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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奥利佛·奥利芬特已经整整一百岁了。可他一点都不糊涂,头脑依然清楚得很。对他来说,这并非幸事。

他思路清晰,同时又工于心计。仗着这个本事,他明明干过许多有悖道德的事,却总能保证问心无愧。日常生活中其实也处处陷阱,不过奥利佛的精明谨慎却保证他从不失足——他不结婚,不从政,也绝不信任朋友。

距离白宫仅仅十英里处,有一座安保严密、僻静隐蔽的大宅子。奥利佛·奥利芬特是美国最富有的人,或许还是最有权势的公民,此时他就在这所宅子里等人。要来的人是他的教子,也是美国总检察长,克里斯蒂安·克里。

奥利芬特不仅精明,还颇具个人魅力,正是这两点造就了他的权势。虽然他已届百岁高龄,依然有很多大人物信赖他的分析,谋求他的高见,甚至把他尊为“先知”。

作为历任总统的顾问,先知曾经一次又一次成功地预言了经济危机、华尔街金融崩溃、美元贬值、外资逃离以及油价暴涨等事件。他还预言了苏联的政治运动,以及民主共和两党中的老对手出乎意料的握手言欢。不过最重要的是,他已经积累了百亿美元的财富,因此,这样一位富翁的建议,哪怕有错,也理所应当受到重视。更何况,先知的建议几乎总是对的。

耶稣受难日当天,先知心中惦记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他的百岁大寿庆典。这次庆典将在白宫的玫瑰花园举办,就在这个复活节,而主办者不是别人,正是当今美国总统,弗朗西斯·埃克萨威尔·肯尼迪。

借着这件盛事,先知可以好好地喜庆一番。他允许自己虚荣这么一次,是因为在这短暂的时刻,全世界会再一次记起他的大名。这将是他最后一次登台亮相了,想到这点,他悲从心来。

罗马,受难日当天,七名恐怖分子正在为刺杀罗马天主教皇做最后的准备。这个由四男三女组成的团伙相信他们是全人类的解放者,并自称为“暴力基督”。

该团伙的头领是名意大利青年,深谙恐怖主义的各种门道。为了这一次专门行动,他给自己取了个代号叫“罗密欧”。这个名字很符合年轻气盛的他对世人的讥讽之心,另外,这个代号也显得有几分悲剧色彩,令他对人类理性的情感都变得温柔了。

受难日傍晚,罗密欧在“国际百人先驱团”提供的一处安全藏身地休息。他的床单皱巴巴、脏兮兮的,到处是烟灰和日夜积累的汗渍留下的污迹。他就躺在这样的床上,看一本平装的《卡拉马佐夫兄弟》。他的腿部肌肉一阵阵痉挛,可能是紧张,也可能是害怕。无所谓,反正总会过去的,以前一直这样。不过这一次的任务很不同,很复杂,无论他的体力还是精神都面临极大的危险。完成这一次任务,他就会成为真正的“暴力基督”。这个名字真够假模假式的,他一想起来就忍不住要笑出声。

罗密欧本名阿曼多·齐安奇,父母均来自上流社会的富裕之家。他在一种既充满宗教气息,又慵懒、奢侈的环境中长大。这样的教养和他的禁欲天性格格不入,因此,他十六岁时就宣布放弃一切世俗享受,并脱离天主教。如今他二十三岁,对他来说,刺杀天主教皇难道不正是最激烈的反叛行为吗?不过,罗密欧心中一直存在某种迷信的恐惧。孩童时期,他是由一位戴着红帽子的大主教施行坚信礼的。罗密欧一直记得那种不祥的红色,跟地狱火焰的颜色一模一样。

就如同他在一场场仪式中获得了上帝无比的应许一样,罗密欧也准备好犯下一桩无比恐怖的罪行。他的真名会因此尽人皆知,并被千百万人诅咒。他还会遭到逮捕,这也正是计划的一部分。可是,迟早,他,罗密欧,有一天将被尊奉为英雄,因为严酷的社会秩序正是在他的努力下而改变的。在本世纪臭名昭著的人物,到了下一个百年往往受到众人景仰,反之亦然。想到这一点,他不由一笑。几百年前,正是那位以“纯真”命名的教皇 发布了通谕,批准了宗教酷刑的施行;同样是他,也曾因为宣传真正的信仰和解救异教徒的灵魂而广受称颂。

他计划刺杀的这位教皇将被封为圣徒,他竟然要致使一位新的圣徒诞生,这让他感到莫大的讽刺,因为他痛恨所有的教皇:什么教皇英诺森四世、教皇皮乌斯,还有教皇本笃。这群人将自己的累累恶行都披上了神圣的外衣,他们大肆敛财,还镇压人们对自由的真正信仰。这些教皇就是一帮傲慢自大的巫师,翻云覆雨,肆意愚弄和欺骗无知的民众和轻信的教徒,从而将世间悲惨捂得严严实实。

作为“暴力基督”中“百人先驱团”的一名成员,他,罗密欧,要帮助大众破除这残酷的魔法。这个组织就是人们口中所说的恐怖分子,其成员遍布日本、德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甚至还涉足郁金香之国荷兰。不得不说的是,美国境内至今还没有“百人先驱团”的力量。什么民主的天堂,什么自由的发祥地,这个国家所谓的革命者不过是一些文弱书生,见血就晕。他们得先警告所有人员撤离,然后才敢往空荡荡的楼里扔炸弹;他们理想中的反叛行动就是在州议会大厦的台阶上公然性交。真是一帮不上台面的家伙!难怪还从来没有美国人加入这个真正革命的先驱团。

罗密欧暂时收回他天马行空的思绪,去他的吧,其实他也不知道组织里到底有没有一百人,没准儿才五六十个。一百不过是个象征性的数字而已,但是这样的象征数字能够煽动民众、诱惑媒体。只有一件事他能肯定——他本人就是“百人先驱团”的一员,他的朋友兼同伙亚布里尔也是。他们一同参与这次刺杀行动。

罗马城中的某一所教堂此时响起了受难日的钟声,快到傍晚六点了。再过一个小时,亚布里尔就会到来,检查他们这次复杂的行动是否已万事俱备。这会是一盘布阵精妙的棋局,而刺杀教皇只是开局第一步,接下来还有一连串的大胆行动。浪漫到骨子里的罗密欧因此而激情澎湃。

罗密欧这辈子唯一敬畏的人就是亚布里尔,是真心实意地敬畏。亚布里尔什么都懂——政府的背信弃义、法律部门的虚伪势利,以及理想主义者危险的盲目乐观。就算是最狂热的恐怖分子发生出乎意料的变节,也能被他所察觉。不过最重要的是,亚布里尔简直就是个革命斗争天才。大多数人都多少有那么一点恻隐之心,而亚布里尔对此则嗤之以鼻。他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就是要解放未来。

对亚布里尔的冷酷无情,罗密欧实在是望尘莫及。罗密欧谋杀过无辜民众,背叛过父母亲朋,还刺杀了一位曾保护过他的法官。政治谋杀或许是疯狂的行为,这一点罗密欧也懂——他愿意付出代价,但是有一次亚布里尔对他说:“如果你不能往幼儿园里扔炸弹,你就不是真正的革命者。”罗密欧的回答是:“这种事我绝对不会做。”

但是刺杀一位教皇,他可以做到。

不过,他已经在罗马度过好几个漆黑的夜晚,恐怖的小小鬼魅如同初生的梦魇般爬满了他的全身。他则一身大汗,汗水透骨冰凉。

罗密欧叹了口气,在肮脏的床上翻了个身,下床。趁着亚布里尔还没到,他先去冲个淋浴,然后刮了刮胡子。他知道自己的干净外表在亚布里尔眼里会是个好兆头,说明他正斗志昂扬地迎接即将到来的任务。跟众多酒色之徒一样,亚布里尔对整洁的仪容也有着某种程度的执着。而罗密欧是个真正的禁欲主义者,他甚至不介意在粪堆里生活。

