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sensation)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物体的大小、形状、颜色、轻重、软硬、声音、气味等属性,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产生感觉。感觉是一种最简单的心理现象,人们借助于感觉,了解事物的属性,产生对事物最初步的认识。
任何感觉的产生都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刺激物,也就是直接作用于人体,能够引起人们感官活动的客观事物。刺激物作用于人体并非都能引起感觉,只有达到一定强度时人才能感觉出来(具有一定能量但强度不够、不能引起感觉的刺激称为阈下刺激)。二是感觉器官,也就是能把客观事物转变为主观印象的生理装置。人们通过各种不同的感觉器官来获得外界或自身的各种信息。在感觉器官中,直接接受刺激产生兴奋的装置叫做感受器。感受器只对某种类型的刺激反应,对其他类型的刺激不反应或反应性很差,比如,耳朵不能看物,眼睛不能听音。感受器是生物换能装置,它将各种刺激能量转换成神经冲动,通过神经传导到达大脑,形成感觉。
虽然感觉是最简单的心理现象,但它在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感觉提供了内外环境的信息。通过感觉,人们能够认识外界物体的颜色、明度、气味和硬度等,从而了解事物的各种属性。通过感觉,我们还能认识自己机体的各种状态,如饥饿和寒冷,因而有可能实现自我调节。其次,感觉保证了机体与环境的信息的平衡。人们要正常地生活,必须和环境保持平衡,其中包括信息的平衡。如果信息超载或信息不足,都会破坏信息的平衡,给机体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比如,生活在大城市中的人由于信息超载,会产生冷漠的态度;相反,信息严重不足会使人产生不安和痛苦,比如,长时间与世隔绝的生活令人难以忍受。再次,感觉是一切较高级、较复杂的心理现象的基础。人的知觉、记忆、思维等复杂的认识活动必须借助于感觉所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