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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风了

文/刘玥

进大学第一周我的主要任务是问路。丫子是我的第一个问路对象。那是开学前一天,我拖着一大堆行李和两个跟我一样路痴的近亲在P大无比巨大的校园里蠕动了一个下午之后,依然找不到传说中的宿舍楼,并最终放弃希望决定先找旅馆的时候,我看到了丫子。我上前问她旅馆怎么走。她那时正在研究一张地图,抬起头顺便告诉我,出了东门往西走。

这就基本奠定了丫子在我脑海中的光辉形象:智商跟个子一样高,并且习惯用脚趾代替大脑的工作。直到很多年后,丫子依然没有改掉自己分明是个路痴还非要给人指路的坏习惯。有一次我们向一个老北京问路,他很耐心地给我们指路:先往东走,再往南走,再往东走,再往北走。我们都听得很震撼。丫子也深受震撼,决定提高自己为人民指路的能力,表示要向这个老北京学习。不久一个小妹妹向我们问路,丫子于是很耐心地为她指路:先往东走,再往南走,再往西走,再往北走……

当然那是后话。前话就是,我惊讶地发现我跟丫子居然同被分在514寝室里。用丁子的话说,是被分在514宿舍。这里涉及到一个南北方言习惯差异的问题。我们南方人习惯把寝室叫寝室,而北方人喜欢管它叫宿舍,就像他们喜欢把我们叫“拖把”的东西叫成“墩布”一样。我们寝室的四个人就寝室宿舍拖把墩布展开了一系列严肃而激烈的探讨,最后决定入乡随俗,认真学习京腔,其中包括训练自己说话时每个字后面都带个“儿”字。

很快我们就发现这只是个天真美好的愿望。天不遂人愿,我们寝室根本没有学习京腔的环境,四个人倒有三个是南方的,常有的情况是,丫子在讲福建方言,片子用湖南方言回答,我用浙江方言插嘴,丁子用纯正的普通话表示抗议。因此,入京多年后,我们依然保持着各自的优良传统,为传承我国方言文化贡献自己应尽的力量。我们的口号是:我口音,我自豪;我浙江(福建、湖南……),我骄傲!

在绰号的问题上,我们也展开过激烈的讨论。我曾对“×子”的取名方式表示强烈不满(至于原因,看一下本文作者的大名你就会明白)。无奈其她三个丫头都对“×子”表示相当满意,理由不一而足:亲切,好玩,好记,与孔子同名……

我承认我说话没什么逻辑,而且没有时空概念。但是你很快就会发现这其实是中文系的一个优良传统。入校不久,在我们仍处在迷路阶段(不管是物理上的还是心理上的)的时候,系里一位名叫纯良并且(自称)心地纯良的师兄语重心长地教导我们:千万不要相信师兄的话。我们当时听了觉得特别对,忙不迭地点头。然后纯良师兄又补充道,要记住,防火防盗防师兄。我们有如醍醐灌顶,眨巴着天真无邪的大眼睛,一脸虔诚地望着他继续点头。接着纯良师兄进一步明确地说,就是叫你们不要谈恋爱。丫子就问他为什么,他回答说,因为我大一也谈过,有着惨痛的经历,希望你们不要重蹈覆辙。我们很诚恳地表示一定要听师兄的话。纯良显得很欣慰,便又说,也不要买电脑,电脑会使年轻人堕落。他瞅了丫子一眼,说,看你长得就像买电脑的。

开学后的第一个月我们就在纯良师兄缺乏逻辑充满悖论的教诲里跌打滚爬。有一阵子我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学中文的人全都这么没逻辑。比如说给我们上古代汉语的那位老教授,一整节课都在向我们灌输“文字起源于头发”。我越想越觉得P大中文系了不起,研究成果都那么惊世骇俗,简直是后现代主义啊(这是P大另一句流行语)。闹了半天我才明白他说的不是头发,是图画——这让我深深体会到推广普通话的必要性。比古汉老师更绝的是我选的西方“贼学”课。每个周三晚上我要上整整两个小时的“贼学”课。那老师也不知道是哪国口音,读“贼学”读得特溜。“贼学”是什么。“贼学”的概念。“贼学”就是洞察人生。“贼学”家是有智慧的人。形而上学是“贼学”的重要部分。金庸小说里的欧阳锋,就是一个形而上学家,是一个彻底的“贼学”家,因为他总是在自问“我是谁”……

时间久了我就发现,没逻辑也不光是中文系的专利。教史纲的老师那天不知道出于什么动机,开始跟我们扯,说长寿的一大秘诀是坐牢。然后他列举一串数字,结论是坐牢有益长寿。我们全震惊了。

