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守则作为企业内部约束员工行为的基本规则,在制定前,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效力是以合法为前提的。凡是违法的内部规章制度一律无效。所以在制定员工守则时首先要对国家相关劳动人事法规进行了解和学习,不要编制出违反国家法律、法令的无效的员工守则。比如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生育,上下班要搜身检查,试用期间员工辞职不发工资,员工入职要交一笔保证金等。这些规定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要广泛征求企业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因为员工守则是企业内部员工规范自己言行的基本准则,以企业内部员工为主体编制出来的规则更具操作性。因此,必须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通过民主程序来制定。如通过企业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或选派员工代表,参与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制定出来以后,还要向全体员工公示,并组织学习和贯彻实施。
在劳动法或其部门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制定其内部规章制度时要坚持公平、合理、科学的原则,既要考虑员工的利益,又要考虑单位的利益;既要考虑对员工劳动行为的规范和制约,又要考虑对员工劳动积极性的激励。
员工守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员工的道德规范。比如珍惜公司信誉、严谨操守、爱护公物、不得泄露公司机密等行为规范。
(二)员工的考勤制度。其中有工时制度、上下班的规定、打卡规定等。
(三)员工加班值班制度。什么情况下加班、加班的报酬规定、值班的安排等。
(四)休假请假制度。包括平时和法定休假、年休假、婚假、产假和生理假、病假、丧假、工伤假、私事休假等。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事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0小时,星期六、星期天及公共假期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六、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2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四条 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五条 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 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五)产假——女性从事人员分娩,可请产假8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工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工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据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资照发。
(三)工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工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其主管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 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资,不足一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 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的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一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一个月的不请假奖金,每请假一天,即扣发该项奖金一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十五条 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可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十六条 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集团员工手册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团。
2.遵纪守法,服从公司管理。
3.顾全大局,善于合作。
4.努力学习,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一切为用户着想,减少人为差错,努力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6.团结互助,尊重他人,树立集体奋斗的良好风尚。
7.严守公司机密,自觉维护公司安全。
8.待客热情礼貌,服务周全,维护公司形象。
9.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10.坚持真理,坚持原则,不做有损公理道德之事。
11.爱护公司财物,坚持反贪污、反腐败、反盗窃、反浪费。
12.保持环境整洁,注意仪表、仪容。
13.加强品德修养,倡导精神文明。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他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系统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招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五)试用同意书。
(六)其他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他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他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 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 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单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十一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他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五)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六)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七)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他场所的环境卫生。
