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武术
中华武术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瑰宝中的一颗明珠。“武术”又被称为“武艺”、“功夫”、“国术”、“国技”、“技击”等。到清末民初,“武术”一词广为应用。1985年国际武术联合会筹委会的章程草案中统一应用“武术”一词,外文统一音译为“Wushu”,此后成立的欧洲、亚洲、南美洲、非洲等各武术联合会均统一应用“武术”一词。
武术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理论基础,以踢、打、摔、拿、击、刺、劈、砍、扎等攻防格斗动作为素材,按照攻防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内外合一等规律编排成各种练习动作的一种体育项目,具有功法运动、套路运动、格斗运动三种运动形式。
原始人狩猎复原图(旧石器时代中期)武术同时又是一种能增强体质、培养意志、训练格斗技能的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一项体育运动。武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内容丰富多彩,在中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武术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它产生于人类的生产劳动和部落之间的战争。中华民族的祖先从云南元谋人(170万年前)、北京猿人到北京山顶洞人(1万多年前),都生活在人与兽群居的环境中。人类要求生存、要猎取食物、要保护自己,就要与兽斗争。在斗争中,一方面依靠群体力量,一方面依靠增强群体中每个人的战斗力和技能。在生产和战斗中,他们或单纯使用拳脚,或使用简单的工具和武器,并逐渐掌握发展了徒手和持武器进行攻防格斗的技能,这些徒手进行的拳打、脚踢、躲闪、跳跃、摔跌等动作就是后来形成拳术的萌芽。在石器时代,使用石器、木棒、骨、角、蚌等工具或武舞武器搏斗时出现的劈、砍、刺、扎、掷等动作就是后来武术中使用器械各种方法的萌芽。由于生产和战争的需要,发明了弓箭,因而产生了“射”的动作,在生产和战争中有了尖石器、剑的发明和使用,就产生了“刺”的动作,有了长矛、石手斧的出现,就产生了“扎”、“砍”、“劈”的动作。
在氏族公社时代,部落之间经常发生战争。传说中有黄帝与蚩尤的战争,黄帝与炎帝的战争等等。在这些战争中,远则使用弓箭、投掷器等武器,近则使用棍棒、长矛、刀斧等武器,有攻有防。徒手搏斗时,应用拳打、脚踢、躲闪、扭摔、跳跃等动作。使用器械战斗时,应用劈、砍、刺、扎等动作。
孔子观乡人射箭图在战胜猎物或取得战争胜利后的休息日子里,人们为了欢庆胜利和显示雄威,常常把致胜的技术用“舞”的形式再现出来,又利用舞的形式相互模仿交流,相互学习提高,这种有意识的交流与训练,有意识地把攻防技术传授给战友和后人的活动就有着练武的积极意义。
盘舞铜扣饰汉代云南出土公元前16世纪~前11世纪的殷商时期,随着青铜器的发明,出现了战车和铜制武器,如矛、戈、戟、斧、刀、剑等,与此同时,也就出现了使用这些武器的方法。如劈、扎、刺、砍等技术,并把一些萌芽时期的方法大大地提高了一步。为了不断改进和提高战斗力,已有了比赛的雏形。如《礼记·王制》所载“凡执技论力,适四方,裸股肱,决射御”,即较量武艺高低之意。
到了公元前770~前221年的春秋战国时期,人类发明了铁器,步骑兵兴起,又进一步改进了武器,使长武器变短,短武器变长,把武器由长、重、单一向短、轻、多样化发展。这样武器的内容更丰富了,同时进一步突出了武术的技击性,武术的健身作用也受到重视,比试武艺的形式更广泛的出现,推动了武艺的发展。汉代角抵据《庄子·人间世》和《荀子·议兵》载,当时比武已非常讲究技巧,拳术打法有进攻、防守、反攻、佯攻等。
秦朝盛行角抵和手搏。角抵是徒手对抗性项目,系六国所创。角就是角技,抵就是相抵触。当时的比赛形式又有了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比赛时有裁判,有赛场,有一定的服装。但由于秦始皇推行独裁统治,害怕人民起来造反,大量收缴民间武器,因而使武术活动的发展大受限制。
汉王朝时是武术的大发展时期。汉初,由于休生养息和奖励农耕政策,兵民不甚分别。统治者鼓励民众习武,民间习武之风空前,武艺、角抵、手搏、角力等武术兴起,形成多种技术风格的流派。例如当时出现的剑舞、刀舞、双戟舞、钺舞等,这些武舞有明显的技击性,有招法,又多以套路的形式出现,内容十分丰富。《汉书·艺文志》收入的“兵技巧”类就有13家、199篇,都是论述“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的武术专著。因而汉代的武术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古代角抵两晋南北朝时期,诸侯分裂割据,战乱频繁,儒、道、佛三教合流,玄学盛行,官僚贵族重“养神”、“养性”,主张“以无为本”、“以静为原”,对事物在运动中发展变化的事实予以否定,嵇康《养生论》称:“至于导养得理,以尽性命,上获千余岁,下有数百年,可有之耳”。士大夫普通重文轻武,或耽于宴乐,或追求长生不老之术,用荒诞无稽的邪说取代练武,因而使武术的发展大受影响。尽管如此,武术活动仍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府兵制选武士的标准极严格,除会拳术外,还要求能使用多种长短兵器。既要求能健步如飞,又要求能攀城越堑、长途负重行军。马隆招募勇士30000,应试结果有3500人合格。此时期总结出一些兵器使用方法,并以口诀形式表达,还相继出版了一批使用兵器的专著,如《马槊谱》、《马射谱》、《骑马都格》等。
隋朝末年,由于农民军的起义,大大推动了武术的开展。唐朝开始实行武举制。武则天规定了武举的项目和内容,用考试的办法授予武艺出众者以相应称号,如“猛殷之士”、“矫捷之士”、“技术之士”、“疾足之士”,要求入选者有五石之弓、矢贯五扎、戈矛剑戟便于利用……”(《武备志·太白阴经·选士篇第十六》)。这种选拔人才的制度,也促进了武术活动的发展。唐代的手搏、角抵和角力发展较快,上自帝王、下至百姓尤为喜爱,比赛时,观者如堵,巷无居人,从正月上元至五月方罢(《角力记》)。有的君主还亲自参加角抵比赛,并以输赢作赌注。
宋朝尚武风气盛行,设“武学”,每年春秋各考核一次,一等为上舍生,二等为内舍生,三等为外舍生,宋王朝颁发考核士卒武艺标准——《元丰格法》,十分重视军中将士武艺的提高。通过比试,分出上、中、下等级。在民间出现了许多练武组织,如习枪棒的“英略社”,习射弩的“锦标社”,习相扑的“角抵社”。他们在城市的街头巷尾经常打场演武,精彩又热闹,表演的武艺有角抵、使拳、踢腿、使棒、弄棍、舞刀枪、舞剑以及打弹、射弩等。对练叫“打套子”,有“枪对牌”、“剑对牌”等,专供卖艺表演的游艺场所——瓦舍,在汴京城内就有50多座。但此时期由于受了宋理学家倡导“主静”的影响,使对抗性的攻防技术走向衰微。
八段锦养生功法元代是中国北方蒙古族建立的王朝,禁止民间私藏武器和练武,并屡次下令收缴民间武器,甚至庙宇中的仪仗也只准用泥土、木头制作。蒙古族由于以游牧为主,军中历来重视骑射,每逢重大节日多举行骑射活动。骑马、射箭、摔跤是当时所重视的运动,由于在民间禁止练武,武艺被搬上了舞台,而得以合法留存下来。元代是中国戏剧艺术的高峰期,出现了不少武打剧目,各类兵器也出现在武戏场上。民间武艺只能以秘密家传的方式冒着生命危险进行传授。
明代是武术发展与提高的高峰期。这一时期已把武、艺中的武术改变为一项正式的体育运动项目的武术,防身、健身、表演三者兼备而且门派林立,体系完备,对各种拳械综合归并,统称为十八般武艺。如当时流行的十七家枪法,将不同内容与风格的拳术分成武当、少林两大派等等。技术结构的完整性不断形成,各种拳械由基本动作组成不同“招势”,再由不同招势编排出不同形式、不同风格的套路,从而组成了武术的重要特征,并从历史的长期实践中总结出丰富的理论,出版了大量书籍,如戚继光的《纪效新书》、俞大猷的《剑经》、茅元仪的《武备志》、程宗猷的《耕余剩技》、唐顺之的《武编》等均为杰作。明代为训练军队、练习武艺,制定了练兵法则和一系列的奖罚条例。定期比较武艺,初试,定为上等三则、中等三则、下等三则。再比,对进步者给予赏银,对不进者,罚以打棍,甚至革退。明代对中华武术的发展是有贡献的。
