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绳枪与燧发枪
我国发明的火药以及利用火药作能源的管形火器,在13世纪以后,经伊斯兰教国家传入欧洲。这些欧洲国家从战争中认识到管形火器确实威力很大,于是纷纷学习制造火药和火器,加之他们的工业技术一般都比较发达,使得以火枪为代表的管形火器得到了迅速发展。
公元1326年以后,欧洲国家已经制造了用火药发射的管形火器,即通常所说的点火枪。到了15世纪,英国作战中开始使用一种带火绳的枪,叫做“火绳枪”。
这种火绳枪用一根铁制的圆筒作枪管,不过比较短。与铁圆筒末端相连接的是一个便于手握持的木托。在枪管的右侧装有一个弯钩,钩的一端开槽,用来插入经过硝酸钾处理的大麻编织成的缓燃火绳。射击时,用手转动弯钩,使火绳引燃火药,进而将膛内装的弹丸发射出去。它所装的弹丸是一些不规则的铁块和铅粒等,而且是从枪口装入枪膛的。
人们在使用中发现,这种火绳枪操作使用不便,难以控制点火时机。于是,对火绳枪进行了改进,增加了击发机构,即用扣动扳机的方法点燃的火绳一端伸向点火药池,以引燃膛内火药,将弹丸发射出去。
火绳枪装上用于击发的扳机,比改进前提高了一大步,而且这种击发机构对后世枪的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这种枪的火绳在气候潮湿时难于点燃,影响使用。另外,在作战使用时,每支枪上总得拖着一根燃着的火绳,既容易暴露目标(特别是在夜间),又操作麻烦,同时还难于进行正确瞄准。因此到后来,它不得不让位于剪掉火绳辫的燧发枪。
欧洲是在16世纪出现燧发枪的。它是利用燧石(即通常所说的“打火石”)与铁片摩擦打火的方法来引燃火药,进而将弹丸发射出去,所以取名为“燧发枪”。这种枪在结构和使用性能上,都比火绳枪有很大的进步。
剪掉火绳枪上的这条“辫子”,看起来挺简单,实际上做起来却不那么容易。人们经过不断的试验研究,最后才想到用火石(即燧石)、火镰打火来代替火绳,这前后经过了差不多有半个多世纪的时间。
用铁器对火石进行碰击摩擦,即可产生火星。古代就是用这种方法取火的。燧发枪也得利用这种方法来引燃火药,以完成发射动作。
在燧发枪的击锤上,夹着一块燧石,用来代替火绳。当击锤向上张开时,击发机构为待发状态;扣动扳机后,击锤解脱,在弹簧力的作用下,使击锤带动燧石向下打击药池,从而产生火花,将火药引燃。
这种点火方法的最大优点是,使用方便,结构灵巧,再也不用拖着一条点燃着的火绳进行射击,而是像现在用枪射击一样,随时扣动扳机即可将子弹发射出去。
另外,在燧发枪出现的同时,相应地产生了新的击发装置结构,如击锤保险弹簧、枪机等。可以说,燧发枪的结构和作用与现代枪更接近了。
这里还应该说一下,燧发枪的枪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的枪,包括火绳枪,枪管内表面是光滑的,叫做滑膛枪。这种枪在发射时,由于枪弹和枪管内表面之间有缝隙,不能很好地密封火药气体,所以射出的子弹距离近,准确性也较差,有时子弹会在空中翻跟头。
到15世纪末期,德国人已将滑膛枪改进成有一条条凹槽的线膛枪。不过,那时的膛线还是直线型的。即使这样,在发射时用软铅制成的弹丸能嵌入膛线,使火药气体产生的压力得到充分利用,结果是弹丸射得远,打得准。此后,“膛线”这个名词就产生了。因为膛线的英文译音为“来复”,所以这种线膛枪也叫做“来复枪”。
来复枪后来,一个名叫德尔文的法国军官,于1828年制成了一种新型线膛枪,称做“德尔文步枪”。这种枪的最大特点是将直线型的膛线改进成旋转型的,弹丸也由实心的球形弹改为圆锥形的长弹。虽然这种枪还是从枪前面装填火药,但其射程和射击准备性都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伟大的革命导师恩格斯,曾称赞德尔文步枪是“现代步枪之父”,说明这种新结构步枪在枪械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当然,德尔文步枪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以后在使用中不断得到了改进。例如1848年出现的米涅式步枪,就是在德尔文步枪的基础上改制成的。它将德尔文步枪上的药室取消了,并将实心长弹改成中空式的,但仍从枪管前面装火药,所以还是属于前装枪。
前装枪的缺点是,枪弹在枪管里经过的行程长,装填速度自然要慢,而且装填时需要将枪管竖直,射手操作动作较大,容易暴露目标。另外,这种枪的擦拭保养也不方便。人们在长期使用中发现,如果将枪弹从枪的后面装入,这些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于是,就有人开始研制这种“后装枪”了。
