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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

文/吴蓉

乔川:今天以后,明天以前

半个月前我丢掉工作,半个月前我开始每天晚上坐在天台上吹口琴,半个月前我认识了纪往笙。

纪往笙说,一切都是意外。

这个城市像我最初认识的那样,坚硬,锋利,棱角分明。边缘处挣扎着成千上万有生命的没生命的梦想。人们茫然地四处奔走,追逐,不断迷失又毫不自知。而我像这个城市里大多数神色匆匆的人们一样,很容易在一个充满咖啡香味、公车汽鸣和键盘打字声的环境中软软沉淀。为追求一些无谓的事,放弃一些讽刺的事。

实在是莫名。

纪往笙第一次听到我吹口琴时,蹲在我身边小声地哭起来,我问她为什么,她擦掉眼泪说,我欠自己的。

那时候我就觉得,纪往笙是带着劫难出现的。

三年前我学会了口琴,疯狂地迷恋上那种强烈的金属质感,冰冷得仿佛要深入骨髓。纪往笙跟我说过,吹口琴的人往往只是喜欢它那种一触即发的刺痛感,只是在告诉别人,他有一点点不快乐了。

人类真是可笑,永远只会追逐那些价值以外的东西。我坐在天台上喝酒,这样跟纪往笙说。

人类真是不幸,永远找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纪往笙怜悯地俯瞰着脚下的芸芸众生,这样回答我。

霓虹灯在她的瞳孔里映出斑驳支离的影像,像一幅褪掉陈年老漆的壁画,有种呼之欲出的苍凉。

我开始试着了解纪往笙,一个学音乐的女孩子,背着一把小提琴从南方奔来北京,有时候去上课,有时候坐在家里发呆,侍弄了一大片植物,每天早晨会喂它们喝水,喜欢下雨天胜过晴天,喜欢海胜过草原,喜欢晚上唱歌,喜欢难过的时候一个人抱紧膝盖。

——也许我并不是真的喜欢音乐,我只是喜欢它给我带来的那种生活。

——生活?

——准确点说,是那种流浪的方式。好像我还在侥幸,当我背起小提琴的时候,人间烟火就跟我没什么关系了。

一个比谁都要天真的女孩子,对一切都很期待,同时对一切也都很怀疑。

我曾笑她,你就像个把自己的脑袋埋在沙子里的鸵鸟。

她调皮地反问我,有何不可?

我开始过上了传说中的无业游民的生活。当我行走在这个城市的马路上时,会在经过某一扇橱窗的时候透过玻璃看自己的影子,单薄而透明地贴在自己的面前,安静地与我对视,眼神清湛冰冷,像极了纪往笙。

我问过纪往笙,你会不会把一辈子的时间花在流浪上?

纪往笙笑起来,当然不会。我还在找一处地方让我觉得累了就可以停顿,当我决定停顿的时候,我想我已经老了。

你到底是个孩子呵。我摇了摇头。

孩子这么奢侈的词,请不要随便拿出来形容一个人,这会让我觉得你很龌龊。

我把酒呛了出来,抹了一把眼泪定定看着她,突然放肆地大笑起来:纪往笙,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很危险?

纪往笙眨眨眼睛,只是狡猾地微笑着。

好吧。我收住笑重新认真地打量她,让我来说好了,纪往笙,你是我见过的最危险的女子。

嗯?

因为你从来不愿意负担伪装,像坚持脱掉壳的乌龟,任性妄为地要在水域里兴风作浪。

不是我不想啊,我只是背不动。她的脸上居然真的出现委屈无奈的表情来,好像在埋怨别人给了她一块不甜的糖一样。

太重了。她说。

那是我认识纪往笙的第八个晚上。她涂了蜜桃色的唇膏,衬衫洁白。

我们喝了很多酒,直到她转过脸来问我,今天结束了,要过多久才能等到明天呢?

