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是人与生俱来的天性。人的天性中,除了自私之外还有一些根深蒂固的本性。例如,怜悯与同情,这是一种当我们亲眼目睹或设身处地地想象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时所自然产生的情感。这种情感本性使我们关心他人的命运,将他人的幸福看成自己的事情。虽然除了看到别人的幸福而感到高兴外,并不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我们也仍会乐此不疲。
他人的悲伤常使我们感到悲伤。并且,这种悲伤的情感同其他天性的原始情感一样,绝不仅仅在善良和仁慈的人身上发生,即使是最恶毒的、触犯法律最为严重的人,身上也或多或少地存在这种情感。
既然人的天性中都存在同情,那么,同情这种情感最初是如何产生的呢?
同情的产生有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对他人的感受有一定的理解。如果我们对别人的感受没有直接经验,那么,我们只有通过设身处地地想象,才能体会别人的感受。
如果我们对同胞兄弟正在遭受的刑罚感到安然自得,我们的感觉就不会告诉我们他们正在面临的痛苦,因为感觉给我们带来的情感绝不可能超越自身所能感受的范围,所以,我们只能借助想象来理解他们的感受。
这种想象,使我们模拟自己的感官印象。通过它,我们设身处地地想到自己所面临的同样的痛苦,我们似乎进入了他们的身体,在感觉上同他们是一个人。这样,当他们的痛苦落到我们身上,使我们承受并成为我们自己的痛苦时,我们终于受到影响,于是在想到他们的感受时就会战栗和惊恐。
此时,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们已经和想象的对象融为了一体,他们的任何痛苦都会让我们产生极度悲伤和烦恼的感觉。因此,当我们设想自己面临这样的处境时,产生同我们的想象力的大小成比例的类似情感便是很正常的事情。
以上关于同情产生的论述,也许还不够清晰明了,那么我们再从日常观察中进行证实,正是因为我们对他人的痛苦有所同情,即设身处地地想象受难者的痛苦,我们才能想象受难者的感受或受受难者感受的影响。
亚当·斯密像
例如,当看到他人的腿或手臂即将面临一击的时刻,我们会本能地缩回自己的腿或手臂;当这一击真的落在他人身上时,我们也会产生就像打在自己身上一样的感觉。又如,当观众正在欣赏绳索上的舞蹈者的精彩表演时,他们也会像舞蹈者扭动身体使自己保持平衡一样,不自觉地扭动着身体,就好像他们自己正面临那样的处境。
生性懦弱的人在看到街上的乞丐暴露在外的脓疮时,自己身上的相应部位也会产生一种瘙痒或不适感。他们会对这些乞丐产生厌恶之情,这种情感来自他们对自己可能受苦的想象。所以,如果他们真的成了自己所看到的可怜人,并在自己身体的特定部位遭受同样的痛苦,那么,与身体其他部位相比,他们对那些可怜人的病痛抱有的痛苦之情,会在自身特定部位产生更为强烈的影响。这种想象力,足以在他们娇弱的躯体中产生其所抱怨的那种瘙痒和不适感。
与懦弱的人一样,强健的人看到溃烂的眼睛时,他们自己的眼睛也常会因为相同的原因产生一种非常明显的痛感。
同情的产生并不局限于痛苦和悲哀的情景。在很多场合,同情这种情感都可能产生。例如,对于当局者的任何一种情绪,有心的旁观者都会身临其境地在心中涌起一种类似的情绪,从而与之同喜或与之同悲。
通常,我们将因为他人的悲伤而产生的相同的情感称之为“怜悯”或“体恤”。这或许正是同情或同情感一词的原义,不过,现在我们将同情的定义扩大为我们与任何一种情感的同感和共鸣,或对它产生相同的情感,也颇为恰当。
有时,只要我们在一个人身上看到一种情感,自身便会引起相应的同情。更有甚者,某种情感好像一瞬间就由一个人倾注到另一个人身上,之前因何发生都来不及感觉想象。如当一个人的面貌和姿态表现出强烈的悲伤或喜悦时,旁观者见到后立即就会产生类似的悲伤或喜悦的感觉。人们常说笑脸迎人,令人开怀;愁容满面,使人烦闷,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情绪都能让我们产生同情。如有一些情绪,当我们不知道它因何而来时,我们就不会报以同情,甚至会厌恶它。胡作非为的愤怒者,因为我们不知道他为什么发怒,所以就不会设身处地地替他考虑,也无法体会到他的怒气。而对处于对方盛怒之下的遭受愤怒的人,我们总会同情他们的恐惧和不满,同他们一起反对发怒者。
