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绪论

在美国考察期间,诸多新事物吸引了我的目光,其中最令我感到震撼的是身份平等。我毫不费力地发现身份平等这一事实对整个社会的运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引导公众舆论,确定法律方针,赋予政府全新的指导思想,培养民众特殊的风俗习惯。

不久我发现这一事实的影响远不局限于政治与法律领域,它以支配政府的力度同样支配着市民社会:它创造舆论,催生情感,移风易俗,修正一切与其相违之事。

如此,随着我对美国社会研究的逐步深入,我越发觉得一切个别现象均源于身份平等这一事实,它就像一个中心点,汇聚了我对美国的诸般观察。

接着,我的思绪飘至我们这个半球,我似乎从中辨认出某种类似于新大陆所展现的景象。我看到,身份平等虽不像在美国那样达到极限,却也每日朝着这个方向发展。支配整个美国社会的民主,其力量好像在欧洲迅速壮大。

从这时起,我产生了写这本书的愿望。

一场宏伟的民主革命正在我们中间进行。每个人都在见证,却看法不一。有些人认为它新近出现,事发偶然,尚可遏制;而一些人却断定它不可阻挡,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历史上已知的最持久、最古老和最经常发生的现象。

追忆七百年前的法国,那时,国家被少数家族瓜分,他们拥有土地,统治居民,统治权随着遗产的继承世代相传。人对付人的手段只有一个,那就是权力,而权势的根源只有一个,那就是地产。

接着教士开始拥有并扩张其政治权力。教会向所有人敞开大门,无论财产多寡,出身高低,是平民还是领主,皆可领受神职。通过教会的渠道,平等开始渗入政权。注定一辈子要受奴役、生活不见天日的农奴,一朝成为教士,便跻身贵族之列,与其平起平坐,甚至经常凌驾于国君之上。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渐趋文明与稳定,人际关系变得复杂多样。社会表现出对民法的急切需求,于是法律顾问应运而生。他们走出阴森的法庭和积尘的办公室,出入王公贵族之家,结交披裘佩剑的领主男爵。

国王因好大喜功而濒临破产,贵族在彼此争斗中大伤元气,而平民则通过商贸经营发家致富。在国家事务中,人们渐渐感觉到金钱的影响力。商业成为权力的新来源,金融家作为一股政治力量,既遭人鄙视又受人逢迎。

启蒙之光渐渐普照大地,随之而来的是文学与艺术的觉醒。拥有才智成为获取成功的一大要素。科学变为一种统治方法,智力成为一种社会力量。文人开始参政。

随着通往权力大门的各种新途径不断涌现,家庭出身的价值不再那么受人重视。贵族头衔在11世纪乃无价之宝,而到了13世纪用钱就可以买到了。第一次出售贵族头衔发生在1270年。平等终于被引进政府,而这是由贵族自身完成的。

在这七百年的历史中,为了与王室抗衡,为了削弱劲敌的实力,贵族将部分政治权力让渡给民众的现象时有发生。

更常见的则是,国王准许底层阶级参政,以降低贵族的地位。

在法国,国王表现得像是最积极、最坚定的平均主义者。野心勃勃、实力雄厚的国王,努力擢升平民地位以与贵族持平,而若国王性格温和、王权式微,则允许平民凌驾于自己之上。不同的国王,有些凭借才能,有些因其恶习,都在助长民主的力量。路易十一和路易十四小心翼翼地将御座之下的众生平等化,而路易十五最终跌下御座,带着他的宫廷湮灭在尘埃中。

一旦公民不再通过封建制度下的采地转让获取土地,而动产被视为能带来荣耀和权力的财富之后,艺术上的每一次创新、工商业的每一次进步,无不为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创造新的条件。从这时起,所有新发现的工艺、新产生的需求、待满足的渴望,都推动了普遍的平等。对奢靡生活的向往、对战争的狂热爱好、对时尚的顶礼膜拜、人心最轻浮与最深沉的情感,似乎合力使得富人变穷,穷人变富。

自从知识可以创造权力和财富,我们发现科学的每一次发展,每一个新知识和新观念的产生,都蕴含了民众可以掌握的力量。诗意、口才、记忆、优雅的精神、熊熊燃烧的想象力、深邃的思维,所有这些得自上天的禀赋,都助长了民主,即使不幸落入民主之敌手中,也还是在为民主服务,因为它们凸显了人性的伟大。民主紧随文明与文化的发展脚步,拓展自己的疆界,而文学则成为所有人都能进出的军火库,弱者和穷人每日都来选取自己所需的武器。

翻阅历史这本皇皇巨著,可以说在这七百年间,找不到一件不促进平等的大事。

十字军东征和历次对英战争造成贵族数量锐减,土地流散;地方自治在封建君主政体中实现了民主自由;火器的发明使战场上的平民与贵族取得平等;印刷术向他们提供了相同的智力资源;邮政不仅将知识传至宫殿大门,也送抵茅屋柴扉;新教宣称所有人都能同样找到通往天堂的道路。美洲的发现,开辟了成千上万条致富新路,向那些寂寂无名的冒险家许诺财富与权力。