1835年,普鲁士人德雷泽试制成功一种新型的后装枪,叫做“后装针发枪”。这种枪主要采用了一种作了较大改进的枪弹,即用药筒制成弹壳,然后将弹丸、发射药和底火一起装在纸制弹壳内,构成了最早的定装式枪弹。使用时,用枪机从后面将子弹推入枪膛,然后用手扣动扳机,枪机上的击针就撞击弹壳,击燃底火,将火药引燃,最后将弹丸推出枪膛,所以也叫做“后装单发枪”。
这种后装针发枪,采用击针刺燃底火的方式,以及定装式枪弹,都和现代枪很相似,说明了德雷泽枪和枪弹对后世枪的发展影响是很大的。
19世纪60年代,英、美等国就开始设计制造后装连发枪,并相继装备军队使用。此后,许多国家竞相制造,因而出现了种类较多的枪。
中国在1867年制成了美式后装单发枪,子弹为铅弹,药筒有纸和金属制两种。后来到19世纪70年代,中国已能仿制生产多种后装单发枪,曾先后仿制了五响快利、五响黎意、九响斯宾塞、五响哈乞开斯等后装连发枪。
后装连发枪的特点是,设有储存子弹的弹仓,通常也称作“弹巢”。根据弹仓在枪身上的位置不同,一般分为前托弹仓、后托弹仓和机巢弹仓。例如英式九响斯宾塞枪,其弹仓位于枪的后托,故称“后托弹仓”。弹仓有固定式和可卸式两种。固定式弹仓使用较广,它可容纳5发子弹,采用弹夹作装弹工具,可一次将子弹全部装入弹仓。使用弹仓明显地缩短了装弹时间,因而提高了发射速度,使射速达到每分钟10~12发。
从前装枪到后装枪,是枪的发展史上又一大进步,同时也表明枪弹有了突破性的发展,这些都为近代枪及其弹药的问世创造了有利条件。
真正比较完善实用的枪,是德国人毛瑟在1865年制成的,叫做“毛瑟枪”。它首先采用金属弹壳和直动式枪机,使枪在射击时可以自动待机和闭锁弹膛,从而在结构上更趋完善合理,性能也进一步得到提高。因此,毛瑟枪是枪械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典型代表,后来的步枪也一直沿用着它的结构原理,可见它对后世枪的影响是很大的。
老资格的步枪
步枪是步兵使用的最基本武器之一,它也是枪械中资格最老的一员。由于其他各式各样的枪都是在步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说枪的发展历史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步枪发展的历史。
如果以我国明代军中采用的鸟嘴铳作为步枪的始祖,那么步枪的出现至少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后来,到了19世纪中叶,奥地利人在整装式枪弹的基础上制成了针发式步枪,才开创了步枪发展的新时期。
步枪是以其火力、枪刺和枪托来杀伤敌人的。步枪的枪管长,射程远,命中率也较高。它对单个的人员或马匹等射击,在400米的距离内射击效果最佳;它还可以用来对空射击,是对付500米以内低空飞机和空降兵的有效武器之一。
步枪一般都装有枪刺,其形状有剑形、三棱形和匕首形等,刀上刻有出血槽。它是用来在近距离内同敌人搏斗的利器。
步枪上的枪刺是随着作战的需要于17世纪40年代出现的。当时为了弥补枪的火力不足,又由于装弹过程费时复杂,贻误战机,就开始出现了插入式枪刺。实际上,它是将带尖刀的木柄插放枪管中来刺敌人的。后来,到18世纪初期,世界各国军队所用的枪刺大都改为拆装式。这种枪刺拆卸方便,使用时,枪刺用枪刺管固定在枪管上,不用时即可取下。但是,这种枪刺在战壕、坑道或者车辆内使用不便,因此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产生了折叠式枪刺。它克服了上述枪刺的缺点,使用起来很方便,而且不影响射击精度,并能根据需要随时伸出或折叠起来。我国生产的56式半自动步枪,就是采用这种折叠式枪刺。
步枪上的枪托比手枪的既长又大,出现也较早,在火绳枪和燧发枪时期就已初具雏形了。当时的枪托比较简单,多是弯形或直形的木制枪托,主要用来固定枪身和便于射手操作。
后来,随着步枪的发展,枪托的用途也不断扩大。它不仅在射击时使枪保持隐定,提高射击精度,而且还可用来与敌人进行直接拚搏。不仅如此,有的步枪还将复进簧、缓冲簧等构件装入枪托内,甚至还可容纳擦拭附件,使枪托成为一种多功能的部件。
步枪枪托一般分为全枪托、半枪托和折叠枪托等几种。如果按形状不同,又可分为直枪托和斜枪托两类。早期的步枪大都采用木制全枪托。由于这种枪托强度较低,拚刺时容易折断,加之射击中因枪管温度高而被烧蚀,所以各国的步枪大都采用木制半枪托,而且一直延续到今天。
