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以上文题,不免持笔迟豫。因为这文题,分明地存在着表意不清之语病。看客很笼统,指中国的还是外国的呢?是他们看中国,还是看世界呢?抑或指全世界经常在看中国的一切的老外们呢?
我的意思当然是指——身为中国人而看一切中国“热闹”的我们的同胞。
说明了此点,文题便有语病,那也不改了吧。文题不过是文题,何必自寻烦恼地犯纠结?
身为中国人,而看一切中国“热闹”的我们的同胞,究竟是些怎样的中国人呢?
且举一例,比如关于日本政府自卖自买地“买下”中国海岛“钓鱼岛”一事,绝大多数同胞表示愤慨,我却亲耳听到也有我们的同胞幸灾乐祸曰:哈哈,这下“作瘪子”了吧?看“他们”除了抗议还有啥招可使?
“作瘪子”是东北话,据说属于满语系,意指“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那种窝囊和尴尬。
身为中国人,对自己国家之海岛受到侵占而幸灾乐祸,此典型的“国产”看客也。本文主要分析的是我们这一类同胞的种种心理成因。
“热闹”与“幽默”有异曲同工的模糊学意味。有意味的词自然是有意思的词。并且,细寻思之,它们又有着各自不同的美感。对比着寻思,会尤觉其美。
人们都知道的,“幽默”一词是林语堂先生根据英语词创造性地“移植”为汉语的。与英语发言接近,却只不过接近,非最接近的音译。倘求最接近的,便只得译为“秋末”、“丘莫”、“休么”之类了。事实上,不但英语,一概外语音译为汉词,确切之境是达不到的。舍美感而求发音之最直接,所译的结果必令人莫明其妙。比如“丘莫”、“休么”就莫明其妙;而“秋末”,则风马牛不相及也。
故,林语堂先生将humor译为“幽默”,实在是高明之译。
但这种译法也是经不起寻思的。
“幽”字无论相对于人的表情、语言及行为,其状其态只可意会,难以言传。而“默”则是缄口无声。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幽”与缄口无声之“默”相合,不符合英语humor的本意。因为多数情况下,humor体现于语言,是有声的可笑性。
所以,有时候,不寻思反而好些。一寻思,情况变成了这样——越要寻思个明白越不明白了。
“热闹”一词亦然。
这个词不是从外语音译过来的,是中国的“土特产”。若中译外,即使水平很高的老外,也只能译个大概意思。
不寻思,连小孩子都明白是什么意思。一寻思,疑问产生了——“闹”之状态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才算是“热”的“闹”呢?
这是难以量化的。
形容一树繁花,“开得热闹”,我们都能心领神会。
形容集市“热闹”,我们也能想象那种场面。
但若两个汉子斗殴于街头,算不算是一种“热闹”呢?
若不算,围观者为什么被叫作“看热闹的人”呢?
若竟算是一种“热闹”——左不过两个汉子斗殴于街头,非是两军混战,毫无场面可言,怎么就体现出了“热”的“闹”呢?
近年我才终于想明白,原来“热闹”一词,是包含了看“热闹”的人在内的一种场面。
还以两个汉子斗殴于街头为例,若始终没有围观者,确实够不上是什么“热闹”。治安警察来了,将他们劝开,或双双带走,斗殴也就结束。就连他们双方,也会因斗得并不“热闹”而索然的。
一旦有人驻足看起“热闹”来,情况便发生了变化。几分钟后,看“热闹”的由一人而逐渐的四五人、七八人了。十几分钟后,或许几十人。若地点乃是闹市街头,警察又来得迟,半小时一小时后,看“热闹”的人便里三层外三层了。若两个汉子中,有一人穿警服,或看去身份特殊,疑似社会地位高于对方,则那“热闹”对看“热闹”的人们来说,就真是一场特值得看的“热闹”了。
斯时,已经很难说谁们才是“热闹”的主体了。是两个斗殴的汉子吗?相比于看“热闹”的众人,他们只不过是两个。非说他们是“热闹”的主体,未免太抬举他们了。若说看“热闹”的众人取代他们成了“热闹”的主体,后者们却只不过在看,并不是被两个汉子所看的“热闹”。
究竟谁们才是“热闹”的主体,姑且暂不分析。
总而言之,我要说的是——中国近十四亿人口,喜欢看“热闹”的人更多。对他们的颇有敬意的一种统称是“看客”。自然,那敬意是打折扣的。谁会真的对“看客”有什么敬意呢?
还是前边那例子,比如两个汉子相向走在既“幽”且“默”的狭长胡同里。让我们想得极端一点,胡同两侧都是高墙,还没窗。
结果会怎么样呢?
