和对同辈接触关系的动作。总而言之,礼貌是身份与地位关系的表现,由它用动作来表示统治和屈从的关系。在现代已经确立的生活方式中,如果有掠夺时期的心理习惯的渗入,就会抱有统治与屈从的精神态度,就会极端重视行动礼节,并刻意讲究品级、官衔的高低,在礼仪上区别尊卑。这些特征非常接近准和平游牧文化下的未开化者的典型。人们认为关于精神上的残存现象,可以把某些欧洲大陆国家当作很好的范例,因为在这些社会里,礼貌被认为具有内在价值,也极受人们的重视。这些情形同样也近似于古老的典型。

在开始时,礼节只是一种象征和一种姿态,其实质只在它作为所象征的事实与代表物时体现出来。但后来发生了变化,人们通常不再把礼节看作是人类交往中的象征。没多久,人们就发现礼貌本身就是一种具有实际效用和神秘的特性的行为,已经同它原来所象征的事实无关。此时,违礼失仪已经成为人们所共弃的行为,而在通常理解中,有教养、有礼貌不仅是品质优良的表面标志,还是心灵高洁的主要特征。所以,破坏礼法成为一件恶行,很少别的事情会像破礼法那样激起人们本能上的反感。遵守礼节具有内在价值,这一观念已经发展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至于违礼举动被人看成一钱不值的表现。几乎没有人能够把违礼举动和违礼者本人一无是处的那种感觉分开来看。背信弃义或许还可以宽恕,而破坏礼法却罪不可赦。正如俗话所说:“有礼方能成人。”

礼貌虽然具有上述那些真实效用,但旁观者和执行者同样认为,礼节具有天然的正确性。这种看法只是使讲究礼貌成为风尚的其中一个原因,而其真正的依据是追求有闲的荣誉性,或是以非生产活动消耗时间和精力这一事实的荣誉性。追求荣誉性使人们在礼貌上有了高度修养。必须通过长期锻炼,人们才会懂得礼节并养成习惯。好的教养是需要时间、费用和实践的,是那些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劳动上的人不能奢望的,因此高雅的风度、举止和生活习惯是出身名门望族的有效证明。如何说明一位先生有教养、有礼貌,深谙礼节便是一种一望而知、不待解释的证据。虽然外人没能完全目睹他们的生活,但可以断言他们把时间消耗在去获取一些无利可图的成就。归根结底,礼貌的价值在于它是有闲生活的确凿证明。由于有闲成为人们获取金钱荣誉的习惯手段,因此凡是希望得到经济地位的人,就不得不在礼节上下些功夫。

为了博取荣誉,光荣的有闲生活就必须留下些具体的、可以看得见的成绩作为确证,供人衡量,并以此为依据。这样就可以跟处于同阶级的竞争者所展示的成绩相比较。坚决摒绝劳动,并且不肯花心思去做邀荣取宠这类事,也无须特意去模仿那种安富尊荣的气派,有闲的风度在这样情况下自然会慢慢养成。尤其可能的是,坚持这样的有闲生活若干代以后,有闲风度在个人的形态、风采以及仪容举止上,将留下明显且挥之不去的痕迹。这类人经过好几代有闲生活的熏陶,已经深谙礼仪到了习惯成自然的地步。若是刻苦钻研如何能够取得光荣的有闲标志,就应该在这方面进行有热情、有系统地锻炼,从而把脱离劳动的这类外在标志显示出来。显然,通过勤恳地努力,并且舍得花钱,有闲阶级对礼仪的精通程度得到大大提高,对那些没有意图或没有实用目的的礼仪规范的娴熟程度也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充分。当然,为了取得此项成就,在时间和物力上付出的代价越大,所获得的荣誉也愈大。因此,在竞相争取精通礼节的环境下,必须费很大的气力去培养守礼习惯。同时,礼节的种种细目也就发展成为内容广博的纪律。凡是想要保持相当荣誉的,就必须信守这方面的框框条条。我们把礼节看作是明显的有闲的一个派生物。这种明显的有闲逐渐发展成为在态度和作风方面的艰苦训练,发展成为在爱好和事物取舍辨别等方面的教育,例如应该按照一定的准绳来判断哪些消费品是适宜的,又该怎样消费它们。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在这方面刻意的模仿与有系统的训练,人们在体格和态度方面可能发生一种病态的或其他特异性的变化。人们就利用这一点,有计划地造就一个文化阶级,并收到了很圆满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家族和宗族通过所谓的趋炎附势,迅速地演变成为名门望族。名门望族作为民族中的一个有闲阶级,就其适用性来说,其适用程度实际上并不低于另一类人。在金钱的属性上,这类人也许受过更长时间的锻炼,只不过锻炼经过与前者相比没那么认真罢了。

