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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缄之罪

文/吴蓉

陈阜明快递了几本书给我,短信来的也是十万火急:丽江之行,刻不容缓。我稍微检查了下包裹,统共五本精装小说诗集,附一本颜色偏旧的劣质杂志,仔细看过才认出那本杂志是我高中自费作出的第一本杂志,名字投机取了纳兰的“饮水”二字,封面是请当时学校里美术班的学生画的工笔葵花,颜色亮得稍显偏执,再加上刻意做旧的背景,即使过了这么些年,花色仍然无比跳脱。看得出杂志被精心保存过,虽然纸张粗糙发黄,但页码完整,其间还能闻到淡淡的樟脑丸的味道。

余下的书分别是圣爱克苏佩里的《小王子》、塞格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廖伟棠的《野蛮夜歌》、顾城的《我会像青草一样呼吸》。

其中《野蛮夜歌》更像一本比手掌略大的《圣经》,在150—151页间夹了一张高中时期的照片,只有六个人,陈阜明就站在我后面,照片上的人都是饮水文学社的成员,眉目还有几分熟悉,只是名字都记不大清了。六个人笑容灿烂,一种喷薄而发的年轻生命力不禁让我感到一阵阵心悸。

我决定收拾行装,赶去丽江。

小王子

我跟陈阜明初中起就是同学,他知道我挑剔敏感,一旦陷身混乱便变得不可理喻。我念初中时爱穿白色棉质T恤和牛仔裤,后来爱上白色衬衫,再爱上白色雪纺裙,止于十八岁,历经高考,大家纷纷失散,我跟他便少再见面。曾经保持每个月通话一次的习惯,但四年前就已经几乎不再联系。

从前有一只小狐狸,它有一双非常忧郁的眼睛。不对,故事不该是从这里开始的。

应该是:从前有一只小狐狸,它看守一大片麦田。它坚持对每个人强调它被人驯养,但它孤独,显然。

它告诉我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驯养它的是个孩子,来自另一个星球的王子,他的头发是麦田一样的金色。他困惑,并且固执。

狐狸正在衰老,它安慰我不必害怕。它属于一个人,因此安于死亡。我想告诉它小王子已经长大,也许不再记得对他驯养的东西负责。可是狐狸比当初的小王子更加困惑并固执,它不知道时间会篡改感情,反而长时间的陷入回忆——小王子夸它漂亮,深深地爱它。

秋澜很喜欢中国古典戏剧,她发誓要拍出一部电影,开场必须以马致远的“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为画面。可我始终觉得那种寂寞实在过于丰满,需要人建筑强大的意志。

我们坐在学校操场高高的看台上,十二月份的阳光像参差不齐的针脚,手摸上去会有非常真实的凹凸感。

那时我们计划浪迹天涯,坐很久的火车,久到忘记终点,像李贺那样背唯一的行囊,行囊里有诗。

秋澜在音像店租了几张摇滚乐的碟,之前我一直以为她是喜欢肖邦的,原来她也担心自己的所处之处太过安静,又或许她只是矛盾。秋澜信手写诗,三两句的有,长长一通的也有,写完丢给我。这点倒真像李贺。我是她的诗囊。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对写诗尚有毫不喧哗的笃定。此去二十多年,当年的秋澜是不是仍爱书画山水、遣词造意,或者她只是同我一样不客气地改换下少年意气。我更相信后一种可能,毕竟时光催人老,这不是句开玩笑的话。

狐狸卧在麦田边像是睡着了,风吹过我的身体,掀起层层火红的皮毛,仿佛层层拍打的灿烂海浪。

时间是强大的。我坐在它身边意有所指地说道。

狐狸不置可否地笑笑,爱是强大的。

听起来像是轻微的反驳。

狐狸坐起身,麦田的颜色倒映在它的两瞳里,让它看起来更像个看守时间的精灵。

我在一刹那被什么击中了。我想到自己曾经深爱的一切。英国削瘦尖锐的哥特式建筑,香榭丽舍大街上蓬松香软的阳光,西双版纳成片的热带植物,以及随河水作长长迁徙的大群斑马。我一无所有的流浪,脚下的路延伸不断。我停不下来。

貌似我们每个人都能轻易忘记曾经驯养过的东西。只有狐狸还那么专注。

饮水工作室成立之初,秋澜在群里推荐大家看《牡丹亭》,里面有句话写在这时候十分合理: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决定坐火车去丽江。2013年高中毕业后我几乎快忘了坐火车的感觉,唯一残留的记忆是靠在玻璃窗边看滑过视线的连续风景,以及铁轨摩擦产生的钝重声响搅在车厢稍显安静的空气里面——那该是一个光线充沛的午后。

但我买了晚上的票,为了火车上从未见过的万家灯火,以及《雪国》里贴在窗上的游移夜色。

我遇见霍尔顿的时候他已经不只十七岁了,或许十八、十九,或许再大一点。他提着那只旧的大手提箱,戴着红色的猎人帽,长长的帽檐被压在脑后。

我仍然存在,他说,我一直存在。

我有点惊讶,实在抱歉,不过您多大了?