如果将从11世纪开始的每五十年作为一个考察期,我们不难发现,在每个周期结束之时,都会发生一场社会等级的双重革命:贵族地位下降,平民地位升高,一降一升。每过半个世纪,他们就彼此接近一分,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便要相遇了。

而这并不是法国独有的现象。无论面向何方,我们都能看到同样的革命在整个基督教世界中进行。

在各民族各地区不断见到促进民主的事件发生。人人都尽了力。这其中有人胸怀民主理想,也有人从不考虑为民主服务;有人为之奋斗,也有人宣称与之不共戴天。在一团混乱中,所有人被推上同一条道路,不管愿不愿意,无论知不知情,都合力促进着民主,盲目充当了上帝手中的工具。

因此,身份逐渐平等,乃天意使然,其发展过程具有如下特征:普世性、持续性、非人力所能掌控;一切事、一切人都在为平等的实现而服务。

认为一场源远流长的社会运动会被一代人的努力所阻挠,这明智吗?认为民主在摧毁了封建制、消灭了君主之后,会在资产者和富人面前却步,这可能吗?民主会因自身力量变得强大而对手变得弱小,就满意地偃旗息鼓吗?

我们将去往何方?还没有人能给出答案,因为无从对比,因为如今基督徒之间的身份平等达到了以往任何时期、任何地区所未能达到的程度,在这已取得的伟大成就基础上,很难展望如何取得新的进步。

我是怀着一种对上帝的敬畏之心写成这本书的。我看到这场不可逆转的革命穿越重重障碍,历经许多世纪走到今天,造成一堆堆废墟,而它在废墟之上继续前进。

上帝不必开口,我们就能发现显示他意志的明确征兆。要做到这一点,只需观察自然规律和历史趋势即可。造物主没有开口说话,我也可以知道星辰沿着他的手指划出的弧线在太空运行。

如果今天的人们凭借长期观察和认真思考,知道不管在过去还是未来,人类都在并且都将不断走向平等,那么仅凭这一发现,平等这一发展趋势就被赋予了天主意志的神圣性。因此,试图阻止民主进程似乎意味着反抗上帝本身,各民族只有审时度势,顺应上帝给他们安排的社会状况。

在我看来,当今信奉基督教的各民族陷入了一个可怕的局面。席卷他们的这场运动,力量强大,无法被遏制,但速度不够快,引导它仍有希望。各民族的命运仍掌握在自己手中,但为时不会太久了。

在如今这个时代,政治领导人的首要任务是:对民主加以引导,如有可能,重新唤起民主的宗教信仰,净化民主风尚;规范民主运动,逐步以科学的方法治理国家与社会,走出民主经验不足的局面,逐步认清民主的真正利益,克服民主的盲目本能;民主治理要结合具体的时空条件进行,在不同情况下,针对不同人群时,应灵活调整。

一个全新的世界,呼唤一门全新的政治科学。

然而,我们却几乎从不加以考虑。我们被扔进一条水流湍急的大河之中,却死死地盯着岸上依稀可见的残砖片瓦,急流席卷而来,把我们冲进深渊。

我在前文描述的伟大的社会革命,在欧洲任何国家都不曾像在法国那样迅猛激进,但法国的革命总是带有几分随意性。

国家首脑从不想为革命做任何准备,在他们不情愿或者不知不觉的情况下,革命就已经发生了。整个民族最有权势、最聪慧、最有道义的那些阶层,从未试图占据革命的指挥权以引导革命。民主因此陷入自身的盲目本能当中。它像那些缺少父母关爱的孩子一样成长,那些孩子成长于城市的街头巷尾,对社会的认知仅限于罪恶与苦难。等到民主突然攫取了权力,人们似乎还不知道它的存在。接着,无论它提出什么要求,人们都百依百顺,把它当做力量的象征而崇拜。到后来,民主因为自身举止的过分,力量有所减弱,立法者便拿出粗制滥造的法案来摧毁它,而非设法引导和纠正它。立法者不愿意教它治理国家的方法,而一门心思要将它挤出政府。

结果,民主革命在社会实体中发生了,可是法律、观念、习惯、风俗并没有发生必要的变化以使革命发挥有益的影响。如此,我们拥有了民主,却缺乏能减轻其弊端、发扬其固有长处的东西。我们已经看到民主带来的坏处,却仍然不清楚它可能带来的好处。

当王权依靠贵族阶级太平无事地统治欧洲各族之时,普罗大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但同时也还享受到一些我们今天难以想象和理解的幸福。