步枪在结构上分为非自动步枪与自动步枪两类。非自动步枪只能单发,而且装弹和退壳都要手工操作。这种枪的射速低,使用不方便,所以后来逐渐为自动步枪所替代。
自动步枪是指借助于火药气体压力及弹簧的作用力完成推弹、闭锁、击发、退壳和供弹等一系列动作的步枪。它一般又分为半自动步枪和全自动步枪两类。
所谓半自动步枪,则是指每扣动一次扳机,只能发射一发子弹,与此同时,火药气体将弹壳退出,并重新填下一发子弹,以务再次射击。我国制造的56式半自动步枪,就是这类枪的典型代表。
全自动步枪只要扣住扳机不放,就可连续射击,如法国的5.56毫米FA玛斯自动步枪等。这种全自动动步枪操作简便,射速高,适合现代作战的需要,所以目前各国军队大都装备全自步枪,其类型达70多种。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步枪一直不断地改进和变换着模样,以致有些步枪看起来简直都有点不像步枪的样子了。这说明了步枪正在破除一些老框框,给人以焕然一新的感觉。
到目前为止,在步枪上可以看到较大的改革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自动步枪向小口径方向发展。原来的步枪口径都是标准的7.62毫米,现在各国的自动步枪,大都采用5.56毫米的口径。这样,既能多装多带子弹,节省枪弹材料,又能提高枪弹的初速,增强射击威力。二是枪的身长缩短。由于小口径枪弹的身材矮小,而且又多采用直形枪托,这样枪托里的一部分空间可容纳自动扳机,从而使步枪的身长进一步缩短。一般新型步枪的长度在800~900毫米之间,比标准口径的老式步枪缩短100~200毫米。枪身最短的法国MAS式步枪,全枪长仅为757毫米,携带很方便。三是结构新颖实用,适合不同的射手使用。例如法国MAS式步枪,它的枪机上的拉壳钩有左右两个位置,左边的位置就适合左撇子射手使用,设计者考虑得很周到。再例如,在寒冷地区或冬季射击时,为了便于射手戴上厚棉手套扣扳机,有的步枪的扳机护圈做得特别大,如奥地利AUG77式步枪;有的步枪护圈是活动的,使射手很容易把手指伸向护圈内扣扳机。四是枪上装备有光学瞄准具,它比以前用的机械瞄准具的射击命中率高(即打得准)。奥地利AUG77式步枪就是采用这种光学瞄准具的。这种瞄准具装在与机匣连成一体的可作提把用的管内,这样既可保护瞄准具,又能防雨雪侵入。五是枪上的零件一物多用。例如,瑞典的MKS式步枪的弹匣就装在握把里。有的枪还将复进簧装在直形枪托里等等。这样一方面减少了零件数量和缩小了枪的尺寸,另一方面也便于携带和维护。
据国外资料报道,英国军队将开始使用一种新型步枪。这种步枪每分钟可发射650发子弹,无后座力,其有效射程为600米。其他一些国家也准备装备新的步枪……
小巧玲珑的手枪
说起手枪,不仅大人很熟悉,许多小朋友也喜欢用玩具手枪玩打仗游戏。
从影视屏幕上可以看到,在我国历次国内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抗美援朝等作战中,手枪和其他武器一样,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敌后战场上,我们的战士、武工队员和地下工作者,常常秘密携带手枪,深入虎穴,以大智大勇的英雄气概,捉“舌头”、察敌情、拔岗楼、炸车……同敌人进行殊死的搏斗。
手枪,顾名思意,是一种小巧玲珑的手持武器,英文“手枪”(Handgun)一词,也是由手(Hand)和枪(hun)两个词组合而成的。
为了便于贴身携带和自卫使用,手枪除了尺寸小、枪管较短以外,外形比较规整,而且无需专用工具就能进行分解结合,使用很方便。它的缺点是,有效射程较近,一般为50米,射击精度也较差。
手枪出世较早。在1331年德国人发明点火枪不久,德国的黑色骑兵就用这种枪和法国步兵展开了搏斗。骑兵们用绳子把点火枪吊在脖子上,射击时,一手握枪靠在胸口,另一只手拿点火绳引燃火药。
嘭嘭、啪啪的枪声响个不停,急速奔驰的马队向法国步兵不断逼近,战斗在激烈地进行着,法国兵看到敌人手中闪着火光的东西,以为是一种厉害的新式武器,吓得魂不附体,乱作一团,结果吃了败仗。这就是处于萌芽时期的手枪出师大吉的情景。
14世纪上期,在意大利出现了一种身长一手(即手张开时,由大姆指端到中指之间的距离,约相当于现在17.78厘米长)的枪。看来,这种枪属于早期出现的手枪一类。
由此可见,手枪是在点火枪的基础上演变而成的。
手枪的发展过程和管形火器相类似:首先是把点火枪改进为火绳手枪。据有关资料记载,15世纪在欧洲就已正式出现火绳手枪。