他立刻显出沧桑的表情来,与你同龄。他说。他的嗓子有些沙哑。

我问他准备去哪儿。

去任何地方,然而我任何地方都去不了。

什么?

我是你。他看上去亲切而忧伤,你心如止水,于是我被迫停顿,然而我是一直存在的。

霍尔顿。我突然难过得想哭。

我都准备妥当了,要走吗?他满怀希望地看着我。

我迟疑了下,嗯,怎么不回家呢?霍尔顿。

他默默地看了我一会儿,慢慢背过身去。我知道他生气了,可我没办法做什么,我不是十七岁,十八岁或者十九岁,我早忘了那些年里我的模样。只是依稀记得那时候我爱穿白色的雪纺裙,扎软软的马尾,我穿球鞋,早晨读人教版的课本。

霍尔顿非常生气,他决定不再理我。

我在饮水工作室成立五个礼拜后做了一期报纸,然后有个女生来我教室找到我说,我叫安静,我加入你们。

她说的是“我加入你们”而不是“我想加入你们可以吗”,她是个有自知之明的姑娘,自己做得到的就绝不客气,做不到的也绝不勉强。我说那我们握个手吧,然后握手,从此结识。

安静短发,清晰秀气,喜欢格子衬衫和高帮帆布鞋,据说她读完了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这一点让我十分崇拜,我甚至连看完那篇序的耐心都没有。我曾问过她书里写了什么,她竟然说我忘了。

忘了?

忘了。她重复了一遍,什么痕迹都没留下。

后来我一直怀疑她当时其实在说谎。

安静一直想写一部颠倒众生的长篇小说,她喜欢三毛,对流浪热情而执着。她在群里总是不停地说三毛,说她不美,但多情,她用力追忆跟荷西在撒哈拉的似水年华时又是如何让人蚀骨的心疼。三毛这样写过:

我们的三毛,

走啊走啊,走到撒哈拉去了。

她的朋友们总要说她:

“嘿!三毛,好好的德文教授不干,何必呢?”

她留学过西班牙,

在马德里大学毕业,

美国伊利诺州的公务员也检定及格,

可是,

她一直说我喜欢流浪。

安静在那时候,连用标点符号都恨不得极尽自由。

我向霍尔顿告别,他仍背对我。我一度以为他已经打这个时空抽身去了其他地方。

再见。他终于重新面对我,神色忧伤。

我想起了一些人。我知道如果我继续走下去,还会想起更多,我得接着走下去,虽然这意义……

如果你开始回忆一些人了,无论关于他们的任何事在你脑子里有多么细微的迹象,你将开始想念他们,一发不可收拾。

你似乎说过类似的话。

是,说过很多次了。只是没有人真正记得。

我控制不住——想念固然让人痛苦,但也让人激动而愉快。

我明白,走吧。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那一刻我觉得他是真的明白。

野蛮夜歌

火车在8:40发动,靠在椅子上检查我们的照片,夹在《野蛮夜歌》150—151页的照片。151页是廖伟棠2006年在多伦多至香港的飞机上最终作完的《最好的时光》。火车上的LED灯箱上亮着时间:2035年20时48分。我想坐定了静静地听一听火车与铁轨摩擦的声响。可是没有,任何声响都轻得足以入夜,像化开在坚硬夜色里黏软的麦芽糖。

于是我决定重新翻一翻这本书。

我一直觉得自己出于某种诱惑而开始了一场一个人的旅行,衔接不规整的现在与过去在脑子里川流不息。我深深地渴望,同时也深深地恐惧。

无法预知的往往不是命运,而是人在命运中的属性。

就像我开始这次旅行,缘由只是四年多没联系的陈阜明寄来的书刊和发来的一条短信,我独自一人坐上了开往丽江的晚间火车,原本以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只是因为陷入了某种莫名其妙的混乱,却在开始一页一页崭新的回忆后获得了匪夷所思的宁静。这种填补式的境况并不多见,尤其是我安于一饭一蔬不再少年之后。

