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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民主(译林人文精选)
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

出版说明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系政治学和社会学经典著作,至今仍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原书分上下两卷,篇幅较大,为方便中文读者阅读,我们特编选出版这个精粹本。

所选内容囊括了美国的地理环境、英裔移民的影响、美国的分权制度、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关系、政治社团的作用、美国联邦制的优点及与其他国家联邦制的比较,美国人的哲学观念、宗教思想、社会心理、民族性格,以及民主的弊端与可能导致的问题等等,集中呈现了托克维尔对美国民主制度的观察与剖析,也体现了他本人对于国家制度和民主之路的探索与思考。

略去未选的则主要是偏重史实陈述、较为细碎繁琐、可读性稍欠的内容。如原书上卷第一部分第五章“在叙述联邦政府之前必须先研究各州的过去”和第八章“联邦宪法”等,就未全部收录,下卷的第一和第三部分涉及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诸多细节,亦未选入。此类内容今天或者已较为熟知,或者有众多的替代读物可供选择,故对于读者领会本书的主旨当不会有太大影响。

本书目录保留了原书章节次序,未做重新编排,以便读者明了所选和未选的内容。

由于水平所限,本书的编译难免存在疏漏与不足,欢迎读者批评指正。

托克维尔和他的“新政治科学”

王焱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寻求自由的特殊道路。

——托克维尔

托克维尔是19世纪法国杰出的社会理论家。他的《论美国的民主》上部出版于1835年,下部出版于1840年。这部书在当年出版后获得了很大成功,托克维尔因此先后入选法国道德与政治科学院(Academie des Sciences Morales et Politiques)及法兰西学院(Academie Fran·aise)。但是在其后的一个多世纪,法国思想界却将这部书束之高阁,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倒是在美国,这部书自问世以来一直不断有人阅读。不过在美国人眼中,该书只是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外国旅行者对19世纪美国的观察与分析,而忽略了托克维尔这部作品所体现出的法国古典社会思想的整体传统的重要意义。在此期间,法国政治社会也深陷于大革命以后的动荡纷扰之中。

为什么这样一部重要的著作竟在法国知识界长期遭到冷遇呢?其重要原因盖在于托克维尔关于大革命的历史社会学分析。托克维尔采取的是一种独特的立场,不认为流行的意见就是真理。他既反对保守主义者对大革命的妖魔化,也反对激进主义左翼对大革命的神话化,从而揭示出大革命其实并不独特,它不过是法国历代君主制使命的一次性的、剧烈的完成。为此,他不得不同时两面作战,与上述两种意识形态化的观点展开论战。托克维尔的姨夫、法国著名作家夏多布里昂曾经指出,由于托克维尔的这一揭示大大“限定了革命者的独特性”,因此“惹怒了所有的人”,结果托氏的著作被长期打入冷宫而无人问津但是一部具有深刻思想价值的著作,不会总是被偏见埋没。20世纪70年代末期,法国思想家雷蒙·阿隆写作了《托克维尔再发现》(Tocqueville Retrouve),呼吁法国学术界重视托克维尔思想遗产的重要意义,这才逐渐引起了知识界的深入思考。晚近二三十年,托克维尔及其思想在欧美学术界得到了普遍的重视。

一、托克维尔为何舍近求远,不去英国而远赴美国考察?

托克维尔出身于诺曼底的一个贵族世家。曾外祖父马勒舍尔伯(Lamoignon de Malesherbes)是法国政坛和知识界的名流。父亲是查理十世宫廷的显贵。但是1830年法国爆发七月革命,查理十世逊位,路易·菲利普登上了王位,托克维尔的父亲因此失势,被剥夺了贵族身份。迫于时势,托克维尔在当年8月和10月两次对新朝宣誓效忠。当时法国政坛派系林立,政局动荡不安,如果说七月革命让托克维尔真正认清了法国的结构保守主义的失灵,从而证明了近代条件下法国的“贵族不可能”,那么从长远看,民主的进程在法国是否具有希望呢?正是这一问题意识,让他萌发了去北美新大陆考察的愿望。