南拳清王朝严禁民间练武。例如,雍正皇帝曾下旨,严禁民众习武,有自号教师及投师学习者即行拿究。但民间则自行其事,以“社”、“馆”形式秘密传授武艺。太平天国、义和团、白莲教、捻军、小刀会等大规模农民起义战争,冲破了不准民众练武的禁令。清代武术派别林立,数量之多是前所未有的,较大的拳系就有几十个,套路有几百种。派别的分类有多种,有的以拳术的特征分类如内家拳与外家拳,内家拳为太极、形意、八卦,外家拳以少林类为代表;有的以拳种的地域来划分,如南派与北派。南派以太极、八卦、形意为代表,北派以长拳、查拳、地趟、翻子、迷踪拳为代表。此外,还有少林派、武当派、峨嵋派、长江流域派、黄河流域派、珠江流域派等等。
民国年间,由于军阀混战,连年用兵,后又忙于内战和抗日战争,政府无暇顾及武术的发展,军队中习洋枪、下洋操代替了武功的训练,使武术的发展受到一定的影响。但在民间仍存在着许多不同形式的拳社,传授武艺。这些拳社对中华武术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中华武术在民间有了深厚的根基,例如抗日战争中的义勇军大刀队,就曾杀得日本鬼子心惊胆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十分重视人民的健康和继承发扬祖国的传统文化,因之,大力推广武术运动,使中华武术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这是中国武术史上的鼎盛时期。国家成立了领导武术的专门机构,把武术列为正式比赛项目,组编武术套路,建立武术协会,在全国各地设立武术辅导站,成立研究机构,挖掘整理出版武术书籍,并逐步把中华武术推向国际舞台。
武术的内容十分丰富,类别繁多,有以地区划分的,有以山脉、河川划分的,有以姓氏划分的,也有按技术特点划分的。根据武术的具体内容,可划分为五大类(见下表)。
中华武术分类类别内容说明拳术长拳,太极拳,南拳,形意拳,八卦掌,通背拳,翻子拳,地趟拳,劈挂拳,螳螂拳,八极拳,猴拳,醉拳,拳术华拳,花拳,鹰爪拳,绵拳,六合拳,蛇拳,意拳,少林拳,查拳以及擒拿等大都各有独特的器械练法器械练习短器械(刀、剑等),双器械(双刀、双剑、双枪、双勾等),长器械(枪、棍等),软器械(九节鞭、流星锤、绳标等)器械大都由古代兵器演化而来对练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徒手与器械对练两人以上按规定动作顺序进行攻防练习、表演集体项目6人以上进行徒手的或器械的集体演练或表演动作要整齐划一,可用音乐伴奏,多穿古装进行表演攻防技术两人按照一定规则进行搏斗,有散手、推手(太极推手)、短兵、长兵等动作有实战意义黄帝习用干戈。
武术的最根本特征是技击性,武术的产生源于技击的需要。原始时代,人群生活在茫茫荒野中,与之为伍的是剑齿虎等十分凶猛的野兽,“封稀蛇,皆为民害”,在严酷的生存竞赛中,武术技击便开始萌芽。到了部落时代,“不富以其邻,利用侵伐,无不利”,战争经常爆发,如黄帝与蚩尤、黄帝与炎帝之间的激战,史书上多有记载。
各地出土商、周、战国时期的戈汉代杰出的历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中写道:“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于是轩辕乃习用干戈。”轩辕,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他号称“轩辕”。当时,部落与部落之间经常出现掠夺战争,神农氏力量衰落,不能再担当部落联盟首领平息战乱,于是,轩辕取而代之。干,是指作战时防御的盾牌,初民时以杆抵挡矢石,木干就是干。后来在木干上编缠藤条或树皮,以扩大掩护面。后来,多用皮制,形制较大,上面钉有圆形的青铜部件,成为防护刀、剑、枪、矢等利器的较好掩体。戈,是一种用于进攻的武器,是由镰刀演化而来的,戈刃朝内,多用于勾割,在当时是颇有威力的长兵器。干戈合用,泛指一切兵器,是古代战争的象征(代名词),现代人常用的“大动干戈”一词中“干戈”的意思即如此。
《山海经》记载了一个神话故事:“天与帝争,神帝断其首,乃以乳为眼,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意思是说一个怪神与天帝争斗,被砍掉了脑袋,还不罢休,没了脑袋,以两乳为眼睛,以肚脐当嘴巴,一手拿盾牌,一手拿大斧,继续争斗。可见武器在战斗中已被广泛运用并对提高战斗力起了重要作用。
由此可以推测知,黄帝习用干戈的目的,是训练他的部落成员,培养他们的军事技能,以取得战争的胜利。当时的战斗是非常激烈的,既有弓箭、戈矛、刀斧的劈、砍、刺,又有拳打、脚踢、躲闪等徒手搏斗,掌握一定的攻防技能并自觉运用兵器,有力地促进了武术运动的发生、发展。
蚩尤作“五兵”
大量的考古资料证明,人类最先学会使用的是石器和木棒,这些或取之于天然、或经过简单加工作成粗糙简陋的工具,既可袭击野兽,又可捕鱼,更是相互争斗时使用的武器。《太白阴经》有“木兵始于伏羲,至神农之世,削石为兵”的说法。最初,工具和武器是没有区别的,除石头、木棍外,还有石刀、石斧等。随着原始人群之间为争夺食物、领地、性伴侣而引发的争斗的频繁发生,武器逐渐从工具中分离出来,并得到迅速发展。这是因为生存和占有欲望的强烈驱动所致,《吕氏春秋荡兵》说:“争斗之所自来者久矣,不可禁,不可止”,“未有蚩尤之时,民固剥林木以战矣。”实战中,先民需要延伸自己攻防能力的兵器。
蚩尤在传说中是这一时期最著名的“战争之神”,原始武术的许多故事都发生在他身上。据说蚩尤是炎帝的后代,是九黎族的首领,活动在我国的东部地区。蚩尤作战非常勇猛,和黄帝之间的战争相当激烈。《山海经·大荒北经》记载:“蚩尤作兵,伐黄帝”,《逸周书·尝麦》也载:“蚩尤乃逐帝,战于逐鹿之阿,九隅天无遗”,这段历史司马迁在《史记》中也有记录:“(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蚩尤作乱,不用帝命,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史书对这场战争的记录轻描淡写,寥寥几笔,事实上这场战斗异常艰苦,黄帝为打败蚩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据传,蚩尤为了和黄帝打仗,起用角抵,“轩辕之初立也,有蚩尤氏七十二人,铜头铁额……耳鬓如剑戟,头有角,以角抵人,人不能向。”可见,蚩尤训练的兵士长于徒手搏斗,更长于利用器械,提高战斗力,所谓头上长角,实际上是带着牛角之类的护具,进攻时可以击刺对手,防御时可以保护脑袋。“角抵”体现了格斗中以巧取胜的精神,推动了擒、拿、摔、打等战斗技巧的产生和运用。
蚩尤还是许多兵器的发明者。《世本》载:“蚩尤作五兵:即戈、殳、戟、酋矛、夷矛”“为车之五兵”,“步卒之五兵”则无夷矛而有弓矢,即戈、殳、戟、矛、弓矢五种兵器说法为准。戈,前文已有介绍。殳,一种竹制的兵器,非常锋利。戟,一种专门为战争制造的兼具矛和戈优点的武器,以矛为主体,侧有一横刃。矛,一种长兵器,长度几乎是人体躯干的三倍,矛头有曲刃,顶端有尖,侧有二刃,中为脊,两旁有槽,以出血进气,酋矛、夷矛可能是矛头大小,形状有区别。蚩尤发明的这五兵器,实用性强,战争中威慑力大,基本可以满足当时的作战需要。其实,寻找战争中克敌制胜的兵器,是先民们一个不懈努力的目标。早在旧石器时期,河套人已经制造出了最早的长矛,这种长矛以骨角作矛头,木棍作矛柄。在距今约七千年的新石器出土文物中有各种各样的石刀、玉斧、矛头。最早的甲骨文,武字从戈从止(止即足),意即持戈作战或舞练,在罗振玉增订的《殷墟书契考释》中,甲骨文与钟鼎文涉及到大量武器,如弓、矢、戈、斧、戟等,反映了当时武器的发明和使用状况。武器的不断创造和使用,极大地提高了原始武术的攻防质量,丰富了格斗搏击内容,为中国武术带来了新的活力。
夏后练“九伐”
为适应原始战争的需要,原始人群要作战斗的演习操练以熟悉战斗的击刺动作和应有的群体组合,于是原始人群中萌生了武舞或叫战舞。
《山海经·海外西经》记载:“大东之野,夏后氏于此舞九伐。”夏后氏名启,相传是大禹的儿子(建立夏朝)。大东之野,是指大东的一片广场。夏后氏在这里指挥大家,练“九伐”这类的舞蹈。