火绳手枪经过进一步改进后,变成了有扳机和弹簧的压力发火式和按钮发火式两种结构类型的枪,提高了点燃火药的速度。
到了16世纪初期,德国人基富斯在火绳手枪点火方式的基础上,发明了一种转轮发火手枪。
这种手枪的优点是,取消了作战时易暴露目标的火绳,且易于操作。然而它的制造成本较高,使用也不太方便(射击前先要卷紧链条),所以到17世纪时,它就被燧发手枪所取代。
燧发手枪的历史很长,从17世纪到19世纪初期,前后历经200多年。
手枪发展到燧发手枪时期,已具备了近代手枪的一些特点,例如击发机构具有机锤、扳机、保险等装置。另外,它的枪管已由滑膛变为线膛,后来,随着雷汞的出现,燧发枪就逐渐被击发发火式手枪所取代。17世纪以前,法国科学家博迪曾研究过用雷汞作击发发火的装置。到了1812年,苏格兰人福西斯等人也制造过击发发火手枪。当时,这种手枪还属于前装式枪,即弹丸是从枪口装入的。装弹丸以前,先从枪管口将火药装入,随后装入弹丸,再将雷汞放在击发装置中带有传火孔的小盘内。射击时,扣动扳机使击锤撞击盘内的雷汞,雷汞随即起爆,并产生火花将火药点燃。
击发发火式手枪操作不便,发射速度也较慢,不适应作战使用的需要。于是,在19世纪初期,先由瑞士人保利发明了装在雷汞上的纸火帽,接着英国人肖奥又在纸火帽的基础上研制成了铜火帽,使手枪的击发发火方式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美国早期制造的德林格手枪,就采用了这种击发火帽装置,提高了枪的射击性能。1864年,美国第十六任总统林肯在华盛顿遭暗杀时,凶手使用的也是这种手枪。
到了19世纪末期,一些新式手枪,诸如单发手枪、弹匣供弹手枪、转轮式手枪和自动手枪等先后问世,使手枪成为一个应用广泛的独立枪种。
手枪和步枪一样,也分为自动手枪和非自动手枪两类。在非自动手枪中,比较有名的是左轮手枪。
左轮手枪的弹仓是一个带有许多弹巢的转轮,可绕轴转动。转轮每转过一个角度,它上面的一个弹巢就与枪管对正,保证枪弹依次发射出去。所以,左轮手枪也叫转轮手枪。
左轮手枪是1836年由美国人柯尔特发明的。由于这种手枪构造简单,使用方便,后来又经过不断的改进,因此直到现在它还被一些国家采用着。1981年,刺杀美国总统里根的凶手,使用的就是这种左轮手枪。
自动手枪通常又分为强力战斗手枪和袖珍手枪。这里所说的“自动”,指的是供弹和预备击发是自动完成的,但每扣动一次扳机只能射出一发子弹,实际上是半自动手枪,与半自动步枪的动作原理相似。
在手枪设计方面,最出名的是美国人布朗宁。他一生中曾设计过许多引人注目的手枪,其中有世界上第一支口径为6.35毫米的新式自动手枪,有袖珍自卫手枪中的佼佼者——布朗宁1900型手枪(也称10号手枪),有布朗宁M1911AI型自动手枪等。这些手枪的特点是,结构简单,外形精致,火力较强等,因而一些国家先后仿制采用。
直到现在,一些国家的军用手枪多是在布朗宁手枪的基础上改进而成的,例如布朗宁M1911A1型手枪,自1926年问世以来,一直被定为美国的制式手枪,南朝鲜和菲律宾等国也都采用这种手枪。再如比利时生产的FN布朗宁9毫米大威力手枪,由研制成功到现在,50多年来,仍为美国、丹麦等几十个国家采用。这种手枪的弹匣容弹量大,可达到13发,而且更换弹匣的时间短,两秒钟内即可完成。但此枪的缺点是,单动击发,遇到紧急情况时反应慢。
前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则多采用马卡洛夫自动手枪。这种枪体积小,重量轻,可以联动击发,然而威力较小,只适合近距离内使用。
我国设计生产过五四式手枪和七七式手枪等几种产品。五四式手枪是50年代中期生产的,口径较小,威力不足;而七七式手枪则小巧玲珑,方便实用。今后,将会出现许多性能更为优良的新式国产手枪。
现代军用手枪发展变化较快,式样很多:有的自动手枪和步枪一样,有一个长长的枪托,如联邦德国的VP70型手枪。这是为了在连续射击时防止枪身摆动,以保证打得更准;有的手枪装有能折叠的长柄;这样使用时更方便一些;有的手枪已从单发射击发展到像冲锋枪一样,能连发射击,或者既能单发又能连发,如毛瑟M1932式自动手枪、美国VASP手枪等;有的手枪主要零件是用轻金属和高强度的塑料制成的,这样既美观又轻巧。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手枪也在不断地更新换代,今后它将会以更新的面貌出现。
