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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柏拉图之辩证法

柏拉图的“辩证法”是从对话中开始的,这个呆板的字眼被他把握得很深刻。他曾把前辈们的辩证法吸收到自己的辩证法之中。无可非议的是柏拉图辩证法的伟大,不仅因为他在贯彻两千年的哲学时首次提出了这一概念,更是他对思辩世界做出了现今可见的重要蓝本。

在民主的城邦中,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雅典的民主,使“话语”成为一种关键性的力量,精通它的人就占有了优势。于是,雅典出现了教人说话的职业,“善于表达思想的人”就是以此为业的“智者”(Sophistes)。然而,智者不但传授了说话的技巧,还传播着诡辩,这使人们的思想更加混乱,并且丧失了真实的价值观。因此,苏格拉底选择了反对智者,寻求人生中确实的价值,并探索普遍的真理和真正的知识。“选择”一词,还意味着苏格拉底为了这些寻求与探索而“选择”了死亡。就这样,从他的教导和这一死亡选择中诞生了哲学。

“理念”正是这寻求的必然结果。理念一般是指道德与数学意义上的“事物自身”,如“圆自身”、“美自身”或者“善自身”等等,表示某种事物的本质,它无条件地存在,独立于事物,又决定着事物之为事物的原因、根据和本原。理念学说作为柏拉图哲学的核心,具有极为复杂的内容和含义,下面将专门探讨。这里要说的是,“理念”,作为柏拉图对话中主要探讨的问题,其性质决定了探讨本身的特征。理念的绝对实在性、无条件性,使其无法成为人类有限的认识的对象,人无法将理念变成有限的确定的对象而加以把握。理念的这种难以确定性,不同于感性的不确定性,表明理念是超越于感性、只向理智开放的无法对象化的对象。在《第七封信》中,柏拉图说:“一般理论行为是无法胜任对这绝对概念的探究的。关于那主题,我并没有写过有关的书,将来也不会写。这个真理和我们所学到的其他东西不同,不能用文字加以形容,但是在长期的追求之后,或者与之一起生活时,灵魂之中会突然产生一线光明,如同为飞耀的火花所照亮,然后自己能维持光明不灭。”

这些包含着深刻内涵的话,是柏拉图对自己哲学生涯的一种反思。在他看来,真理是难以传达的,真理超越于语言之上,对真理的探求不是纯粹的理论问题,而是关系到或者取决于生活和灵魂。这就是说,一个哲学家不但要探索研究语言和思想,还要赋予它们更为深厚的基础,即选择某种能够接近并契合真理的灵魂状态,选择一种接近本质的生活。

对话是柏拉图选择的方式,也就是选择了他的对手的工具——“话语”。不过对于柏拉图来说,话语、对话决不仅仅是“工具”。柏拉图的辩证法即为对话的辩证法,同样,就本质而言,其辩证法的本质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方法”。

对话的意义不在于通过争辩论输赢,而是为了让思想层层推进、让真理得以不断呈现。对话是柏拉图从苏格拉底那里继承的,这样的对话从简单的问题出发,如公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提出的“什么是公正”等等。哲学就从此开始。不过,关键在于,对这些日常问题的回答不再“日常化”,不是在简单主张、简单见解的层次上,而是进入概念层次,即提出问题涉及的中心概念,而后通过询问和回答的手法,设定一个辩论部署,这个部署在进展的每一步都需要对话者的赞同。在文体上,一篇对话是一个“提问——回答”的辩论游戏。这种问答的对话艺术,叫做“辩证法”(dialektikē,dialectic)。而与智者的诡辩相对抗的就是哲学的辩证法。

苏格拉底扭转了在他之前旨在通过自然来探询本原的哲学方向,或者说从外在世界直接探寻终极实在的方向,放弃了“第一次航行”(protos plous),开始了“次好”或者“第二好”(deuteros plous一般译为“其次的最好方式”)。这体现了他伟大的创造力。这种转向即从自然向人的转向,更确切的说法是向语言、思,即向“逻各斯”的转向。这种转向的直接后果是苏格拉底设定(postulate)理念的存在。在后面,我们将明确这种转向的划时代意义。对自然哲学的中断、理念的设定意味着:

(1)历史的开始,即以“选择”和“自由”为基础的人的历史的开始。在深层意义上,这也是神的历史的开始,更严谨地说,是神以被把握、被“思想”、被设定的方式而呈现、存在的历史的开始。