第一种情况,相让而过。大抵又总是男人让女人,年轻人让老人。歹徒、醉鬼、恶少另当别论。这里单说正常的或较正常的国人。此时我们的同胞也总是会表现出点儿人的好德行的。
第二种情况,屈尊而过。屈尊是指一方。一方为什么会屈尊呢?因为另一方强壮,且表情凶横,丝毫没有主动让一下的意思。那么,弱势的一方必然胆怯,贴墙而立。若他踩了对方的脚,或根本没有,对方明明是找碴子,骂了他,还给了他一耳光。估计他也是会忍气吞声。是谓明智。好汉不吃眼前亏。忍为上策。忍不下那口气,离远了,回头骂一句拔腿就跑,也是常事。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在成年人身上,正如不会发生在成年的高级动物包括猛兽身上。即使一狮一熊在独木桥上遭遇了,审时度势估计自己不会占上风的,也往往会虚假发威地吼几声先后退的。相逢于狭长胡同还仗势欺人的,往往是半大不大、缺少良好性情教育的孩子的行径。
还是两个男人,也还是两个正常的或较正常的我们的同胞,在热闹的步行街上互相撞了一下;或一方踩了另一方的脚;或明明是自己的脚绊了人家的脚一下,反说人家踩了他的脚……
在当今现实中,无理挑衅之事起码仍有三成发生的可能。
结果又会怎样呢?
将与发生在狭长的、两侧高墙耸立、连扇窗也没有的胡同里大为不同,甚至截然不同。
必定起先理论,继而争吵,接着互骂,终于拳来脚往大打出手。
为什么情况不同了呢?
乃因——在前边那种胡同里,无一看客。连个推开窗在屋里往外看的看客都没有。即使扯开嗓子大喊大叫,一时半会儿都喊不来一个看客!
而在行人络绎不绝的步行街上,或有一拨又一拨站在东西南北斑马线前等待过马路的人的十字街头,看客是转眼间就可聚集在一起的。
弱势的一方因对此点的正确判断而不甘表现屈辱。这种判断基于一种特古代的经验,通过一百年又一百年,一千年又一千年的文化放大、凝固,再放大再凝固,最终形成人脑区的一种在有围观者即看客之情况下的基因;其暗示便是——有人群的时候必有正义。
确乎,在古代,差不多便是如此。人群中每有壮士挺身而出。古代之中国,习武的男人多。他们从体格上往往与众不同,故曰壮士。十之八九的壮士,又都巴望着有机会证明自己还是义士。义士应是见义勇为的。由壮士而义士,是壮士的进步、壮士的荣光。但时下之中国,已与古代不能同日而语。时下的中国胖子很多,壮士很少。时下的中国,健身或健美的男人很多,习武的男人有限。健身与健美,并不是为了当义士。即使真的从体格上看疑似壮士,内心里却很可能与被当街欺辱的人一样同样是弱者。
这对不甘于表现屈辱的人是不利的。特古代的那种基因斯时所发出的经验信息,其实越来越靠不大住了。
而这也就是为什么,往往以强欺弱的现象就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和眼前,中国的看客只一味地看“热闹”,抑暴护弱的汉子越发少了的原因。
那么当众持强欺弱的人是怎么想的呢?
比之于被欺辱的人,他们对围观者也是有判断的。他们的行径,绝非偶然。乃习性使然,遂成必然。鲁迅小说《药》中的牢头红眼睛阿义,便是他们中的典型。若论身份,一个牢头,只不过是衙门的链子所拴的一条狗而已。但是在即将被问斩的夏瑜面前,他俨然便是一个极强势的人物了,故他对夏瑜便特凶恶,敲诈不成,于是扇夏瑜的嘴巴子。又如《水浒传》中的牛二,比红眼睛阿义还要典型。牛二本一市井无赖。我们都知道的,无赖而结帮,也是有“领袖”的。想必那牛二从年轻时起便是青皮,街面上混的年头多了,由青皮而泼皮,很有些追随者了。那么一个大恶没胆做、小恶似家常便饭的东西,在脸上被烙下了“配军”二字的杨志面前,于是大耍无赖,蛮横至极。结果,惹得杨志怒起,一刀将他杀了。
红眼睛阿义也罢,牛二也罢,欺负人时,是巴望有围观者的。倘无,他们过后自己也会津津乐道地讲给人听,那对于他们是扬名的事迹,是做地头蛇的资本。有人围观,可收获现场宣传的效果。无人围观,由自己津津乐道,等于后续宣传。
当下之中国的红眼睛阿义们、牛二们,早已号准了当下之中国看客们的脉象,清楚当下之中国看客中,义士是极少的,多是纯粹的看客,围着白相白相罢了。故他们既需要看客捧场,内心里也是瞧不大起看客的,众目睽睽之下,将泼皮“风彩”发扬光大。