托克维尔与他的朋友博蒙一道,于1831年5月抵达美国,1832年2月离开,在美国考察了十个月左右。而这次考察的成果就是《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为何舍近求远,不去英国考察而远赴美国?他在参政时确实曾经反对与英国结盟,但这只是出于法国国家利益的考虑。对于当时英国的君主立宪政治和自由传统,托克维尔是非常了解和钦羡的,更何况他的妻子就是一位英国女性。1833年、1835年和1857年,托克维尔曾经三次访问英国,在这方面,他留下了很多书信和札记;其间,他还与以写作《论自由》而知名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密尔(J.S.Mill)结成了密友。自1830年法国七月革命奥尔良家族登基以后,托克维尔的思想观点发生了一个重大的转变。他认为,在拿破仑战败被放逐以后,欧洲各国君主采取的一系列复辟政策并不能挽救旧制度的危机。从社会演进的角度来看,英国政坛尽管相对平稳,但是所代表的仍然是旧的贵族政治,代表了欧洲陈旧世界的社会建制。他认为,“英国贵族的权力,每天都在缩小疆域……本世纪是彻底民主的世纪。民主就像涨潮的大海,它后退只是为了更有力地推进。经过一段时间后会人们会发现,它在波涛中不断地扩大地盘。欧洲社会不久的未来,将会是完全民主的社会”。既然如此,英国对于法国的未来而言,还能有什么样的参照意义呢?

尽管在托克维尔所处的时代,法国还处在革命与复辟交替循环的动荡时期,而同时代的英国社会却似乎一枝独秀,波澜不惊,然而在托克维尔看来,英国却并不值得法国人效仿。他认为,以大革命作为世界历史的新标志,法国在世界上代表了民主、平等这些新的现代价值的担当者,体现了一种逻辑上必然的、普遍的自由思想,负有在世界上捍卫自由民主体制的责任。而像英国那种贵族化的自由,由于它的特殊性,导致英国人往往只关心自身的商业利益和国家的霸权扩张。因此,他认为,英国的经验能够为包括法国在内的欧陆国家借鉴之处甚少。因为如果革命意味着猛烈的急剧的变化,那么革命在英国还时机未到;但是如果革命是指法律的重大变化、一种社会转型、以一种支配原则取代另一种,那么英国无疑已经处在革命当中了,因为曾经是其政体根本原则的贵族原则正日趋没落,而民主原则很可能将取而代之。更重要的是,由于社会民主(平等化)的变迁不可逆转,侈谈英国式的贵族自由主义对于革命后法国的社会现实,也是根本于事无补的。

在托克维尔看来,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没有类似欧洲贵族的社会等级结构,是一个先天平等的社会。在《论美国的民主》的“绪论”中,托克维尔指出,美国最突出的特质就是“身份平等的社会状况”在该国已经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在欧洲,这些特质尚处于展开的过程中。他认为经过大革命风暴,法美两国的社会平等程度正在逐渐趋同,因而他特别有兴趣了解,这给现代世界带来了什么样的结果。他意图通过对美国的考察,来对北美这一新兴民主制社会和老欧洲的贵族制之后的社会这样两种社会进行比较研究,比较它们的社会政治结构以及可以预见的未来。既然欧洲迟早会走向如同美国那样的完全平等的状态,那么研究美国,同时也就是研究法国乃至欧洲的未来。

二、“贵族不可能”与“民主没希望”

托克维尔考察美国并不是对北美新大陆的异域风情感兴趣,他在考察中屐痕处处,念兹在兹的依然是他的祖国法兰西。

正如托克维尔的研究者们已经注意到的,《论美国的民主》一书,其上卷与下卷不但主题不同,而且两者在内容上也存在着深刻的差异。上卷的主要担忧是社会平等化的演进可能带来多数的暴政;而下卷却为欧洲的官僚专制作为一种柔性专制主义(despotisme mou),导致民众对于政治的日益冷漠而忧心忡忡;上卷只担心一个过分强大的议会可能带来“议会专制”;而下卷担忧的却是现代社会中的平等扩张最终有可能会压倒自由。一般而言,下卷的理论性更强,目前更受欧美思想界的重视。

同一本书的上卷与下卷之间,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差异,并不在于美国这一认知对象有何变化,而关键在于托克维尔对法国社会的时代状况和困境的认识不断深化。