轻便潇洒的冲锋枪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局部战争从未停止过。人们在作战中发现,在步枪和手枪之间还应配备一种自动武器,以弥补这两种步兵武器之间的空缺。冲锋枪就是为满足这一要求而应运出世的。
冲锋枪的发展历史并不长。19世纪末期,在战场上才出现了早期的冲锋枪,然而由于当时人们对这种枪的作用不十分了解,认为它的威力和射程比不上步枪,而且使用范围有限,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后来,在西班牙内战时期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冲锋枪发挥了火力猛、使用灵便等特点,名声大振,获得了“冲锋枪加手榴弹打近战金不换”的赞誉。此后,便逐渐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枪种。
1915年,意大利军队装备了维拉皮罗萨冲锋枪,这是世界上使用最早的一种冲锋枪。美国于1921年制成了汤姆森冲锋枪。这种枪具有20发和30发两种弹匣,可供射击时选用。其理论射速达700发/分钟。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研制成功一种口径为9毫米的MP38式冲锋枪。这种枪与现代冲锋枪具有相同特点。
早期的冲锋枪,大都采用威力较小的手枪弹,有效射程较短(一般不超过200米),射击精度也较差。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现的冲锋枪,在结构上有了一些改进,性能上也有了进一步提高。例如,采用了全包型枪栓,既使储气室结构紧凑,又将枪的重心向枪口移动,有利于射击精度的提高。
现代冲锋枪大都采用9毫米的帕拉贝隆式手枪子弹,并以盒式弹匣替代过时的鼓式弹匣。目前,各国军队装备的冲锋枪有40多种,它们各有特色,外形也不同,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枪身较短,如意大利的贝雷塔12型冲锋枪,折叠后枪身仅长41.8厘米;而英国的英格拉姆M—10型冲锋枪更为小巧玲珑,枪托缩入后只有26.9厘米长,和一般手枪的个头不相上下,所以取掉枪托后可当手枪使用。二是弹匣大,射击速度高。这些冲锋枪的理论射速都在每分钟600发以上,有的甚至达到1000发以上。战斗射速一般为每分钟120发。它们所用的弹匣,大都改为容弹量较大的弧形或直形弹匣。例如,法国的MAT~49型冲锋枪,其直形弹匣可容纳32发子弹,而且弹匣还能与枪管折合,使用和携带都很方便。三是结构简单、实用。现在大多数冲锋枪的结构都趋于简化,使零、部件一件多用,便于维修使用。捷克斯洛伐克的VZ~25型冲锋枪,将弹匣装在握把中,而折叠后的金属托可作为前把手,简化了结构,便于使用和维修。
目前,虽然有突击步枪和冲锋枪进行着竞争,但冲锋枪仍是一种普遍使用的作战武器。
火力威猛的重机枪
重机枪之所以引人注目,一个重要原因是它的火力凶而猛,这可为枪中之冠。这样,它既可以用来压制敌人火力,封锁敌人交通线,而且还能支援步兵进行冲锋。
重机枪的射程比步枪要远得多。它使用普通枪弹时,射程可达3000米;而使用重弹时,射程可增大到5000米。但在1000米以内,杀伤效果最好。这种机枪只要将它的枪架稍微作些调整,就能用来射击空中目标。如果500米以内的空中射击,重机枪是对付低空飞行的飞机和伞兵的有效武器。
重机枪的射速高是它的优点,但也由此带来一个严重的缺点——既重又笨。因为射速很高,经长时间连续射击后,枪管发热膨胀,必须及时进行冷却,否则无法继续射击。起初,人们用一个装满水的套筒将枪管包住来冷却,结果机枪的体积和重量都增加了,使用很不方便。
针对上述缺点,人们将这种水冷式枪管改成气冷式枪管,即在枪管发热以后,及时用备用的枪管换下热枪管,使它在空气中自然冷却降温。别看这么一改,重机枪的重量一下子减轻了20多公斤。
前苏联武器设计家郭留诺夫在1943年改制成了这种气冷式重机枪,称作1943年式郭留诺夫重机枪。它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给了德国法西斯沉重有力的打击。
由于现代战争对武器的机动性要求越来越高,所以在本世纪60年代初期,使用7.62毫米枪弹的重机枪,已逐渐由使用较轻便的通用机枪所取代,仅仅保留一部分大口径的重机枪用以射击远距离的集群目标或火力点。
重机枪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三个小弟弟,一个是轻机枪,另一个是通用机枪,再一个是高射机枪。