我还没能回答这个问题,纪往笙就消失了。始料未及的一如她的出场。

一个礼拜前的某个晚上我照例坐在天台上吹口琴,是帕格尼尼的曲子。纪往笙没有出现。

第三天,第四天,纪往笙还是没有出现。

于是我知道,她离开了。不需要告别。

我开始感到一种没来由的心慌意乱,这座城市每天熙攘着各种离别,情人,朋友,生命,或者信仰。而我却找不到纪往笙在我这里留下的坐标。我只知道她是个有些倔强的孩子,也许她一生都不会牵挂什么地方,也许她会牵挂着每个经过的地方。当她站在高处时瞳孔里会披挂微光,笑容安静。

就是这样的女子,在她离开之后毫不手软地透支了我的余生,让我在怀念起她的时候,变得异常惶恐。

——呐,乔川,今天结束了,要过多久才能等到明天?

——不需要等。它不准你等。

——是吗?可为什么我会觉得,我等了好久。

为什么会那么久,乔川。

张硕:我们隔了一转念的距离

John打电话过来时我还在睡觉,他通知我去学校领一下入学通知书,顺便跟同学们聚一聚。

John是我的导师,几个月前我上交的要去德国留学的申请最终通过,德国那边也安排得差不多了。领到通知书后的不久,我大概便要动身前往。

我学小提琴已经有近二十年,一开始并不是因为什么兴趣,只是为了遵从一部分人的意愿,学到后来,拉小提琴就成了一种习惯,像是习惯了临睡时一定要喝一杯清水,早晨起床前要花十分钟回想前一天发生了那些事,吃布丁不能太甜,拿铁里面不准加糖一样。我的生活严肃而规律,容不得半点波澜。而我也有足够的能力打理自己的人生,并力图使它井然有序按部就班。

至少目前我是这么认为的。

到学校的时候快十点钟了。John跟我讲,等一下Angel也要去,Angel是我的一个学妹,也由John指导,本来一个大二的学生是没有资格从师John的,但如果是John主动要求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他告诉我,这个女孩子身上有种迷人的潜质,让他痴狂得想要挖掘。

我忘了说了,我从来没有见过Angel,尽管她跟我是同一个导师带,尽管我们都从John那里了解到了部分对方的信息。我知道她是个不多言辞的女生,长得漂亮,却很少笑,喜欢薄荷味道的香水,喜欢帕格尼尼,家里有钱,非常有钱。

止于此,再没有别的了。

十点半的时候,John突然拉拉我说,快看,Angel来了。

我抬眼望过去,是一个美丽的女孩。说她美丽,是因为她给我的那种感觉,冰冷,清澈,眼瞳里似乎横贯着一条时间轴,纵横着很多故事,对外又是一副漠然疏离的样子。我欣赏这样的女子,她们多情而自知,永远带着一种诱人的神秘感。

她朝我客气地微笑,你好,我是Angel,中文名字叫做纪往笙。

她肩膀上昂贵的刺绣泛着柔软轻佻的光泽。

我点点头。

你好,我是张硕。

我更喜欢叫她往笙。

纪往笙在饭桌上只专心地喝一份玉米浓汤,睫毛在眼睛下面投出两片薄薄的阴影。大鬈发被简单束成了马尾,眉毛修剪整齐,透出一股子倔强。

往笙。我隔着桌子唤她。

她抬起头朝我看过来,眼神寂静,像蓄满了一汪海水。我忽然觉得那里面也充满了我想要挖掘的东西。

怎么?

我张张嘴,最后说,等下能不能陪我出去聊聊?

John在一旁不怀好意地看着我,我早说过Angel是个迷人的女人,是吧?

桌上的同窗都笑了起来。

纪往笙没笑。她只是淡淡地应了一声,好的。

距离十二点只有半小时,脑子在酒精的作用下还有些昏昏沉沉的。纪往笙水墨画一样的五官在我的视线中逐渐晕染开来,她吐气如兰,低声问我,阿硕学长,你想休息了吗?

彼时我并不知道往笙的这句话是带有莫大的宿命意味的,我只知道很久以后,当我面对往笙离开的背影时,会那么无所适从地想起这句话,她站在熙熙攘攘的记忆中对我呼气如兰,阿硕学长,你想休息了吗?

我带着醉意笑着,没事,我就是好奇上海的日出是什么样子的,往笙,我就是觉得你会是个很好的伴儿。你是吗?是吗?