对于消费细节方面的理想标准,各人的符合程度高低不同,还可以互相比较,并且可以按照礼貌和修养方面的尺度,相当准确而又有效地将他们区分等级。然而,这些正规的方式方法与时下公认的礼仪细节究竟符合到什么程度,其间是否存在着可以衡量的等级,还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一般在判定是否对这方面该给予荣誉时,总是公正无私的,并且是以对有关事物的公认爱好准则的符合程度为依据的,也不必刻意地顾及对方的有闲程度和经济地位。为了更进一步和更密切地符合要求,作出判定时所依据的爱好准则一直在变化和修改中,而且也一直受明显的有闲法则的监视。事实上,这一次作出鉴定时的直接依据很可能与上一次的不同,但真正的、显著的虚耗时间仍然是辨别遵守礼仪程度的普遍原则和固定标准。在一定的范围以内,虽然很多细节上可能会有所变化,但这些变化都不是本质上的,换言之,都是表面上的或形式上的。

当然,那些殷勤周旋在我们的日常交际中,多数是用来直接表达敬意或善意。如果为了解释为什么这种现象会存在、会受到赞许,而去追究关于荣誉的任何依据,大可不必如此,但是谈到礼法,情形却大不一样。对任何一个善于留心的人来说,礼法是身份的表现,这一点十分明显。我们通常以身份关系居于上级地位者的态度,来对待仆役或其他在经济上处于依附地位的下级。一般来说,这种态度同粗暴统治下的表现比起来,已经有很大的改善,变得温和很多。同样,在很多场合我们对待上级或同辈,在态度上或多或少习惯性地带有几分卑屈。那些自命不凡的先生和太太们的傲慢神情,突出地显示了他们在经济地位上的独立和优越。其中一个证明就是,当他们说哪些是对的或好的时候,我们会感觉到他们的说服力量是那样的强大。正是这种再也没有可以和他们比肩的、比他们更高的有闲阶级,使礼节定型下来,并获得了最成熟的表现,成为各阶级的行为准则。这里最明确地表明礼法是与粗鄙的生产工作不相容的,是有关身份和地位关系的一套规约。一位最得意的绅士,其与生俱来的权利和处世原则,就是以一种超级自负和带有居高临下意味的谦虚态度,以一种习惯于要求别人屈从和翛(xiāo平声)然物外并对一切未来漫不经意的态度,来处理人际关系。这被认为是最高贵品质的真正特征,而低微的平民对此是心悦诚服的。

我们通过上一章知道,所有权制度开始于对人,主要是对女人的占有。显然以下几点是取得这样的财产的动机:(1)以力服人和统治的性格倾向;(2)利用这些人作为其所有主具有威力的证据;(3)利用他们的劳役。

在经济发展中,个人劳役占有特殊地位。在准和平的生产时代,特别是在生产事业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在一般情况下对人进行劫夺并据为己有的最有力动机似乎是利用个人劳役。奴仆能提供劳役,就是他们的价值所在。之所以这一动机占有绝对的优势,是因为生活环境的变化使奴仆所具有的上述第(3)点效用显得格外突出,并不是因为其他两个效用的重要性有所降低。作为财富的证明或者作为累积财富的手段,妇女和其他奴隶都具有高度价值。一个以畜牧为主的部落,此项财产亦即妇女和其他奴隶,就跟牲畜一样共同成为博取利润的通常形式。在文化的准和平阶段,女性奴隶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特征,以至于当时的人们竟把妇女用来作为一种价值单位,这样的情况确实存在于奴隶社会,例如在荷马的时代。不消说,存在这种情况的社会,“奴隶动产”必然是它们生产系统的基础,而妇女一般都是奴隶。在这样的制度下,人与人之间主要的关系就是普遍存在的主与奴之间的关系。许多妇女,还有为主人服务和生产财货的其他奴隶,就是那个时代财富的公认证物。但是不久就发生了分工。当发生分工后,一部分奴仆专门的职务就是在主人身边服务和侍应,而另一部分奴仆则全力从事生产工作,他们与主人的关系越来越疏远。最后,那些在主人身边从事服务和从事家务劳动的奴仆,则逐渐脱离了生产工作。