罗马的街道。亚布里尔正去找罗密欧,他走路时保持着一贯的谨慎和警惕。其实行动完全依赖于内部的安全保障,也就是成员的彼此忠诚,以及“百人先驱团”的团结统一。但是这些成员,甚至连罗密欧都不知道这次任务到底有多大规模。

亚布里尔是阿拉伯人,跟很多阿拉伯人一样,他看起来完全就是个西西里人。他面容消瘦,脸色黝黯,但是下巴部分却格外粗实厚重,就好像那里多长了一层骨骼似的。闲来无事的时候,他也会蓄起一副又黑又亮的胡须,遮挡住粗阔的下巴。不过一旦他参与某次行动,就会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就好像死神总是以真面目示人。

亚布里尔的眼珠是淡褐色的,黑发中偶尔露出几缕花白。他有着厚实的胸膛和肩膀,倒是和他那坚毅的下巴相呼应。因为上身短,他的双腿显得很长,这样一般人就看不出来他的力气有多大,但是他眼神中的机警却是无论如何都藏不住的。

亚布里尔对“百人先驱团”的整套观念都十分厌恶,觉得那不过是一种时髦的公关伎俩。他对该组织完全放弃一切物质享受的做法也不以为然。像罗密欧一样,这些人都是一帮学院派的革命者。他们的理想主义中有太多浪漫成分,鄙视任何妥协。亚布里尔明白,面包要想发酵得好,就得有一点点腐败,革命也是如此。

亚布里尔很早以前就放弃了一切空洞的道德标准。他和某些人一样,确信自己已经全身心投入到改良人类社会的使命中,因此觉得问心无愧。有些行动完全出于他的一己私利,而他毫无顾忌,比如他和一些阿拉伯石油大亨签订私人合同,为他们刺杀政治对手。还有几次零星的谋杀行动,是为某些新兴的非洲国家首领干活,这些人都在牛津大学受过教育,已经学会买凶杀人了。还有个别几桩恐怖行动,是为世界上各路受人敬仰的政界大佬干的——他们一手遮天,只差操控生死了。

他干过的这些事,“百人先驱团”毫不知情,当然他也从来没有跟罗密欧透过口风。亚布里尔从荷兰、英国以及美国的石油公司获取资金,还从俄罗斯和日本的情报部门拿钱。很久以前他进入这一行时,甚至还参加过一次非常秘密的处决行动,美国中情局给的钱。不过所有这些都是陈年往事了。

现在他日子过得很滋润。他绝不是什么禁欲主义者——毕竟,他是受过穷的,尽管并非出身寒门。他酷爱醇酒美食,偏好奢侈酒店,还享受赌博刺激。他特别沉迷于女人肉体所带来的欢愉,为此不惜用钞票、礼物和个人魅力来换取。但他十分惧怕爱情。

尽管有这些“革命者的弱点”,亚布里尔在圈子里仍然大名鼎鼎,因为他有超人的意志力。他毫不畏惧死亡,这或许并不稀奇,但是他还有个独一无二的特点,就是根本不怕痛。恐怕正是因为这一点,他才能如此冷酷无情。

经过这么多年,亚布里尔逐渐证明了自己的实力。不管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的任何折磨,都丝毫动摇不了亚布里尔。他曾经在希腊、法国和俄罗斯蹲过监狱,还曾遭到以色列安全部门连续两个月的审讯,结果他们的专业手段反倒引起了他的敬佩。最后他们在他面前一一落败,也许因为他有什么特殊手段,可以让身体在遭受折磨的时候失去感觉。时间长了,大家都知道亚布里尔就是一块花岗岩,在疼痛面前坚不可摧。

当他捕获猎物的时候,经常利用自己的魅力迷惑对方。他认识到,疯狂正是他的魅力所在,同时也是对方惧怕的原因。因为他施暴时并不带恶意,这使他显得尤其疯狂。总而言之,他是个无忧无虑的恐怖分子,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此时此刻,即便他正在准备人生中最危险的一次行动,却仍然尽情享受着罗马城的美好——街道上弥漫着芬芳气息,受难日的暮光中,连绵不绝的钟声在全城的教堂中敲响。

一切就绪。罗密欧的手下干将均各就各位,亚布里尔自己的小队第二天就要到达罗马了。两组骨干力量分别待在不同的藏身地,对外唯一的联系就是两组的头领。亚布里尔知道这将是一个伟大的时刻,意味着即将到来的复活节以及之后的日子都将获得创造和重生。

他,亚布里尔,将引导各个国家沿着他们原来不愿涉足的道路前行。他将甩掉所有的幕后老大,他们不过是他手中的棋子,都要为他去送死,可怜的罗密欧也不例外。除非临阵退缩或者死亡,整个计划不可能失败。只不过,说句心里话,还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性,就是时间安排出现了疏漏。不过整个行动安排的复杂与巧妙都让他十分得意。亚布里尔停下脚步,欣赏着大教堂高耸的尖顶和罗马市民一张张愉快的笑脸,沉醉在自己对未来的大胆推测中。

有些人认为,仅仅依靠个人的意志、智慧和力量,就能改变历史的进程。亚布里尔也是如此,因此他并没有充分考虑历史中的偶然和巧合,也想不到会有人比他还要可怕。那些在严谨的社会体制内长大的人,那些一脸道貌岸然的当权者,他们远比亚布里尔更残忍、更无情。

罗马街道上到处都是前来朝圣万能上帝的信徒,个个一脸虔诚,欢乐融融。亚布里尔看着他们走来走去,心中充溢着自豪感,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不可战胜的。亚布里尔压根儿不需要得到他们的“上帝”的宽恕,因为当他成就了极端的恶之后,必定会有善开始出现。

亚布里尔来到罗马城中一个比较贫穷的街区,这里的人禁不起吓唬,给他们一点点小钱就甘愿为你办事。夜幕降临,他走到罗密欧藏身的安全点。这是一栋古老的四层公寓楼,底层大厅是一个乡村风格的大院子,四周环绕着石墙,所有的公寓都由地下革命运动组织控制。罗密欧手下三名女干将中的一位放亚布里尔进了屋。这个女人身材瘦削,穿着牛仔裤和蓝色的帆布衬衫。衬衫的纽扣几乎一直敞开到腰。她没穿胸罩,看不出胸部的圆润线条。过去她曾参加过一次亚布里尔的行动,他不太喜欢她,但是佩服她的凶悍。他们还吵过一架,这个女人当时并没有认输。

女人的名字叫安妮,她的头发乌黑发亮,留着跟电影里“豪迈王子”一样的发型,和她那方正强势的面孔一点都不配,但是却能够让人们注意到她的眼睛。这双眼睛炯炯发亮,带着怒意审视着每一个人,连罗密欧和亚布里尔也不放过。她还不太了解这次任务的全部内容,但是看到亚布里尔出现,就知道该任务一定意义重大,非同小可。她微微一笑,等到亚布里尔进屋之后,便一言不发地关上屋门。

