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几乎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挑战和变化,我以前总是强迫自己去笑着面对并立刻准备调整适应。而今天,我们不仅会乐观应对一切变化,而且还懂得了在事情变坏之前自己制造变化。
拿最近的热门话题雅虎和eBay在美国的合作来说,正是因为看到了未来全球互联网的竞争格局和如何让用户和企业利益最大化,我本人也积极地倡导和参与推进了这次的合作。
商场不是战场,商场上是对手不是敌人。商场上没有永久的对手,也没有永久的朋友。走向竞争合作的产业才是走向成熟的表现,只有一个成熟的产业才能诞生一批成熟的企业。
阿里巴巴有责任推进这样的进程,决不像外面的专家们说的那样,我们目前处于被动局面!我希望在未来的中国互联网发展中,我们也能参与到这样的竞争和合作中去。
我上次和大家在交流中说过,人要成功一定要有永不放弃的精神,人生最大的失败就是放弃,绝大多数人却是在变化中放弃的,其实非常的可惜和遗憾。
——摘自《马云:拥抱变化》
关于竞争,马云在接受采访时曾说:“商场如战场,但商场不是战场。战场上只有你死我才能活,商场上只需不断地学习。很多企业一上手就是‘杀人’,杀这个,杀那个,到最后变成一个职业杀手。天天忙着杀人,他成不了世界一流高手。一流高手眼睛里面是没有对手的。心中有敌,天下皆为你的敌人,心中无敌,则无敌于天下。”
实际上,竞争并不排斥合作,竞争对手之间同样可以在不损害各自竞争优势的前提下,结成战略联盟。通过合作,双方不仅可以共同分担产品开发的成本与风险,获取规模经济效益,还能共享资源与人才。如此一来它们就可以更快地向市场推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或与更大的竞争对手抗争。
2013年5月,对于加多宝与王老吉的商战,马云评价:“斗必输,和必赢。”
他认为:(1)一定要争得你死我活的商战是最愚蠢的。(2)眼睛中全是敌人,外面就全是敌人。(3)竞争的时候不要带仇恨,带仇恨一定失败。(4)竞争乐趣就像下棋一样,你输了,我们再来过,两个棋手不能打架。(5)真正做企业是没有仇人的,心中无敌,天下无敌。
马云向来不害怕竞争并且喜欢挑战强者,但并不表示他不会与对手合作。在淘宝网与eBay针对中国市场的竞争激战正酣时,却传来了雅虎和eBay双方建立为期数年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消息。
所以很多人认为淘宝网将会在与eBay的竞争中由于雅虎的介入而受影响,但是马云针对这种情况做出了这样的表示:两者的合作不会影响到淘宝的发展。雅虎在阿里巴巴不过是个投资者,决策还是由阿里巴巴来做,而雅虎中国已经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美国雅虎的合作不会影响到中国的业务。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马云参与促成了雅虎与eBay的合作,马云在双方的合作中扮演了牵线搭桥的角色。对此马云有自己的看法:在竞争中有合作是未来互联网市场的发展趋势。他说:“我希望能够在美国出现这样的先例后,中国市场也能够随即引进这种业态。未来不排除阿里巴巴与竞争对手的合作,淘宝与易趣,淘宝与百度,淘宝与谷歌,都存在这种可能性。”
有时候无谓甚至恶意的竞争,只能得到两败俱伤的结果,不把商场当作战场,就是学会良性竞争、合理合作,从而创造双赢的局面。马云在竞争中一直坚持合理竞争、文明竞争的底线。
商家历来视商场为战场,因而崇拜《孙子兵法》。商场竞争与《孙子兵法》诞生时代的诸侯混战,具有惊人的共同性。商场竞争与“春秋无义战”一样“弱肉强食”,竞争对手之间不是争夺市场份额,而是争夺“生死”“存亡”。一些企业的兴盛,必然伴随着另一些企业的破产,这种迫切的危机感,会敦促我们从新的角度思考竞争。
企业之间的竞争是斗智。企业的竞争行为对外是争夺有利条件,对内是采用分散和集中的基本方法调度资源。但商场并不完全等同于战场。词典解释“战场”是两军交战的地方,是敌我双方对峙的情势。商场则是聚集在一个或相连的几个建筑物内的各种商店工厂组成的市场,或是面积较大,商品比较齐全的超级大市场。
战场上对手是敌人,目的是扼制对方战斗力以获取胜利,战争的原则是最大限度地消灭对方,最好地保护自己,其结果是你死我活;而商场的对象是客户、朋友,其目的是通过交换,获取利润、财物、服务等,原则是必须遵守法律、道德、诚信和惯例,结果可以是亏、赢或双赢、多赢。
无论是战争、战役还是战斗,所围绕的都是一个目标战略利益,为了维护或获取己方的利益,在双方交谈不成的情况下发动战争。例如,德国、日本为自身利益掀起的“二战”等。而商场则不同,商场上的双方,无论利益大小多寡,都是在对双方都有利的情况下才能得以进行的,双方利益平等共享,即使此次买卖做不成,双方也会着眼于长远合作而不伤和气,正如俗语所云:“买卖不成仁义在。”这也是千百年来中国商人所遵循的一贯原则。
这样看来,由于目标、原则、手段的根本差异以及所形成的立场不同,战场与商场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商场上虽有优胜劣汰,但绝不是战场上那般你死我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