——现世糟糕。我飞离寒冷的香港,飞过炎炽的台北,脂粉暖人的北京,在飞机越过东京的淫雨之后,白令海峡终于围抱着我。它没有定语。

——仿佛安慰,飞机及时播出《最好的时光》。侯孝贤很伤心,伤心得一塌糊涂。

——这是最好的也是最坏的时光。我仿若狄更斯的灵魂游离在北美大陆。在安大略湖边,托着头好像一个印第安人,托着死鹰的羽骨。

李洋用手指撩拨吉他的样子总像是侧身躲进了某间洞穴。他写歌,读报纸,喝大量清水,视线总喜欢低低地落在脚边上。他善良且自命不凡,至今改不了在每本课本扉页上写下“我想读书”的习惯。我常常觉得他是个孩子,我坚持这么认为,尽管他不乐意。

李洋花很多时间读苏童的文字,他时常被那种毫不张扬的冷艳所箍紧。他告诉我他以后想像张云蓬那样背一把吉他到处去唱歌,他说“我想”。然而年少时众多单纯的想最后大抵都会被时间与人生坐标所辜负,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我走进一间极空的大房间,除了一面墙壁之外就还剩下三面墙壁。就只是这样单一的让人寻不到突破的房间,走进去却像一个人被很多不同的时空同时挤压撕扯。这个空间立体得有些过分,我慢慢靠近其中一面墙,上面浮现出古老的图腾:男烧衣和女烧衣碎裂的唱词,落难在地狱的人鬼,以及滑过赤道极地长长的仓促星光。迷失感像打手心纷纷滑落的水银,落在脚下冰凉的地板上,清脆作响。

你可以离开,你可以留下。有个声音踏破耳膜遥遥而至。

我坐在地板上靠着墙壁慢慢回想,在这个错杂纵横着古老图腾的房间,咬噬般一点一点地回想。

关于我们生命中经过的一切在时光之后就只剩残垣高筑,流金剥落,可是我们在任何旅途中都想用某种方式让它留下完整的痕迹。

所以李洋才会写这样的歌:

把我撕裂,才不会烂成深深的痂,择河而栖,河床不留绝尘而去的年华,我说的年轻,怎么能停在你嘴边,拆了肉身才知道我早不止一具骨架……

我会像青草一样呼吸

丽江城我之前是来过的,不过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2013年我高中毕业,陈阜明、秋澜、安静、李洋、唐朝和我,我们刚从广告公司拿到做好的《饮水》杂志,商定要一起去玩赏丽江。

从火车站走出来,丽江适逢小雨,我撑了一把淡绿色的伞,决定打车去我们之前去过的那家旅馆。如果它还在的话。

我记得我们在那里一起喝啤酒,放安全烟火,听李洋弹吉他。唐朝换了黑框眼镜,看上去更加斯文秀气。

我怎么会忘了唐朝呢?他站在照片的最左边,戴着白色棒球帽,一身运动衫,清洁宽松。

最开始接触唐朝是因为安静告诉我这孩子实实在在是个根正苗红的才子,我有幸读到安静从他空间转来的一篇日志,一则童话,关于一只流浪猫和枯萎的谎报夏的故事。说那只猫在垃圾堆里发现了形色枯槁的谎报夏,后来它们彼此相爱。这个故事让我想起杜拉斯的《情人》——越靠近死亡的爱情,往往越能显示出其坚定不移来。

故事里有一句话令我动容,猫对谎报夏说,不必担心你不美,在我看来,我遇见你的时候,正是你最美的时候。

——在风中总有些可爱的小花,

从没有系紧紫色的头巾。

——春天走的时候,

每朵花都很奇妙,

她们被水池挡住去路,

静静地变成了草莓。

——树身上有许多圆环,

转一转就会温暖。

——草在结它的种子,

风在摇它的叶子,

我们站着,不说话,

就十分美好。

我记得我们收集全套的动漫水浒卡片,我记得我们在课间十分钟会抓紧时间趴在书堆里睡觉,我记得我们爱在跑步的时候把头发扎的得老高老高,我记得我们找遍了几条街只是为了喝一点塑料瓶装的AD钙奶,我记得我们往别人背上贴纸条写一句“脑残志坚无往不胜”,附涂一只小王八,我记得我们爱看一本书,一部电影,分一对耳机听一首歌。

风迎面吹来,我能听得清来自另一个遥远世界的手风琴声,在那里井水会唱歌,花儿会开舞会,公鸡的肚子里能装一只狐狸,一群蜜蜂和一条河。

——字迹已经模糊,因为思念的缘故。 vkJFIC/GDKEMCvnwXAdbj8E5W7TK5EcgL+8jr0RenyxuBV6b8qVbScjX7F1krk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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