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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类

第1章 行政管理体制

第一节 机构设置

一般企业的行政管理组织机构是由企业行政总监领导下的职能型组织机构,下设行政部、总务后勤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直接对行政总监负责。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再设立相应的职能岗位。

一、行政部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以下人员编制:

1. 行政部经理,全面负责行政部工作。

2. 行政主管,在行政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行政部日常各类工作。

3. 公关主管,在行政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公共关系工作。

4. 行政助理、秘书等行政工作人员。

二、总务后勤部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以下人员编制:

1. 总务后勤部经理,全面负责总务后勤工作。

2. 总务后勤主管,在总务后勤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后勤管理工作。

3. 物业、保安等后勤人员。

三、组织体系表
四、行政办公人员职位说明表

第二节 行政管理职责划分

一、行政部职责范围

行政部受行政总监领导,直接向行政总监报告工作。部门职责如下:

1. 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

2. 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实施情况,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

3. 负责公司资料、信息等管理,以及宣传报道工作,沟通内外联系和上下联系;

4. 公司会议组织、记录及记录归档工作;

5. 公司印章管理;

6. 公司证照管理;

7. 员工入职、离职过程中与行政相关的手续办理;

8. 公司各类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

9. 员工考勤、出勤统计、报表、分析等;

10. 员工暂住证、就业证等事项办理;

11. 保健管理

1)员工保健规章的制定;

2)定期保健体检的实施;

3)特约或定点医院的选择;

4)特约或定点医院的联络;

5)办理工伤事故;

12. 福利管理

1)员工福利制度的制定,并经批准后实施;

2)福利制度的研究、修订、改进等事项;

3)福利事项的办理;

4)福利工作总结、分析和改进;

5)退休、抚恤制度的制定及办理;

13. 文件控制

1)发文制度及行文程序的拟定和实施;

2)公司文件发放;

3)文件与资料登记、编号、发行、保管、维护等;

4)过期文件的处理;

5)文件汇编;

6)文件与资料的有效性控制。

14. 公司公共关系维护和改善工作

1)内部公共关系的建立和维护;

2)外部公共关系的建立和维护,包括政府、同行、社区、新闻等公共关系。

15. 行政稽查;

16. 行政开支预算的编制;

17. 行政开支成本控制;

18. 其他相关职责。

二、总务后勤部职责范围

总务后勤部受行政总监领导,直接向行政总监报告工作。部门职责如下:

1. 基本建设管理

1)基本建设规划的拟定,并经批准后实施;

2)基本建设预算编制;

3)基本建设招标、监理、进度控制、结算、造价审计等事项办理;

4)基本建设支出控制。

2. 房产、房屋管理,产权事项办理;

3. 企业绿化与企业环境管理;

4. 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和认证;

5. 清洁用品、办公用品、电器配件等物资管理;

6. 固定资产管理(机电设备部管理部分除外)与实物核算;

7. 厂区、宿舍财产及员工安全的保障;

8. 房屋、道路等维修;

9. 清洁卫生维护;

10. 宿舍管理;

11. 宿舍分配、水电管理等;

12. 伙食供应及管理;

13. 休闲、文化娱乐设施管理;

14. 车辆、人员进出管理;

15. 安全保卫管理,消防管理,安全检查;

16. 公务车管理;

17. 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

18. 配电系统的建立、检查、维护等。

19. 其他相关职责。

第三节 行政管理纲要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明确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行政事务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报告、财务审计、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档案管理

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档案的借阅

1.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 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井办理借阅手续。

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

1. 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允许无权销毁公司档案。

2. 若按规定需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 须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第七条 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制度,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 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后方可开出。

第十一条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行政部负责。

第十三条 各部门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室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所有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行政部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的邮发

1. 每月月底前,各部门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行政部。

2. 行政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发给各个部门,由部门主任签字领回。

3. 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要其他用品的须经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

4. 公司新聘工作人员办公用品,行政部根据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 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良好。

6. 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办好人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

7. 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 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給,由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六、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十七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制定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订阅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报刊管理人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然后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行政部,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存,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它用。

第二十条 邮发管理

1. 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交行政部办公室或自行送往邮局。

2. 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 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需经各部门主任批准,行政部经理审核后方可邮发。

七、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宣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行政部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节 保密工作条例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条例

二、公司密级划分

1. 绝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 机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3. 秘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害。

4. 内部资料: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损害。

5. 公开资料:公开有助于公司利益。

三、密级的确立

1. 依据保密分级表确立各类文件资料的密级。

2. 公司各部门对其产生的文件资料,提出定级意见,由公司领导签发,确立后均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3. 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四、密级变更及解密

1. 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的,由原产生秘密件部门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请,交公司领导批准变更,或由公司领导直接变更。

2. 对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项,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公开但不损害公司利益的,由原产生秘密件部门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请,交公司领导批准解密,或由公司领导直接解密。

3. 保密期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事项外,自行解密。

五、保密管理

1. 实行全员保密教育和保密知识系统培训,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不被泄露。

2. 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保密室。公司各部门、下属企业想备专人或兼管负责存管保密材料。

3. 公司全体员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4. 保密室为公司重要工作场所,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室内一切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

5. 定期检查保密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秘密档案材料的安全。

6. 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7. 传阅保密材料由机要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件的行踪,以防丢失。

8. 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页及进销毁。

9. 保密材料严格按领导批准的份数打印的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页、废件及时销毁。

10. 绝密件由机要人员另行打印、复印。

11. 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12. 外出工作须携带保密材料,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出国工作携带保密材料的,除经公司领导批准外,还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13. 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检查有无遗留材料、笔记本。

14. 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建立专门的信息网络保密制度。

15. 严格限定密件的接触范围。凡查阅公司密件,一律须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可使用文件调阅单。

16. 对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17. 公司保证员工的稳私权不受侵犯,个人资料不被有意泄露。

六、保密纪律

1. 不该说的话,不要说;

2. 不该问的事,不要问;

3. 不该看的文件,不要看;

4. 不该记(摄、录)的事,不要记(摄、录);

5. 不得擅自携带密件外出;

6. 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秘密;

7. 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秘密;

8.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放置密件;

9. 不得利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以及邮局办理秘密事项;

10. 发现泄密及时报告,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

11. 客人问及公司秘密,应予以婉拒、避谈。

七、附则

1. 本保密工作条例与档案管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打字复印办法、收发管理办法、传真长话管理办法等配套使用。本条例对其他管理办法的保密方面具有指导性。

2. 本条例由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通过后颁发执行。

第五节 行政秘书日常工作流程

第2章 会议管理

第一节 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 为使公司的会议管理规范化和有序,提高会议形式的行政决策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 公司会议制度本着精减、有效、节俭原则运行。

第二条 会议种类

(一)公司设立四级例会制度

1. 公司常务会议;

2. 总经理办公会议(碰头会);

3. 部门工作会议;

4. 全体员工会议。

(二)公司设立其他的会议制度

1. 计划调度会;

2. 投资决策(审议)会议;

3. 工作汇报会;

4. 鉴定、评审、论证会;

5. 新闻发布会;

6. 研讨会;

7. 工作午餐会。

(三)公司会议分为常设会议、定期会议和临时不定期会议。可针对不同会议制定细则管理。

第三条 会议管理体制

1. 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会议制度,所有会议均须在行政部审批或登记备案。

2. 行政部须在年度计划中提出全年会议工作计划和费用预算以及压缩会议开支的指标,在上级批准后遵照执行。

3. 公司严格控制未预见的临时性会议,对此类会议须按一会一报原则审批。

4. 会务工作主要由行政部承办;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行政部应予协助。

5. 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会议开支预算方案的审核,减少不合理费用,并确保合理经费及时到位。

6. 除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资料各自存档外,会议资料由行政部整理、立卷、存档。

第四条 会议程序

(一)会前准备

对定期的常规会议,在会前应明确该次会议主题和临时出席或列度人员。

对不定期的重要会议,承办人应提出会议企划报告,该报告包括:

1. 会议名称;

2. 会议主旨和目标;

3. 会议议项;

4. 会议时间;

5. 会议地点;

6. 会议议程;

7. 会议主持人;

8. 出席人员(名单);

9. 会议财务(支出收入)预算;

10. 接待工作说明;

11. 现有筹备情况及进展;

12. (可能)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案及要求;

13. 筹划备时间进度表。

该报告批准后方执行。

(二)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会议申请。口头仅适用于例会召开的确认。

(三)会议通知。根据会议要项拟订会议通知,并提前张贴或发送。对重要会议须发几轮通知的,应做好每轮工作。

出席会议的重要或主要人员,应通过电话等方式确认是否能如期出席,并作出相应安排。

(四)会议承办人及时准备会议场所、会议文件或资料。必要时要进行会场布置、设备调试。对重点发言对象须确保其发言。

(五)在会议进行中要做好记录。记录方式为要是速记笔录,必要时可录音、录像,妥善保存记录材料。

第六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经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会议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会议室是公司举行会议,接待来客的场所,为加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会议室使用细则

1. 会议室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2. 会议室只限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使用,外单位借用会议室须经行政部经理批准,并到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各部门无权将会议室借给外单位使用。

3. 公司各部门使用会议室须经办公室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会议室钥匙。

4. 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用后应及时清洗水杯和烟缸,打扫卫生,检查安全,锁好门、关好窗,将钥匙交还办公室。

5. 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作他用。

6.会议室内的卫生每周至少要清洁一次,遇有会议时,要一次一清洁;

7.每次会议之前,管理人员应进行电源核查、配备饮用水、水果(必要时)等工作;

8.会议室管理人员要严格室内物品的管理和维护(含花木等),做到会散、人走、电源关、门上锁;

9.与会人员要爱护会议室内的公用财务,损坏赔偿,不许将室内物品移作他用。

第三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经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节 会议操作流程

第三节 会议管理文书及适用表格

表1:年度会议计划表

表2:会议室使用申请表

表3:会议用品及设备申请表

表4:会议程序表

表5:会议记录表

表6:会议通知

第3章 公文处理

第一节 公文概述

公文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一、公文的种类

(一)请示

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二)报告

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三)指示

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四)布告、公告、通告

对公众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用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五)批复

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六)通知

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用“通知”。

(七)通报

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

(八)决定、决议

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九)函

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

(十)会议纪要

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二、公文格式

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单位(部门)、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抄报)单位(部门)、公文字号、主题词等。

(一)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发文单位和公文种类。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外,公文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和其他标点符号。

(二)向上级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部门);如果需要上报另一个上级单位(部门)时,可以用抄报的形式。

(三)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

(四)公文字号一般包括单位代号、年号、顺序号。几个单位联名发文,只标明主办单位(部门)的公文编号。

(五)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单位名称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

(六)收、发文单(部门)位应写单位(部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发文,应将主办单位(部门)排列在前。

(七)文字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八)公文纸一般用16开,在左侧装订。“通告”等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行文关系。

第二节 公文处理

公文处理,是公司对公文及公文运行过程的管理。为了保证公文准确、迅速、安全地运转和传递,以充分地发挥公文的作用,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则。

一、公文处理程序

(一)收文处理。一般包括登记、分办、拟办、批办、催办等程序。

1.上级发来的文件及注有密级的简报、电报、资料和平级发来的文件,均由文秘人员统一签收、开拆、登记、呈阅、分发并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其中内容重要的急件,及时呈送领导阅批,如领导出差,立即送办公室领导处理。

2.承办人应根据文件规定的传阅范围或领导指示,安排传阅或办理。领导人之间不宜直接横向传递,以免积压或传失。

3.凡需办理的公文,应先送办公室主任签批意见,再分送给有关部门办理或送领导批示后办理。办公室主任在签批公文时,认为无需送领导阅批的一般性公文,可根据公文内容和性质直接批有关部门阅办。各单位收到急件时,应在3天内答复并退回文件,一般要办理的文件,一周内应办理并退回文件,最迟不能超过15天。需要研究而不能马上处理的,也要先书面或口头简要回复。

4.加强公文检查催办工作。文秘人员对有领导批示的公文及本公司发出的文件,要认真督促、催办,以防积压或漏办。各分公司、各部门对上级发出的文件,需要汇报贯彻执行情况的,要及时检查反馈。

5.领导参加重要会议带回的文件,在汇报和传达后,应将会议文件交文秘人员立卷归档。

(二)发文处理。一般包括拟稿、审稿、签发、缮印、校对、用印、封发等程序。

1.草拟公文的要求:

(1)要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应尽量与原来的有关政策相衔接,并加以说明。

(2)情况要确实,观点要明确,文字要精练,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标点符号要正确,篇幅要力求简短。

(3)引用的公文要写明发文机关、公文编号、标题和发文时间。

(4)草拟公文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的的公文稿纸,文件字迹要清楚,文面应保持整洁,凡是文面凌乱不清的,要重新清稿。

(5)数字的写法。正式文件中,除文件编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专用术语和百分比必须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外,其他用汉字书写。

(6)章节序数的写法。一般应按下列顺序排列: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为“(1)”。

(7)不要滥用简称。年月日、人名、地名、文件名称、事物名称等,一般不要简称。

2.公文审核。公司的文稿在送领导签发前,应由起草文件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办公室核稿。以工会、社团名义发文的,由董事会和分管领导审核。

审核的重点:

(1)是否需要行文。

(2)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与本单位发过的公文是否衔接。

(3)提出的要求和措施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4)处理程序是否完备,行文关系、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

(5)文字叙述是否符合文法和逻辑,标点符号是否正确。

审核时如发现不妥之处,必须进行修改,属于重要的原则性的问题,应退回原承办单位修改,改动过大的,要重新抄正。

3.公文签发。公司行政文件,由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由总经理签发。工会、社团的一般性文件,由分管领导签发,重要文件,由最高行政领导签发。

4.公文拟稿、改稿和签发,一律用钢笔,禁止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5.签发后的公文不得再作任何修改。若确需修改,必须重新送签。

6.公文签发后,由文秘室负责打印、盖章、装订、登记、分发。打印文件要美观大方,符合公文格式。装订要整齐牢固,不漏页、错页、粘页。印章盖在年、月、日的中上方,上沿不压正文,下沿略压年、月、日,如正文末页无空档,可另起一空白页注上日期盖章,并在该页的左上方标明“此页无正文”字样。

7.公文校对以原稿为准,非承办人不得擅自改动原文。校对未发现的差错,由校对人员负责;校对后,打字员没有改正的,由打字员负责。

二、文件的管理

(一)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文书的处理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保密纪律教育,做好文件的管理工作。严禁将秘密文件带往公共场所或家中。文件传递过程中,必须办理登记、签收、注销等手续,并按照收文薄检查归档,以防遗漏。

(二)各单位工作中形成的文书,包括文件、会议记录、决议、照片、图表、录

音带、录像带等有保存价值的资料,都必须由承办人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移交文书或有关人员核对整理后,于次年第二季度送交档案室归档,各单位、各经办人不得越期自行留存应该归档的文件。

(三)没有存档价值和存查必要的公文,由档案室鉴别、登记后销毁。

第三节 企业公文实用表格

附表16-1 请示

附表16-2 报告

附表16-3 决议

附表16-4 决定

附表16-5 批复

附表16-6 通知

附表16-7 通报

附表16-8 公函

附表16-9 送件登记簿

附表16-20 收文登记簿

附表16-21 发文登记簿

第4章 提案与合理化建议

第一节 概述

一、提案与合理化建议目的

提案与合理化建议是指任何员工个人或集体对公司生产、经营或管理的任何环节所提出的、超出其职责范围以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方法和措施。

建立公司合理化建议提出、采纳和奖励程序,以确保公司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任何员工或集体对公司生存和发展所提出的建议。

三、相关部门职责

质量部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收集整理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和采纳。同时质量部提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以保障员工对参与公司管理的热情。其余部门负责参与合理化建议评审和实施。