往笙帮我解开衬衫最上面的一粒扣子,我一下子觉得呼吸顺畅了好多,她低着头,厚厚的刘海遮住了眼神,阿硕学长,你有一点醉了。

她说,为什么我也会觉得,这个时候陪你看日出的人应该是我。

她说,有些人依赖直觉生存,比如我,有些人依赖理智生存,比如你。阿硕学长,你只是刚好遇到了一个特定的人让你在某个特定的时候一下子变得那么依赖直觉。这不是好事。

她说,明天,阿硕学长就该清醒了吧。

她开始亲吻我的头发,马尾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开了,大鬈发一下子落满两肩,我闻到她头发上清冽甘苦的薄荷味道,简直像毒药一样诱惑着我。我伸出手想要擒获她,她推开我说,阿硕学长,十二点了吧。

我翻开手机盖,荧光屏上显着11:59。

嗯。我说,接着钟表数字跳成了00:00。

那么,她扬起脸,又是一天,对吗?

我看着往笙精致洁净的五官,忽然觉得自己是那样卑微。

我的人生有太多平静的元素,规规矩矩地上课,认认真真地学小提琴,念大学后从来不烫头发,不随便交女朋友,对年长的老师们虚心求教,不会抽烟,喝很少的酒,不逛夜店,甚至不会在马路上吹口哨,读完大学再遵从家人的意愿去德国留学,将来或许会娶一个门当户对的贤妻,生一双儿女,安安心心地扮演好丈夫和父亲的角色。

不平静的因素是,我遇上了纪往笙。而这是我后半生劫难的开始。

我想,或许我会为往笙逾越些什么。而我们之间将无关爱情,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这里的意外是指,某一天往笙踩着细长的高跟鞋朝我走过来,神色不安地说,恐怕,我有一点点喜欢上你了。

而我知道她不会。没有为什么,就是知道。

我开口,近似祈求,往笙,如果我不走……

阿硕学长,我一直以为你是个理智的人。

确实如此……但我只是怕自己承担不起。

承担不起什么?

……离开你。

……往笙坐在那里很久都没有出声,最后终于还是说话了,阿硕学长,你喝醉了。

已经凌晨三点半了,周遭还很安静。

浑沌妖冶的霓虹灯一摊摊的摊开在马路上,糜烂得令人心悸。

操他妈的酒精,我明明记得自己只喝了五杯酒,头怎么会这么疼?

我用力地擦掉眼泪,嘲讽地笑笑,真他妈的疼。

往笙怜悯地看着我,也许她习惯了用这种怜悯的眼神看所有像我这样的人。

天边开始泛白,空气一点一点地凉了下来。往笙抱紧了双腿,低声说,天快亮了。

我说,是吗?

然后我们都沉默了。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纪往笙。

我在上海的机场回想我跟纪往笙的相识,惊觉我们之间居然短暂到让人来不及把过程沉淀下来。

我们第一次见面,她叫我阿硕学长,我想叫她往笙。我觉得她很漂亮。

我们第一次在一起吃饭,我问她,能不能一起出去聊聊。有点忐忑。

我们第一次聊天,我发现她是个性情凉薄的女子,陡然爱上这个神色冷漠语气寡淡的南方姑娘,带着奋不顾身的勇气。

我第一次向她告白,她仰望着天边,有些寂寞地说,天快亮了。

我们之间,没有第二次。

过安检的时候,我问安检员,喂,爱上一个人容易吗?

先生,请伸开您的双手,要进行扫描了。

我伸开双手,自顾地说,往笙,爱上你容易吗?