时间更久了我又发现,没逻辑不光是P大的专利,保不齐北京人全都这样。程老师给我们讲他参加北京台的一个节目摄制,打算讲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结果编导过了一阵子打电话来说,程老师,您还是换个题目吧,领导说不行。理由叫人喷饭——住房问题太敏感。

中文系被列为P大四大疗养院之一。相对于有疯人院之称的数学院物理院而言,据说日子过得还是挺滋润的。但是我却发现两门专业课已经够折磨人了,完全打碎了一个文学青年的美好梦想。古代汉语要求作业写繁体字,指定要读的书也全是繁体的古文。第一周,丁子把课本读完以后,给人发的短信已经变成这副模样:“见信如晤。睽别日久,未敢汝忘。念生辰近,汝之去吾也远,无以为祝,厚币以谢。”一个月后,丁子把《论语译注》也读完了,她的短信已经变成这样:“候。馆外。巳,课。理教。占位。”

繁体字也就罢了,现代汉语课开始学语音学后,我真有撞墙的冲动。每次说话开口前会条件反射地在想,我是要发舌面前低不圆唇元音还是舌面前不送气清塞擦音,等我确定我要发的是舌尖送气清塞音,我已经忘了自己想说什么。还有一门必修的文科计算机,我们后来才知道,我们选的那位老师号称文计女魔头,向以出偏题怪题著称,能把人活活考死。

更叫人抓狂的是体育课。不知道是哪个欠扁的领导心血来潮,于是P大新开了中华毽课。不知道是哪个欠扁的丫头提出要选这个鬼里鬼气的毽子课,于是另两个丫头都跟着选了。不知道是哪根欠扁的神经发冲动,于是居然连我也选了。我从小到大都没踢过毽子。别说踢毽子,我的脚从小到大除了走和跑,压根就没用来做过别的事。竟然在大学里学踢毽子,传到我妈耳朵里她准会笑疯掉。盘踢、磕踢、蹦踢、拐踢、内接外接,我还没会前一个技巧,老师又开始教新的了。于是我美好的双休日都泡在踢该死的毽子上了。幸好毽子身上长满了乱七八糟五颜六色的鸡毛,否则我准能把它活活咬死。

简单总结一下。自从上了现汉课,不会说话了。自从上了古汉课,不会写字了。自从上了“贼学”课,不会想事儿了。自从上了体育课,不会走路了。自从上了P大,不是人了……

在P大的熏陶下,我们寝室四个都开始有些疯癫起来。某天丁子忽然从睡梦中惊醒,宣布她的一个重大创见:她已经找到了解决台湾问题的最好方案,就是把青藏高原移过去,把台湾海峡填平——既解决高原冻土问题,又实现两岸的三通。片子表示非常赞同这个极具建设性的解决方案,在丁子的启发下,她提出了一个为中国足球队带来光明前景的战术——十人合围一球,缓移至球门,拥而入。我一边狂笑一边想给自己冲一杯奶粉,但是倒入开水后我发现有点不对劲儿,本来应该是纯白的开水居然起了泡泡——天,我把洗衣粉错当奶粉倒进杯子了。

除了课业,剩下的是大把大把的空闲。一开始我还下定决心好好学习文化知识,于是去蹭课。我挑了节印度佛学课拉着丁子去旁听,那门课听课学生不多——第一排坐着几个尼姑,第二排坐着几个和尚,第三排坐着两个黑人,第四排坐着两个傻帽我跟丁子。

打那以后我再也没去蹭课。于是决定加社团。P大有两百多个社团,社团招新号称百团大战。我们站在三角地,被一堆一堆的社团展板迷得眼花缭乱。三角地其实就是个三角形的花坛,立着几个海报栏,一层叠一层贴满了广告,GRE托福家教二手车租房……海报栏下面是密匝匝的社团展版,里一圈外一圈足有百来块。另一边是社团招新的人,拿着大喇叭又唱又跳,像耍猴的到山上招野猴子。当我们在迷茫中徬徨时,纯良像一座灯塔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我们问他该加什么。他说那得看你们喜欢什么。我们说不知道。他说,那好,你们就加我的一个社吧。

我们就屁颠屁颠地跟着纯良加入了脱光协会——别误会,P大脱离光棍协会简称脱光协会,缩写脱协。在聆听纯良“不要谈恋爱”教诲的一个月又零一天后,我们正式地成了脱协光荣的一员,并将脱光视为己任。但很快我们就发现,这个脱协,除了在群里灌水、八卦、张贴中国十大光棍院校,基本什么也不干。距今为止它唯一做过的一件事,就是在光棍节下发了一份文件:

光棍节将到,我谨代表脱协中央

致所有未婚的脱协成员:

首先,光棍节快乐!