四、工作程序

(一)提出提案并填写合理化建议单,合理化空白建议单放置于各办公室,员工可随时领取并填写以提出对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的建议。

(二)提交、编号登记;

(三)汇总统计提案总数及提案人;

(四)提案分类处理并评审,评审可采取有关部门人员签署意见或召开合理化建议评审会进行讨论的方式进行。评审人员应对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经济性、安全性和时效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作出采纳与否的结论,结论应填写于合理化建议单中并由评审人员签字认可。当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时,评审意见应有具体实施计划,以便合理化建议的落实;当合理化建议不予采纳时,评审意见应有不被采纳的具体原因解释,以便于建议者接受。

(五)采用。

(六)书面通知提案人并陈述理由。

(七)提案人申诉。

(八)指定执行单位和主办人。

(九)提案实施改进活动。

(十)跟踪进度及催办。

(十一)改进效果测算评价。

(十二)公布成果及奖励一经确认建议符合合理化建议定义,由质量部负责对每项建议提出颁发奖励金额,报有关领导批准。

第二节 提案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一、提案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我公司科学技术的发展,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与技术革新、技术开发活动,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根据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主要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技术革新、技术开发主要是指对科学技术、业务的开发和对生产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造和挖潜。

第三条 本办法由总工室组织实施。

项目的范围与来源

第四条 项目的范围

(一)适用于市场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

(二)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改造。

(三)开拓新的生产业务。

(四)计算机技术在通信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

(五)发展规划的理论和方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软科学的研究。

(六)生产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

第五条 项目的来源

(一)由上级单位下达的项目。

(二)由本公司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

(三)各部门根据生产和管理需要提出的项目。

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经费来源

第六条 合理化建议由建议人填写提案申报卡,交总工室。

第七条 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由各部填写项目申请书报总工室。若要申请经费,需填报项目经费申请表及可行性报告。

第八条 由总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汇总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九条 批准立项后,由总工室向相关部门下达项目计划,项目承担部门按计划实施。

第十条 需向申请立项的项目,由总工室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为了避免项目的低水平重复开发,任何项目必须经部门同意后才能上报,经公司立项后才能实施。

第十二条 技术革新、技术开发经费列入公司管理开支。财务部每年按自有收入的1%左右作出安排,由总工室掌握使用。

成果的评审、鉴定

第十三条 成果申报

项目完成后,承担部门应填写《成果鉴定申请书》,并备齐下列技术资料报总工室。

(一)研究报告

(二)测试和实验报告

(三)技术设计方案、数据、图表、照片

(四)质理标准

(五)国内外技术水平对比分析报告

(六)技术经济分析和效益分析报告

(七)标准化审查报告

第十四条 成果的评审、鉴定

(一)总工室在接到成果鉴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总工程师审阅、并答复申报部门是否同意评审鉴定。

(二)在市局立项的项目成果,报市局科技处组织评审鉴定。其余项目成果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鉴定。

成果的奖励

第十五条 成果评审鉴定后,选择优秀项目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申请专利奖。

第十六条 对获专利的项目将按专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 未申报市专利或申报而未获的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定奖励。

第十八条 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对成果集中评奖一次,原则上按项目经济效益的大小予以奖励,也可根据项目创造性大小、水平高低、难易程度和生产发展贡献大小给予客观、公正的评奖。评奖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则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有关人员进行项目申报和奖励申请。

第二十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有权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创意提案改善制度

目的

第一条 为启发全体员工的想像力,集结个人的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的改善及业务的发展,以便达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进公司经营、激励同仁士气,特制定本办法。

范围

第二条 提案内容针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具有建设性、及具体可行的改善方法。

(一)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销售方法、行政效率等的改善。

(二)有关机器设备、维护保养的改善。

(三)有关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原料,节约能源等。

(四)新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及新市场的开发等。

(五)废料、废弃能源的回收利用。

(六)促进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等。

第三条 提案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为不适当的提案不予受理:

(一)攻击团体或个人的提案。

(二)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三)与曾被提出或被采用过的提案内容相同者。

(四)与专利法抵触者。

提案

第四条 提案人或单位,应填写规定的提案表(如附表18.1、甲、乙)必要时另加书面或图表说明、投入提案箱,每周六开箱一次。

审查

第五条 审查组织

(一)各厂成立“提案审查小组”由有关主管组成。

(二)公司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由各厂长及公司有关部门主管组成并设执行秘书。

第六条 审查程序

(一)各提案表均须先经各厂提案“审查小组”初审并经评分通过后,(评分表如附表18.2)始可汇报“提案审查委员会”。(公司各部门提案经送委员会)

(二)“提案审查委员会”每月视提案需要,以召开1~2次委员会,审查核定各小组汇送的提案表及评分表,必要时并请提案人或有关人员列席说明。

第七条 审查准则

(一)提案审查项目及配合

1. 动机20%

2.创造性15%

3.可行性25%

4.回收期投资30%

5.应用范围10%

(二)成果审查项目及配合

1.动机15%

2.创造性20%

3.努力程度15%

4.投资收回期25%

5.同效益25%

处理

第八条 采用的提案:交由有关部门实施,除通知原提案人外,并予列管及实施成效检查。

第九条 不采用的提案:将原件发还原提案人。

第十条 保留的提案:须经较长时间考虑者,先将保留理由通知原提案人(一般系每期限以三个月为限,但经委员会同意可延长至六个月)。

第十一条 成果检查

(一)实施的提案、各实施部门,应认真执行,每月应填具成果报告表(如附表18-4)呈直属主管核定后,转呈各厂“提案审查小组”经三个月的考核,并予评分后(如附表18-5),再呈提案审查委员会。

(二)“提案审查委员会”依“审查小组”所报的成果报告表及评分表详作审查核定。

奖励

第十二条 提案奖励:改善提原因“审查委员会”评定,凡采用者发给1200~6000元的提案奖金,未采用者发给50元的奖金。

第十三条 成果奖励:“审查委员会”依提案改善成果评分表,可核给500~10000元的奖金。第十四条特殊奖励:提案采用实施后,经定期追踪效益,成果显著绩效卓越者,由委员会核计实际效益后,报请核发20000~100000元的奖金。

第十五条 团体特别奖:

以科为单位,六个月内,每人平均有采用四件提案以上发给前三名特别奖:

第一名:锦旗及奖金5000元

第二名:锦旗及奖金3000元

第三名:锦旗及奖金2000元

附则

第十六条 提案内容如涉及国家专利法者,其权益属本公司所有。

第十七条 本办法经呈董事长核定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三、员工建议改善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为倡导参与管理,并激励员工就其平时工作经验或研究心得,对公司业务、管理及技术,提供建设性的改善意见,藉以提高经营绩效,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对本公司的经营,不论在技术上或管理上,如有改进或兴革意见,均得向人事部索取建议书,将拟建议事项内容详予填列。如建议人缺乏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者可洽请人事部经理或单位主管协助填列之。

第三条 建议书内应列的主要项目如下:

(一)建议事由:简要说明建议改进的具体事项。

(二)原有缺失:详细说明在建议案未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处以及应予兴革意见。

(三)改进意见或办法:详细说明建议改善之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骤等项。

(四)预期效果:应详细说明该建议案经采纳后,可能获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创造利润或节省开支等项目。

第四条 建议书填妥后,应以邮寄或面递方式,送交人事部经理亲收。

第五条 建议书内容如偏于批评,或无具体的改进实施办法,或不具真实姓名者,人事部经理得为内容不全,不予交付审议,其有真实姓名者,并应由人事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理由,将原件密退还原建议人。

第六条 本公司为审议员工建议案件,设置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由各幕僚单位主管为当然审议委员,经营会议经理为召集人,必要时,人事部经理并得与召集人洽商后邀请与建议案内容有关的主办单位主管出席之。

第七条 审委会的职责如下:

(一)关于员工建议案件的审议事项。

(二)关于员工建议案件评审标准的研订事项。

(三)关于建议案件奖金金额的研议事项。

(四)关于建议案件实施成果的检讨事项。

(五)其他有关建议制度的研究改进事项。

第八条 人事部收受建议书后,认为完全者,应即于收件三日内编号密封送交审委会召集人,提交审委会审议。如因案情特殊,得由审委会另行洽请与该建议案内容有关的人员先行评核,提供审委会作为审议参加。

前项审委会的审议除因案件特殊者得延长至30天外,应于审委会召集人收件日起15天内完成审议工作。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所提建议,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奖励:

(一)对于公司组织研提调整意见,能收精简或强化组织功能效果者。

(二)对于公司商品销售或售后服务,研提具体改进方案,具有重大价值或增进收益者。

(三)对于商品修护的技术,提出改进方法,值得实行的。

(四)对于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法提供具体改善建议,有助于经营效能提高者。

(五)对于公司各项作业方法、程序、报表等,提供改善意见,具有降低成本、简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的功效者。

(六)对于公司未来经营的研究发展等事项,提出研究报告,具有采纳价值或效果者。

第十条 前条奖励的标准,由审委会各委员依员工建议案评核表各个评核项目分别逐项研讨并评订分数后,以总平均分数依下表拟定等级及其奖金金额。

第十一条 建议案经审委会审定认为不宜采纳施行者,应交由人事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理由通知原建议人。

第十二条 建议案经审委会审定认为可以采纳并施行于本公司者,应由审委会召集人会同人事部经理于审委会审定后三日内,以书面详细注明建议人姓名、建议案内容及该建议案施行后对公司的可能贡献、核定等级及奖金数额与理由,连同审委会各委员的评核表,一并报请经营会议复议后由总经理核定。

惟经审委会定其等级在第四等以下者,得由审委会决议后即按等级发给奖金。经经营会议复议后认为可列为十等者,应呈请董事长核定。

第十三条 为避免审委会各委员对建议人的主观印象,影响评核结果的公平起见,人事部经理在建议案未经审委会评定前,对建议人的姓名应予保密,不得泄露。

第十四条 建议的案件如系由二人以上共同提出者,其所得的奖金,按人数平均发给。

第十五条 有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核奖:

(一)各级主管人员对其本身职掌范围内所作的建议。

(二)被指派或聘用为专门研究工作而提出与该工作有关的建议方案者。

(三)由主管指定为业务、管理、技术的改进或工作方法、程序、表报的改善或简化等作业,而获致的改进建议者。

(四)同一建议事项经他人提出并已获得奖金者。

第十六条 本公司各单位如有任何问题或困难,需求解决或改进时,经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得公开向员工征求意见,所得建议的审议与奖励,得依本办法办理。

第十七条 员工建议案的最后处理情形,应由人事部通知原建议人,员工所提建议,不论采纳与否均应由人事部负责归档。经核定给奖的建议案,并应在公司公布栏及第二部分月刊中表扬。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订时同。

四、会议提案改善方案

(一)为期各单位主管踊跃提供其有利于营运改进的意见,藉资提高经营的效率,并使会议能疏通及统一与会人员的意志,避免会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弊病,与会人员除口头提出工作报告(前月)外,特定本方案。

(二)提案建议书,其内容如下:

1. 有关管理改进事项。

2. 提案规章的修订。

3. 有关制造技术及品质的改良,操作方法或程序及机械配置的改进事项。

4. 有关设备的设计或修改事项。

5. 有关新产品的创意或包装的改良事项。

6. 有关成本的减低事项。

7. 有关物料的节省及废料的利用事项。

8. 有关工厂安全或机械、工具的保养事项。

9. 部门间的协调事项。

10. 有关业务的调整方案。

11. 其他有利于本公司兴革事项。

(三)提案手续如下:

1. 应使用的规定提案建议书用纸(附表)。

2. 提案建议书记载下列事项。

(1)提案人。

(2)所属单位。

(3)案由。

(4)具体内容说明(必要时添附改善前后的数值比较、图面或说明资料)。

(5)研议事项(由总经理填写)。

(四)为处理提案的顺利,请照规定时间送达总经理室以便汇编处理。

(五)本方案经呈准后通知实施,修改时亦同。

五、提案建议效益奖的管理条例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公司关于提案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公司提案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工作的开展,促进生产技术的进步,改善经营管理,增加企业活力,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提案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企业素质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积极发动、支持和鼓励员工开展这项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由总工室和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奖励范围

第四条 本条例实施奖励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采纳取得效果的合理化建议;二是取得成果的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

第五条 合同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应该在如下诸方面发挥效用:

1.挖掘通信设备能力,改善通信网络,增强通信能力。

2.改善经营管理,提高通信质量和经济效益。

3.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推广新的科技成果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改造,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4.开拓新的通信业务、增加企业收入。

5.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6.改善劳动组织,减轻劳动强度,改进设备维护、业务操作方式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7.节约能源及其它费用开支,降低生产成本。

8.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基建投资。

9.解决了公司在通信生产中急需解决的重大技术难题。

奖励的申报和审查

第六条 成果评审鉴定后,对于需要申报奖励的项目,已在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的由总工室按有关规定向上申报;未在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的由公司各部门填写《邮电科学技术进步奖申请报》报总工室。

第七条 向上报奖的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其余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

第八条 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将从各部门申报的项目中选择优秀项目向上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九条 未向上报奖或上报而未获奖的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定奖励。

奖励标准

第十条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按其产生经济效益的大小参照下列数额一次性奖励:

年节约或创造经济效益 奖金数额

10万元以下 1000~5000元

10~50万元 5000~20000元

50~100万元 20000~30000元

100~500万元 30000~50000元

500~1000万元 50000~100000元

超过1000万元 10000元以上

第十一条 对于经济效益不容易估算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可按其作用大小、技术难易、创新程度、

推广价值,给予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判,确定相应的奖励等级。

奖励等级 奖金数额

特等 50000元以上

一等 10000元

二等 6000元

三等 4000元

四等 2000元

五等 1000元

六等 500元

附则

第十二条 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必须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进行评奖,评审人员及其他与项目无关人员不能在奖金中分成。

第十三条 对获奖项目及人员有争议的,须待争议解决之后才能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

第三节 实用表格汇总

附表17-1 提案改善提案表

续提案改善提案表

附表17-2 提案改善评分表

附表17-3 提案奖金评分对照表

附表17-4 提案改善成果报告表

附表17-5 提案改善实施成果评分表

第5章 外事接待管理

第一节 对外接待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 对外接待是公司行政事务和公关活动的重要部分,为使对外接待工作规范有序,具有统一的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

第二条 二、对外接待范围

1. 本办法规定的接待范围主要是公司及所属各部门,以及各子、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接送、食宿、购票、会谈和陪同参观等方面的安排和工作。

2. 接待的对象分为内宾和外宾。

第三条 对外接待部门

1. 公司行政部为公司负责接待的职能部门。

2. 遇到重大接待工作和活动,可由总经理室协调若干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

第四条 对外接待原则

接待应遵循“平等、对口、节约、周到、保密”的原则,使客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1. 平等原则。对来宾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平等相待、落落大方、不卑不亢。一般情况下,级别

与权限相等,同级别出面,特殊情况高规格接待。

2. 对口原则。各职能部门对口接待。综合性接待时各部门应予以协调,谁出面接待谁结帐。

3. 节约原则。内部成本效益核算。招待来宾从简,不铺张浪费,不重复宴请,主方人数不多于宾客人数。

4. 周到原则。接待程度应衔接周密,接待方式应完善,以礼相待,使客人感到热情、周到。

5. 保密原则。向不定期宾介绍情况,注意保守公司情况、国家机密。重要会议要有记录。巧妙回避不宜回答的部题。

第五条 接待规格的确定

1. 高规格接待,陪客比来宾职务高一些。适用于上级机关派员来人、其他企事业单位来员洽商重要事宜、下属企业领导来访汇报情况。

2. 对等接待。适用于一般性接待活动。

3. 低规格接待,陪客比来宾职务低一些。适用于经常性业务往来。

第六条 接待礼仪

1. 见面。原则为主动、热情、礼貌。

2. 接待:主动起迎,问明来意。

3. 安排交谈地点:

