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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狼
徐大辉

第一章

狼老了尚有吃羊的贪心,虎老了尚有捕鹿的欲望。——柯尔克孜族谚语。

1

那么,当狼王独眼开始不断回忆往事时,说明它老了。

狼和世间一切生灵一样,从生命的起点到结束,总是经历许许多多的失败与挫折,成功与荣耀梦想;一生都要在回忆往事和希望未来中度过,作为群首的狼王,独眼它比同类有着更多的经历……尽管它不觉得自己老矣,仍然可以率领那一百多只白色的狼,雄居爱音格尔荒原。

深邃的寂静主宰荒原,火毒的正午太阳挥鞭驱赶着小动物逃进树木森森的老林,干爽的气息笼罩周遭的一切。慵懒的白云下,猛禽苍鹰注视无涯荒漠上那惊心动魄的追杀场面——

一条浅黄色奔突的身影时隐时现,忽儿跃过沙丘,忽儿钻进茂密柳条墩子,雪白色的独眼老狼在低垂的苍穹下,紧盯目标,奋力追猎。

这只倒霉的大角马鹿,它在荒原开阔地带饮水时遇到独眼老狼。光天化日之下最易暴露,它没藏在密不透风的榆林中而离群孤游,又错误地认为没有危险,因而放松了警惕。

起初,大角马鹿根本没把那只瘦弱的老狼放在眼里,自己年纪轻轻,精力充沛,甩掉一只垂暮之年的老狼易如反掌。在马鹿的生活中与狼交恶或擦肩而过的事经常发生。就是这只独眼老狼,它们遭遇过,准确地说,在大角马鹿的孩提时代曾经遭到独眼老狼的追杀。

那个时候,大角马鹿在母亲和鹿群的保护下,成功地进行过一次起死回生的逃脱。命运做了眼下这次安排,让体格健壮的马鹿,对着瘦弱老狼,下面的厮杀趋近公平,食草动物和天敌食肉动物,只有在身体上找到平衡了。于是,年轻气盛的大角马鹿,恶作剧地要同凶残的对手开开玩笑。

嘶!大角马鹿轻蔑地吐着口气,挑逗似地跑跑停停,不时顿足,回首瞧眼吃力跟踪的老狼,用摆头的动作嘲笑它的天敌,时而啃口鲜嫩的碱草或红柳叶子,咀嚼得香甜而坦然自若。

独眼老狼始终穷追不舍,跟踪猎物它有极好的耐性。干硬的白碱土青石板一样硌蹄,麻酥酥地疼痛,脊背拱起嶙峋瘦骨,稀疏的腹毛如同枯草风在中摇曳着凄怆。眼窝深陷的独眼一刻也没离开大角马鹿油光闪亮的身影。

如今自己老了吗?独眼老狼在扪心自问。

一只荒原狼的经历中,功名是由捕杀猎物数量构成的,在族群中奠定地位的基石正是弱小生命的血肉之躯:野兔、黄鼠、山狸、鼹鼠、狗獾、黄羊、獐子……像马鹿这样的大型动物独眼老狼也捕获过。但是在它富有传奇的经历中,还没有单独追杀马鹿的机会。

马鹿很少在开阔地带出现,一马平川的旷野通常是杀机四伏,鹿们多次遭到狼群围攻,獠牙杀戮中积累了丰富的生存经验。

经验并非完美无缺,也不是总能靠得住。逃避追杀慌不择路,也有误入歧途和落入陷阱的时候。过去的某个春天里有只浪漫的马鹿因浪漫事,潇洒地在朝霞绚烂、野花飘香的晨野间游逛。

独眼老狼发现后精心布阵,统率整体作战,捕杀猎物的场面残酷而血腥:数只恶狼铁壁合围,眼里透出杀气,裸出锋利的牙齿疯狂地逼近。马鹿那双令羸弱的小动物惧怕的威武长角,在众獠牙面前黯然失色,寡不敌众,终局殉葬狼口。眼前这只强悍的大角马鹿面对的是极苍老的孤狼,又是目力很差的独眼。孤军作战的独眼老狼成功的系数究竟有多大呢?