某些臣子拥有的权力有效抑制了君王的暴政;而在君王方面,由于他觉得自己在国民眼中具有神的光辉,且因此受到无上尊敬,他决意不滥用权力,以配得上这份尊敬。

贵族高高在上,关心人民的命运就像牧师关心信徒们的命运那样,亲切而冷静。他们并不认为穷苦百姓的地位和他们平等,之所以关心穷人的命运,是因为把穷人看做上帝交到他们手里,让他们看管的物品。

人民对于自己的社会处境从未有过非分之想,也不敢想象可以和主子平起平坐。他们接受主子的恩惠,对主子的特权从未有过异议。如果主子宽厚正直,他们就爱戴他;如果主子严苛无情,他们也能毫无怨言、毫不自卑地服从,把这样的统治看做上帝设下的劫难。此外,民风民情也限制了暴政的肆虐,为强权制定了某种律法。

贵族丝毫不曾想过他自认为合法的特权会遭人剥夺,农奴认为他的卑下地位符合不可动摇的自然秩序,因此人们觉得这两个命运悬殊的阶级,彼此之间可以建立起一种友善的关系。当时,社会充满着不平等与苦难,但人的灵魂却没有堕落。

造成人心堕落的,并非执政者行使权力而民众习惯服从,而是执政者行使了一种被视为非法的权力,民众服从于一种被他们视为篡夺和压迫的权力。

一边是一些人享受财富、权势、悠闲,并利用这些条件追求奢侈,提升品位,开发智力,欣赏艺术;而另一边,一些人整日劳作,粗野无知。

但就在这群粗野无知的人当中,你也能发现澎湃的激情,宽广的胸怀,虔诚的信仰和质朴的德行。

照这样组织起来的社会可能是一个稳定、强盛,尤其是伟大光荣的社会。

但现在社会等级被打乱,人与人之间高高的篱墙变矮了;分地,分权,文化普及,智力水平趋于平等,社会状况变得民主,最终不管在法律制度还是在民风民情方面,民主都稳稳地取得了统治权。

于是我设想这样一个社会:所有人都把法律视为自己的作品,因此心甘情愿地守法;政府的权威得到尊重,并非因为它神圣,而是出于必须。人们对政府首脑的爱戴不是一种狂热的个人崇拜,而是一种理性和平静的感情。人人都拥有一定的权利,而且相信权利得到保障,所以各阶层之间能够产生稳固的信任感和不卑不亢的相互尊敬。

人民一旦知晓自己的真正利益,就会明白,若要享用社会财富,必须承担个人义务。这样,公民自由联合将取代贵族的个人权威,而国家也会避免出现暴政和专制。

我认为,按照这种方式建立的民主国家,其社会绝不会停滞不前,社会本身的运动会有条不紊、循序渐进地向前发展。民主社会不比贵族社会富丽堂皇,却也少了很多苦难;没有那么多穷奢极欲,但人民的生活普遍改善;伟大的科学发现减少,但文盲率也在降低,情感不再那么狂热,而行为更加稳健;恶习增多而犯罪减少。

即使没有虔诚狂热的宗教信仰,知识与经验有时也能让公民做出巨大牺牲。每个人都同样脆弱,也都同样感到对他人的需要。一旦个人了解到,只有帮助别人才能获得别人的帮助,便不难发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密不可分。

整体而言,国家没有过于耀眼的外表,没有太多惊天动地的壮举,国力也许没有那么强盛,但是大部分公民的生活条件将得到改善,人民显得安详满足,倒不是因为他们对更好的生活不抱希望,而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已经生活得很好。

虽然在这样的秩序下,一切并非尽善尽美,但社会至少具备使事物变善变美的一切条件。人们推翻贵族制,便永久放弃了贵族社会的优点,但他们可以得到民主制带来的一切益处。

我们摆脱了祖先生活的社会状态,将他们的法律制度、思想观念、民风民情一股脑儿地抛在身后,可产生的空白,我们拿什么来填补呢?

神圣的王权不复存在,法律的威严又没有树立起来。当今民众蔑视权威,可又惧怕权威,因惧怕造成的损失,超过从前因尊敬和爱戴所得到的好处。

我注意到,人们已经摧毁了可以单独抵抗暴政的个体存在;我看到,政府单独继承了原本属于家庭、行会和个人的一切特权:从前由一小部分公民掌握着偶尔是压迫性的、更多时候是保守性的权力,而现在所有公民都变得弱小了。

财富的分割减少了贫富差距,但在彼此靠近的同时,他们似乎又找到新的理由互相仇恨,富人向穷人投去恐惧的目光,而穷人则嫉妒地看着富人。他们都想把对方挤出政权,都没有法律意识。对他们来说,似乎权力是现时存在唯一的理由,是未来唯一的保障。

穷人继承了父辈大部分偏见,却没有继承父辈的信仰;保留了父辈的无知,却没有保留父辈的美德。他们将利益至上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却不明白取之有道,他们的利己主义跟从前的忠诚一样,都充满愚昧。

