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终结了一个时代,但他的苛政,也为自己挖掘了坟墓。
“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这是元代的一位尚书大人张养浩写下的千古名句。其中包含的哲理情思,耐人寻味。“兴亡皆苦”这句话,用在秦朝的老百姓身上,实在是再恰当不过。早在秦王朝建立之前,华夏大地已经饱受了五百余年战乱的蹂躏。漫漫长夜中,苦命的老百姓们早已学会了忍耐,一边在横飞的战火里躲避着飞来的流矢,一边心里默默地祈求着老天爷赐一个命运的转折。
终于有那么一天,战争结束了,天下被一个叫秦始皇的人统一了。先前的争端与混乱已不复存在,新王朝的子民似乎可以拍拍惊魂未定的胸口,享受一下天际透出的煦暖阳光了。但他们很快便沮丧地发现,苦难远没有结束,王朝的建立者给了他们消弭混战的安慰的同时,也毫不客气地给了他们新的沉重的负担。
秦朝是个短命的王朝,因此对秦王朝的许多政策,自古以来便诟病甚多,其中最常被提起的就是刑罚。秦法苛刻,是人们历来的说法,并一直将其归结为秦亡的一个重大原因。那么,秦法到底“苛”到什么程度呢?
这个问题还是让我们请教一下研究秦法的第一手资料——秦简。目前各地出土的秦简数量众多,其中最有名也被研究得最多的,莫过于1975年在湖北出土的云梦秦简。它的主人“喜”是秦始皇时期的一名县级小官吏,在他孤独的骸骨周围,围绕了一千一百多支竹简,其中关于《秦律》的有六百多支。这个执法小官的兢兢业业,让今天的人们得以用最直观的方式去探索两千多年前秦王朝子民的生活准则。
云梦秦简包括了很多类别,《秦律》相关的有《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案例记录)等。下面我们从中随便抽取几条,与大家共享,鉴于《法律答问》的格式亲切友好,叙述将都转化成这种形式:
问:妻子凶悍,妻管严的丈夫忍无可忍,拉破了母老虎的耳朵,要不要处罚丈夫?
答:要罚。
问:有贼伤人,百步之内的路人不见义勇为,应如何论罪?
答:罚他们每人交两领铠甲。
问:士伍跟人斗殴,拔剑砍了人家的发结,怎么处置?
答:完城旦(给皇帝老子当苦工,但可以不黥面)。
问:甲有赃款千钱,乙知情不报,而且分赃,赃款不足一钱(这个人真是知足常乐啊),该叛乙什么罪名?
答:让他跟甲一块去当苦工(赃款要是满了一百一十钱,就得背着干粮去给秦始皇修坟头,没个三年五载的估计是回不了家的。一百一十钱是什么概念?大约相当于当时五口之家一周的收入吧,看来秦朝的严打做得不错)。
问:小毛贼偷桑叶,赃款不足一钱,该怎么教训他?
答:罚他做三十天的徭役。
问:官员受贿一钱,做什么处罚?
答:黥城旦。
问:甲谋遣乙杀人,乙高未盈六尺(不满十五岁,在秦法中十五岁为刑事年龄界),甲如何论罪?
答:肢解。
问:士伍甲没有儿子,其侄子乙过继过来,甲擅殺乙,怎么判罪?