然而,独眼老狼信心十足。

绝对不能失败,因为失败对它来说打击是巨大的、致命的,狼王的荣辱感独眼老狼超乎寻常的强烈。几个月前,族群中凶猛的蹓蹄公狼,在王位竞选的角斗、厮杀中,将独眼老狼王打败,按照严格的族规,胜者王侯,败者面临两种命运选择:一是留在群里成为奴隶,帮助狼王后养育新幼崽儿;二是不甘拜为下风,幻想东山再起,重新夺回王位。

独眼老狼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

蹓蹄公狼看出独眼老狼的野心,不念及父子的情分(蹓蹄公狼是独眼老狼的儿子),在冬季食物极端困难的时候,独眼老狼冒着生命危险去杀死猎人拉雪爬犁的狗,叼回来喂年幼的儿子蹓蹄公狼。

长大的公狼,它追求爱情与婚姻,渴望财富和权力,强者为王的严酷法则,在狼的世界里大大地超越亲情,长大的公狼没父亲,同样,长大的母狼也没母亲。儿子与父亲你死我活地争夺狼王宝座,女儿与母亲血腥争夺狼王后。

当蹓蹄公狼不容父亲分享它的权力——拥有的成群妻妾,统领近百只白狼的族群,它毫不犹豫地亮出锋刃般的牙齿,绝对不仅仅是恫吓老父,败王成寇的父亲真的不马上离开领地,它将下令杀掉父亲。

嗷!——

蹓蹄公狼很像它的父亲,高高地翘起尾巴,发出最后一声嗥叫,整个香洼山微微震颤,一片片积雪从树的枝桠间纷纷坠落。

独眼老狼为强壮新狼王这一声绝情的警告心惊肉跳,从深深的雪窠中拔出一只前肢,迈出被赶出族群的第一步,是何等的艰难啊!

这块领地是它用生命保卫下来的,蓦然从权力的峰巅跌落下来,几十只美丽的妻妾瞬间为他人所有,夺己所爱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骨肉啊!

独眼老狼被赶出狼群的一刹那,它似乎领悟到了什么,但是晚了,江山美女都已成为昨日黄花,无可奈何花落去!老狼十分沮丧,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幽幽磷火般的目光,凝视月光虚幻的香洼山间的老巢。

在那块熟悉的领地上,它生命辉煌得耀眼,做王称酋,统治族群。只要仰天嗥叫,众狼速聚到身旁,或是恸哭上苍,或是旋风似地剿杀猎物。

呼风唤雨的日子真的过去了吗?独眼老狼不肯相信既成的事实。猛然地一跃,四肢稳稳地站在雪面上,挺拔起身躯,昂然起头颅,洪亮地嗥叫:

“呜嗷!”

寂静的山野被撕开一道道口子,冰雪脆裂的声音,滚过山谷。独眼老狼等待一个时刻的到来。

一点点的回音在遥远的山林间消失,周围没有任何声音。目力所及的几个洞口,没出现一张熟悉的面孔。

独眼老狼这才知道自己的时代结束了,所能看到的只是一个强大王国远去的背影。

倏然间丧失至高无上的王位,屈辱感、失落感注入心底,带着依然滴血淋淋的伤口,一头扎进空寂的荒原。

独眼老狼不得承认,自己被新狼王赶出了领地。

暂别了,香洼山!

2

独眼老狼离群索居,起初幽灵似地在领地边缘游荡,怅望家园,回想着自己的英雄时代,也回想自己的爱情……有人说狼拥有永远填补不满、感到无限空洞的灵魂,独眼老狼在最失意的日子里,用回忆往事来填补灵魂的空洞,也许永远也填补不满,但它执着地去永远填补,且一边填补,一边升腾着期盼,它坚信自己没有老,还有能力光复,重新登上王位,再次高高翘起尾巴。

大多的时间里,独眼老狼都是在极其孤独的苦熬中度过。其实,狼的一生都是生活在孤独里,极端的生存的条件,铸就了它们钢铁一样的意志的同时,也塑造了陆地动物中最硬冷的心。一颗冰冷的心注定要孤独!于是,排解内心孤独成为狼的一种习俗和传统。

于是就有了狼的祭月。

嗷呜!嗷呜——!