在托克维尔生活的时代,疾风暴雨般的大革命已经成为既往。法国政治社会的建设却还远远没有完成,依然陷于动荡之中。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第十二版序言中说:“战士之后便是立法者。战士志在破坏,立法者专于建设,但两者都有功劳。”在托氏看来,对于后大革命时期的社会思想而言,应当主要致力的无疑是政治社会的重建。

在托克维尔所处的时代,人们普遍认为,一个国家要想实现宪政法治,没有贵族阶层是难以实现的。“欧洲的宪政主义是从建立在公认的社会等级(皇室、贵族、平民)之上的混合政体中逐步演化出来。18世纪以前,大多数人认为宪政主义取决于这些等级的存在。”然而法国大革命的风暴却已将贵族阶层连根拔除。托克维尔回溯法国大革命的进程时说,“法国的民主由着性子向前冲,为了摆脱羁绊,它将途中遇到的一切都掀翻在地,不能摧毁的则动摇之。它并不是一步步占领社会,从而和平地建立起自己的帝国,而是始终带着混乱和骚动,以战斗的姿态前进”(《论美国的民主》,第11页)。而对比于美国,“我所谈论的这场社会大革命……似乎达到了它的自然极限”,但“我也决不认为,美国人设计的政府体制是民主的唯一实现形式”,“我们可以怀着极大的兴趣来了解同一基础在两国结出的果实有何不同”(《论美国的民主》,第13——14页)。这意味着,托克维尔远赴美国考察,是要力图解决大革命后的法国社会“贵族不可能”与“民主没希望”的两难困境。托克维尔的这一问题意识,后来被当代法国研究大革命史学的权威傅勒(F.Furet)进一步解释为:“18世纪的法国太民主了,无法保留贵族的东西;太贵族了,无法拥有民主的东西。”贵族为何不再可能?民主因何没有希望?怎样走出法国后革命时期的社会困境呢?

在托克维尔那里,“民主”(democratie)这一用语与现代政治学的狭义民主概念并不同义。在很多时候,其含义就是“社会状况的平等”(l’egalite des conditions法语condition这个名词有条件、状况、身份等含义,也有人将这个词组翻译成为“条件的平等”)。正如英国政治学家拉斯基在为《论民主在美国》所写的《导言》中所指出的,托克维尔“基本上是把‘民主’这个词看成是社会的各个方面走向平等的趋势的同义语,认为这个趋势是法国大革命的最重要的和最不可逆转的结果……他还用这个词指普选,指社会日益走向可以清扫一切特权,而主要是可以清扫政治制度方面的一切特权的平等的演变”。由此可知,在很大程度上,本书的书名De la Democratie en Amerique,也可理解为“平等(的社会状况)在美国”。

在托克维尔的辞典中,所谓“民主”,并不都是指我们现在所说的通过选举更换领导人或者公民参与政治的制度机制。有时候他使用狭义的民主,指的确实是政治民主;更多的时候则用“民主”一词来指称历史结构性演变的客观趋势与力量,正是这种力量在历史的演进过程中不断使人们趋于同质化和相似化,在这种意义上,民主意味着公民在法权方面的平等地位。

对于托克维尔说来,现代与古代的一个本质性的差异就在于,在现代社会中,少数人已经再也无法以他们自己的名义拒绝大多数人与他们相似。这是“社会状况的平等”的重要含义之一。尽管传统主义者力图复辟依赖等级特权为治的贵族制时代,但是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让往昔用以维系等级特权的那些社会条件一去不复返了,因而想要重建贵族等级制度的人已经根本无法证明自己的正当性。这也是处在民主时代的传统主义者最大的悖论。在这样一个时代,“公务员贵族”意图享有老贵族原先享有的那些特权,但却找不到昔日贵族依赖自然秩序所享有的正当性,而且也不可能找回往昔贵族阶层所具有的高贵气质与社会担当。贵族依托的毕竟是自然秩序所形成的文化等级,而现代的公务员依赖的却是人为建构的秩序中的科层等级,后者所享有的特权与地位,除了权力之外没有任何政治文化可依傍。中古时代的贵族可以延续数代,但现代的公务员一旦失去权力就一无所有。如果是在一个人治的社会里,那其实除了短期的政治势利带来的虚荣外别无其他。