我们正处于结婚时代的初级阶段,经过二十几年的努力,虽然取得了结识众多异性的巨大成就,但是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短缺,局部个人发展很不平衡。

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日益增长的爱我的人我不爱,我爱的人不爱我之间的矛盾。情敌竞争已经不是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但是它在一定范围内还将长期存在,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激化。

我们要允许一部分人先结婚,先婚带后婚,最终实现共同发昏!自由恋爱已经在中国大地上扎根并初步显示它的优越性,但其不成熟,不完善的环节,还必须通过深化思想改革来逐步解决。

恋爱是结婚的初级阶段,而我们又正处于恋爱的初级阶段。全会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明确“快找,快结,快生”的指导方针,把下一步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家庭建设上。下一个四年对我们来说是关键的四年,好男好女已越来越少,若我们不抓住年轻的尾巴,错过末班车,以后的美好生活将无从谈起。当然,已经胜利的同志们是光辉的榜样!全会同志必须要认真学习!!

我们——当然除了丁子自己——一致认为丁子肯定是最先脱光的。她身边的号称“同学”的可疑人物太多了。首先就是普通话。倒不是那个男生操着一口标准普通话,而是某天丁子在某教室看《现代汉语》的时候巧遇那男生。他走过来低头一看,说:“呀,你们还学普通话呀!”于是普通话这个名字就叫开了。二号可疑人物名叫旁座男。顾名思义,旁座男正是丁子高中时的同桌。据我们推断,两人既为同桌,难保不有暧昧关系。三号可疑人物叫松林男,又名包子男。那天我们在松林吃包子,这个人晃荡晃荡过来,冲丁子诡异地一笑,然后晃荡晃荡开。在我们严厉逼供下,丁子终于承认两人乃是旧识。四号可疑人物叫电话男,是丁子高中同学,现正复读,常与丁子长时间通电话。当然因为此人不在作案现场,故嫌疑并不太大。

第二个脱光的——我们(不包括丫子和丁子,丁子之所以不认为丫子是第二个,是因为她认为自己不是第一个,因此丫子是第一个就不是第二个……呃,有点混乱)一致认为,一定是丫子。这个可疑人物名叫电脑男。

事情是这样的:在聆听纯良“不要买电脑”教诲的一个月又零二天后,丫子终于忍不住拍案而起,说,对不起,同志们,我非买电脑不可了。我们都报以由衷的同情。确实,在P大几乎做什么事都要电脑,论文、课件、通知、交表……丫子一发出买电脑的号召后,立刻得到众人的响应。514通过一项集体决议,那就是团购电脑。可隔了一会儿丫子支支吾吾地发言说,啊,那个,我有个哥哥这周末带我去看笔记本,所以我就不参加团购了。我们一脸狐疑地观察丫子,看得她直发虚。她做了一番无力的辩解,但还是受到我们的质疑。丫子所谓的“哥哥”,正是传说中的电脑男。

不久后我们便抱了各自的笔记本来。事实证明,纯良的教诲确实是真理。自从四台笔记本进入514,上网占据了我们大部分的空闲时间。大约混混沌沌没日没夜地上了几天网,忽然发现学期已经过了一半。我做了些什么呢。参加了几个古里古怪的社团,看了几部没头没尾的电影,认识了几个不三不四的闲人,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废话,花了几块不明不白的冤钱。没头没脑地忙了些日子,文学社,辩论队,学生会,还有一个缩写SICA(我管它叫西瓜的啥啥)的学生交流协会。没过多久,系里又开始组织一个啥啥“一二九”合唱。一帮中文系新生黑压压地站在五院二楼会议室里,哇哇哇地练声。那位组织合唱的学姐嫌我们声音不够响,没放开来,要求我们全都弯腰九十度,对着地板练嗓子,据说这样可以扩大声腔,加大声道共鸣,从而增加音强,以达到宏亮的声音效果。练声时要求发舌面前低圆唇元音以及舌面前高不圆唇元音。我一听语音学术语就犯迷糊,没发声倒先被自己的口水呛着了。

“一二九”合唱排练的后遗症是,514不时传出美妙的乐声。有一次丁子吊着嗓子在唱,片子说,我很喜欢你唱京剧呀!丁子狠狠地白了片子一眼,用冷得能结冰的声音说:我在唱歌。我在一边笑得快瘫了。