独眼老狼嗷呜地对月哭泣!

嗷呜!嗷呜——!

余下的岁月对它是生死的考验,狼越是在恶劣的环境越需要集体,离开群体孑然一身,孤立无援,饥饿、衰老、强者的欺凌,对风烛残年的生命是严峻的考验、威胁和打击。

或许是对生与斯,长与斯的荒原眷恋,独眼老狼没沿着那条亘古河流寻源而上,去更遥远的深山老林度完残年。它在大漠边缘的一座孤坨上,利用废弃的獾子洞重新挖掘,拓展了空间,借以栖身。

独眼老狼选择这个地方,完全出于生存考虑,这里比香洼山的领地更靠近人类。为王的岁月它带领狼群,进入环境险恶的香洼山远避人类为了保卫生命,现在穷途末路又靠近人类同样为了保卫生命。那时获取食物靠群体的力量,现在自己难以作为,活动在人类的左右,说不准能捡到残剩食物。

寂寞中独眼老狼苦熬着荒原的夜与昼。

孤坨的东南方向有一个屯落,稀疏错落的几间泥土屋。独眼老狼对灰白的屋顶感兴趣,尽管自己的语言中还没有对烟囱的表达,但它十分清楚袅袅升腾的烟雾与食物有关。

望烟生饥,每每眺望炊烟的时候,独眼老狼感到肚子空荡荡的,填充的欲望无比强烈。坨子里遍地是野兔、沙鸡什么的,它因此也不缺少食物。

无垠的荒原上,太阳失去光芒,苍白的巨月无论是升还是落,洞口依然终日堆满积雪,灌进洞穴的风带着哨响,带着坚硬的雪粒……满目凄凄的枯草,残肢碎体遍野飘荡哀号。悲咽的寒风日夜不停地呼唤复苏,呼唤岁月的轮回。在呼唤中春天姗姗来迟,步履艰难。

独眼老狼眼里盈满苍老的泪光。

大雪淹没荒漠的冬天刚过,它感觉恍如隔世,季节更替竟如此奇妙。绷着虎着一冬脸的太阳,现出了慈祥和宽厚,通红的大脸裸裸地冉升,裸裸地沉落。此时还不到百灵鸟悬于云朵下恋爱的季节,寻不见它们的身影,更难听到它们为爱情的苦苦啼唱。

偶尔,一只不安分的黑百灵,掠过清纯的蓝色空间,留下忧伤的啼鸣,荒原上的生命大都还在冬眠。黄鼠、鼹鼠、刺猬、狗獾静卧洞穴中,缓慢而节约地消耗自身的脂肪和囤积的越冬食物,没有外界骚扰且食物充足,日子安定、舒坦。为生存紧张忙碌,一下子便在此季节放松,惬意的休闲中忘却挣扎的烦恼。

独眼老狼蜷伏在洞穴里,除非排泄便溺才动一动,用减少活动来极大限度地减少消耗。造物主给食肉族留下缺欠,它们不能像鼠类那样储备下足够的越冬食物,也不能像鸟类那样到大雪覆盖的收割后的田地或村庄去觅食。

在既缺少食物又缺少伙伴的困境中挺过一个漫长的冬天,独眼老狼终于迎来了荒原的绿色。

发现像大角马鹿这样体大动物是它的渴望,追杀大型动物在没有遇到大型动物之前就下定决心。

因此,在大角马鹿顿足挑衅时,独眼老狼也趁此机会减慢速度,恢复一下体力。

那只大角马鹿的躯体浮雕一样刻在土丘上,茵茵绿草托衬下,毛管愈加油亮。它的背景是一座白沙坨,形状酷似某种哺乳动物的胸脯,迷人地凸起两个对称的沙包,正像一对蓄满乳汁的肥硕大乳。