由于当下之中国社会矛盾重重,郁闷者多多,当下中国看客,对不平之事的正义冲动,一番番被酱缸似的不良现实所腌沤,异变为两种极端的表现——麻木不仁已无冲动可言,人性上沦为纯粹看客;或胸中终日无名业火暗燃,不定什么时候,便火冒三丈,起哄架秧子,唯恐天下不乱。
那麻木不仁已无冲动可言的看客,像极了郑老栓。去往有“热闹”处,一心只想的是少花钱,快办成自己的事,成功地得到蘸了人血的馒头,好治肺痨儿子的病。至于蘸的是何人的血,那人何以被砍头,冤枉不冤枉,他是漠不关心的。即使明知那人被杀害,是为了替他这样的一些人创建一个好社会,他也绝不惋惜那样的人之被杀害。悠悠万事,唯将馒头淋淋漓漓地蘸了那人的血为大。斯事是他眼前之最大利益。至于将来,他是不考虑的。也根本不相信,有人会为了许多别人的将来而宁可掉自己的脑袋。
那唯恐天下不乱的,围观时,“很像久饿的人见食物一般,眼里闪出一种攫取的光”。——在《药》中,他们倒卖血馒头,如同稀货贩子在鬼市兜售稀货。那是天下将乱倘未乱时,他们所获的一种好处。
比之于纯粹的看客,他们“凑热闹”、“看热闹”的心理很不纯粹。倘有什么骚乱发生,他们便会像阿Q一样,趁火打劫,抢掠些财物。然后装出不曾参与的样子,看参与了或被冤枉了的人遭到追捕、杀头,侥幸而且同样的幸灾乐祸,连点儿兔死狐悲也全然没有,只不过又当成一种“热闹”罢了。
从鲁迅那个时代到“文革”再到电脑普及前,中国之看客一茬茬繁殖,从没怎么少过。“文革”时期反而更多了起来。因为那一时期,想不当看客都不行。可以这么说,几代中国人是看那种“热闹”看过来的。
虽然“文革”已成历史,中国人爱看“热闹”一点却早已成习。
仅仅翻阅一下八十年代十年中的报纸便不难发现这样的报道——女子当街遭到轮奸而围观者众!
却不像古代的时候有义士出现。
连就待在不远处的什么机关、什么单位的传达室里的人,守着电话机,耳听着呼救之声凄惨,都懒得以举手之劳抓起电话报警。
至于有人要跳楼,围观者不耐烦地催促其跳的事,更是接二连三。
中国之看客,可谓世界之最。
最令心理正常的人嫌恶。
如今情况好多了,一由于城市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二由于电脑的普及,看客们都转移到网络上去了。
人类出现以前,地球上本无“热闹”。如果人类至今仍未出现,地球上便还是没有“热闹”可言。
除了猴子和猩猩,地球上的一概动物,从巨大到渺小,从一个“纪”到下一个“纪”到现在,皆无看“热闹”的习性。
我们没见到什么大动物围得里三圈外三圈的,看一群蚂蚁怎么样将一条毛扎扎的大肉虫制伏并拖入蚁穴的情形;即使两窝蚂蚁大混战它们也是没那份闲心观看的。尽管其场面放大了惊心动魄,尽管某些动物的视力比人还强。
我们也没见过两头狮子争夺地盘,而另外一些狮子以及三五成群的猎豹、鬣狗什么的蹲在不远处,边看边叫,发出人类那种类似起哄的声音。
掠食猛兽从食草类动物群中扑倒了一只,躲得远了的食草类动物群倾刻恢复平静,又若无其事地吃草——那是由于天性的麻木,但却并不围观同类之被撕碎。它们那种麻木,人类身上也经常表现出来的;但人类身上还经常表现出来的对同类陷于惨境的“热闹”看得乐在其中的情形,却从未在任何动物身上发生过。
不错,狮子们争食一头角马、鬣狗、秃鹫什么的也围着看。那时的鬣狗、秃鹫们,眼中也确乎地露出“想要攫取到什么”的目光。
它们要攫取到剩尸而已,与看“热闹”是两码事。
自从人类出现以后,以人的眼看,这世界种种的“热闹”多了起来,对于人类大有看头——包括另外一些人陷于悲惨。倘某一阵子这世界上缺少“热闹”,人类便会制造出来。
人类对于人类犯下的罪恶,是地球上任何动物从不曾对别的动物,更不曾对自己的同类犯下过的。人类不但残害同类,还挖空心思“研发”许多种方法折磨同类,或为逼供,或为解恨,或只为取乐。
以此点而言,“兽性大发”一词,实在是对动物的诬蔑。若反过来说动物之凶残是凶残的人性体现,倒是有根据的形容。
人类为什么会那样呢?