(1)根据来客来意和身份,安排适当地点(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进行交谈;

⑵手前头忙,一时难以抽身时,应向客人说明暂请他人代接呀另商时间;

⑶切忌让客人久候而无人问津。

⑷客户提出国家领导或他人交谈,应立即联络,并将客人引至约定地点等候会面,介绍后再行离开。

第七条 引见

1. 首先向领导介绍客人(单位、职务、姓名)。

2. 引见顺序;

(1)把身份低、年龄轻的人介绍给身份高、年纪大的;

⑵按职务高低,依次介绍一行来客;

⑶职务相同,先介绍年纪大的。

⑷领导与来宾见面交谈后,对客人原定日程有变化的,与客人共同协商安排。

第八条 行路

1. 陪同客人行路,请客人行于自己右侧;

2. 乘坐车、上下楼梯、电梯,礼让在先,主动开关门;

3. 自己处于主陪地位,应并排在客人旁边,不要落在后边。

第九条 其他

1. 穿着不得过于随便,按规定着装,衣着整洁,有风度;

2. 主动照顾来宾中的老人、妇女、儿童和残障人士;

3. 尊重属不同国家和民族来宾的风俗习惯和礼节。

4. 因故未能准时赴约,尽早通知对方,并以适当的方式致歉。

第十条 接待内容和程序

㈠接待内宾。

1. 接受任务,弄清来宾的基本情况:单位、人数、姓名、性别、职务和使命、抵离时间、乘坐交通工具及车次或航班。

2. 布置接待。提出接待意见:接待部门、人员、规格、方式、安排、费用预算,并报请上级批准。

3. 迎接安排。根据来宾身份、人数、性别,预订招待所或宾馆,安排好伙食标准、进餐方式、时间、地点,按抵达时间,派人派车迎接。

4. 看望、商议日程。来宾住下后,公司有关人员前往看望,表示欢迎和问候,了解来访日程和目的,商定活动日程并通知有关部门。

5. 安排有关领导会见。按接待规格和礼仪,安排有关领导去住所看望,接待人员安排会见地点、时间、陪同人员。

6. 组织活动实施。按参观、考察目的,组织业务部门向客人介绍情况,参观现场;对上级检查,安排汇报、座谈会。

7. 送别。根据客人意见,预定车、船、机票,协助客人结算食宿帐目,话别送行,派人派车送至车站、码头或机场。

8. 小结。每次较大规模接待完成后进行一次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后续工作。

㈡接待来宾。

接待内容与程序基本相同,主要内容和注意点为:

迎送。

1. 安排迎送陪同人员和译员,要有与外宾身份相当的对口、对等人员迎送。

2. 对身份较高的外宾,事先应在机场(车站、码头)安排贵宾休息室,并备有饮料。

会见会谈。

1. 会见会谈的时间、地点、双方人员名单应至少提前1天通知对方,并尽量不改变计划;会见时,我方主要人员要高于或等于外宾身份;会谈时,身份一般对等。

2. 我方人员应提前到达,并在门口迎送。

3. 对会见会谈场所、座位事先精心安排,留定座位。双方人员较多、场所较大时,宜装扩音系统,桌上放置中外文座位卡。

4. 会见的座位排列:外宾在右边,我方人员坐左边。团长安排在我方主谈人右手第一位,副团长坐第二位,其他外宾可依次随便落座。

5. 会谈时用长桌的,中外各一方,请外宾坐上方,我方主谈人坐自己一方的中间位置。

6. 如有合影,事先安排合影图。合影一般主人居正中,按礼宾次序,以主人右手为上,主客双方间隔排列。

宴请。

1. 有宴会(早宴、午宴、晚宴)、招待会(冷餐会和酒会)、茶话会、工作进餐。

2. 举办何种宴请活动,根据活动目的、对象、经费开支等因素确定。

文艺晚会。

1. 根据活动目的、外宾兴趣、接受能力,安排和选定节目,根据客人身份安排好座位,一般以第七、八排座位为佳。

参观游览。

1. 根据来访目的、性质、外宾意愿和兴趣,选择有针对性的游览项目,安排身份相当的陪同人员和解说员、导游。

接待标准

(1)用餐标准。

1. 招待官员、关系户80~120元/人·餐

2. 较重要官员、关系户50~80元/人·餐

3. 地方一般干部、外单位来人10~30元/人·餐

4. 公司分支机构来人15元左右/人·餐

5. 常客员工标准

(2)住宿安排。

第十一条 附则

涉及重大接待活动,需部门协调执行。

第二节 接待来访工作流程

1. 起立招呼,使用礼貌用语

2. 让座倒茶。

3. 询问来访人姓名、单位、身份、来访目的、是否预约

4. 决定接待对象和方式:秘书接待、有关部门接待、领导接待。

5. 是否安排工作餐或宴请订餐

6. 接待完毕,礼貌送客:

7. 按宾客身份分送至办公室门口、楼(电)梯口、公司大门口

8. 填写访客记录,必要时向领导汇报

第三节 接待来访工作管理适用文书

一、介绍信
二、请柬
三、出席典礼邀请函

第6章 文书印信管理

第一节 文书管理

一、文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使公司的公文处理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程序,使公文处理准确、及时,提高公文处理的工作效率和公文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织管理

1. 公司各部门与外界来往文书的收发由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办理。各分公司(工厂)所在地的总收发由其所属部门办理,行政部门负责文书的收受及发送。

2. 管理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来往文书的核稿及收发、拆封,登记、分发、稽催、校对、监印、档案管理等事宜。

第三条 公文的种类

(一)公司的通用公文种类有:

1. 请示。向上级部门请求请示、批准的事项。

2. 报告。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下级的请示事项。

3. 决定。对公司重要事项或重大活动作出安排。

4. 决议。经过会议讨论或议定,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

5. 批复。上级答复下级的请示事项。

6. 通告。在公司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7. 通知。传达、批转上级、同级、不相属部门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协助或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发布规章、任免聘用事项。

8. 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

9. 函。对同级或不相属单位间相互介绍、商洽、询问、催办、答复某些问题,请有关部门批准。

10. 会议纪要。记载和表达会议重要精神及议定事项,要求与会单位共同遵守执行。

(二)公司的专用公文有:

备忘录、意向书、协议书、合同书、契约、各种报告、广告书、说明书、请谏、贺词、新闻稿、启事等。

(三)文书的类别

1. 绝密。指极为重要并且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内容的文书。

2. 秘密。指次重要并且所涉及内容不能向无关人员透露的文书。

3. 机密。指不宜向公司以外人员透露内容的文书。

4. 普通。指非机密文书。如果附有其他调查问卷之类的重要东西,则另当别论。

5. 传阅。指在本公司内部传阅或传达的文书。

第四条 文书制作要领

(一)公文格式

1. 公文内容包括:

a、发文号:由公司的代字、发文年度、发文顺序号组成,位于文头与界栏线上。

收文机关:向上级的请示、报告,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需同时报送另一个上级部门的,用“抄报”;对同级或下级则用“抄送”。

b、标题:对公文主要内容的概括和反映,是公文的眉目。

c、正文:公文的主体部分。

d、发文机关:制发文的单位,位于正文的右下侧,应写全称或通用简称。

e、公文日期:包括年、月、日,写在公文末尾,一般以印制日期为准,重要公文以签发日期为准。

f、公文印章:加印在发文日期中间。

g、密级:保密文件注明密级。

h、附件:附件位于正文之后、印章之前,注明附件的序号、标题。

2. 用纸格式:

a、国内公文用纸用16K型(26cm×18.4cm),涉外公文用A4型(29.7cm×21.0cm);

b、图文区:国内用16K型(23.3cm×14.9cm),国际标准用A4型(27cm×17.5cm)。

3. 印装格式:

a、公文均采用横书横排;

b、单面印刷可在上端装订,双面印刷在左面装订;

c、装订可用线装、钉装、胶粘办法。

4. 版面格式:首页采用文头。

(二)公文行文原则

1. 上行文原则:

a、逐级行文,即下一级行文给直接上级;

b、多级同时行文,即下级向上级和更高上级同时行文;

c、越级行文,遇特殊、紧急情况,或对直接上级的检举、控告。

2. 下行文原则:

a、逐级行文;

b、多级同时行文;

c、直贯到底行文。

3. 平行文原则:相互没有隶属关系的部门之间可以行文。

(三)文书的署名

l、公司内文书,如果是一般往来文书,只需主管署名;如果是单纯的上报文书或者不涉及各部门且内容不重要的文书,只需部门署名;如果是重要文书,按责任范围由总裁、副总裁、常务董事署名,或者署有关部门的主管姓名与职务。

2. 对外文书,如合同书、责任状、政府许可申请书、回执、公告等重要文书,一律署总裁职务与姓名。如果是总裁委托事项可由指名责任者署名。上列规定以外的文书,也可署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主管的职务与姓名。

(四)文书的盖章

1. 在正本上必须加盖文书署名者的印章,副本可以加盖署名者或所在部门印章。

2. 如果文书署名者不在,可加盖职务或代理者印章,并加盖具体执行者印章代替。但在这种情况下,文书存档前必须加盖署名者印章。

3. 以部门或公司名义起草的文书,须在旁侧加盖有关责任者印章。

(五)文书制作注意事项

1. 文书必须简明扼要,一事一议,语言措辞力求准确规范。

2. 起草文书的理由包括起因以及中间交涉过程,并加以证明,附上相关资料与文件。

3. 必须明确起草文书的责任者,并署上请示审批提案者姓名。

4. 对请示提案文书进行修改时,修改者必须认真审阅原件。修改者须署名。

5. 可行可不行的坚决不行文,减少行文数量,提高行文权威性和质量;

6. 减少联合行文,避免联合签审过程中时间延误和扯皮;

7. 行文分清主次,提高行文针对性,减轻行文对象单位负担;

8. 不轻易越级行文。

第五条 文书制作流程

(一)对外行文操作流程

1. 拟稿。

a、由具体承办人员起草,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

b、对外发文一般以公司名义发文。在各分、子公司有必要发文时,在公司后加下属企业全称。

c、发文稿必须符合公文种类、格式使用规范。

d、文稿用蓝黑墨水书写。

2. 核稿。

a、拟稿完毕后填写发文拟稿单,一并送各级领导审核。

b、审核有问题时与有关当事人沟通,统一意见后进行修改。

3. 签发。有关领导审核签发,明确签署意见、姓名、日期。

4. 编号。由行政部统一编排发文字号。

5. 缮印、校对。

a、急件应先行处理。

b、保密件应由专人打印。

c、打印后的校样、废纸、腊纸等应妥善处理。

d、校对专人处理,以原稿为准,重要文件多人校对。

e、打印、校对责任人签名。

6. 盖章、发文登记、在校对完毕无误、规范的文件上统一盖印。

7. 填写登记簿。

8. 封发。

a、发文工作由行政部门负责。

b、查验无误后信件封口,填写准确,注明急件、密级。

(二)对内行文处理程序

1. 对内行文一般按对外行文处理程序参照执行。

2. 特殊情况下各级部门、下属企业对公司行文可不必经缮印程序。

3. 对内行文由各部门、下属企业负责人、公司领导签发。

第六条 文书的发送

一些需要邮寄或专人递交的文书,按下列要点进行发送,必要时还需给文秘室回复或回执,调查报告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1. 文书封面必须明确写清发送或接收单位、单位地址以及收件人姓名并且注明快递、邮寄、面呈或转交等字样。

2. 公司内部文书原则上不封缄。

3. 各部门的邮寄文书,必须于发送前在“发信登记本”与“邮资明细账”上做好登记并填写。

第七条 文书的处理

(一)普通文书的处理原则

1. 由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的主管,负责对文书进行审阅、回答、批办以及其他必要处理,或者由其指定下属对文书进行具体处理。

2. 如果遇到重要或异常事项,必须及时与上级主管取得联系,按上级指示办理。

3. 各种有关联的事项,必须与各部门商议后方能予以处置、

(二)机密文书的处理原则

1. 机密文书原则上由责任者或当事者自行处理。

2. 指名或亲启文书,原则上应在封面上注明文书所涉及事项的要点和发文者姓名,并由发文者封缄。

3. 到达的指名或亲启文书,原则由信封上所指名的人开启,其他人不得善自启封。如果某主管在职务上有权替代来件所指名者,不受本条规定的约束。

第八条 文书的阅览原则

1. 某文书被阅览后,阅览者必须签字,表示已经阅览完毕。如有必要,可在文书的空白处填写阅览后的意见,并转给或交还文书的主管,

2. 有必要在各部门传阅的文书,必须附“传阅登记簿”,按“传阅登记簿”规定栏目填写,并最终交还文书主管。

第九条 收文操作流程

1. 签收。一切外来信件、电报、传真,统一由行政部门签收,填写登记在收件登记簿上。写明公司或行政部门收启,统一由行政部拆封处理。

2. 写明各部门或个人收启的分送各位,如系公文,应主动送行政部登记处理。

3. 分发。

a、行政产根据公文性质、要求,确定具体化在办和阅批对象,填写公文阅办单。

b、分发去向。

1)重要来文,由行政部长提出初步意见(拟办),再由公司领导批示(批办)。

2)一般一务文件,直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承办)。具体承办务求实效,分清主办、协办、复文与不复文。

3)参阅性文件,直接组织传阅。

4)范围不明的文件,送领导审阅。

4. 催办。

分对内催办与对外催办,包括发函,派专人打电话等方式,要使用工作催办单,对来文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防止漏办、延误。

5. 结办。

文件传部完毕,已答复发文单位,有处理意见的文件,均视为结办。

第十条 文书的整理与保存

1. 全部完结的文书,在结办后3天内,交行政主管归存,按“完整、有序”原则对文件整理、检查,按类别、年代立卷,分别按所属部门、文件机密程度、整理编号和保存年限进行整理与编辑、并在“文书保存簿”上做好登记、归档保存。

2. 公司个人不得保存公司公文,凡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行政部登记保管,调离公司的员工应将文件和记录本清理移交。

3. 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文书分为两类:一类是特别重要的文书,直接归主管保存,另一类是一般的文书,留存各部门保管、

第十一条 文书的保存年限

1. 永久保存文书包括:章程、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议事记录、重要的制度性规定;重要的契约书、协议书、登记注册文书;股票关系文书、重要的诉讼关系文书;重要的政府许可证件;有关公司历史的文书;决算书和其他重要的文书。

2. 保存10年文书包括:请求审批提案文书;人事任命文书;奖金工资与津贴有关文书;财务会计账薄、传票与会计分析报表以及永久保存以外的重要文书。

3. 保存5年文书指不需要保存10年的次重要文书。4.保存1年文书,指无关紧要或者临时性文书。如果是调查报告则由所在部门主管负责确定保存年限。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1. 重要的机密文书,一律存放在保险柜或带锁的文件柜中。

2. 保存期满及没必要继续保存的文书,经主管决定,填写销毁的理由和日期之后,予以梢毁。机要文书一律以焚烧的方式销毁。任何个人不准擅自销毁文件,或以废纸出售。不需立卷的文件材料逐件登记报公司领导批准销毁。

3. 销毁秘密级以上文件要进行登记,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遗漏。

4. 如果职务或部门划分发生变更或者做出调整,则必须在有关登记簿上注明变更与调整的理由,以及变更与调整后的结果。

5. 必须做好重要文书的借阅登记工作,并注明归还日期。一切借阅都必须出具借阅证。

第十三条 附则

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的公文管理。

2. 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二、收发文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 为提高公司行政事务管理效率,规范收发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收发管理体制