(2)对人类而言,原始宗教和神话中的神,似乎是直接存在的,几乎像人一样生活,人可以聆听甚至面对他们,与他们发生直接的关系。在《圣经》,尤其是《旧约》中,这种原始特征多有反映,“十戒”就是上帝在直接为人立法。前苏格拉底哲学企图从自然中发现“神”或者本原的直接存在的努力,仍然残留着这些原始特征的痕迹。苏格拉底拒绝人、神之间的直接关联,转向或者“逃回”逻各斯,确立了人与终极之间的“间接的”关联方式,确定了语言、话语、思、逻各斯是“惟一的”关联方式;真理和实在如果存在的话,只能“存在于此”、“呈现于此”。可以把这看成哲学起始的重要标志,哲学从此获得自己的根本规定,一种间接的反思性的规定。逻各斯成为实在的镜子。但“镜子”的说法不够确切,因为镜子只能反射、反映,而不能敞开,而真理和实在作为感性不能完全确定和把握的东西,是不同于感性经验的固定性、确实性的“虚化”的存在,需要敞开和虚空才能带出,不过真理并非敞开和虚空的本身,而是“呈现”、“给出”真理的东西,话语、思、逻各斯的本性正在于此。

现在,我们需要暂时放下问答的辩证法,回到对话中来,先来考虑语言、逻各斯或者思的问题。我们继续前面的问题,即真理如何传达,或者话语如何接近真理(我们将看到,比较起来,“接近”一词更为恰当)。我们从《第七封信》开始,在此,柏拉图以“附论”的形式,对获得见解的途径问题进行了研究。

柏拉图把认识的途径分为三种:(1)名称与词(onoma)。(2)解释或者概念规定(logos)。(3)现象、例证性影像、例子、图形(eidolon)。然后,他又加上这三种因素所产生的第四种途径即知识或见解本身。

就是这四种途径将被认识的东西“呈现”给我们。不过,作为考虑中的知识对象的实在自身与所有这些都不同。柏拉图断言,这四种途径都不能提供确实性,不能保证“事物本身”的真正“呈现”。柏拉图以“圆”为例。

首先,“圆”这个名词是从经验或者数学而来的,但显然这些圆不是“真正的圆”。不难理解,“真正的圆”是一种确实的东西,存在于我们的感性经验之上。严格来讲,“圆”不是理念本身,是一数学实在,但它作为现实世界中最直接的抽象实体,对于思想转向真知、转向理念,具有无与伦比的预备性功能,可以培养对纯思对象的向往。

其次,在认识中,首先被想到的是名称和词,但对于某个认识对象可以有很多名称。进一步的认识是概念的规定和定义,即逻各斯。“周围各点与中心等距离”确切表达了“圆”的内涵,这是柏拉图对圆的概念规定或定义。

在此,逻各斯是本质性规定。作为希腊哲学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逻各斯”有着丰富的含义,夏特莱对它作了比较详细地分析:在最初的含义中,逻各斯是指一个词,一个你想赋予其意义的词,如“三角形”、“阿弗洛狄忒”等等。很快,逻各斯的意思发生了演变,它不再仅仅意味着一个具备含义的词,而是指具备含义的词的有意义的整体。例如“阿弗洛狄忒是爱情女神”,“三角形各角之和等于两直角之和”。但有些有意义的词的组合无法产生有意义的句子,如“阿弗洛狄忒是三角形”。因此,逻各斯的第三个含义,指我们身上能够联结不同的词句,使之成为一个具有意义的整体论证的东西。在这种整体性中,“普遍性”概念的含义开始表现出来,成为话语意义评判的基础。这是以概念的建立为前提的批判。那么,这作为前提的“概念”的含义是什么呢?

“其实,概念仅仅是伴随着话语展开的精神结构(structurementale),而非其他任何东西。概念除了这种推论的展开之外没有别的意义。”这是逻各斯的第四种含义。夏特莱的话说明,话语逻各斯除了是一种纯粹的理论行为,还是一种精神和理智的内在运动,是思自我展开的辩证法。

以“图形”为例,柏拉图说,人在沙子上所画的圆及制造出来的圆都是可以毁灭的,两者都属于模型,但圆自身却是不可毁灭的。

有形的可感的物体中并不存在知识和见解本身,它们在语言和灵魂中。但尽管如此,它们也不是事物自身。“因为圆自身并不存在于灵魂中。它是一种独特的东西,与自身相同,又与灵魂中所出现的一切相异……见解也不属于真知的实在,而属于生成物(becoming, genesis)。”柏拉图得出结论:这四种途径无法与真知分离,但它们同时意味着,如果一个人利用了它们,那么他就永远不能用完全的确实性把握事物自身。人们永远不能确信,事物自身会通过这些途径以其彻底的、无遮蔽的(disconcealed)可理解性展现出来。所有这些途径都断定自身是独立存在的东西,并且在进行揭示的过程中遮蔽了要通过它们进行展现的东西。这不但是逻各斯的缺陷,也是处于认知状态的灵魂的缺陷。

