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某翁之女
,太学李生妻也
。未嫁时,有术士推其造
,决其必受官刑。翁怒之,既而笑曰:“妄言一至于此!无论世家女必不至公庭,岂一监生不能庇一妇乎?”既嫁,悍甚,捶骂夫婿以为常
。李不堪其虐,忿鸣于官。邑宰邵公准其词
,签役立勾
。翁闻之,大骇,率子弟登堂,哀求寝息
。弗许。李亦自悔,求罢。公怒曰:“公门内岂作辍尽由尔耶
?必拘审!”既到,略诘一二言,便曰:“真悍妇!”杖责三十,臀肉尽脱。
异史氏曰:“公岂有伤心于闺闼耶?何怒之暴也!然邑有贤宰,里无悍妇矣。志之,以补‘循吏传’之所不及者
。”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