逐渐脱离生产工作这个过程,往往是先从主人的妻子开始的。从敌对部落掳掠妇女为妻的做法,在社会发展到习惯于定居生活的时代后,就再也行不通了,再也不能以此作为妻妾的一个来源。当文化发展到这一阶段,正妻往往出身高贵门第,这就使她脱离粗鄙工作的趋势得到了加速。这里对高贵门第的起源以及它在婚姻制度发展中所占的地位就不便深究。就这里的研究目的来说,有一点需要加以说明:所谓名门望族主要是由于长期累积财富,并与某些特权保持盘根错节的关系而受到尊崇的世家。在婚姻中,有着这样出身的女子是非常受欢迎的,这样既可以同她有权势的亲属结成姻戚,又可以同丰盈的财货和显赫的权势联结在一起。然而,就像她被丈夫购入之前是她父亲的动产一样,结婚后她仍然是她丈夫的动产。不过,人们觉得她身上有她父亲高贵的血统,自然会流露出高贵的价值,因此在道义上让她从事婢仆们所做的贱役是说不过去的。事实上在她所属的社会阶层中,尽管她完全隶属于其主人,所处的地位也取决于男性成员,但基于高贵门第是可以传袭的这一原则,她的地位是高于普通奴隶的。这个原则一旦成为了习惯依据,她就在某一程度上享有了有闲特权。高贵门第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有闲。在门第可以传袭这一原则的推动之下,只要她的主人有雄厚的财力,她劳动的范围将渐渐缩小,直至她再也无须从事一切劳役和手艺工作。随着生产事业的发展,财富渐渐集中到了比较少数人的手里,于是上层阶级的财富标准也有所提高。从正妻脱离手艺工作开始,接着又脱离了低贱的家务劳动,这种趋势不断演进,最后扩展到其他妻妾(如果有的话),甚至扩展到服侍主人的其他贴身奴仆。一般来说,一个奴仆跟他主人的关系疏远与他免除劳役的时间成正比。

由于个人服役对主人来说其重要意义日益增进,如果主人有足够的财力,任这类职务的随身侍从会组成一个阶级,并将有进一步发展。主人的身体是最重要的,它被作为价值与光荣的化身。鉴于他在社会上享有的声望和地位,以及他的自尊心,他应当有得力的和专职的仆役,随时听候使唤。这是一项重大任务,所以这些仆役侍应时刻准备全力从事,不容许参与任何别的工作。这些专业化仆役的作用主要在于外观上的炫耀,而不在于实际服务。从这种意义上来看,我们也可以说这类仆役的存在不仅是为了摆摆门面,而且是为了使主人的“支配欲”可以有所满足,也就是说,主人可以借此把欲望发泄出来。不断增加的家具和设备,需要较多的人手来照料,但增加的设备大多是为了让场面更铺张的,而不是用来实际享受的。当然,这一点和这里所阐述的论点关系不大。高度专业化的人数愈多,各种功用就越能更好地发挥出来。最终的结果是,管理家务与随身服侍主人的那些仆从不断地增加和分化,他们脱离生产劳动的倾向也得到日渐发展。对那些跟主人最贴近的或在对外接触中抛头露面最多的仆从们来说,他们只是被用来证明其主人支付能力的,所以他们的职务内容变得越来越空虚,最后简直变成了有名无实。这些人明显地脱离生产劳动,由此证明他们的主人是有财有势的,而这就正是他们大部分功用的所在。

这种雇佣大群仆从的风气有了相当发展之后,表现明显的有闲而特为雇佣大群仆从的风气有了相当发展之后,就外表的壮观来说,人们会逐渐感受到男仆胜于女仆。与使用女仆相比,让男子们,尤其是那些健壮、漂亮的汉子们来充当贴身仆役,显然更为壮观,当然,付出的代价也较大。如果为了表明在时间和人力上有较大的消耗,那么他们比女仆们更合适做这类工作。在有闲阶级经济中,这样的变化就发生了:在族长制时代,是一群辛勤劳作的仆妇和婢女围绕在终日忙碌的主妇左右;而现在看到的却是一群豪奴健仆跟在尊贵的夫人的后面。

