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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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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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的日子,我们约定在图书馆一起上晚自习。她去得早,所以每天都是由她占好两个位置。
说句实在话,没认识她之前,我虽然花了很多时间在文学创作上,但几乎是硬着头皮,沉闷地爬格子。所以学习、生活真是没有半点规律。当灵感突然来临时,我或许半夜三更就爬起来,在走廊上奋笔疾书;当心情极度颓废时,我或许十天半月都不会动笔,更不会上教室了。自从遇到她,昔日沉闷灰暗的布满尘埃的天地变得高远明朗起来。一想到图书馆二层那间自习室,一想到那个长发飘飘的姑娘此时或许已经伏案学习了,我的心就再也不能平静了。为了能早一点见到又一天未见面的蕊,我记得都有好几次忘了吃晚饭,而一见到她,体内的饥饿仿佛随风而去了,这个呱呱直叫的肚子仿佛变成了别人的。
在图书馆,我们互相学习互相关心。她的英语好,我的文学功底较强,自然是她不厌其烦地一次又一次地为我讲解英语学习中的难点,同时一遍又一遍地为我纠正地道的中国式英语发音。我的文学秉赋还算可以但也不是太强,可在她的眼里,我差点成了神仙,几乎是无所不能,无所不会的圣人。她几乎是至诚至极地向我请教写作方法,她的谦虚简直让我受宠若惊。
“帮我看看这篇文章,教我怎么修改吧。”有一天,她从书包中掏出几页稿纸,然后恭敬地递到我面前。
“嗨!我是不是大作家了,这么漂亮的姑娘都想投石问路了。”我心中一惊,但还是马上收敛起差一点就表现出来的得意。“先拿过来,我看看,10分钟后听我的。”我微微一笑,双手以自认为最好的姿态迎了上去。
“老天,怎么这么差劲,还比不上我家上小学的侄女——清一色的流水账。”我心中真是惊动不小。
“还不错,语言流利,叙述通畅,文字功底可还真不错,不过你还有很多继续发展的余地,如果你以后多下一点功夫,你会进步很快的。”
“你是在夸我呢,还是在笑我?别见笑,我真是写得很少,不会写东西了,你可一定得教我。”
怎么和她说呢?一味地说恭维话,她那么聪明,肯定能感觉出来,如果说实话,她一个女孩子怎么受得了。文章也实在是平淡了点,她写的是她们班的同学去看望一个眼睛变瞎的同学,从头至尾,她几乎是用一个句式:“我们去了,然后……”穿插起来的。
“你应该注重细节描写,有一个文学大家说过文学是鸡毛蒜皮,而你的文章从头到尾没有一处细节描写,让人看了无法感动,你写此文的目的不就是让别人感动吗?”
“对,对,我怎么想不到呢?你真行!”
“你应该分清主次,该详的地方就详,该略的地方就略,千万别眉毛胡须一把抓。”
“我知道了,那我马上就改,多谢你啦。”
看到她专心致志的样子,我偷偷地乐了:再出色的姑娘也得听我的。
两小时后,她终于改完了最后一个字。
“还真进步不小,现在我都有点感动了,只是眼泪还没滴下来。细节注意得够好了,但结构还是有点散,尤其是结尾。”
“那怎么办呢?我真不会改了,嗯——”
“别‘嗯’了,我帮你写一个结尾 吧。”我取过稿纸,火速地动起笔来,我一看表,离下自习仅有五分钟了。
“给你,看看吧,这个结尾你可以拿去琢磨琢磨。”
“哟,天啦,真是奇迹,你在五分钟之内就写出了这么好的一段文字,你——你,真是天才……”此时此刻,内心深处,就像有二十四只兔子欢跳不停。我都不敢相信,我怎么会变得如此“厉害”?可能,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爱情简直可以让人去死。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回到宿舍的,还正,浑身飘飘然,就像是打了胜仗的士兵一样,兴奋、自豪、激动……所有的愉悦情感集于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