亚布里尔不无厌恶地看着又脏又乱的房间。起居室里,脏兮兮的盘子、杯子还有吃剩的食物到处乱放,报纸随随便便扔在地板上。罗密欧手下的骨干有四男三女,都是意大利人。这几个女人都不肯打扫——刺杀计划中竟然还包括收拾房间之类的活儿,这实在和她们的革命理想大相径庭,除非那几个男的也有份。而几个男骨干都是大学生,还很年轻,他们也同样支持女性权利平等。不过他们都是意大利母亲精心呵护的宝贝儿,也知道组织里会有后勤人员在他们离开之后清理房间,消除一切可能涉案的蛛丝马迹。于是大家彼此心照不宣,对房间的脏乱都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这种默契只会让亚布里尔一个人感到不舒服。

“你们简直就是一群猪。”他对安妮说。

安妮冷冷地、轻蔑地打量着他:“我可不是管家婆。”

亚布里尔立刻看出了她的为人,她根本不怕他,也不怕其他任何人,无论男女。她是一个真正坚持信仰的人,甘愿为此上火刑架。

罗密欧从楼上的房间里出来,快步跑下楼梯——如此英俊而且活力四射,安妮不由得垂下眼帘。他先是给亚布里尔一个热情实在的拥抱,然后带他来到屋外的庭院中,两人一起坐在一张不大的石凳上。春夜的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花香,还隐约有细碎嘈杂的声音,那是成千上万朝圣者在大斋期间罗马的大街小巷中喊叫和交谈。不过最响亮的声音仍然来自城中的教堂,几百只圣钟一上一下同时敲响,宣告复活节即将来到。

罗密欧点上一根烟:“我们大展拳脚的时候终于到了,亚布里尔。不管发生什么,我们都将千古流芳。”

他还真把浪漫当回事,亚布里尔觉得很可笑。罗密欧有强烈的个人荣耀感,亚布里尔对此多少有些鄙视。“应该是遗臭万年吧,我们对抗的可是历史久远的恐怖势力。”亚布里尔一边说,一边琢磨两人刚才的那个拥抱。于他而言,这样的拥抱本来纯属礼节客套,但此时却似乎洞穿肺腑,让他回忆起某种恐怖,好像他们是两个弑亲的逆子,就站在刚刚被他们联手放倒的父亲旁边。

庭院的围墙上有一圈昏暗的灯光,不过两人的脸都隐在暗处。罗密欧说:“人们终究会知道这一切是我们干的,但是他们会因此而颂扬咱们吗?还是说,他们会把我们描绘成一群疯子?管他呢!将来的诗人会理解我们。”

亚布里尔道:“我们现在可操不了这个心。”有时候罗密欧有点神经兮兮,这让亚布里尔很不自在,而且忍不住要怀疑这样一个人到底能不能成事。其实罗密欧早就用一次次行动证明了自身实力,别看他长得细皮嫩肉,头脑也不太清晰,却是个地道的危险分子。不过这两个人有本质的不同:罗密欧太无所畏惧,亚布里尔则太老谋深算。

一年前在贝鲁特,两人在街上散步。走着走着,他们看见路上有个棕色的纸袋,满是食物的油渍,不过似乎已经空了。亚布里尔从旁边绕过去,但是罗密欧却一脚把纸袋踢飞,然后一下接一下地踢,直到它落进路边的排水沟里。毕竟天性不同:亚布里尔相信世上到处隐藏着危险,而罗密欧则天真地信任一切。

两人的差异还不止这些。亚布里尔长得很难看,他生了一双小眼睛,褐色的眼珠如同大理石一般,罗密欧则堪称美男子;亚布里尔因丑陋而自豪,罗密欧却因英俊而羞愧;亚布里尔老早就懂得,单纯的人一旦坚定地投身政治革命,往往会走上杀人之路。罗密欧后来才渐渐明白这个道理,经过理性思考之后,他勉强接受了自己的转变。

罗密欧的英俊外表让他在情场上颇为得意,其家族财富又保证了他在经济上也一直很宽裕。罗密欧并不傻,知道自家的财富来路不正,所以很快厌弃了生活中的物质享受,转而沉溺于文学作品和学术研究中不能自拔,这又让他的革命理想更加坚定。自然而然地,他接受了那些教授的极端理论,坚信自己应该为建设一个更好的世界而贡献力量。

罗密欧的父亲,一个意大利人,在发廊里做头发花的时间比那些混迹高层的交际花还要多,罗密欧可不想成为这样的人,也不想用一辈子时间到处寻芳猎艳。最重要的是,他再也不会挥霍那些靠穷人的血汗劳动而获得的财富了。穷人必须获得解放,获得幸福,然后他才能感受快乐,他因此开始接触卡尔·马克思的著作,这些著作就是他一生中领受的第二次圣餐。

亚布里尔的转变则是发自内心,彻头彻尾的。他小的时候住在巴勒斯坦,过着伊甸园一样的好日子。那时候他是个很快乐的孩子,聪慧过人,还非常听话——他特别服从父亲的管教,每天要听父亲给自己读一个小时的《古兰经》。

他们的家是一栋豪宅,仆人成群。虽然坐落在沙漠地带,但是他家巨大的草坪却四季常青。在亚布里尔五岁的某一天,他的生活蓦地从天堂跌落到地狱。深爱的父母忽然人间蒸发,家中的别墅和花园也化为乌有,只剩下一团团紫色的烟尘。突然之间,他就住进了山脚下一个肮脏的小村子,成了靠亲戚接济过活的孤儿。他手头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父亲留给他的那本《古兰经》,这本经书印在上等小牛皮卷上,图案是金灿灿的,文字是漂亮饱满的蓝色。他一直记得父亲高声朗诵的声音,按照穆斯林的传统,字字句句都准确无误。真主给予先知穆罕默德的命令都是不容置疑、无可辩驳的。亚布里尔长大之后,曾经对一位犹太朋友说过:“《古兰经》可不是《妥拉》律法。”然后两人都大笑起来。

显而易见,他被逐出了天堂,不过好几年之后他才完全明白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他父亲一直秘密支持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是地下运动的头目。父亲被人出卖,在一次警方突袭行动中遭射击身亡。他们家的别墅和花园也被以色列人炸毁,之后母亲也自杀了。

亚布里尔成为恐怖分子的确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他的亲戚和当地学校的老师都教育他要仇恨所有犹太人,但是他们的教化却不甚成功。他仇恨的是自己的真主,因为要不是他,儿时天堂般的日子不可能说没就没。十八岁,他把父亲的那本《古兰经》卖了一大笔钱,然后去贝鲁特上大学。在大学里,他把大部分钱都花在女人身上,两年以后,他成了巴勒斯坦地下组织的成员。这么多年过去,他已经成为地下运动中屡立奇功的一员猛将。不过争取民族自由并不是他的最终目的,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真正的目标是寻求内心的平和。

此时此刻,就在藏身地的庭院里,罗密欧和亚布里尔用了两个多小时把行动计划的每个细节又过了一遍。罗密欧不停地抽着烟,有一件事情令他不安。“你觉得他们会放了我吗?”他问道。

亚布里尔柔声说:“到时候他们要交换我手里的人质,怎么会不放你呢?相信我,你在他们手里比我在舍哈本可安全多了。”

黑暗中,他们最后一次拥抱对方。复活节之后,两个人将再也不会见面。

也是在受难日这天,总统弗朗西斯·埃克萨威尔·肯尼迪召集智囊团中的几名高级幕僚和自己的副总统开了个会,并向他们宣布了一些令人不快的消息。

他是在白宫的黄色椭圆办公室和这群人会面的,这是他最喜欢的房间,虽然不如著名的椭圆办公室名气大,但是更宽敞,更舒服。黄色办公室更像一间起居室,他们可以舒舒服服地待着,享用英式茶点。

