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前言

本书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广播电视播后监管机制研究”的一个副产品。

很久以来,传媒业有一个想当然的错误认识。有些人认为广播电视宣传管理是中国独有的事情,而外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崇尚“言论自由”,反对对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因而政府、司法部门以及社会对广播电视节目是放任不管的。基于此,一些人对我国广播电视宣传管理体制曾一度有些微词。

为了充分了解国外广播电视节目监管机制,彻底搞清其他国家都是怎样监管广播电视节目的,课题组不怕麻烦,组织中国传媒大学外国语学院的十多个年轻教师和研究生,搜集研究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法国、巴西、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土耳其9个国家的59个经典案例,除了叙述清楚事件的来龙去脉,更重要的是分析了事件处理的政治、法律、文化背景以及各国传媒监管体制,以期对我国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提供借鉴。

这些案例,要么触犯了相关法律制度,要么违背了当地文化传统和道德准则,有的招来政府机构的关注和处罚,有的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议。尽管结局千差万别,但每一个案例的发生、发展、处置过程中的很多细节都耐人寻味,引人深思。

毫无疑问,没有一个国家对传媒内容是放任自流的,越是崇尚言论自由的国家,传媒管制法律和机制也越完善,对问题节目和传媒机构的处罚力度也越大。传媒的“双刃剑”作用在这些案例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传媒管理者可以从这些案例中寻找到许多可以“拿来”的管理经验和做法,比如受众举报投诉机制、新闻评议仲裁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媒介批评机制等。传媒工作者可以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体悟到什么样的节目是有生命力的,什么样的节目潜伏着风险和危机,甚至直接判断出哪些节目模式虽然流行但不宜引入中国,因为它在国外已经是臭名昭著了。

“节目惹的祸”是一个社会现象,其原因和表现十分复杂,判断和评价也颇伤脑筋。唯其如此,我们才需要思考和研究,它山之石,可以为错。如果这些教训能使我们少走些弯路,值了。 jFPRmZsT11/EY1VO8x9PJ30vCVE7k3hvYlJPEttA1bTFa7RSEZ+tKU5amXrG2VWf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