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修必须遵循《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及管理处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的适合于本小区装修情况的“XX小区(大厦)装修管理规定”。
用户在装修设计的内容上应特别加强以下几项的具体化,尽量附简图说明:
1. 拆墙、移墙和重新分隔墙体。
2. 改、封管道。
3. 重新敷设线路。
4. 改移卫生间、厨房内设施。
5. 阳台封闭。
6. 防盗网、窗花的式样和颜色。
7. 空调架的规格、材料、安装位置和空调水的排放等。
8. 入户门装饰。
依据政府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小区(大厦)的实际情况,管理处应按以下内容制定出具体的“商业网点(裙房)装修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
1. 50平方米以上的商铺装修,装修图纸必须经市消防公安局的批准后,送管理处审批。装修图纸应包括:
(1)室内平面布置设计图。
(2)立面布置图。
(3)商铺招牌设计图。
(4)天花吊顶安装设计图。
(5)空调安装设计图。
(6)消防设施安装设计图。
(7)电器线路设计图及用电量。
(8)管道安装设计图。
2. 招牌设计方案:安装位置、霓虹灯等不得影响业主(住户)正常生活,安装方式无安全隐患。
3. 饮食类商铺的油烟排放、车辆停放、音乐噪声和垃圾排污等应有明确规定。
4. 安装中央空调系统,安装位置不得影响业主(住户)正常生活。
5. 装修范围必须严格控制在商场店铺内。
6. 按公安消防局的规定配备灭火器。
7. 若需增加电力负荷,由装修者向市供电局申请。
1. 住宅装修施工管理
(1)未经管理处批准不得在夜间施工,未经批准施工人员不得留宿。
(2)装修垃圾必须分袋装好,并及时清运;或堆放在指定地点,由管理处统一清运:
①不得封堵消防通道。
②装修户搬运建筑材料或装修垃圾以不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作业为前提。
2. 商业网点装修施工管理
(1)装修户必须委派一名负责人,负责监督施工及管理工人,并与管理处合作,确保管理得当,装修工人行为规范。
(2)装修工程不得在公用区域内进行,不得阻塞人行通道。
(3)装修户必须确保装修期间地盘清洁。
(4)未经管理处批准不得在夜间施工或留宿施工人员。
3. 施工噪声管理
(1)噪声施工时间:每日上午8~12时,下午2~6时。
(2)噪声施工内容:凿墙,钻墙,钻切金属,锤打白铁,用电锯改料,其他施工噪声。
1. 房管员对分管责任范围内的装修户每日进行1~2次巡查。
2. 巡查内容:
(1)核实申报范围,对超出申报范围的,及时要求业主(住户)补办手续。
(2)当装修超出申报范围但不属违章的,业主(住户)要增报装修项目,填写“装修申请表”(表10)一式两份,以确保验收时申请范围与事实相符;若业主(住户)因故不能前来时,可委托装修负责人代办申请手续。
(3)对巡查中发现的无明确规定的新情况,应详细记录在“房管日记”中,并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或维修主管)汇报,征求处理意见。
(4)发现违章装修,立即制止,按“违章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填写处理违章记录表(表11)。
(5)督促装修人员按章操作,不损害其他业主(住户)利益,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
表10 装修申请表
表11 处理违章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