大家已经在办公室等了一会儿,看到特勤保镖引领着总统走进来,便纷纷起身迎接他。肯尼迪挥挥手,让大家坐下,同时告诉保镖到房间外面等着。眼前这情景有两点让他心里不快。头一件,按照规矩,他得以个人名义命令特工保镖离开房间。次一件,出于对总统的尊敬,副总统得站着。他之所以感到不快,是因为副总统是个女的,唉,社交礼仪此时就要服从于政治礼仪了。副总统海伦·杜·普雷比他还年长十岁,但仍然相当美丽。她不仅通达世故,而且颇具政治智慧。当然,他就是看中了这几点,才不顾民主党内几位头面人物的反对,将其招至麾下,成为自己的竞选伙伴——这样出色的人还得站着,他更觉得不舒服。

“行了,海伦。”弗朗西斯·肯尼迪道,“我进房间的时候,你就不要站起来了。现在我得给每个人倒茶,以免显得我太狂妄。”

“我想以此表示感激之情,”海伦·杜·普雷说,“你叫副总统来参加你和幕僚的会议,我个人理解是因为总得有人收拾杯子碟子。”两人大笑,但其他幕僚都没有笑。

暮光中,罗密欧在庭院里抽了最后一根烟,他的目光越过石头围墙,看到了罗马一座座教堂的圆顶。然后他走进房间,该给手下交代任务了。

安妮在这个团伙里负责管理枪械,她打开一个巨大的箱子,分发武器弹药。有人在起居室的地板上铺开一条肮脏的床单,安妮把擦枪用的润滑油和破布搁在上面。他们准备一边擦枪上油,一边听罗密欧介绍情况。他们边听边提问,还把一些动作预演了一下,花了几个小时。安妮把行动服装发下去,大家纷纷拿衣服开起了玩笑。最后,全体人员坐在一起吃了顿饭,是罗密欧和几个男人一起准备的。他们喝着开春的葡萄酒,干了几杯,预祝行动成功,然后其中几个人打了一个小时的牌,才各自回到房间。他们不用派人站岗,为了安全起见,都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武器搁在床头。不过,他们还是都睡不着。

安妮敲响罗密欧的房门时,已经过了午夜,罗密欧还在看书。他刚让安妮进屋,她就将他正在看的那本《卡拉马佐夫兄弟》一把扔在地上,不无鄙视地说:“你又看这本烂书了?”罗密欧耸耸肩,笑道:“这个作家很有趣,他书里的那些人物,就像意大利人一样努力装得一本正经,我觉得特别来劲。”

他们三下两下就脱了衣服,一起仰面躺在脏兮兮的床单上。他们浑身紧绷,并不是因为性冲动,而是出于某种莫名的恐惧。罗密欧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安妮则闭着眼睛。她躺在罗密欧左边,用右手慢慢地、轻轻地给罗密欧手淫。他们的肩膀略略靠在一起,但是身体的其他部位都没有接触。罗密欧勃起了,她的右手动作没停,同时用左手自慰。他们全程都节奏缓慢,其间罗密欧还犹犹豫豫地伸手摸了摸她小小的乳房,但是她像孩子一样一脸痛苦,紧紧地闭上眼。此时她右手攥得更紧、更加有力,撸动的节奏乱了,变得疯狂。罗密欧高潮了,黏糊糊的液体流得她满手都是,此时她也进入高潮,眼睛猛地睁开,瘦小的身体似乎要蜷缩到空气当中。她抬起身,转向罗密欧,好像要吻他,但是忽然又低下头,把脸埋在他的胸口,一直到全身不再抽搐。然后她表情淡定地坐起身,在肮脏的床单上擦了擦手。接着,她从大理石的床头柜上拿起罗密欧的香烟和打火机,开始抽烟。

罗密欧走到卫生间里,把一条毛巾弄湿。然后他回到安妮身边,先给她擦了擦手,又擦了擦自己的。他把毛巾递给她,她接过来擦了擦两腿中间。

执行另外一次任务时,他们也这么干过。罗密欧明白,这是安妮唯一能够接受的亲昵方式。她的独立意识非常强,因此,无论如何她都不能接受一个她不爱的男人进入她的身体。他也曾建议用口交或者舐阴的方式,但是安妮觉得这仍然算是某种形式的妥协。刚才他们采取的方式既满足她的需要,又不会背叛她坚持独立自主的理想。

罗密欧端详着她的脸,这张脸现在不那么严峻了,目光也柔和许多。她真年轻,他想,她怎么就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变得这么无情呢?“今晚你想和我一起睡吗,就当作个伴?”他问。

安妮掐灭香烟。“不,”她说,“我干吗还要跟你睡一起?我们不是已经满足了嘛。”她开始穿衣服。

罗密欧开玩笑道:“你走之前至少可以说两句软话。”

她在门口站了一站,转过身来,此时他还以为她会回到床上来。她微微地笑着,他第一次感觉到,她是一个可以去爱的女孩子。然后她好像踮起了脚尖:“罗密欧,罗密欧,为何偏偏是你,罗密欧?”她把拇指放在鼻尖上,冲他做了个鬼脸,走了。

犹他州普鲁瓦市,杨百翰大学。两名学生——大卫·贾特尼和克莱德·科尔已经准备了全套工具,就是为了参加每学期举办一次的传统刺杀猎捕游戏。弗朗西斯·埃克萨威尔·肯尼迪当选美国总统后,这样的游戏又再度流行起来。根据游戏规则,某个学生小组有二十四小时来实施刺杀,他们要用玩具手枪向五步之外的纸板总统人偶射击。除此之外,还有一百来个学生组织了一个“法律与秩序”兄弟会,阻止他们的“刺杀”行动。游戏结束后,获胜的一方将赢得一笔赌注金,用来举办庆功宴。

因为摩门教的影响,学校的教师和行政人员普遍反对这些游戏,但它们还是在全美国的校园中流行开来——这就是自由社会中过度放纵造成的恶果之一。趣味低下、追求恶俗正在年轻人中蔚然成风。这样的游戏正是他们痛恨权威的最好宣泄,是一事无成者对功成名就者的抗议。这种反抗更具象征意义,而且比游行示威、街头暴力和静坐抗议等活动更受欢迎。猎捕游戏就是一个安全阀门,可以防止这些荷尔蒙旺盛的年轻人制造暴乱。

两名猎人大卫·贾特尼和克莱德·科尔肩并肩地在校园里溜达。贾特尼制订计划,科尔负责执行。所以,正说着话的人是科尔,频频点头的则是贾特尼,他们一边说着,一边向总统人偶走去,此时兄弟会的那帮人正看守着人偶。这个纸板人偶一看就是弗朗西斯·肯尼迪总统,但是用色夸张,蓝西装、绿领带、红短袜,还没穿鞋。应该是鞋子的地方由罗马数字IV替代。

“法律与秩序”一伙人用玩具手枪威胁着两名猎人,于是两人只好绕道走。科尔大声叫骂,以壮声势;贾特尼则板着一张脸,他完全把这个游戏当成了真实任务来完成。贾特尼把他的绝妙计划又回顾了一遍,确信他们最后肯定能成功,这已经让他获得了强烈的满足感。他们故意当着兄弟会的面散步,就是为了让敌人看清楚两人的全套滑雪装备,从而以为他们是准备到校外去度周末的。这样,他们两人随后就可给敌人来个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按照猎捕游戏的要求,总统人偶展示的路线要对全校公布。午夜之前,人偶将被安排在胜利晚宴上展示,贾特尼和科尔准备就在午夜之前实施他们的最后行动。

一切都按照计划进行。下午六点,贾特尼和科尔在选定的饭店再次碰头。老板对他们的计划一无所知,只知道他们是两个大学生,已经在店里做了两个星期的兼职招待。他们干得非常不错,尤其是科尔,所以老板对两人都相当满意。

