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文化所在地在古扬州境内,《吕氏春秋·有始览》:“东南曰扬州,越也。”史传太伯奔吴,越人为夏少康庶子无余的后裔。越地江湖甚多、物产富饶,无佘的后裔们在这原称为“荆蛮”的地方,发展了稻作农业,开拓了一片文明的新天地。在良渚发现的我国最早的石犁,正是稻作农业相当发达的反映。
正当黄河流域的耕作农具长期徘徊于石铲、石耜、石锄的时候,后起的被称为“荆蛮”之地的越地,却跳跃式地从锄耕农业一下跃进了犁耕农业,为我国的稻作农业拓展出一片新天地。
良渚文化遗址的发掘告诉人们:早在距今4000来年前,吴越地带的先民已经十分普遍地使用犁铧、破土器和耘田器。由于这些农业器具的运用和推广,使这一带的农业有了突破性的发展。
石犁形体呈扁薄等腰三角形,犁尖夹角大约为40°~50°之间,两腰有刃,中部有一至三孔。小者长仅15厘米,大者长近50厘米,后端略平或内凹。在制作上,应当说是十分精巧的。
这种石犁确切地说只是犁的工作部分铧,而这种犁铧必须固定在犁床上,才能真正工作。犁床由两部分构成,下为垫木,上为木板,石犁头嵌装在二者之间,在穿孔处以木钉固定,而石犁仅刃部外露。这样安装是为了保护石犁,使其不易折损,又便于更换犁头。另外宽大的木犁床在水田中有一定浮力,耕作时更方便更省力些。犁床又与犁柄相连,其上装有长辕。
同以往锄耕农业相比,犁耕可以节省体力,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良渚文化地区水网密布,沼泽甚多,其中常丛生芦苇和其他杂草,要把这些土地辟为农田,必用犁铧及破土器,才能将芦苇的根部挖除,杂草也才能斩草除根。再说,土地经犁翻耕后,土壤松软,减少了病虫害,对地力的恢复极为有利。犁的出现,为开垦荒地创造了必备的条件,也为条播和中耕技术的产生创造了条件。犁对于农业之功可谓大矣!
有了犁,就有犁耕,那是没有问题的。但犁耕的牵动力是什么?这方面答案并不相同。
郭文先生编著的《文明的曙光》一书断言,“最初的犁是由人力牵动的。”不少相关著作几乎都这样认为。有些史著还作了充分的想象,认为当时的犁耕一般是由一人扶犁把,两人用绳索在前面牵引。
这种可能性不能说没有的。在犁发明的最初阶段,可能会有这种情况出来。但是,实施一段时间以后,人们一定会发现,这样三个强劳力的犁耕,还比不上三人独自操作的耒耜耕作效力高。实际上,如果坚持以人力牵引,犁耕的优势也就发挥不出来了。
应当说,犁耕本就是为畜力牵引耕作而产生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畜力的使用是人类最古老的发明之一。”(《资本论》)可以相信,这一“最古老的发明”是产生于原始社会的。
水牛在南方的驯化,至少已经有了7000年的历史。在彭头山文化遗址,就发现了完整的水牛骨骸,虽然学者难以据此判断是肉牛还是役牛。在江苏吴江梅堪遗址还出土了7具完整的水牛头骨化石。在附近太湖流域也发现了不少水牛遗骸。我们不禁要问:人们如此热中于牛的饲养,难道只是为了食用吗?牛的力大无比,牛的温驯(虽然在特殊情况下要发牛脾气),本身就为它的成为耕田的牵引力创造了一切必要条件。良渚文化和吴江等地的古文化同在太湖流域,他们有了几千年的养牛史而不知将牛用于耕耘,那实在不可理解的。可以比较肯定地说,良渚地区石犁的出现,已足以说明时人使用畜力牵引耕地了。
附带说一句,这畜力可能不仅指牛,还可能指犬。在良渚石犁中,最小的只有15厘米长。如此小巧的石犁显然是不适宜于牛耕也不适宜于人耕的,惟一可作解释的是以犬来牵引石犁,可名之为“犬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