何谓“九伐”呢?据《礼记》解释:“一击一刺为一伐”,所谓“九伐”就是手持器械,互相击刺的九个回合。到了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周人沿用夏朝传下来的“击刺之法”,培养和锻炼武士的攻防能力。武王伐纣推翻了商朝,伐商前夕,用武舞鼓励士气,名曰:“武宿夜”,给“击刺之法”配上了音乐,称为“舞象”,随后,又以灭商时的战争场面为题材,编了一种“大武舞”,歌颂他的武功。据《史记·乐书》记载,大武舞的参加者有数百人,全部戎装,手执兵器在音乐伴奏声中作着各种队形变换,一共有六段音乐,队形变换六次。“九伐”、“舞象”、“大武舞”,都是早期以表现战争为内容的舞蹈。这些舞蹈有助于培养人的军事技能,一击一刺实际都带有攻防含意,形式也与武术的对练有相近之处。相传,舜时有苗不服,禹率人去讨伐,没能征服。禹按照舜的旨意奴兵,拿着干和羽,训练了七十天,有苗终于被慑服了。《尚书·大禹谟》记载了这件事:“帝乃诞敷文德,舞干羽两阶,七旬有苗格。”人们把在战斗中运用比较成功的一击一刺、一拳一腿,反复模仿着、传授着、习练着,夏后练九伐,也就是大禹的儿子指挥大家进行攻防格斗的训练,使人们在狩猎活动和战争中积累的搏斗技能相互交流和传授,这实际上是早期的练武活动,实质是培养人们的军事技能,一击一刺都带有攻防意识,形式也与现代武术的对练有相近之处,“击刺之法”的回合,类似于现在的套路形式。
射礼
射弹丸与弓矢是一种不交手而收攻杀之效的远兵。弓箭的发明需要较高的智力和丰富的生活斗争经验,《世本》载:“挥作弓,夷牟作矢。”《易经·系辞》载:“弦木为弧,剡木为矢。”意思是说人们选择弹性好的木棍制弓,用质地较硬的木枝削成箭。新石器时代,已有大量的箭镞发现,证明作战中已经较多地使用弓箭了,不过那时的镞是骨制或石制的,直到殷商时才有了铜镞。考古发现,镞的形状大致上有薄片形、圆锥形、三棱形、平头形。弓箭的发明是历史的巨大进步,恩格斯说:“弓箭对于蒙昧时代,正如铁剑对于野蛮时代及枪炮对于文明时代一样,乃是决定性的武器。”在远古时代弓箭就得到广泛运用,《弹歌》中记载了黄帝时代的一首歌谣:“断竹,续竹,飞土,逐肉。”意思是说,砍下竹子,做成弹弓,发射弹丸,直射野兽。有了弓矢,射的技术就成了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的关键。渐渐地,“射”除了用于作战狩猎外,成了教育内容,演变为新石器时代之石矛头及石镞“艺”,天子诸侯的文体活动以射御为主,宗教的祭祀、外交上的盟会、乡村的节社,也把射箭列为主要内容。当时,男子几乎无人不习射。《射义》说:“射者,男子之事也”,“成童舞象学射御”。为了传授射的艺术,设立了射宫、庠、序等学校。军队也把“射”当作田猎攻守等军事训练的主要项目,正如郑锷所说:“射之为艺,用于朝觐宾燕之时,其事为事,用于田猎攻守之时,其事为武”(《古今图书集成》)。由此可见,射箭几乎渗透到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西周射箭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与“礼”相结合,使射箭具有武事的意义外,更带上浓厚的道德礼仪色彩。所谓“射礼”,就是把射箭当作一种礼节。“礼”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必须恪守的一些准则,而在当时,射箭射得准就是讲礼节。在六艺中,射的技术以五射为主,五射即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白矢射穿箭靶。参连三箭连发。剡箭水平箭。襄尺平肘直臂射。井仪四箭射透箭靶,形如井字。从射礼角度看,周代的射礼主要有四种:
大射:是天子、诸侯举行盛大祭祀之前所举行的射箭活动。
宾射:是诸侯朝见天子,或诸侯互相拜时举行的射箭活动。
燕射:是天子、诸侯等宴会时的射箭活动,其用意是欢聚、共商以示团结。
乡射:乡大夫、乡村节社举行的射箭活动。
我国古代历史传说中有许多关于射箭的神话传说,特别是神箭手羿的故事流传很广。羿是夏代夷族的首领,射技精良。当时天上有十个太阳,草木都被晒焦枯了,人民生活困难,羿用箭射落了多余的太阳,又射杀了毒蛇猛兽,使人民安居乐业。
由于射的发展,在技术上积累了一些经验。虽然弓箭不是属现代武术的范畴,但当时“射”与“礼”的结合,增强了人们的练武意识,激发了人们练武的热情。
拳术与角力
人类徒手搏击萌芽于原始社会,缘于生存竞争的拳打脚踢多是无意识的本能反应,真正意义上的具有一定技巧的搏斗之术,开端于商时代。在甲骨文中还没有“拳”字,意为二人徒手相搏,互击对方头部。许慎《说文解字》解释为:“两士相对,兵仗在事,象之形。”古人作战时有意不用兵器而徒手搏斗,实际上是展示力量和勇气的武艺竞赛。传说夏桀和殷纣这两个帝王都有非凡的勇力,《史记·律书》载:“夏桀、殷纣,手搏豺狼,足追四马,勇非徽也。”《史记·殷本记》说:“纣王材力过人,手格猛兽”与猛兽搏斗受到赞赏。西周“田猎”活动就是军事训练,内容之一是与猛兽搏斗,郑康成《诗笺》曰:“田猎,搏兽也”,朱熹认为“手执曰搏”。《诗经·大叔于田》描绘了郑庄公之弟共叔段:“袒裼暴虎,献于公所”,袒裼,肉袒,裸身;暴,空手搏斗,意思是裸身徒手击毙了猛兽。人与兽斗当然要求有非凡的勇气和高超的武艺,在古代也只是个别极端的例子,拳搏技术更多地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徒手搏斗中。商周时代,习练拳搏是军事训练的重要内容,《礼记》:“孟冬之月,天事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角力”;“凡执技论力,适四方,裸股肱,决射御”。赤身裸体进行徒手搏斗,是性炫耀,更是拳技的炫耀。
古代典籍中最早的“拳”字,见于《诗经·巧言》,诗中以“无拳无勇”讽刺一个人的无能,古注“拳”为“力”,在人们心目中男子汉应该有拳有勇,勇即指勇气,拳即指力量。周代出现了“拳勇”一词,用以代表武艺、勇力。《管子》记载当时风气尚武,国君下令举荐“有拳勇股肱之力,筋骨看出于众者”,命令“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才,其罪五”。管仲在春秋时的齐国任相,帮助齐桓公建立霸业,为了使位于东部的齐国称雄天下,管子把军事组织和行政组织统一起来,加强军事训练,鼓励百姓习武练拳,使拳术活动在齐国得到很大发展,以致后人有“拳兴于齐国”的说法。当时除了齐国外,其他一些诸侯国家拳术水平也较高,《春秋公羊传》载,宋闵公的臣子长万精于武艺,宋闵公讲话羞辱了他,长万竟举拳打死了宋闵公,闵公的部下仇牧赶来复仇,一番对打,长万又击杀了仇牧,可见春秋时期拳击水平已相当高了。
长期以来,“拳棒”之称几乎成了武术的代名词。一些有识之士也发现了拳术技击之外的另一种功能健身,著名军事家孙子就曾指出:“搏刺强士体”,意即除了击刺、搏斗较量武艺外,拳术还有增强体质的作用。技击和健身的双重作用使拳术迅速发展,最终形成了中国武术一大景观,细腻、复杂、流派众多、千变万化的拳种、拳法,魅力无穷。
徒手搏斗,双方武艺必然有高下之分,战场上这种区分显而易见,平常日子里就要靠相互的“角力”。角力,原始社会末期就流行在河北、山西一带,当时叫蚩尤戏。春秋战国时,开展更加普遍,称为相搏,《释名》解释说:“相搏,搏谓广搏以击之也。然举手击要,终角力图帛画西汉山东临沂出土在扑也”,实际上是集摔跤、擒拿、拳搏为一体的徒手格斗。史记记载,春秋战国相搏开展得相当普遍,喜爱的人众多,甚至有人连作梦都在与人“搏”,僖公二十八年,“晋侯梦与公子搏,楚子伏已,而印其脑”(《国语》)。又据《春秋·谷梁传》载,僖公元年,鲁公事季友俘获了莒拿,并不处置,却提出与莒拿相搏,并且命令部下退开,不要帮助自己。在相搏过程中,季友处于劣势,在众人催促下,竟违背了徒手相搏的约定,抽出宝剑杀了莒拿,受到舆论的谴责。为了使武艺得到交流,每年春秋两季,天下武艺高强的人都要云集一起进行较量,《管子·七法》记述了当时的情景:“春秋角试……收天下之豪杰,有天下之俊雄”,“故举之如飞鸟,动之如雷电,发之如风雨,莫挡其前,莫害其后,独出独人,莫敢禁围。”意思是春秋两季,天下的豪杰英雄都要相聚较量,那些武功高手,在比赛中像飞鸟一样敏捷跳跃,行动迅捷如雷电,暴发时势如急风骤雨,在他面前无法抵挡,在他后面也无法下手,出入随意,没有人能阻止包围他。