这要从人吃人的历史说起。
我们都知道的,我们的祖先曾经互吃,这是不争的事实。动物也有互吃的时候,但往往是在特定情况下,不经常。而古人类的互吃,曾是一件很经常的事。
一个部落的古人类抓住了另一部落中的一个,准备着要吃后者了。于是围着火堆蹦蹦踏踏,拍手齐叫,那是开吃时本能的快乐。之后,开始操刀肢解了,像今天的厨子剖鱼或剁鸡块。而小崽子们,瞪着他们的小眼睛看,鲜血四溅,哀号声声,他们也绝不会捂上眼睛和耳朵。
那是他们习以为常了的,也是他们最初所惯看的“热闹”。后来小崽子们长大了,一个个凶残无比。看惯了吃同类之“热闹”的他们,并且也很爱吃,长大后能不比野兽更凶残吗?他们的小崽子又不同了,“进化”了些,无师自通,居然虐待起被缚住并即将被吃的同类来,用木棍挑出可悲的后者们的眼,或用石刀割下后者们的鼻子、耳朵。在哀号中获得了乐趣、快感。那是他们“创造”的乐子,也带给包括父母在内的全部族一种乐子,于是受到鼓励。大人还相帮着那么干,又于是营造出“热闹”的气象。
后来,人吃人不那么容易了。因为有的部落壮大了,有的部落几乎被吃光了、消亡了。互相也特戒备,抓住一两个,不够分吃。
于是被抓住的人,就有了另一种用途——作为祭品。
祭是仪式。源于人类对某种图腾的敬畏之心,也源于祈祷之愿。
现代的我们,写下或读到某人、某些人因某种“原因”成为某事件过程中的“祭品”时,细一寻思,短短一行字,意味着多么血腥的不幸和多么巨大的恐怖啊!
再后来,那是几多的一千年后,人类不再以同类的头和心来祭祀了,代之以牲畜了——遂成习俗,沿袭至今。然欧洲已不如此,亚洲故之。中国的农村,尤其不改。杀牲宰畜,便仍是农村孩子们所惯看的“热闹”。
毕竟,以牲畜为祭品,较之以同类,是人道主义的初级体现。所谓“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尽管,那时“人道”还未成“主义”。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伟大”的进步呢?
当归功于那时的某些大祭司。按如今说法,他们是那时祭祀的主持人。却又不仅仅是主持人,还兼着类似大法师的身份。为什么某些他们主张废除祭人而代之以祭畜,这是解释不大清楚的。人性提升体现于他们的先知先觉的迹象,使他们具有“上帝”播向人间的最初的宗教种子的意味。那时宗教自然还未成教,他们是体现宗教思想的种子。他们是大祭司中的某些,而非全体。另外一些,依然热衷于祭人,乐此不疲。
也要归功于那时的文艺。祭祀的仪式完毕以后,人们还没热闹够,意犹未尽,于是续之以节目。因为是祭祀活动的组成部分,所以须保持庄严特色。因为祭祀源于人类的敬畏心,敬畏心使人类对自己的命运产生难以克服的恓惶感,所以那些节目的内容往往是悲剧性的,并且具有警戒性。结果大抵是违背所崇拜之“神”的人类受到惩罚。
他们年复一年地创作那类节目,好比我们的“春晚”导演们为吸引眼球,年复一年地挖空心思推陈出新。
于是早期悲剧逐渐形成。
而他们是人类后来的戏剧家们的先师。
由祭祀词而衍生出诗歌来。
诗歌使早期悲剧的台词具有诗性。
而戏剧、诗歌又嫁接成文字形式的史诗——至近代,三者互补,诞生了电影、电视剧,此后话也。
还说很古远很古远的当时——祭祀节目之“演出”也告一段落了,人们仍不愿四散,并觉那种节目看得不过瘾,都有将热闹继续下去的亢奋冲动,于是以自发的即兴的节目续之。这类节目以使聚集气氛更“热”、更“闹”为最大能事。一言以蔽之,以自娱自乐为前提。
于是,所谓喜剧、闹剧便也诞生。自然,起初还不能算是戏或剧,各尽逗乐子、搞笑的擅长罢了。
悲剧起初是投贵族所好的。喜剧起初是适合民间趣味的。
正剧起初是为了能使贵族与民间大众一同看的。故至今仍无严格意义的正剧。曰正剧,少不了悲剧的元素或喜剧桥段的。
综上所述,人类爱看热闹的习性,实际上发扬光大了。祭人显得老套了,没多大看头了。节目更有看头了,戏剧更有看头了。祭祀仪式的内容几乎是一成不变的,出新的是节目,是戏剧。人类盼望祭祀活动之举行,更是为了满足看热闹的心理了。而节目中一旦升华出戏剧,一部分人类爱看热闹的心理,也就自然而然地嬗变为欣赏的精神需求了。
故对人类的进化,文艺也是功不可没的。仅仅认为劳动使人类文明起来了是偏面的。
但是,人类爱从看热闹过程中获得刺激享受的恶劣的基因(我认为是比动物性更恶劣的),仍在人类的习性中作祟着,并不是什么悲剧、喜剧、正剧所能完全抵消的。
所以便有了罗马角斗场。
类似罗马角斗场上的血腥“节目”,在中国的古代也同样上演过,比如商纣王在寻开心时,往往便命武士于宴间决斗,以助酒兴。且在行宫中建了肉林酒池,动辄令百对以上年轻的祼男祼女滥交于肉林下、酒池畔,觉得是神仙才配一看的高级“热闹”。
在当时的罗马也罢,在当时的商朝也罢,文艺已经相当艺术了,商朝不但有了宫廷乐队,供养着当时水平一流的乐师,歌舞伎们的表演,也是足以称得上美轮美奂、赏心悦目的。而罗马,诗人们的朗诵会已蔚然成风,戏剧演出也很经常。
但是人类的基因决定了,只欣赏是不行的,看一般的“热闹”也是不行的。那基因会不时地怂恿人类的眼球寻找刺激。当时的罗马与当时的商朝的区别仅仅在于——罗马统治集团的成员们、宫廷人员们以及富人们,是与平民们一起享受刺激的,或曰“与民同乐”。那时的罗国,已有了初级民主,他们需要平民的拥戴。并且,他们“与民同乐”是带亲眷的。而极其腐败荒淫的纣王,却更喜欢独乐,或由妃们陪乐。
多么不可思议啊,一方面其文明已贴近民主;另一方面,其文化的野蛮恶习不改。
想想吧,当看台上所有的人类全体站起,亢奋地跺脚,皆大拇指朝下,千万条喉咙喊出一个字“死!死!死!”时,那是多么邪狞的场面啊!