本公司所有外来文书,均由行政部文秘室统一接收负责。公司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收发工作。

第三条 文秘室按下列规定处理所收到的文书

1. 把公司文书与私人文书区分开来。

2. 由文秘室直接开启公司文书,并在文书的空白处加盖收发印章,注明收发日期、

3. 对于送达各部门且不开启也能估计事项并不重要的文书,以及绝密文书、亲启文书,在封面上加盖文秘室收发印章,注明收发日期。

4. 内容简单、非机密文件不一定密封发出,可直接传阅或发送。

第四条 对于定期制发文件或使用频率较高的文件,为简化手续,可事先规定好行文格式和文例,并以此为准事先做好印刷准备。

第五条 除有特别规定外,发文通常应按如下规定注明发文部门:

l. 办公室文件注明办公室主任姓名。

2. 机关内部文件注明承办部门负责人姓名。

3. 对外发文注明收文部门名称。

4. 会议文件按规定署名,原则上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注明理事长,各种委员会注明委员长姓名。

第六条 发文时对收件人的书写要求

1. 对担任领导职务的理事等应注明其姓名及取务、

2. 对全体成员可书写“各位委员”。

3. 对某一特定委员可注明该委员姓名及所在部门名称。

第七条 对某些有特殊处理要求的文件应按如下规定予以注明:

1. 对有密级的文件应注明秘密、机密、绝密字样。

2. 需紧急处理的文件应注明急件、

3. 参考资料应注明参考、

4. 传阅文件应注明传阅。

5挂号信函、快递、特快专递等应在发送时分别处理。

第八条 文件一般应保存副本两套备查,必要时可报据需要处理。

第九条 凡符合下列规定的文书,都必须做好登记:

1. 在一般文书或送交部门的普通温文书中,如果判定或者未开启也能判断是重要文书或者夹有重要物品的文书。

2. 专人传递送达的文书。

3. 标有绝密类或亲启字样的文书。

第十条 文秘室必须优先处理电报、特快专递类文书,不得拖延。

第十一条 凡下班后或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到达的文书,一律由值班人员接收,于此后第一个工作日早晨移交文秘室。

第十二条 文书的分发按下列规定进行:

1. 写给各部门的文书,经登记后直接分发给各部门。

2. 重要文书、专递文书或者夹有重要物品的文书,直接送交文书接收人,在接受人不在的情况下,嘱托部门主管转交,领取文书者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名盖章。

3. 文书中一切夹带或附有的物品,必须原样送到当事人手中、

4. 私人信件直接分送本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代理者领取),在必要情况下,让领取者在登记簿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 各部门接到文书时,在必要情况下,应给文秘室一个回复,表示那些需要回复的文书已经收到。

第十四条 分送给各部门的文书,如果出现差错,直接退回文秘室处理。

第十五条 文书的寄发

1. 文书的邮寄、送发统一由行政部文秘室负责。

2. 寄发公司外的一般文书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封缄之后直接送交文秘室统一寄发。

3. 文秘室汇集所有待发文书,做好“文书发送登记”。待发文书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发送出去;特快专递以及电报等文书必须即时发出。

4. 凡机密或亲启文书,文秘室必须加盖绝密、密、亲启等印章后发送、并给发文部门或发文者必要的回复。

5. 其他重要文书或快递文书,必须加盖专递、面呈、快递等字样印章,并给发文部门或发文者必要的回复。

6. 邮费由文秘室统一开支。

7. 文秘室按月决算全部邮费开支。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颁发生效。

三、文书打字、复印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条统一、有序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 本办法适用于需公司统一打字、复印的工作。

2. 凡各部门专用电脑打字工作,要不列入本办法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任务的承办

1. 公司打字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管理。申请人填写打字复印登记簿经各级有关领导审批后,由行政部根据轻重缓急统一安排。打字员不准私自接受打印任务。

2. 公司复印工作由行政产负责管理,申请人填写打字复印登记簿经各级有关领导审批后,由行政主管或自行领用复印纸复印。

3. 公司公文打印任务按公文处理办法程序办理。

4. 打印件打印完后应将原稿、发文拟稿单、打印件一并交行政部。

第四条 打字复印费用核算

1. 打印员应将打印材料信息按部门、人员分别造册登记、统计打字、复印工作量、数量。2.公司依据制定的费用开支标准表,定期核算各部门费用,并纳入成本效益考核范围。3.私人材料原则上不在公司打印、复印,经特批允许后,其费用从其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 技术规范

1. 打字员打字错误一般不超过5‟,打字速度为100字/分钟。

2. 复印用纸损耗率不超过2%。

3. 电脑、复印机完好率超过95%。

4. 工作室保持整洁,不准吸烟,不乱堆杂物。

5. 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私自上机操作。因工作需要,经行政部经理安排后方可上机。

第七条 保密要求

1. 打字员要对保密材料保密,对其废品当场销毁。

2. 公司保密材料复印须经有关领导签字批准;绝密文件经总经理审批,机密级须经副总经理签字。

第八条 附则

1. 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颁布生效。

四、文书管理适用表格

表1 文件目录清单

表2 收发文日志

表3 文件签收簿

表4 信函寄发登记簿

表5 行文表

表6 往来信函登记表

表7 发文申请表

表8:打(复)印文件登记簿

第二节 印信管理

一、印信使用和保管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 为保证印章、介绍信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印章的种类

1. 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2. 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3. 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4. 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

1. 公司印章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行政部凭公司介绍信统一到不寻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

2. 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根据国际、国内先进、适用的质料和种类。

4. 下属企业和部门的根据需要要以申请刻制内部或对外用章,但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印章的启用

1. 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 印章启用应事先须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启用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第五条 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 董事会、公司的正式印章、专用印章、钢印、手章应指定行政部长保管;

2. 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 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机关、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险柜。印章要在办公室和随身携带,不准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进汇报,配合安保部门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手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 机构变动要机构名称改变;

2. 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

3. 印章使用损坏;

4. 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要提出处理办法,并报经领导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六条 印章的使用

(一)使用范围。

1. 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司法人章;

2. 凡属公司内部行文、通知,使用公司内部印章;

3. 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

4. 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5. 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印章,一律实行审批制度。

用印前先填写“用印申清单”,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等交监印人用印。用印权限分级掌握,使用哪级印章,由哪级领导批准,并由其负责。凡不符合用印需要的,均应拒绝盖印。

(三)使用印章,一律实行登记制度,注明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批准人、用印日期。

1. 代章/因工作急需而又无合适印章,可以采用借章办法,借章要在落款处加注“借印”、“代”字样。

2. 使用印章时,保管人应对盖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把关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3. 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长期外出时须将印章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贻误工作。

(四)印章的监印

1. 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由总经理核定监印人员

2. 总经理职衔签字章的监印人员为管理理部主管

3. 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4. 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5. 监印人对未经判定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罚。

6. 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7. 监印人除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章存档。

第七条 附则

1. 未按本办法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 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颁布生效。

二、公章使用办法

第一条 公司可以对外使用的公章包括:公司章、公司业务专用章(办公室章、人力资源部章、计划财务部章、国际合作部章、合同专用章)。

第二条 公司章使用范围。

1. 以公司名义上报总公司的报告和其他文件

2. 以公司名义向上级国家机关、各省市、自治区党政机关发出的重要公函和文件。

3. 以公司名义与有关同级单位的业务往来、公函文件和联合发文等。

第三条 公司业务专用章使用范围

1. 以办公室名义向公司外发出的公函和其他文件、联系工作介绍信,刻制印章证明。

2. 人力资源部章:就有关人事、劳资等方面业务代表公司用章。

3. 计划财务部章:就有关计划、财务等方面业务代表公司用章、

4. 国际合作部章:就有关国际间交往、业务联系、接待计划、组织国际性会议等方面业务代表公司用章

5. 合同专用章: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和有关会议纪要等。

第四条 公司印章使用手续

1. 公司章、计划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必须经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批准方可使用。

2. 办公室章、国际合作部章、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三、印章处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本公司重要印章及一般交易印章的处理事项。重要印章由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负责保管,交易用章由行政部秘书室保管。

第二条 需加盖重要印章或交易用章时依照的手续

1. 重要印章:

(1)需盖章时,持需盖章文件及填写规定内容的“重要印章申请书”,经所属部门的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秘书室。

(2)接到申清的秘书室主任,确认手续完备和申请单上填写无误后,与文件一起交行政部经理批复。

(3)行政部经理对文件的效用进行审查;对有关疑点进行质询后注明意见,呈报总经理。

(4)总经理在对上述过程及文件审查后、直接在文件上盖童。

(5)盖过印章的文件及“重要用印申请书”,由行政部经理返回秘书室,文件发还申请人。“重要用印申请书”的“处理结果”一栏由总经理填写,由秘书室统一保存。

(6)总经理若认为文件有不完善之处,要由行政部经理、秘书室主任依次向申请者反馈。

2.一般交易印章

(1)将文件及登记规定事项的“交易印章施印登记表”交行政部秘书室。

(2)接收上述文件及表格的秘书室主任要亲自处理用印事务。

(3)行政部经理作为秘书室主任的上级,负有管理用印的责任。

第三条 总经理因不得已的原因而不能自行用印时,要预先征得同意后委托常务董事代行用印。

第四条 办理用印事宜应在营业时间之内。

第五条 严禁将印章带出公司。如不得不带出公司时,需要请总经理的批准。

第六条 印章如发生丢失、损毁或被盗情况,应迅速向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汇报。

第七条 印章的新刻或改制由行政部经理获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八条 不论是重要印章、还是一般交易用章,用于文件和凭证时就代表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应将公司印章的印摸制成印鉴簿交由行政部经理保管。

第九条 本制度的制定,下发和修改、废止、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四、印信管理表格

表1 制发印信申请表

表2 公章使用记录表

表3 印章登记台帐

第7章 档案图书管理

第一节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 为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提高档案保存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织实施

1. 公司档案工作,要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由行政部负责主体档案的管理,并对其他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行政部可设立专门档案室,配备专、兼职行政主管分管公司主体档案工作。

2. 根据有关档案法规规定精神,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原则上由本部门负责立卷和归档,并定期向公司档案部门移交保管。各分公司档案分类目录及编号原则,由各公司经理室或事业部经理室统一制定。

3. 公司应有库房或场地和必要的设施及保护设备保管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暂不具备档案案安全保管条件时,要委托有关档案部门代为保管。

第三条 公司档案范围

公司建档范围确立为:

1. 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理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3. 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4. 劳动工资、人事、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5. 经营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6. 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7. 产品生产、能够消耗、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材料;

8. 仪器、设备方面的文件材料;

9. 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维修方面的文件材料;

10. 科研、技术引进、转让方面的材料;

11. 教育培训方面的文件材料;

12. 信息、情报方面的文件材料;

13. 党群(工、青、妇)组织方面的文件材料;

14. 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15. 以上文件材料包括决议、决定、条例、规章制度等法规性文件,各类会议文件、重要记录、工作计划、工作规划和工作总结。

16. 公司档案还包括声像资料:

a、照片档案:新闻、科技、艺术照片,由原版、翻版底片、照片、文字说明构成;

b、影片档案:原版底片、拷贝及文字说明;

c、录音档案:唱片、录音带;

d、录像档案:政治、经济、科技、文娱、广告活动。

第四条 档案立卷、归档程序

(一)文件点收

1. 检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缺失应立即迫查归档

2. 文件如己抽查,应有主管部门主管的鉴宇确认。

3. 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备,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全。

4. 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

5. 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应退回经办部门,经办部门送指定保管部门签收后,将文件归档处理。

6. 建立、健全立卷归档制度,确立归档范围、归档时间、保管期限;

7. 对遗缺不全的档案,采取不同措施,积极收集齐全;

8. 及时催办理完毕的文件上交回收,在次年检查齐全后整理立卷归档。

(二)档案分类

(1)档案分类应视案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按部门、大类、小类三级分类。先以部区分,部门区分之后依案件性质分为若干大类,再在同类中依序分为若干小类

(2)同一小类〔或细类)的案件以装订于同一档夹为原则。

(3)每一档夹封面内首页应设“目次表”,案件归档时依序编号、登录、并以每一案一个“目次”编号为原则。

(4)档号的表示方式为:A1A2——B1B2C1C2D1——E1E2,其中A1A2为经办部门代号,B1B2为大类号,C1C2为小类号,D1为档档案卷次,E1E2为档案目次。

(三)档案名称及编号

(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且要有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

(2)各级分类、卷次及目次的编号,均以十进阿拉伯数字表示。

(3)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分类编号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在阅。

(四)文件整理归档

1. 中文竖写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中文横写或外文文件则以左方装订为原则。

2. 右方装订文件及其附件均应对准右上角,左方装汀则对准左上角,理齐钉牢、

3. 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补整、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4. 案卷排列。立卷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组卷,卷内文件把正文、底稿、附件请示和批复放在一起,编制案卷目录和案内目录,并复印出四至五份。

5. 整理案卷,使之厚度适宜,控制在1cm至2cm之间,材料过窄应加衬边;材料过宽应折叠整齐;字迹难辨认的,应附抄件;以每一案卷端正书写标题。

6. 对所有公司档案系统排列,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第五条 档案的保管:

1. 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册(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4)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5)财务报表(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7)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8)工程设计图(9)其他需要永久保存的文书。

2. 10年保存。(1)预算、决算书类(2)会计凭证(3)事业计划资料(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

3. 5年保存。(1)期满或解除的合约(2)其他经核定需要保存5年的文书。

4. 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5. 各种规章由规章管理部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间予以保存。

6. 防止档案的损坏,延长档案的寿命,维护档案的安全;

7. 公司设立专门地点或专用库房或专用文件库保存档案;

8. 做好档案室的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门窗应结实牢固。

9. 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第六条 档案借阅程序

1. 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需调阅档案时,应填写“调卷单”,经其部门主管核准后向档案管理人员调阅。

2. 档案管理人员接到“调卷单”,经核查后,取出该档案,并在“调卷单”上填注借出日期后,将档案交给调卷人员。

3. 在档案室当场借阅者,免填“调卷单”。

4. 档案归还时,经档案管理人员核查无误后,档案即归档。调卷单由档案管理人员留存备查。

5. “调卷单”以一单一案为原则,借阅时间最长以一周为限,特殊情形应延长调阅期限时,应按调阅程序重新办理。

6. 调卷人员对于所调档案,不得抽换增损,如有拆开必要时,亦须报明原因,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处理。

7. 调卷人员调阅档案,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员调阅同一档案时,应变更调卷登记,不得私自授受、

8. 调阅档案限与经办业务有关,如调阅与经办业务无关的案件。

9. 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10. 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其抄摘内容也须总经理同意且审核后方能带出。

11. 档案管理部门应主动向各部门、员工提供公司档案编研信息服务,主要方面为政策信息、管理信息、产品信息、专题技术信息等。

12. 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需要查阅公司档案,公司予以配合、协助。

第七条 档案的销毁。

1. 对已失效的档案,认真鉴定,编制销毁清册,该清册永久保存;

2. 办理销毁手续,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方能销毁;

3. 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第八条 附则

1. 档案部门积极采用电脑信息系统对档案进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2. 公司终止、解散时,档案应移交控股股东或主管部门或当地国家档案馆。

3. 公司应采取严密管理措施,防止档案失密和泄密。

4. 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二、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1. 为加强公司的声像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声像档案一般由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和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3. 声像档案是公司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 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1. 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 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 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 其他公司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5.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6. 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档案室其他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7. 档案室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备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8.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宇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预报销。

9. 接收原件,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接收复制件。

第三条 声像档案的整理

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1. 照片档案按年代、主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卷宗内编流水号,其格式为卷宗号一流水号。