上BBS灌水,聊天聊得手疼,开无聊的会,跑无聊的差,我实在有些腻了。我跟纯良说,想找点有意义的事做。纯良就问我想不想当志愿者。我说行,你觉得什么有意思我就跟着你干什么吧。

然后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成了P大国际文化节的展台志愿者。国际文化节是P大自我标榜的国际学生交流盛会,把所有能召集的外国留学生都拉扯进来。文化节那天,每个国家都会有一个展台,由各自留学生布置主持,展台志愿者按他们的要求提供帮助,说白了就是不要钱的帮佣。大多数报名当展台志愿者的人最初都有这样美好的愿望:希望被分配到北美或者西欧的展台去,最差也得是新加坡。但事实上来自西欧北美的留学生少得可怜。留学生最多的是韩国,走在路上都会见到两个韩国人打招呼说声“阿纳塞哟”。据说是因为韩国人都要服兵役,他们跑到中国来留学可以逃掉兵役。我当然也做过能接手韩国或者日本展台的美梦。我收到分配国家的邮件的时候愣了一下。我被分到孟加拉。当时大脑的第一反应是,呃,非洲。然后脑海中就出现了一个脖子上缠着蟒蛇的黑人形象。我打了个哆嗦。纯良敲着我的脑袋说,亏你读文科的呢,给我看地图去。

负责孟加拉展台的小组就两个人:极不负责的组长纯良和我。当我终于在喜马拉雅山的南边找到孟加拉国的时候收到纯良的一条短信,说孟加拉的留学生想在周日下午与我们见面。我收起地图,一边在脑海中勾勒了一个完美的黑马王子形象。孟加拉毗邻印度,而印度人是白种人,所以孟加拉人应该也具备白人的特征。我一面遥想一面下意识地抬起头仰望,眼前登时出现了一个年轻英俊的打虎英雄。黝黑的皮肤,闪光的眼睛,高高的个子,高高的鼻梁,骑在威猛的孟加拉虎的背上,迎面向我走来……片子听完我的描述,一脸鄙夷:“当心你的黑马王子大得可以给你当爹!”

下午我如愿见到了传说中的孟加拉留学生。黝黑的皮肤,反光的眼镜,高高的额头,高高的——嗯,嘴唇,骑在——嗯,广泛使用的自行车上,迎面向我驶来……

不幸全被片子言中了。看他的年纪,几乎可以肯定是个有家室的,就算没家室也应该有主儿的人。我英俊的黑马王子就这么被现实无情地击垮了。当然我不能把我的失望之情表现出来。志愿者培训的时候我们就被反复告诫,绝对不能与留学生发生冲突,必须尊重对方,这是涉及到中孟两国关系的大事情。本着深刻的国际主义觉悟,我面带微笑地与那个孟加拉人打招呼。

我接过他递来的名片,低头开始费力地读上面的英文字母。Mohammad Mainul Islam.从貌似他名字的那几个单词里我勉强认出了类似穆罕默德、伊斯兰之类的单词。他笑了:“哦,我信伊斯兰教。我叫马伊努,不过更多人叫我‘小马哥’。”然后他开始了一大段折磨我听力的自我介绍,抑扬顿挫的汉语中不时夹几句英语。凡是我以为他在讲英语的时候,他都在讲汉语;等我用汉语的语法去理解他的话时,他又切换成英语了。在亲爱的组长的帮助下,我大概听明白了,原来马伊努是孟加拉达卡大学的副教授,在P大攻读人口学的博士学位,已经在北京待了两年多。真要命,原来一直被我YY的是个教授,真是不要命了我。之后马伊努掏出一本纪念册,给我们看他去年参加国际文化节的照片。照片中的马伊努穿着民族服装,笑容飞扬,简直就是个友谊大使。交谈的时候不断有路过的黑头发或者黄头发女孩冲马伊努打招呼。马伊努笑说:“那是我妹妹……我在中国可有很多妹妹哦!”然后看我,看得我满身疙瘩。

我们离开之前马伊努提出来,周五他要去孟加拉大使馆,问我们能不能去。我那个超级不负责的组长挠挠头说,他有课。然后就用半命令半抱歉的眼神看我。

一出马伊努的视线,我就开始跟纯良理论。进京之前我妈就告诫我,千万不能一个人出校门,何况去的是一个大使馆。

“你不是一个人去……(不是一个人才糟啊……)放心吧没事儿。北京的治安好着呢。去吧去吧。我保管你活着回来!”