社会一片安宁,这并不是因为它意识到自己的强大和富足,相反,是因为它觉得自己衰弱无力,怕稍一折腾就断气了。每个人都感觉到痛苦,但是谁都缺乏必要的勇气和精力来改善局面。人们有过欲望、遗憾、忧伤和快乐,这些情感从不表现在脸上,也影响不了什么,只是在心头倏忽而过,就像垂暮之人内心涌起的冲动,最终总是化为无奈的叹息。

如此,我们放弃了旧制度优良的一面,而没有获得现行制度可能提供的好处。我们摧毁了一个贵族社会,在其留下的残垣断壁之间满意地止步,好像要把那儿当成永久的栖息地。

知识界的状况也同样令人扼腕。

法国的民主由着性子向前冲,为了摆脱羁绊,它将途中遇到的一切都掀翻在地,不能摧毁的则动摇之。它并不是一步步占领社会,从而和平地建立起自己的帝国,而是始终带着混乱和骚动,以战斗的姿态前进。人人都燃烧着斗争的热情,被对手的言论和暴行激怒之后,发表极端与反常的言论,这样做,便忘记了自己追求的目标,所持言论也违背了自己真正的感情和隐秘的内心。

由此出现了我们不愿见到的古怪的混乱局面。

我徒劳地回忆着,想不出还有什么比眼前发生的一切更能激起人的痛苦与怜悯之心。在我们这个时代,似乎人们割断了见解与趣味、行动与信仰之间的天然纽带,破坏了情与理自古以来的和谐,而且,有关道德的一切规范都好像被废止。

在今天,依然有很多虔诚的基督徒,以一颗宗教的心灵相信永生。这些人很可能为了人类的自由而奋斗,因为有了自由,道德才是伟大的。基督教使得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也愿意看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在很多奇怪事件同时并发的局势下,宗教暂时加入民主所要推翻的势力阵营内,不时反对它所热爱的平等,并且将自由作为敌人来诅咒;但如果宗教与自由携手,宗教本可以使得自由具有神圣的地位。

在这些宗教人士的身边,我还发现了其他人,他们的目光不是投向天空,而是投向大地。他们追求自由,不是因为将其视为高贵美德的根源,而主要是因为在他们看来,自由可以带来极大好处。他们真心诚意地希望自由取得胜利,希望人们得到自由带来的恩泽。我觉得这些人会迫切地请求宗教的援助,因为他们知道,没有道德的权威就没有自由的胜利,而没有宗教信仰则无法培养道德。但是他们看到宗教加入了敌方阵营,感到无法容忍,于是一些人攻击宗教,另一些人也不敢捍卫它了。

在过去几个世纪,一些容易出卖灵魂的小人极力鼓吹奴性,而一些有着独立思想、宽厚心地的人则绝望地为拯救人类自由而斗争。但是,在如今这个时代却经常可以见到,一些天性高贵骄傲的人发表与自己的趣味截然相反的见解,他们颂扬自己并不熟习的奴性和卑鄙。还有一些人,与此相反,大谈自由,好像真能感受自由的神圣和伟大似的,他们打着人道主义旗帜,热切地要求取得各项权利,可对权利的真正含义却总是一知半解。

我见到一些正直温和的人,由于纯洁的品行、稳健的作风、富裕的家境和渊博的学识而被推举为民众领袖。他们对祖国怀有赤子之心,时刻准备为祖国做出牺牲,但他们中间却时常出现文明的敌人。这些人将文明的弊端与益处混为一谈,在他们的脑中,凡新事物必有害。

我又见到一些人,以进步的名义将人物化,他们罔顾公正追求利益,脱离信仰发展科学,撇开道德享受生活。他们自诩为现代文明的捍卫者,高傲地以时代领袖自居,窃据了他们本不配拥有的位置。

那么,我们究竟走到了哪一步?

宗教人士与自由作战,爱好自由的人攻击宗教,高贵宽厚的人颂扬奴性,卑躬屈膝的奴才鼓吹独立,诚实开明的公民反对一切进步,而不爱国和无道德的人却以文明和开化的使徒自居!

难道以前所有的时代都跟我们这个时代相似?难道人们所见到的世界总是跟今天这个世界一样?在今天这个世界,一切都失去逻辑,有德者无才,有才者无名,将爱好秩序与忠于暴君混为一谈,将健康地崇尚自由等同于蔑视法律,人们的行为只披了一层若有若无的良知,没有什么是被禁止的,也没有什么是被允许的,没有什么是正直的,也没有什么是可耻的,就连真假,也是真亦假来假亦真。

难道要相信造物主创造人类,只是为了让人类深陷今天这样的精神泥沼,做无尽的挣扎?我不能相信。我认为上帝为欧洲社会准备了一个比较安定平静的未来。我不太清楚上帝的意图,但我不会因为不能深入了解就停止信任,我宁愿怀疑自己的头脑,也不愿怀疑上帝的公正。