大革命以后的法国社会,尽管实际的状况并非完全平等,但是革命所带来的政治文化的巨变之一,就在于一种“想象的平等”(l’egalite imaginaire)日益深入法国社会的政教习俗当中。这种仅仅是“想象的平等”,在托克维尔看来,却要比人类状况的实际不平等更为重要,因为想象的平等使人想起所有等级关系或所有不平等的偶然性、人为性。在现代社会中,单单是这种“想象的平等就让所有的不平等成为非法”。不仅如此,“在现代社会起作用的社会状况的平等本身,就是使新的平等要求不断产生的一个动因”。社会状况同质化的潮流一浪高过一浪,成为推进社会平等发展的强大动力。美国之行让托克维尔认识到,“社会状况平等的逐步发展,是势所必至,天意使然”。“想要阻止民主就是抗拒上帝本身,各个民族只有顺应上苍给他们安排的社会状况。”

贵族制和民主制的二元对立结构,是托克维尔社会思想具有根本性的主要社会范畴。他视民主制取代贵族制为法国大革命代表的现代性出场给世界带来的最大变化,影响和支配着包括政治制度在内的现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意味着民主首先是一种社会状况。不管我们是否喜欢,民主已经是给定的客观事实,政治的上层结构是否能够与其社会状况的基础相适应,则是执政者能否顺应社会变化趋势、掌握政治主动权的关键所在。

但近代社会的演进,不仅仅带来平等,这一社会状况的巨大改变也与自由价值形成了高度的紧张关系。这是因为平等虽然替这个世界带来了重大的利益,但也使人们养成了一些极其危险的性格,它使人与人彼此孤立,使每一个人只顾到自己,使人的心灵过分向往物质的满足,致使社会到处弥漫着利己主义的思维。

大革命本来是穿着古罗马人的衣服,要求重建罗马那样的共和国式的政治共同体,但它在摧毁贵族阶层的同时,将已有的民间社会一并连根拔除,由于革命暴力铲除了一切社会的中间性结构,尽管平等使大家的处境相同,但彼此之间却失去了联系。专制使人变成一粒粒散沙,身份平等而缺乏自由的一项关键后果,就是社会生活朝向“过度私人化”发展。在这种社会中的个人龟缩在属于一己的私人领域的螺蛳壳里,只关心私人事务,结果又反过来加速了残存的政治自由的消解。托克维尔对此深感遗憾:“我看着芸芸众生全是一副相似的面孔,没有出类拔萃之人,亦无愚昧落后之徒。这幅整齐划一的景象真使我感到悲凉,我几乎要怀念那一去不复返的社会。”(《论美国的民主》,第283页)由于法国人过度沉迷在私人领域里,过度考虑私人利益,社会的政治性和公共领域就消失了,社会成了“碎片社会”、“散沙社会”(societe en poussiere)。

社会中间力量的消失、地方自治的瓦解,导致法国中央集权的行政权力不断扩张,“他用那些琐碎、复杂、详尽、统一的规章制度交织成一张大网,即使最有才华、最坚强的人都无法挣脱这张大网,从人群中脱颖而出。他不摧毁公民的意志,但是会软化、弯曲、领导他们的意志。他不强迫公民去行动,但是会不停反对公民的行动。他不去破坏什么,但是阻止新事物诞生。他不暴戾,但是让人觉得不舒服、不自在、不愉快。他使人消沉,使人愚笨”(《论美国的民主》,第269——270页)。在这样一个人人都蜷缩在私人领域之中,只顾自己发财的原子化社会(societe atomique)里,政治民主是根本无力实现的。

托克维尔考察美国,正是为了从中觇知革命后的法国政治社会的前景和命运。托克维尔认为,必须把美国的政府形式,与旧制度末期的法国政治结构,以及从革命中诞生出来的法国政治结构,进行一番比较研究。在他看来,法国的历史道路,并不像革命者想象的那样独特,也不像保守主义者想象的那样黑暗,不过意味着一种进入民主时代的特殊方式。所以,其实“即使没有这场革命,革命所做的一切也会产生,对此,我深信不疑;革命只不过是一个暴烈迅猛的过程,借此人们使政治状况适应社会状况,使事实适应思想,使法律适应风习”(《旧制度与大革命》,第311页)。

托克维尔在实地考察美国的经验中,发现了维系美国政治社会完善运作的三项主要因素:一是自然环境与资源;二是典章制度,包括政府机构组织与宪政法治;三是政教习俗。三者之中,尤以政教习俗最为重要。它指称的是一个社会所共同遵循的价值规范与一般心理习惯。作为社会状况的主要构成部分,“尽管最幸运的地理环境和最好的法律并不能够维持一种政体,但政教习俗却能够将即使最不利的环境和最糟糕的法律转变为有利的条件”。

美国的政治社会运作给予托克维尔的启示有哪些呢?