当晚九点钟,一百名“法律与秩序”的保护者——都是壮实的小伙子——带着总统人偶走进店里,并派人分头把守住了饭店的各个门口。桌子排成一圈,纸板总统就放在圆圈的中心位置。老板看到一下子来了这么多生意,兴奋得不停搓手。当他走进厨房,看到两名兼职侍者正将玩具手枪藏在汤碗里,这才一下子明白过来。“我的天哪,”他说,“你们两个今晚就卷铺盖走人吧。”科尔朝他咧嘴笑了笑,但是大卫·贾特尼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们大步走进餐厅,两人都高举着汤碗,把脸遮住。

那些守卫们已经在为胜利干杯了。这时,贾特尼和科尔把汤碗放在圆圈中心的桌子上,一把揭开盖子,掏出玩具手枪。他们举起枪,对着色彩艳丽的纸板总统扣动了扳机。科尔开了一枪,大笑起来;贾特尼早就盘算好了,他连开三枪,然后把手枪扔在地上。他不动也不笑,直到那帮守卫一拥而上,骂骂咧咧地向他表示祝贺,并一起坐下来吃饭,他才露出笑容。贾特尼踢了纸板总统一脚,纸板便滑到地板上,没人注意了。

这一次游戏还算是比较简单的。在其他地方的大学里,学生们对这个游戏要认真多了,他们不仅会建立严密的保安系统,而且那些纸板还能喷出人造血液。

美国总检察长克里斯蒂安·克里人在华盛顿特区,但是掌握着所有这些刺杀游戏的文件资料。正是贾特尼和科尔活动的照片和内参报告引起了他的兴趣。他特地在报告上注明,要安排一个任务组,跟踪调查大卫·贾特尼和克莱德·科尔两人的生活。

复活节前那个星期五,两个心事重重的年轻人开车从麻省理工到纽约,然后将一个小行李箱寄放在港口管理大厦一个带锁的寄存柜内。醉醺醺的流浪汉、贼眉鼠眼的皮条客,还有成群的妓女都挤在底层大厅里,二人不得不小心翼翼地从人群中穿过,以免招惹上谁。他们两个都是神童,二十岁年纪已经被聘为物理学助理教授,还是大学里某个前沿科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那个小行李箱中放的是一枚他们自制的微型原子弹,用的材料以及关键的钚都是从实验室偷的。他们用了两年时间才从参加的那个研究项目中把所有的材料一点一点地偷出来,为此他们还伪造了各种实验和报告,以保证这种偷窃行为不被发现。

亚当·格莱斯和亨利·提波特两人从十二岁起就被誉为天才。父母在培养他们时给他们灌输了各种人类责任等概念。知识是他们唯一懂得使用的手段。一般人时常会犯一些诸如酗酒、赌博、色情、暴食和嗑药之类的毛病,他们对此全都不屑一顾。

唯一让他们无法自拔的就是清晰头脑所带来的强大力量。他们对社会充满了责任感,而且看透了世间的罪恶。他们知道制造原子武器是错误的,也知道人类的命运正岌岌可危,所以他们决定要尽自己所能,将人类从覆灭的灾难中拯救出来。两个大男生孩子气地讨论了一年,决定给政府点颜色看看。他们想让政府知道,随便什么人,只要发了狂,轻而易举就能对人类施以严惩。他们制造了一颗微型的原子弹,只有半千吨的爆炸力,所以能够安置到任何地方,并以此警告政府。他们觉得这个经过深思熟虑的计划独一无二,无比神圣。其实,有个政府资助的顶尖智库曾经在一份心理研究报告中精确预言了当今这种情况,称其为“原子时代下人类面临的潜在危险”。当然,两个天才对此一无所知。

亚当和亨利还在纽约的时候,就已经把警告信寄给了《纽约时报》,信中解释了他们的动机,并要求报社先刊登这封信,然后再向政府报告。编写这封警告信可是费了他们不少工夫,不仅是因为要字斟句酌,以避免任何带有恶意的字眼;更麻烦的是,每个字母和单词都是他们用剪子从旧报纸上剪下来,再拼凑黏贴在空白信纸上的。

原子弹要到下个周四才会爆炸,那时这封信应该已经到了政府部门的手中,而这枚炸弹肯定已经被找到了。他们的目的只是要给世界的当权者们一个警告而已。

受难日,罗马。特丽莎·凯瑟琳·肯尼迪,也就是当今美国总统的女儿,已经做好准备,要结束自我放逐的欧洲之旅,回到白宫和父亲一起住。

特勤局安保卫队已经对她的行程作了周密的安排,并按照她的要求,预订了复活节从罗马飞往纽约的航班。

特丽莎·肯尼迪二十三岁,一直在欧洲攻读哲学。她就读于巴黎索邦大学,然后进入罗马一所学校。在罗马,她刚刚和一名思想极端的意大利学生正式结束了一段恋情,这让两人都感到轻松。

她爱自己的父亲,但讨厌他是个总统,因为她不得不因此做个乖女儿,不能公开表达任何与父亲不同的观点。她曾经是社会主义的信徒,现在又极力提倡“所有男人皆兄弟,所有女人皆姊妹”的论调。她是个美国式的女权主义者,坚信经济独立是一切自由的基础,所以心安理得地使用自己的信托基金,因为这笔基金保证了她的自由。

她拒绝享受一切特权,几乎从来不去白宫看望父亲,这种做法有点怪异,不过也属人之常情。或许潜意识里,她一直觉得母亲去世都是父亲的错,因为当妻子病入膏肓的时候,他却忙着在政坛上打拼。后来她又想去欧洲流浪,但是法律规定她必须受到特勤局的保护,因为她是总统的直系亲属。她曾考虑签署协议放弃这项安保特权,但是父亲恳求她不要这么做。弗朗西斯·肯尼迪告诉她,如果她出点什么事,他肯定会受不了的。

她的安保卫队由二十人组成,一天三班倒,二十四小时保护她的安全。无论她是去饭店吃饭,还是跟男朋友一起看电影,他们都形影不离。他们在她住的同一栋楼上租了间公寓,街上还停着一辆指挥车。她从来没有机会一个人待着,而且每日都要把当天的行程安排报告给卫队长。

那些安保队员简直就是群双头怪物,一个头是仆人脸,另一个头是主人脸。他们安插了先进的电子设备,如果特丽莎带个男性朋友来公寓里过夜,他们就能清楚地听到两人在床上欢愉的呻吟声。而且他们很可怕——行动的时候,他们就像一群狼,无声地移动,警觉地侧着头,好像要捕捉风中的可疑气味,其实他们不过是竖起了耳朵,在收听耳机中传来的指令。

特丽莎已经拒绝了“贴身护卫”,就是每时每刻都在身边的那种保镖。她自己开车,不让卫队租住她隔壁的公寓,也不让他们在大街上紧跟在自己身边。她坚持只接受“周边保安”的形式,安保队员在她身边不远不近地跟着就行。她就像是一座大花园,保安卫队则是花园外围的一圈高墙,这样她还留有一定的个人生活空间。有些时候,这样的安排也会造成尴尬。有一天她逛商店,需要几枚硬币打个电话。她记得有个安保队员就跟在身边佯装逛街,所以她径直走到那个男的身边,说:“给我一枚25分硬币好吗?”那个人吓了一跳,疑惑不解地看着她,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认错了人,这个人并不是她的保镖。她忍不住大笑起来,赶紧道歉。那个人也忍俊不禁,递给她一枚硬币,开玩笑道:“愿意为肯尼迪家的人效劳。”