于是另一个或另一些人类,在那喊声中,被长予刺胸,被利斧砍颈而亡。
再想想那些地位高贵的夫人,那些名门望族的小姐,她们一个个都很美貌。是夫人的都气质优雅,是小姐的都特淑女。也许,她们刚刚听哲学家们阐述过哲学,与文艺家们讨论过文艺。她们大拇指朝下的手,一小时前还握过写在精制羊皮上的诗卷。
但那时的她们,难道不是都很邪狞吗?
还有那些平民男女以及他们的孩子们,因能与贵族与富人们同乐,内心里感到无比荣光。他们有的换上了体面的衣裳,有的穿着破衣烂衫就去了。他们宁肯少吃几餐也高兴买到一张门票。男人们手拿肉排,或酒囊;女人们有的怀里还奶着婴儿,旁边或膝上坐着大点儿的鼻涕拉瞎的孩子。她们唯恐大点儿的孩子错过刺激居然没看到,每指着嚷嚷:“快看!快看!那个人就要被杀死啦!……”
那些平民的社会地位,仅比被迫成为角斗士的战俘奴隶高那么一点点,但他们观后者们以血和命“表演”的“热闹”,看得心安理得。
至今,我们人类的基因中,仍遗传着那种邪狞的成分。
而那些贵妇和小姐,散场后又该去写几句甜蜜的情书,或与情人幽会了;而那些平民妇人,一如既往地操持家务、相夫教子,勉励孩子将来要有出息……
罗马帝国后来自然是灭亡了,它不灭亡不就很奇怪了吗?
在中国,商自然也被周取代了。
又过了几千年,到了雨果完成《巴黎圣母院》的时间背景的年代,雨果笔下,加西莫多在广场上被鞭笞时,围观者可谓人山人海。以至于骑警唯恐引起骚乱,喝马以臀撞开人群,却不起作用,只得用军刀的刀背砍人们的肩、背。
在《法国革命史》中,路易十四国王及王后即将被斩首,成为巴黎诸革命“热闹”最大的看点。那种空前盛况究竟与庆祝胜利的喜悦联系多一些,还是与人类古老的看“热闹”习性联系多一些,恐怕是连弗洛伊德也分析不清的。
而在《双城记》中,在《红字》中,人类看“热闹”的场面,也都描写得能给读者留下极深印象。当然,须是对人性善与恶反应敏感的读者。
在欧·亨利的短篇作品中,有一篇写的就是几乎“专业”的“看客”——讲的是两位同住一城的中产阶级绅士,以看本城的一概热闹或古怪之事为日常消遣。那时当然已有报了,但仅从报上得知而未亲眼目睹,是他们引以为憾的。那时虽已有报,却还没有电话,更没手机。若A绅士听说了什么热闹或古怪之事,便及时派仆人去向B绅士通告。于是两位穿上了正装也就是燕尾服,戴礼帽、白手套,颈前扎领花并各拄“文明棍”的绅士,相会在一处地点,结伴前往。车祸中的死者已被运走,两位绅士会蹲将下去,俯视石砖缝隙中的血迹,像谍报员一心要破译密码。
良久,A绅士说——我知道有一个修鞋匠的喉结特大,你还没看到过他。
B绅士立刻说——快陪我去看!