相搏已经成了武艺比赛的一种形式,为比赛将若干动作贯连一起练习,即是“套路”,这种套路与武舞不同,是真正武术意义上的套路,对武术运动的发展影响重大。
剑术的兴起
剑,被称作“短兵之王”、“百刃之君”,它便于携带,利于近战,是防卫的最好兵器,同时,剑制作精美、舞练潇洒,是人们尚武的标志和身份地位的象征,因此古今人们盛行好剑之风。
剑的起源古籍有记载认为源于原始部落时代,黄帝之时,开采首山之铜,铸造了剑。这种说法不足为信,因为黄帝时代尚处于石器时代,人们还没有掌握冶炼金属的本领,采铜铸剑自然无从谈起。民间也流传一些传奇故事,演绎剑的起源,凄美感人的当数干将、莫邪舍身铸剑的故事。
春秋战国时吴王阖闾,得到越王允常赠送的三把宝剑:“湛庐”、“盘郢”、“鱼肠”,非常珍爱。鉴玩之后仍不满足,访得名师干将,命铸剑。在妻子莫邪帮助下,采得五山精铁,六合金英,使童男童女三百人,积炭为山,鼓风冶炼,历时三日,铁水就是不到火候。情急之下,莫邪纵身跃入,终于炼成二柄宝剑,先成者为“阳”,后成者为“阴”,为纪念莫邪,阳剑取名“干将”,作方块形龟纹,阴剑取名“莫邪”,作水纹形散纹。
剑成后,干将将阳剑藏了起来,只将“莫邪”献给吴王。吴王得剑后以石相试,果然应手而开,据说现在虎丘的试剑石就是当年试剑的地方。后来,吴王得知干将藏剑,派人去取,并嘱如不得剑,当即杀之。使者找到干将后,索取宝剑,忽然剑从匣中跃出,化为青龙,干将骑在背上,升天而去。吴王自此更加珍惜“莫邪”。
吴王死后,“莫邪”也便下落不明。直到600多年后的晋代,宰相张华偶见“斗牛”星间一股紫气,便召天象家雷焕询问。雷焕说是宝剑的剑光,在豫章丰城一带反射。张华当即封雷焕任丰城县令,寻访宝剑下落。雷焕到任后,发掘出一石函,打开果见一剑,以南昌西山的土擦拭,光彩四射。从剑文上知是“干将”。那么“莫邪”在何方呢?一曰,张华乘船过江,忽视所佩“干将”跃入水中,急使人下水寻找,见两龙张须相向,使人惊恐而退。从此“干将”、“莫邪”两剑便永不再现。
那么剑到底源于何时呢?比较可信的时间应是青铜器时代的商周,当冶金术发展到能铸兵器的时候,首先锻铸的便是剑,这一点可以在考古发掘所得的文物中证实。目前,我国已出土的剑,最早是商代的铜剑,即1956年、1957年在河南陕县虢国贵族墓葬中出土的四柄青铜剑。1978年四川奉节发现两把战国时的“巴式剑”,铸造工艺已经比较先进,两柄剑(一长39厘米,另一长33厘米),剑身铸有图案纹绵。值得骄傲的是1972年在湖北江陵县发现的历史名剑越王勾践剑。此剑是铜制,长56.2厘米,剑刃经历千年仍然锋利无比,剑茎上满厘丝绳,有两道箍,首作圆形,剑身近格处有两行蜡金鸟篆体铭文:“钺王州名自乍用金”,即“越王朱钗自作剑”,剑鞘长49厘米,近末端有绸带。越王名勾践剑确是剑中珍品,据传是匠人欧冶子制造。历史越王勾践被吴打败越王勾践剑以后,卧薪尝胆,励精图治,最终灭掉吴国。关于越王勾践剑,古籍中也有记载,《越绝书》卷八:“勾践乃身被赐夷之甲,带步光之剑”;卷十一:“昔者,越王勾践有宝剑王闻于天下。”这柄剑最终出土于湖北江陵的楚墓中,大约是楚国占领越地后作为战利品带回的缘故。
铜剑以后又被铁剑取代,江淹《铜剑赞》序说:“春秋迄于战国,战国至于秦时,攻争纷乱,兵革互兴,铜即不克给,故以铁足之。铸铜即难,求铁甚易,是故铜兵转少,铁兵转多。”最早的铁剑是在长沙一座古墓中发现的春秋晚期的铁剑,工艺水平又有较大提高,淬火锋利,式样别致。铁剑代替铜剑是历史的一大进步。剑身由最初的17.5厘米(北京琉璃河出土)到1.4米(衡阳出土)威力大增。据《左传》、《国语》等史书记载,当时的名剑有“湛卢”、“大夏”、“龙雀”、“纯钩”、“莫邪”、“干将”、“鱼肠”、“胜邪”、“巨溯”、“龙渊”、“豪曹”等,割玉物如割泥十分了得。拳谚说“一寸长,一寸强”,剑身由短变长,两侧剑刃能更好地发挥劈、撩、扫、斩等技法,促成了剑术和剑法的多样化。
剑术发展较早,流传甚广。孔子的学生子路就非常喜欢剑术,据家书载:“子路戒服见孔子,拔剑而舞之,曰:古之君子以剑自卫乎?”
剑术多以斗剑的形式出现,当时统治者以观赏斗剑寻欢作乐,他们豢养剑客,作为竞技场上的牺牲品,每场比赛均以一方死之结束。《庄子·说剑》描写斗剑场面:“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日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肺肝”,庄子对此大加抨击,认为“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
但是,在民间剑术却得到了健康发展,出现了众多剑术高超的武术家,如越女、鲁石公等。越女,是春秋战国民间武术家,精于剑术,剑术理论也非常精辟,对后人影响颇大。鲁石公的剑道也超类拔萃,刘向《说苑》对此有记载:“鲁石公剑,迫则能应,感则能动,昀穆无穷,变无形象,复柔委从,如影如响,如龙之守户,如轮之逐马,响之应声,影之象形也。闾不及,呼不及吸,足举不及集,相离若蝉翼,尚在肱北,眉睫之微,曾不可以大息小,以小况大,用兵之道,其犹然乎。”从这段描述可以看出鲁石公出神入化的高超剑术。
武林有“剑走青,刀走黑”的谚语,据张大为《武术谚语释义》,“青”,是轻的通假,指轻捷便利,交手之时,能干净利落,快速敏捷地防守和进攻,谓之“走青”。剑的特点就在于身薄而轻,且为直身,因而基本剑法劈、利、扎、撩、点、崩、截、抹等都是这种特点的必然选择。剑这种兵器在战场上攻击力有限,这不如攻势厚沉的大刀,茅元仪《武备志》有“古之言兵者必言剑,今不用于阵”的说法,表明了剑不再适合实战需要的情况,很有道理。
战阵拒绝排斥了剑,而剑并未绝迹,反而制作更加精良,技法更加精妙,被人称为“诸器之帅”,原因是剑具有了比其他内涵更加丰富的功能。
剑在人类文明的初期就神圣化了,人们在剑前冠以“宝”字,称之“宝剑”,将剑视作“神兵”、“神器”,王公贵族均备名剑,佩剑之风盛行。《古今刀剑录》载:夏禹之子启“铸铜剑”,“秦汉后王公贵族之佩剑图上刻二十八宿文”,秦始皇有“定秦”剑,汉高祖刘邦有“赤霄剑”,汉文帝有“神龟”剑,王莽有“神剑”……统治者得名剑甚至成了君权神授的象征,刘长卿诗《宝剑篇》“自然神鬼伏,天子莫空弹”,谭用之诗《古剑》“铸时天匠待英豪”隐隐表明了这种意思。三国时袁绍梦见神仙授给他一柄宝剑,醒来后果然发现宝剑就放在卧室里,取来一看,剑上铸有铭文“思召”二字。袁绍找人解释,解释者说,思通丝,丝与召就是绍字,袁绍听罢喜不自禁(《名剑记》)。这个故事里,剑明明白白是受命的象征了。更神奇的是剑还常常传达出一种预言。东汉光武帝刘秀,尚未发迹前,在南阳鄂山得一把宝剑,上面的铭文为“秀靶”。后来刘秀果然得了天下,自己铸了四柄宝剑上面都刻有“中兴”,但自己刻的没有用,后来便“一剑无故自失”,东汉也在灵帝手中名存实亡。《五代史》还记了一个传说:成都有一个叫朱善存的人,世世代代传下一柄宝剑,天下太平时,剑长便长出“神芝”,天下兵乱,如安史之乱、黄巢之乱时,剑则吐“黑烟”,日期与暴乱发生的时间一天不差。剑已经是一种权威、威仪、力量的象征了。
剑毕竟还是兵器,秦汉时,不仅佩剑之风盛行,而且精于剑术的人颇多,特别是一些文人学士,如司马迁这个著名的历史学家“在赵国者,以传剑论显”,武将就更不用说了。剑道在这个时期出现较复杂的招式,出现了竞技性质的比赛,竞争激烈,如《典论》记载了曹丕与邓展的一场比赛:一天,曹丕与邓展一起饮酒,席间谈话说起了剑术,曹指出了邓的一些错误说法,并向邓展表示,若不信服,可以较量一番。邓展当时稍有醉意,经曹一激不甘示弱,当即表示愿与之较量。考虑到真剑会失手伤人,两人就用甘蔗作剑,没几个回合,曹丕三次击中邓展的臂膀,引起旁边观者的哄笑。邓展不服气,要求再比,在第二轮比赛中,曹丕以败招引诱邓展,邓果又中计,被曹丕中门面。据说曹丕曾师从洛阳名师王越,经过勤学苦练,剑术炉火纯青,所以才战胜了剑术老道的名将邓展。
在中国古代,剑是武、武备、武功、武术、尚武精神的象征。可以说了解了剑,也就基本了解了中国武术的真谛。
角抵与手搏
先秦时期称之为角力的徒手搏斗,到秦汉时期发展成一种新的武术娱乐活动角抵。“春秋之后,灭弱吞小,并为战国,稍增讲武之礼,以为戏乐,用相夸饰,而秦更名为角抵”。《史记·李斯列传》载:“是时二世在甘泉,方作彀抵、俳优之观。”可见角抵与角力的渊源关系。裴驷集解引劭语释道:“角者,角材者;抵者,相抵触也”;“名此乐为角抵者,两两相当,角力,角技艺”,说明角抵是一种徒手竞争,主要以摔法和体力进行竞争。