在考察美国的行程中,托克维尔从政治社会的制度和政教习俗两个方面发现了矫正民主时代的社会弊端的经验。在政治社会的制度层面,托克维尔发现了美国实行联邦制度的优越性,认为这种制度既融合了大共和国的力量,又保持了小共和国有利于民众自由的好处,实现了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相容兼顾。在联邦制度之下的中央政府,既能够代表国家处理对外事务,又可以对内规划政令法令;而各个州政府对联邦政府也可以行使监督与牵制,从而最终让各州的地方行政机关与民众依然保有高度的自主性。所以他赞扬这一制度“乃是最有利于人类繁荣与自由的一种结合”。

托克维尔同时也高度赞扬美国发端于新英格兰地区的乡镇自治制度与精神。他认为,这一自治制度既是美国政治生活的起点,同时也分散了中央权力,形成了抵御联邦政府恶政恶法的一道有效屏障。更为重要的是,在美国,法官与律师等法律人群成为取代老欧洲贵族阶层的中间群体的角色。这一群体重视公共秩序、爱好和平与稳定的保守习性抑制了平等社会中大众的激情,成为稳定社会的中坚力量。托克维尔也赞赏美国法律实行的陪审团制度,因为在公民轮流参与审判的过程中,能够将法律的精神内化到民众的意识之中,形成良好的政教习俗,因此,他高度赞赏美国法治中的陪审团制度,认为其作为公民自由民主学校的积极意义,远远超过了其所具有的司法功能,公民通过这一制度与过程得到了免费的公民教育。美国之行对托克维尔最大的收获乃是让他认识到“在民主的国度中,结社的学问乃是学术之母”。在美国社会中,公民自愿组成的社团遍地发育,“公民的自由联合取代了旧欧洲贵族阶层的个人权威,避免了政治上的暴政和专横”。这就重建了现代民主社会中的“中间权力”(pouvoirs intermediares)。

当然,在考察中托克维尔对美国的批判性审视,在本书中也不在少数。在他看来,考察美国并不是要让法国照搬美国的政治法律制度,他特别强调:“我们所要引以为鉴的是法制的原则,而非法制的细节。”他想要探求的,是现代政治社会共通的深层原理。

通过对于美国社会的考察,托克维尔进一步认识到:“在我们即将进入的这个时代,任何想要将统治权赋予和保留给唯一一个阶级的企图都会失败。如今没有哪个统治者能够精明强大到通过在臣民中间建立永久的差别来建立专制……问题不在于重建一个贵族社会,而是在上帝让我们生活的这个民主社会内部发掘自由。”(《论美国的民主》,第273页)

三、社会理论的政治之维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特别强调指出,在贵族制消亡之后的现代社会,人类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而“一个全新的世界需要一门新的政治科学”。那么这个所谓的“全新的世界”究竟“新”在哪里?而这种所谓“新的政治科学”究竟又“新”在何处呢?

在托克维尔的视野中,这个“全新的世界”新就新在它以民主制取代了贵族制。这一社会变迁之所以具有根本性,在于它不仅仅只是一种政治上的民主制,而且是一种社会状况;不仅意味着社会文化和经济结构方面的民主制,并且包含着整个社会意识对于民主制的充分接纳。现代性的挑战让人与社会的问题,成为具有根本性的问题。不仅政治结构要服从这一社会状况,事实也要适应思想的这一变化,法律更要服从政教习俗的这一巨变。在托克维尔看来,如果无视革命前后的这一重要社会变化,希图原样搬用君主绝对主义时期的政制,或者复辟等级为治的贵族特权制度,都不仅是不明智的,而且也注定是要失败的。