于是两位衣冠楚楚的绅士,这才起身去看一个喉结特大的修鞋匠,身后跟着他们的两名仆人。
中国人讨论“看客”现象,大约是在鲁迅的《药》发表以后。不错,《阿Q正传》中也写到了“看客”。阿Q在供状上画押时,他是将持板子随时准备听令打他的衙役们当成“看客”的。因他招得老实,没挨打。这大约使他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彼们只不过是拄着板子列于两旁在看他,所以他才力求将那圈卷儿画得较圆。若没有衙役们看,估计他对自己没那种高标准、严要求。待其被五花大绑、后脑插了令箭、游街示众地押往刑场时,他对于小市民是有贡献的,那就是——他们得以又看到很刺激的热闹了。所以见他们兴趣盎然,阿Q起初是并不害怕的,反觉荣耀、自豪,体会了一把类似检阅般的好感觉,及至离刑场近了,这才从检阅般的幻觉中猛醒,明白不是被夹道欢送往理发店去剃头,而是将被砍头,便顿时怕极了……
的确,一个国家喜欢看极刺激的或俗不可耐的“热闹”的人若远远多于欣赏文艺的人,这国家的文明是堪忧的,进步也将是迟缓的。
“文革”中所谓“路线斗争”、“阶级斗争”风云变幻,异常吊诡,从党政军要人到著名的或普通的知识分子再到平民百姓,三番五次地要“站队”、“紧跟”。
党政军要人一旦被那么定性了,不仅自己遭殃,全家及部下全都难逃一劫,轻则隔离审查,挨批挨斗;重则入狱,甚至死得不明不白。正是:假作真时真亦假,雾里看花看花眼。即使明智地认了那“顺者昌,逆者亡”的时代狠劲,每每的都不知道究竟该顺什么、该逆什么。
知识分子如果并非知识界官员,一般还没资格上什么“船”。即使有心攀上一条绝对红的“红船”,却只能是“有时梦里还去”。因为它不在现实中,而在历史中。
但知识分子也得学会看,曰“看风向”。不善于看的,经常表错了态、说错了话自己还不晓得,而那也会祸从天降。
那个时代,消灭一个知识分子,如民间所说,“比按死一只臭虫还容易”。总体的,知识分子已经背上了“臭”字。
至于平民百姓,只要出身好,站错了队一般也不要紧。但若据理力争,坚持认为自己没错,并且还由而大发质疑的话,那么便是不识趣——不识政治之趣了。
《五一六通知》中是这样说的:
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专政……在这些基本问题上,难道允许有什么平等吗?……绝对不是什么平等的关系,例如所谓仁义道德关系,等等。
“绝对不是什么平等的关系”就等于绝对不讲平等。
“所谓仁义道德”就等于彻底否认仁义道德。
那么稍有平等意识的人,要求自己总还是多少要讲一点儿仁义道德的人,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仁义道德几千年以来是民间原则。
这个原则被彻底否定了,平民百姓也只有权作“文革”看客,成心令自己失明失智,装二百五,看政治如何指鹿为马、火上弄冰。像看情节起伏跌宕的电视连续剧。
我的一名学生曾不解地问我:老师,当年为什么几天前还全国都唱“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几天后竟全国欢庆粉碎“四人帮”?
我回答:早已在看而已。边看边唱,边唱边看。
又问:为什么会那样?
答:除了那样,别无他法。所以一粉碎“四人帮”,除了少数“文革”既得利益者,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拍手称快,有种“终于他妈的结束了”的解脱感。
见学生仍一脸困惑,反问:联想到了鲁讯小说中的看客?
学生点头。
想想,安慰道:也不全是看客。“四五”运动能证明不全是看客。
学生说:那只不过是少数人的抗争。除此之外,都是大多数的沉默。
答:但代表了多数人的愿望。有总比完全没有强。就是目前也仍不能指望中国的斗士比看客还多。人类的看客史太悠久了。中国人口多,看客便也多……
我希望自己能用短短的几句话解惑,却意识到,也许适得其反,正应了那么一种说法——“以其昏昏,使人昏昏”。
只得借故抽身而去……
虽然我不上网,但对网上情况并非一无所知。