角抵透雕铜版饰(战国陕西长安出土)秦代角抵,只限于摔法,以较力为主,更多地用于表演和娱乐,广泛流传于民间和宫廷。《史记·李斯传》记载:“二世在甘泉宫每作乐彀抵、俳优之戏,李斯不得见,因上书言赵高之短”。二世喜爱角抵连政事都荒废了,所以《汉书·刑法志》言及此事大发感慨:“先王之礼,设于淫乐之中矣。”
汉初,刘邦为了与民休息,曾一度罢废角抵,但却没有禁止住,到了武帝刘彻时,反而极力倡导,更加兴盛。《汉书·武帝纪》载:“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春,作角抵戏,三百里内皆观”,又载:“元封六年夏,京师民观角抵于上林平乐馆”,可见当时之空前盛况。汉武帝时,由于国力强盛,百姓殷实,统治者乐于炫耀国力,角抵成为向外宾夸示的工具。《汉书·张骞》载:“大角氐(抵)出奇戏诸怪物,多聚观者,行赏赐”;“而角氐戏岁增变,其益兴自此始”。“岁增变”,每年变化,花样翻新;“其益兴”,角抵越来越兴盛。《后汉书·夫余国传》中也记载了东汉顺帝以角抵招待外国宾客使者的情况。
《汉书·金日传》还记载了一场精彩的角抵场面:“何罗袖白刃从东箱上,见日色变,走趋卧内欲入,行触宝瑟,僵。日得抱何罗,因传曰:‘莽何罗反’!上惊起,左右拔刃欲格之,上恐并中日,止勿格。日摔胡投何罗殿下”。晋灼解释:“胡”的意思是“颈也,摔其颈而投殿下也”,东汉名士孟康认为“胡昔互,摔胡,若今相僻卧轮之类也”,据考据,“相僻”就是相仆,由此推知,角抵就是相扑,也就是摔跤。
东汉时,杂技、武术、舞蹈、幻术、角抵等文体活动并称“百戏”,角抵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百戏又称“角抵戏”。张衡《西京赋》称赞角抵“临迥望之广场,程角抵之妙戏”。现藏于陕西省历史博物馆的一块秦汉墓出土的一块铜牌,上刻有表现角抵场面纹饰:两人赤脚站立,或抱腰、或扳腿,相互抱摔,形态逼真传神。三国时角抵更是花样翻新,出现了女子摔角,妇人相扑,虞溥《江表传》载:三国时东吴之国之君子小皓,曾“使尚方以金作步摇假髻以千数,令官人著以相扑,早成夕败,辄使更作。”“金步摇”是古代妇女使用的首饰,带上首饰相扑,可见这种活动已经走了味,实际上成了一种色相欣赏。当年宋仁宗曾在宣德召集艺人表演,司马光就此上“论上元令妇人相扑”奏折,劝谏不要在用来“垂宪度”、“发号令”的地方使“妇人裸戏于前”,“裸戏”说法足见其色情暴露、色情服务的本质。
秦汉时期手搏作为一种攻防技击术,广为流传。从秦开始,手搏比赛就比较正规了。1975年在湖北省江陵县凤凰山一座秦墓中出土了一件木篦,上面有漆面,画面上有三个男子,均上身赤膊,不穿短装,腰束长带;右边两人正在进行手搏比赛,左边一人手往前伸,似是裁判。值得注意的是手搏双方的装束和现在日本的相扑运动相似,两者似有一定的渊源关系。
汉朝时,手搏称为“卞”或“弁”。《汉书·甘延寿传》载“延寿试弁为期门”。孟康注曰:“弁,手搏也。试武士用手搏,以手固实用之术也。”很明显,手搏和角抵是两个类型的不同的项目。汉末魏初人苏林说:“手搏为卞,角力为戏也”,唐人颜师古认为:“手搏为卞,角力为武戏”,清人王先谦注:“今谓之贯摔”,种种资料表明手搏是不同于角抵,而是综合运用踢、打、拿的搏斗技术。这种技术实战性较强,《水浒传》中自称:“三代相仆为生”的设面目焦挺,与李逵争斗时,第一回合“手起一拳”,把李逵打了个“塔墩”,第二回合是“肋罗里又是一脚”,把李逵“踢了一跤”,这种打斗方式和相扑、摔跤都不同,倒是类似于日本的柔道,也类似于中国现代武术中的散手。
五禽戏
人类的象形习性是人类固有的品性,因而人类的象形活动伴随着人类的形成而发展。《尚书·旱陶谟》记载:“予击石附石,百兽率舞”,可见在旧石器石代,祖先就会像百兽之形了。原始社会出现的猿猴舞、雀鸟舞、熊舞等模仿各种动物动作的舞蹈,在《尚书》中被称为“百兽舞”,其中许多动作被后来的武艺吸收,形成五花八门的象形拳。到汉代,已经出现了模拟动物或吸收动物动作特点的拳种。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汉帛画中就有“沐猴灌”的名目和图像,表现了正是古代的猴拳,从形象上看,吸取了猴子敏捷特点,也有拨弄挑逗、凌厉攻击、奔逃嬉戏的情景,十分逼真。汉代末年,华佗受“熊经鸟伸”的启发,并吸收了鹿、猿、虎等动物的动作特征,创立了“五禽戏”,“亦以除病,并利蹄足”,既可以健身治病,又能使人手足灵活有力,从而能自卫击人。
《三国志·魏书方技传》载:“华佗字元化,沛国谯人也”,“佗语普曰:人欲得劳动,但不当使极尔。动摇则谷气得消,血脉流通,病不得生,譬犹户枢不朽是也。是以古之仙者为导引之事,熊颈鸱顾,引挽腰体,动诸关节,以求难老。吾有一术,名五禽之戏,一曰虎,二曰鹿,三曰熊,四曰猿,五曰鸟,亦以除疾,并利蹄足,以当导引。体中不快,起作一禽之戏,沾濡汗出,因上著粉,身体轻便腹中欲食。普施行之,年九十余,耳目聪明,齿牙完坚。”这段话清楚表明了华佗创五禽戏的动机和五禽戏的健身作用,并无攻防搏击的成份,只是模仿动物的体操而已。但后人仍将华佗的“五禽戏”视作各种象形取义的仿动物拳种的鼻祖,大概因为华佗的思路开创了一块全新的天地,直接影响了仿生术式武术的发展。武林中小有名气的螳螂拳就是一种很典型的仿生象形拳。其创始人是明代王郎,他偶至两山涧,被“青山隐隐、绿水滔滔”的山中美景吸引,不觉“乘兴而径”,遇见一座寺庙,意欲进庙求食,进庙见僧道俱有,纳有百余名,名站其式,纳计六十余式等等不一。王故而问之,众不答,又问,仍不答。王便拉其手,僧怒其无礼而发拳,被王败。又来十余人,仍败。群大哗,奔其师,至方丈,问其故,众对以故。僧命违之入。王告其饥。方丈曰:“败我弟子,辱我甚矣,请决胜负。王允之。于是各尽其妙,十数合,王知不能胜,大惭而罢。有兴而来,败兴而去。至山坡,有大树甚茂,休息树下,仰身而卧,思其所败,反复不成眠,而目忽观忽观,偶见树上有螳螂二,长二指许,其一勾拿一绳,其二争之。因而二螳螂奋斗,或蹦或跳,或俯或仰。王以此实觉可观,注目凝思。忽灵机一动,因而急返其庙。见老僧,再决雌雄。僧哂而允之。及交手,始知非前手法也。经十数合,老僧不济,然罢而问之,王哂而不答。将居月余,两人情密之甚,便实告其故。老僧命其弟子抓十余对螳螂掷于桌上便其战斗,于是二人按螳螂形式而造之,择其妙者而用,取其精者而作,用其得胜要乎,化作拳术”。
螳螂拳诞生的过程几乎是一切象形仿生拳种的创立过程。以后颇有影响的猴拳、龙拳、虎拳、豹拳、蛇拳、鹤拳、马拳、龟拳、鸡拳、狗拳、鹰拳、熊拳等,都是模拟动物的各种姿态,结合攻防需要创立的这些拳种成为中国武术的精要内容,发挥了重要作用。
武举制
科举制度,是我国古代封建王朝为取“士”选择官吏而设置的“分科取士举人”的考试制度,始建于隋朝,经唐完备,历宋、元、明、清一千三百多年,影响巨大。武举制是作为国家选择军事方面的人才而设立的考试制度。这种制度一般认为始于唐朝武后,实际上,在唐之前已经有些端倪。汉朝取士选用“察举制”,按科荐举贤良,最后由皇帝评定高下,按能授官。察举制度的十几个科目中就包括了“兵法”内容,《汉书·成帝纪》存有汉成帝元延元年诏:“壮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实际上已具备步射图(唐代甘肃敦煌156窟壁画摹本)了武举制的轮廓。由于本身的弊病,选士大权落于豪门大族之中,东汉时代许多纨绔子弟当了武官,这些人手无缚鸡之力,带兵打仗无从谈起。到了隋朝正式使用“科举”制度取士,隋炀帝大业三年下诏:“天下之重,非独治所安,帝王之功,岂一士之略。自古明君哲后,立政经邦,何尝不选贤与能,收采幽智。……才堪将略,则拔之以御侮;膂力骁壮,则任之以爪牙。爰及一艺可取,亦宜采录,众善毕举,与时无弃……”,武举、武科显然是科举内容,而且选人标准也非常明确,“才堪将略”、“膂力骁壮”并举,成为后世武举制度的楷范。隋炀帝对武举制度的建立居功之伟。
将武举制完善并推广使用的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位女皇帝武则天,武则天(624—705)是一位通晓文史、机智权谋的政治家,唐高宗死后的第七年(684)正式登上皇帝宝座,并改国号“周”。为了巩固她的政权,武则天四处选拔武功过人的人才,于公元702年制设了“武举”制度。《通典·选举三·历代制下》云:“长安二年(702),教人习武艺,其后每岁如明经进士之法,行乡饮酒礼,送于兵部”。据《通典》、《新唐书》、《文献通考》等史书记载,当时,武举考试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长垛。“长垛”项目的考试方法是:“画帛为五规,置之于垛,去之百有五步,列坐引射”,“规”即“院”,相当于今天的环靶,应试者用石弓和六钱三箭连射三十发,均在第三“院”内为第,以后依次为上、次上、次。