事实上,早在重机枪处于全盛时期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德国人就根据作战需要,研制出了重量仅为16千克的轻型马克沁机枪。这可以说是最早出现的轻机枪。
轻机枪由于重量轻,操作方便(一般由两名射手操作),能进行长时间的连续射击,所以主要配备于步兵班,伴随步兵参加各种战斗。轻机枪的重量一般均在10千克以下,采用弹链或弹匣供弹,容弹量大,加之它的射速高(每分钟可发射150发子弹),因而在战斗中火力集中,可连续发射300发子弹。这就好像集中了很多支步枪的火力,一齐向敌目标射击,其威力自然比一般的步兵武器大得多。因此,世界各国都在大力研制轻机枪,其重视程度仅次于步枪。
现代战争对轻机枪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在火力上,要求有更强的突然性,即像用冲锋枪射击那样,打开保险就能突然开火;在操作上,要求射击瞄准、更换弹匣和枪管的时间尽量短,以保证有较猛烈的火力压制敌人;在射击快慢上,要求有较高的射速,并达到适当的射弹散布。
适应上述要求而又比较典型的现代轻机枪有美国于70年代初期研制成的XM248班用轻机枪,其结构设计轻巧,全枪带两脚架以及200发子弹的容弹器、背带等,仅重9千克。枪的前护套用隔热材料制成,而且装填拉柄可左右手操作,便于“左撇子”射手使手。操作时,射手在10秒内即可把弹链箱挂在枪上,并把弹链装入受弹器中,不需要托链动作。在枪的外形设计上,充分考虑了人的因素与武器结构、射击效果的关系。因此,这种枪使用起来敏捷便当,火力猛烈、突然,受到使用者的欢迎。
通用机枪也称做两用机枪。所谓两用,就是既可作重机枪使用,又可用作轻机枪,通用性较强。这种枪带有轻便的两脚架,将两脚架支起,就是一挺轻机枪;若将两脚架折起,整个枪身就可安放在重机枪枪架上,并使用大容量的弹链箱供弹,这时就成为火力凶猛的重机枪。
枪炮两不像的榴弹枪
手榴弹靠人力来投掷,由于人的力量有限,手榴弹能够投到35~40米的距离就很不错了,如果连续投弹,体力消耗很大。因此,武器设计专家一直在想,怎样才能减轻投手体力的消耗问题。很自然地,有人想到步枪发射子弹有一定的动力,有没有可能利用步枪的力量扔手榴弹呢,这个想法在开始时,似乎很不现实,手榴弹这么大的东西怎么用枪来扔呢?后来终于想出一个好办法,把手榴弹加一个长把,插在枪管里,然后射击,子弹的力量就可以把手榴弹发射出去。或者把手榴弹加一个套管,套在枪管上,仍然是用步枪子弹把套管连同手榴弹一起抛射出去。总之,利用步枪发射子弹的力量扔手榴弹,这个想法后来真的实现了,发明了叫做枪榴弹,就是靠枪的力量投掷的弹药。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前夕出现了专门的枪榴弹,枪榴弹装备给部队以后大受欢迎,士兵们争先要求携带枪榴弹。因为,对于打坦克来说它是一种很有力的武器。枪榴弹发射距离可以达到50~100米。如果枪口略微抬高一些,就像迫击炮一样,枪榴弹走的是一个弧线,最大的射程可以达到700米。步兵打坦克,枪榴弹能起到很好的作用,用破甲枪榴弹可以破坏300毫米厚的装甲。
枪榴弹和手榴弹一样有很多品种,有的是为了杀伤有生力量,有的是为了打坦克,还有燃烧弹、烟幕弹、照明弹、信号弹等等。由于它的优点很突出,本身重量轻、威力大、携带方便、操作容易、用步枪就可以发射,使得步兵独立作战能力得到增强,特别适宜山地作战、丛林作战及城市作战。
早期的枪榴弹是利用步枪的枪管来发射的,这样做有一个缺点,步枪在发射榴弹时就不能射击枪弹了。后来就专门设计了一种榴弹发射器也叫榴弹枪,是一种专门发射榴弹的枪。但是用了一段时间以后,感到还有一些问题,因为携带榴弹枪等于又多了一件武器,增加了步兵的负担。后来又想了一个好办法,就是在步枪的枪管下再加上一个枪管,这个枪管是专门发射枪榴弹的,也就是一枪可以两用,既可以发射子弹,又可以发射枪榴弹,互不影响。从榴弹枪到后来步枪加上榴弹发射器,这种武器的出现确实使步兵的战斗力得到了很大的加强。
榴弹枪有人管它叫两不像,它既不像枪也不像炮,有人说它是枪炮相结合的产物。也有的人把榴弹枪叫做步兵班的火炮,因为步兵使用的武器是枪支,炮兵使用的武器是火炮,榴弹发射器就像一个小的火炮,但是它是步兵使用的。这种武器的发明和坦克、装甲车在作战中的使用有关系,因为坦克和装甲车出现以后,步枪的作用显得降低了,敌人都是藏在装甲车里面,坦克又有很厚的装甲做保护,用步枪消灭敌人的机会就不多了,必须打坦克。榴弹枪或是枪榴弹,对反坦克十分有效,因此得到比较快的发展。榴弹枪后来又发展成榴弹机枪,可以连发,这对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威力就更大了。它既可以直接瞄准射击,也可以像迫击炮一样进行曲线射击。弯曲弹道射击,可以消灭在障碍物后面隐藏的敌人。榴弹枪不仅仅供步兵使用,把榴弹枪装在装甲车上,或者是装在舰艇上,甚至于还可以装在直升机上,它的使用的范围更加扩大了。在装甲车上,榴弹枪还可以对空射击,使得步兵攻击直升飞机的作战能力也得到了加强。因此,榴弹发射器使用的范围越来越大,在步兵作战的武器里,它是发展比较快的一种。