我知道网上颇有一些文学感觉很好、品位也很高的写家。我称他们为写家,而非作家,绝不包含丝毫轻视的意思,只不过强调他(她)们与我这样的作家的不同。对于我这样的作家,写作起初是职业,后来渐成主要的生活内容。而他(她)们则不如此。他(她)们的职业或许也与写有关,但文学写作大抵不是职业。最大的区别是,他(她)们不会也愿使写作居然成了自己主要的生活内容。他(她)们无疑是喜欢写作这一件事的,像喜欢一切带给自己愉快的事那样。我经常从报刊上读到一些散文、小品文、杂文,能看出他(她)们写的很沉浸、很享受,甚至可以说很考究。分明地,他(她)们是些写作方面的完美主义者。题目起得很别致,遣词用句也细细打磨。仿佛首饰师傅做一枚够得上是精品的首饰,而且不是为卖,是为自我欣赏。报刊往往这样注明——“摘自某某网站”或“摘自某人博客”。看他(她)们的作品,我往往也很享受,像生吃刚从地里拔出的蔬菜,能嚼出水洗不尽的泥土的味道。而那味道与蔬菜本身的味道同时入口,能嚼出别样的清爽的汁来。有的文章写得很时尚,不合我的品位。行文新潮,也是我一向不以为然的。却情真意切,每也能使我怦然心动一下。特别是,有人将国外生活或工作的经历、见闻,以思想性见长或趣味性见长的风格写出,使我间接开阔了眼界。那些文章,以对比之法,将中外文化形态之不同、人们思维方式与生活方式、价值追求的不同,写得深入浅出,令我获益匪浅,也每令我汗颜。我从报刊上读到的摘自网上的小说极少,多是散文、小品文、杂文、随笔。故我所言网上写家,也多是以上文体的作者。
我对他(她)们深怀敬意。知道网上有那样一些准同行,高兴。
我觉得,古代时的“诗的国度”,我们中国,堪称当今世界第一的“散文国家”。
然我首先谈到他(她)们,并不意味着我认为他(她)们在网上发挥的中国作用也是第一位的——只不过由于亲切感决定的罢了。
我知道网上颇有一些忧国忧民之士。他们利用网络传播自己关于国是民生的看法。这些人士多为男士。古今中外,忧国忧民者仍以男士为多。女人即使也忧,往往只忧在内心,并不习惯公开表达,更不乐于与人讨论、争论。他们有人分明是要肩起启蒙的使命。我头脑中也每有这种一厢情愿的意念,但只愿用笔写在纸上。而且,我也有点儿像女人,不热衷于争论。我认为中国的某些事,目前是争论不清楚的。而另外某些事,对错又明明白白,无须争论。
那些忧国忧民之士,他们谈民生看法时,每吸引很多的人,大多数中国人都是普通一民,自然都关注民生。但他们一谈国是,关注的人就少多了。谈国是就免不了谈政治观点,这在中国还是禁忌多多。有些人怕犯忌,不愿介入。有些人对政治根本不感兴趣,想使他们明白“顶层设计”的改良,与他们钱包里的钱多起来、福利多起来、社会公平感多几分有直接关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同对一个正处于低血糖病状的人说“跟我去种甘蔗、种甜菜也行,那你就不会头晕了”一样,会使对方觉得不着调、不靠谱,瞎忽悠,企图利用自己——尽管,从逻辑上讲,忧国忧民的启蒙者们是对的。
何况,像我一样,他们大抵也只能对我们国家的“病根子”点到为止,所开药方,也基本上是治标的温药。而许多对社会现实持激烈不满情绪的人,却不买账。依那些人的冲动,最好再来一次革命,而革命是“暴烈的行动”。当然,革命有多种方式,非暴力的革命也同样能够促使社会进步,且比暴力的革命代价小得多。
但非暴力的革命不仅需要理解、支持,还需要耐心。
而大多数郁闷的中国人缺少的正是耐心,并且觉得已等得太久。
而大多数网上启蒙者(我不认为目前中国有谁称得上是启蒙家,尽管目前中国太需要启蒙家了)其实像我一样,思想上是改革促进者,而非革命鼓动者。尽管,他们也和我一样,耐心地受着煎熬。因为主张进一步改革,故都不愿被视为“持不同政见者”;因为“持不同政见者”,在目前之中国,几乎与“反国家分子”是一个意思。若被视为那样,便连促使改革、推动国家进步的声音也发不出来了。
而改革启蒙者们,大抵又都是爱国的。
正因为爱国,更须自我保障发出改革之声的权利。
改革主义者希望启蒙,对盼着一场轰轰烈烈的、痛痛快快的、狂风暴雨式的大革命的人们,这该是多么纠结的事啊!
他们注定了要在网上横身而立。既得经受怀疑自己动机的目光,又要对盼着革命的人们吐向自己的口水不在乎。
我每同情他们。
因为我的思想表达在书中,而非网上。买我的书的人,不会朝我的书吐唾沫。
我比尊敬网上的写家们还尊敬他们。
他们更是我的同类。
他们是中国之理性思想的种子。
也是宝贵的种子。
他们若遭到中伤、抵毁、攻击,不管来自左的方面还是右的方面,我都会有忧伤之感。
我知道,网上有一些意见领袖,以及形形色色之希望成为网上意见领袖引起关注、提高知名度、实现人生价值的人。
谈开去几句——人类除了爱看“热闹”还更爱出名。爱看“热闹”由于古老基因一直在作祟,彻底改掉很难。并且,有些“热闹”爱看之凑之,倒也不伤人类作为顶级动物之大雅。知名度也确乎与人生价值的实现与否关系密切。但有一个事实乃是,不仅有知名度者的人生才有价值。大多数人类的父母并没什么知名度,谁敢说他们的人生没有价值呢?每年或几年一次选出的“中华小姐”、“亚洲小姐”、“世界小姐”必然出名。但谁又能说她们此后的人生比千千万万默默无闻却被公认的优秀的幼儿园教师、小学中学教师的人生价值大得不得了呢?
