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人的痛苦抱有同感,是“同情”的本义。虽然一位已故的优秀哲学家认为,人们对快乐的同情亦是出于人类自身的天性,但实际上,我们对他人悲伤的同情,的确比对快乐的同情更为常见。
我们多少会对他人过度的悲伤产生同感,这种感觉不是完全的同情。即使我们赞同他人,也无法在情感上达到和谐一致。虽然我们不会同受苦的人一起流泪哀叹,但当我们感到他的软弱无助、情感失控时,仍会主动去关心他。而如果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得意忘形、手舞足蹈的人,则会报以轻蔑和愤怒,因为我们无法体会也不可能同他一起享受快乐的感觉。
同快乐相比,心灵和肉体上的痛苦也更能刺激我们的情感。虽然我们一方面对痛苦的同情远不如受难者自己的感受,另一方面,对快乐的同情也与当事人更为相似,但是,我们对痛苦的同情,仍比对快乐的同情更为生动。
不过,我们也常常努力克制对他人悲伤的同情。只要受难者不在现场,那么无论成功与否,我们都会尝试去抑制这种同情。这种强迫带来的结果并不如意,我们往往会更加关注他人的悲伤。
而对快乐的同情,就从不会遭受我们的拒绝和遏制了。别人的快乐引起我们的嫉妒时,同情是根本不存在的,相反,如果没有嫉妒,我们就会很自然地表示同情。因为嫉妒总是让人脸红,当我们因此而无法感到同情的时候,就常常装模作样,有时还会弄假成真。
邻居的好运会让我们为之高兴,但实际上,我们的心里或许并不好受。而对于他人的悲伤,即使我们不想报以同情,我们也很容易有这种感觉。我们也很愿意对别人的快乐表示同情,但我们却常常感觉不到这种同情。因此,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是:悲伤容易引起我们的同情,快乐却不太容易引起我们的同情。
以上论述极有道理,但我还是认为,只要我们没有嫉妒之心,快乐就会较痛苦更能引起我们的同情,而且我们对快乐的同情与当事人的感受更为接近。
虽然我们不太认可那种过度的悲伤,但我们还是会予以宽容,因为我们知道当事人会尽可能地克制自己的情绪以得到旁观者的谅解。而且,即使他完全没有做到,我们也会原谅他们。但过分的快乐,就难以得到我们的宽容了。因为我们认为,当事人要控制自己的这类情绪并不是非常困难。厄运缠身却能节制悲哀的人常得到我们的钦佩,那些一帆风顺却不得意忘形的人,似乎并没有多少人对他们表示赞许。所以我认为,当事人想让旁观者认可自己的悲伤情绪,比认可自己的快乐情绪要困难得多。
尽管因生活的富足和无忧无虑而感到无比幸福是人类最自然的本性,但这种行为仍给人轻浮的感觉。如今,世上到处弥漫着让人感叹不已的悲惨和堕落,这种处境是大多数人正面临着的生存状态。所以对大多数人来说,同朋友们分享彼此类似的际遇,却也算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实属不易,但人们却能从这种分享中各有所得。幸福的人距离完美无缺的状态并没有多远,与最微不足道的痛苦却相差十万八千里。所以,灾难给受害者带来的悲痛常远远超过应有的状态,这种超越的程度要比幸运带给人的过分快乐大得多。
只要没有嫉妒之心,我们就会因同情快乐而心生愉悦,并乐于沉浸在这极度的愉悦之中。不过对于悲伤,我们的同情感总让我们难受无比,尽管我们勉强去克制,也收效甚微。
我们在观看悲剧时,都会尽可能地克制自己的同情心,即使实在无力控制自己的情感,至少也会努力在朋友面前掩饰自己内心的波动。我们会不动声色地擦去眼角的泪水,唯恐别人不理解我们的多愁善感。
遭遇不幸的人渴望通过倾诉得到我们的同情,但如果他感到我们的同情中带着勉强的因素,那么,他在向我们倾诉痛苦时就会表现得犹豫不决。想到他人冷酷的心肠,他宁愿把自己一部分的悲伤隐藏起来,而不愿尽情发泄自己的痛苦。那些春风得意、趾高气扬的人就不同了。他们从不会掩饰自己的得意之情。因为他们明白,只要我们没有因嫉妒而讨厌他,就会对他的成功表示衷心的同情和称赞。
笑声和泪水都是自然而常见的,但我们总是觉得他人更愿意同情我们的欢乐而不是悲伤,所以,我们更愿意在朋友面前露出笑容,而不是眼泪汪汪。即使遭遇最不幸的打击,悲戚的抱怨也会让人难堪不已,而胜利的狂欢则不是卑劣的行为。我们之所以在成功的同时保持对这种狂欢的克制,只是因为此时过度的愉悦会引起他人的嫉妒,这不得不使我们稍显谨慎。
对竞技场上超越自己的胜利者,人们都会没有任何嫉妒之心地报以热烈的欢呼;在旁观一次死刑时,他们的悲痛又是那么庄严平静。我们在丧礼中表现出来的悲伤,只不过是装模作样的严肃;而在洗礼或婚礼仪式中,我们却总是没有丝毫做作地发出我们由衷的欢笑。在这些喜庆场合,我们的快乐与当事人的感觉一样真实,虽然它是如此的短暂。每当我们诚挚地祝贺朋友时,他们的喜悦简直变成我们的喜悦。顿时,就像他们一样,我们内心也洋溢着真正的愉快,喜悦与满足的光芒在我们的眼中闪耀,我们春光满面,谈吐自如,行为潇洒。
无论我们如何安慰朋友的痛苦,我们的感觉也与他们相差甚远。我们坐在他们身边,看着他们,认真地倾听他们诉说自己的不幸。在讲述过程中,他们偶尔会因内心情感的波动而哽咽难言,而我们却越来越听不进去,完全跟不上他们的情绪变化。但对他们如此激动的行为,我们也完全能够理解,因为换成我们,也会有同样的行径。
