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斯特坐下后开始向大家说起他所看到的情况。
雷斯特说:“3号的晚上8点半左右,有人在火车站看见德雷柏和斯坦森在一起,但深夜两点德雷柏就在花园街被杀害,所以我想知道这段时间里斯坦森在干什么。我在伦敦各个旅馆里打听斯坦森的消息,昨夜找到天亮都没有任何发现。今早8点钟,我找到一家私人旅馆,一打听发现他就住在这,店主说他正在二楼房间里睡觉。我急忙跑上楼,想出其不意制服他,走到门口却看到门下弯弯曲曲地流出一道血迹,在走廊上积成一摊。我不禁感到不妙,门是反锁的,我只好用肩膀撞开,屋子里的窗户开着,旁边蜷缩着一个穿着睡衣的男人。我用手一摸,他四肢冰凉,看来死了有一段时间了。我把尸体翻转过来,死者正是以斯坦森的名字登记入住的男子。他的左胸被狠狠地刺了一刀,穿破心脏。更离奇的是他的脸上竟然有一道用血写成的字母,‘rache’和花园街3号现场壁炉上的字母一样。”
这时大家面面相觑说不出话来。
“有人看见了那个凶手,”雷斯特接着说道,“旅馆的后面有一条胡同,一个男孩取牛奶时,看到平时放在地上的梯子立了起来,靠在二楼的一个窗口上,一个男人正在从容地缓缓走下来。男孩以为是旅馆里的工人,也就没有过多在意。经男孩回忆说,那男子穿棕色外套,高个子,面色赤红。现场房间里的脸盆里有血水,是凶手在那洗过手,床单上的血迹可能是擦过刀子。”
“还有别的什么线索吗?”福尔摩斯问。
“还有一些。”雷斯特接着说,“斯坦森的口袋里装着德雷柏的钱包,里面有九十英镑。这可能是因为他代替德雷柏管账,没什么异常的,看来这两个案件都与抢劫扯不上关系。死者口袋里还有一封电报,是从克利夫兰城发来的,上面写着‘jh在欧洲’。电报上没有任何署名。”雷斯特仔细想了想接着说道,“房间的床上放着一本小说,床边椅子上有一个烟斗,桌上还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一个木盒子,里面有两颗药丸。”
话音刚落,福尔摩斯立即兴奋地站了起来,说:“看来我的推论全都对了,我想我已经掌握了这个案子的全部过程,当然有的细节或许还要补充。也就是说从德雷柏和斯坦森在火车站分开后,到德雷柏在花园街被杀,这段间隔的时间里所发生的一切,我都已经知道了。另外,雷斯特你把那木盒子里的药丸带来了吗?”
“刚好带来了。”
“好吧,房东太太有条狗快要病死了,你们把它抱上来吧。”福尔摩斯不紧不慢地说。
只见福尔摩斯取出其中一颗药丸,用刀切成两半,将半片放进一杯牛奶中,让那条病狗喝了下去。接着他掏出手表开始计时,等待有什么反应,但那条狗仍然和原先一样,没有任何异常。
“这怎么可能呢?难道我的推断有什么错误?”福尔摩斯反复思考着,不停地在房间来回踱步。“对了,对了!”他突然又激动地喊了起来。只见他在木盒中取出另一颗药丸,同样切成两半,将其中一半放进牛奶中让狗喝了下去。几秒钟之后,那条狗已经四肢伸展,一命呜呼了。福尔摩斯这时总算松了口气,说道:“这两颗药丸,一颗是没有毒的,而另一颗是剧毒,我应该看到木盒子时就能想到的呀!”
这时一旁的葛莱森说道:“福尔摩斯先生真是高明啊,看来我和雷斯特都错了。被我抓起来的亚瑟是不可能再次犯案的,斯坦森也自身难保地死了。那么凶手到底是谁呢?如果不早点把他抓起来,他要是再出来行凶怎么办?”
“再不会有人死了。”福尔摩斯镇定地说,“但是这个凶手是一个非常狡猾、孤注一掷的家伙,并且有一个很精明的人在帮他。我一定要作出周密的安排,争取一举成功,否则会打草惊蛇,他说不定还会改名换姓,消失得无影无踪呢。”
这时传来一阵敲门声,是小乞丐维金斯。他进来说:“先生,马车已经准备好了,在楼下。”
“干得好,去请车夫来帮我搬一下箱子。”福尔摩斯边说边从抽屉里拿出一副手铐来。然后他从卧室拉出一个旅行箱子,蹲在地上系好绳子。这时车夫走进门来。
“伙计,来帮我一把。”福尔摩斯头也不抬地说。这时车夫缓缓地走向箱子,蹲下来准备搬起它,正在这时,福尔摩斯“咔嚓”一声给车夫戴上了手铐。
“各位,他就是两起凶杀案的凶手。”福尔摩斯神气地说。
这时,凶手突然疯狂地向窗户冲去,他想从窗户跳下去逃走。他撞在窗户上,碎玻璃将他的脸和手划出道道血口。我们一拥而上,费了很大的劲儿才制服了他。“他的马车就在楼下,把他用车押走。”福尔摩斯笑着说,“案子已经结束了,你们有什么疑问就尽管提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