一方面,人只能通过话语逻各斯以及它们容身和源出的灵魂来趋向实在;另一方面,逻各斯和灵魂又本然地不足以通向真理。这是柏拉图面临的困境,而要摆脱困境,就需要思路的开放和翻转,“问题不是一个人如何传达他对一个事物的知识,而是事物如何传达它自身。”

如此一来,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似乎就变成了认识对象的自我表达的关系。实际上不是这样,这只是表明认识方式,或者说认识性质的改变。伽达默尔在另一著作中讲到,认识,或者说理解,“从来就不是一种对于某个被给定的‘对象’的主观行为”。那么,消除了主观性的认识、理解意味着什么?我们将看到,这意味着“认识”即“思”的自在性。我们的论述所要达到的目的正在于此。

柏拉图对此进行的思考是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通过对《克拉底鲁篇》的分析阐释。他说:“柏拉图想用当时关于语言理论的讨论指出,在语言中,在语言对正确性的要求中(orthotēs tōn onomatōn),是不可能达到实际真理的(alētheia tōn ontōn),因此我们必须不借助于语词(aneu tōn onomatōn),而纯粹从事物自身出发(auta exheautōn)认识存在物(das Seiende)。这样,问题就向一种新的层次彻底深化了。

在此,柏拉图渴望一种辩证法的要求是:“思”单独依据于自身,克服语词的障碍和语言的可疑性、含糊性,开启思的真正对象,即“理念”。理念的纯粹之思,即Dianoia,作为灵魂同自己的对话是沉默的,逻各斯是从这种思出发的声音之流,是其话语性表达。但是,柏拉图并未考虑到,他视为灵魂自我对话的思的过程自身就包括一种语言的束缚性。看来,问题依旧,因为柏拉图无法超越语言本身,无法建立语言与事物自身的有效关系,无法让事物以事物自身的方式传达出来。不过重要的是让“思”单独依据于自身的想法,这表明思和语言独立性的某种倾向被确立了。

总体而言,在柏拉图看来,语言是一个工具,是按照原型和对象自身来构造和判断的一种影像和描摹。问题似乎就出在这里。按照现象学的观点,摹本(Abbild)与原型(Urbild)之间有一种本然的关系:摹本是原型的开启,也就是说,对存在的描摹是存在自身的开启,因此,原型通过摹本而得以展示,存在通过描摹而得以表现,得以存在。按照这种现象学观点,柏拉图理念思想中的“摹仿”(mimēsis)概念将获得更好的理解;相应地,语言对于柏拉图来说也就突破了工具性含义,成为本质的语言,存在的语言。这正是柏拉图期望在语言和理念实在、事物自身之间建立的一种关系,虽然他没能明确意识到或者说达到这一步,但这种期望对于他是内在的、必然的。这种困境所带来直接的重大的影响,是他困惑和反思理念与世界、存在与生成之间关系的结果。

有意思的是,在对这些问题的考虑中,柏拉图虽暴露出其思想中的困惑和局限,但却有充分的开放性和独立性,这在他的对话本身显示出来,成为表现理念趋于真理的活的真实有效的东西。

柏拉图对话有着惊人的丰富性和深刻性,因为克服自身局限的思想能力包含在这对话之中。这正是柏拉图辩证法的奥秘所在。在《真理与方法》中,伽达默尔领悟到这一奥秘,他认为,当苏格拉底认为语词与绘画不一样,语词不仅具有正确性,而且具有真实性(alēthē)时,就像在完全黑暗的真理领域中的一道闪电,语言、逻各斯一下子上升到真理的高度,闪耀着存在的光芒。“语言的‘真理性’当然并不在于其正确性,并不在于其正确地适用于事物。相反,语词的这种真理性存在于语词的完满精神性之中,亦即存在于词义在声音里的显现之中。”

将语言和思想真正置于独立实在的地步的是语言的精神性(像夏特莱所说的)。就像伽达默尔所言,语言只有把事物表达出来,也就是说只有当语言是一种表现(在现象学意义上的mimesis)时,语言才是正确的。因此语词所处理的决不是一种直接描摹意义上的摹仿式的表现,以至于(像诗人和演员那样)把声音或形象摹仿出来。相反,语词是本质或存在(ousia),这种存在就是值得被称为存在(einai)的东西,它显然应由语言把它显现出来。