独眼老狼对此地方熟悉,并且充满感情。追溯到很久以前,落荒逃来的瘸腿老狼,粗壮有力的前爪,朝大乳鼓胀胀的地方掏挖下去,为一脉族群掘出第一个洞穴。这是一只白色皮毛的狼,浑身没一根杂毛,它一走动就如一团雪在滚动,它几乎用一个秋季的时间,建造了豪华的别墅,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后,开始寻找伴侣。方圆百里已没有同伴可寻,一只捕狼队进入荒原,昼夜围猎,它是这场劫难的唯一幸存者。瘸腿老狼始终没放弃寻觅异性,它需要一个温柔的伴儿,更需要一个能繁衍后代的异性。它用它的方式,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呜嗷呜嗷地呼唤。除了自己远去的呼声外,并没有它渴望的回声。

忽然有一天,一片白色在月下飘来,瘸腿老狼精神为之一振,眼睛放光。白色渐渐移近,瘸腿老狼见到一只它们同祖同宗但不是狼,却是一只母狗。或许是孤男寡女,它们同病相怜,有着共同的愿望,狼和狗结合了……春天一窝小狼诞生,白色的一窝,它们十分健壮,年复一年,一群白色的狼出现在爱音格尔荒原上,瘸腿老狼在它耄耋之年看到族群的兴旺,它的狼王宝座相当稳固,统率狼群多年,后来儿孙袭承祖业,繁衍生息,群体越来越壮大,白沙坨洞穴星罗棋布,很像一个巨大的马蜂窝,独眼老狼就是此族的后代。

称王称霸是每只身心健康公狼的天性,一生梦想都成为群体的枭雄。这是狼群中的大事件,和人类的国家总统选举无二,差异在于人类用手段,狼用牙齿。

独眼老狼很幸运,三岁时打败对手做了狼王,江山美人自然就拥有了,身边多了一位杏仁眼、全群最漂亮的狼王后。杏仁眼一身如锦缎的皮毛,雪花一样的晶莹,也可称它白雪绒。

在狼群,优胜劣汰是铁的法则,做狼王如此,做狼王后亦如此。性成熟,想当狼王后做母亲都不是随随便便。在狼群恋爱不是自由的,情人、娼妇、妓女、性伙伴是犯大忌,可能招惹杀身之祸,或者被赶出狼群。

成熟的果子终归要落下,狼的性事总要有个解决办法,它们采取一种形式——公平决斗。单说女狼要做母亲,首先必须取得狼王的准许,方式是通过选美。

一件美丽的事情——争做新娘,却蒙上了残酷、血腥的色彩,环境倒很和谐,绿色的荒原充满爱意,暖风融融,野草青青,万物复苏,春情萌动……在如此氛围里进行,其他季节,包括沉甸甸的秋天,狼群里没有爱情故事发生。

独眼登上香洼山领地王位,正逢狼群的衰败时期。一支由年轻猎人韩把头率领的狩猎队进入爱音格尔荒原,九十多只白狼,一个冬天下来,只剩下二十六只,还包括前狼王的遗腹子——短尾狼,独眼将它留在族群里,喂养它长大,这一点上说,狼比狮子更人性,新狮王上任,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杀死前狮王留下的未成年幼崽,斩草除根,一个都不留。

狼们都羡慕独眼狼王拥有的杏仁眼王后,它不仅美丽,无比聪慧和勇敢,战胜敌手登上王后宝座,与独眼夫唱妇随,一并治理族群,最大功绩是躲过韩把头打猎队的一次次捕杀,使族群壮大起来,发展到它被蹓蹄公狼掀下狼王宝座时的八十九只。