(八)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十)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一)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二)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三)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每日7小时工作制
公司总部:上午:8:00~11:45
下午:2:15~5:30
生产总部: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 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由别人替代打卡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 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15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须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3日或全月累计旷职6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12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十七条 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 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伙食补贴、季节补贴。员工成为责任人员后可享有安全退休基金和购房减让基金等待遇。
第十九条 薪资在每月底前发给员工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账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二十条 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六、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
元旦:1天(元月一日)
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
劳动节:3天(五月一、二、三日)
国庆节:3天(十月一、二、三日)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 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一年,每年可获得探亲假,假期为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 成为责任人员的员工实行休假制度,不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每年为15天,可以累积使用,不能提前支用。责任人员休假的路费及食宿费用自理。
第二十三条 探亲可以报销单程飞机经济舱、回程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或者是硬卧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能探配偶。
第二十四条 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4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五条 员工探亲或休期一般不报销医药费,但经批准带有疗养性休假的员工和因患重病或传染病经县医院证明的,可适当报销医药费。
第二十六条 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员工按国家法定假日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七条 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二十八条 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二十九条 公司在生产需要时可于工作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由经主管批准者外,不得拒绝。
第三十条 生产系统人员加班,事先由主管人员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级人员批准后加班,每人每月加班不得超过44小时。
第三十一条 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标准的200%计算。
第三十二条 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为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但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按原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第三十三条 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三十四条 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五条 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住宿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按公司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述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三十八条 为提高公司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 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后的前3个月内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四十条 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副总裁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四十一条 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四十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四十三条 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资格。
第四十四条 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五条 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六条 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四十七条 员工调动,如驻地远者,按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