跟大多数年轻人一样,特丽莎·肯尼迪也理所当然地认为,世上大多数的都是“好人”,她自己也是。她为了争取自由而参加游行,为支持正义而畅所欲言,反对不公。她努力在日常生活中做到光明坦荡。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她就把自己的零用钱捐给了美国的印第安土著。

身为美国总统的女儿,当特丽莎站出来为支持堕胎而大声呼吁时,当她的名字醒目地出现在极端和左翼组织的名单上时,她总是感到很不自在,并因此饱受媒体的攻击和反对党的羞辱。

她很单纯,在爱情上更是坚信平等和坦率。她喜欢彼此毫无保留,讨厌一切欺骗伎俩。

在国外的这些年也发生过一些事情,足以让她吸取一些宝贵的教训。在巴黎,一群住在桥下的流浪汉差点就强奸了她,当时她正在城里闲逛,想要领略当地的风土人情;在罗马,当她掏钱给两个乞丐时,钱包几乎被他们抢去。幸亏有机警的特勤保镖及时出手,这两次她都是有惊无险而已。不过,她对这些事没记性,仍然坚信“人性本善”,相信所有人灵魂深处都有一颗永远鲜活的善良种子,所有的人都能获得救赎。作为一名女权主义者,她当然知道男权对女性的压迫,但是,男人在他们的世界中到底使用了多么残酷的力量,这一点她其实并不全懂。她完全想不到人们是怎样以最卑鄙、最残忍的方式相互背叛的。

保安卫队的队长已经颇有些年龄了,只能护卫美国政府中像特丽莎这个级别的人员。特丽莎的单纯令他既震惊又担忧,所以他很想教育教育她。他讲了几件骇人听闻的案子,都来自他多年的保安经历。保护特丽莎已经是他退休前的最后一份工作,所以他讲话比较直接,不像以往那么含蓄。

“你太年轻了,还不了解这个世界,”他说,“你这样的身份,一定得万分小心。你总是觉得你对别人好,别人就一定会对你好。”就在前一天,还刚刚出了事:有个男人作势要搭她的车,她同意了,结果那人一上车就理直气壮地开始动手动脚。保安队长立即下令行动,保安队员开的两辆车将特丽莎的车逼到路边停下,这时那个搭车者已经摸上了特丽莎的大腿。

“我来告诉你一个故事吧,”队长娓娓道来,“我曾经为政府公职人员中最聪明、最善良的一个人工作过,全是秘密行动。只有过一次,他的脑筋不够使了,上了一个坏家伙的当,任由那家伙处置。那个恶棍坏透了,本来是要干掉我老板的。结果那一次他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放了我的老板,还说‘你欠我一条命,给我记清楚’。后来,我们用了半年时间追踪这个家伙,终于盯死了他。我的老板干脆利索地把他干掉了,根本没给他投降或者做双面间谍的机会。你知道为什么吗?他自己跟我解释过。他说这个恶棍曾经有通天的权力,让这个人活着是非常危险的。他还说虽然那个恶棍曾经饶过他一命,但是他一点都不感激,因为他知道这种偶然的慈悲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罢了,而你绝不能指望下一次他还能这样心血来潮。”不过队长并没有告诉特丽莎他当年这位老板的名字——克里斯蒂安·克里。

弗朗西斯·埃克萨威尔·肯尼迪能够当上总统,可以说是美国政坛上的一个奇迹。当选之前,他刚刚只做过一届参议员,但就因为他是肯尼迪家的人,加上风度翩翩、才华出众,才神奇地坐上这个位子。

说起来,他算是一九六三年遇刺的那位约翰·F.肯尼迪总统的“侄子”,但是相对于仍然活跃在美国政坛的肯尼迪家族其他成员来说,却似乎是个圈外人。实际上,在这个根深叶茂的大家族中,他是众多堂兄弟中唯一一个继承了两位著名的叔叔——约翰·肯尼迪和罗伯特·肯尼迪个人魅力的侄子。

弗朗西斯·肯尼迪曾经是法学界的天才少年,二十八岁就被聘为哈佛大学的教授。后来,他成立了自己的法律事务所,并积极而广泛地投入到政府和私人公司的自由改革运动中。他的事务所并未发大财,反正他家世显赫,也不在乎钱,但是他却因此而在国内赢得了良好的声誉。他到处奔走,为少数民族争取权益,为穷人争取福利。总之,他一直在为弱势群体说话。

肯尼迪在总统大选中将全国的民众都调动了起来。他曾公开表示,要为美国人民重写一份新的“社会契约”。到底是什么才能使文明延续?他问大家。是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契约。政府必须保证人民生活安定、经济富足;必须保证所有公民都有权利、有办法追寻个人梦想中的幸福生活。这样,也只有这样,人民才愿意遵守法律,令文明延续。肯尼迪还提出,美国社会中的主要问题都不应由国会、最高法院或者总统来决定,而是要由全民公决来解决,而这也正是神圣的社会契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还允诺要扫除犯罪,消灭贫困,因为贫困既是犯罪的根源,也是犯罪的形式。他允诺要通过各州财政拨款和社会保障系统来实现全民医保,这样才能让那些工人百姓安度晚年。

为了证明他实现这些理想的坚定信念,同时也消除人们对于他个人财富的疑虑,他在电视访谈上宣称,要把四千万美元的个人资产捐给美国财政部。这次捐赠的法律程序变成了公开的仪式,在全国每家电视台的新闻上播出。弗朗西斯·肯尼迪的伟大形象令每一位参加选举的公民都难以忘怀。

他乘飞机去过全国各大城市,坐车到达每一个小城镇。夫人和女儿一路跟着他,家人的风采让肯尼迪的形象熠熠生辉,彻底征服了公众的心。他与时任的共和党总统进行了三次辩论,大获全胜。他的智慧、学识和青春活力彻底击败了对手。在第一届总统任期内就获得了民众的热爱,这在各届总统来说都是绝无仅有的。他简直战无不胜,但是造化弄人,他的总统就职典礼尚未举行,夫人便因为癌症离他而去。

弗朗西斯·埃克萨威尔·肯尼迪强忍心中哀痛,开始实行上任之后的第一步改革措施。竞选期间,为了能获得选民的认同,他提前任命了自己的个人班底,这在政治上是非常冒险的一招。他任命黑人激进分子奥德布拉德·格雷为联络官,就内政事务与国会协调。他还挑了一位女士作为自己的竞选伙伴,甚至决定她同时也是自己竞选班底的一分子。其他的提名则中规中矩,而就是这样的班底,帮助他修改了社会保障法,让所有的工人退休后都能衣食无忧。他旗开得胜,不过新法律施行后需要美国商业巨头们纳更多的税,这些大亨立即成了肯尼迪的死敌。

首战告捷之后,肯尼迪却似乎失去了前进的动力。他提出让公众就主要问题进行全民公决的提案,但是遭到了国会的否决,还有全民医保的提案也未能幸免。面对国会竖起的高墙,肯尼迪自己逐渐失去了力气。尽管肯尼迪和他的白宫幕僚几乎拼尽全力,他们还是有越来越多的方案遭到了国会的否决。

现在到了总统任期的最后一年,他和国会之间的拉锯战就要以失败告终,这让他心中充满愤怒,甚至感到绝望。他知道自己致力于正义的事业,自己的做法都是正确的,而且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也知道他的一切行动都是让美国长治久安的最佳良策。但是目前,他似乎感到,和政治中的勾心斗角相比,什么知识、道德,都不值一提。

肯尼迪总统等每一位高级幕僚手中都有了茶,才开口说话。

“我不准备竞选连任了。”他不急不缓地说。他看了看副总统,接着道:“海伦,我希望你能做好准备,竞选总统。”