现而今的中国人中的不少,似乎抱定了这么一条“真理”——知名度百分百等于由名而利的绝对前提,故绝对等于人生价值。
并且问题是,当他们一旦认准那才是“真理”,就连别的许多普世的道理都不承认了。
我不是说网上的意见领袖们都是以上一种人,而是说他们的情况那么的鱼龙混杂、良莠俱在。所以要在网上成为有价值的意见领袖,实在非是容易之事。他们的有价值之意见的导向作用,每被一地鸡毛般的无价值的集体扯闲篇式的“意见”所淹没。嘻哈的无聊的泡沫话题淹没严肃的有价值的话题,在中国的网上每如盲目的集体无意识而忽东忽西的人潮踩踏一颗丹柯的心。
于是情形仿佛网上的言论大集,一位颇值得爱护的意见领袖正说着颇值得一听的话,呼呼啦啦地围过来一大群各自手持话筒的意见“党徒”,一阵呼噢喊叫之后,便又呼呼啦啦地围向别处的正说着什么的别人去了。
尽管如此,我这个中国人,对于经常在网上发表有利于国家进步、有利于社会文明、有利于大众权宜之意见的人士们,是持力挺的态度的,不上网的我,虽不能在网上挺他们,以这种字纸的方式支持他们,使他们多一个网下同志,于心安也。
我知道网上很有些义士,热胆侠肠,哪里有不平之事,总是第一时间在网上挺身而出,伸张正义,弘扬正气。
我以文字的方式向他们躹躬。
我知道网上很有些中国的福尔摩斯,对于某类蹊跷怪异、悬疑吊诡之事,如孙悟空般天赋了火眼金睛,善于洞察。收集情况,归纳线索,提供证据,可迅速向公众给出真相,可信率八九不离十。尤其事关贪官污吏时,他们给出的真相,每使后者们无隙遁形。
我爱死他们了,钦佩之至。
我知道网上很有些好人,他(她)们善良,富有同情心。哪里有弱势的、不幸的人需要帮助,他(她)们总是率先在网上传播济助贴,并以实际行动唤起善举。
没有了他们中国像北极了,同胞都将像北极熊了——除了对自己的崽子有爱心,对别的北极熊咆哮敌视,野兽凶猛。
在我心目中,他(她)乃是上帝谴往中国的天使。
我常想天堂里不腐的天使估计也不多了,他们眼见中国人拿中国的腐败似乎没辄了,便也跟着学坏了吧?上帝还能谴往中国一些经得起腐败腐蚀的天使,估计那是他唯一能做的好事了吧?
我替中国感恩于他们。
我听说中国有四亿多网民,但以上几类人士,该是四亿多的多少分之一呢?
十分之一吗,那么当是四千多万——我压根儿不信有那么多。
百分之一吗,那么当是四百多万——我只听说过网上有几百万人参加选秀;转发变态“新闻”、淫秽图片的事,从没听说过有几百万义士或好人拧成一股绳的事。也没听说过哪位启蒙者的有思想价值的文章被点击了几百万次之多的事。
千分之一吗,那么当是四十多万——我希望有这么多。但冷静想想,觉得也没四十多万。
万分之一吗,那么当是四万多人——我估计,经常参与网上正能量体现的我们亲爱的同胞,也就是那么多吧。
相对于中国四亿多网民,万分之一,多乎哉?不多也。
那么,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的中国网民,通常都与网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网对他(她)们起工具的作用;
网对他(她)们起服务的作用;
网对他(她)们起交友聊天的作用(往往还是交滥友、聊贫天);
网对他(她)们起消谴娱乐的作用;
网是他们找乐子、看“热闹”、凑“热闹”、起哄,通过语言暴力发泄心中暴力意念的所在……
至于那些骗子、意淫者、炫富者、自大狂、有祼露癖的人、心理变态者、精神病患者、挖空心思推销自己的男女、不择手段沽名钓誉的人,还暂且不论。
而我认为,中国之四亿多网民中,其实尤以“看客”为最多。另外再加上为数也不少的“哄客”。
毛的诗词有几句是——“夏日消融,江河横溢,人或为鱼鳖。”
若改为——“网络时代,热闹真多,人或为看客”——窃以为,大约并不离谱。
网络当然改变了世界。
网络也当然改变了中国。
但若将中国进步之大希望寄托在四亿多中国特色的网民身上,我认为纯粹是无望之望的寄托罢了。
不——我这个中国人才不那么傻!
我还是宁愿将希望寄托于“一小撮”对中国有责任感、使命感,并且注定了举步维艰、孤独前行的改革家们。
我不相信“人民创造历史”。
但我相信“英雄与人民共同创造历史”。
倘说“英雄毕竟也来自人民”,几乎等于说“英雄毕竟也是人类”——强词夺理显而易见。
中国到了该出现改变中国“体内之痛”的一些人物的时候了!
只要他们以真作为证明自己的决心和能力,那么我相信,中国之庞大的看客群体中,将至少有一半不再看中国的种种“热闹”,而会或迟些或早地相信他们、拥护他们,随他们为中国的明天,也是中国人子孙后代的明天而共同前行。
谁愿一直看自己国家的热闹呢?
唉——中国之看客,是沮丧极了才成为看客的呀!……