2.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主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几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同一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 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有联系的用参照号。

4. 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度、有效性等因索,划定保管期限。

5. 文字说明的基木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6. 照片编制采用横写格式。其格式为照片/底片号——文字说明——参见号——摄制时间——摄制者。

7.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的编制要在盒套上标注页码,然后按要求逐项填写。

第四条 声像档案的保管

1. 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己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2. 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3℃~15℃之间,相对湿度应在35%-45%之间。照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在7.5%-67.5%之间;录音、录像带库温度应保持在18℃-24℃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0%—60%之间。

3. 底片册、录音、录像带、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30奥斯特以上的磁场,磁带盒与盒的间距不小于3毫米,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

4. 对库存的照片档案,每半年检查一次。

5. 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同意后,报主管审批并登记造册。

6. 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统计制度,做好声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的统计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三、档案立卷归档流程

1. 划定各部门档案(归档)范围

2. 指定相应档案责任人

3. 有关材料的日常收集、积累

4. 项目或年度结束时整理材料

5. 材料清理、鉴别、补全、去除

6. 确定保存期限、密级

7. 材料分类、编目、摘要、登记

8. 装订成册

9. 立卷上架、归档、保管

四、档案管理表格

表1 档案索引表

表2 档案目录卡

表3 档案明细表

表4 作废档案销毁登记簿

表5 档案调阅单

第二节 图书资料管理

一、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公司购进图书资料的目的,在于为公司经营业务、科学研究提供资料以及提高员工的素质。

第二条 组织实施

1. 公司图书资料管理由行政部设立专门的图书资料室,由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2. 公司图书资料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按本规定办理。

3. 公司内部资料原则上按文书管理条例进行管理,文书管理规定外的事项,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资料的分类

1. 图书资料(单行本、辞书等)。

2. 定期刊物(报刊、杂志等〕。

3. 文书资料(手册、目录、专利资料、报告等)。

4. 视听声像资料(照片、录像、地图、画册、录音带、胶片等)。

第四条 图书资料购买流程

1. 需要购买资料时,首先填写“资料购买申请书”,经主管审批交资料室主任,再由资料室主任决定、发出订购单。

2. 资料室主任在受理“资料购买申请书”之后,把受理要点填写在“资料购买簿”中。

3. 资料室在购进资料后对新进的资料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4. 资料购进并编号后,由资料员发出通知,告知申请购买者。

4. 编号后的新进资料,原则上必须在资料室中保管一定时间。

5. 在资料购买的申请期间、希望终止购买时,应立即通知资料室主任。

6. 资料室的资料员应经常就资料购买的情况,尤其是开支状况,做出统计,并且对计划内购买的资料、金额与数量做出调查,在月末及年末,向资料室主任做出报告,便于资料室主任掌握资料购买的开支状况。

7. 资料室主任在前条规定基础上,于年度购买金额或开支内,按照经营业务的要求,分配购买各类资料的金额比例。如果超支须经财务部经理向总裁提出报告,按总裁指示办理。

第五条 图书资料整理

1. 新进的图书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贴上标签。

2. 设专兼职图书资料保管员,对图书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工作、

3. 所有图书资料都必须按要求进行登记,注明购入时间、著作名称、作者姓名、出版社名称、出版年以及必要的项目。

4. 图书资料都必须附上借阅卡及装卡纸袋,并把装卡纸袋贴在封底内侧。

5. 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印章。

6. 每年按图书资料管理卡,对书架中的全部图书资料进行一次清点与核对。

7. 如果图书资料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单,向主管做出报告,按指示办理。

8. 必须经常整理图书管理卡,把那些已经不存在或被清理掉的图书资料管理卡剔除出来保存。

9. 资料室必须每年整理出一份图书资料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资料情况通知各部门。

第六条 图书资料借阅流程

1. 图书资料原则上只借给公司员工,除资料室主管允许的情况外,不得转借其他人员。

2. 员工如果因业务工作上的需要,可以申请借出资料,但必须填写“资料借出卡”,按借出卡的有关栏目要求填写完毕后,交给资料保管员。资料保管员必须在

“借出资料登记簿”做好登记。

3. 员工借阅完毕后,及时把所借出资料归还给资料室,资料室同时把“资料借出卡片”退还借阅者本人。

4. 资料在原则上不得外借,只允许在阅览室中阅览。凡借阅资料、在阅览室进行阅读者、都必须登记。

5. 资料借出应设置一定期限,期限一满,立即归还给资料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续借。

需要补级的资料原则上不外借,由资料室妥善保管。

第七条 附则

1. 本管理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报董事会研究决议后实施,解释与修改亦由行政部负责。

二、资料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提供技术人员进修、研习、修护等应备之技术资料,特实施资料管理。

第二条 凡有关技术方面之资料,如“技术手册”、“零件手册”、“零件价目表”、“技术通报”、“技术图表”、“技术性刊物”、“参考书籍”及“技术性说明书”等悉依本章之规定处理,但不包括本公司之藏书。

第三条 前条所指各项资料,统由行政部列册管理,行政部应备妥一套完整之资料,不得外借,并宜另加标印识别之。

第四条 行政部除自存货料列册管理外,并应依各服务单位之工作性质及其需要,适量供给之。资料发给后,各单位应指定人员负责保管。

第五条 凡已失时效或内容业经大幅修改之资料,不宜再使用时,行政部应予收回销毁,各单位不得自行处理或遗赠他人。

第六条 凡应予继续保存之资料,行政部应依资料之性质,予以分类后归档之。

第七条 国外部向国外订购新商品前,有关商品之说明资料应转行政部研究归档,并于订购时同时向厂商索取有关之技术资料,如“技术手册”、“零件手册”“零件价目表”等最迟应于商品进口后一个月内,提供给行政部做为售后服务及订购零件之依据。

第八条 资料因遗失,或残缺不全不付使用时,行政部应即以内部联络函通知国外部申请补充。

第九条 对于本公司商品之修护及使用技术有直接助益之参考书籍,各单位人员建议行政部选购,一经购入,即依本章之规定管理。

第十条 凡对本公司商品之修护及使用技术有直接助益之技术性刊物“期刊”,经呈核准后,得由行政部订阅,唯行政部应逐期将其内容、要点作成“技术通报”,寄发各单位。

第十一条 国外部于接获厂商提供之原文“技术通报”之当天,应即转送行政部研究,行政部于该资料送达之一周内,应译印妥,并即分发各单位,供修护参考。

第十二条 国外部于接获厂商寄达之技术资料(技术通报除外)后,应即转送行政部列管,如属必要应列入行政部月份工作计划内,限期编译完成。

第十三条 各单位保存之资料,如破损不堪使用,应缴旧换新,旧资料由行政部负责销毁,如果遗失,遗失人应提书面报告送交行政部研惩后补发之。

第十四条 遗失如为参考书籍,应依时价赔偿,如依厂商提供资料,应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 所有技术资料,除因工作需要,应分发各单位使用者外,并视资料之重要性而

得借阅或借出研读。

第十六条 技术资料如欲借出,应于“借出卡”上签名,并应依限期归还,唯其对象,限为公司之技术人员,一旦遗失应依第十四条论处。

第十七条 如各单位资料遗失而无法确定遗失人时,负责保管人员应依第十四条规定论处。

第十八条 行政部每年至少应实施两次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得选出最优及最劣单位各一名,分别予保管人员以奖惩之。

三、图书资料管理适用表格

表1 图书资料借阅登记簿

表2 借出卡

第8章 物品管理

第一节 物品管理制度

一、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1. 为加强低值易耗物品管理,严格控制行政费用开支,杜绝浪费,统一供应,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低值易耗品分类。

1. 本办法管理所指低值易耗品范围为公司办公用品、印刷品及劳动保护品等。

2. 其他物品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可列入管理范围。

第三条 组织实施。

1. 公司行政部为低值易耗品之采购、管理部门,设置标准库房,并设专门保管人员管理,财务部为核算监督部门。

2. 公司设立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和库存统计表进行管理。

第四条 物品的采购、入库程序。

1. 低值易耗品原则上由行政部根据公司核定标准统一购买后按标准分发给各部门。

2. 遇到特殊情况,各部门需采购之物品,均须填写购物申请,经行政部汇总编制计划,经财务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进。

3. 采购本着节省成本、价廉物美、急需办原则,统一向正规、标准厂商购买,严禁拿取回扣等谋私利。

4. 采购物品后,办理入库手续,填制有关物品帐目;凭发票和入库单向财务部报销。

第五条 物品管理

1. 所有人库用品,都必须一一填写台账。

2. 必须清楚地掌握低值易耗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实行防虫等保全措施。

3. 在库物品,按月或按季节定期盘点,填写库存统计表,注明盈亏值,说明原因,报财务检核。盘点工作由管理部门主管负责。盘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明原因,调整台账,使两者一致。

4. 印刷制品与各种用纸的管理按照盘存的台账为基准,对领用的数量随时进行记录并进行加减,计算出余量。一旦一批消耗品用完应立即写报告递交管理部门主管。

5. 必须对公司各部门所拥有的低值易耗品定期调查。调查方式是,每月对前一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做出统计。管理部门对报告进行核对,检查各部门所批统计数据是否与仓库的各部门领用台帐中的记录相一致。

6. 在库物品由行政部负责保管,指定专人管理。

第六条 低值易耗品领用流程

1. 公司制定各级人员低值易耗品的须用标准和使用期限,并定期改进,依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适当倾斜、变通。

2. 公司发放物品可分定期(月初)一次性领用和随时领用。领用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簿。公司对员领用费用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并与成本效益综合评价。

3. 贵重办公用品(如计算器、设计测量工程用具)等,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领用。

4. 物品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情况说明,交行政、财务部门审核注销;职工调离,须归还物品的应交回原物,否则按规定折价赔偿。

5公司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期限,定期向有关员工发放。

6. 行政主管应定期统计物品采购、库存、发放、使用情况。在满足保证办公效率情况下,使库存资金最小化,压缩行政费用。

第七条 附则

1. 公司耐用物品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2. 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二、文具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求文具印刷品节约集中管理,统一规格,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具印刷用品之申请、收发、保管、记帐由公司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三条 除总务性之下列物品准免开请购单外,其余应填具请购单依下列条文规定办理。

1.贺仪用之物品:如花圈、花篮、喜贴、礼券等。

2.待客物品:如咖啡、饮料。

3.报纸、印花、邮票。

4.打字、复印、刻印。

5.定期性常供应之消耗性物品:如插花、毛巾等。但应事先签准。

第四条 印刷纸张,其格式应力求统一,购买文具物品,其规格厂牌应求实际需要为原则。

第五条 文具用品管理员应按其品种、规格划定单位,并依收发凭证登人“文具用品进出登记卡”。

第六条 各单位文具印刷品领用时,应填具“文具用品领用单”,经主管核准后始得领用。

第七条 各单位除特殊性印刷表格、物品、书籍外,其余未耗用之共通性印刷纸张(如信封、信纸、内部连络函,描图纸)均由行政部保管。

第八条 本办法呈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三、通讯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能讯、办事效率,降低行政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部门

1. 通讯设备使用由行政部负责统一管理,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与控制使用。

2.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配置通讯系设备。

3. 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须配备通讯设备时,报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

第三条 电话使用管理

1.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长途电话管理。

2. 凡因公或因私需使用长途电话的部门、人员,须事先填写长途使用登记簿申请,经各级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使用后,如实填写使用记录。

3. 打电话坚持长话短说、不聊天占线。

4. 按照长途使用记录,逐次登记电话使用人、受话人、起止时间、用途等,统计各部门、人员的电话费用,报管理部门主管审阅,列入成本效益考核范围。

5. 长途电话限一定级别人员使用。其他人员使用须经主管批准。

6. 禁止因私拨打长途电话。

7. 员工使用电话要注重礼貌,体现公司的良好形象。

8. 电讯费用是公司的重要成本科目,是节约费用的主要对象,应对使用者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奖励或惩罚。

9. 凡长途电话申请表的预定时间与实际通话时间超出允许误差3分钟,每超1分钟加收棗元。

10. 对占用电话吹牛、谈天、泡机,经批评教育屡不改正者,除按规定收取电话费外,每次罚款(如20~30元)。

11. 对偷打电话、未按规定登记、舞弊、假公济私者,除按规定收取电话费外,每次罚款棗元。

第四条 电传机及传真机使用管理

(一)接收管理

1. 电文、传真件的接收纳入公司收发管理办法范围内,由收发员统一接收。

2. 电文、传真件接收后,填写收件登记簿,并及时分发收件部门和人员。涉及公司事务的原件在行政部留存,业务部门留复印件。

3. 公司电传、传真机应随时处地开机接由状态。

(二)发送管理

1. 各部门和人员发送电文、传真件,由收发员统一发送。重要文件可由当事人亲自发送。

2. 发送文件,须经领导批准,填写发文登记簿表,并及时发送出去。因故不能发送,应及时通知有关当事人迅速另行处理。

3. 电文、传真原件留存行政部。

4. 电传机、传真电话不能被占为普通电话使用,以免延误文件收发。

第五条 附则

1. 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颁布生效

第二节 物品管理适用表格

表1 物品登记表

表2 物品领用单

表3 物品移交清单

表4 低值易耗品管理清单

表5 低值易耗品领用单

表6 低值易耗品领用统计表

第9章 车辆管理

第一节 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1.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共用车。

第二条 组织管理

1. 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2. 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经行政和财务部门联审后方可报销。

3. 公司所有车辆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之故障,应及时报告其主管,不得带病出车。

4. 公司车辆既有按部门使用,又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计划使用时,各部门和驾驶员应顾全大局,听从指挥、调度。

5. 公司实行用车收费制度。各部门用车按月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列入部门成本效益考核范围;因私用车的费用则在其工资中列支扣除。

6.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规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和行政部领导共同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7. 公司实行班车接送制度,因临时性或长久性改变行车时间、路线、均应由当事人事先报告行政部门,行政部门通告驾驶员和全体乘车人员。

第三条 使用范围

1. 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出差迎送;公司职工上下班接送。

2. 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3. 离退休中高层人员健康用车或员工因私用车;

4. 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第四条 驾驶员岗位职责

1. 驾驶员遵守公司之驾驶员岗位职责。

2. 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

3. 发生交能事故,驾驶员乘车人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进向交警、主管和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做好善后工作。

4. 交通事故、违章责任在我方之罚款和修理费用,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如遇特殊情况,经各级领导特批,可报销费用的一——%。

5. 驾驶员行车补助费按派车记录单之时程和工作时间计算。

第五条 车辆使用流程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须填写用车记录单,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或行政部长批准后,由派车调度统一安排方可使用。使用车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用车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单

2. 用车单位主管审核

3. 车辆管理调度单位核准

4. 行车司机验单出车,驾驶员按派车记录上报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5. 用车完毕并填写行车日志(里程、费用等)

6. 行车司机确认交回车辆管理单位。

7. 在不影响公务情况下,酌情满足员工因私用车要求,但因私且车应严格审批。

8. 对近似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第六条 车辆保养与修理

1. 每行驶5000公里由行政部送公司指定保养厂定期保养一次。

2. 每星期由车辆保管人员负责清洗一次。

3. 应保持车内清洁,非装饰物品应放于行李箱。

第七条 附则

1. 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颁布生效。

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我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交通安全工作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领导组织机构。

1.公司行政总监全面负责公司交通安全工作。

2.各部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

3.各部门确定一名交通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4.公司办公室确定一名车管干部,负责本公司机动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以及同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

5.由公司交通安全负责人、各部门的交通安全负责人和车管干部组成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和检查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