第四十八条 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系统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他任何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九条 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有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五十条 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加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五十一条 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复制有关文件。
第五十二条 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失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五十三条 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阻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五十四条 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绩:员工试用期间(3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总裁办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3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裁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五条 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裁办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六条 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五十七条 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3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200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批准,奖给不超过1000元的现金或纪念品,同时由主管副总裁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裁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裁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级~3级工资。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及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七)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八)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生产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小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六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有贡献,并使综合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较大者。
(二)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三)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四)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五)做出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六十一条 员工的惩罚分为5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评: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戴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
(十三)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到生产和科研场所参观者。
(十四)公司另文规定其他应处罚条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3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职(工)累计达2日者。
(六)仪器、设备、车辆等和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工具,未经使用人同意或违反使用制度,擅自操作者。
(七)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八)其他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在其他单位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两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四)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指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事,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证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级两次者。
(八)无故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累计达12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他严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五)参加非法组织者。
(十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十七)其他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六十六条 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其医药费自理。
第六十七条 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含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八条 责任人员在责任岗位工作期间除享受上述医疗保险费用外,还可报销护理费、疗养费、保健费用。有重大贡献的特别责任人员必要时可去国外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第六十九条 公司负责组织新员工进行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十条 员工服从公司住房安排者,公司予以一定的住房补贴。