活着回来……我要少一根毛我就死给你看……得,要死也得拉上个伴儿。于是我找上片子。

“开什么玩笑!如果真是个年轻英俊的孟加拉帅哥我当然还可以考虑考虑,我怎么能把我的美好青春浪费在一个老头身上!”

我对片子的重色轻友表示强烈不满给予严厉谴责,然后我从道义上良心上法律上国际主义精神上对她进行轮番轰炸。最后一招是,我请客。片子同意去了。

周五下午阳光明媚。安全起见,我把学校报警电话设了快捷键。我跟片子在约定的地方等马伊努。但是不久一个皮肤黝黑的青年朝我们走来问:“请问是刘小姐吗?”

我吓了一大跳。这是我第一次被人叫小姐。我傻了似地望着他。咦,几天不见,马伊怒怎么进化得那么帅了?黑的皮肤,没错。个子也不高,没错。但是,怎么说呢,我不是故意用褒义词,可是感觉……很舒服。

“喂!”片子咬我耳朵,“好像跟你描述的风格不太一样呀。”

“嗯,是这样。马伊努下午有事来不了,所以让我去使馆拿展品。我也是孟加拉的留学生,叫我柯修就行。”他说,很好听的声音。

之后柯修就领着我们出校门打的去大使馆。路上几乎没什么话。他似乎并不爱说话,不像马伊努。马伊努在的时候,他会一直掌握着话题,学术,人口,P大,文化节。他很能说,听的人便听着,不会觉得不自在。可是跟柯修在一起,一直沉默地走着,觉得很尴尬,觉得该说些什么。我忽然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不去查查有关孟加拉的资料,起码不至于无话可说啊。

出租车驶入使馆区的时候,会有出乎意料又理所当然的感觉。我对北京使馆区的印象,还停留在战争年代。戒备森严,没有路人,拒人千里之外的黑色建筑,敞开却不怀好意的大门。但是这条街上,整洁,平和,干净。各式各样的小别墅安静地坐落在树影后面,屋檐用温和的角度反射着阳光。要不是那些按一定角度摆头的警卫,这就是一个普通的居民区。大国小国富国穷国,它们安静地栖居在各自等大的领地,国旗一样地在风中飘扬。柔阳从树叶尖跌落进每个路人的手心。

出租车在一幢蓝白相间的建筑前停了下来。我们跟着柯修进去,门卫甚至没拦住我们要求登记。通过一条窄窄的走道就是不大的会客厅,富丽而典雅,铺着厚厚的地毯,墙上挂着孟加拉女子的肖像,桌上摆着各式各样古怪而精致的饰品。电视似乎在放孟加拉的节目。几个孟加拉人坐在会客室里,用我们听不懂的语言谈笑着。柯修走开了。我们有些忐忑地坐在角落里等着,傻傻地假装看电视。

并不很久,柯修进来找我们。“一秘想与你们见见。”他说。然后领着我们出去。片子一看到那个一秘就在我耳朵里喊帅。发现对方正在走近,忙闪到我后面。我又急又怒,支吾了两句英语,说我们是志愿者,希望他能来参加国际文化节。一秘先生(后来知道他叫菲亚兹·卡兹)很温和地微笑着与我握手,并且说你的英语很好。我简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天,这种差事应该让纯良来做。幸好会面很短,我不用想下一句说什么,就可以用上“谢谢”和“再见”了。

我们帮柯修把展品从使馆搬进出租车,便算大功告成。要命的是归程上让人难堪的沉默。

“我希望你们不太介意,我不太会说话……不太会中国话。”像是刻意要打破沉默,柯修有些支吾地说,“你们……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那卷招贴画。”

我和片子有些笨手笨脚地把招贴画展开。第一幅是孟加拉地图。Bangladesh.我轻声念了出来。

柯修笑了一下,然后指着地图上密布的河流:“河……孟加拉有太多的河。每到雨季,上游所有洪水都涌向孟加拉……你知道的,洪灾,没完没了……还有风暴……”

第二幅是孟加拉的简介。

“人口……孟加拉有近1.4亿的人口。孟加拉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国家……”柯修自顾自地说,眉头紧锁。

柯修终于不只是沉默了,可我却不知道怎么回答。然后我翻到一张孟加拉虎的海报。

“有名的孟加拉虎!”我说。

“这儿还有一只更大的。”柯修笑,拿过一张黄麻织的有孟加拉虎形象的挂毯,“总是这样,每个国家都会有一两种象征性的动物。不只是动物,还有人,物,景。当哪里又举行什么国际性的会展了,他们便把那些象征性的东西挂出去,好看的,光艳的,堂皇的。”