6.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公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第三条 公司和各部门主要领导,须将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和安全员会议,检查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地区和总公司安全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经常沟通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安全委员会的联系,征求他们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第四条 认真贯彻《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和交通安全法规,实行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领导监督,做到逐级落实,做到交通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把交通安全工作同公司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经营效益结合起来进行评比检查和落实。

第五条 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半年小结和年度评比,对模范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成绩突出的公司职工和司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犯交通安全规定,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六条 机动车管理

1.公司和各部门的司机必须服从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杜绝酒后驾车等12种严重违章行为,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保证安全行车。

2.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驶安全。杜绝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3.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车管干部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不经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4.公司非专职司机驾驶机动车辆,须经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批准。

5.认真执行车辆回库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库,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确保车辆在外停放安全。

第七条 自行车管理

1.骑自行车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总公司和地区安委会对非机动车管理和行驶的有关规定,遵守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并随身携带自行车执照和完税标牌,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纠正。

2.保持自行车牌号齐全,使车辆部件处于良好状态。

3.上班时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并码放整齐。

第八条 个人交通安全管理

1.公司职工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公司交通安全小组和总公司、地区安委会的管理,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执法人员指挥、检查和纠正,做遵守交通安全的模范。

2.公司的临时工作人员在交通安全方面须服从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认真执行各项交通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有责权对模范执行交通法规并做出成绩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交通法规、不服从管理和纠正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提出扣除临时工工资或辞退的建议。

第九条 公司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按《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地区和总公司安委会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对公司职工违反交通规则者批评处罚的暂行规定》予以惩处。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 交通事故组工作要领

1. 本公司发生的交通事故由总务科交通事故组统一处理。

2.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者或相关者应直接通知交通事故组。

3.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允许驾驶者或相关者随意处理,否则事故赔偿及善后处理由其本人负责。

4. 在事故现场,事故责任者或相关者与对方交涉,如赔偿额在××元以内时,可由当事人自行处理,但事后需提交有关报告。

5. 交通事故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赴现场听取说明,调查原因、协助交通机构处理。事后应向科长提出现场事故报告。

6. 所有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都要由当事人签名。

7. 交通事故组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可向交通事故委员会委员咨询处理对策。委员会委员由总务部长任命或礼聘。其任期为一年。

8. 交通事故赔偿额需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十二条 交通事故及违章处理要点

1. 违反就业规则中“遵守交通规则的义务”之规定,因本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伤害时,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负担。

2. 在执行公司业务过程中,除认定是本人过失或故意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是:

(1)因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时,由当事人负担半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的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其责。但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担实额与保险金差额的1/3。

第十三条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时,应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 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和出生年月。

5.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和程度。

6.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用于事后联系。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能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9.除完全认定是自己的过失外,不能把原因揽于一身。

第二节 车辆管理实用表格

表1 车辆登记表

表2 派车单

表3 车辆保养(修理)单

表4 车辆出勤统计表

表5 车辆费用支出月报表

表6 违规事故报告单

第10章 公共关系管理

第一节 公关管理制度

一、公关实施准则

第一条 制定公关目标的准则。

l、公关目标的确定应与公众的利益和社会准则相一致。

2. 所确定的公关目标应与公司的总体目标一致。

3. 所确定的公关目标应表现为某项工作所要取得结果的具体描述,实现目标的时间必须有明确的规定。

4. 所确定的目标,在时间限制、效果指标等问题上要切实可行。

5. 所确定的目标要简明扼要,一个目标只能包含一个结果。

第二条 确定和分析公众。

1. 确定目标公众是对公众认识的第一步,通过谁被卷人这一问题、谁会影响这一问题、谁受这一问题的影响等来确定对象公众。

2. 全面分析公众对公司的期望和要求,与公司利益加以权衡,以此来确定公关目标的层次。这是公关工作能否切中要害、能否成功的关键。

3. 在对目标公众调研和对象公众期望要求的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各构成成分细分,并将其与期望要求做出相关分析,以便更深人了解目标公众,确保具体公关方案的科学性。

第三条 确定公关信息

确定信息的目的是为了制定出符合公关目标、符合公共关系传播的规律和要求的传播内容。确定信息的主要依据是公关活动目标的内容、公关活动对象的分析资料、公关传播的基本原则和规律等。

公关信息的确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信息要适合于实现公关目标的要求。

2. 信息的确定要有明确的主题。在同一个公关活动中所传播的信息都要围绕着一个统一的主题、统一的基调来进行宣传。提供给各种不同媒介的信息,也要围绕着主题来宣传。

3. 对主题的表达必须清楚明了、有明显的个性特征并易于记忆。

4. 应注意平等的态度,应把公关对象视为平等的朋友。从事公益活动或赞助活动的宣传、应体现对社会高度的责任心。

5. 信息要确保真实,不能做有意的夸大或片面的宣传。

6. 信息要尽可能适合所要利用的媒介的传播特点。

7. 信息要依据受众的特点来确定。对受众的需求、兴趣、好恶、接受能力等都应充分考虑,以保证传播效果。

第四条 确定传播渠道

渠道选择和媒介战略的制定要从公关的目标和对象的传播行为,接触媒介的特点出发,综合考虑信息特点的限制和需要,考虑不同类型的媒介本身所具有的不同功能以及财力等问题。

1. 传播渠道选择的程序。

(1)考虑对不同传播方式的选择。

(2)考虑对不同类型媒介的选择。

(3)考虑具体媒介的特点。

(4)考虑具体媒介的特定时间、特定空间在内容上、质量上的不同特点,对受众的不同影响力。

2. 传播渠道选择的注意事项:

(1)传播渠道的选择要适合对象公众的传播行为,要考虑媒介与公关对象的接近性。具体确定传播渠道时,要尽可能选择公关对象最常接触的、最容易接触的和最愿意接触的媒介。

(2)传播渠道的选择要与所要传播信息的特点、要求相适应。

(3)选择媒介要和公司的承受力相一致。

(4)确定媒介战略时。要注意利用媒介组合的优势和媒介运用的策略问题。

第五条 公关计划的制定

在确定了公关目标和对公众、信息、媒介等基本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的基础上,围绕目标,依据研究结果,进一步着手研究编制可供实施的公关计划

1. 制定公关计划的原则:

(1)公关计划应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计划、市场环境相吻合。

(2)公关计划应有重点。应着重抓一至两个重要问题解决,切忌面面俱到、平均用力,要尽可能避免把摊子铺得太大而顾此失彼。

(3)公关计划应注意平衡性问题。公关工作应突出重点,解决当前所要急需解决的问题。公关工作同时也应特别注意公司长远利益的问题,兼顾重点对象与一般对象。

(4)公关计划要考虑承上启下的连续性问题。公关工作切忌靠心血来潮大干一场,虎头蛇尾,一个计划一个调。公关计划应通盘考虑以前的基础和今后的发展。

(5)公关计划要其有一定的弹性。公关计划工作带有一定的预测性质、难以精确计量,因此在具体的活动项目完成的时间、任务指标和经费预算上都要留有一定的余地。

(6)公关计划的制定要注意创新。要根据环境的不断变化而变化,不断推出新计划,不可因循守旧。

2. 公关计划的基本内容:

(1)某一时期的战略规划。概括制定出总目标和完成总目标的最主要的措施、条件以及分阶段实现目标的设想等,对具体的活动不做出规定。这种计划是一种战略指导性的文件

(2)跨年度公关计划。围绕着某一公关问题而特别制定规模较大的公关活动计划。计划中的各阶段、各项目的目标、内容、时间等都要求具体、明确。

(3)年度公关工作讨划。这是围绕一年的公关工作目标而形成的具体工作计划。要求具体、明确和可操作性。

(4)专项公关活动的实施计划方案。专项公关活动实施的计划方案是为公关计划中的各具体项目的开展而制定的。为使这些项目的实施能统筹安排,有章可循,专项计划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①项目名称及项目的目标。②项目的负责人、实施者及各自的责任。③项目筹备、实施的程序设计和时间表。④项目所涉及的对象及各种条件分析。③项目所需的传播媒介、器材设备、外部环境等。⑥项目的经费预算。⑦项目的成果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

3. 编制实施公关计划的工作程序表:

编制出计划实施所采取的具体步骤、使公关计划成为可供操作的具体化。

第六条 公共关系的预算编制

1. 公共关系预算的基本构成:

(1)人工报酬。公关活动是智力投资,费用的主要部分是用来支付公关人员的工资。

(2)活动费用。包括日常活动和特定计划的公关活动所需的经费,如办公费、房租、水电、电传电话、通信、招待记者来宾、接待应酬、参观、展览、公关报道、广告及各种宣传项目、为公关提供的各种教育培训和服务项目、公关调研项目、公关赞助项目以及一切外出活动的交通差旅等费用。

(3)器材设备费。包括美工器材、摄影设备和材料,编辑印刷各种组织刊物和各种报告的设备材料、各种视听器材、展览设施和用品等各种费用。

(4)临时费用。用于突发事件、从财力上保证公关的应变能力。

2. 公共关系预算应注意的问题:

(1)公共关系预算要以公关实际需要和公司经济承受能力为准则。采用比率抽成预算,应随实际变化,不断调整比率。根据实际需要做预算时、要考虑到公司的实际承受能力,使预算真正切实可行。

(2)公关预算要留有余地、公关的重点和方向随形势变化而改变,故预算时应设临时费用,以备不期之需。此外,预算时还应考虑到一年内或一段时间内人工费、物价等因素的变化,适当留有余地。

(3)专款专用。公关有关拨款的预算是以完成预定目标为依据的,故其预算拨款仅能用于公关活动,其他部门或事项不可随意占用。

(4)公关预算要主动争取外界资助。公关预算除了依靠公司拨款外,还要努力争取社会组织的协助、支持。

第七条 对公关计划方案的事前检查

事前检查要对计划中所规定的方案实施过程的每一步骤都进行检查,既包括对计划本身的检查,也包括对用来实施计划、方案的各种具体手段的检查。

二、媒介关系处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 为加强同新闻媒介的联系,做好公司的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 新闻媒介对公司具有重要作用,公司应该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介的联系、

3. 公司应主动向新闻媒介提供信息、

4. 公司公关人员要有新闻头脑,善于捕捉新闻、发现新闻,撰写具有新闻价值的稿件,运用传播手段,及时提供信息给新闻媒介,把公司重大事件告诉广大公众。新闻稿力求文字精练、情节生动,以吸引公众、

5. 公司的一些重大活动,应邀请新闻媒介有关人士参加,为他们挺供采访、报道的机会。

6. 公关人员要有丰富的想像力,协助公司决策层制造新闻事件,并进行宣传报道。

第二条 与媒介联系的原则

1. 开诚布公原则、与新闻界打交道,最佳的策略是诚实。如果公关人员在坏消息上是诚实的,那么在好消息上就更有可能得到信任。

2. 公平对待原则,公关人员不能偏爱某个新闻渠道,而以忽略其他新闻渠道为代价,同时,现场新闻应该尽可能迅速地发布出去,让媒介来决定要公开哪些部分。

3. 提供服务原则。获得新闻记者合作的最迅速、最有把握的方式就是在他们需要的时候,以他们可以方便使用的形式,为他们提供有新闻价值的、具有趣味性和及时性的资料。

4. 理解支持原则、新闻界的工作有自己的原则和方式,不能把公司愿望强加于新闻工作者。

5. 适度原则。

a、尊重新闻记者的新闻标准。

b、保证媒介新闻及时发送。

第三条 与媒介合作的要求

1. 从公众利益的角度处理问题。

2. 公关人员提供给媒介的新闻、应做到标题简短、醒目,避免使用过多的专业术语及省略语,以增强稿件的可读性。

3. 新闻稿先讲重要内容。对于记者提问,要首先宣布一下最有新闻价值的内容,然后列举支持公司的最初声明的具体例子或者证据。

4. 与记者谈话应谨慎并注意保持气氛,要理解新闻记者所处的地位及职业心理。

5. 如果记者问的是直截了当的问题,回答也应该是直截了当的。

第四条 与媒介联系的方法

1. 举行记者招待会。记者招待会便于更好地进行双向沟通,是公司处理好与媒介关系的重要方法。要使记者招待会取得成功,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

a、确定记者招待会的主题,一般是公司的重大事件、

b、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

c、确定邀请范围,对象和名单,提前发出请柬。

d、选择主持人或发言人,提前准备好发言稿及有关图片、文字、音像资料、实物模型等,为记者准备报道资料。

e、准备录音、录像、摄影等工具,便于记者采访。

f、安排足够的接待、服务人员,为记者提供后勤服务。

g、会后注意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招待会的得失,建立起档案资料。同时,注意收集记者们登载的消息和报道,评估招待会的成果

2. 邀请新闻界人士参观访问。邀请新闻界人士参观访同,是与新闻媒介建立良好关系的有效方法。通过参观访问、实地观察,新闻界人士可增加对公司的感性认识,获得宣传报道的第一手材料。

三、公关操作流程

第一条 目的。

为设计和制定合理的公关操作程序,选定可行的公关方案,有效地促进公司公关目标的达成,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 公关操作的基本要求。

1. 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合理规划每项工作。

2. 适时调整公关企划方案。

3. 操作流程要符合公司要求与需要。

4. 职责明确。

第三条 善于创造和把握公关机会,确定把握机会的线索,方针和行为规范,寻找新的经营机会和经营领域。

第四条 有效配置公司现有资源,不断完善公关方案。

第五条 公关要突出人的主观能动性和自觉适应性,灵活地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现有状况,组合相关的公关企划资源,不断调整公关活动。

第六条 公关操作流程:

A、公关主题的确定、

1. 列举公关企划问题。

2. 明确公关企划目标。

3. 确定公关企划主题。

B、公关所需资料的收集与分析,

1. 现有资料收集。

2. 市场状况调查。

3. 资料审核、

4. 资料分析。

C、公关创意的产生。

1. 创意方法的选择。

2. 公关创意方案的制定。

D、可行性公关方案的选择。

1. 选择衡量标准。

2. 公关方案的对比评估。

3. 确定最终方案。

E、公关方案的模拟与评估。

1. 公关的预算评估。

2. 公关的进度控制。

3. 公关的效果评估。

第二节 重要公关活动操作流程

一、开业典礼操作流程

第一条 目的

给社会、公众留下深刻、美好的“第一印象”,最大限度地扩大知名度和影响。

第二条 操作流程

1. 精心拟订邀请宾客名单。该名单由企业领导增删核准,提前送达。对重要贵宾须个别关照,确保与会。

2. 拟订典礼程序,一般为宣布开始、宣读贵宾名单、贵宾致贺词、致答谢辞、剪彩、揭牌几项。

3. 事先确定致贺词人、致答辞人,草撰贺、答辞文稿。

4. 事先确定剪彩人员名单。

5. 安排一些余兴节目,如题词,以及锣鼓、舞狮耍龙、秧歌等民俗活动。

6. 典礼仪式后,组织参观生产、经营、服务现场;或进行优惠、义卖活动。

7. 座谈、留言、个别拜访,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整理留言簿和摄像、录音资料。

第三条 注意事项

1. 体现热烈、隆重(或简朴)、喜庆、欢快的气氛。

2. 精心组织,确保万无一失,多制定几套后备应急方案。

3. 所有宾客无论地位高低,均不得怠待。对围观群众也以礼相待。

4. 公关人员应准备充分、善于鼓动、接待周到热情、指挥有序。

二、新闻发布会操作流程

第一条 新闻发布会的筹备

1. 确定会议主题。首先要从新闻媒介和社会公众的角度出发,确定会议的主题和信息发布的最佳时机。然后再进一步考虑这个主题是否非常重要、是否具有新闻价值、能否对公众产生重大影响、此时召开信息发布会是否适宜等。