不过我们知道,仅仅有这些理解是不够的。我们会在内心深处责怪自己麻木不仁,并可能由此产生一种勉强的同情。但可想而知,这种强迫的同情是多么经不起考验,一旦我们转身离去,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也许上帝觉得我们自己的痛苦已经很多,所以并不要求我们去分担他人的痛苦,而只是鼓励我们努力使别人的痛苦得到减轻。
从某种程度上说,人们在巨大痛苦中的高尚行为之所以显得如此优雅合宜,就是因为人们对他人的痛苦感觉迟钝。一个能在众多的小灾小难中保持愉快的人,他的举止总是彬彬有礼和惹人喜爱。甚至与那些能够以这种态度忍受极为可怕的灾难的人相比,他似乎也略胜一筹。
苏格拉底之死
在他的处境中,当然也存在足以使他激动不已的激烈情绪,但他往往能以巨大的努力使其平静下来。对此,我们能清楚地感觉到。他完全控制自己的能力使我们惊讶不已。同时,他的坚定和我们的冷漠完全一致。我们也并不具有那种很强烈的感觉,并为此深感羞愧,但幸而,他并不要求我们具有那种很强烈的感觉。在他的情感和我们的情感之间,存在着一种非常完美的一致,所以,他的行为总显得那么恰到好处。
不过,就人类天性中通常具有的弱点来说,他坚持这种行为的持久性是颇值得怀疑的。正因为难以坚持,他那种能作出高尚和巨大努力的内心力量,才使我们异常吃惊,而这叹服和惊奇激发出来的同情和赞许的情感,正是我们多次指出的构成人们钦佩情感的主要来源。
每当我们遇到上述这种英雄的高尚行为,便会深为感动。这也使得我们更容易为这种具有英雄的高尚行为而自己似乎无所感受的人哭泣和流泪,而不会为那些不能忍受一切痛苦的软弱的人有任何的同情。
在类似于以上所述的关键时刻,旁观者对悲伤的同情似乎超过了当事人的原始激情。例如,当苏格拉底平静地吞下毒药时,他的朋友们全哭了,而他自己却神情平静,显得极为轻松愉快。在所有这些场合,旁观者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为克服自己充满同情的悲伤作出任何努力。他并不担心它会使自己做出什么过分和不合宜的事情。相反,他喜欢自己心中的那种情感,并且带着满足和自我赞赏的心情沉浸在自己的情感之中。所以,这种令人伤感的想法让他沉迷,它能够自然地促使他关心朋友的不幸,这种亲切而充满悲伤的爱的激情,或许是他第一次对朋友产生如此热烈的情感。
当事人则完全不同,他被迫尽可能不去注视在他的处境中必然是既可怕又令人不快的事情。他担心过分认真地注意那些情况,会受到它们强烈的影响,从而难以适当地控制自己,使自己赢得旁观者的完全同情和赞许,所以,他把自己的思想活动集中到那些只是令人愉快的事情上,集中到因自己行为壮烈和高尚而即将得到的赞扬和钦佩上。他会因自己能作出如此高尚而又巨大的努力,及能在如此可怕的环境中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而意气风发。陶醉在快乐中的他,会保持这种沉浸在胜利之中的喜悦,不幸也得到彻底摆脱。
与之相反的是,那些因自己的不幸而深感悲伤沮丧的人,他们总显得如此庸俗和卑劣。对这样的人,我们不但不会设身处地地对他们的自我同情表示同情,还会看不起他们,这种看起来并不公正的情感或许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天性决定的。除非那些脆弱的悲伤来自我们对他人的同情,而不是来自我们对自己的同情时,才有使人愉悦的可能。
当宠爱自己和值得自己尊敬的父亲去世时,儿子当然会深陷于无以复加的悲痛之中。这种悲痛,主要建立在一种对其死去的父亲表示同情的基础之上。这种充满人性的情感也极易得到我们的体谅。但是,如果由于只涉及自己的不幸而任由上述脆弱的情感泛滥的话,他绝不可能得到他人的任何宽容,即使他倾家荡产沦为乞丐,或者面临极为可怕的危险,甚至被带去公开处决,在绞台上流下一滴眼泪,在所有那些勇敢高尚的人看来,他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他们不可能原谅这个在世人眼中显得如此脆弱的人。他们对于他的行为与其说是感到悲伤,不如说是感到耻辱。在他们看来,他由此给自己带来的羞耻是他的不幸之中最不可救赎的。
勇敢的毕洪公爵曾在战场上经历过无数生与死的考验,可当他在绞台上回想起国家被自己毁掉,回想起自己的至高荣誉和万民仰慕之情因轻率而不幸失去时,他还是脆弱地流下了泪水。对他大无畏的声誉来说,这种脆弱同样是一种耻辱。
相较快乐而言,人们会对悲伤予以更多的同情。但是只要不心怀嫉妒,我们更愿意感受别人的快乐而非悲伤。我们很难完全感受别人的痛苦,所以一个身处巨大悲痛之中而能克制自己的人,是令人欣赏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忍不住为英雄的壮举流泪,但我们绝不会为一个软弱之辈动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