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确立了哲学关于人与最高实在,人与神之间可能存在的惟一关联方式,即思的方式;它表现了灵魂与思的问题具有内在一致性,灵魂的实在性就是思的实在性。
思的方式是指确立了哲学关于人与最高实在、人与神之间可能存在的惟一关系方式,它是思的首要意义。哲学之所以永远保持为哲学而非神学,正是因为这种间接性,也正是由于哲学的不断思为其所确立,才促进了神学探讨的不断进展。以哲学为起点,我们关心的只是“思中的”神或者“思的”神。柏拉图理念有神论的一个根本前提就是神只以“思”的方式,即通过Nous来呈现,并且是通过理智直观的方式。从理念的思想和角度思考终极问题或者说神学的一种形而上学的尝试,就是所谓的“理念有神论”。
其次,通过后面的探讨,我们将了解到,灵魂问题与思的问题内在一致,灵魂的实在性也就是思的实在性。思的含义只能是“你自己的”思,认识你自己的伟大含义,就是回到你自己的灵魂中去,回到你自己的思想中去,回到别人无可取代的你自己的回忆中去,神只在那里向你呈现,呈现为你的根和生命、灵魂和思想。于是,“认识你自己的最后一个词与认识上帝的第一个词不期而遇了”。另外,苏格拉底的Daimon即“灵机”或“精灵”,其真实含义是人内在的独立的思想能力的表达。“灵机”将人确定地置于自己的思想中,借此理解和领悟宇宙的最高本原,并在这种理解和领悟中创造人自身的存在与历史,同时将这种创造表现为最高本原的创造。关键是,这种创造是通过独立的(人的)思来实现的,它不是直接的必然的创造,在这创造之中,思的理解与选择,亦即思的自由是一个本质的环节,因此“自由”成为理念论研究的基本内容。对此种意义而言,“思”既和善的理念有关,又内在于创造,正是创世之神德穆革(Demiurge)的真谛所在。所以说,思成为了神的部分、成分或者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