2. 选择会议主持人和发言人。主持人和发言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口头表达能力,对提问能做到头脑清醒、反应机敏。会议的主持人一般应有具有较高专业技巧的人担任。会议的发言人一般应是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招待会前应进行必要的模拟训练。

3. 准备发言稿和报道提纲。

a、必须先在公司内部统一口径,然后组织专门小组负责起草发言稿,全面、认真地收集有关资料,写出准确、生动的发言稿。

b、应围绕主题,准备好宣传辅助材料,包括文字、照片、实物、摸型等材料,以便在会上分发、展示或播放,以增强发言效果。

4. 选择会议地点和举办时间。

a、举行新闻发布会要选择一个方便的地点,但不宜在办公室举行。会场要具备必要的照明设备、视听设备和通讯设备等。会场要安静,不受电话干扰,要有舒适的座椅。

b、选择会议的时机,应尽量避免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和其他重大新闻发布的日子:时间安排要考虑到媒介的截稿时间、会议程序安排紧凑,避免冷场或混乱局面。

c、会议时间一般应控制在一小时以内,对无关或过长的提问应予以制止,会议应有正式结尾。

5. 选择邀请记者的范围。邀请的记者覆盖面要广,都要照顾到,对所有记者要一视同仁。

6. 组织参观和宴请的准备。

a、发布会前后,可配合主题组织记者进行参观活动,请记者做进一步的深人采访,有关参观活动事宜应在会前就安排好,并派专人接待介绍情况。

b、会后可邀请当地记者共进工作餐,利用非正式交谈,相互沟通,融洽与新闻界的关系,解决有关发布会没有解决的间题。

7. 制定会议费用预算。应根据所举行新闻发布会的规格和规模制定费用预算、并留有余地,以备急用、

第二条 新闻发布会的召开

1. 会议主持人要充分发挥主持和组织作用。

主持人言谈牙庄重,有涵养、有幽默感,要尊重别人的发言和提问,同时,要控制好会场气氛,把握主题范围,维持会议秩序,掌握会议时间。

2. 所发布的消息必须准确无误,如有错误应及时予以更正。

3. 应安排足够的接待员,设立签到处,并派专人引导记者前往会场。会议组织人员应配戴胸卡,与会记者应发给写有姓名和新闻机构名称的襟牌,会议桌与餐桌要分清主次,排好顺序、避免混乱或不愉快的情况出现

第三条 新闻发布会后的工作

1. 整理出新闻发布会的记录材料,总结经验和不足,并作为资料保存。

2. 收集到会记者在新闻媒介上所作的报道,进行归类分析,总结经验得失。

3. 收集与会者的反应,了解记者及所属媒介对公司的所发稿中的内容及倾向性等。

4. 条对于因故末能参加发布会的新闻机构,可提供有关背景资料、会议记录材料与图片、报道提纲等。

三、展览会操作流程

第一条 确定展览会的主题和目的。展览会的主题和目的决定着在展览会中使用的沟通方法和接待形式等,故展览会筹备应确定总编,构思总设计,使各部分有机衔接。

第二条 确定参展单位、参展项目和展览会的类型。采用广告或发出邀请的形式来吸引参加展出的单位。广告和邀请信应写清楚展览会的宗旨、展览会顶目类型、估计参观者的人数和类型、展览会的要求及费用预算等,给潜在参展单位提供决策所需的资料。

第三条 明确参观者类型。根据参观者对展出项目的了解程度,分别提供较为专业化的和普及性的资料。

第四条 选择展览的时间地点。选择展览地点要考虑到参观者方便、环境适宜、辅助设施易配置等因素。

第五条 培训展览会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展览会的工作人员即讲解员、接待员和服务员等进行良好的公共关系培训,并就展览内容进行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

第六条 准备展览会的辅助设施和相关服务。

第七条 成立专门对外发布新闻的机构,负责和新闻界进行联系。要制定新闻发布的计划,充分发掘展览会中有新闻价值的东西,写成稿件予以发表,扩大展览会的影响。

第八条 准备展览会所需的各种辅助宣传资料。

第九条 确定展览会的费用预算。具体列出展览会的各项费用,进行核算,有计划地分配各项资金。

第十条 应设计展览会的标志,准备展览会的纪念品,未宣传提供方便的工具。

第十一条 搞好展览会效果的评估。

1. 在展厅内放置公众留言簿、主动征求意见。

2. 当场召开观众座谈会,收集观众的意见和想法。

3. 当场举办有关展览内容的知识竞赛,当场发题,当场解答、当场发奖。

4会后发放调查问答或登门访问,了解展览会的实际效果。

四、参观活动操作流程

第一条 公关策划人员应通过开放参观活动向公众开展宣传,以扩大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员工士气和凝聚力。

第二条 开放参观接待对象。

1. 员工家属和社区居民。

2. 营业团体。生产协作者、原料供应商、经销商、运输公司等。

3. 股东公众。股东、股票经纪人、金融评论专家。

4. 其他职业集团。金融机构、律师协会、新闻界团体、保险公司、卫生检查机构、环境保护机构。

5. 行政机关。各级政府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舆论领袖。科技教育文化单位。研究所的研究人员、高等院校的师生、各类学术团体及文化机构。

6. 各种慈善机构与社会福利团体。

7. 海外人士。

第三条 对外开放参观的内容,要服从于参观的目的与要求,为求实事求是,结合参观者的特点和需求,视参观者的需要与兴趣而定。

第四条 开放参观的实施流程。

1. 制定计划。制定计划在一年前就应该准备、或至少应该提前3个月着手筹备,不能仓促开放。策划时要考虑制定出活动计划的大纲、推行该计划的详细时间表和具体工作人员的指派任命。

2. 成立专门机构。建立各种专门机构,尽可能让更多的员工承担部分工作,以增强员工的参与意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 准备参观项目。公司事先准备好计划中预定参观的项目,以给参观者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公关策划人员也可以适当安排一些节目,以激发参观者的兴趣。

4. 安排交通路线。在发请柬时应另附详细说明,指明停车场和具体的交通路线。此外,还应设立交通标志,对主要的设施用标志牌予以说明,整个参观路线要有统一的布置设计,以显示出良好的管理素质。

5. 安排引导人员。对引导人员或者解说人员事先要进行认真选择、培训、引导人员应该配戴印有公司名称和个人姓名的标牌,应有礼貌地介绍参观的内容,认真回答来宾提问、

6. 实施宣传、策划人员应该充分重视宣传工作,一方面用新闻媒介来扩大影响和知名度,一方面对公司内部员工做宣传工作,便每个人都自觉参与宣传。

7. 准备纪念品。纪念品不要太贵重,关键是要精美。

8. 结束后的答谢工作。活动结束以后,要及时对所有参加的员工致谢,采用书面答谢形式,感谢大家辛勤劳动,积极配合。

第三节 公关管理适用表格

表1 公关工作计划表

表2 公关预算表

表3 公关调查表

第11章 安全保卫管理

第一节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安全保卫管理纲要

第一条 总则

1.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公司治安、消防和其他安全工作,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纲要。

2. 公司的安全工作以“百年大计,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率,安全就是效益”为原则,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第二条 组织管理。

1. 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由行政管理部统一负责,下设安全保卫管理科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工作有安全教育,安全检察,事故处理等。

第三条 安全制度规定。

1. 员工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火、防盗、防灾、防破坏、防恶性事故,为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要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2. 员工上下班、外出公干、出差,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条例,确保人身、财物安全。

3. 员工不得将贵重、大件私人用品存贮于公司办公场所或仓库;

4. 员工下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办公场所,消除水、电、气等设备存在的隐患。如本人不能解决,下班前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5. 上班时间外出应及时锁好抽屉、橱柜,钥匙随身携带,最后离开者关窗锁门。下班和午休时间文件、现金妥善存放,锁好各类门锁,有保险的加锁保险,开启报警系统;

6. 发现事故苗头、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先立即报告主管或安保部;

7. 做好交接工作,班次之间无缝衔接;

8. 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场所留客人;

9. 不准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不准在禁烟区抽烟;

10. 不得偷窃个人或公司财物,拾到遗留钱物一律上交。

11. 财务部门之重要票据、支票等一律入保险箱随时上锁。

12. 现金一般不要存入过夜,应及时押解银行。

13.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排公司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住宿。

14. 安保人员按时到岗,门卫值班、值日、领导值班制度正常运作。

15. 使用明火和高空作业,必须经安保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进行。

16. 员工积极参加防火演习,了解有关消防知识,熟记火警电话,熟悉电源开关、出口通道、灭火器具位置及使用方法等。

第四条 安全生产教育。

1. 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等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 法规教育。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公司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训练。

第五条 安全检察。

1. 检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2. 检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

3. 检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 检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 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及正确使用。

6. 检查工作衔接是否配合合理。

7. 检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 检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

第六条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一旦出现意外事件,须采取如下措施:

1. 如遇意外伤害事件,应照顾伤者或协助转送医院;

2. 及时通报公司主管或值班人员;

3. 对危险区加设标志,警告别人勿靠近或指派专人看护。

4. 对突发事件保持镇静;

5. 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和领导;

6. 在自身安全情况下,适时处置;

7. 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事故现场;

8对外界暂行封锁消息,统一对外发布口径。

第七条 火警事故处理流程。

一旦发现火警,须按如下流程操作,并采取如下措施:

1. 保持镇静,力戒惊慌;

2. 拨打火警电话,准确报告起火部位、燃烧品等情况;

3. 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

4. 关掉一切电源开关,关闭火警现场的门窗;

5. 迅速呼唤同事援助;

6. 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7. 防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引起漏电而导致火灾;

8. 服从现场主管指挥,见义勇为,身无士卒,奋力扑救;

9. 接到疏散通知,切勿搭乘电梯,由安全楼梯转移。

第八条 附则

本守则由行政管理部安保科解释、补充,经总经理办公室会议批准执行,修改亦同。

二、消防管理守则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公司安全消防意识,做好公司安全消防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稳定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责任划分。

1.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履行下列职责:

a、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b、配备安全消防器村,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c、管理本公司的专职或群众义务消防队;

d、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火训练;

e、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2. 公司层层分解、落实,建立公司安全消防体系和分层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人。职责落实、

a、各部门应确立各自的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消防制度的措施。

b、各部门确立各自的防范重点部位和防范对策。

c、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备有记录。

d、公司普及安全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和示范教育,有条件的应举办模拟演示。

e、公司所有员工遵守安全守则。

第三条 消防管理规定。

1. 每天下班、节假日应关好门窗、电灯、开关、水龙头或其他用电、用水设施。

2. 上班时间外出应及时锁好抽屉、橱柜,钥匙随身携带,最后离开者关窗锁门。下班和午休时间文件、现金妥善存放。

3. 财务部门之重要票据、支票等一律入保险箱随时上锁。

4. 现金一般不要存入过夜,应及时押解银行。

5.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排公司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住宿。

6. 安保人员按时到岗,门卫值班、值日、领导值班制度正常运作。

7. 公司制定详细的防火、灭火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

8. 公司建筑工程和内装修防火设计,且须符合国家和当地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建筑工程和内装修防火设计,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且不得私自改动。施工完成后,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9. 公司施工应落实防火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院的消防工作。

10. 公司内下列场所应当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紧急照明装置和必要的消防设施:

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房、储存场地;

2)高层建筑、地下人防工程、原材料及成品仓库;

3)车队、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变电站;

4)医务所、子弟学校、招待所、饭店;

5)临时搭建的房屋、商店、农贸市场、展销会场。

11. 公司使用的消防器具和设备,必须是有国家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产品。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状和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2. 禁止在火灾危险的场所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安保部批准后才予以使用。

13. 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对电焊、气割、砂轮切割、煤气燃烧以及其他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必须依照有关安全要求操作。

14. 禁止在办公和宿舍地使用自制或外购电炉取暖或饮事。员工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15. 公司根据现有消防状况和财力状况,合理配置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6. 公司下列人员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1)各级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消防设备的安装、操作、维修人员;

4)易燃易爆品仓库管理人员;

17. 各部门、下属企业的工作,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1)使用电梯,须专人管理,定期检修,电梯工凭证上岗。

2)使用机电设备后,每次清洁机器,切断电源,确保安全可靠。

3)登高作业时,现场须有安全保护,使用合适的架梯工具。

4)只有电工或专业人员才能安装电线、维修电器设备。

5)各部门、下属企业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要由安全、消防部门审查,评估安全消防可靠性。

第四条 责任及考核

1. 公司制定安全消防考核指标体系。

2. 公司应按有关规定为公司财产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3. 公司任何人发现火灾或其他安全问题都应迅速报警,各部门或员工应为报警无偿提供方便,有为扑救火灾提供帮助的义务。

4. 公司在消防队到达前应迅速组织力量扑救、减少损失;火灾后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并保护好现场及协助查清火、灾原因。

5. 公司对因扑救火灾、消防训练、制止安全事故、见义勇为而受伤、致残、死亡的,其医疗、抚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各部门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决定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7. 对各种安全消防事故的责任人和违反本办法的,将从严处罚,分别给予罚款降级乃至辞退,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附则

1. 本办法由行政部安保科负责解释、补充工作,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颁布执行。

三、消防队组织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系依据本公司工业安全管理准则第四条 之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消防队(以下简称本队)设两个分队,每分队各设连络、灭火、救护等班。

第三条 分队设分队长一人,由一级主管兼任之,每班各设班长一人,由组长以上人员兼任之。

第四条 各分队所属班员,均就本公司从业人员中选定之,其名额按实际需要选派之。

第五条 本队为推行消防工作之需要得设干事一人,由人事室人员中指派兼任之。

第六条 本队分队队长班长之职责如下:

1. 分队长:秉承总经理之命办理队员之组训及消防勤务之推行事宜。

2. 班长:秉承分队长之命,领导所属队员执行本班之勤务。

(1)连络班:于消防紧急措施实施时,连络各班配合动作及引导外界消防队迅速展开工作并办理临时指派之事项。

(2)灭火班:于消防紧急措施实施时,从事水电管制,搬取灭火器材,迅速扑灭火种,并最后检查现场等事项。

(3)救护班:于消防紧急措施实施时,担任安全绳梯之挂放,铁板之放置及协助从业人员之逃难及火场物品之抢运、指挥等事项。

上项各班勤务,如人手不足时,在场从业人员应协办之。

第七条 本队定每半年举行消防训练一次,每年举行消防演习一次。班长以上干部及队员均应参加之。

第八条 所有消防器材之设备,保养及其日常之检查工作,由本队指派之队员及干事负责办理之。

第九条 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节 工业安全管理操作流程

第一条 总则

1. 本公司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准则。

2. 本准则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火灾、窃盗、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3. 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4. 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本公司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5. 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准则,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6. 本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7. 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8. 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第二条 火灾防护

1. 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2. 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3. 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4. 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 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6. 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7. 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8. 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9. 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始得离开工作场所。

10. 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1. 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2. 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3. 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速通知本公司的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如有大钟应即敲打。

14. 火警发生时,电话总机应优先接通火警电话。

15. 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6. 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第三条 窃盗防范

1. 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橱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2. 守卫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

3. 夜间值勤的守卫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4. 主管对经管财物人员应随时注意其私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5. 携出物品时,应先取具公司规定之物品携出证件,保卫人员凭证查验放行。

6. 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下锁。

7. 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单位侦察。

第四条 身体伤害的预防

1. 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2. 发生伤害时,应急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3. 工作地点的顶上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

4. 使用强烈腐蚀性的浓酸时,应使用安全的工具,避免与身体接触。

5. 在灰尘飞扬中工作者,应带上口罩及眼镜。

6. 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7. 操作起重机时,应注意吊起物体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