那天回程,柯修一直轻柔地断断续续地说着,填补着难堪的沉默。可也许,与其说柯修在向我们介绍孟加拉,不如说是在自语。

跟片子一起告别柯修,我们回头看他。看到一个瘦瘦的背影驼着一大堆东西消失在拐角。低着头,弯着腰,看着路。

文化节当天,纯良极其不负责任地一直到九点才出现。片子说她对柯修印象不错,便屁颠屁颠地跟着我来了,一来就后悔。马伊努果然真把我们当成免费不收钱的帮佣,让我们去给他们搬张桌子。妈呀。展台可是设在百年讲堂广场,要搬一张桌子得跑小半个学校!无奈,我跟片子两个弱女子本着崇高的国际主义精神,跑了半个学校到艺园搬桌子。二楼不行,三楼没有,一直到四楼才找到一张合适的。我跟片子嗬哟嗬哟地把桌子从艺园搬到讲堂门口,小命去了半条。脸皮犹如地壳的纯良居然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出现了。

在一番唾沫飞溅后,作为惩罚,我们罚纯良守着展台,然后我跟片子偷偷溜了出去。在新加坡展台上吃了块烤肉,在法国展台上呷了口香槟,在韩国的美食台尝了拌饭,然后又被组织拉去做苦力了。谁叫我们穿着志愿者的衣服,人群中一眼就被人揪出来呢,没办法,只得耷拉着脑袋乖乖跟着负责人去讲堂。幸好没给我们派什么痛苦的活。我们的任务是领着一群看不到路的福娃上台,不算太坏。我领的是妮妮。上台之前闲着没事干,我就一直跟妮妮抢她那个巨大的脑袋,然后往自己头上套。好家伙,脖子都险些崴了,好沉哪。片子乘机给我拍了张照。纯良看了以后说,呃,你戴上福娃简直像葫芦娃。活该被我追着打。

那一天孟加拉展台的孟加拉人挺多,大概整个北京他们的同胞都跑过来凑热闹了。我们又见到一秘先生(片子眼睛都看直了),大使与大使夫人也亲自到场,完全无视那两个辛勤工作的翻译志愿者,用孟加拉话叽哩咕噜地跟马伊努和他率领的一大群妹妹聊上老半天。学校的电视台记者扛着摄影机来到我们的展台,马伊努唾沫横飞地拿着话筒讲了老半天,从P大一直讲到十七大。

中午孟加拉有节目。马伊努领着几个裙袂飞扬的孟加拉姑娘风风光光地上场去了。孟加拉展台忽然冷清下来。来来往往参观的人群这才发现一直静静坐在角落里的柯修。广场上那个并不高的舞台早被人围得水泄不通,除了黑压压的人根本什么都看不到,我们当然也就放弃看马伊努唱歌的奢望了。纯良被组织派去做别的事,我跟片子只得傻傻地守着展台站着,除了冲好奇的参观者傻笑,就是冲柯修傻笑。

柯修大概看我们的傻样实在看不下去了,便开始给我们介绍桌上各种各样孟加拉的小玩意儿,在找不到对应的中文翻译的时候,就夹几个孟加拉文的词语。那些布偶,分别代表什么职业。那些服装,分别穿在什么样的场合。那些精巧的小饰品,用的是什么材料。黄麻织就的孟加拉虎挂毯被挂在展台最显眼的位置,就像柯修说的那样,光艳堂皇地挂在外面给人看。

下午,孟加拉展台给参观者手绘。“手绘”这个词,是我自以为是的翻译,原文我记不清楚,反正又是叽哩咕噜的孟加拉语。孟加拉姑娘用一种深青色的软膏在手上绘出各式的花纹图案,等软膏凝固后,花纹可以保留很长一段时间。这似乎是孟加拉的民间艺术。在一幅宣传图片上,一个孟加拉女子整条手臂上绘满了深青的图文,像攀在皓玉上的藤蔓。十多个手镯环在手腕,几乎能听见钏镯轻响。

在孟加拉姑娘们忙着给参观者画手的时候,柯修忽然问我,你想试试吗。我吓了一跳,问,男人也会这个吗?