答:弃市。
看过上面几个例子,我们可以总结出这么几个特点:
(1)其中有很多条文在今天看来很有意思,值得人们思索;
(2)“城旦”、“鬼薪”、“白粲”、“隶臣”、“司寇”等服役徒刑相当普遍,从民间斗殴到盗窃到官吏受贿渎职都有可能判处此刑,所以秦朝时刑徒的数量才会惊人的庞大;
(3)秦朝的刑罚也许够滥(主要体现在刑徒太多),但并不是非常严酷,肢解、弃市等极刑大多是针对杀人越货这种严重罪行的,这些罪行即便在今天也往往难逃一死。
后人常常指斥秦法苛刻,一提到秦朝的刑罚,就拿出黥劓刖宫磔等字眼来说事儿。其实,这些残酷的字眼历朝历代都不少见。就说秦以后的大汉王朝吧,举两个最有名的例子:晁错就被腰斩处死,司马迁也曾受宫刑。
所以,传统的“秦法严酷”的说法并不是很恰当,说其“刑罚过滥”似乎更准确一些。而导致秦法在后世声名狼藉的根本原因,则是它的不合时宜。天下初定,就用这些繁琐的法律条文压迫子民,很容易引起人们尤其是原六国遗民的不满。甚至可以这么说,正是秦法的这种不合时宜,使得愤怒的人们很情绪化地去看待它,密切地关注它每一处被认为“过分”的地方,秦法在后世才会有这么恶劣的名声。
但这还不是唯一的问题。
对于秦王朝的子民而言,比繁琐的刑罚更糟糕的是沉重的兵役劳役和赋税。
秦朝的赋税额度之高令人咋舌,“收太半之赋”,达到了农民收入的三分之二。这种比例,与传统的古制相比,显然是“人不能过分到这种程度”。如果相较于两汉时期的三十税一,那更是云泥之别了。《汉书·食货志》就尖锐地指出,秦朝这种“二十倍于古”的田赋制度使得“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
作为雄才大略的千古一帝,秦始皇自不是那些一味迷恋金银光泽的无志财迷所能比拟。他迷恋的,是袍挥天宇袖纳百川、一怒而天下震恐的无上权威,和治下王朝千世万世、传之无穷的浩瀚大气、永昼不陨。于是,这位一心成就千秋帝业的名皇帝苦心聚敛了巨大的赋税收入,并将它们毫不客气地撒到了秦王朝的各项工程和军用事业中。
从史书的记载来看,秦朝刑徒及兵员的数量是相当惊人的,每年仅仅是集中在都城与边境服杂役的就至少有上百万人。这些劳苦的古人披星戴月地忙碌在两千多年前的建筑工地上,为后人留下了叹为观止的秦宫群遗址、引人无尽遐想的郦山墓,以及曾一度贯穿于华夏大地的各大驰道、直道,今天,它们大多已淹没在黄尘黍离中。
除此之外,秦王朝还拥有数量庞大的常备军队,分别驻扎在王朝的各处军营。浩浩荡荡的军团使王朝的戈戟深入到了更广袤的土地上,将大秦的赫赫武功扩大到曾经的四夷八荒。但这些铸就了王朝尊严的战士们并不比忙碌在工地上的刑徒更幸福,他们不仅要枕戈待旦身冒矢石,其中的很多人还要身兼战士、劳工双重角色。譬如蒙恬的三十万部下,就既要作战,又要修长城,相当命苦。
按照秦朝的法令,每个成年男子都要无偿地服兵役。十六岁开始参军,有爵者五十六岁退役,无爵者则要等到六十岁,一生中杂七杂八的役期加到一块儿有六十多个月。这些本来倒也无妨,因为对当时的人们而言这还并未到无法忍受的程度。但可恶的是,秦时尤其是秦末战事相当频繁,服役者常常长期暴兵于外,从而出现了许多超出法律常规的现象。
另外一个小例子,也有助于我们了解当时兵役的沉重。《秦律》规定,长城沿线的所有居民,无论男女老幼,都要参加守城,称为“三军”。到了战争时代,这些人要排成行伍,男持弓弩,女持长矛,配合正规军日夜巡逻,真正是全民皆兵。
上述的一切都是被人们诅咒苛责了上千年的“暴政”。其实如果抛开偏见平心而论,这其中的不少做法也算不得不可理喻。作为一个著名的工程爱好者与军事征服者,秦始皇虽然也十分热衷于宫殿陵寝的修筑,但其他的各项举措,诸如修驰道、击匈奴等,还是为了王朝的长治久安,有着很大程度的“公益”性质。他真正的问题是办起事情来操之过急,恨不得仅仅自己这辈子就能把这个庞大的王朝整治得海晏河清挑不出刺来。而这种乖张的做法,在当时的情况下只会适得其反,搞得天下民怨沸腾。
老百姓们为没完没了的繁重赋役发愁,越是发愁心情越是恶劣,于是全国上下笼罩在一片悲观暴躁的情绪中。胆子小的“良民”们还只限于在家偷偷骂骂皇帝老子,胆子大的干脆收拾家当,纷纷躲到山泽之中当强盗去了。随着时间的迁延,这种情况愈演愈烈,搞得各地怨声载道、盗贼蜂起,用汉朝人贾山的话说,“天下坏也”!
