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住房屋难免会出现问题,如果需要维修,依下列规定处理。
验房→申报→维修→验收。
住户领取钥匙后,在房管员的陪同下,对室内项目逐一进行验收,并填写业主(住户)接管验收记录表。
1. 验收合格
住户须在三日之内交回此表给物业公司存档。
2. 验收不合格
(1)住户必须在三日之内将此表交回物业公司,由公司负责联系或安排维修事宜。
(2)超过三日且在房屋的保修期限内(指接管验收后一年内)时,住户未申请装修的情况下,若出现外墙和楼板渗水等质量问题,物业公司须负责保修;房间内易损坏的设施如灯泡、水龙头等则由住户自行负责维修。
1. 住户从领取钥匙之日起三天之内凭《业主(住户)接管验收记录表》到物业公司维修部,由房管员在保修登记表上登记。
2. 保修登记表上须明确注明住户预约时间、联系电话等。
3. 房管员在预约的时间内,及时填写派工单交给维修人员或通知施工单位进行维修。
1. 维修形式
(1)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物业公司负责维修。
(2)开发建设单位设专人配合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工作。
2. 注意事项
在一年的保修期内,业主(住户)陆续入住,有些质量问题是在房屋使用过程中才发现的,如楼面和外墙渗水等。凡需进入室内维修时,维修人员必须注意:
(1)住户在场:
维修人员必须在预约的时间内到场,若临时有其他任务需取消维修预约时,应及时通知住户并另约其他时间。
(2)住户留有钥匙:
维修人员应对室内的设施负责,不得随意将钥匙交给非维修人员;完成维修任务后应及时返还钥匙。
住户、房管员和维修人员(或维修单位代表)三方到场验收,并签字认可。
经营小知识 |
对于二次装修,物业公司应有明确的规定,并在业主入住后将该规定及时发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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