“哦!”柯修大笑,“这经常是丈夫给妻子画的。”

我登时语塞。这是什么回答呀。

然后我便坐下来,柯修左手轻握住我的右手,忽然有些心悸。在印象里,从来没有被一个男子这样握住手过。柯修轻轻挤出深青色的软膏,一股草药的清气扑鼻而来。手背上忽然有了一丝清凉,柔柔的,痒痒的。周围的世界忽然安静下来。眼前只剩柯修了,只剩他那双闪着光的眼睛,带着笑意看我的手。

柯修起身站起的时候,忽然有种不情愿的感觉,想叫他继续为我画。就像图片上的那个女子,可以一整条手臂都攀满深青的藤蔓。

快结束的时候,柯修拿了个紫色闪着光的手环送给我。他想给我戴上,可是我的手骨太大了,竟然没套进去。柯修换了个橙色的,还是没套上。我接过手环笑说,我自己来吧。低头看手环上的条纹。抬头就看见,柯修把紫色的手环套到片子的手上,镯子在片子雪白的肌肤上闪着光。

文化节过去,对它的回忆就像手上深青的印迹,越来越淡,几乎不成形。那个橙色的手镯,因为我奋力想把它套到手腕上,终于光荣地报废了。它真有骨气,宁愿死都不肯被我戴上。我把它的遗体放到小木盒的最深处。放满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的木盒,像一具回忆的棺材,盛放着多少我发霉的记忆。

我又回到了那种迷茫地忙碌着忙碌地迷茫着的日子。时间像流水,走的路像流水线,生活过得像流水帐。我跟着人流跑,天天流着口水想下一顿吃什么。然后时间就那么一天一天地过去了。我幻想着再去找点志愿者的感觉,便去报名奥运会测试赛的志愿者。笔试完被涮。一起被涮的还有丁子、丫子。我们一起忿忿地骂,这什么世道,免费打工还要考试。什么世道呀这是。纯良回头问我们,怎么,笔试没通过?丫子说,通过才怪呢;我们什么都没准备就去考了。纯良点点头说,嗯,裸考。嗯,其实也没什么,是你们人品不太好。这样吧,师兄请你们腐败去。

P大管运气叫人品,管吃饭叫腐败。P大四周的饭馆也特有个性,招牌都是这样打的:革命就是请客吃饭。纯良点了几个菜,看我们还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就鼓励我们说,测试赛志愿者没选上并不意味着奥运会志愿者选不上嘛,有的是机会。见我们还是半死不活的,又说,得了,你们以为当志愿者就很好玩哪?我以前给一个啥啥国际会议当志愿者,知道我的工作是什么不?就是给人指厕所——背五六种语言,就一句话:厕所在那边。

大概我们被纯良哄得破啼为笑时,教育部的那个啥啥教学评估组就要来了。整个学校气氛骤然紧张,又是大大小小的会议,没完没了的大扫除,禁止迟到禁止旷课禁止上课吃东西开手机玩电脑开小会。三角地被拆了,百团大战的大幅海报与托福GRE卖车卖电脑的广告一起被歼灭,剩下光秃秃的一个花坛,和树上顽固存在的没撕干净的纸屑。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百年讲堂适时推出了电影《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我们都一致同意,这是在用魔法部干涉霍格沃茨来表达我们的不满。所不同的是,弗雷德跟乔治骑着扫把飞向自由,而我们拿着扫把打扫垃圾。

某天我上完西方“贼学”课,从电教那龌龊的教室里出来,脑子里塞满了一堆是者之是与不是者之不是的概念,逻辑自己跟自己打架。外面很冷,连树都冷得瑟瑟发抖。路过咖啡厅的时候就进去要了杯热饮。不进不知道,一进吓一跳。我看到了柯修与片子。我立刻很识相地戴上帽子,然后背对着他们螃蟹一样横行着爬了出来,然后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往宿舍走。

什么叫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呢。我问自己。根本什么事都没发生嘛,他们不过是坐在一起喝杯咖啡嘛。嘁,他们就算真成了又关我什么事。我想我不要想,可是我让自己不要想的时候其实我就在想。

片子那丫头。嗯。其实也不奇怪。她长得小巧,皮肤白,好看,漂亮,可爱,像一只白白软软的冰淇淋。我呢。

我从角落里摸出蒙着灰的镜子。我早上梳头从来不照镜子,简直是女大学生的耻辱。抹掉上面的灰,我看到一个黄脸婆从镜子里恶狠狠地望着我,嘴一咧还露出两颗獠牙,头发潦潦草草横七竖八地立在头上。对,我确实应该对这片处女地略做改造了。于是我抄起一把剪刀,决心美丽从头开始。并不是我对自己剪头发的手艺满怀信心,而是P大理发店太臭名远扬。据说某个员工曾经把顾客剪得满头是血——当然是把自己的手剪了。我剪完刘海很满意地抬头让丁子看。丁子说,得,你可以去给那个啥啥SICA协会当商标了,整一个西瓜太郎造型嘛。