二是马射。又名“骑射”,其方法是“穿士为埒,其长与垛均,缀皮为两鹿,历置其上,驰马射之”。
三是马枪。具体做法:“断木为人,戴方版于顶上,凡四偶人,互列埒上,驰马入埒,运枪左右,触必版落,而人不踣。”
四是简射。“简射之箭,长于尺余,剖筒之半,长与常弓所用箭等,留二、三寸不剖。为笞以傅弦,内箭筒中,注箭弦上,筒旁为一小窍,穿小绳系于腕,彀弓即发,豁筒向手,皆激矢射敌,中者洞贯,所谓筒射也”。
五是步射。即射草人。
六是穿。以弓射铠甲,穿透甲片以测弓力。
七是翘关。用双手把很重的大门闩举起来,武则天规定应试者要把长一丈七尺、粗三寸半的大门闩双手连续举起十次。
八是负重。举石、扛鼎,所举之石,两边有扣手,大号重300斤,二号重250斤,石头离地一尺。
九是材貌。即外形选择,身高六尺为上。
十是语言。要求应试者“应对祥明,并有神采”。
从公元702年始到1901年止,武举制度是中国武术史上的一件大事。武举内容的确立,无疑对武术内容起到了规范作用,仕宦之诱,改变了人们重文轻武的观念,又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练武的热情。
这里记录我国最后一位武举张三甲钦点状元的过程,一展武举风采。张三甲身高八尺,相貌堂堂,提一把180斤重的大刀,威风凛凛。他上殿摆定架式,舞动大刀,前后左右顿时寒光闪闪,只见刀光不见人影,如蛟龙溅水,鲲鹏展翅,令人目不暇接。突然“当啷”一声大刀落地,全场愕然,只见张三甲一边用牙咬掉右手大拇指上张弓时忘摘的板指,一边用右脚猛地一搓,脚尖一挑,大刀顺势飞起,正落手中,接着连起数招,博得全场如雷掌声。光绪皇帝龙颜大悦,欲点三甲头名状元。这时有人不服,要与张三甲比试。张三甲把大刀往地上一插,准备比试,那人见刀柄入地三尺有余,暗暗佩服,表示不再比试,于是张三甲以一甲第一名夺魁,钦点状元及第。
教头与女
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后,首先要面对空前激烈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他十分重视军队训练。宋太祖赵匡胤即次的次年,就在京城教阅禁军,据《梦粱录》记载,每年春秋二季“禁中教场,呈试武艺,飞枪斫抑,走马舞刀,百艺俱全”,形成一种尚武的风气。赵匡胤本人练得一身好武艺,“宋太祖有三十二长拳”,加上行伍出身,十分重视武备。宋朝的军队实行募兵制,通过选拔、考试任用武艺人才。颁布实施教法格,使军事训练规范化、系统化,教射、教刀、教枪都有严格的规定,据1044年由国家组织力量编写的军事著作《武经总要》记载:“凡教刀者,先使执持便惯,乃以形制轻重折代猛劣而为之等”;“教弓者,先使张弓驾矢,威仪客止,乃以弓之硬弱,箭之迅速,远近弓之亲疏,穿甲重数而为之等”。
不仅有统一的训练操典,在考核面前也有明确而细致的规定,《在辛校试诸军技艺格》将考核标准分为上、中、下三等:“步射六岁而三中为一等,二中为二等,一中为三等”,为了达到统一标准,军队“日夜按习武艺”,大大推动了军队的训练。
在教法格的实施过程中,需要专职人员传习,“教头”便应运而生了。庆历四年(1044),“遣官人陕西阵法分教河北军士”,这是由中央委派传习教法格的第一批教头。教头既教阵法,也传武艺,扮演着重要角色。《水浒传》中的豹子头林冲,就是禁军教头,功夫十分了不得。王安石在《将兵法》中将由中央委派武艺高强者到地方各路军中充任教头,当作一种制度固定了下来,“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士”。为了满足需要,还采取短期培训和轮流集训的办法为基层培养教头。元丰二年(1079)宋神宗颁布的《府界集教大保长法》规定,每两县设一“教场”,集中保长培训,“每十人一色事艺,置教头一”,受训时由国家供给费用,三年期满后回乡“立团教”,大保长为教头,以五日为一期训练保丁,形成了一个自上而下的训练体系。宋代的教头只有训练的责任,无统领调遣军队的权力,他们的主要工作和精力就是研习武艺,提高兵械技艺。
《忠义水浒传》插图“智扑擎天柱”宋代商业繁荣,城市发达,汴梁(今开封)、临安(今杭州)都是工商业荟萃的大都市,著名的“清明上河图”就是生动的描绘了当时开封汴河两岸店铺林立、市民簇拥的热闹场面,《梦梁录》也记载了南宋京城临安的繁荣。“买卖昼夜不绝,夜交三、四鼓游人始稀”。在这样的城市文化氛围里,“诸色艺人”靠献艺、献技争得了一席之地,其中也有角抵高手、武艺名家。这些武艺高手献艺的地方便在“瓦舍”、“勾栏”、“瓦舍,谓其——来时瓦舍,去时瓦解”,易聚易教也”,“勾栏”,是瓦舍中用栏木或绳网分割成的一个个圈子,实际是表演各种技艺的群众性游乐场所。瓦舍、勾栏为大批职业艺人提供了相对固定的表演场所,使拳、使棒、舞剑、舞刀枪者比比皆是。据《梦梁录》载:“瓦市相扑者,乃路歧人(注:卖艺人),聚集一等伴侣,以图标手三资,先以‘女飐’打套子,令人观睹,然后以膂力者争交”。“女飐”就是表演武艺的女艺人,“打套子”实际上是表演单练、对练、集体表演等武术套路。
如果教头传习教法格中统治者加强军队建设需要的话,那么瓦舍、勾栏中的“女飐”之流,则满足了观众娱乐的要求,前者更多地从实战技击要求,后者表演除了技击特点外还需考虑其观赏性。教头和女飐们以不同的方式,在宋代促成了武术的专门化、职业化、商业化,极大地推动了武术运动的发展。
少数民族武术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历史上的几次民族融合,促成了武术的交流与传播,光彩夺目的少数民族体育,成为中华武术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可以说中华武术是以汉民族武术为主体,融汇多种民族武术形式而形成的。早在先秦时期,生活在我国北方地区的匈奴、鲜卑、突厥、契丹等民族就精于骑射,《文献通考》载:“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稍长,则射狐兔,食肉。士力能弯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田猎禽兽为生,急则人习攻战以侵伐,其天性也。其长兵则弓矢,短兵则刀铤。”少数民族的尚武精神和骑射本领对内地影响颇大,赵武灵王就倡导“胡服骑射”,《史记》载赵武灵王的话说:“中山在我腹心,北有燕,东有胡,西有林胡、楼烦、秦韩之边,而无强兵之救,是之社稷,奈何?”他不顾众人的嘲弄,决心改变中原民族宽袍长裙的服装,换上便于习武的短裙窄袖,从而使国力大增。赵武灵王的作法吸取了北方民族尚武强悍、勇于战斗的精神,是民族武术相互交流的一个典型例证。
以后历朝历代都很注意学习少数民族高超的武艺。一些地处荒蛮的民族,在生存竞赛中,锤冶出了武勇蛮健的体魄和高强的武艺,如《乐府歌》中曾记述了一位女中英雄秦可休:“秦家有妇女,自名曰女休。休年十四、五,为宗行报仇,左执白阳刀,右据宛景矛。”一手拿刀,一手持矛,飒爽英姿。《晋书》记秦世宗符健,其母梦大黑熊而受孕,“及长勇果使弓马”。符健的儿子符生,生下缺一目,儿时,符健嘲笑他,“生怒,引佩剑自刺出血”,可见其勇猛。“及长,力举千斤,手格猛兽,走及奔马,击刺骑射,冠绝一时。恒温之来伐也,生单马入阵,搴旗斩将者前后十数。”
在武术史中颇有影响的“射柳”,就是匈奴民族古老的习武活动。《汉书·匈奴传》:“秋,马肥,大会林。”颜师古注:“林,绕林木而祭也。自古相传,秋天之祭,无林木尚树柳枝,众骑驰三周乃止”。绕林木驰马骑射,这种活动即“射柳”,在辽、宋、金、元各代均较盛行,史书中多有记载。
一些少数民族尚武的传统长盛不衰,延续至今,其中回族武术、苗族武术,土家族武术、傣族武术等少数民族武术形式深受练家喜爱,魅力无穷。
古代苗族兵器回族,即穆斯林,以强健、勇武、团结和不畏强暴著称于世,回族武术十分发达,其主要的武术项目有散手、长兵、短兵、拳术、鞭杆、龙爪钩、五虎群羊棍、查刀、查枪等器械和套路在汉族武术中很少见,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如其鞭杆是由牧马鞭索发展起来的,由一根齐眉棍上缚一绳索,索端系一重约750克的钢镖。回族武术在历史上名声显赫,传说朱元璋起事时队伍中有很多回族将领,正是依靠这些穆斯林战将,朱元璋才得以建立明朝,所以民间有“十大回回保国”的说法。著名的查拳,据传是由西域(新疆)穆斯林查密尔创建的。当时他应诏东征倭寇,途经山东冠县张尹庄时身染重病,住在一户回民家中,受到精心医护,痊愈后,查密尔传拳术一套,以示谢意,当地回民遂将这套拳称之为“查拳”,以纪念这位传拳之人。从此查拳便流传开来,冠县也被称为“查拳的故乡”。
