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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刘易斯·雷西站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端详着勃朗峰 [1] 的壮丽景观。

那是个灿烂的八月天,可是站在那么高的地方,风有些刺骨,他不得不披上毛皮衬里的披风。他的旅行随从恭敬地站在他身后,和他保持一段距离。他一个手势,随从就把披风拿给了他。下面山路的转弯处停着一辆轻巧优雅的马车。这辆马车自旅行初始就一直载着他。

从他在沿着海湾行驶的班轮甲板上告别纽约,至今还没超过一年。然而,这位自信面对勃朗峰的年轻人好像已经没有从前的刘易斯·雷西身上任何不坚定和脆弱的东西,可是对老雷西潜在的恐惧感还未消散。然而,就算这样,这种感觉也因为距离和时间而减弱,如今已经沉落到地平线以下,停靠在地球遥远的那一边,只有当一封折叠漂亮、用封缄纸封好的父亲的来信,由欧洲大陆某个会计室发到他手里,他那沉睡的恐惧感才会被搅动起来。老雷西先生不常写信,他也不擅长写信。他写信时感到一种枯燥、不自然的压力,他天生的讽刺感也淹没在一个个起伏的句号中,他要辛苦几个小时才能挤出那些东西。所以,他儿子只在某些信中,还有以绝对庄严的方式回复他“先生”这个尊称时,才感觉到隐藏的惧怕感。

这并不是说刘易斯已经丢掉了一年前的所有记忆。许多记忆仍然萦绕着他,或者说已经转移到了现在的他身上。比如说,他对特里希·肯特的爱有些出他意料地顽强地抵制住了英国美人还有东方杏眼天仙的诱惑。有时候,他吃惊地发现,在一个传奇小镇或在有种倦怠美的风景里,特里希那张短小黝黑的脸、圆圆的额头、相距甚宽的双眼,还有高高的颧骨总是突然出现在他眼前,就像他不时被异国的花园所吸引,就因为园里马鞭草的香味和家里走廊下的一样。他这趟旅行已经证实而非削弱了家人认为特里希不漂亮的观点。她无法归入到至今所见的任何美女的范畴,但她就在那里,和以前一样隐藏在他现在的心里和思想里,虽然她的吻好像不再那么生动,他也几乎听不见她那奇特刺耳的音调。有时候,半是恼怒地,他对自己说,花点力气就能把她从自己脑中永远驱逐出去。可是,她还是在他心中,看不见却也抹不去,就像银版感光板上的图像,并不会因为经常看不见而消失。

然而,对现在的刘易斯来说,整个事情没有他曾想象的那么重要。他突然成熟了,觉得特里希不再像自己以前认为的那样是向导贝亚特里切,而像是个受宠的孩子。他带着成熟的笑容要求自己,一到意大利就写封长信给她,因为到现在他已经欠了好多封了。

他旅行的第一站是英格兰。他在那里住了几个星期,忙着收集旅行推荐信,购买旅行马车和各种各样的配置,他驾着马车从大教堂镇到历史上有名的城堡,中间无一遗漏,又从阿伯茨福德游到凯尼尔沃思——这些地方都值得受过教育的人去看看。然后,他穿过英吉利海峡到法国加来,再慢慢南行到地中海。在那里,他坐船去了希腊的比雷埃夫斯,投入到了真正的浪漫中,还变成了一个异教徒 [2]

是东方让刘易斯·雷西换了个人。东方,既肮脏又辉煌,既疫病成灾又诗情画意,既遍地无赖又满是浪漫,既有跳蚤猖獗又有夜莺歌唱,这和他年轻时学到并幻想的东方是如此大相径庭,就像东方的辉煌和肮脏的区别。看过土耳其的士麦那和东方集市、叙利亚的大马士革和巴尔米拉、雅典的卫城、希腊的米蒂利尼和苏尼翁角,坚尼街和长岛海湾上的草坪还能在他脑袋里留下什么呢?即使是他开始以为的唯一共同点——蚊子,也还是不同,因为他和蚊子战斗的场地很不一样。一个年轻的绅士身着阿拉伯服装穿过沙漠,睡过山羊毛帐篷,被希腊伯罗奔尼撒半岛的强盗袭击过,在黎巴嫩的巴勒贝克被自己的陪同抢劫过,在各地还被海关官员掠夺过,他面对纽约或哈德逊河上的恐怖活动就只会笑笑而已。而以前的刘易斯·雷西被安全和单调包围,当他的小身体迅速浮到水面,就好像是一个保藏在酒精里的新生儿。即使是老雷西雷鸣般的声音,现在对他而言也不过是完美夏夜远远传来的低沉干闪声。刘易斯真的曾经被雷西先生吓坏了?怎么可能,他现在可是连勃朗峰都不怕。

他还在带着一种平等的感觉凝视着庄严的顶峰,这时,有一辆旅行马车停在了他的马车旁,从里面跳出来一位急切的年轻人,后面也跟着一个拿披风的仆人,他们开始顺着山坡往上爬。刘易斯立刻就认出了马车和年轻人那轻松跳跃的身体,他的蓝外套,鼓起的硬领圈,脸上那个稍微影响了他那张能说会道的漂亮嘴巴的疤痕。他是英国人,前天晚上带着一个贴身男仆和一个向导住进了曼坦沃特旅馆。他那一车的书、地图和素描用品几乎要把刘易斯的装备比下去。