目前,我们的思考进展到了这样的程度:语言、逻各斯、思在柏拉图对话中逐渐表现出本质的独立性。凭借这种身份,它们成为沟通、连接人与终极理念的存在性的“间接性”,并作为思想性的自我运动的实在性,成为真理呈现的方式或境域。生命充满于大地之中,但生命本身是永恒的沉默。一粒种子破土而出,以其顽强茁壮,以其绿叶、花朵和果实,以其在风雨和天空中的摇曳,展示着那伟大的生命,那永恒的沉默着的力量。

倘若把实在本身当作生命,那么逻各斯就是这生长。

作为逻各斯主语的人,把主体的位置让位给逻各斯,思想成为自己的主语。“思想”思想。那么,这种说法意味着什么呢?

(1)思想的自我同一性,这是思想的最本质特征。只有思想能够自我反思和认知,并在对自我的思想中现实地实现与自我的同一;只有在此同一的辩证运动中,思想才能获得自我,思想才成为思想。

(2)思想与思想的同一,始终都应该是处于开端和起点。思想作为思想的界限产生并规定着自己,在这种产生和规定中,思想只能以自己为开端。在这种自我产生和规定中,自由就是这种自我开端中所包含的东西。

(3)作为真理本身的理念,被假定为自我等同,这种无条件的绝对性为自我同一性所指示,这是理念的最本然的性质。但正是这一假定,使理念与思想发生一种绝无仅有的本然关联:一方面,思想可能的条件就是所思可能的条件;另一方面,思想本身是理念的开启。

(4)人的主体位置的让位是人的主动选择。人将自己的存在置于思想的存在中,并在此找到回家的感觉,而这并不是人的消失。“在家”的真实含义是恬适、亲切、安宁、自然、自在,更恰当地说法是“自由”。只有“在家里”,在“思”中,在“自由”中,真理之光才能降临,与终极的联系才能发生。人和神都“住”在思中,在“思”中相遇,这种相遇之思,就是“道”、“说”,道出的是真正的、惟一的家园。

需要强调的是,话语的存在所给出(Gewahren)的此在与在的在场、存在,是“内在的”存在,即“自己的”存在。在此,外在超越的东西与内在存在是同一的,而这种辩证法只能是自我超越。这是形而上学之误与哲学之思的根本区别,确定这一区别的,不是海德格尔,而是尼采,并在其超人学说中得到了经典表达,它的主要含义是,超人是对人的超越和否定,其表现为人的自我超越和否定。

到了现在,关于真理的传达问题,我们的思路似乎已经进入了正轨。语言、逻各斯、思的独立自在性完整地表现在一个德语词汇中,这个词是Da-Sein,中间的连字号“—”是必需的,它不仅表示距离、关系和张力,还有期待与呼唤的意思,伴随着一种音乐般的呼吸的节奏,在Da-Sein的呼吸中吸入Sein,在Da-Sein的呼吸中吐出Dasein。呼吸中人(Dasein)与存在(Sein)一起在场,一起呈现,一起存在。这呼吸即思,即Da-Sein着的Dasein,即人。思以人的本质而存在的含义终于真相大白了。

我们努力在柏拉图对话中把握到的东西就是语言和思。由此,我们才能回到柏拉图的辩证法,才能更好地言说它。实际上,我们已经、并一直在言说它。我们已经看到,柏拉图一方面困惑于语言、逻各斯(甚至灵魂)的局限,困惑于对真理的把握与传达;另一方面,正是同一个柏拉图,又揭示出语言、逻各斯的真理本质。把关于一个问题的不同的、差异的并且往往是对立的观点都充分地呈现出来,这是柏拉图辩证法的重要方面。亚里士多德说,辩证的艺术直到那时还不具有探究对立的东西是否属于同一门科学的能力。

现在看来,柏拉图对话中所蕴涵的辩证法的力量,并没有被亚里士多德真正把握。也许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成熟的辩证方法在苏格拉底、柏拉图那里尚未得到明确规定,但柏拉图的对话、柏拉图的思考本身已经充分地表达了这种辩证艺术。思想、逻各斯的自在与独立性的获得,其精神性与生命性的存在,从此找到了证据。任岁月流逝,同样的问题都“在那儿”,永远“在那儿”,向我们敞开,朝我们压过来,把我们拖进去,抛进去,“让”我们思考,不得不思考,自己去思考,自己思考。“我”和“思”实际上成了一个东西。