清代时,中国穆斯林备受歧视、欺压和屠杀,为了保卫自己的民族和信仰,各地穆斯林在清真寺中设置习武场,每日礼拜后在一起习拳弄棒、切磋武艺,使回民武术得到了长足发展,涌现出众多的武学大师。河北沧州回族武术家吴钟,雍正时被誉为“北方八门拳术之初祖”,擅长刚劲的八极拳,大枪也闻名于世。雍正十三年(1735),他曾三破少林寺,寺僧钦佩他的武功,赠锦旗一面,上书“吴钟大枪世无双”,他还二次与康熙第十四子允比武,接连二次在允眉尖上点白,而允竟无查觉,由此,“神枪吴钟”的美名流传天下。
边疆少数民族之武器苗族武术在苗语中称为“舞吉保”,源远流长,勇其源,可追溯到上古时代的“角抵”,至今在湘西苗族居聚地还流传着“蚩尤拳”,演练者头带牛角,身披棕甲,腕套虎爪,保持着古老的民族风格。在封建王朝“杀豪杰以弱天下之民,锁封铸器以建天事之威”的政策下,苗族武术倍受压制、禁锢,但生命力特别旺盛的苗民,为了生存,仍然暗中习武,并与生产工具结合,创造性地发明了许多罕见的兵器。苗民的“牛皮铛”,用牛皮滚包扎实,缝口上涂猪血、生漆,里面灌气,富有弹性。据说“牛皮铛”的发明者石老岩与一教头比武,教头用棍“独劈华山”,石用牛皮铛架格,只听“嘭”的一声,棍不翼而飞,苗家还有一种有名的“苗家双环刀”,仅尺余长,贴袖掩藏,用时瞬间亮出,锋利无比。据史书记载,苗寨中有人得子,其亲家便送上顽铁一块,由匠人制成粗胚,埋入泥沟。以后每年取出锻冶一次,到小孩长到16岁时开刃,赶一头水牛快步走来,一挥刀牛头便悄然落地,而牛居然不觉疼痛,前走十几步才轰然倒下,足见刀之犀利。第二回合,石老岩将气放掉,似一根软皮带,缠住来棍,轻轻一带便收了过去,全教头赞叹不已。苗家拳法结构紧凑、手法众多,讲究后发制人,特别重礼义、讲武德。苗家拳出手伤人有:“四用四不用”之说,即生死关头用,一般不用;路见不平用,忍得过去不用;首犯我者用,不犯我者不用;辱我族者用,一般欺我不用。苗家收徒也有“三教、三不教”之规:温柔者教,好事者不教;知礼重义者教,亡命之徒不教;诚实本份者教,好色贪杯者不教。
我国幅员辽阔。一些地方的少数民族武术饶有趣味,如彝族燕尔新婚之时的武打,令人耳目一新。古时候,彝族盛行抢婚,其中就掺杂有武打,《东川府志》记载:“将嫁女,三日前,持斧入山,伐带叶松树,于门外结屋,坐女其中。旁列米淅数十缸,集亲族,执瓢杓列械环卫。婿及亲族新衣,黑面乘马持械至,两家械而斗,婿直入屋中,挟妇乘马疾驱走。女母持械杓半淅追逐浇婿,大呼余族同逐女,不及,怒而归”。
精武体育会
清同治七年十二月初七(1869年1月19日),在距天津市西15公里的小南河村的一幢普通北方民宅里诞生了一个男婴,他就是后来名满天下的著名爱国武术家霍元甲。霍元甲的父亲霍恩弟,是著名“秘宗拳”六世传人,身怀绝技,赫赫有名。由于霍元甲自小体弱多病,被父亲看作“非习武之才”,但霍元甲横下一条心,苦心钻研霍家武功,并虚心吸取各派所长,终于达到“体软如绵,骨坚似铁”的造诣,被人称为“霍大力士”。宣统元年冬(1903),英国大力士奥皮音在上海报纸刊登广告,辱我中华是“病夫之国”,摆擂挑衅。霍元甲毅然挺身而出,同样以汉英两种文字刊登广告:“专收外国大力士,偶有钢筋铁骨,无所惴焉!”在霍元甲的威慑下,奥皮音偃旗息鼓,没敢露面,悄悄溜走了。
比武未成,霍元甲留居上海,于1909年创办“精武体操学校”,校址设在闸北黄家宅。任学校“技艺主任”的霍元甲打破千百年武术界的陋习,把世代相传的“迷踪艺”公开传授,此举受到了孙中山先生的赞赏,亲笔题写了“尚武精神”匾额相赠。日渐红火的精武事业,受到了当时设在上海的日本柔道会的忌恨,精选高手与霍元甲比武,大败而归,他们变兵为礼,在酒宴中放进毒药,就这样,一代英雄霍元甲于1911年病逝,享年42岁。
霍元甲去世后,精武体操学校日趋衰败,在陈公哲、姚蟾拍、卢炜昌等人的资助下,“精武体操学校”改名“精武体操会”,会址迁入万国商团义勇队故址。1915年7月,上海遭飓风,精武会会址被毁,于是陈公哲捐献地产,姚蟾伯与陈凤元二人分担建筑费用,于1916年迁入新会址,且因“体操”二字和建合宗旨不相吻合,易名“精武体育会”简称“精武会”。
精武会迁入新会址后,发展迅速。会员们每天在早晨出操时必先高唱“会歌”。这首会歌雄壮昂扬,据考是一位叫戴中其的先生所作。歌词是:
国不强会报毁灭,人不强会难自主!
振我精神,锻我筋骨,充我知能,坚我魄力。
百炼此身如钢铁,任何威武不强屈!
大家齐步行,厉行三达德。起民疲,培国脉!
大家齐努力,发扬“精武式”,卫黄魂,尽天职!
精武体育会1916年会址精武会成立以后,影响遍及全国,各地纷纷要求派员办分会,江南分会(1928)、浙江分会(1911)、汉口分会(1918)、广州分会(1919),四川分会(1927)相继成立,在此期间,“精武三支”陈公哲,姚蟾伯、卢炜昌应华侨之邀出访国外,在东南亚一带建立了分支组织。前后十余年间,精武会便由上海扩展至今国内主要城市,并由国内伸展到南洋诸大埠。到1929年,据不完全统计,精武会有分会57个,会员41万多人。
当年,精武会总会和各地分会门前都挂有会旗。精武会旗又称三星旗,三星由上斜落,第一颗是黄星,第二颗是蓝星,第三颗是红星,分别代表体、德、智,意即炎黄子孙要以体、德、智三育修身,健身强国、振兴中华。
精武会章(会徽),外型如一块盾牌,意为可武者旨在保身卫国,绝非持强攻击他人。精武会还要求会员严格遵守“精武精神”,即:
精武式之人物:三育训练,文武均能。
精武式之人格:公正廉明,尊人重己。
精武式之风度:诚实坦白,博爱和平。
精武式之言行:坐言起行,证以事实。
精武式之守信:一言一诺,重于订纳。
精武式之守时:约会守时,不求原谅。
精武式之正义:尊重正义,不讲私情。
精武式之服务:非以役人,乃役于人。
精武式之福利:乃予于人,非取诸人。
精武式之友道:爱己及人,视同兄弟。
精神支柱是精武会兴盛的原因之一,虽然并非人人可以作到,但这种爱国、修身、正义、助人的精神的确是相当有感召力的。
精武会以“提倡武术、研究体育、铸造强毅之国民”为宗旨,设技击部、文事部、游艺部、兵操部。技击部,主要负责推广武术,曾推广的武术种类包括弹腿、功力拳、八卦刀、五虎枪、大成拳等五十多路。文事部,开设文化课程,所设科目有:国文、英文、图画、簿记、国医、急救、演讲、书法等。游艺部,主持文体活动,兵操部,传授兵式体操。
精武会成立的第二年,就拍摄了一套“精武影片”,分三集介绍了操练、比武、社交、精武运动会等内容。当时,电影在我国尚是新鲜事物,而以练武和比武为内容的影片更是稀罕,大概是我国电影史上最早的“功夫片”了。这部影片引起观众的强烈兴趣,观众空前。精武会还团结各地高手,在教学切磋之余,编著出版了一大批武术著作,如《弹腿十二路》、《弹腿卦图》、《达摩剑》等,对介绍我国武术,起了重要作用。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精武会积极从事抗日活动,引起侵华日军仇视,1932年,日军一入闸北,就彻底捣毁了精武会总会会所,精武会多年收藏的典籍和文物毁于一旦。
抗战胜利后,精武会在上海重建,但影响已不如前。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种种原因,各地的精武会逐渐停止活动,但南洋各地的精武会一直延续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
由霍元甲初创的精武体育会,是我国近代武术史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精武会的成立以及所开展的各项活动,促进了武术运动的普及和传播,精武会所倡导的尚武精神,是在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里,它鼓舞着麻木、孱弱的国民起来抗争。
徜徉在松柏环绕的霍元甲墓,曾在一本资料中看到的精武会的一件轶事:当年精武会曾筹集铸制了一口“黄钟”,钟高三尺许,顶上钟耳如皇冠状,铸时将黄金三十两投入铁水之中,故全钟呈淡黄色。此钟悬挂于“精武公园”内供游人观赏。1928年,日军攻占上海后,“黄钟”被毁,尸骸无存。铸钟人的誓言如在耳边:“黄钟若不毁弃,瓦鼓焉教雷鸣?”——我想,尚武精神是中华民族需要大加弘扬的一种精神。