快乐的表情让我们觉得他人正在享受好运,悲伤的表情让我们觉得他人正在承受厄运,这就是我们与他人产生的同感。不过,只有主动感觉到它们的人才会受影响。怨愤则不同,它会直接使我们被动地、不由自主地联想起所有我们关心的人及同其作对的人。正是由于我们对好运或厄运通常抱有的印象,我们才会去关心遭遇这种命运的人;而出于平时对愤怒的印象,我们也不会去同情那些发怒的人。对愤怒的反感,似乎是人类的一种天性,如果不知道发怒的原因,反对将是绝大多数人一贯持有的态度。
虽然我们会对别人的悲伤或快乐抱有同情,但如果我们不了解别人悲伤或快乐的原因,这种同情也是极为有限的。例如,在我们看来,痛哭流涕只是受难者内心痛苦的表现,它让我们产生寻根问底的好奇心,或最多是某种同情的愿望,这便与真正意义上的同情相去甚远。
所以,与其说对方的激情让我们产生了同情,不如说激发这种激情的情景让我们产生了同情。当我们设身处地地设想对方的处境时,同情就会因设想而在我们心中产生,然而,这种激情对方似乎全然感受不到。他人的无耻和粗鲁常使我们感到羞耻,虽然他们自己并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但在我们看来,一旦我们自己做出这类荒唐的行为,便会羞愧万分。
当人们面临毁灭性的灾难时,丧失理智是最可怕的事情。此时,镇定理智的人往往会抱着比他人更强烈的同情心来看待人类的这种不幸,而那些可怜的丧失理智的人,却依旧寻欢作乐,根本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幸。所以,人们看到这种情景而感到的痛苦,便不是那个患者情感的反映。旁观者的同情心因这样的想象而产生,即如果自己处于上述悲惨境地而又能用健全的理智和判断力去思考,一定会痛苦万分,因而对丧失理智的人产生了同情,但他所映设想的情况绝无产生的可能。
婴儿略感不适,就会呻吟或哭闹,因为他还无法用言语说出自己的感受。母亲看到孩子有口难言的无助,会为孩子的身体健康感到担心,甚至忧心忡忡,愁肠百结,忍受着痛苦的折磨。可实际上,婴儿并无大碍,不久就会健康如初。婴儿不会想那么多、那么远,恐惧和忧虑反而得以免除;成人心中的痛苦一旦产生,便可能突破理性和理智的制约而疯狂滋长。
我们对逝者的同情,主要来自那些冲击我们感官的环境。其实,这些对逝者的安眠不会有丝毫影响,反而是他们处境中真正重要的东西——等待着他们的可怕的未来,被我们忽略了。逝者与人世隔离,无法享受阳光,在冰凉的坟墓中腐烂,在物质世界上销声匿迹,在亲朋好友的伤感和回忆中逐渐消失被遗忘,这是多么不幸的事情啊!
所以我们认为,对这些遭遇如此不幸的人报以最大的同情是理所当然的。一想到他们可能被人遗忘,我们的怜悯之心便无以复加。我们的虚荣心和悲伤,使我们努力保持着对他们的追忆。但我们的同情,似乎加重了逝者的不幸,而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安慰。
我们所能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无论我们怎样消除逝者亲朋的悲伤,消除他们对逝者的负疚和眷恋之情,也无法给逝者以任何安慰。逝者已远离尘世纷扰,长眠于地下,他们所处的环境让我们感到,他们永远处于阴森恐怖之中。这种感觉,又加剧了我们的悲伤。
我们可以设身处地地想象,当自己鲜活的生命注入逝者僵硬的尸体时,恐惧感便会油然而生。也正因为这种想象,我们才如此畏惧死亡。尽管我们逝去之后不会感到任何痛苦,但有生之年备受此等折磨,仍让我们逐渐形成了人性中最根本的一个特性——对死亡的恐惧。死亡破坏了个人幸福,却给整个人类以公平;死亡使个人遭受痛苦,却给整个社会以安定。
同情是人类的天性。人类的同情心起源于对对象的感同身受。引起我们同情的也不仅是那些产生痛苦和悲伤的情形,也有愉悦和欢快的情形。很多时候,我们的同情只是来自于某种激情的环境。而对于被同情的对象,却不一定和自己一样有相同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