第七十一条 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第七十二条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第七十三条 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七十四条 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3个月以内(含3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3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10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未满3年者,于20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通知。
第七十五条 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者,不按资遣处理。
第七十六条 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工作3个月以内(含3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并发给路费300元。
(二)在公司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另发给500元路费和150元礼品费。
第七十七条 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七十八条 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密级的不同,需提前2个月~6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七十九条 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相关文件和其他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十条 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和娱乐用具,并有组织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第八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并向新员工提供一定的房租补贴以减轻员工的实际困难。
第八十二条 员工租用公司住房时按实际价格缴纳房租、水电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八十三条 向员工提供膳食服务,并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就餐费。
第八十四条 公司设立生活协调委员会来统筹安排和组织员工的文娱活动,各部门也可按生活委员会的安排自行组织员工进行健康的文娱活动,活动经费由生活协调委员会适当补贴。
第八十五条 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参加打麻将之类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第八十六条 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八十七条 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第八十八条 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国外出差;(2)考核;(3)职位职级晋升;(4)年终奖发放;(5)荣誉;(6)退休;(7)抚恤;(8)各种津贴给付;(9)派赴港澳、国外人员管理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八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裁办。
第九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一)着装
1.员工上岗时,必须穿着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
2.任何指定穿着的服装随时保持清洁、平整。
3.不得穿着褶皱、破损、掉扣的服装上岗。
4.生产操作型员工上岗需着公司指定的工装。
5.非生产型员工上岗。如由公司配备,应着公司服装;未配备的亦应该按照公司的要求穿着相应的服装。
6.员工出席公司组织的重大活动应着西装,佩戴领带及领夹,穿皮鞋,领带长度要适中,领带要结扎得规范美观,保持皮鞋洁净亮泽。
7.在岗时严禁卷露衣袖、裤腿等不雅穿着。
8.员工须按公司要求佩戴、显露公司标志。非工作需要,员工一般不将公司配备的工作服装在公司以外穿着。
(二)仪容规范
1.面带笑容,保持开朗心态,有利于营造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
2.保持身体清洁卫生,这不仅是健康的需要,更是文明的表现,有利于与人交往。
3.头发梳理整齐、面部保持清洁。
4.男员工不留长发,女员工不化浓妆。
5.保持唇部润泽,口气清新,以适合近距离交谈。
6.手部干净,指甲修剪整齐,男员工不留长指甲,女员工不涂抹鲜艳指甲油。
7.宜使用清新、淡雅的香水。
8.社交场合不宜戴墨镜(参观、旅游除外)。
9.女员工不宜佩戴有声响的饰物。
10.公文包(手提包)外观整洁,男士公文包以黑色为佳。
(一)站姿
1.抬头、挺胸、收腹、双肩舒展,双目平视。
2.双臂和手在身体两侧自然下垂,女员工双臂可下垂交叉放于身体前。
3.女员工站立时,双膝和脚跟要靠紧,双脚呈“V”字形。
4.男员工站立时,双脚可并拢呈“V”字形,也可分开。分开时双脚应与肩同宽。
5.站立时,双手不可叉在腰间,不宜放入裤子口袋中,也不宜在胸前抱臂。
6.站立时双腿不可不停地抖动。
(二)坐姿
1.从容就座,动作要轻而稳,不宜用力过猛。
2.就座时,不宜将坐椅或沙发坐满,也不宜仅坐在座椅边上。
3.就座后,上身应保持正直而微前倾,头部平正,双肩放松。
4.男员工就座后,双手可自然放于膝上,或轻放于坐椅扶手上,手心向下,注意手指不要不停地抖动。
5.女员工就座后双手交叉放于腿上,手心向下。
6.女员工身着裙装入座时,应先用手将裙子向双腿拢一下。要注意裙子不要被其他东西挂着。
7.男员工就座后双腿平行分开,不宜超过肩宽;女员工就座后双腿并拢,小腿交叉向后或偏向一侧。注意,双腿不可向前直伸。
8.若需要同侧边的人交谈,宜将身体稍转向对方。
9.离座站起时要稳重,可右脚后收半步,然后从容站起。
10.注意坐下后双腿都不可不停地抖动。
(三)走姿
1.行走时,上身保持正直,双肩放松,目光平视,双臂自然摆动。男员工注意手不宜放在裤子口袋里。
2.行走时应从容自然。男员工步伐矫健、有力,女员工步伐自然、优雅。
3.行走时不宜左顾右盼,脚步不宜太沉重而发出较大声响。
(四)蹲姿
1.在查看位置较低的事物或拾取物品时,往往需要蹲下,不宜直接弯腰进行。
2.下蹲时,采取两脚前后交叉的蹲姿:一脚在前,一脚在后。在前面的脚应全脚着地,后脚脚尖着地,脚跟抬起,双腿下压,上身直立,置重心于后脚之上。
3.下蹲时,女员工要两腿靠紧,如身着裙装,要用手把裙子向双腿拢一下再下蹲。
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个人形象的展示。员工个人形象是公司整体形象的组成部分,因此,每个员工的言行都是公司形象的体现。热情、礼貌的言行不仅体现出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更体现出公司深厚的文化底蕴。