起初,刘易斯并没有引起这位新来客的极大注意。他冷漠地坐在餐厅里,好像没有看到刘易斯这个同路人。而事实上刘易斯却非常想和他交谈几句。他那些惊人的经历都紧紧地压在自己心里(唯一的倾诉方式就是他每晚日记中的只言片语),感觉很快会消散在其他人的旅行经历中,变得模糊不清,除非他能和别人讨论,让这些经历重新变得真实。而这位陌生人,他有着深蓝色眼睛,穿深蓝色外套,脸颊有疤痕,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好像会是刘易斯合适的倾听者。可这位英国人好像和他想的正好相反。他保持着一种郁郁寡欢又心不在焉的态度,刘易斯自负地认为他是装出来的,就像众神秘密外出办事时总要隐蔽自己一样。而他简短的一句“晚安”(刘易斯自以为)只有这位年轻的纽约人才能超越。

可是,今天一切都不一样。这位陌生人友好地走上前来,从他上扬的雕塑般的头发上举起帽子,带着微笑问道:“你也对卷云的云体感兴趣?”

他的声音和他的微笑一样甜。两个人互相瞥了一眼,这一瞥是成功的:不仅增强了他们的关系,而且使得这个奇怪的问题好像不仅合适还很自然。刘易斯尽管感到惊讶,却也不慌张。他只是因为意外感到了自己的无知而脸红,他坦诚地回答道:“先生,我想我对任何东西都感兴趣。”

“多么棒的回答!”那个年轻人高声说,伸出了自己的手。

“但我还是要补充,”刘易斯勇敢诚实地继续说道,“我从来没有机会特地观察卷云的云体。”

他的同伴高兴地看着他。他说:“那也没有理由说你现在就不该开始观察!”刘易斯也很高兴表示赞同。“因为,为了培养对事物的兴趣,”那一位有点严肃地说道,“只需要见到它们。我想我没有说错的话,你是一位被赐予了发现之眼的幸运儿。”

刘易斯脸红了,表示赞同。对方又说道:“你也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

“在路上?我已经去过那个地方了!”这个旅行者惊呼道,迫不及待地说出了自己去过的地方。后来,察觉到对方使用这个名字当然只是打个比方时,他的脸红得更厉害了。

这位英国年轻人的脸高兴了起来。“你已经去过大马士革——真的是你亲身去的?但是,那里可能和云彩或地衣的形成几乎一样有趣,只是有趣的方式很不一样。现在,”他继续说着,指向勃朗峰,“我必须要用自己极其欠缺的水平,呈现那些精巧的针状峰。面对这样壮观的景象,做点苦差事不大可能会吸引你。或许今天晚上——如果我没记错,我们住在同一家旅馆——你可以给我讲讲你的社会,还有你旅行的一些事。我父亲,”他带着迷人的微笑说道,“把几瓶正宗马德拉白葡萄酒和我的画笔塞在了一起。如果你赏脸和我一起共进晚餐……”

他示意仆人解开素描用品,把披风铺在岩石上。当刘易斯下山坐马车时,他已经沉浸在自己的工作中了。

马德拉白葡萄酒确实像主人说得那样正宗。或许正是酒异乎寻常的品质给晚餐洒上了金色的光彩,要么就是与这位蓝眼睛的英国人的对话让一贯沾酒就醉的刘易斯·雷西感到,和他在一起,每一滴酒都是琼浆玉液。

刘易斯开始和主人共进晚餐时,内心还希望自己最终能谈上几句。可是一晚上过去了(他们一直待到凌晨时分),他发现自己主要是在聆听,不过他并不感到压抑,也不觉得谈话的流畅性被阻断。所有的话题都随他所愿,由他开始。只是,每次他刚摆出一个小的事实,另一位就会立马泛滥出有关的想象,直到想象耗尽,如浅色卵石投入奔流的小溪。不管刘易斯说什么,他的同伴总能从另一个角度看,提出一种新的思维路线,这样,每个平凡经历都变成了多面的水晶,闪着意想不到的火焰。这位英国年轻人的思想在一个比刘易斯的思想丰富几百倍的世界中活动,那里充满了联想和关联。可是,他急切的表达欲、话语和说话方式的直接很快为这位思想更单纯的青年开启了大门。当然不是马德拉白葡萄酒让时间加速,让他们被魔法淹没,而是这种魔法赋予了马德拉白葡萄酒——刘易斯后来了解到这是品种最优的上等葡萄酒——一种其他葡萄酒无法给予的味道。

“哦,我们一定要在意大利再见。那里有很多东西我可以带你看,”英国年轻人说道。此时,旅馆已陷入沉睡,他们在阶梯上宣誓永远做朋友。

注释

[1] 阿尔卑斯山的最高峰,位于法国和意大利的交界处。

[2] 土耳其人的种族歧视语,用于指非穆斯林教徒,尤其是基督教徒。 MOEXXo3RmyYMpzoWWRUst+oB8yUlKybx84Laq7OJQ3qRPLdKmKUh4OuBGzXnd3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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