柏拉图的思想令我们感到震惊!他不仅给我们思想,而且让我们思想,并达到我们自己思想。这是柏拉图的力量?不,应该说是思想自身的力量。正是这种力量,使思想、语言、逻各斯有资格成为人与神之间的中介,成为理念实在以至于神呈现、现身或居留的惟一的“家园”。这也正是思想的一种本性,以思想、以思为己任的哲学的本性及其神圣的价值得到了确定。

在柏拉图那里,思想的力量表现为问答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是从“无知”,从“无知的说话人”(docta ignorantia)开始的。苏格拉底著名的“自知无知”是极其重要的命题,它展示的“思想”是纯粹的、虚无般的力量。一般而言,在苏格拉底那里,求知之路首先是把人从各种非知识的观念和意见(Doxa)的杂碎中解脱出来,将它们“悬置”起来,将它们虚无掉,清扫好舞台,这就是“无”知。显而易见,“无”掉的是“知”的障碍,而不是“知”。那么,然后呢?

然后,我们看到笛卡尔从苏格拉底“虚无”的地平线上“呈现”出来:“无”去了这,“无”去了那,还剩什么呢?什么也没剩,除了“思”本身!我们再一次领悟了“思”的力量,这种力量成为真正的主宰者,主宰着存在与否的命运。这种力量不是巴门尼德的作为“不存在”的“虚无”,而是“存在”的力量,是肯定的“否定”。“自知无知”就是肯定与否定的辩证。那么,伽达默尔说,在这种否定的“存在”中首先被肯定的就是苏格拉底的“问题”。

“无知”的后果,是“问题”的“突然”降临,从天而降。这种突然性表明了“问题”的优先性,强化了“思”的非必然性和自由本性。柏拉图问答的辩证法的核心,表现在这“问题”中。伽达默尔指出:问题的本质包含问题具有某种意义。但是,意义是指方向的意义(Richtungssinn)。所以,问题的意义就是这样一种使答复惟一能够被给出的方向,假如答复是有意义的、意味深长的答复的话;问题使被问的东西转入某种特定的背景中。问题的出现好像开启了被问东西的存在。问题的基本质素是开放性。在此开放性中,开启着问题与答复的(合理的、有效的、真实的)方向。这一方向是一种意义规定性,而非内容的规定性。假如是后者的话,答的意义也就不存在了,“无知”的意义也就不存在了。“那个认为自己更好地知道一切的人根本不能提出正确的问题。为了能够提出问题,我们必须要知道,但这也就是说,知道我们并不知道。”

一种存在与呈现的可能性开启了问题的意义方向,“意义总是某个可能的问题的方向意义”。可能性的开启,意在使开启始终保持在肯定与否定的可能性中。由于这种理由,辩证法的进行方式是问与答,是一切通过提问的认识的通道(Durchgang)。提问就是进行开放。被问的东西的开放性在于回答的不固定性(Nichtfestgelegtsein)。被问的东西必须是悬而未决的。被问的东西必须被带到“有问题的”的状态,以至于正与反之间保持均衡,使思想自身能够破除任何意见的顽固性。这是展现思之创造性力量的氛围和境域。不过,这种力量的无限性同时意味着,问题的开放性并不是无边无际的,问题本身总是包含着由问题境域所划定的某种界限。没有这种界限的问题是空的。提问既预设了开放性,同时也预设了某种限制(Begrenzung)。这种矛盾,推动了辩证法的向前发展。

柏拉图辩证法以“问与答”的对话成为范例,它成为了“思”的具体运作和表达方式。凭借着“思”的伟大的虚无力量,辩证的问答艺术,不仅仅起到了“助产”(Maieutik)的作用,而且直接参与着事物自身的孕育和诞生。真理在思中涌现,这真理既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她“是这样远远地超出谈话伙伴的主观意见,以致谈话的引导者自身也经常是无知的”。我们在这种“虚无”的力量中,分明可以感受到“存在”的力量,“理念”的力量。这正是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题记中借用里尔克诗句所要表达的含义:

如果你只是接住自己抛出的东西,

这算不上什么,不过是雕虫小技;

只有当你一把接住

永恒之神

以精确计算的摆动,以神奇的拱桥形弧线

朝着你抛来的东西,

这才算得上一种本领,

但不是你的本领,而是某个世界的力量。 0Rz4B/ZSszZbYctCBapXqmGBgZSyYeJz6ZYbOsQ9ek2ejikzij+NSemd7A94v2/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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