8. 使用塔架或扶梯,应严密检查是否坚固。

9. 玻璃、洋钉或铁丝等不得任意抛弃。

10. 不得穿着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机器。

11. 工具应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应尽量放在地面。

12. 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13. 锻铸或焊接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应戴必要的眼罩。

14. 汽车机车、堆高机、起重机其驾驶员必须领有驾驶执照或为公司指定人员,无照人员不得驾车,亦不得练习驾车。

15. 驾驶汽车或机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6. 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随时告知其属下工作人员。

17. 遇停电时要立刻关闭总开关,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开关。开主开关时须预先与关系者联络。

18. 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关闭开关而后行之。

19. 高压电线作业未先确认死线前不可进行作业。

第五条 机械工具的处理

1. 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检点有无异状,无异状时始可使用。

2. 初次用的机械或新装置使用的机械类,必须得所属主客的准许,并听取说明后始可操作之。

3. 原动机或动力传动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用口号(呼声)或适当的方法联络同事周知,再确认周围的安全状态后行之。

4. 机械的清扫注油时应转动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

5. 如无必要避免机械的空运转。

6. 计器类要经常做正确的保养,尤其是密闭加压机械更要严加留意。

7. 对于压力计、温度计及其他计器类要特别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示度范围内使用。

8. 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装卸、切断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损,除非经特别允许作业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第六条 附则

1. 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节 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警卫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特订定本准则。

第二条 警卫人员的服勤,系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

第三条 警卫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辍,其各班服勤时间,由警卫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 警卫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 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 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 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 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 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 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 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 警卫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 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 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 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 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5. 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6. 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

7. 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8. 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

9. 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警卫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厂单位及警卫课核阅。

第六条 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七条 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录。

第八条 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回厂时间以备查考。

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订定列表送警卫室执行。

经副理以上人员由警卫登记进出。

第九条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第十条 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第十一条 协力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得凭厂务单位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第十二条 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凭厂务单位所送之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但本厂课长(含副课长)以上人员得于登记后进厂。

第十三条 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

第十四条 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即通知舍监室处理。

第十五条 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始得放行。经警卫签认后之放行单由警卫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厂订定列表送警卫室执行。

第十六条 各协力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警卫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警卫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

第十七条 离厂人员经警卫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1. 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

2. 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3. 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处理。

第十八条 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出厂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1. 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舍监室开立之放行单放行。

2. 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卫人员查验后放行。

第十九条 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厂单位主管所示处理。

第二十条 同仁进入工厂上班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厂内住宿人员如因需要,经厂务单位开立证明单者(注明品种、型号)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厂务单位开立的物品放行单,经查验无误后放行。

第二十一条 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凭厂单位的核派单放行。

第二十二条 外宾车辆进入工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条 及第十一条 办理外,依下列所定处理:

1. 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2. 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警卫应即时纠正。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其他各厂车辆进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三条处理外,应依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处理。

第二十四条 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第二十五条 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第二十六条 警卫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1. 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及通知厂务单位。

2. 判断事故无法镇压,应急速通报有关单位。

3. 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

第二十七条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

第二十八条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九条 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四节 安全保卫管理适用表格

表1 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表

表2 安全工作检查表(1)

安全工作检查表(2)

表3 突发事故报告表

第12章 值班管理

第一节 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1. 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间断和财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值班体制

1. 门卫值班。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门卫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

2. 值日。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或部门值日制度。

3. 领导值班。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领导值班制度。

第三条 管理要点和内容

(一)门卫值班。

1. 目的:维护公司工作秩序,防止公司财产遭受损失。

2. 实行分班制,保证24小时有人当班。

3. 值班要点:

1)保证通讯系统畅通;

2)防止公司财物失窃;

3)及时排除公司火灾、漏水事故;

4)监查下班后公司人员进出情况;

5)接待来宾,保存邮件。

(二)值日。

1. 目的:维护公司日常工作秩序,及时联络、处理事务。

2. 一般以工作时间为责任时间。

3. 值班要点:

1)巡察办公场所保洁情况;

2)打开水等后勤事务;

3)电话记录、处理、转送;

4)领导交办任务。

(三)领导值班

1. 目的:以公司业务工作为主。

2. 一般以下班时间或节假日为值班时间。

3. 值班要点:

1)接待下班后来客;

2)处理未完成工作;

3)处置下班后的突发、紧急事件。

4)值班人员接打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间、单位、授话人、主要内容。

5)值班接待来宾要记录来访时间、单位、来访人、主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6)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第四条 值班规定

1. 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地值班室留宿。

2. 值班时坚守岗位,不得聚众打牌、看电视、嗑睡,不给坏人可乘之机。

3. 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强驼视,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4. 接待来宾外松内紧、热情招呼、缌长年累月查,具有高度警惕性,善于鉴别来人意图,要守口如瓶,不能随便乱说。

5. 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领导活动行踪,遇到紧急情况即能取得联系。须将公安、消防、医院、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部门及火车、船、飞机、出租车的地址、电话、路线等信息置于明显处,以备应急需要。

6. 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和公安部门报警。

7. 加大节假日值班力量,由公司领导带班,征求下属中同意后排定值班表,印发各有关部门和人员。

8. 根据需要,可安排公司司机值班或待班,一有用车要求,能在最短时间内抵达用车地点,如有必要可为其配备移动通讯工具。

9. 根据需要,可安排公司单身职工多兼值班工作,并给予适当的加班补贴。

第五条 值班室管理规定

1.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2. 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3. 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地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4. 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5. 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华。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6. 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

7. 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室主任或值班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8. 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第六条 值班接听电话注意事项

1. 礼貌相待。不论打进、接入,应主动通报公司名称、职务、姓名,如对方未通报,应客气询问清楚。

2. 使用语言文明,切忌粗声粗气。

3. 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可请对方复述一遍。

4. 对要求打公司领导的电话,首先部清对方的单位名称、职务、姓名,然后婉转回答“请您稍等,我给您找一下”之类的话再处置。

5. 对打听事情、咨询类担心条态度和蔼、礼貌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6. 除紧争情况随时报告外,一般将若干电话内容集中到一起,有条理地予以报告。

第八条 附则

1. 领导值班为工作内容之一,门卫值班为正常工作制,必要时可予轮休。

2. 本制度由总务后勤部解释、补充、执行,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第二节 值班管理适用表格

表1 值班登记表

表2 值班记录表

值班替换申请书

第13章 清洁卫生管理

第一节 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一、清洁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 为保障公司优美、舒心的工作环境和员工身心健康,塑造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2. 凡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皆依本办法实行。

第二条 组织管理

1. 公司总务后勤部负责公司全面卫生组织、领导管理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打扫、维护、卫生检查等工作。

2. 公司卫生管理实行经常性与突出性、专业性与群众性、公司与个人卫生相结合的原则。

3. 公司或部门设立值日班时,负有卫生检查之义务。

4. 公司划分部门乃至个人包干的卫生清洁区,建立卫生责任制。

第三条 卫生管理细则。

1. 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沽,不得堆放垃圾、污垢或纸屑。

2. 各工作场所内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消扫一次,并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3. 各工作场所内,严禁随地吐痰。

4. 洗手间、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

5. 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侍清洁畅通。

6. 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7. 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灰尘、粉末,应做如下处理:

a、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有害物质的产生。

b、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有害物质的散发。

c、在产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安装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装置。

8. 凡处理有毒物或高温物体的工作或从事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配备。

9. 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0. 食堂及厨房的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待清洁卫生。

11. 垃圾、废弃物、污物的清除,应符合卫生要求、放置于指定位置。

12. 对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散发,采取环保措施治理,或作用防护装置,减少危害。

13. 公司对若干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并改善岗位卫生条件。

14. 改善工作和生产场所、楼道、电梯、危险处的采光条件,确保光线充足、照射适宜,防止光线眩耀和晃动。

15. 保证办公场所适当的温度、湿度条件,有条件的应添置空调设备。

16. 保证工作场所的空气充分流通,谨防“办公室综合症”的发生。

17. 公司分片在若干工作场所的,应设置意外伤害急救药品盒、箱,并置于合适明显处,以便利用和防止污染,定期检查补充、更新。

18. 公司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公司区域内的消灭鼠、蚊、蝇、白蚊、蟑螂等危害的工作,及流行病、传染病的防疫、治理。

19. 公司卫生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

(1)窗明几净,墙面清洁;

(2)死角无积尘、蛛网;

(3)灯具、电器、用具清洁;

(4)办公桌整洁;

(5)物品堆放整齐,通道畅通;

(6)室内无杂物、无晾晒衣物;

(7)地面无痰迹、纸屑、烟头;

(8)厕所无异味;

(9)个人仪表整洁、干净。

20、以下为不卫生情况:

(1)随手乱扔垃圾;

(1)乱搭建、占用公共地方;

(2)垃圾堆放死角、排水沟堆积污秽;

(3)乱涂乱画;

(4)饮水被污染,流行病传染;

(5)充斥噪声、灰尘、刺激性气味;

(6)个人仪容不整、不干净。

第四条 附则

本办法由总务后勤部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二、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 为美化公司工作、生产环境,塑造公司良好的外在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范围

1. 公司区域范围内的绿化区域。

2. 被当地社区划定为公司负责的绿化区域。

第三条 管理规定

1. 公司划拨一定的绿化专款用于公司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2. 绿化列入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项目和内容。

3. 公司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管理、爱护花草、树木。

4. 不准攀折花木或在树上晾晒衣物等。

5. 不得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

6. 不准私自摘拿花果。

7. 不准行人和各种车辆跨越、践踏绿化地。

8. 不准往绿化地倒污水或扔杂物。

9. 不准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

10. 未经许可,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招牌。

11. 凡人为造成绿化、花木及设施损坏的,进行罚款处理。

12. 凡由公司负责绿化,应及时检查记录报告绿化情况,以花草树木定期培土、施肥、治虫害、修剪枝叶、浇水等。

13. 公司绿化列入社区绿化总体规划范围。

14. 公司有必要时可专门聘用园艺工人,承担绿化管理工作。

四、附则

本办法由后勤部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三、办公楼管理规定

第一条 总则

1. 为规范公司办公场所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仪容风纪

1. 凡在公司办公楼工作之员工,均须衣着整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2. 按照公司规定着装:

a、男士推荐着西装,佩带领带;夏季着白衬衣,佩领带。

b女士推荐着套装。

c、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空超短裙、运动衫、拖鞋。

第三条 治安管理

1. 有关治安管理体制详见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办法。

2. 任何人不得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不得随意向窗外抛掷垃圾杂物。

第四条 卫生管理

1. 有关卫生管理详见公司卫生管理办法。

2. 员工有义务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舒适。

3. 办公场所内外未经许可不准张贴广告、宣传画、标语,不准堆放或悬挂物品。

4. 办公室装饰美观、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第五条 办公室布局

1. 办公场所的分割、划分、分配、布局、装潢风格由公司统一规划。

2.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办公室布局,不得随意挪动办公桌或办公设备。

第六条 办公场所搬迁

1. 办公场所的搬出、迁入工作,须由行政部负责。

2. 注意搬迁过程中财产及文件资料不受损失。

第七条 社区关系

1. 公司与办公楼所处的社区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争取街道、居委会和当地政府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2公司协调各方面关系,保障办公场所的水、电、气、停车场、工作餐供应等良好条件。

第八条 附则

本办法由总务后勤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第二节 清洁卫生管理适用表格

表1 清洁卫生评分表

表2 清洁工作安排表

表3 卫生区域划分表

第14章 膳宿管理

第一节 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 为加强公司宿舍区的文明建设,使员工有一个谙洁、安睁、安全、文明的生活居住环境,规范公司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入住

1. 员工入住公司住宅、集体宿舍时,均应办理入往手续,签定住房合同。员工须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住申请。

2. 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物,须罗列清单,经员工个人与物业部清点确认后签字。

3. 入住人员只限员工及与其户口同册家属或供养亲属。

第三条 退房

1. 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离开公司、辞职、解聘时,须交回其住房,否则不予办理任何其调动手续。

2. 员工、退休员工及配偶死亡后,公司收回住房,产权属公司所有或租借房,其遗属无权继续居住。

3. 公司员工再行申请住房已分新房时,应及进退回原有住房。

4. 凡受公司资助购房的员工换房或离开公司时,应办理退款手续,退还部分购房资助款。

应退款额=资助-资助款÷房屋折旧所限居住年限

5. 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作价赔偿。

第四条 宿舍管理细则

1. 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沽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一切车辆(含自行车)要按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

2. 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牲畜,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和窗外泼水、乱倒杂物。不允许养狗养鸟和其他宠物。

3. 讲文明礼貌,不随地大小便,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墙壁。

4.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或槽内。

5. 注愈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 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7. 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午、晚上休息时不使用高音器材,不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 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9. 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应经常打扫,保持整沽。

10.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11.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12. 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工公司财产物品。

13. 员工离开住所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或大门。

14. 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赠偿,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15集体宿舍建立值日制度,值班者负责责任区公共卫生、水、电设备状况。

16. 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进排除事故隐患。

17. 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

18. 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及进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9. 居住所耗费的用水、电、气等费用,员工自理,并按规定缴纳一定房租。

第五条 附则

本办法由总务后勤部制定、实施、监督检查,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第二节 膳食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 为确保员工身体健康、营养丰富、提供优质后勤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2. 公司设立职工食堂,专门为职工提供膳食服务;或公司不设立职工食堂,从公司外订购盒饭,通常免费供应午餐。

第二条 食堂管理

1. 食堂财产归公司所有,食堂为非盈利性福利机构,每月基本做到收支平衡。

2. 食堂收支帐目要求清晰、准确,做到日清月结,每月编制收支明细帐表对外公布。

3. 财务核定一定数额备用金为食堂周转金。食堂采购根据就餐人数、标准采购,经验收后签字入帐。

4. 公司可设立各方员工组成的自主性食堂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食堂工作。

5. 公司每天提前通知或订购就餐数量。因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就餐,须及时通告行政主管。

6. 凡申请客餐及业务招待餐,须提前填写招待申请单,经批准后通知行政主管其人数、标准、时间、用餐毕,签字验证,按月由财务部核算费用。

7. 制定就餐时间:

午餐:

晚餐:

8. 保持就餐环境整洁卫生,做到无脏物、无异味、无污迹,餐具清洁干净、勤擦洗、勤消毒,做无毒无菌。

9. 对饮食加工器皿,注意使用安全,消除事故急患。

10. 注意饮食卫生,防止中毒。

11. 主动、积极地听取员工对用餐要求、意见,积极改进食堂或外订工作。

12. 公司对每月用餐情况进行统计,填写月度用餐统计表。

第三条 厨房卫生管理标准

1. 厨具、设备摆放整齐、千净。

2. 不锈钢台、架柜、冰柜、烤炉无油迹。

3. 地面无污迹、无积水、无杂物、

4. 冰柜无血水、食品用纸封好,其他食品无变质、无异味、

5. 炉头、炉台、锅、烟囱无油迹、无杂物。

6. 汤锅、蒸锅内外光沽,无污迹、无杂物。

4. 地面无污迹、无积水、无垃圾。坡壁无污迹、无尘。天花板无蜘蛛网、无吊尘。

5. 案台、砧板、水池洁净,无异物、无异味、

6. 切肉机、铰肉机内外干净,无异物、无异味。

7. 菜架济洁,菜筐无杂物,内外洗刷干净、

8. 洗碗机内外光洁、无尘,机内无积水、无杂物、无油迹。

9. 放餐台、冲碗池洁净、无油迹杂物。

10. 不锈钢柜架干净,柜架上所摆放的东西整齐有序。

第四条 附则

本办法由总务后勤部制定、实施、监督检查,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fJ81icOw/JTD1rQz+IGxtsOSSmM/Z6nizEmhZKGtMvkWNkNMtXku9rKWI6d+vt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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