我所谈论的这场社会大革命,在一个国家似乎达到了它的自然极限。这个国家简易地进行了革命,或者更确切地说,这个国家没有经历我们正在进行的民主革命,就取得了革命的成果。

17世纪初定居美洲的移民,从他们在欧洲旧社会所反对的一切原则中离析出民主原则,并把这一原则移植到新大陆的各条海岸。在那儿,民主原则自由成长,在与民风民情的共同前进中和平地发展成为法律。

我毫不怀疑,我们早晚也会跟美国人一样,几乎实现身份的完全平等。我并不能由此断言,我们一定会形成和美国人一样,从身份平等的社会状况引发的政治面貌。我也决不认为,美国人设计的政府体制是民主的唯一实现形式。但是,既然两国法制民情产生的基础相同,我们就可以怀着极大的兴趣来了解同一基础在两国结出的果实有何不同。

因此,我去考察美国,并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一种好奇心,当然,就算为了满足好奇心也是无可厚非的。我的目的,是想在美国发现我们可以借鉴的经验教训。如果谁以为我写这本书是为了颂扬美国,那他就大错特错了,只要读过这本书,就会知道这决不是我的意图。我的写作也不是为了提倡某种广义的政府形式,因为我和很多人一样,不相信法律能体现绝对的善。我甚至不曾想要判断,这场在我看来势不可挡的社会革命对人类究竟是幸还是不幸。我把这场革命看做已经或几乎已经完成的事实,在经历过革命的众民族中,我寻找那个革命进行得最完整、最和平的民族,用来认清革命的自然结果,并且,若有可能,认识能让革命造福于人类的方法。我承认,在美国我不止见到了美国,我要寻找的,是民主本身的样子,想要知道它的喜好、特点、偏见和激情。我想要认识民主,也只不过是为了至少可以知道它有什么值得我们期待,又有什么会让我们恐惧。

在这本书的第一部分,我着力展现,在美国几乎完全听任本能和喜好自由发展的民主自然而然赋予法律的方向,给政府打下的烙印,以及一般情况下它在国家和地方事务中发挥的巨大影响。我想要弄清民主导致的善与恶。我研究了美国人为了引导民主所采取的措施和遗漏的措施。我也试图分析民主统治社会的原因所在。

第二部分主要用来刻画身份平等在美国产生的影响,以及民主统治对市民社会,对其习俗、观念和道德风尚所产生的影响,但我现在对完成这一计划已经没有那么热心了。等到我完成自己规定的这项任务,我的写作已经失去了意义,因为另一位作者即将向读者描绘美国人性格的主要特点,他在一层似有若无的面纱下描绘了一幅严肃的图景,而且刻画事实真相的曼妙笔触实非我所能及。

我不知道是否已经很好地传达了我在美国的见闻,但我可以肯定地说,我真心想要做到这一点,而且决不有意让事实迁就观点,而是让观点服从事实。

凡是借助文字资料立论的地方,我都核对了原文,参考了最可靠、最出名的著作。所有引用都一一注明出处,读者可以进行核对。凡涉及公众舆论、政治风气、社会观察等问题时,我都请教了最开明的人士。当涉及重大问题或一件事情存有疑问之时,我不仅仅满足于一个人的证言,而是在倾听了多个人的看法之后再做结论。

所以请读者务必相信我的话。我本可以引用权威人士或至少可以成为权威人士的人的名字来证明我的论点,但我没有这样做。外国人经常可以在主人的壁炉旁听到一些重要的内情。这些内情,主人也许都没有向亲友透露过。而和外国人在一起的时候,他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不必再保持沉默,因为就算外国人嘴巴不紧也没有关系,因为外国人很快就要离开。每当听到什么秘闻,我就立刻记下来,但是从未拿来到处传播。我宁愿自己的作品不那么成功,也不愿给热情招待过我的人带来悔意和尴尬。

我知道,尽管自己如履薄冰,但若有人想批评这本书,还是极其容易的。

我想,只要是仔细读过这本书的人,就一定能发现一个可以说是贯穿全书各个部分的主旨。不过,因为我所讨论的各具体问题之间差异较大,读者可以毫不费力地在一个孤立的事例与我举出的全部事例、一个孤立的观点和整体思想之间发现矛盾之处。所以我衷心希望,读者能怀着和我写作时同样的心情来阅读这本书,在通读全书得出一个整体印象后再对这本书做出评价,就像我自己不是基于某一条理由,而是基于众多理由来做出判断的一样。

另外还不应忘记,作者为了得到理解,不得不给自己的每一个观点做出理论性的结论,这些结论经常接近谬误,或者根本不具实际操作性。人们行动的时候有时出于需要偏离逻辑,但发表言论的时候却不可以。要想说话不合逻辑,就跟做事具有逻辑一样难。