(一)言谈规范
1.恰当地称呼他人。在社交场合,无论新朋友还是老朋友,都应称呼对方姓氏加头衔或职称,这是对他人的尊敬。
2.使用礼貌用语。在受到对方赞扬或帮助时应表示感谢;在打扰或妨碍到别人时应表示歉意;在指称陌生的第三者时应使用“那位先生”、“那位女士”等之类称呼。
3.正式交谈前的寒暄是展开话题的重要手段,寒暄时应选取大家共同感兴趣的话题,避免涉及私人问题或某些敏感话题。
4.与他人交谈时,不宜出现插入、打断、讽刺、模仿等不礼貌行为。
5.在交谈过程中,不宜出现过激的言语或过分的玩笑。
6.在交谈过程中,应合理使用行为语言以配合表达,如微笑、点头等。
7.交谈时不可用手指点他人。
(二)吸烟规范
1.工作时间不宜在办公室吸烟,可以到走廊、洗手间等地方吸烟。
2.如有必要,应在办公区域内适当的地方设置吸烟室。
3.若有访客欲在办公室吸烟,应向其说明办公室是禁烟区,在征得对方同意后,可到会客室或吸烟室吸烟。
4.在公共活动场合不宜吸烟。若要吸烟,看有无禁烟警示及烟缸等卫生器具,再考虑是否吸烟。
(三)引导客人规范
1.在引导的途中,引导者应走在客人的侧前方。若被引导的是一群人,引导者应灵活处理,一般应在最前面的人的侧前方。
2.指引方向时,右臂伸出,小臂与上臂略成直角,掌心向上,拇指微向内屈,四指并拢伸直,指向所要去的方向。
3.上楼梯时,引导者应走在客人的后面。
4.下楼梯时,引导者应走在客人的前面。
5.若有我方人员不认识的客人来访,引导者应相互介绍,顺序一般是先介绍我方人员给客人。
(四)电梯使用规范
1.进入电梯时,让客人或领导先入。若是人较多,应注意用手按住电梯按钮以使所有人顺利进入。
2.在电梯内尽量站成凹形,以方便后进入者。
3.电梯内空间较小,一般不宜交谈。
4.出电梯时,应让客人或领导先行,若自己站在门口而同行者又较多,则应先出电梯,按住电梯键,等候他人出来。
5.不可在电梯内丢放垃圾。
(五)介绍规范
1.介绍时,应将被介绍人的姓名、职位、单位、职称等介绍清楚。如“某某经理,这位是某某公司某某部经理某某先生”。
2.介绍时,应先将职位低者介绍给职位高者,将主人介绍给客人,先将男士介绍给女士。
3.介绍时,应将手心向上,五指并拢,指向被介绍者。
(六)握手
1.初次见面握手不应握满全手,仅握手指部位即可。
2.握手时,伸出右手,上身直立微向前倾,目光平视对方,点头致意。
3.握手力度应适中,力度太轻给人感觉无诚意,太重给人感觉过于鲁莽。
4.握手时间一般在3秒之内,握一两下即可。
5.如戴有手套,一定要脱掉手套再与对方握手。
6.通常由年长者、职位高者、上级先伸手发出握手信号。年轻者、职位低者、下级再伸出手与之呼应。
7.平级男士和女士之间,一定要女士先伸出手,男士再握其手。
8.握手时切忌抢握,或者交叉相握。
(七)名片使用
1.在与他人交换名片时,应双手递上,身体微向前躬,手臂高度略与胸齐。规范用语:“我叫××,这是我的名片。”
2.若想得到对方的名片时,可使用的规范用语为:“如果您方便,请留张名片给我。”
3.接受名片时,双手接过对方的名片仔细看一遍,慎重收好。切忌随意丢放。
4.若发现名片上有不认识的字或不理解的内容,则应虚心求教,以避免引起误会。
电话是企业与外界交往最重要的方式之一。正确、规范地处理企业内外的电话,能够迅速、有效地树立和传播企业形象。
(一)基本使用规范
1.电话作为办公工具,尽量避免谈论私事。因私通话时间不宜超过3分钟,以保持线路畅通。
2.拨打长途电话时,须遵守公司关于使用长途电话的管理办法。
3.通话时,听筒紧贴耳朵,话筒置于唇下约5公分处。
4.通话时,不宜与第三者岔话。若有重要事情与第三者应答,须按电话“(保持)HOLD”键或用手捂住话筒。
(二)通话礼仪规范
1.语言简洁明了,言简意赅地将要讲的事情表述出来。若有较多的内容需要表述,应事先拟好电话稿。
2.语气温和热情,温和热情的语气有利于双方的交流和沟通。
3.发音清晰、流利,使用标准普通话。公司需要与来自不同地区的客户交往,清晰、流利的普通话有利于双方的有效沟通。
4.面带微笑。通话时面带微笑,可以给人亲切友好之感,利于营造融洽的谈话气氛。
(三)拨打电话规范
1.拨打电话时,如果铃响三声以上对方没有摘机,应挂断电话,等候1~2分钟再拨。
2.电话拨通后,听到对方摘机,先作自我介绍并证实一下对方的身份。如:“您好,我是××公司的××,您这儿是××公司吗?”这样可以使对方很快明确身份,将谈话切入正题。
3.如所打的电话需要总机接转,应对接线员说:“请转××分机。”若要找的人不在:
(1)如需留言,可说:“对不起,麻烦您转告××(职务或先生、小姐)。”
(2)如需回电,可以留下自己的电话和姓名。
(3)对于长途电话,不宜要求对方回电,可以约定时间再次通话。
4.拨错电话,应说:“对不起,我打错电话,打搅了。”
5.通话期间,应把整理的要点准确地表达出来。如果电话掉线,应立即重拨。通话完毕,道一声再见,待对方挂机后,再挂上电话。
(四)接听电话
1.接电话规范:
(1)铃响两声接听电话。如特殊情况以致电话铃响超过两声以上,接听时须向对方表示歉意。
(2)问候来电者,并作自我介绍。
接电话时,应该先说“早上好”、“下午好”、“您好”等问候语。
及时向对方作自我介绍,让来电者知道已经同所要找的人、部门或公司联系上了,可以节省双方通话的时间。
(3)明确来电意图。
听清来电者需找的人、部门或需要解决的事情,及时进行电话转接或做好详细的记录,积极帮助来电者处理。
2.来电等待规范:
(1)当需要来电等待时,应先告诉对方等待的原因。比如“我需要查找资料”。
(2)当需要来电等待时,要说明需等待的时间:
如果是短暂的等待(最多60秒),就告诉对方:“请稍等,马上就好”;
如果是长时间的等待(1~3分钟),应询问对方是否愿意等待;在重新通话时对来电者的等候表示感谢和歉意。规范用语:“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如果超过了3分钟,则应问清对方电话号码,并告诉对方,有了消息会及时与他(或她)联系。
3.接转电话规范:
(1)当来电需要转接时,及时将电话转接到要找的人或部门。
(2)若来电者要找的人不在或要找的部门没有人,询问对方可否联系其他的人或部门,或是否有事情需要转告。
4.记录留言规范:
如果来电需要留言,一定要认真做好记录,记录完毕后向对方重复一遍,以确保准确无误。这些留言记录应包括:
(1)正确拼写来电人姓名。
(2)准确的联系电话,长途电话应记下区号。
(3)来电的主要内容。
(4)来电的时间以及要联系的人或部门。
5.结束通话规范:
(1)再次向来电者询问,还需要为他(或她)提供什么帮助。
(2)当来电者表示没有其他事情后,应同对方说“再见”。
(3)在对方挂断电话后再挂机。
(4)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电话内容进行处理。
(五)移动电话使用规范
1.保持手机处于正常状态,以方便联络。
2.在办公区域内,手机铃声不宜太大,防止影响他人工作。
3.在办公区域内使用手机,不宜有过分夸张的动作和言语。
4.在与他人交谈时若需要接听手机,应先向对方表示歉意。
5.注意在有些场合不宜使用手机,如加油站、飞机上。
6.会议期间,应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状态。会议期间一般不宜接听手机,对于重要的来电,应到会场外接听。
7.手机的语言、礼仪规范参照上面的内容。
8.在拨打手机时,应先询问对方是否方便通话。
9.若自己处于不利于接听手机的场所,则可告知对方原因,并说明在方便时会回电话给对方。
自我报告表如表5-1所示。
表5-1 自我报告表
自我评价表如表5-2所示。
表5-2 自我评价表
目标工作单如表5-3所示。
表5-3 目标工作单
注:①各项目标按重要性顺序排列;
②进度的单位有数值的尽量用数值表示,无数值的用百分率表示。
目标管理卡如表5-4所示。
表5-4 目标管理卡
主要计划表如表5-5所示。
表5-5 主要计划表
工作计划6W2H分析表如表5-6所示。
表5-6 工作计划6W2H分析表
工作记录表如表5-7所示。
表5-7 工作记录表
日程表如表5-8所示。
表5-8 日程表
日程检查表如表5-9所示。
表5-9 日程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