香洼山间的宫殿宽敞而舒适,错落有致的洞穴它的位置最高,可以居高临下俯视全群。

八年的狼王的生活令独眼怀念,睡着柔情似水的佳丽,权力凌驾法则,它移情于苕条棵子下面洞中那只蓝眼女狼。族群中的特殊地位,使它毫无顾忌地去爱它的情妇,常送给它些礼物:一只野兔,半条狍子大腿……

做狼王八年,坎坷的生活印迹,清晰地烙在它的身上——右眼被苍鹰啄瞎;后脚趾留在猎人的钢板夹子上。

独眼确实老了,双腮塌陷、牙齿松动,很难一口咬断黄羊的脖子。去年蓝眼女狼被王后杏仁眼轰出群,它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已经无力保护情人,到了无能力保护情人的地步,说明自己真的老了。幸存的独眼终于被儿子蹓蹄公狼的利齿打败。

西边的山峦腆着孕妇似的大肚子,迎接圆红落日坠进垭口。大角马鹿紧张起来,清楚自己犯了致命的错误,没在天黑前甩掉老狼。夜间视物比白昼还清晰是狼的本领,而马鹿离开太阳和月亮,世界会变得模模糊糊。

以阳刚著称的马鹿也聪明,它努力在山垭口吞进太阳之前,彻底甩掉独眼老狼,然后找个安全地方藏身,躲过追杀。

大角马鹿加速奔跑,油光的身影流星般地朝前箭射,扬起厚厚的沙尘滚向远方。

3

暮色苍茫,浸透夕阳余辉的荒漠,淡淡的红色雾气飘浮。大角马鹿汗津津地登上土丘,回首望一眼身后,空荡荡的,它一头钻进黄榆林。

独眼老狼绿莹莹的眸子穿凿夜幕,景物仍然像白昼一样清晰可见。但它终被甩掉了,跟踪一天的目标突然间消失。

先前,独眼老狼被时速超过70公里的大角马鹿拉开距离,它感到吃力和疲惫,加之又渴又饿,原本漂亮的蹓蹄步势此时显得零乱,起落极不协调,奔跑时脊背拱起,稀落落的背毛荒荒地竖起,表现出十分衰败。毕竟不是啸聚荒原统领狼群的时代了,跑上几十里路就要喘吁,眼里总是湿漉漉地淌泪。

悲哀地望一眼大角马鹿消失的方向,独眼老狼断定猎物一定藏在黑黝黝的林莽间。它有经验,也很有耐性。在体力不支、饥饿难耐的情况下,暂时放弃追踪,去寻找水和食物。

独眼老狼转身向沙丘下跑去,它始终保持弓身低头姿势,穿越深密的蒿草,灵敏的嗅觉很快闻到了腥腥的水藻气味儿,是从偏北方向飘来,它直奔过去。

一条很窄的涓涓细流斜横在面前。

独眼老狼不止一次到过此河,对它的支支汊汊都十分熟悉。这条冬涸夏流的季节性河流,有一个不雅的名字:裤裆河。

无法理解人类为什么给河流起这样一个名字,裤裆是什么东西?狼们不感兴趣。独眼老狼率领群体曾多次趟过其中的河段,嬉水的日子深深地刻在狼王的记忆里。

阳光下的河水呈棕色,清澈而柔滑,花纹蛤蜊缓慢而行,割开灰色的河底,划出暗暗的泥线;泥鳅顽皮地将锥形头颅扎进稀泥,一片黑黢黢的泥浆涌起,顷刻之间泥浆又沉降下去,被行走的水澄清,指粗的洞眼可见殷红的尾翅。

狼们在闲散无聊的时候来到河边,和水族客们开开玩笑,凶猛的食肉动物温柔的一面展现在弱小动物的面前。叼出蛤蜊甩到岸上,或是从稀泥中捉住泥鳅……

现在,独眼老狼饥肠辘辘,倘若遇上蛤蜊、泥鳅,它会毫不含糊地吞下去,正如人类的那个词汇:狼吞虎咽。独眼老狼嗓子沙啦啦地响,声音像风中的枯叶。它急不可待地跳入水中,大喝起来,河水不失清亮但咸涩,刺激得喉管火辣辣地疼痛。