尽管片子自己不承认,她确实成了脱光一号,而且对方还是个老外。我们经常扯到南亚物价便宜小吃鲜美,强烈要求片子给我们拉一车子吃的回来。

然后是丫子。她经常跟她那个神秘的电脑男出去逛街,买衣服,买书,买零食。买的次数多了,电脑男的真面目也就被揭露了。原来就是那个几个月前正告我们不要恋爱然后又带领我们脱光的纯良师兄。

丁子则还处在徬徨阶段,在普通话旁座男松林男之中犹豫不决,路上看到哪个就冲哪个傻笑。而那几个仿佛是密谋好了似的,一整天轮流在我们出现的地方出现,于是丁子一整天一个劲儿地傻笑。

于是,聆听纯良师兄教诲的N个月又零N天后,该买电脑的买了,该脱光的也都脱光了。我开始明白纯良一开始说的那句不要相信师兄的话的意思了。他把“防火防盗防师兄”的口诀传授给小师妹们,却始终没把下一句“骗吃骗喝骗师妹”告诉我们。果然是心地纯良。

剩下的我没来由地难受。我说你丫难受个啥呀。你又不喜欢柯修又不喜欢纯良又不喜欢这男那男的,你根本就是木头一块,你难受个啥呀。

可就是难受,觉得空空的。

没事。我安慰自己,抬着头从树杈里看天。起码咱很纯洁。

两个背着书包的尼姑匆匆从我身边走过。我愣了一下。上帝,你这是在启示我吗?

某天上网,忽然看到一则新闻,说热带风暴袭击孟加拉。我忽然想起了柯修,好像看见他两手支颐,眉头紧锁,眼神迷离地看着窗外,像是在雾里找一个未来。我下意识地去摸柯修在我的手上留下的印迹。低头一看,发现手背上那些淡青的印痕,那些我一直不忍碰触小心翼翼守着的印痕,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不见了。

手机一直不停地在响,一条接一条的短信不依不挠地闯进来。我不想看,懒得看,但还是掏了出来。今晚五院二楼“一二九”合唱排练,请务必准时参加。明天晚上九点十五分在法学楼2014教室开实践部例会,勿迟到。明天晚上九点中文系辩论队在五院会议室打队内赛,请准时到场。明天上午的采访任务别忘了,准备一下。请速将申请书提交至本部邮箱。明天上午聚会,请到场。比赛的宣传材料你整理一下,发到我的邮箱。

我猛地关了手机,把它扔在桌上,忽然觉得它分外讨厌。好像又在震动了,好像又在响铃。我退了一步,想离它远些。

纯良说,别让大学四年虚度的最好办法,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自己来上大学是为了什么。

有人找工作,有人找爱情,有人找绿卡,有人找荣耀,有人找关系,有人找文凭,有人找金钱。可是我呢。我一直在忙,一直在找,可是到最后我竟然不知道自己找的是什么。从一个场景匆匆忙忙地赶去另一个,从无数张人脸前闪过,在一闪即逝的幻象中穿梭,没完没了地应酬,没完没了地奔忙,像嗡嗡叫着的没头苍蝇,看上去总在忙碌,可天知道它究竟在忙些什么;像万花筒,它转啊转啊转出好多让人目眩神迷的颜色,可是只有它自己知道,它的中心依然是空的;像风,匆匆忙忙地飞驰着呼啸而过,却连影子都没留下。

我觉得我有些难过了。

我告诉自己可以不这样活。你可以安安静静地做你自己的事,无视它们就可以了,假装它们不存在,安安静静地做你自己的事,找你要找的东西。

可是我在找什么呢?找到的被我丢了,找不到的永远找不到。我在找什么呢?我想停下来,可却无助地发现自己做不到。风是想停的吧,可是它停不下来。它停下来的时候,它就消失了。

现实总是现实得叫人崩溃。

然后我记起我好像忘了点什么。

对。晚上的“一二九”合唱。学姐说过回去要好好练声,早给我忘了。练声。我想着,靠在墙边,弯腰,把头深深地深深地埋下去。他们说,这样可以使声腔扩大。他们说,这样可以让声音传得更远。

那么我的歌声会传得很远吗?远到可以被我想让他听到的人听到吗?

如果我唱,你是会听到的吗?

我“啊”了一声。怯怯的,轻轻的,陌生的声音。很快就被什么淹没了。

起风了。 z4kK2M3IHc3Kfrw0cwSXJOGz02PB2DxBYXa0yllUfIByhTsFmln5mTD+T0RQo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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