一身多变的组合枪
1966年,在美国一次武器展览会上,有一样武器引起轰动,引起人们兴趣的这种武器,叫积木式组合枪。连美国海军陆战队司令格瑞恩也赶去观看了。只见两个年轻人在表演,他们一下把自动步枪卸开,运用这些枪的零件,迅速地组装成冲锋枪。把冲锋枪卸开,还是这些零件,又迅速地组装成机枪。接着又拆开,把轻机枪变成车用机枪。同样这些枪的零件,不同的组成,可以变成6种不同的枪,运用同样的子弹。就像变魔术似的,难怪人们被吸引了。
这种积木式的枪,叫斯通纳枪族。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呢?因为发明这种积木式组合枪的是美国一位工程师,他的名字就叫斯通纳。
说起斯通纳发明这种枪族,还有个传奇故事呢!50年代初期,有一天斯通纳工程师到幼儿园接孩子,忽然他被孩子玩积木的情景迷住了。孩子们运用方块积木,有的堆积成高楼大厦,有的搭成大桥,有的组合成火车、汽车。同样几块小方木,在孩子们手里,变化无穷,真像是变魔术,妙极了。此后,斯通纳也买了积木,一有空就跟孩子一起玩积木,每次都有浓厚兴趣,久久凝视。
斯通纳是爱动脑子的人,他经常在想,积木块虽然就那么几种简单形状,但却能搭积成式样繁多的器具,枪不也可以用一种基本部件为基础,换用不同的枪管、枪托等部件,和搭积木一样,组成不同枪种吗?如果这种办法可行,那该多好。他就像小孩玩积木那样,开始了他的奇妙构思。
经过几个春夏秋冬的努力,1963年他终于试制成功了积木式枪斯通纳枪族。这种枪族一出现,就引起军方高度重视。因为它设计巧妙,组装快速,很适合战场的需要。在几分钟内,就可将步枪或冲锋枪改装成轻机枪。它的特点是将步枪、冲锋枪、机枪和重机枪的部件统一起来,组成一族。同一族内的枪,口径相同、弹药通用,零部件可以互换。
斯通纳枪族一出现,也引了世界各国军方的关注。因为它便于大批生产,成本低,有利于枪支弹药的后勤供应;同时它操作方便,掌握一种枪,就能使用其他几种,也简化了训练。在战场上,枪支零件可以互换,无疑有利于保障战斗任务完成,而且随时根据敌情变化进行改变,同时也便于维修。
枪族的设计是一个很巧妙的想法,现在各个国家都在设计制造供自己军队使用的枪族。世界上著名的枪族有,前苏联的AK枪族、德国的HK枪族、捷克的URZ枪族、以色列的家利尔枪族等。中国在1981年也生产了一种7.2毫米口径的枪族,包括三种枪,二种步枪和一种轻机枪。二种步枪的枪托不一样,一种是固定枪托,另一种是折叠式枪托。这三种枪共有65种零件,可以组合使用,这种枪重量轻,精度好,操作简便。三种枪都使用同一种7.62毫米子弹,而且它的弹匣还有很多种,有的是放30发子弹的弹匣,有可以放75发子弹的弹鼓,我国的军队已经装备了这种枪族作为步兵的主要武器。1995,中国又研制出一种新型的小口径枪族,包括自动步枪、班用机枪等,这种5.8毫米枪族具有威力大、功能齐全等优点。与国外同类步枪对比试验,我国新枪族的步枪100米单发射击精度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枪族瞄准方式齐全,有机械式、简易夜瞄、可装白光瞄准镜和微光瞄准镜,实施全天候作战。另外,新枪族的重量较轻、枪身短,机动性好。枪支故障率低,在可靠性方面也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1997年香港回归时用这种枪族装备了驻港部队,引起国内外有关人士的极大兴趣。
弹无虚发的激光枪
在参观兵器博物馆时,我们可以从电视屏幕上看到警察用一种射击非常准确的激光手提机枪追击逃犯的情景。这种新型机枪能在一秒半钟内连续射击48发子弹,使仓惶逃窜的匪徒无一幸免地被击中。经验尸发现,大部分子弹射在匪徒的脑部和心脏部分。这真是一种百发百中的神奇武器。
这种机枪为什么有如此准确的射击效果呢?原来它是用激光进行瞄准的,只要激光照在目标上,子弹便会顺着这束激光射向目标。如果用这种激光枪射击静止不动的目标,就能达到照哪穿哪,百发百中。