最后我还想指出一点,也许很多读者会将这一点作为本书最大的缺陷。那就是,这本书并非为了讨好任何人而作。写这本书的时候,我无意服务或攻击任何政党。我不想标新立异,只不过想比各政党看得更长远些。在各政党只为明日而奔忙之时,我已在遥想未来。 yXWS/o3ClTHi2FDwud0OJSitet5USA4x0wOpbd0rg7kwzyQsvtPd+5IKePRtVaA6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北美的地貌

北美大陆具有一些明显的地貌特征,很容易就能辨识。

陆地和水系,山岳与河谷,一切都被布置得井井有条。虽是千姿百态,万象杂陈,却不乏简洁肃穆之美。

两大地区几乎各占北美的一半。

一个地区北抵北极,东西濒临大洋。它向南伸展,形成一个三角形。三角形的两个不等边最后在加拿大五大湖区下方与底边相交。

第二个地区始于第一个地区的终点,包括大陆的所有其余部分。

第一个地区的陆地缓缓向北倾斜,坡度很小,几乎可以说是一片平原。在这片广袤的平地上,既无高山亦无深谷。

这里的水是散漫的水,到处流浪。大河之间分分合合,纠缠不休。它们会被无数沼泽牵绊,会在湿润的水系迷宫里失去方向,最终抵达北方的大海时,已是千回百转,历经曲折。欧洲的大多数湖泊都依偎于丘陵或巨石脚下,而北美这一地区的湖泊却并非如此:湖岸平缓,只比水面高出几英尺,看上去就像一只只盛满水的巨杯。些微的地壳运动就能使水流向北极或涌入热带海洋。

第二个地区虽然地势更加起伏,但更适合人类居住。两条大山脉矗立其中:一条名叫阿勒格尼山脉,它顺着大西洋海岸延伸;另一条(落基山脉)与南海(太平洋)平行。

两条山脉之间的面积为228343平方里约,约为法国面积的六倍。

然而,这片广袤的大地只形成了一个河谷,这个河谷从阿勒格尼山脉的圆形顶峰而下,再逐渐往上爬,直至落基山脉的各个山巅,途中没有任何障碍。

河谷底部流淌着一条巨川,自群山而下的条条河流,从四面八方汇入其中。

从前法国人为了纪念远方的祖国,将这条巨川命名为圣路易河。而印第安人用他们夸张的语言,称其为“诸水之父”:密西西比河。

密西西比河发源于我在前面所说的两大地区的交界处,源头距分隔这两大地区的高原的最高点不远。

在这最高点附近,还流出另一条河。那条河流向北极的海洋。而密西西比河却似乎有段时期对自己该走的道路不甚明确。它几次改道,只是在湖区和沼泽地带放缓了脚步之后才明确方向,缓缓流向南方。

密西西比河有时在大自然给它挖出的黏土质河床中静静流淌,有时随着暴雨而咆哮,它的总流程超过1000里约。

在离河口近600里约处平均水深已达15英尺。载重300吨的货船,可自河口上溯200里约左右。

有57条可通航大河向它供水。据计算,在密西西比河的支流中,有一条长1300里约,一条长900里约,一条长600里约,一条长500里约,四条长200里约。至于四面八方汇入其中的小河更是不计其数。

密西西比河灌溉着河谷,而河谷似乎只为这条河而生。它赐予河谷丰饶,也不时带来水患,如神一般,一切凭其心意。在近河地区的大片沃野之上,大自然展现着无穷的生命力。距河岸越远,土地就越贫瘠,草木也就越稀疏,万物都呈现出荒凉衰败之象。地壳运动留下的痕迹,再没有哪处地方比密西西比河流域更明显的了。整个流域的地貌都是水流运动的结果。贫瘠也好,繁茂也好,都跟水息息相关。古代大洋的海水,在今日的谷底沉积下厚厚一层适于植被生长的沃土,而且在水退时将它冲得平平坦坦。河的右岸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像农民用磙子碾过的麦田一样平整。离山越近的地方就越崎岖和荒芜,大地看上去千疮百孔。地上耸立着原始的巨石,这儿一块、那儿一块,像一副尸骸残留下来的骨头,至于血肉早已被时光吞噬。地表是一层由花岗岩风化而成的沙子,镶嵌着一些形状不规则的岩石。一些植物好不容易才穿越这重重障碍冒出幼芽。给人感觉曾经有一座宏伟的建筑倒塌于此,将碎石撒满一地,遮盖了原先的沃土。经过分析,不难发现这些岩石和沙子,在成分上与落基山嶙峋不毛的山顶上的沙石毫无二致。洪水在把泥土冲到谷底之后,毫无疑问又把一部分岩石从山上冲了下来。这些岩石顺着最近的斜坡滚下来,你推我挤,最终停在原来所在的山巅的脚下。

总之,密西西比河河谷是上帝迄今为止给人准备的最好的居住之地。但在目前,它还是一片荒漠。

在阿勒格尼山东麓,位于山脚和大西洋之间的,是一条由岩石和沙子构成的狭长地带,似乎是大海退去时留下的。这个地带的平均宽度只有48里约,长度却达390里约。美洲大陆的这一部分土地,几乎不适合开垦。这里草木凋敝,种类单调。