如此一个全新的世界,是古人未曾梦到的。托克维尔指出:“人是相似的,生下来就对自由拥有同等的权利,这本是一个极其一般而且同时又是极其简单的道理。但是,罗马和希腊的最精明最博学的天才,从未达到这样的思想境界。他们试图以种种办法证明,奴隶制度是合乎自然的,并且将永远存在下去。”由此可见,他并不是美国政治哲学界施特劳斯学派塑造的那个在古今之争中站在保守立场上的人物,也根本不持有传统主义的立场。在他看来,古代民主与现代民主并不同质。因此,与古典哲学家刻意贬低古代民主制不同,他的“新的政治科学”,不是要回到亚里士多德开创的古典政治学。托克维尔在自己的著作中,不仅很少论及古典政治哲学的影响,而且他特别强调,古典哲学家的重大缺陷在于缺乏一种能够包容所有人类个体,并无视其特定地位的一般的人类思想。

托克维尔的新政治学,也不是法国启蒙学派主张的那种唯理主义政治学。在托克维尔看来,启蒙主义强调个人的平等与自由,顺应了天意,但在启蒙哲学思想指引下的社会观念,乃是由原子化的个人集结而成的一种“单纯、齐一、连贯、平等而理性的社会观”。这种观念企图仅仅根据一些简单的理性原则重新设计与构造社会,在托氏看来,这只是体现了一种理性的傲慢与偏见。

托克维尔以“后革命时期的社会理论家”自居。他的新政治学,是要开创社会理论的政治之维。社会理论是近代社会的一项知识成就。一般而言,社会理论具有三个特征:一是试图把社会当成一个整体来理解(而非某种特定的政治形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四个子系统关联互动;二是区分不同类型的社会并加以一般化;三是特别关注分析现代性。英美的政治哲学家往往以一种规范性政治理论来看待托克维尔的政治学,这一类型的政治理论偏爱用抽象的思辨方法来界定诸如自由、民主等概念。但托克维尔作为一个社会思想家,是反对纯粹依赖概念的推导来建构抽象理论的。

托克维尔的“新政治科学”将民主制与贵族制的对立作为自身社会理论的中心性范畴,而社会理论的政治之维,正是要回应这一根本问题。这也就是他说的“政治世界正在变化,今后必须寻找新的方法去解决新问题”(《论美国的民主》,第279页)。“因此,应当警惕用从前社会留下的观念来判断正在产生的社会。这是不公正的,因为这两种社会截然不同,是不可比较的。”(《论美国的民主》,第284页)这是古典哲学家所从未有过的社会学视角,而托尔维克的新政治学就是强调政体的选择必须要适应社会状况的古今之变。

就学术路径而言,托克维尔更多取径于近代社会理论的创始人孟德斯鸠。正如西方有论者指出的,法国启蒙运动的“原子论个人主义”妨碍了孟德斯鸠社会理论观念的发展,是托克维尔超越了启蒙主义而遥遥上承了这一社会理论观念,并将其重新发扬光大。同时也实现了从孟德斯鸠的贵族自由主义,经卢梭的平等论转向,再到托克维尔的自由民主主义的转换,从而使法国古典社会思想传统获得了新的意义。

在《论美国的民主》的结尾,托克维尔说,“上帝创造的人类既不完全独立,也不完全是奴隶。上帝确实在每个人四周划了一个命定的范围,没有人能越界。但是,在这界限以内还有广阔的空间,在这空间里,人是强大而自由的。一个民族也是如此。当今各国不可能再让自己的国民身份不平等。但是,平等将导向奴役还是自由,开化还是野蛮,繁荣还是贫困,则取决于各国自身了”(《论美国的民主》,第285页)。

在托克维尔那里,平等(民主)并非全然属于理想的社会愿景,而是人类社会不可抗拒的一种历史发展趋势。旧时代的君主和老贵族固然抵挡不住这一趋势,新的资产阶级对此的抵抗最终也必将归于徒劳。在他看来,未来的岁月里,人们只有两种前景可以选择:是“宰制之下的平等”,还是“自由之中的平等”?

上卷 Ud1j1mxmpa/w6gF8gO2oFglN0cct0eQ2ckeEhb/95sftqjKlESx+KhPNo4rnPX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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