夜的脚步匆匆,转眼间厚幕将荒原捂盖严实。独眼老狼胡乱填饱肚子后,沿着河岸缓慢地走。

后来它走累了,蹲坐在蓄满白日阳光而温暖的沙滩上。警惕是狼的天性,恶劣的生存状态,逼迫它们日夜警惕天敌。独眼老狼仔细地听着周围动静,辨别风中的各种声音。

4

嗷呜!——

一只孤狼的叫声将夜幕撕开条裂缝,几十匹马沿着裂缝风风火火地急驰,恶狼捕食一样地扑向亮子里火车站。

这是一支由三十三人组成的匪队,一色的毛瑟枪,间杂着土枪火燎杆,一门老掉牙的土炮也带上了。该匪队按照当地的风俗,大柜也报号,北极熊。大当家的是纯种的俄罗斯人,名叫卢辛,其他匪员也是俄罗斯人。全队中只有一个中国人,姓项,此人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大家称他项点脚。别看他身有残疾,但机敏过人,骑马打枪也不是常人能比。他能讲一口流利的俄语,给大当家的卢辛当翻译。

嗷呜!——

狼的嗥叫虽然没对马队产生多大干扰,马几乎习惯了夜间奔走,对狼的叫声也习以为常。但还是有那么一两匹马,警觉地竖立起耳朵。

项点脚的坐骑显出惴惴不安,尽管它被夹杂在队伍中间,前边是卢辛的高头大马,后边还有数匹马尾随,它的不安还是让项点脚感觉到了。他的一条短腿神经质地抽搐了一下,被锋利的狼牙痛咬的滋味记忆犹新。那件痛苦的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对狼牙的回忆仍旧充满恐惧。

项点脚在一个雨后随着俄罗斯的母亲去草甸子采蘑菇,母亲肥硕的躯体远远地抛在后面,担心儿子不安全,母亲不时地喊:

“顶子!别跑远喽!”

项点脚顽皮地把柳条筐戴在头上,远远看去倒像一只巨大的草蘑菇。

“小心有狼。”

移动的草蘑菇停顿了一下,掀起筐沿儿露出半张小脸,四处瞧瞧,然后继续往前跑。

母亲以最大努力跟上儿子,事实上她已被拉得很远。儿子钻入草丛就如潜进水里,蒿草逐渐把他淹没。

初生牛犊不怕虎,可是项点脚从小就怕狼。在爱音格尔荒原,狼吃人,尤其是小孩让狼吃掉的惨事经常发生。母亲的提醒直到他被蒿草淹没才发挥作用。

“狼?”项点脚胆战心惊起来。

茂盛的蒿草遮挡住视线,所能见到的除了蒿草还是蒿草,他想按原来的路返回去,根本找不到踩踏过的痕迹,是他的身体太轻了,还是蒿草太粗壮了,没有倾倒的迹象。

“妈!妈!”

项点脚拼命地呼喊。

“顶子!顶子!”

母亲不见儿子踪影时,扯起嗓门大喊。

母子都在喊对方,彼此却没听到。

项点脚慌乱地跑,他与母亲找来方向背道而驰,两人距离越拉越大。密不透风的黄蒿子,蜘蛛网似地缠绕住瘦小的身体,动弹十分困难。周身粘满黄蒿的叶子和花蕊,他整个人像一棵黄蒿子。

哧!一只蝙蝠被惊起,紧贴着他的头皮飞过,将他吓倒在地。汗水和泪水一起冒出来。

“妈!妈!”