中央国术馆
张之江(1882~1966),字子姜,号保罗,河北盐山县人。自幼熟读四书五经,练过太极拳、八卦掌。后入东三省讲武堂学习,曾受业于陆军大学将官班。在军阀混战的世纪之初,以军事才能官至国民军总司令。蒋介石曾派孔祥熙到张之江家中,就聘其任国民政府军政部部长,却被张之江婉拒,他说:“我提倡武术比当部长更能表达我的爱国之心,因为武术能起到救国卫民的远大作用。”这位出生于武术之乡河北沧州地区的热血男儿,出于对武术的热爱和洗雪民族耻辱、强健国民体魄的宏图大志,文志尚武图强毅然肩负复兴中华武术的重任,在近代武术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张之江挚爱武术是因为他的经历使他深知武术可以杀敌自卫,可以治病强体。当年戎马生涯中,他部下武功高强的大刀队,杀得日本鬼子人头满地、尸横遍野,著名的板桓师团近半数日寇都成刀下之鬼,以至于以后作战中每个日本兵脖上都戴上一个铁脖领。张之江本人指挥作战时,由于操劳过度,患半身不遂症,疗养过程中接受一些武术家的建议,每天练习武术,从不间断,半年后病情好转,继而完全康复。
1927年,张之江向国民党中央申请改“武术”为“国术”,获批准,从此,“武术”便改称“国术”。为了将武术这个国粹、国宝发扬光大,张之江筹办了“国术研究院”,向国民党政府教育部申请备案,未获批准。张多方奔走呼吁,在国民政府常务委员李烈均先生支持下,由国民政府直接领导、财政部下拨经费的“中央国术馆”成立。1928年3月15日,《国民政府公报》第41期载第174号公文正式批准备案,批文云:“吾国技击诸法,渊源久远,传习寝微。设馆研究,具见提倡精神,裨益青年体育。查阅(国术研究馆)简章亦尚妥协,应准备案。”3月24日,国术研究馆在南京内桥金陵大舞台召开成立大会,租借韩家巷基督协进会的数间房屋为临时办公地,冯玉祥任理事长,张之江任馆长,李景林任副馆长。
中央国术馆建馆初期,设理事会和监事会,负责议定重大馆务事项,教学组织为少林门、武当门,将太极拳、八卦掌、形意拳等列入武当门下,其他拳种列少林门下。少林门长是王子平,武当门长是高振东。
两门组成后,传统的宗派门户恶习,使彼此互相鄙视、攻击,不断发生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两门便提出比武较量、一决高低,双方选天主教大会堂为比武现场。比武当天,全馆师生都到场观阵,请了一位裁判,规定门长与门长比、科长与科长比,双方刀出鞘弓上弦,气氛紧张。首先出阵的是双方门长王子平和高振东。少林门长王子平,虎背熊腰,臂力过人,打倒过俄国大力士康泰尔,被称为千斤王大力士,拳、刀、剑、枪、棍样样精通,是当代少林派杰出代表。高振东,精通形意、太极等内家拳法,刚柔相济,身手不凡。双方战斗异常激烈。高振东首先使招,向王子平首先几个迎面劈拳,王子平先防守后反击,高振东被招招命中,双方越战越勇,十几个回合不分胜负,但局势逐渐恶化,双方都存有不取胜不罢休的势头,裁判当即宣布,双方比武平局,为了避免引起群斗,张之江下令停止比赛,各自归队,从而平息了一场风波。
经过这场比武,张之江感到设少林、武当两门是不恰当的,为此,经当年参事会议讨论,机构调整为“一会三处”,即理事会、教务处、编审处、总务处,这个建制成为中央国术馆的定制,写入了《中央国术馆组织大纲》,一直延用。
中央国术馆成立不久,张之江作词、杜庭修制谱的《国术歌》流行于会馆,这首歌体现了中央国术馆的宗旨。
1929年2月颁布的《中央国术馆组织大纲》第一条规定:“中央国术馆以提倡中国武术,增进全民健康为宗旨。”第二条:“为实行前条宗旨起见,本馆特延聘国术专家,体育专家及其他专门学者,办理下列事项:一、研究中国武术与体育;二、教授中国武术与体育;三、编著关于国术及其他武术之图书;四、管理全国国术事宜。”
围绕上述宗旨,中央国术馆在武术教学,国术国考、武术专著及刊物的编辑出版方面作了大量工作。
中央国术馆设教授班、师范班、练习班、青年班、少年班,1932年还创办了我国近代史上第一所以武术为主课的高等学校——中央国术馆体育专科学校,培养了包括何福生、张文广、温敬铭等在内的一大批武术人才,这批人成为我国现代武术事业的核心和中坚。
国术国考,全称为“全国国术考试”,仿武举考试和近代体育赛制,以考评习武者技能学识、区别等次为目标,原拟每年举行一次,实际上在中央国术馆存在的近20年时间里,只有1928年、1933年举行过两次,影响最大的是1928年10月15日在南京中央体育场举行的第一届全国武术国考。这届考试正式参赛队员333人,不分年龄和体重,抽签配对参赛,拳脚打中或踢中对方算得分,打倒对方算全胜,取三战二胜的淘汰制。比赛规定,对咽喉、头部、后脑、下裆不准打,否则违例。这届国考由张之江主持,国民党元老谭延凯、李烈钧、于右任、蔡元培、纽永健、马良、薜笃弼为主委。冯玉祥将军以中央国术馆理事长名义,为最优胜者备齐了15份礼品。由于这届国考的最优胜者以后要一起共事于中央国术馆,且最后入围的均是强者,继续比赛,必然互施绝技,难免出现伤亡事故,比赛至第四轮即告结束,选出了17名优胜者。15份奖品17名优胜者,为大会组织者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最后,只有张之江出面作中央国术馆教官郭长生、杨松山的工作,动员二位,郭、杨二人深明大义,欣然同意,第一届国术国考顺利结束,选出朱国福、王云鹏、张长文、马裕甫、张洪振、窦来庚、杨法武、杨士文、顾如章、王成章、朱国桢、张维通、朱国禄、马承智、胡炯、郭长生、杨松山、马英图等38人为优胜者。
中央国术馆编审处编辑出版了大量武术著作,较有影响的《国术旬刊》1929年创立,后改名《国术周刊》由唐豪等人任主编,发表了大量武术研究论文,是第一部武术专业杂志。
中央国术馆成立不久,张之江获悉日本柔道天下驰名,于1930年亲赴日本考察。到达东京后,日本新闻界报导了张之江访日的消息,登门拜访,要求比武的人络绎不绝。日本天皇亲自接见张之江一行。天皇爱好武术,提出要看中国的摔跤功夫,并与日本柔道高手切磋技艺。张之江欣然同意,双方约定“个对个儿,倒地为败”。比武当天,中方出场的是摔跤名家杨法武,人高马大,技艺高超,是中央国术馆的一级教授,日方上场的是打遍十二国无敌手的柔道名家佐藤次郎。二人酣战十几个回合后,杨法武突然抓住了佐藤的一根指头,往怀里一带,猛然靠上身去,顺势来了倒背葫芦,将佐藤摔了个仰面朝天。观众一片喝彩,天皇脸色阴沉,非常难堪。张之江诚恳地说:“贵国柔道艺术与中国的摔跤艺术,本出一母,我们共同学习、互相交流如何?”天皇露出了笑容:“张先生,你们可否留在日本,专教中国武功?月薪待遇特别优厚,加封你为帝国大将军。”张之江淡淡一笑:“我们中国武士,只爱武术。”后来,双方经协商,张之江答应将中国摔跤传授日本,天皇应将柔道技术传给中国。这个消息,立即发表在中日各大媒体上。
1936年,为把武术推向世界并筹集开办经费,中央国术馆和国术体育专科学校合组南洋旅行团,赴东南亚一带进行武术和篮球表演。所到之处,均受到海外华侨的热烈欢迎,掀起当地群众学习武术的热潮,为中华武术走向世界开了先河。
这一年,第十一届奥运会在德国举办,国民党政府决定派团参加,张之江等人建议组织一支国术队前往柏林表演,得到各地武林英杰响应。经严格的预选,最后选定了七名运动员,男子四名:张文广、温敬铭、金石生、郑怀贤;女子三名:傅淑云、刘玉华、翟连元,其中4人来自中央国术馆。1936年9月,中国体育代表团到达柏林后,受邀进行表演。先是集体太极操,接着郑怀贤表演飞叉,翟连远表演踢毽子,张文广表演查拳,温敬铭表演绵拳,傅淑云和刘玉华表演对练,刀光剑影、枪扎棍打、龙腾虎跃,使观众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充分领略了东方武术的神奇魅力,大受欢迎。第十一届奥运会中中国体育代表团全军覆没,德国一家报纸刊出一张中国运动员扛着个大鸭蛋的漫画,使得国内舆论哗然,但随队前往的武术表演队却大获成功,获得了巨大荣誉,为国争了光。
抗日战争爆发后,除四川等大后方国术馆继续活动外,其他相继停办。1937年8月14日,日军轰炸南京,中央国术馆南迁,迁转过程中,国民党政府停发经费,多数教师学生沿途离去,自谋生路。以后元气大伤,无法维持,1948年宣告解散。
中央国术馆的设立,促进了武术社会化、武术科研和武术自身的发展,大大激发了民众尚武图强的意识,并为武术走向世界开了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