正是这条荒瘠的海岸迎来了第一批开拓者。也正是在这一条狭长的不毛之地上,建立起了英属殖民地,这些殖民地逐渐壮大,成为了日后的美利坚合众国。今天,实力的中心仍然在这里。但是在后方几乎悄悄地聚集起建立一个强大民族的有利因素,这个未来的强大民族也许要掌握整个大陆的命运。

当欧洲人先登上安的列斯(西印度)群岛的海岸,后又登上南美大陆之时,他们以为来到了诗人们吟咏的仙境。海面闪耀着热带光芒;海水清澈得使航海者第一次见到了海底。小岛星罗棋布,散发着迷人的芳香,仿佛一只只花篮漂在静静的海面。在这迷人的地方,目所能及的一切,似乎都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准备的,或为了人的享乐而精心安排的。大部分树木都挂满了富有营养的果实,而一些不太能吃的果实则有着令人赏心悦目的绚丽色泽。在由芬芳的柠檬树、野生的无花果树、圆叶的桃金娘树、带刺的金合欢树和夹竹桃树汇成的丛林里,一条条缀满鲜花的野藤把所有的树木都缠绕起来,一群群在欧洲见不到的飞鸟在阳光下炫耀其绛红色和天蓝色的华丽羽衣,啁啾鸟鸣汇入万籁之声,奏响一曲欢腾热烈的天地大合奏。

在这辉煌的外表下隐藏着死亡,但人们当时并未察觉到。这种自然环境对人产生一种我说不出的刺激作用,能使人沉湎于现时而完全不考虑未来。

北美的情形与此不同。在北美,一切都是严肃、郑重和庄严的。仿佛这里是为了施展才智,而南美是为了愉悦感官创造出来的。

汹涌多雾的大海冲刷着岸边。大自然用花岗岩的石块和沙粒给海岸系上了一条腰带。海边茂密的树木忧郁地看着大海。这些树只有红松、落叶松、常绿栎、野橄榄和桂树。

横穿这第一道屏障之后,便进入中央森林的腹地。在这里,东西半球最高大的树种并肩生长。法国梧桐、梓树、糖枫、弗吉尼亚白杨与栎树、山毛榉、椴树枝叶交错。

在这些大森林里,就像在那些人工管理的森林里一样,死亡不断侵袭生命。但是没有人来清理残枝烂叶。它们层层堆积,因为时间来不及将它们化为尘土,为新生命腾出地方。但是,即使在这些残枝烂叶当中,繁殖活动仍然在进行。蔓生植物和杂草克服重重阻碍钻出地面,爬上横在地上的枯树,穿过树表厚厚的积尘,顶起并穿破仍然覆盖在树干上的枯皮,为自己的新芽开辟了一条成长的道路。如此可以说死亡在这里又帮助了生命。生与死同时在场,似乎有意将各自的作品混为一体。

森林里幽暗不明。到处是汩汩的溪流,自然天成,赋予森林永恒的湿度。在这里,难得见到几朵鲜花、几只野果、几只飞鸟。

一棵老树顶不住岁月的压力倒地的声音,一条河行至无路跌落的声音,野牛的哞哞声,风声,只有这些能打破森林的寂静。

在大河以东,森林已经消失了一部分。在森林消失的地方,是一望无际的草原。究竟是自然在其千变万化的运动中不肯给这些沃野撒下树种,还是覆盖这片沃野的森林在往昔被人破坏?这是一个无论是传说还是科学研究都未能解答的问题。

但是,这些无边无际的荒野并不是完全没有人烟。许多世纪以来,一些游牧民族的部落生活于此,在浓荫密布的森林或辽阔的草原上迁徙。从圣劳伦斯河河口到密西西比河三角洲,从大西洋到南海(太平洋),其间分布的这些野人具有相似之处,他们应该有着相同的起源。但是,他们又区别于现在已知的一切人种。他们既不像白种人那样白,又不像大多数亚洲人那样黄,也不像黑人那样黑。他们的皮肤微红,头发长而亮,嘴唇很薄,颧骨突出。美洲各土著部落所持的语言,虽然在词汇方面有所不同,但是都符合相同的语法规则。这些语法规则,有许多地方跟现在已知的规范人们语言结构的语法规则不一样。

美洲土著的方言似乎拥有新的构造方式。这些构造方式表现了起初发明它的人某种程度的智力水平,而这种智力水平似乎是现代印第安人所不具备的。

这些部落的社会情况,在许多方面也与欧洲不同。他们一直在他们的荒野上自由繁殖,从未与比他们文明程度更高的种族有过接触。因此,他们不像欧洲那些从文明堕落到野蛮状态的民族那样善恶不分、是非不明,也不像后者那样,日常生活中充满着无知、粗暴和腐化。印第安人的一切都是自生自长的:他们的德行、恶习与偏见都是他们自身的产物。他们是在野生独立的状态下自然成长起来的。