陆松:欲罢不能,总是旧相识

三垭口的霓虹灯通宵亮着,里面隐隐约约传出来的钢琴独奏声让很多人意识到经过这里的人能被明显地分成两类:一种是能走进三垭口并气定神闲地坐在柔软的真皮沙发上消费享受的,一种则是怀着诸多复杂情绪带点瞻仰性地走过三垭口灯火通明的落地大玻璃橱窗再急步匆匆地赶去乘公车的。而我,不巧属于前者。

我叫陆松,三十好几的人了,有一间不算小的日化公司,单身,无不良嗜好。

近些日子我开始频繁在晚上出入三垭口,只是为了完成一桩又一桩母亲亲自安排的相亲。母亲说,我等不起你呼风唤雨一样的事业有成,我就要在有生之年看你成家,所以你少拿立业来糊弄我。

母亲是一挺固执的老太太,后来实在受不了她唠叨,便应了下来,也由此开始了我此后长达两个月之久的痛苦生活。

接到母亲电话后,我便会在三垭口一个靠窗处定好座位,晚上穿戴整齐,赶去三垭口与女方见面,三垭口门边的迎宾小姐礼貌客气地向我致敬:先生,欢迎光临。服务生送来香醇馥郁的法国葡萄酒,喝了点酒,双方便开始交易。好吧,我暂且不说交易,说相亲。

陆先生你好,我叫Nacy。

你好,我是陆松。

听说陆先生是一间日化公司的老板,经济条件一定很好吧?哦,我的意思是说,像陆先生这么多金的老板,应该有一大票爱慕者趋之若鹜才是。

因为平时工作很忙,所以不太有什么时间拿来谈恋爱。

这样啊,那陆先生平时喜欢什么运动吗?

我不喜欢运动,有空的时候会在家里看电视。

陆先生喜欢看什么节目?

新闻联播。

哦……我平时喜欢游泳,但是不喜欢在公共游泳池里游泳,你知道的,那里面太脏了,要是以后我自己家里有一个游泳池就再好不过了,我一定天天游个够。

那Nacy小姐不妨努力几年试着建一个游泳池。

什么?

我的意思是,等下我有个会议急着开,就不多陪了。账我已经付过了,Nacy小姐如果想再吃东西的话可能要额外付钱,但这额外的,只能算你自己的了。恕我先告辞了。

出门的时候我忽然想大声地笑出来,然后我就听到迎宾小姐甜美的声音:先生,欢迎下次光临。

我记得我念小学的时候偷偷喜欢班上的一个小女孩,平时格外喜欢捉弄她,喜欢拽她的小辫子,把她的作业本弄脏,往她的书包里塞小老鼠。

那天她抹着眼泪气鼓鼓地说,我再也不跟你好了!

我很难过,第一次躲在屋子里写了一篇很长的日记,像个落魄悲伤的失恋者。

第二天我往她文具盒里偷偷放了一大把大白兔奶糖,我还记得她十分惊异的表情,以及吃糖时满足愉悦的样子。当时我就觉得,以后我应该为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赚很多的钱,买很多的糖养着她。

如今我也算小有成就,只是让人觉得哀伤的是,姑娘们再也不愿意为了一把糖而露出那种满足愉悦的表情了,她们充满智慧地玩弄男人,以及男人的账户,将自己的人生经营得有声有色。

说实话,我很佩服她们,却下不了决心娶这样的姑娘做老婆。

我都忘记自己到底相了多少回亲了,全部毫无例外地无疾而终。母亲的耐心显然已经被透支,当然,我也是。

某天晚上,我给一位经相亲认识并交往了一个礼拜的姑娘发短信说,我花钱买了你一个星期的青春,对我来讲现在的你已经老了,咱们之间的交易便不再合理公平,所以,我们终止合作关系吧。

发完短信我觉得心里有点难过,便走进三垭口点了威士忌一个人慢慢地喝了起来,进门的时候迎宾小姐用那种万年不变的语调说,先生,欢迎光临。我嘲弄地笑笑,对自己说,都这样了,他们还挺欢迎你,拿人民币建立起来的关系可真铁啊。

我不知道自己喝了多久,只知道当我抬头看落地窗外的时候,所有繁华绮丽的霓虹灯都变成模糊一片。我扶住额头,真有点昏昏沉沉的了。

摇摇晃晃地走出三垭口的大门时,我还清楚的听到迎宾小姐操着一口标准普通话说,先生,欢迎下次光临。

我一下子就吐了出来。

门口有人朝我走过来,伸出一只软绵绵的胳膊扶住我说,陆先生,我送你回家吧。

我头也没抬,你谁啊?认识我吗?