实际上,这种手提式激光机枪比普通机枪优越之处,就在于它有着先进的激光瞄准装置。如果再在枪身上装配一具红外望远探测器,它就能在漆黑的夜晚将1600米以内的目标射中,真好像神枪手配上了火眼金睛,弹无虚发。
具有如此威力的高射速的激光机枪,重量才4.5公斤,全枪仅长20多厘米。它不但体轻个矮,而且还能拆开携带,放在公文包或提袋内,便于公安人员或保卫人员随身携带使用。需要用时,很短时间内就可组装起来。
激光手提机枪是美国的枪械商发明的,美国政府已将这种枪作为最新的警备枪械装备给警察。中东、南美和西欧一些国家,都已订购这种新型机枪。由于它的射击性能优良,使用方便,而且所用的子弹价钱便宜,受到使用者的欢迎。
美国的毒品调查人员也对这种机枪发生了兴趣,把它作为随身携带的自卫武器。他们所用的激光手提机枪经过进一步的改进,枪身特别短,能放在手提公文包的暗层内,与公文包式袖珍枪的结构一样,用公文包的提手控制击发。遇到紧急情况时,只需按下提手的暗钮,激光便透过公文包照射在目标上,于是子弹便跟着发射出去,命中目标。
据说,美国毒品检查人员使用的这种手提激光机枪还真起了大作用。以前,毒品检查人员在搜查毒品时,往往会受到毒贩的包围而无法脱身,甚至会遭到杀害。现在,有了这种机枪,在危急情况下按动暗钮,不到两秒钟,包围在身边的匪徒便会相继倒下去,真是一个得心应手的急救武器。
目前,人们正对这种激光机枪作进一步的改进,除了提高它的射击速度外,还准备将它安装在装甲车辆上,使其成为射击包括飞机、坦克等活动目标的有力武器。
轻声细气的微声枪
在有些情况下,人们希望枪声越小越好。比如侦察兵在执行任务时,往往要冒着危险用匕首或其他器具将敌人哨兵打昏或杀死;一旦被敌人发觉,也要尽全力扑上去与敌人进行拼死的搏斗,决不能随便开枪,以免惊动敌人。在电影或电视上看到这些惊险紧张的场面时,大家的心都怦怦直跳,不禁为侦察兵们捏一把汗。很多人可能会想,如果我们的侦察兵在离敌哨兵一定距离上,用声音很小的枪将他击毙,即使敌人发觉,赶上去再行射击,也能顺利完成任务,那该有多好啊。这里可以告诉你们,这种枪现在已经有了,它就是我们要介绍的微声枪。
微声枪通常也叫无声枪。其实,它在射击时并不是一点声音都没有,只是声音很微弱,周围的敌人难以察觉罢了。即使听到了,也往往不以为是枪声。这种枪目前有两种:一种是用来消灭单个敌人的微声手枪;另一种是用来袭击小股敌人的微声冲锋枪。
在讲微声枪的原理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普通枪在射击时为什么响声那么大。
大家知道,射击时会在枪膛内产生大量的火药气体。由于枪膛是封闭的,在很短的时间内,这种火药气体会形成很高的压力,最高可达3×108帕(相当于三千多个大气压),就是这股压力将子弹从枪管中快速地推射出去的。与此同时,火药气体也急剧地从枪口喷射出来。这样,高压气体突然冲挤到压力很低的空气中,就要急速地膨胀扩展,必然会发出强烈的响声。这与爆米花机在打开时声音很大的道理是一样的。枪膛内外的气体压力相差越大,发出的响声也越强。
知道了枪射击时响声大的原因,就不难理解微声枪的结构原理了。实际上,微声枪之所以响声轻微,是因为采用了一些办法将声音减低到最小程度。现在的微声枪一般采用了以下几种消声措施:一是用速燃火药来代替普通火药进行击发。速燃火药燃烧很快,虽然它在枪膛内产生的压力比普通火药高很多,但快出枪口时压力反而比普通火药低,这样,它与枪口外面的空气压力差就会小一些,因而发出的响声也就减弱了。当然,这只能消除一部分声音。二是采用消音装置。为了进一步降低喷出枪口的气体压力,可让火药气体先喷入装在枪口的消音装置,降低压力后再排入空气中,响声又可降低一部分。通过几次消音,射击的响声就会变得很微弱,使人很难分辨出它是枪声。枪口消音装置和汽车、摩托车所用的消音装置相似,外形像一个长圆桶,里面装有能减低火药气体速度的圆形消音隔板或者网状的消音丝网。火药气体通过这些隔板或网状物后,速度降低,压力减少,声音自然就小多了。另外还有一种密封式消音装置,它的构造比较简单,就是在消音装置的圆桶前端蒙上一层橡皮。射击时,子弹击穿橡皮飞出,而橡皮由于本身弹性迅速将弹孔重新堵住,使火药气体不能顺利外流,只能从橡皮上的裂缝中排出,结果可进一步消除响声。据说,这种消声器和前面的消声装置配合使用,效果很好,但只适于近距离内射击,因为子弹与橡皮相碰后,影响子弹准确击中目标。
现在,除了微声枪以外,微声炮也出世了。比利时已研制成功一种52毫米无声、无烟、无火光的迫击炮,很适合于侦察部队使用。看来,微声武器的队伍有着不断扩大的趋势,微声枪就算个排头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