就一切阶级和阶层来说,在经济发展的任何阶段,贵妇和仆从们的有闲和一位绅士的有闲是截然不同的。这里所谓的有闲,只是指这一阶级很少或绝对不参加生产工作,而不是说他们对一切形式的劳动都避而远之。贵妇和仆从们的有闲是一种职务,是一种表面上看来很辛苦的职务。在侍奉主人的时候,他们不辞劳瘁;在布置屋内陈设的时候,他们殚精竭虑;这些都是这种职务的表现形式。主妇或家仆通常担任极其繁重的职务,让整个家庭的安乐有所保证,而这也是他们所要达到的目的。诚然,这类服务对主人或家庭中其他成员的身体健康或物质享受是有益的。所以就这一点而言,它好像也可以算作是生产工作。这种有效工作之外的,才应当被认为是有闲的表现。

在现代日常生活中,许多劳务以及文明人在生活享受上所需要的“有用事物”,都被列入到家务操作的范围内。实际上,这些都是属于礼仪性质的。因此,按照“有闲”这个字眼在此处的意义,肯定是把这类劳务也看作是有闲的表现。为了使生活能过得很好,甚至为了个人享受,或许都迫切需要这类劳务,甚至非此不可。尽管事实如此,但这类劳务仍然是属于礼仪性质的。另外,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性质,这类劳务对我们来说才是必要的。因为我们已经坚信不这样做是不合乎礼仪的,已经养成了需要这类劳务的习惯。倘若没有了这类劳务,我们会感到不愉快,这并非因为没有了它们会直接造成身体上的不愉快。比如,对爱好可能还没有经过好恶区别的训练的人来说,并不会因为缺少了它们而感到愤懑。情况既然如此,这类劳务所耗费的劳力就应当被看作是有闲。如果这样的有闲,是由家庭中经济独立、当家做主的家长以外的人表现出来的,那就应当把它视作代理性的有闲(vicarious leisure)。

在家务操作的名目下,主妇和仆役们表现出来的这种代理性有闲,往往会发展成为辛苦的劳役,尤其是在博取荣誉的竞争进行得比较紧张热烈的时候。在现代生活中,常常能看到这种情形。这类仆役阶级担任家务操作,也许称之为劳力浪费比较恰当,而不应称之为代理有闲。但是,代理有闲这一名称能够表明这类职务发生的缘由,并且能够清楚地指出其经济依据。这便是这一名称的一大优点。主人或主人的整个家庭的金钱荣誉,可以用这类职务来表明,理由是某一定量的时间和劳力显然虚耗在这上面。

一种附属的或派生的有闲阶级就这样产生了,它的任务就是为原始的或正统的有闲阶级代理有闲。这个代理的有闲阶级与纯正的有闲阶级各自有各自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它们习惯的生活方式上。从表面上来看,主人阶级的有闲至少是一种任意地避免劳动的性格倾向,而且主人认为这样足以提高自身的福利,让生活变得丰富多彩。然而,一个仆役的有闲并非是他自己的有闲。脱离生产劳动的仆役阶级,他们的有闲根本不是为了他们自己的享受,只是在强制下的某种表现。只要他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仆人,就不能把他当作纯正的有闲阶级中的一个次级成员。事实上,他的有闲来自一种借口——一种专门增进主人在生活上的丰富多彩的职务。显然,这种从属关系的迹象,存在于仆人的动作和生活作风中。在相当长的经济时期中,当家庭仍然以男性为主,而家庭主妇基本上还处于奴役地位时,这位主妇的情况也往往是这样。作为一个仆人,为了满足有闲阶级生活方式的要求,不但要表现出一种逢迎卑屈的态度,还应当表明他是训练有素并具有实际经验的。仆人和主妇在完成某种分内的任务时,不仅要显示出一种服从的性格,同样重要的是他们还应当表明,他们十分熟练服从的技术,能够圆熟自如地完全遵守有效而明显的奴性准则。即使在今天,那些高薪仆役的功用的主要因素以及那些有教养的主妇的动人点缀之一,仍然是这种在形式上表现服从关系的资质和技能。