那人脆生生地笑了起来,近两个月看到陆先生一直在相亲,怎么也得认识了呀。

我抬起了头,面前的姑娘穿着一袭茜红色的迎宾礼服,脸生得十分漂亮,胸口别着的牌子上面印着她的名字:纪往笙。

我笑,以前怎么没注意到三垭口的迎宾小姐是这么漂亮的姑娘啊?

纪往笙也笑,那是因为陆先生是个目的性很强的人,没有习惯去观察周围的人和事。

我吐出一阵酒气,小姑娘,诚实不一定是什么好事。

陆先生现在不正是需要这些实话的时候嘛。

她的语气留有余地而又带着不容置疑的肯定,有那么一瞬间,我怔了怔神。

陆先生?

嗯?

酒很香。

她那张素净的脸在茜红色的礼服映衬下显出几分妩媚——却是被清水洗过的妩媚,让人挑不出半点不合适来。

纪小姐,你很漂亮。我忘记自己已经跟她说过这话了。

然而,纪往笙微笑地看着我,陆先生却是那么狼狈。

我挣扎着站稳,看向纪往笙闪烁璀璨的眼眸,想要看出些什么。可我看不到。

我说真的。纪往笙道,从两个月前开始认识陆先生一直到今天为止,陆先生那种狼狈的形象就一直没怎么变过。不过您的软弱倒是愈演愈烈。

我愣在那里。纪往笙的脸美丽得有些令人屏息,纪往笙的话像尖锐细碎的玻璃渣子揉进了某些伤口。纪往笙的眼神清湛剔透带一点点诱惑。我得承认,纪往笙是个万分迷人的女人。

纪……往笙……我犹豫着唤她的名字。

陆先生,我不介意现在陪你去江边吹吹冷风。

我抓紧衣襟:世上为什么会有纪往笙这样匪夷所思的女人。

我的相亲终止在这天晚上,是纪往笙结束了这种毫无意义的游戏,所以在认识纪往笙后的很长时间里,我都是那样感激她。

纪往笙说,我看到了你的血本无归,好可怜的商人。

这句话,出现在我捧着一枚钻戒向纪往笙求婚之后。

我有些无措。

我一直很无措。因为我不懂纪往笙。

从来不懂。

纪往笙的呼吸清浅,眼底里有些支离破碎的影子,这让她看起来更加陌生而诱人。

她说,你是我认识的男人中最单纯的一个,或者说,是最愚蠢的一个。

窗外华灯初上,雨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

她接着说,很平静的样子。因为你竟然觉得,你配得上我。

她说这句话时刚好有人放下了淡蓝色的细纱窗帘,三垭口的那扇落地窗便被牢牢遮住了。我看不到外面下了多大的雨,只能听到一些琐碎的声音。沙沙,沙沙。

她离开时只留下一桌淡淡的薄荷甜香,很久都散不尽。

我把钻戒攥紧在手心里面,不知道过了多久,有血流了出来,我喝下一大口酒,心想现在几点了,我该回家了吧。

出门的时候有个陌生甜美的声音响起,先生,欢迎下次光临。

后记

有人问我纪往笙最后停在了哪里,我想我没办法给出答案,就像往笙自己所说的:当我决定停顿的时候,我想我已经老了。

而毋庸置疑的是,纪往笙永远也不会老。

有人怀疑纪往笙是带着故事流浪的。这一点倒是没必要说明什么,有些人愿意相信故事便给这个故事很多余地,而不会苛责它的残忍。纪往笙更像是某一部分人的意识,他们不甘现世,有一些昂贵的坚持,喜欢瞭望,喜欢年轻。

这些意识没有泯灭,纪往笙就不会停下来。

纪往笙在那些男人心中留下的记忆总是刻骨得很。我喜欢她这样,蔑视得那么坦荡。

纪往笙的故事只写到这里。可是亲爱的,你知道它没有结束。 zzyelZxrinRfqPFv7Zr8hFm0ZwsC2r//TKcmDpypqRG9xoeIg6JCfOwOKTPscG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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