房间里霎时鸦雀无声,但是海伦·杜·普雷向他微微一笑。微笑,是她征战政坛的有力武器,对于这个房间里的所有男人,该武器同样好使。她说:“弗朗西斯,我认为你应该和整个班底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经过仔细研究,再来决定是否退出竞选。告辞之前,让我再说两句。我知道这段时间你非常沮丧,但是,就算是我当选总统,也不会干得比你好。我看你需要更耐心一些,你的第二届任期会更有建树。”

肯尼迪总统有些不耐烦:“海伦,美国总统都是第一届任期的成就比第二届更大,这一点你我都很清楚。”

“大多数情况下的确如此,”海伦·杜·普雷说,“但是到了第二届,或许众议院的议员就不一样了呢?从我个人的利益来说,如果我能做两届副总统,肯定比只做一届地位更加稳固。而且,如果您不是只干一届就被自己的民主党国会给赶下台去,而是一位连任的总统,那么您给我的支持也会更有力。”

她拿起备忘录资料准备离开。弗朗西斯·肯尼迪道:“你其实待在这里就可以。”

杜·普雷又向屋里每个人露出了招牌式的甜美微笑:“我不在,您的幕僚说话肯定更自在。”说着,她走出了黄色椭圆办公室。

肯尼迪周围的四个人始终沉默着。他们是他最信任的幕僚,肯尼迪以个人名义任命了他们几个,他们也只对他个人负责。总统就像是神话中长相奇怪的独眼巨人,生了一个脑袋和四条手臂,几位高参就是他的左膀右臂,同时也是他最好的朋友。自从肯尼迪的夫人去世之后,他们又变成他最亲近的家人。

杜·普雷关上了身后的门。办公室里的男士们开始打开各自的备忘录资料,并伸手去拿桌上的茶和三明治,房间里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海伦可能是整个行政部门最聪明的人。”总统的幕僚长尤金·戴兹随口说道。

肯尼迪冲戴兹笑了笑,这个家伙一贯对漂亮女人没有什么抵抗力。“你有什么想法,尤?”他问,“你觉得我应该多些耐心,竞选连任吗?”

十年前,尤金·戴兹还是一家大型计算机公司的老板,那个时候弗朗西斯·肯尼迪才初涉政治。尤金·戴兹本人简直就是一台精密计算机,干掉了不少竞争对手。但是他出身贫穷,因此他坚持正义的理念更多出于实际需要而不是什么浪漫的理想。他渐渐意识到,美国拥有巨额财富的人把持了太多的权力,长远来说,这会毁掉真正的民主。所以,当弗朗西斯·肯尼迪高举实现真正的社会民主这面大旗进入政坛时,戴兹为他募集了竞选资金,最终帮助肯尼迪登上总统之位。

尤金身材高大,平易近人。他最大的本事就是当某些人的重要愿望和特殊诉求被总统拒绝时,他能避免这些人与总统结仇。戴兹低头看着手中的材料,他的头有些谢顶,胖墩墩的身体把剪裁精良的外套背部绷得紧紧的。“为什么不竞选?”他语气轻松,“你只要随便混混就好。让国会来告诉你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一切都是老样子罢了。不过外交事务除外,这方面你还能找到些乐趣,说不定还真能做点好事呢。”

“事情得这么看,我们的军队人数只达到应有人数的一半,因为我们把孩子们教育得太聪明,结果他们都不爱国了;我们有技术,但是没人愿意购买我们的产品,想要维持收支平衡是没戏了,政府迟早要破产。你就干脆竞选连任,放松一下,舒舒服服地过上四年。再怎么说,这份工作可不坏,你还能随便花钱。”戴兹笑了笑,挥挥手,意思是自己不过开个玩笑。

肯尼迪身边四位幕僚虽然表面上满不在乎,但是都盯着肯尼迪看。没人觉得戴兹的态度有什么不敬,他开玩笑的说话方式也是肯尼迪过去三年里一直鼓励的。

国家安全顾问阿瑟·威克斯是个彪形大汉,那张脸一看就是大城市来的——混血儿,父亲是犹太人,母亲是意大利人——他也能抖搂一些粗俗的俏皮话,不过对于肯尼迪和总统办公室,他还多少有一些敬畏。

威克斯十年前认识了肯尼迪,当时肯尼迪第一次竞选议员,他则是东海岸的自由派,在哥伦比亚大学担任伦理和政治学教授。他身家丰厚,却视金钱如粪土。两人在思想学识上惺惺相惜,因而渐渐成为朋友。肯尼迪觉得阿瑟·威克斯是他见过的人当中最博学多才的,而威克斯则认为肯尼迪是政治圈子里道德最高尚的。这样的关系基础并不会——也不可能——让两人成为密友,但是足以让他们互相信任。

威克斯觉得,国家安全顾问的职责要求他说话不能像别人那么随便。“尤可能觉得他在开玩笑。”他朝戴兹做了个手势,“但是您确实能为我国的外交政策作出宝贵贡献。我们的影响力超出欧亚国家的理解,我觉得您竞选连任势在必行。无论如何,美国总统在外交政策方面的权力堪比国王。”他平静的语气充满了说服力,有着纽约人特有的低沉。

肯尼迪转向他左边的一人,奥德布拉德·格雷,肯尼迪叫他“奥托”。他是肯尼迪班底中最年轻的一位,大学毕业刚刚十年。他以黑人左翼运动起家,曾就读于哈佛大学并获得过罗德奖学金。他个子高挑,仪表堂堂,大学时期就是聪慧的学者和一流的演说家。当年肯尼迪一眼看中了他,这个貌似政治煽动者的年轻人,实际上对人谦恭有礼,深谙处世之道,不必使出威逼胁迫的手段也能让人乖乖听话。在纽约一次剑拔弩张的活动中,肯尼迪获得了格雷的崇敬和信任。那一次,肯尼迪以他高超的法律技巧、过人的智慧、翩翩的风度以及不带种族偏见的公正方式成功地平息了事态,从而赢得了冲突双方同样的尊敬。

从那以后,奥德布拉德·格雷就开始助力肯尼迪的政治生涯,并且竭力主张他竞选总统。肯尼迪招他进入班底,担任与国会沟通的联络官,负责推进总统提案的实施。格雷青春活力的理想主义激情和他与生俱来的政治天分经常发生冲突。很自然,理想主义多少处于下风,因为他对于政府怎样运作、何处施加影响力、何时该发挥捐助资金的威力、何时避重就轻、何时体面让步等等这一切都知道得太清楚了。

“奥托,”肯尼迪说,“说说你的想法。”

“辞职吧,”格雷道,“正好你现在事事不顺。”肯尼迪微微一笑,其他人都大笑起来。格雷接着说道:“咱们有话直说吧,我同意戴兹的建议。国会在你头上拉屎,媒体也捅你刀子,政治说客和大企业主把你的方案捂烂在手里,工人阶级和知识分子又觉得你背叛了他们。这个国家就像是一辆该死的凯迪拉克,你是司机,可是车上连动力转向装置都没有。你还想再来四年,让这个国家每个该死的疯子都有机会踹你一脚,把你踢下台吗?要我说,咱们大家都他妈的别干了。”

肯尼迪似乎开心了起来,脸上英俊的线条绽开成满面笑容,那双深邃纯净的蓝眼睛闪闪发光。“真有意思,”他道,“不过接下来我们说认真的。”他知道手下这几个人刚才都在使激将法,为的就是刺激他能竞选连任。他们都不想离开这个权力中心,离开首都,离开白宫。就算雄狮失去了利爪,也总好过连雄狮都做不成。

“你们都想让我再度竞选,”肯尼迪说,“可是就算连任又能干什么?”