项点脚哭嚎起来,哭着哭着,闻到一股熏天臭气,眼前一摊稀稀的白色粪屎。他像给蝎子蛰了,一跃而起。抓救命稻草似地连根拔掉棵黄蒿子,拽掉枝叶,剩下的蒿子杆部分攥在手里。

项点脚见到这摊狼屎只是惊慌失措,他还不知道自己误闯入一只孤狼的领地,其危险程度不亚于进狼窝。

先前,那只孤狼被惊了一下,迅速逃遁。不过它没走多远,经验告诉它,来者不足以对自己构成威胁。它观察到是一个弱小的动物,手中的蒿子杆没什么可怕的,人肉的香味极大地诱惑了它。

母亲肥硕的躯体山一样碾压过来时,孤狼正撕咬儿子的一条腿,项点脚已被吓昏。母亲由于肥硕的躯体突然膨胀了几倍,孤狼看到巨大的山体倒压过来,它清晰地听到自己双腿折断的声音——

喀嚓!喀嚓!

“啊!”肥硕的躯体里发出的声音足可以使地动山摇。

孤狼给震得头要爆炸,它万万没有想到是,很少用牙齿作攻击武器的人类,竟然用牙齿来攻击食肉动物,而且是生着锋利牙齿的狼。一个面对儿女受到生命威胁的母亲,和所有的动物没什么区别了,攸关的时刻她要豁出性命保护自己的幼崽。

母亲没给孤狼反悔、逃脱的机会,她用牙齿咬断孤狼的喉咙,从饿狼口中救下自己的儿子。结局是孤狼丢掉了一条性命,儿子丢掉了半条腿。

顶子在十年后成为今天的项点脚。

“母亲的牙齿粘满狼血和狼毛!”项点脚后来不止一次说。

狼的嗥叫声渐远,亮子里火车站渐近了。昏暗的煤油灯间,有那么几盏柠檬色灯属于站内信号,干电池做电源,显得特别明亮。

“下马!”卢辛发出命令。

一个个黑色矫健的身影,飘下马背。

卢辛下了第二道命令:“给马穿上鞋子!”

事先做了准备,胡匪用布包裹上马蹄子。给马穿鞋子的办法,并非是卢辛的发明,作为草原上的胡匪,白天躲入青纱帐,夜晚出来抢掠,铿锵的马蹄常常使被劫者闻风丧胆,但也容易暴露目标。有时候,为了悄悄接近目标,不得不让马蹄消音。

据说这种方法是跟狼学来的,狼总是不声不响地靠近猎物。

今晚的行动,比平时要小心百倍。不同去抢地主牧主的土大院,雇用的看家护院的炮手好对付,几杆土枪不禁打。这次去攻打日满铁路的护路队,他们的武器精良,队员受过训练,夜晚又龟缩在高墙深院的队部里。

“不惜一切代价打进去!”卢辛发狠道。

大部分人不清楚卢辛为什么冒险来攻打满铁护路队,消息灵通的人也只知其一,最近从奉天运来一批武器弹药给驻守亮子里火车站的护路队,去把武器抢过来。其二就很少有人知道了,项点脚知道得一清二楚。

戴上消音装置的马蹄,踩在碱土路上声音很小,近距离才能听到沉闷的叩磕声。

“停!”走在马队前边的卢辛突然勒住缰绳,后面的马齐刷刷地站住,等候命令。

马队须穿过前边的铁路线,卢辛机警地远眺,看到站外的远方信号灯变成绿色,有一列火车即将通过这里。必须判断准确,是抢在火车到来前,还是等火车开过去,总之不可把马队暴露在火车的灯光下。

“兄弟你去看一下。”卢辛吩咐项点脚。

项点脚策马前去,很快到达铁路上,他跳下马,耳朵贴在铁轨上听,然后返回:“大当家的,大轮子(火车)离这儿还远着呢!”

“过铁路!”卢辛发出命令。

花膀子队越过铁轨时,刮起了急风,没立刻下雨,云东一块西一块的,还没连成一片,天还有点蓝。 Hy3QfMdpbMQYF0EqY5S/Ev1Dn4mVOWL5+RRs1dRq1Oueifk5aywAhd2QD3Pezg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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