深切了解自己的地位,是一个得力的仆人首先要做到的。作为一个仆人,仅仅懂得如何完成某些需要完成的任务是不够的,他必须懂得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完成这些任务才是最合适的。实际上,家庭服役也许可以说并不是机械的职务,而是需要智力的职务。于是,仪态举止上逐渐形成了合乎礼仪的精细制度,并专门规定了仆役阶级代理有闲的规格与方式。在任何情形下,违背了这类准则都是要受到责难的。这主要不是因为显示出机械效能上的欠缺,也不是因为显示出奴性态度或奴性气质上的欠缺;归根结底,这是因为显示出特种训练上的欠缺。对仆役需要花费很大的时间和精力来进行关于如何侍应主人的特种训练。如果在仆人身上高度存在特种训练的效果,那就表明不论在过去还是现在,这个仆人都不再习惯于从事任何生产工作。很久以来,这一点就是代理有闲的一眼就能看出来的证据。因此,谙练侍应工作有它自身的功用,这不但可以让主人喜好优良服务和熟练技能的本能得到满足,不但可以投合主人感到明显优越的性格倾向;而且还足以证明,跟一个未经训练的人所表现出来的单纯而又明显的有闲相比,他的有闲是需要耗费大得多的人力才训练出来的。如果在一位体面的绅士进餐或出行时,他的厨师或马夫侍奉得那么笨手笨脚,以至于使人认为他以前或许只是个种地的或牧羊的,那就糟糕极了。这足以表明主人没有能力雇佣那些受过专门训练的仆人来为他服务;也就是说,这位主人无力负担他的仆役进行特种训练所需支出的时间、精力和教育方面的代价。如果仆人表现出经过充分的训练,能够在严格符合礼仪准则的情况下从事专门的服务工作,那就说明他的主人在这方面具有支付能力。实际上,主人役使奴仆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向别人显示他不缺乏资力,这也是仆役的主要用途之一。

综上所述,之所以一个缺乏训练的仆役使人不愉快,是因为这可能被认为是主人吝惜费用或贪图实惠的直接表现。当然,实际情形并非如此,两者之间的关系要间接得多。与一般的情况一样,任何事物在我们面前,只要一开始显得很好,无须多久,我们就会产生共鸣,觉得其本身就是很可喜的事物。尤其是它在我们的思想习惯上生根的时候,我们会认为它在本质上就是不错的。然而,任何一个准则要想能够维持不坠,那些构成其发展的规范的习惯或性格倾向,就必须不断地对其加以支持,至少不能与之相抵触。畜养奴仆的主要动机,是代理有闲的需要,或对劳役的明显消耗的需要。只要动机不变,就可以肯定地说,将仆役的见习期限缩短就是违背公认的习俗,使人难以忍受。这种代价高昂的需要,会导致我们形成一种爱好,并形成对这一问题的是非观念。结果,当我们遇到了与自己的见解相左的现象时,就会反感,并想法子把它清除掉。

以畜养仆役与使用仆役来夸富的手段,也随着公认的财富标准的提高而变得越来越高明。占有并畜养一批奴隶,让他们从事财物的生产,想要证明的就是威力与财富;但是,如果不让他们从事任何生产工作,想要证明的却是更高的地位和更多的财富。在这样的原则下,仆役阶级的人数就越多越好,懵懵懂懂地侍候主人就是他们的唯一的任务。当然,这也证明了他们的主人有资力消费大量不从事生产的劳务。于是,分工发生在这些仆役或寄食者之间,而如何保持一位有闲绅士的尊荣,这一点消耗了这些人的一生。导致的结果是,一部分人为主人生产财货,另一部分人,多数是主人的妻子或正妻,以明显有闲的方式在为主人进行消费,以证明主人承受得起金钱上的巨大损耗,而丝毫不影响到他的富裕。

