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价这个层面上来说,房地产开发商肩上承担着非常大的责任,但是对整个房地产市场来说,房子的价格是由三方面的因素决定的,也可以说是有三方面的责任。
第一个有责任的是政府,因为政府是房地产政策的制定者。房地产是一个非常特别的行业,而人民要想生活,就得人人都有房子住,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买得起房子,有的人甚至连租房子都租不起。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政府出面进行整顿。
第二个有责任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对于开发商来讲,要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除了要给消费者提供质量上乘的产品之外,更要在价格上有所作为,不能盲目追求利润。
第三个责任人当然是消费者,房价的调控还有赖于消费者的成熟。至于房价,从开发商的角度来讲,我们承认这几年房价越来越高。不可否认的是,高房价与消费者有很大关系,有时候消费者消费理念是不成熟的,他们会追风,房价越高越买,这就导致房价越来越高。
当然,形成高房价的原因有许多,比如说货币政策、金融政策,再比如经济发展周期。然而,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那就是房地产开发商的诉求。比如说你是在诉求高利润呢,还是合理利润回报呢?如果诉求高利润,当然是房价越高,盈利越大,然而一味地追求高利润,房地产泡沫就会有加剧的趋势。反过来讲,如果有一种比较理性的自律精神,追求合理的利润率回报,而不是追求暴利,这对房地产经济泡沫是有阻碍作用的。
我作为一个房产商,认为房产商的责任是不要追求高额利润,更不要追求暴利。必须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房地产行业在经济发展当中扮演的重要角色。我们应该严格约束自己,严格自律。因为如果一直追求高额利润,一旦最后高额的价格不能支撑的话,首当其冲的是我们自己,所以说要自保。再一个要自律,我们应该有道德,温家宝总理说房产商要流道德的血液,他在告诉我们现在很多房产商身上流的血不大道德。我们应该接受这种批评,这对整个房地产市场都是大有裨益的。比如说疯狂地拿地王,地王出来地价就会上升,地价上升就会追高不追低。这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所以在企业发展时头脑应该清醒,应该有严格的自律精神。再一个提到企业公民责任,我们除了给消费者提供保证质量、价格合理的产品外,还要在我们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房产商,应该从企业公民责任方面入手,考虑如何发展房地产事业。
——2012年《对话全球契约——中国企业责任先锋在行动》王石访谈
20世纪90年代,全国房地产业非常疯狂,因为放宽了政策限制,房地产又是一个暴利的行业,所以许多人都趋之若鹜。
这就导致了房地产业的畸形发展,然而越是畸形,越是发展,很多房产商都尝到了暴利带来的快感,于是更加肆无忌惮地提高房子的价格,却不知一场暴风雨就要来临。中国房价经历了一轮暴涨,接着就是疯狂的暴跌。1993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十六条”,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一时间房子价格暴跌,许多房地产公司倒闭,资金纷纷撤出这个行业。
王石在当时就看出这种近乎野蛮的生长是有很大危险的,而一味地追求高利润无疑是“亲吻”危险,所以万科提出不赚超过25%的利润。这让万科在1993年到1997年间整个房地产事业的宏观调控当中,能够顺利平稳过渡。同时,也是在这次调控中,万科从一个一般的房地产公司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房地产公司。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不追求高额利润的道理,也是非常简单的。每个行业都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平均利润率,这样这个行业才能健康发展。如果追求偏高的利润,就意味着要投入得更多。而把投入转成收入的过程是存在风险的,想规避这种风险,就不能盲目追求高额利润,而应以长远的眼光来运作企业。
不可否认的是,企业目标是利润,但利润都是有陷阱的,尤其是短期利润的诱惑常常会使企业丧失获得长期利润的源泉。对短期利润的追逐会使企业的有限资源越摊越薄,在人、财、物和精力等方面稀释主业的供给。在越来越专业化的市场竞争中,市场演化速度越来越快,每一个产业链上都聚集太多虎视眈眈的分食者,且不说短线产品本身所具有的风险,企业即使获得了可以对主业项目形成资金支持的短期利润,其在主业市场的影响力、管理者精力以及综合竞争力的衰减都是不可弥补的损失。
追求合理的利润,才是企业稳定发展的真谛。市场是讲究平衡的,当一个企业开始为追求高额利润而进行规划时,事实上就已经失去捕捉未来商机的机会。企业的资源和条件是有限的,当所有资源都在为追求高额利润努力时,企业也就全部或者部分放弃了对未来商业机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