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底,某大厦6楼某户的洗菜池下水管发生了堵塞,租户打电话给物业管理公司维修班要求疏通。经维修工检查确认,该户下水管堵塞得相当严重,在6楼已根本无法疏通,维修工作只好转移到5楼,从下水管检查孔反向往上疏通,陆续从下水管内掏出了很多沙子、油漆块及白灰。经过维修工3个多小时的掏取,才将下水管道疏通,并确认堵塞的直接原因是该租户装修时把装修垃圾倒入了洗菜池。
当维修工告诉该租户要收取维修费40元时,租户却以刚搬来不久及维修没使用任何材料为由拒不交费,并振振有词地说自己是在物业管理公司装修好后刚入住,按规定房屋应该有一年保修期,等住满一年后再交费。
这是一个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典型案例。由于租户不懂得物业管理相关知识,才会有此想法。这也反映出该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租户的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和法规宣传做得不到位。
另外,很多此类纠纷是维修人员事先没有向业主说明收费情况引起的,所以维修人员不要只顾维修,一定要事先向业主说明收费情况。
本案维修工通过租户的言论,感到对方有两个概念没弄明白,于是就耐心地向其解释了“入伙”、“入住”两个概念的区别,并说明该大厦入伙已多年,作为租户更谈不上房屋保修期的问题。此外,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疏通维修时虽没用什么材料,但付出了很多劳动,收取40元维修费合情合理。在管理处维修工的解释和说服下,这位租户最终如数交纳了40元的维修费。
业主提出需物业公司提供维修服务时,物业公司维修人员应:
1. 查看损坏现场,确定维修难度。
2. 根据维修难度确定合理的维修费用。
3. 在维修前将维修费用跟业主说明清楚。
4. 全面安全维修,达到使用标准。
另外,在工作中,遇到业主(住户)拒交维修费用时,首先要摸清业主的真实意图,不要急着下结论,使矛盾尖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