关于家庭劳役的发展和性质,上面的概括叙述也许有些过于理想化,但它恰恰与“准和平”生产阶段的情况最为近似。在这个阶段,个人劳役被初次提高到了制度的地位;也是在这个阶段,这个制度在社会的生活方式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文化的进程中,紧接着纯掠夺阶段出现的是准和平阶段,两者都可以看作是未开化生活中相衔接的阶段。在准和平阶段,在形式上遵守和平与秩序成为主要特征。然而,压制与阶级对立仍然充斥着整个生活,所以这一阶段还不能称为完全的和平阶段。从经济以外的观点来看,这个阶段或许称为身份制阶段。这一阶段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们在这一文化水平下所展现的精神态度,用身份制阶段这一名称来总括相当合适。如果要指出经济演进中这个时期的生产发展趋势,以及生产方式的特征,似乎用“准和平”一词来把这一层的意思表达出来比较恰当。对西方的各国来说,这一经济发展阶段大概已经成为过去,而那种未开化文化下所特有的思想习惯的影响也只是比较细微的。

如今个人劳役仍然是一个具有重大经济意义的因素,在有关商品的分配与消费方面尤其如此。但是与其重要性相比,这个方面也已无疑落后于其已经占有的地位。这种代理性有闲的最高发展是在过去而不是在现在,现在可以在上层有闲阶级中看到它的最高表现。谈到那些比较古老的文化阶段的习俗、传统和思想习惯的保存,就其得以被极度广泛地接受和发展来说,现代文化受到极度有力的帮助。

在现代工业社会中,为实现日常生活的享受与便利,种种机械设备获得了高度发展。除了以早期的习惯和传统遗留下来的荣誉准则为依据的人之外,现在的人已经很少雇佣随身侍者,甚至已经很少雇佣任何类型的家庭仆役。也许雇佣仆役来服侍体力衰弱者或精神衰弱者是唯一的例外。但这样的仆役实在不应该列入家庭仆役一类,而应该列入有训练的护士一类。因此,雇佣他们不是真正的例外,而只是表面上的例外。

举例说,家庭成员不能在胜任愉快的情况下完成所需要完成的工作,这是现在一般小康之家要雇佣仆役的理由。不能完成任务的原因包含两点:(1)他们“社交上的义务”太多;(2)所需要完成的这种工作太繁重。当然,这两个原因可以申述如下:(1)在带些强制性的礼法之下,家庭的成员的时间与精力必须完全消耗在表现明显的有闲上,即消耗在旅行、体育比赛、拜会亲友、妇女义缝团、俱乐部消遣以及各种慈善团体等活动上。这样花费时间与精力的人,私底下往往会承认这一切俗套极其可厌,甚至会认为对衣饰和其他明显的消费不得不加以留意也是极其可厌的,但这一类事又绝对无法避免;(2)必须在对财物进行明显的消费的要求下,生活中的各种设备,如住宅、家具、古玩以及关于衣饰和饮食的各种装置等,已经逐渐发展到非常精细和繁重的程度,以致若无他人帮助,就不能在合乎礼仪的要求下加以使用。主人付出代价去雇佣仆役,让他们出力是为了完成礼仪上所要求的日常工作。对主人来说,亲自同这些人接触往往是不大愉快的。但是,为了把一部分家用器物的繁重消费事项托付给他们,就不得不忍受他们的在场,并给予报酬。由此可见,随身侍从和家庭仆役这一特殊阶级的大量存在,对主人来说是一种让步,即肉体享受让步于金钱礼仪的精神上的需要。

在现代生活中,所谓的家庭职务就是代理有闲的最大表现。为了谁才去执行这些职务,这个问题正在发生很快的变化。与其说是为了家长个人的荣誉而执行这些职务,不如说是为了整个家庭的荣誉。家庭作为一个共同单位,主妇在这个团体中只是在表面上处于平等地位。一等到家庭脱离了占有制婚姻的基础的时候,除非这类职务是由雇佣来的仆役执行,否则这些家庭职务也就不再属于原来意义下的代理有闲。既然只有在身份制或雇佣服务的基础上,代理有闲才有可能出现,那么一旦身份制关系消失,代理有闲也将跟着消失。在以上说明的基础上,仍值得补充的是:即使已经不再集家长地位于一人,但只要家庭制度仍然存在,为整个家庭荣誉而执行的这类非生产性劳动,依然应当被视作代理有闲。只不过在意义上稍稍有些变更。在这个情况下,有闲不再像以前那样是为唯一的家长执行的,而是为“准个人的”共有家庭执行的。 a/3wFvPhZ3WDrl7C5uqZtBXSgvODkNvINOkX0FbhAOnnvTtEFnplru/qFC052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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