在文明国家,有些人之所以粗野,不仅是因为他们无知和贫穷,还因为他们成天跟文明人和富人打交道。

他们自身的贫弱,每天都与某些同胞的幸福和权势形成鲜明的对照,这同时激起他们心中的愤怒和恐惧。他们怀着自卑感和依附感,既忿忿不平,又感到屈辱。他们的这种内心状态,也表现在他们的言行举止上:既蛮横又卑鄙。

只需稍加观察便可证实我的看法。贵族制国家的平民比其他任何地方的平民都要粗野,繁华都市的居民比乡下人粗野。

在有钱有势的人云集的地方,贫弱之人会感觉自己卑微得无以复加。由于看不到跟那些人平起平坐的希望,他们就对自己完全绝望了,从而自甘堕落乃至失去做人的尊严。

地位悬殊造成的这种恶果,完全不见于野蛮人的社会。印第安人虽然无知贫困,但大家都是平等和自由的。

当欧洲人最初来到北美时,那里的土著居民还不知道财富的价值,对文明人利用财富获得的享受也不以为然。但是,他们的举止非但毫不粗野,反而表现出一种习惯性的含蓄和一种贵族式的风度。

印第安人平时温和而又好客,但在战时表现出来的残忍,却又超过了已知的人心残忍的限度。他们宁愿自己冒着饿死的危险,也要搭救一个夜里敲门求宿的生人。但是,他们又能亲手撕碎俘虏仍在颤抖的四肢。古代的一些著名共和国,从来没有显示出生活在新大陆原始丛林里的那些野人的坚定、无畏、高傲与对自由的无限热爱。欧洲人当初在北美登岸的时候,土著人对此几乎毫不在意。欧洲人的出现既未引起他们的嫉妒,也未引起他们的恐慌。对于这样的人,欧洲人能施加什么影响呢?印第安人一生无欲无求,苦而无怨,载歌而亡。像人类大家庭的其他成员一样,这些野人也相信有一个比尘世更美好的世界的存在,他们用不同的名称来称呼宇宙的造物主并对其加以崇拜。他们对于伟大真理的认识,往往是简单而富于哲理的。

我们对印第安人的性格做了诸多描述,不管他们显得多么原始,我们都无法怀疑,另一个在一切方面都比印第安人更文明、更先进的民族,曾经在同一地域范围内存在过。

在大西洋沿岸大部分印第安部落流传着一个模糊的传说,根据这个传说,这些部落从前生活在密西西比河以西。在俄亥俄河两岸和整个中央盆地,经常可以见到一些人造的土丘。对这些土丘进行深入挖掘,便可以见到人骨、奇形怪状的工具、武器、各种各样的金属器皿,它们的用途迄今不为人知。

今天的印第安人,已经无法提供任何有关这个未知民族的信息。三百年前发现美洲时,当时的人也没有留下任何资料能让我们至少提出一个假设。那些传说、那些容易毁坏而又不断发现的遗迹,也不能提供任何线索。然而,我们的千千万万的同类,确实在那里生活过,这是毋庸置疑的。他们何时去到那里?他们的起源、命运和历史是怎样的?他们是在何时又是怎样消亡的呢?没有一个人知道。

真是怪事!一些民族竟从地球上消失得干干净净,就连名字都从人类的记忆中抹去了。他们的语言早已失传,曾经的光辉就像没有回响的声音那样从人间蒸发。我猜想,有些民族甚至就连坟墓都未留下,证明他们曾经来过人间。因此,在一切人类作品中,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竟还是最能体现生命虚无和苦难的坟墓!

尽管我们描述的这个广袤地区居住有许多土著部落,但是我们仍然有理由说,在美洲被发现的时候,它还是一片荒野。印第安人居住在那里,却并未拥有它。人类通过农业征服土地,而北美的先民却以狩猎为生。他们的根深蒂固的偏见、带有野性的激情、他们的种种恶习,还有也许是他们的原始美德,所有这些使他们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毁灭。这些土著部落的灭亡,始于欧洲人登上他们的海岸之日。从此以后,灭亡持续进行,到今天已接近尾声。上帝在把他们安置于新大陆的沃野之上的时候,似乎只赋予了他们暂时的使用收益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在那里,只是为了等待别人的到来。这些适于发展工商业的海岸,这些深水大河,这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密西西比河谷,这整个大陆,在当时就好像是为了一个伟大民族所准备的空摇篮。

正是在这里,文明人开始尝试建立一个基础全新的社会,并在这个社会首次应用直到那时还为人所不知或被认为行不通的理论。他们将为世界舞台提供一出前所未有的精彩演出。 yXWS/o3ClTHi2FDwud0OJSitet5USA4x0wOpbd0rg7kwzyQsvtPd+5IKePRtVaA6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