奥托·格雷道:“太对了,我们就是想让你连任。当初可是你求着我加入总统班底的,说这样才能帮助我们的人民。我那个时候信任你,现在也一样。我们确实有所建树,而且我们还能做得更多。我们的路还很长,现在富人更富,穷人更穷,只有你才能改变这一切。你得为此奋斗,不能放弃。”

肯尼迪问道:“可是我到底怎么才能获胜呢?国会实际上就是由苏格拉底俱乐部那帮家伙把持着。”

格雷看着他的老板,脸上浮现出只有他这样的年轻人才会有的激情和力量:“我们不能这样想。你看,我们过去曾经克服过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们还能再赢一次。再说,就算我们不能获选,难道连试都不试吗?”

房间里一时安静下来,因为大家似乎都意识到还有一个人没说话,而这个人对弗朗西斯·肯尼迪的影响力最大,他就是克里斯蒂安·克里。所有的目光现在都投向克里。

克里虽然和肯尼迪是好朋友,但是仍保持着对总统的一份敬意。肯尼迪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克里这么尊敬他,因为他内心一直充满对暗杀的恐惧,而克里则十分看重勇敢无畏的品质。当时就是克里斯蒂安请求弗朗西斯参加总统竞选,并且还承诺如果能够任职总检察长,并兼任联邦调查局和特勤局的局长,那么总统的人身安全就由他全权负责。所以现在,美国的国家安全部门实际上由他一手掌控,但是肯尼迪为此也付出了沉重的政治代价。作为和国会的交易,他不得不按照他们的要求任命了两名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驻英国大使。

肯尼迪也盯着克里斯蒂安·克里看,终于,克里开口道:“你知道这个国家的老百姓最关心什么问题吗?他们压根就不在乎外交政策这类玩意,也不在乎什么经济学概念,更不关心全球变暖,就算地球晒成葡萄干,他们也无所谓。他们关心的是夜里走在大城小镇的街道上,总是害怕遭抢劫;晚上睡在床上,总是担心有坏人破门而入,谋财害命。”

“我们现在就处在一种无政府状态。按照社会契约,政府应该保护全国每一位公民的安全,但是政府没有能够履行职责。女人害怕被强奸,男人担心遭谋杀。现在的人都堕落到泥坑里了,比畜生还不如。有钱人夺走底层大众的每一个子儿,而犯罪分子干脆要了穷人和中产阶级的命。而你,弗朗西斯,就是唯一能带领我们走出泥沼的人。我相信你,相信你能拯救这个国家。我也就是因为这个才跟着你干,而你现在却要抛下我们大家不管了。”克里顿了顿,“你得再努一把力,弗朗西斯,不过是又一个四年嘛。”

肯尼迪总统深受触动。他明白,这四个人仍然信任他。他心里也明白,其实自己也是有意引导他们说出了刚才那番话,引导他们重申对他的信任,引导他们担负起与总统相同的责任。他朝他们笑笑,从心底里感到欣慰。

“我要仔细考虑考虑。”他说。

众人明白这句话就表示会议结束了,因此纷纷告辞离开,只有克里斯蒂安·克里没有走。

“特丽莎过节回家吗?”他随口问。

肯尼迪耸耸肩:“她在罗马又找了个男朋友。复活节假期她要坐飞机回来,跟以前一样,她特别说明她根本不在乎这些宗教节日。”

克里斯蒂安道:“我挺高兴,她总算是要离开欧洲了,在那儿我很难保护她。她还觉得在欧洲就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反正国内不会报道。”他顿了一会儿,又说,“如果你真竞选连任,你就得让她离你远远的,或者干脆和她断绝关系。”

“这可不行。如果真得参选,我还需要极端女权主义者的选票呢。”

克里斯蒂安大笑起来。“好啊,”他说,“现在说说先知的生日宴会吧,他可是一直盼着呢。”

“别急,”肯尼迪说,“我会让他尽兴的。我的老天,都一百岁了,他竟然还盼着过生日。”

“他过去是个了不起的人,现在还是。”克里斯蒂安道。

肯尼迪看了他一眼,目光尖利:“你以前一直都崇拜他,我可不像你。他也有缺点,也犯过错误。”

“没错,”克里斯蒂安说,“不过他是我见过的人里面,将自己的生活掌控得最牢的人。他给我的指导和建议也改变了我的人生。”克里斯蒂安又停了一下,“我今晚要和他共进晚餐,所以我可以告诉他生日宴会已经万事俱备了吧?”

肯尼迪干巴巴地笑了笑:“告诉他吧,没问题。”

这天晚上,肯尼迪在椭圆办公室签了几份文件,然后坐在办公桌边,注视着窗外。他能看见白宫院子四周的大门,都是黑色的铁门,顶端缠绕着白色的电网。跟往常一样,一靠近街道或人群,他就浑身不自在,尽管他也知道暗杀之类的事情不过是自己的想象罢了,因为对他的保护简直到了天衣无缝的地步:白宫周围有七道防护;方圆两英里之内,每一栋楼里都有一支安保卫队,监视楼顶和各个房间;所有通往白宫的街道上都有岗哨,而且警卫身上都藏着速射手枪和重型武器。每天早上,成百上千参观白宫的旅游者都要在底层大厅接受特勤局卫队十分严格的安检,这些特工一直在大厅里溜达,偶尔还跟游客寒暄两句,但是他们的眼睛一直保持警觉。白宫里凡是没有绳子围着、允许游客进入的部分,每一寸空间都在摄像头的监控之下,而且还有特殊的录音设备,可以捕捉到所有的窃窃私语。武装警卫在每个走廊的拐角都有一张特制的计算机工作台,关键时刻就可以用作路障。在白宫向公众开放的时间里,肯尼迪一般待在四楼,那是专门为他修建的,用作他的生活区。生活区的地板、墙壁和天花板都是特别加固过的。

弗朗西斯·肯尼迪很少使用这间著名的椭圆办公室,只有在特殊的仪式上签署官方文件的时候才来这儿。此刻,他放松身心,正在享受难得独处的几分钟。他从办公桌上的雪茄盒中抽出一根细长的古巴雪茄,体会着原块烟叶给手指间带来的油质。他切掉末端,小心地点上,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吐出来,透过防弹玻璃窗看着外面。

他仿佛看见自己还是个孩子,远远地,从白色的岗哨那边穿过宽广的草坪,然后跑向自己的杰克叔叔和罗伯特叔叔。他多么爱戴这两位叔叔啊。杰克叔叔风度翩翩,童心未泯,却又如此有力量,让他觉得一个孩子也有指点江山的希望;罗伯特叔叔呢,那么严肃,那么热忱,却又彬彬有礼,妙趣横生。这时,弗朗西斯·肯尼迪突然想到,我们当时叫他鲍比叔叔,不是罗伯特,要不就是有时候叫他罗伯特?他记不清了。

但是他的确记得四十年前的那一天,就是在同样一片草坪上,他跑向两位叔叔,他们每人抓住他一条胳膊,他就双脚离地,被一路吊着一直走到白宫。

现在他也跟他们一样身居高位了,当年令童年的他敬畏的权力,现在就握在他手中。回忆总是带来诸多伤痛、美好、失落,还有诸多遗憾。当年致使两位叔叔遇刺的东西,正是他现在考虑放弃的。

弗朗西斯·埃克萨威尔·肯尼迪没有料到,就在受难日这一天,所有一切都将因为罗马两个籍籍无名的革命者而改变。 r6sduRQX8JhLbY023LzzDRi5KSnalgj5a6Ort90zUmTfIs3oUdJLXX1Nk0Wjw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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