本来,原六国的百姓以为天下毕一就可以玉宇澄清,好好喘口气了。谁知却碰上一个耗竭民力的工作狂,弄得“天下坏也”,心理上自然而然地就产生了巨大的落差,从而纷纷怀念起各自的故国,憎恨起“暴秦”来了。而这种烦躁不安的情绪,一旦被六国的贵胄遗民煽动起来,立刻便可成燎原之势。
这对秦王朝来说,情况的确是坏透了,但是换个角度来看这件事:倘若咱们始皇帝的继承者可以稍缓徭役,给人们一点休养生息的机会,结果又会如何呢?
比较大的可能是,这种民怨会较快地平息下来,至少,秦王朝不会像现在我们看到的那么短命。这一点,汉朝人贾谊曾论述说,“今秦二世立,天下莫不引领而观其政。夫寒者利裋褐,而饥者甘糟糠。天下嚣嚣,新主之资也。此言劳民之易为仁也。向使二世有庸主之行而任忠贤,臣主一心而忧海内之患,缟素而正先帝之过”,“即四海之内,皆讙然各自安乐其处,惟恐有变,虽有狡害之民,无离上之心,则不轨之臣无以饰其智,而暴乱之奸弭矣。”——百姓们苦秦久矣,粗布短衣都是好的,糟糠都是甜的,这正是新皇帝治国安民的资本,所谓劳苦之民易施仁政啊。
汉武帝末期也发生过类似秦末的情况,连年庞大的开支使得国库空虚、流民遍地,各地的起义此起彼伏,幸亏汉武帝最后悬崖勒马,下了“轮台罪己诏”,此后辅佐昭帝的霍光也继承他晚年与民休息的政策,这才度过危机,开始了“昭宣中兴”的局面。
“劳民之易为仁”,此言不虚也!
但是秦王朝没有汉王朝那么走运,秦始皇虽然为自己的王朝选择了一个看似不错的未来,但接下来的一系列意外却将他的计划彻底打破。于是,一个扭转危势的天大的机会,也随之被秦二世这个意外的继承人不经意地错过了,不但错过,而且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得更远。这个浪荡公子把自己那个前无古人的老爸留下的一系列宏大的工程引以为豪地发扬光大,终于用自己的变本加厉将统治下的王朝彻底推进了死胡同。
在大秦王朝建立的第十三个年头,新的绝望很快在广袤的土地上蔓延开来,而由此产生的愤懑则在一个适当的时机迅速地爆发,使强大的王朝蓦然间就走到了崩溃的边缘。
提到秦朝的灭亡,人们首先想到的词汇便是:暴政,后会联想起“焚书坑儒”,最后自然而然地便将其灭亡归结为暴政。其实并非如此,中国有句俗语叫作“入芝兰之室,久而不觉其香”,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当一个人走进开满花的房间,会觉得很香,但在里面待久了,便感觉不到香了,因为已经适应了。秦国的老百姓觉得理所应当的手段,在六国老百姓眼里就是暴政,于是六国百姓仗着人多群起造反,最终秦王朝便轰然倒下。正所谓,秦国兴,是因为文化,秦国亡,也是因为文化,这一兴一亡,不知充满了多少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